张鑫[1]2006年在《基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成为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攻坚领域,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将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改革的成败,也关系到与外资银行竞争中国有商业银行竞争能力的构建。本文试图从人力资本产权入手,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以及治理效果评价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首先,本文以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为研究基点、以制度变迁和路径依赖为主线,运用系统论、协同学及场论的观点,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场的空间理念,通过分析银行治理基本构成要素的协同表征和场论推断构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一般框架。 其次,在公司治理的一般框架下,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角度对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模式进行了探索。第一,从产权及控制权配置的角度研究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治理结构。具体而言,从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安排出发,遵循商业银行产权发展状况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运用博弈论的方法研究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配置;通过决策树的判断与经营者效用模型的综合分析,提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控制权与经营者的行为模式选择及最优配置。第二,从人力资本产权激励的角度进行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构,通过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微观设计与运行,积极探索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价值实现及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最佳权力制衡。 再次,从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角度对国有商业银行治理模式进行了研究。从市场机制、监管者机制、债权人机制等利益相关者权力制衡的角度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外部治理机制,具体是以人力资本产权为纽带,引入外部治理机制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力求实现人力资本产权影响下市场机制、监管机制与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外部机制的有机统一。 最后,在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治理机制进行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提出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整合与提升,并构建商业银行治理的指标评价体系,从而实现基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优化。
吕洪霞[2]2005年在《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提出家族企业是出现最早的企业形式,也是当代企业群体中数量最为庞大、内部结构与关系最为复杂、规模差异最大的一种企业形态,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模式。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迅速崛起、已经表现出强大活力的民营企业,其中的大多数在形式上就是家族企业。这些家族企业不仅在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从长远的发展来看,也将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企业群体,也关系着我国的社会发展与文化的进步。由于特定的历史和文化因素的影响,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的发展历史短暂,规模不大,技术落后,“富不过叁代”的现象表现得格外突出,尤其是加入WTO 给家族企业带来更为严峻的竞争态势。家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定条件,生存具有很多的困惑,壮大有着很多的“瓶颈”,发展面临众多的矛盾,它们期待着理论上的探讨、解答和指导。正如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所说,家庭和血缘有一切理由能构成研究现代中国的第一主题。因此对中国家族企业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旨在考察我国家族企业内部和外部制度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历史和文化特点,借鉴国外经验,探寻适宜中国家族企业持续发展的制度创新思路,为家族企业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从而更有力地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和家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从上述研究目的出发,本文以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为基础,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分析工具,采用了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在全面考察和分析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从产权制度、企业治理结构、创新主体、创新动力和效率等角度对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合理取向和模式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的战略构想和可行方案。第一章,导论,在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明确研究目的和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家族企业与制度创新,在综合吸收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什么是家族企业提出了自己的界定:它是以家庭(或家族)契约关系为基本纽带,以家庭(或家族)成员掌握企业所有权或经营控制权为基本手段的经济组织。它包括从所有权与控制权不
石宏伟[3]2016年在《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员工持股是具有独特特点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的产生和存在依托于一种制度安排,无论是发达国家在18世纪末创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还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等国家兴起的现代意义的员工持股制度,都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探索和开辟出了一个新领域。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经历了引入、兴起、推广、调整等30多年历程的制度变迁。中国员工持股企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所有制形式的探索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经历了广泛实施以及产生诸多新问题之后,2008年至2013年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入了一段停滞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反思或搁置这一产生了争议而又研究不透彻的制度。经过经验的总结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成果的肯定,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以全会决定的形式,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推行实施员工持股制度,实质上是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出了创新的要求,包括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和规模创新。因此,研究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意义重大。本文以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及其创新为主题,结合实证统计方法,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依据、发展沿革、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实践,借鉴发达国家实施员工持股制度的经验,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创新构想。本文首先对国内外员工持股制度研究文献与理论基础进行综述及评析。本文认为,与西方经济学一些传统领域的研究相比,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研究尚处于若干学科的交叉地带,有较明显的跨学科特征,诸多研究成果都显现出多学科的交叉性。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学者在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员工持股制度进行了中国化的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员工持股制度的溯源,包括员工持股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实践模式、具体制度安排等。学者们从多个视角进行探讨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已有的研究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制度性分析成果多欠缺数据支持、而实证性研究成果则不仅数量不多,而且深度也不够,等等。关于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理论基础是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的支撑,为员工持股制度的被接受和被认可而提供理论依据。以往研究者提出和总结了十余个与员工持股制度相关的理论,将其作为员工持股制度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阐述价值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股权化理论。其次,本文从制度层面对中国员工持股制度进行分析,着重于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包括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变迁原则、制度变迁方式、制度变迁过程等;二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现状。叁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中国员工持股股权不清晰、法律规则不完善、企业治理机制不科学、股权交易制度不健全、企业价值实现不充分等;四是中国员工持股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实践经验不足、制度研究不足、政策法规不完善、企业文化缺失等。为做到能够实证性地研究分析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本文选取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员工持股企业作为实践案例,微观深入到对企业股权结构的研究,对企业员工持股章程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对员工持股制度下企业相关员工持股事件的研究,丰富了员工持股制度研究的案例素材。第叁,本文以实证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制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与分析。从公司治理、经营绩效、激励方式、高管离职及市场反应等多个视角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具有显着的治理效应、激励效应和财富效应。实证得出的具有一般性意义的结论,将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提供有数据支撑的政策性建议。第四,分析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介绍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设计与安排、制度取向与文化等,并提出借鉴发达国家员工持股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财政支持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等,对完善中国员工持股制度有着启示作用。最后,本文就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文献,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对策及政策建议。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包括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完善员工持股制度规划、完善员工持股股权交易机制、建立与员工持股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治理结构等等。所提出的对策及建议,注重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注重建立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实践的创新性,并力图做到具有前瞻性。
曾爱青[4]2003年在《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公司治理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力资本不仅是企业中的一个生产性要素,而且也是一个制度性要素。现代人力资本理论只是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生产要素,定性或定量地研究它对企业产出的作用和贡献,这是远远不够的。本文认为将人力资本作为一个企业制度要素纳入公司治理体系进行研究,不但是公司治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且是人力资本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治理的本质是企业所有权安排,企业所有权表现为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人力资本理论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公司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上。 文章在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公司剩余、以及剩余索取权进行了界定,同时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下的会计核算体系改革方案,对公司所有权分配的基本框架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设计了基于人力资本的公司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具体分享安排。
吕天奇[5]2004年在《公司法人制度新论》文中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健全法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就是人们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提出的一个紧密相关的派生命题。市场经济是依法规制的经济,首先体现在市场主体资格的依法认定、依法进入或退出市场以及依法在市场上展开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这既是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制度和方式的首要前提,也是市场经济实际运行的逻辑起点。 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史充分证明,越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其经济法制化程度也就越高。与此相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及企业制度,已不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同时也是一个法学概念。或者说,现代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今天,它已经演进成为一种包括以法理为指导的法人制度化的经济制度。从法律角度讲,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由法人而不是自然人所构成的制度。法人制度萌芽于古罗马法,但正式形成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法人及法人制度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代公司法人最充分的发展形式。法人及法人制度的出现,对于明确界定财产关系,促进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直至规范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无论从经济意义上分析企业,还是从法律意义上分析企业,都表明市场经济是一种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根本要求的发达的商品经济。从这个意义上看,现代企业制度与其说是一种经济上的微观制度,不如更为确切地说是经济与法律相结合的混合制度。 法与经济客观上也存在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法是上层建筑,而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后,所得出的唯物史观中的一个重要结论。到了加世纪20年代,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确立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日益突出,一些西方学者己开始注意从经济角度来研究法律问题,并将经济学分析方法与法学联系起来,形成了法与经济学(肠w and Econ。而cs)。简而言之,法与经济学或法经济学,就是用经济学的范畴和分析方法来研究并阐述法律问题,其研究客体是具有法律规范和内容的经济问题,研究方法是经济学方法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其立论前提和价值判断标准是经济学的前提和标准,即效率或效用最大化。所以严格说来,这门新兴学科就是从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出发来研究和诊释包含法律规范和制度内容的经济问题。应该说,法与经济学这门新兴学科为我们研究和探讨当前中国所存在的大盆经济与法律问题,提供了一条很有价值的思路和方法。从中国实际情况看,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法律问题,既需要从微观经济学角度研究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大量法律问题,也需要从宏观经济学角度去研究和探讨宏观法律问题。本文所选择的“公司法人制度新论”这一课题,其理论意义就在于此。 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按国际惯例办事,客观上要求政府不能代行企业职能,企业也不能代行政府职能,而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使企业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条件下,成为国内外的自由市场竞争主体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的核心微观基础。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为中国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完全独立自主地进行经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使企业真正摆脱传统体制的制约和限制,规范管理,完成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于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尚未形成,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所以出现了诸如国有资产所有奢缺位”、“越位”以及“委托一代理”机制低效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从实践层面上,也迫切需要得到有关公司法人制度方面的理论指导与规范。 论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改革的观点来分析现实问题,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逻辑分析与法学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角度,对公司法人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并初步构建出了一个体系完备、切实可行的公司法人制度基本分析框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论文的选题立足于现代企业制度创新,通过运用法与经济学研究方法,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司法人制度问题。论文首先研究了公司制度的起源和发展,从历史角度考察了公司制度的演化历程,具体分析了现代公司制度的内容、特征与分类,中国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作用,并重点探讨了公司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和动力机制。其次,论文探讨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界定法人、公司法人制度和公司法人责任制度等相关概念和范畴的内涵、特征及分类,以及公司法人制度的运行基石—合同代理制,为以后对公司法人制度的系统研究打下基础。再次,论文研究了产权与公司法人制度的关系,通过对
程莉莉[6]2007年在《劳动契约的性质与公司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力求为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提供理论支撑。为此,本文将劳动契约理论建立在马克思理论基础之上,马克思的有关理论,尤其是劳动价值论构成了本文的理论基础。本文同时还借鉴西方现代企业理论的科学成分,探讨劳动契约的本质所在,并以此为理论出发点,最终落脚于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本文研究的重点在于对企业劳动契约性质的探讨,指出企业这一契约的集合与市场契约的最本质区别在于,企业契约是一个劳动契约,企业劳动契约的基本内容是创造并实现剩余价值,企业劳动契约的经济意义在于:在给定的社会生产力的条件下,劳动契约是企业利用资本关系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并借助资本所有权获取剩余价值的手段。并从劳动者创造价值的行为入手,通过分析员工人力资本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得出结论:企业员工不仅在事实上拥有对其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而且还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剩余索取,而不论这种权力是否在正式的企业治理结构当中得到体现。因此,要提高公司的效率,就必须对现有的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创新,确立员工在企业产权安排中的应有地位。本文的第1章是导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本文的主要内容、结构及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2章主要是对现代企业契约理论做了一个简单的综述,认为现代企业契约理论应分为完全契约理论与不完全契约理论,重点是总结了现代企业契约理论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归纳出企业的本质,即企业的本质是一种创造剩余价值的生产组织。第3章主要是对劳动契约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和归纳,主要阐述了马克思及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对劳动契约理论的研究,重点是比较了马克思的劳动契约理论与西方经济学的劳动契约理论,最后得出结论,即与现代西方经济学家的劳动契约理论相比,马克思的劳动契约理论更为深刻、更贴近经济生活的实际,对我们的分析也更有指导意义。第4章重点对劳动契约的性质进行了分析,特别是对劳动契约主体——劳动者的性质及特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归纳。指出了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拥有充分的控制权,企业员工不仅在事实上拥有对其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而且还会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剩余索取,而不论这种权力是否在正式的企业治理结构当中得到体现。因此,要提高公司的效率,就必须对现有的企业治理结构进行创新,确立员工在企业产权安排中的应有地位。第5章首先分析了劳动契约与公司治理方面的关系,接着主要是对公司治理方面的创新趋势进行了归纳,并得出结论,即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是不可逆转的趋势。第6章结合我国现今的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对我国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接着对完善我国国企治理结构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指导原则,以对实践有所启示。
丁小强[7]2004年在《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国有企业“放权让利”开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遵循的就是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思路,并且产权制度改革成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绕不过去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政府和理论界之所以关注产权问题,是因为产权制度改革是使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国有企业产权问题在我国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已经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中最为突出的矛盾。 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的产生和发展,使国有产权国有企业退出一些领域,而加强另外一些领域,或积极参与到某些经济领域,从而在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二是通过产权界定和产权制度安排确定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相结合,从而真正确立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地位。叁是通过产权关系调整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建立起国有企业所有者与代理者、经营者、企业职工之间一种新的责、权、利关系或新的契约关系,提高国有企业的绩效。 改革本身就是制度创新和设计的过程。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看,我国的改革正是寻求一个能够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更高效益的经济制度的创新与设计过程。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目的,说到底是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开展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设计问题的研究,不仅对于丰富和发展现代产权经济理论具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于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设计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基本思想为指导,科学吸收国内外产权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的成果,在进行基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国际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经验教训,全面分析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对国有企业面临的困境和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类别、角色定位与目标选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政府行为选择等进行科学设计,并就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与宏观层面上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提出系统的设计原则与架构。
王怀庭[8]2014年在《技术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及其管理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时代转移,生产要素范畴逐渐被学者引入到财务学领域,通过生产要素结构与资本构成的耦合,揭示“生产条件——劳动——生产要素——资本”的实践演化之路,促成抽象研究与具象研究的有机统一。生产要素作为一种社会实体形式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服从历史规划,从劳动的依赖关系出发和生产条件复合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定,“用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来替代以前的、从资本的观点来看是原始的生产方式”,因此,“资本的趋势”是“在一切地点把生产变成由资本进行的生产”,服从历史规划的资本规定既是一定生产要素结构的生成结果,同时又对该要素结构进行新的设计。资本总的来说是对生产要素结构的特殊规定的社会总揽,孕育着资本总的发生学。而价值论对生产要素的分析无疑提供了这种研究上的优先权,使价值导向逻辑模型在构造上具有优先性。生产要素规定的“活动范围”,在中介模式上恰恰构成关于生产本身的历史成长分析,这在宏观上表现为生产要素的特殊逻辑模型构造,在微观上表现为价值导向技术资本管理因素模式。在上述背景下,依靠自主技术创新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发展方式,成为引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企业是自主技术创新的微观主体。作为技术创新在财务学中的应用,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生产活动,通过技术创新活动产生并进一步转化为生产性投入,在一定时期内产生一种租费流或收入流的耐用技术资产。技术资本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实现价值创造、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要素资本,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已有取代传统的人力资本、物质资本、财务货币资本成为企业主体生产要素的趋势,技术资本战略上升为企业的重要竞争战略。然而,由于企业管理制度的滞后性,大多数企业尚未明确意识到技术资本所有者在企业中的重要地位,使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也存在着明显缺陷,技术资本所有者并未得到与其价值创造贡献相匹配的权益。企业管理制度亟需锐意创新改革,以保障技术资本所有者相对应的权益,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经营优势,促进企业的高效率经营。论文以产权思想为逻辑视角,主要将财务学、经济学及会计学等学科联系并进行整合,对价值导向技术资本管理因素模型、嵌入技术资本的公司治理及技术资本产权安排与资本配置、投资决策模式、扩散渠道及收益分配效应的管理创新等议题进行系统性、跨学科的研究,提出技术资本所有者应作为企业主体分享企业剩余所有权,建立适应企业资本运营的管理模式,其中,价值导向技术资本管理是企业进行管理创新的必要前提,产权安排与资本配置是研究的逻辑基础,投资决策模式是研究的方法支持,扩散渠道及收益分配效应是研究的最终目的。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建立高效的资本运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技术资本这一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既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又有深远的现实应用价值。纵观全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传统的物质资本所有者股东拥有企业全部剩余索取权只是一个特例。从资源依赖角度重新理解认识企业的性质,从企业中权力的性质及来源出发,讨论企业中的权力结构以及最优企业权力配置的评价标准,在分析技术资本投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影响后,阐述技术资本与企业所有权安排,并以技术入股为例说明技术资本拥有企业所有权的特征性事实,构建嵌入技术资本的公司治理和所有权分享模式与整合机制。(2)围绕技术资本产权界定的功能展开,从技术资本的产权配置理论出发,探讨技术资本产权安排与资本配置效率的经济分析,分析技术资本产权配置对现有技术创新及未来技术创新产品社会效益的影响,得出结论:从短期来说,研发部门的技术资本作为公共技术对生产部门是有利的,这种产权配置直接意味着价值从研发部门向生产部门的转移,但从长期来看说,这种技术资本的产权配置方式不仅对研发部门不利,对生产部门也是不利的。(3)从路径依赖角度出发,以技术断裂现象解释技术闭锁,同时找出技术解锁的技术转移战略方法,为选择合理的技术资本投资模式奠定基础。采用期权定价方法,研究企业最佳技术资本投资模式,并使用模型来帮助公司预测未来技术创新采用的决策,得到公司实行四个潜在的技术转移战略的概率。不同技术环境下,应根据技术资本转移战略的可能性和速度采用不同的技术资本投资模型,为我们提供了充分认识公司最佳技术战略的能力。(4)围绕技术型企业技术资本发展的一般演化进程,首先分析共性技术和新兴技术两种情形下的技术资本扩散博弈,确定最优技术资本扩散渠道,然后分析技术许可转让与技术并购对剩余索取权与收益分配效应的影响。从博弈结果来看:如果技术资本扩散程度较高,则最优战略是技术并购,而如果技术资本扩散程度较低,则最优战略是技术许可转让。无论技术资本扩散程度高低,从剩余索取权和收益分配角度看,技术型企业的技术并购要优于技术许可转让。鉴于将技术资本合理嵌入企业资本运营管理模式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较有难度,与该管理模式下技术资本产权安排与配置效率、投资决策模式和扩散渠道及收益分配效应相关的参考文献并不多,但是现实企业中的困惑和理论研究中的薄弱促使其成为亟需解决的议题。受限于本人的学术水平及研究能力,所以本文只是一个初步尝试,毋庸置疑会存在诸多不足及局限,谨希望有更多学者对该领域感兴趣,丰富并完善技术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及其管理创新的衍生问题研究。
王辉[9]2004年在《人力资本产权安排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创新》文中指出研究人力资本产权的意义重大。因为,从理论上看,人力资本理论主要研究的是人力资本的形成、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等,而对人力资本产权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从实践上看,人力资本产权制度在我国还未完全建立起来,这使得国有企业不能对人力资本所有者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从而严重扭曲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 本文除引言外共有四部分。 第一部分,首先论述了人力资本的主要特征。其次,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即人力资本产权只能归其载体所有。 第二部分,首先论述了人力资本参与企业产权安排的原因,这是“劳动力个人所有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共同创造社会财富”、“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次,文章构建了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企业产权安排的动态模型,对人力资本参与企业产权安排进行了理论分析。第叁,论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即:治理结构在理论上体现为“契约关系”、在功能上体现为“权、责、利的配置”、在治理机制上体现为“内外两种机制的有机结合”。 第叁部分,论述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人力资本的产权安排有“股票期权制”、“员工持股制”、“动态股权制”。文章通过比较分析,认为:“动态股权制”在对企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与约束上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产权安排。 第四部分,首先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演进以及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揭示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人力资本化的趋势。 本文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粗浅研究,如果说有一点创新的话,就在于文章将人力资本理论与产权理论等现代企业理论结合起来,运用理论分析、博弈分析和实证研究等方法,探讨了人力资本产权安排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创新。本文认为国有企业产权应是国有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联合,在这种产权制度中,人力资本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拥有同等的地位,享有股东权益,享有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与约束上,“动态股权制”是一种较为理想的产权安排。
王子林[10]2014年在《中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认为第一章导论通过四个方面对论文进行了基本的架构说明,分别是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文献评述、研究方法与思路、可能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中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创新相关理论基础。研究中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创新所涉及的理论很多也很复杂,在此本文不能面面俱到,只能将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涵盖进来,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私有制理论、私营企业成长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首先,私营企业在中国的成长与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私有制理论为基础的;其次,在现实的经济生活里,中国私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普遍遭遇了成长危机,此时我们应当借鉴西方世界相对成熟的企业成长理论来丰富指导实践;最后,由于传统的主流经济学坚持完全理性人、完全信息、交易成本为零等假设,使其理论与现实脱轨,无法真正有效地描述企业的运营与成长过程,因此中国私营企业成长研究离不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支持与指导。第叁章,中国私营企业的现实分析。这一章总结了中国私营企业当前的发展概况,分析了中国私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国私营企业通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逐渐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然而在中国私营企业抓住机遇不断成长的同时,也有许多曾经在商海叱咤风云的巨头在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渐渐步入困境,陷入成长危机。本章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切入进行了私营企业成长障碍的制度机理分析,得出结论:从目前来看实现我国私营企业可持续成长的关键因素在于决定企业成长的制度集合(包括企业内部制度结构与企业外部制度环境)的相容性。这里的相容性包涵了两层意思,一是指企业设计的内部制度结构与国家制定的外部制度环境是否与企业发展的现实相容;二是指决定私营企业成长的制度集合中企业内部制度结构与企业外部制度环境是否相容。其中前者的相容性决定了后者的相容性。接下来本章具体探讨了当前我国私营企业成长的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制度结构存在哪些障碍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得以攻克。第四章,中国私营企业外部制度环境变迁分析。制度环境是指影响私营企业成长所有外部制度因素的总和,这些因素由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共同支配着,主要可以分为四个方面: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与社会服务环境。其中法律环境是整个制度环境的保障,对于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来说最基本的要求有叁项:立法完备、司法公正、执法严格;政治环境的构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中央政策方针的设计,二是政策的贯彻与执行;经济环境被视为是私营企业成长制度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方面是金融环境与市场管理;社会服务环境的完备与否影响着私营企业成长所需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同时也会侧面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先进程度,考察社会服务最主要的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中介组织的建立,二是专业市场的发展。本章从市场和国家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梳理了市场经济制度变迁的轨迹,论述了国家对市场制度的选择行为;另一方面探讨了我国私营企业制度环境的演进历程与地方政府行为偏好对私营企业成长的影响。最后进行了我国私营企业成长制度环境的需求与供给模型分析,为私营企业制度环境创新路径的选择提供了理论导向。第五章,中国私营企业制度结构变迁分析。首先,本章探讨了我国私营企业的产生路径,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中国私营企业的制度特征以及制度特征对私营企业成长的辩证影响。其次,本章以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模式为归类单位对其成长过程中的制度变迁轨迹进行了梳理,总结探讨了“温州模式”、“苏南模式”、“珠江模式”企业制度结构变迁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与中西部地区发展私营企业的启示。最后,本章进行了中国私营企业成长内部制度结构的需求与供给模型分析以及均衡博弈分析,为私营企业制度结构创新路径的选择提供了理论导向。第六章,美、日私营企业比较制度分析及其对中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制度创新的启示。相对于我国的私营企业而言,发达国家的私营企业已经有百年的发展历史,在企业制度变迁与创新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这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它们相对成熟完善的企业制度,所以在研究我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制度创新的过程中,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企业制度创新的经验。本章将以美国与日本的私营企业为例,对它们的产权制度、组织制度以及管理制度进行的比较制度分析,以期得出一些对我国私营企业制度创新可行建议与有益启发。第七章,中国私营企业成长的相容性制度集合创新路径选择。通过前几章对中国私营企业的现实分析以及中国私营企业制度环境与制度结构变迁轨迹的梳理和发达国家间私营企业的比较制度分析可知,对于当前的中国私营企业成长来说,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决定企业成长的制度集合(包括企业内部制度结构与企业外部制度环境)的相容性。中国私营企业要实现健康可持续成长,就一定要在清醒认识企业发展现实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企业成长的内外环境相容性制度集合创新,以解除企业成长外源性障碍的同时增强企业成长的内生动力。本章将具体探讨怎样通过制度创新来规避当前私营企业外部制度环境与内部制度结构中存在的障碍对企业成长的制约性。
参考文献:
[1]. 基于人力资本产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D]. 张鑫. 河海大学. 2006
[2]. 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创新研究[D]. 吕洪霞.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
[3]. 中国员工持股制度研究[D]. 石宏伟. 吉林大学. 2016
[4]. 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公司治理创新研究[D]. 曾爱青. 南京理工大学. 2003
[5]. 公司法人制度新论[D]. 吕天奇. 四川大学. 2004
[6]. 劳动契约的性质与公司治理研究[D]. 程莉莉. 四川大学. 2007
[7]. 中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设计研究[D]. 丁小强. 武汉大学. 2004
[8]. 技术资本参与公司治理及其管理创新研究[D]. 王怀庭. 中国海洋大学. 2014
[9]. 人力资本产权安排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创新[D]. 王辉. 湖南师范大学. 2004
[10]. 中国私营企业成长与制度创新研究[D]. 王子林. 吉林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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