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宋代华北平原的桑蚕丝织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华北平原论文,桑蚕论文,宋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4;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02)01-0080-08
本文所说的华北平原指燕山以南,淮河以北,太行山—伏牛山以东,渤海、黄海以西地区,包括宋代河北、京东二路全境,京西北路及开封府。唐后期、五代至两宋,全国经济重心逐渐南移后,华北平原桑蚕丝织业的地位发生了什么变化?有的学者认为,五代十国时期,“南方丝织业就逐渐超越了北方”。北宋时期,北方由于兵祸连绵,“养蚕和缫丝生产很多停废”,江南丝织业却进一步发展。至南宋,南方纺织业中心则“完全取代了北方原来几个老纺织业中心的地位”。(注: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岳麓书社1983年版,第111、124-125页。持类似看法者有章楷:《蚕业史话》,《古代经济专题史话》,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2页;曹尔琴:《唐代经济重心的转移》,《历史地理》1982年第2期;周殿杰:《安史之乱前唐代经济重心在北方说》,《学术月刊》1982第9期;李宾泓:《我国历史上丝织业重心南移及其因素分析》,《经济地理》1989年第1期;王翔:《古代中国丝绸发展史综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梁家勉:《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359页。)有的学者认为,中唐以后,中原地区丝织业虽仍在发展进步,但纺织业的主要地区为江南道、淮南道,其次为剑南道、山南道,言下之意是,中唐以后,华北平原的丝织业已落于江南、四川之后。(注:王永兴:《试论唐代丝纺织业的地理分布》,《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69页。持类似看法者有郑云飞:《宋代浙江蚕业的开发》,《中国农史》1990年第1期;赵丰:《唐代蚕桑业的地理分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2年第2期;卢华语:《唐代长江流域丝织业发展述略》,《西南师大学报》1983年第1期。)还有学者认为:“自宋以后,两浙路蚕桑业的发展便凌驾诸路一路率先了。”即两浙路产品就产量而论大约跃居全国第一位,但在丝织技术上还没有达到北方的水平,至南宋,以两浙路为首的东南诸路丝织业不论是产量还是质量,都跃居首位。(注:漆侠:《宋代经济史》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7、629页。持类似观点者有黄业瑞:《我国历史上蚕业中心南移问题的探讨》,《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史念海:《黄河流域蚕桑事业盛衰的变迁》,《河山集》,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67页;杨荫楼:《隋唐以前山东蚕织业述略》,《齐鲁学刊》1989年第1期;陶绪:《论宋代私营丝织业的生产形态及地理分布》,《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笔者认为,有宋一代,华北地区的丝织业在数量与质量上都仍居全国前列,桑蚕丝织业重心的南移与经济重心的南移并不同步。
一、宋代华北平原桑蚕丝织业的分布最具普遍性
华北地区位于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上,土质肥沃,暖温带气候,适于桑蚕生长,即使在两宋寒冷期,大体仍适宜喜温、耐寒旱的桑树生长;(注:《华北树林志》载:“家桑:喜光树种,喜温耐寒、耐旱、耐微碱。”中国林业出版社1984版,第149页。)华北平原劳动力条件充足,有着悠久的桑蚕丝织传统。长期以来,华北地区丝织业成为农民家庭的主要副业,绢帛作为主要衣料,直至棉花全面推广以前,其地位不可替代。[1]正因当地桑蚕丝织业植根很深,具有顽强生命力,故历经破坏,仍可迅速恢复发展。唐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后,华北地区虽屡受战争破坏,但桑蚕业并未因此倒退或长期停滞。如河南宋州,其绢的质量曾与亳州并列为一等。安史乱中,张巡、许远坚守睢阳经年,及城破,“遗民止四百而已”,(注:《新唐书》卷一九二《张巡传》。据《新唐书》卷三八《地理志》,开元天宝中,宋州(睢阳郡)有户12.4万,共10县,则其州治至少原有万户。)受战争破坏最为惨烈。大历年间(766-779年),张谓诗《别睢阳故人》已称其“城池经战阵,人物恨存亡。夏雨桑条绿,秋风麦穗黄。”[2](卷一九七)至贞元五年(789年)顾况写《宋州刺史厅壁记》时,这里更是“无土不殖,桑麦翳野。”[3](卷五二九)说明这里的桑蚕业已经恢复。唐末、五代华北地区虽再受战争破坏,但政局稍稳定后,这里的桑蚕丝绸业又迅速恢复发展。后唐某僧人,曾从五台山出发,经河北、河南、淮南、江南、岭南,再经江南西道、山南至关中,“遐游江表,十有余秋,凡睹圣踪,并皆抄录”,其所遗《诸山圣迹记》于河北诸州着墨尤多,他盛赞定州“遍宜梨麦,又产绫罗”,镇州“绫罗□□,故不外求。物产肥浓,田畴沃壤”,“大凡河北道六节廿四州,南北二千里,东(西)一千里。……桑麻遮(摭)日,柳槐交阳,原野膏腴,关闹好邑。”(注:《英藏敦煌文献》第二册,斯五二九第1013页;文书年代见郑炳林《关于〈诸山圣迹记〉的撰写年代》,《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可见这里桑蚕丝织业的兴旺发达。
北宋时期,辽金少数民族经常入侵中原,“沿途民居园圃桑柘,必夷伐焚荡”,“御寒及诸营垒,唯用桑柘梨栗”。[4](卷三十四《兵卫志》上)虽然太平兴国三年(978年)秋,判户部凭由司温仲舒言:“大河以北,农桑废业,户口减耗”,[5](卷二百六十六《温仲舒传》)建中靖国六年(1106年),尚书左丞宇文粹中言:“河北衣被天下,而蚕织皆废”,[5](卷一百七十九《食货志》下一)但实际上这里作为桑蚕丝织业的传统产区,并未因战乱破坏殆尽。《宋史·五行志》有关此地区“虫食桑”和“野蚕成茧”的记载就颇多。(注:《宋史》卷六十七《五行志》载,嘉祐五年(1060)“深州野蚕成茧,被于原野”;元祐六年(1091)“定州七县野蚕成茧”;元符元年(1098)“槀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丝纴成万匹”。《宋史》卷二十一《徽宗本纪》载:政和四年(1114),“相州野蚕成茧”。《宋史》卷十八《哲宗本记》载:元符元年(1098),“真定府、祁州“野蚕成茧”。)仁宗年间河北都转运使彭思永,知瀛州时,就因当地植桑多,称“北俗以桑麻为产籍”。[5]宋人《过洺州》诗称洺州:“太平民产富,桑柘半郊原”;苏轼《和蒋夔寄茶》诗称:“自从舍舟入东武(密州),沃野便到桑麻川”;[7)北宋末年曹勋《过真定》诗称:“南北东西本一家,从来河朔多桑麻。”凡此等等,也无不说明该地区桑蚕生产普遍存在。实际上,《宋史·地理志》对华北平原各路的桑蚕丝织业已有评价:河北路“茧丝、织纴之所出”;[5](卷八十六)京东路有“盐铁丝石之饶”,“勤耕纴”;京西北路“丝纴漆纩之所出”,[5](卷八十五)都足证此地仍盛产桑蚕,丝织业仍为家家户户的主要副业。
到南宋时期,华北地区尽为金占据,政权处于稳定时期,女真人采取保护桑蚕丝织业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大定以后华北地区桑蚕丝织业再度恢复发展。南宋楼钥《北行日录》中载其途经金国时:“土地平旷膏沃,桑枣相望。”《金史·食货志》记其时茶帛交易,“商旅(指金人)多以丝绢易茶”;又记河北、京东等地有专门的“桑税”,时人记载南宋夸为天下一品的定州缂丝仍存在等等,均反映出金统治下华北平原桑蚕丝织业仍蓬勃发展。总而言之,唐后期、五代、两宋,华北平原虽屡遭破坏,但桑蚕丝绸业作为传统手工业部门并未一蹶不振,而是迅速恢复发展,在社会生产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
从《宋会要·食货》、《宋史·地理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等史书、方志所载的北宋时期华北各路州府军贡赋丝织品,也可以反映出这一地区桑蚕丝织业普遍的分布。《宋史·地理志》记载,宋代华北平原64个军、府、州中,有49个军、府、州贡丝织品,《宋史·地理志》未记其贡丝织品的15个军、府、州中,开德府、河南府、濬州、怀州、单州、济州、沂州、登州、莱州、拱州等9个府州,《太平寰宇记》记其地“土产”或“贡”丝织品;永宁军、广济军,《元丰九域志》记其“贡”丝织品;磁州,政府曾于此大量市买丝织品;保顺军系沧、棣两州割地北置,孟州由河南府析置,沧、棣二州与河南府既然“土产”或“贡”丝织品,保顺军、孟州亦应土产丝织品。正如王永兴先生所言:“在长时期内盛产丝织品的地区,不贡一般丝织品的州不一定不产一般丝织品,如该州有其它特产更适于上贡,则虽有一般丝织品可以不贡。”[8]
下面再据《宋史·地理志》所载全国各路贡绢情况对其普遍性进行分区考察,如表1:
表1 华北、四川、江南贡绢州数比较
华北平原各路贡绢州占该地区州数的72%,占全国总州数的21%,其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四川、江南地区。四川、江南地区各路贡绢州分别仅占各该地区州数的33.9%与25.8%(分别占全国总州数的9%与10%),其中,两浙路所占比例最高,达60%,但仍低于华北各路。可见,宋代四川、江南地区丝织业发展提高虽快,但其发展仍不平衡,其普遍发展程度仍不能与华北抗衡。华北平原始终以桑蚕丝织业的普遍发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宋代华北平原丝织业质量仍居前列
宋代华北平原的桑蚕丝织生产技艺日趋成熟与完善,丝织品花色品种之丰富多彩,织造技术之精巧,皆较前代前进了一步。《宋史·地理志》载,全国各区贡绢州及品种为94州32种,其中华北地区就占49州20种,[5](卷八十五、八十六)比唐后期贡绢州增加5州。[9](卷三十七、三十八)品种除绢、罗絁、绸、绫、平绸、绵、仙纹绫等,又增加平绢、大绢、暗花牡丹花纱、大花绫、花絁、综丝素絁等。[5](卷八十五、八十六)《宋史·食货志》布帛篇记载闻名宇内的“纤丽之物”:西京(河南府)、真定、青州场院主织的锦绮、鹿胎、透背,亳州绉纱,江宁府、润州的罗,梓州的绫绮,大名府绉纱,青、齐、郓、濮、淄、淮、沂、密、登、莱、衡、永、全等州平絁,东京(开封府)平罗、小绫等,[5](卷一百七十五)皆为丝织品中精伦者,其中除益、梓、润、衡、永、全、江宁府外,均在华北。宋苏籀《务农札子》文称:“河北缣绮之美,不下齐鲁”,赞誉河北、京东路丝织品质地精美。更值得一提的是,宋代华北平原已有名牌产品:河北所创高级丝织艺术品定州缂(刻)丝和京东名产单州薄缣:“定州织刻丝,不用大机,以熟色丝经于木棦上,随所欲作花草禽兽状。以小梭织纬时,先留其处,方以杂色线缀于纬布之上,合以成文,若不相连。承空视之,如雕镂之象,故名刻丝。如妇人一衣,终岁可就。虽作百花,使不相类亦可,盖纬线非通梭所织也。单州成武县织薄缣:修广合于官度,而重才百铢,望之如雾。著故浣之,亦不纰疏。”[10]
从南宋庄季裕对河北缂织技术的描述得见,看似简单的缂织技法需要缂工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对花鸟虫鱼的生长规律、山水风景姿态、线条勾勒的曲直刚柔、色彩浓淡过度都要精敲细推,再运用高度熟练的手工技巧灵活施梭,才能使缂丝品线条和顺,层次分明,立体感鲜明。“妇人一衣,终岁可就”,多用作达官贵族服饰品的缂丝,堪称丝织“精品”,名冠全国。
因为宋代华北地区丝织业仍以产品优质而遐迩闻名,故宋政府每年在河北大名府、贝、沧、德、博、棣等地收购小绫,以作宫廷之用。[11](卷下《市籴考》)元丰二年(1079年)十月癸卯,“三司乞下河北路岁市小绫二万匹,以备禁中须索及包子、春冬衣等,从之。初,岁下河北市小绫二万六千一百八十匹,至是用不足,增其数。又诏滨、棣、德、博州岁织细法大绫五百匹,于岁市绫数除之。”[6](卷三○○)宫廷皇室对河北绫情有独钟,大量收购,盖因其精美之故。南方商旅也舍近求远交易北方丝织物:元祐三年(1088年)三月乙丑,京东转运使奏称:“自来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乘海船贩到香药诸杂税物,乃至京东、河北、河东等路,商客般运见钱、丝、绵、绫、绢往来交易买卖,极为繁盛。”[6](卷四○九)说明南方丝织品质量不及华北地区。北地少数民族对北绢也倍加青睐。河北东路因“民富桑麻”,被契丹人垂涎,誉称为“绫绢州”。[5](卷二九九《张洞传》)女真人迫使宋廷纳绢时也专选北绢,如靖康元年(1126年)十二月付金绢,“初,金人索绢一千万匹,朝廷至是尽拨内藏、元丰右藏库所有如数应付,河北积岁贡赋及浙绢、南绢悉令津般,……然终日所般,才数十万,金人择绢不堪者,渍以墨水退换,朝廷乃于内府选择北绢之奇绝者,方发行之”,这样,“河北积岁贡赋为之扫地,如浙绢悉以轻疏退回”。(注:《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十二,靖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蔡绦撰《铁围山丛谈》卷五中也有此事记载:“敌犯顺时,元丰与内帑,自出河北、山东精绢一千万匹,他绢则勿取。”)以河北为中心的华北平原丝织物深受社会普遍喜爱,说明其丝织品质量仍属上乘。
宋代全国已形成了区域专门化生产趋势,丝织业生产因各地生产技术、气候、风俗习惯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特点。宋因袭唐代以精粗疏密为判断绢质的标准,精密者为上乘之绢。《宋史·食货志》布帛篇记载:“自周显德中,令公私织造并须幅广二尺五分,民所输绢匹重十二两,疏薄短狭,涂粉入药者禁之;河北诸州军重十两。各长四十二尺。宋因其旧。”[5](卷一百七十五)政府强调绢“匹重十二两”,禁“疏薄短狭、涂粉入药者”,主要是针对江南绢。北绢历来紧密,匹绢十两就可达到质量要求。南绢历来粗疏轻薄,如果匹绢不足十二两,就不能保证质量。因而对南绢必须规定要达到较北绢重的两数。但即使如此,南绢仍常用添粉药增重办法以次充好。绢如此,罗亦然。《宋会要辑稿》即载:南宋初年,浙东、福建路宣谕朱异言,“据婺州百姓成列等状,每岁和买,平、婺罗受纳两数太重,平罗一匹要及一十九两,婺罗一匹二十二两,与本州所织清水罗率增重八九两,乞除减输纳。臣窃以两浙绵丝细小,与河北土产定罗不同,难以敷及上件两数,是致多用粉药,才经梅润,往往蒸坏。”[12](六四至二九)南宋庄季裕亦言:“婺州红边贡罗、东阳花罗,皆不减东北,但丝缕中细,不可与无极、临棣等比也。”(注:庄季裕:《鸡肋编》卷上。无极县辖属河北西路定州;临棣无考,或为临津之误;临津辖属河北东路沧州,熙宁六年废县为镇。)尽管婺州罗为两浙路的名牌产品,但其粗疏轻薄的质量仍不能与精密厚重的河北罗相颉颃。南宋赵希鹄《洞无清禄集》对南北绢的质量也有评价:“河北绢经纬一等,故无背面;江南绢则经粗而纬细,有背面”,明确指出南北绢不同特色。另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元符二年(1099年)闰九月,邵伯温题贾炎家传后云:“治平之未,……川绢二千一匹,河北山东绢差贵三二百。”[6](卷五一六)河北京东绢比川绢匹贵二三百钱,也反映了这里的绢织造精良,非川绢所能媲美。总之,就华北、江南及四川三大全国性丝织业中心比较而言,在质量上,无论是一般丝织品,还是高级丝织物,华北平原的丝织业都仍居前列,其丝织品以精密厚重的特点在全国丝织业中首屈一指,独占鳌头。
三、宋代华北平原丝织业在数量上仍有优势
华北平原桑蚕丝织业至宋仍继续发展,表现在数量上,依然是产量颇富,仍为宋政府丝织品的主要供应地。宋政府征收丝织品的方式主要是赋税和和预买。即据《宋史·食货志》布帛篇载:“调绢、绸、布、丝、绵以供军需,又就所产折科和市。”那么,首先对政府丝织品形态的赋税收入作一考察。据《宋会要·食货》六四列表2如下:[12](六四之一至三)
从上表所列丝织品税绢数字看,华北平原绫在数量上居全国首位,罗、绢、绝、绸、丝绵税租数量都在江南地区之下,似乎表明江南丝织业在数量上已远远超过华北地区。其实,各地区丝织品形态的赋入并不能确切反映各地区丝织品生产的总量,因为各地区丝织品赋入的总和,只是各地区丝织品生产总量的一部分。各地区丝织品赋入定额的确定,主要考虑各地区垦田、户口与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所载数据列表3:[13]
据表3可知,华北平原各路人口占北宋总人口的16.5%,华北平原土地面积亦仅占北宋总面积的15%,而其罗绫绢絁税租却占全国34.6%(丝绵税租占全国29.9%),都远远超过其田土户口所占比例;而江南地区各路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6.7%,各路土地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52.2%,而其罗绫绢絁税租仅占全国48%(丝绵税租占53.3%),都低于其土地户口所占比例。四川地区税租所占比例则与田地户口比例数大致相当。所以,按全国各地区户口、面积计,华北平原的赋税丝织品所占比例相当大,其丝织业仍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
和预买绢也是宋政府获取丝织品的重要方式,和预买情况更能反映各地区丝织品生产情况。据《宋史·食货志》载:太宗太平兴国年间,三司判官马元方建言:“方春乏绝时,预给库钱贷民,至夏秋令输绢于官。”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河北转运使李士衡又言:“本路岁给诸军帛七十万,民间罕有缗钱,常预假于豪民,出倍称之息,至期则输赋之外,先偿逋欠,以是工机之利愈薄。请预给帛钱,俾及时输送,则民获利而官亦足用。”诏优予其直。自是诸路亦如之。[5](卷一百七十五)可知宋代和预买绢法最早由马元方提出,首先实施于河北。河北、京东也始终是实施和预买绢法的重点地区。汪圣铎先生估计:“北宋和预买额最高或达四五百万匹,一般约在三百万匹上下。”[14]据《宋史·食货志》布帛篇载: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河北路预买绢“岁给诸军帛七十万”。[5](卷一百七十五)京东路,景祐中(1034-1038年)梁适“奏减京东预买绸百三十万”;[5](卷二百八十五绍圣元年(1094年),提点京东刑狱程堂亦言:“京东、灾民流未复,今转运司东西路岁额无虑二百万匹两,又于例外增买,请罢之。”[5](卷一百七十五)因京东主要产绢,丝绵较少,所以京东东、西二路预买绢岁额“二百万匹两”主要应为绢。据此推算,河北京东岁预买绢额当在二百万匹以上,占北宋预买绢额的一半以上。或即因华北平原和买绢数额巨大,故朝廷府库中北绢储备也很多。靖康和议时,朝廷于短时间内就从内府拨出北绢千万匹。
北宋时期,江南、四川地区预买绢额不详。《宋史·食货志》载:绍兴元年(1131年),“以两浙夏税及和买绸绢一百六十余万匹,半令输钱,匹二千。二年以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钱如两浙例,江、淮、闽、广、荆湖折帛钱自此始。时江、浙、湖北、夔路岁额绸三十九万匹,江南、川、广、湖南、两浙绢二百七十三万匹,东川、湖南绫罗絁七万匹,西川、广西布七十七万匹,成都锦、绮千八百余匹,皆有奇。”[5](卷一百七十五)由此可知,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夏税及预买绢总额三百一十九万千八百余匹,按“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钱”计算,南宋初年,江南、四川两地预买绢本色总额约为一百五十万匹上下,至多亦不超过二百万匹。此虽为北方已失、南方经济迅速发展情况下的统计数据,但仍不及北宋华北平原的和预买绢额,说明南方丝织品数量还不很充裕。南方上供丝帛多不交实物而折钱,也说明宋代江南地区丝织生产规模虽然较前代有所扩大,丝绸产量大幅度上升,但仍不能与京东河北传统丝织产区相匹敌。
除交纳赋税与和预买外,河北、京东地区往往还有余力“献助”或颁赏,如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五月乙未,河北转运司“献助南郊绢布六十万匹,钱二十万贯,且言六十万皆含上供者,余二十万即本路羡余,请遣使臣起发”;[6](卷八十七)同年九月甲寅,又言:“河北南郊赏军绸绢绵承前并自京运送,今本部所积颇多,望许充赏给。诏天雄军、相、卫、贝、博等州物帛依旧输内藏库”。[6](卷八十八)河北路转运使李士衡频频请给朝廷上供或献助丝织物品,动辄数十万,也反映出河北丝织业发达,库存数量浩大。
南宋庄季裕曾说过:“河朔、山东养蚕之利,逾于穑稼”,[10](卷上)所论或有夸张,但也表明华北平原许多地区蚕织业处于与农业同等重要地位,有的甚至由家庭副业变成家庭主业,或者进而发展为独立手工业者。由于华北平原丝织品量多质优,所以商品率也很高,时人赞誉“青齐之国,沃野千里,麻桑之富,衣被天下”;[16]苏轼赞美棣州“桑麻之富,衣被天下”;[7](卷一○八《王荀龙知棣州制》)夸赞淮州“桑麻冠东方,一熟天下贱!”[7](卷一○《送孙勉》)都说明华北丝织品流通全国。实际上,时南北商贸中,广南、福建、淮浙商旅也多数是用南方香药等物交换京东、河北等路的丝织品,[6](卷四○九)而北方大量市取南方丝织品之事例则很罕见。这些都表明了宋代华北地区的丝织业在数量上仍有优势。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宋代华北平原桑蚕丝织业地域分布、质量和数量的具体考察,认为华北地区桑蚕丝织业因其发展历史悠久,生产技艺精湛成熟,至两宋时期仍普遍发达。其丝织品质量无疑仍属全国一流,居江南、四川各区之上。其丝织品的数量,从其丝织品的岁赋额、和预买岁额与作为商品流通全国的情况看应该仍有相当优势。(注:限于资料,不能对华北平原、四川、江南等地区的丝织品生产总量进行统计与比较,因而无法确证宋代华北平原的丝织品产量超过四川地区、江南地区,但也无任何迹象表明,四川、江南地区的丝织产量已超过华北平原。)由此我们应可得出结论:在全国经济重心逐步南移过程中,全国丝织业的重心并未同步南移,在全国经济重心南移基本完成的宋代,全国丝织业重心,仍在以华北平原为中心的北方地区。只是由于江南丝织业发展速度快,使南北差距大为缩小而已。
收稿日期:200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