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特区的基本模式——兼评一些有待于商榷的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特区论文,看法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16年的发展,我国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发展,已形成的基本模式在理论上可以概括如下: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依靠外引内联促进经济开发,以工业为主兼营商业、对外贸易、金融、房地产、旅游业和农业,在面积广阔的地区内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综合性外向型的经济性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这一基本模式的形成有其现实基础和客观必然性,是现阶段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
一、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兴办经济特区在社会政治制度方面的必然选择。拥有主权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境内兴办的经济特区只能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实行某些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的特别经济区,不可能因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而实行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中国现有的5个经济特区都是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都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在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历程中,曾有过这样一种顾虑,即认为经济特区的“三资”企业如果超过公有制企业,那么按照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基本原理,经济特区的社会政治性质将变成资本主义。其实这是一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中国对外开放实践过程中的一种简单化理解。不错,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由于政权掌握在我们手中,在经济特区里引进再多的外商直接投资也不会改变其社会主义属性。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十分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而中国经济特区的实践也表明了这一看法的正确。
二、引进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是中国特区经济迅速发展的内在要求。毋庸置疑,经过“文革”10年动乱,中国国民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已无足够的经济力量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引进外资弥补国内资源之不足。更为重要的是,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和日趋融合是当代世界的大趋势。中国前30年社会主义建设历程表明,不对外开放(姑且不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我国方面还是国际方面)只能窒息国民经济发展的活力。相反,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外技发展出口生产则可以加速经济发展的步伐。作为具有利用外资特殊有利条件的深圳等地区,被辟为经济特区,集中吸引外资更是势之使然。近年来,关于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问题正在展开一场热烈的讨论。我们的看法是,中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还要增加,关键在于把之引导到更加有利于我国技术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而中国经济特区由于其特殊条件,依然是集中引进外资的地区,对此不应有丝毫的怀疑。当然今后中国经济特区引进外资要在更大程度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经济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开展对内经济联系是经济特区迅速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条件,也是经济特区发挥其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窗口”作用的必要条件。中国经济特区初始都存在着经济技术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深圳创办特区时只是一个边陲小镇,珠海更是一个小渔村,汕头和厦门虽然都拥有一定的工业技术基础,但都存在着技术落后和设备老化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引进外资外技显然还不足以促进经济特区的迅速发展,而且为了引进外资经济特区首先要营造一个基础设施较为齐备的投资环境。这就决定了经济特区必须广泛开展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而且,为了发挥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窗口”作用,经济特区也必须大力开展与内地的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如果把经济特区与内地隔离开来,这一作用就无从发挥。这就意味着在经济特区建设的早期需要从内地引进和注入一定的资金。确实,在深圳等经济特区建设初期,国家许多部委和内地许多地区都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促进了深圳等经济特区经济的高速增长。
曾有一种看法认为,如果国家、各部委和内地不把那些巨大的资金注入经济特区而是投往其他地区,会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我国内地的经济发展。我们认为这种看法缺乏实际经验的支持。首先,没有任何根据表明在受传统计划经济束缚较严的内地投资会比放在改革开放的“先行官”经济特区投资可以取得更大经济效果。相反,一般说来,经济特区由于实行全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其投资效果要优于内地。其次,内地向改革开放“先行官”经济特区的投资,总是伴随着人员进入经济特区,这些人员不可避免地接受了特区的新思想新观念,这对内地经济发展而言是一笔无法用数字来表达的巨大的无形财富。最后,由于内地在特区设立窗口,通过这一窗口可以引进特区以至境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实质上促进内地经济发展。可见,在经济特区的建设初期,内地对特区的投资收到了一箭双雕的积极效果。
四、以工业为主兼营其他各业是大面积经济特区在产业结构上的必然选择。必须指出,中国经济特区都是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但其模式及产业结构的确定是经过一个发展过程的。除深圳经济特区1980年创办伊始就确定面积为327.5平方公里外,珠海、汕头和厦门特区创办时的面积只分别为6.81、1.6和2.5平方公里,这3个特区的面积狭小决定了其功能只能主要集中在发展出口加工业,但到1988年之后这3个经济特区的范围已扩大到全市,而1988年开辟的海南经济特区拥有34000多平方公里的面积。自此,中国5个经济特区都已成为大面积的经济特区,这样,其功能就不能简单地限制在单一的出口加工或转口贸易等,而必须办成功能广泛、行业多样化的综合性经济特区,才能促进其整个区域经济健康和协调发展,否则,则可能产生出结构失衡的畸型经济。而在经济特区的各种产业中,又须以工业为主,其依据是,经济特区只有以工业为主,其经济才有稳定坚实的基础,才能实现其迅速发展和现代化,也才能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窗口”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当然,经济特区的工业应是动态和发展的,其工业不能仅限于一般加工装配,而必须要有自己的开发创新能力,必须朝着高技术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经济特区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窗口”作用才能够继续发挥下去。
五、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是经济特区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官”,经济特区在中国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始终起着先行探索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实行某些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理所当然、无可争议。实践证明,总的来看,经济特区所实行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对经济特区的飞跃式发展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的。
然而,在中国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经济特区究竟还有无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体制的必要却引起了一些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的争议。这实际上提出了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特区究竟还有无存在必要的重大问题。综合起来看,我们认为只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这一疑问便自然可以得到消除:1.设置经济特区并不与国际惯例相悖。有人认为,加入关贸总协定或世贸组织必须要求我国各地实行完全统一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体制,以与国际惯例相一致。事实上,许多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成员国(包括美、欧、日工业化国家在内)都辟有各种类型的经济性特区。而且,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的经济特区不仅没有取消,反而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这就意味着以国际惯例为由否定中国经济特区存在必要性的看法是缺乏事实依据的,在实践上必然造成作茧自缚的消极后果。2.作为一个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应允许各地采取符合自身特殊情况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除了一些必须统一的全国性经济政策外,应允许并鼓励各地自行摸索,以实行促进经济发展的切合实际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对此不应有丝毫的怀疑,而作为一个集中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经济特区,其经济发展自然具有一些有别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特殊之处,仍可在对外开放方面实行某些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经济特区必然要取消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不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各地要有一个大体上统一的竞争条件。然而,由于我国各地资源,经济、地理等条件千差万别,如果实行完全统一的经济政策,反而会造成经济发展结果的不平等。因此,给予经济发展条件较差的地区一定的优惠政策是经济平衡发展永远需要的,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而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悖逆。当然,其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要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意味着经济特区要不断地调整、完善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及时取消确实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个别特殊政策和管理体制。总之,作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和特殊经济管理体制的经济特区,在全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依然有其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六、经济特区应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高度发展的地区。经济特区在经济建设方面要走在全国前列,这是不会引起任何疑义的。因此,经济特区本身就应是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地区。而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之际,经济特区同时应成为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地区,这是时代赋予经济特区的一个崭新内涵。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指出,越是对外开放的地区,越是要抵制来自境外的腐朽没落的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作为最早实行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在以往的建设过程中同样也在不同程度上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后经济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应在更大程度上看视精神文明建设,做到两个文明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这既是社会主义经济特区有别于资本主义特区的一个本质特征,同时也是面向21世纪的中国赋予其特区的一个新要求。对中国特区而言,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总之,中国经济特区将继续存在和发展下去,而其基本模式却沿着本文所概括的方向发展而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将会发生变化的是具体运作方式的某些调整和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今后中国经济特区的工作重点应在坚持其基本模式的前提下切实全面提高其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