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体面劳动观的伦理阐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体面论文,伦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3-0023-08
“体面”,通俗地理解即既有美丽的“体”,也有荣耀的“面”。所谓体面劳动,也就是既有美丽的“体”、也有荣耀的“面”的劳动。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具体阐析体面劳动的概念及其内涵。但实际上,体面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与实践形态。其基本内容包括三大方面,即劳动者因劳动应体面,有劳动才体面,劳动者的劳动应是体面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剥削制度是劳动者因劳动不体面,无劳动更不体面,劳动者从事的劳动是不体面的劳动的根本原因。现阶段,实践体面劳动对于就业压力大、劳动关系复杂的我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使得“回到马克思”,深入挖掘其体面劳动观的伦理内涵、积极实践其伦理要求成为一种必然且应然的选择。
一、体面劳动基本内涵的伦理揭示
体面劳动(Decent Work)是国际劳工组织(ILO)为应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严峻的劳工问题而专门提出的一个概念。其形成过程大致是:1994年国际劳工大会主张经济应是人道的经济,应将国际贸易规则与基本劳工标准相联系;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消除强迫劳动,保障结社自由,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废除童工,消除就业歧视。在此基础上,1998年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报告首次提出“体面劳动”(Decent Work)这一概念。关于体面劳动的基本内容,国际劳工组织概括为:保障人们的就业条件及在工作中免受歧视或骚扰;劳动者的收入能够满足基本经济、社会和家庭的需要;劳动者享受充分的社会保障,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实施劳动权利和参与劳动管理的意愿。从国际劳工组织的解释看,所谓体面劳动,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两大方面:劳动者的劳动是体面的劳动,劳动者有劳动才体面。无疑,国际劳工组织的分析的确揭示了“体面劳动”的一些基本内涵。但是所谓“体面”总是针对具体人而言的体面,使人体面的原因虽然复杂而多样,但要而言之,借荀子的“义荣”、“势荣”说,无非是因“义”或因“势”而“荣”,即体面①。劳动是劳动者进行的活动,体面劳动的主体自然只能是劳动者。因此,劳动者因劳动应“荣”,也应是体面劳动的一个基本内涵。
从经典文本看,马克思并没有明确提出、具体阐析体面劳动的范畴。但对其劳动伦理思想稍加逻辑推演,便可以发现体面劳动实际上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其一,马克思青年时代择业的价值取向是使人们幸福而体面地生活。在1835年,马克思就认为青年人在选择职业时应以实现人类幸福、兼济自身完美为根本指针。马克思选择使人体面的职业作为人生宏愿,当然也希望人们能够从事体面的劳动,这也是马克思对剥削阶级社会不体面劳动进行伦理批判的重要原因。其二,马克思从人的本质论劳动,事实上阐析了体面劳动的根本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劳动是人的本质体现,体面劳动应是体现人的生命自由的劳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类的特性”[1]。其三,马克思实际上还将体面劳动的实现程度视为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马克思评价社会进步的基本标准,一般认为有二,即生产力发展标准与人的自由发展标准。这两个标准内在的联系性与一致性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必经体面劳动的“嫁接”才能实现:只有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集成创造性成果,体面劳动才能提高劳动者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需要通过体面劳动——有尊严的工作、合理的工资、安全的工作条件、享有社会保障与尊重来实现。
当然,之所以说体面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更重要的还在于体面劳动是落实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实践形态。首先,“劳动解放”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旨趣②,能实现解放人的劳动必是体面的劳动、马克思指出,劳动是解放人的基本途径,但有的劳动并不能解放人,如异化劳动、过度劳动以及劳动产品是害人的劳动。但是劳动是解放人的基本途径,要实现人的解放,又不得不劳动。这是一个矛盾。解决此矛盾的根本出路是让劳动者从事体面劳动,因为只有这样的劳动才会对劳动者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而不是消极的妨碍作用。其次,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问题是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合理协调③。合理协调的根本前提是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对于社会来说,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意味着保障劳动者能够充分就业,获得可观的工资与完善的福利、享有良好的工作环境等。劳动者在判断一种劳动是否是体面劳动时,重要的也是看自己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再次,劳动人道、自由、公正原则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基本原则④。而体面劳动的内涵,从国际劳动组织的定义⑤以及学者们的理解来看,自由、公平、安全是其基本维度。这说明,马克思所谓的劳动伦理基本原则其实就是体面劳动的精神实质。总之,结合对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旨趣、基本价值原则、核心问题内涵的分析,可以认为体面劳动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与实践形态。
从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逻辑推演还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体面劳动的具体内涵作了全面的概括。首先,马克思强调劳动者因劳动应体面,这是对体面劳动“应然”主体的回答。劳动者之所以应是体面劳动的主体的根本依据在于劳动是劳动者为人类贡献根本价值的道德行为⑥。这种价值,若从马克思劳动的正负作用论来看,可以归类为两大类,即劳动的正价值或负价值⑦。马克思从总体或抽象的角度指出,劳动对人的根本正价值有二:劳动创造人,创造社会;劳动既是人的生存之本,也是人的发展之道,“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死亡”[2]。但是,劳动又是人的生命力消耗过程,所以劳动必然会对人产生负价值。由于劳动必然使用他人生产的生产资料,消费他人生产的生活资料,所以劳动的负价值同时意味着一切劳动,只要是有用劳动,劳动者就是以自己的劳动实现对其他劳动者生命力付出的回偿。就如布坎南所言:“若就投入提供者而论,无论是否是有意识的,消费者都会在经济制度的某处获得溢出收益。”[3]
其次,马克思强调劳动者有劳动才体面,这是对体面劳动根本前提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天地之间唯有人以改造对象世界的实践来证明自己是类的存在物,所以劳动体现人的自由特性,蕴含高级伦理之美,使人体面地活动。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无劳动,实际是使人失去体面的活动。另一方面,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因而也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是劳动者的“自我表达与社会认肯方式”[4]。劳动既然是人的一种基本人权,剥夺劳动权就是剥夺基本人权。一个基本人权被剥夺的人自然是不体面的人。马克思还指出,在生产力还未能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劳动主要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这就意味着无劳动,劳动者不可能体面生活。相反,多劳动,劳动者才有可能生活得好,才可能为其他劳动者生活得好创造条件。马克思举例说,一个普通工人,如果他的工资高,他就能“雇个仆人,或者有时去看看喜剧或木偶戏”[5]。
最后,马克思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应是体面的劳动,这是对体面劳动核心内容的回答。劳动者的劳动为何应是体面的劳动呢?这是因为劳动创造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6]。因而不体面的劳动实际上只能“生产”出不体面的人。一方面,马克思指出,劳动是人的自由和意识的集中体现,因而只有体现劳动者自由意志、实践其愿望、实现其人格的自主性劳动才是合乎人性的、体现人之本质的劳动。这种劳动就是真正映衬出人性之光辉和伟大的体面劳动。另一方面,只有体面劳动才是促进快乐工作,实现体面生活的劳动。马克思指出,人类真正需要的劳动是劳动者因劳动实现自我发展、享受劳动乐趣的劳动。这样的劳动当然只能是使劳动者能够体面的劳动。而且,由于劳动者一生中的许多时间要在生产过程中度过,因此,劳动者劳动中的权利应该得到切实的保障。劳动者劳动中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的劳动就是体面劳动。在劳动者应受保障的基本劳动权利中,马克思特别强调的是安全权与健康权,“工人要坚持他们在理论上的首要的健康权利”[7]。马克思之所以如此强调安全权与健康权,就是因为这两项权利源于人的生命的基本人权。这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否体面是事关劳动者生死存亡的大事。
二、资本主义社会不体面劳动的伦理批判
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演变理论中,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后一个剥削制度。在此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相对于前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的劳动具有一定的体面性,劳动者甚至因劳动而过上了一定程度的体面生活⑧。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就商品交换而言,除了包含由它自己的性质所产生的从属关系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8];劳动者可因多劳动、高质量劳动而得到更多收入,从而可为体面生活提供物质基础;而且工人在享受方面并不是在质上受到限制,而只是在量上受到限制,仅这一点“就把工人同奴隶、农奴等等区别开了”[9]。但是此制度的剥削性却决定了劳动者的劳动从根本上讲依然是不体面的劳动,劳动者没有因劳动被体面地对待,劳动者体面的前提,即劳动,更是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首先,劳动者是生产劳动的唯一主体,“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就是劳动”[10],因而也是体面劳动的真正主体。但是在剥削阶级社会,劳动者只是剥削阶级获利的工具,因而其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马克思指出,在奴隶社会,奴隶只是奴隶主占有的会说话的工具。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主要指工人,在资本家眼中只是一种特殊的资本而已,被资本家叫作“人手”[10]或机器,“一类是死机器,另一类是活机器”[11]。资本家用以对付工人的手段主要是“不能服人而只能威吓人的暴力”12]。劳动者只是被作为工具看待,实际也即意味着劳动者没有被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来看待。而且在剥削阶级社会,劳动者无法获得劳动所得,因而无法体面地生活。在奴隶社会,奴隶仅得到维持生存的最简单、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封建社会,农民或农奴的剩余劳动和部分必要劳动成果被地主占有,也不可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基本上依赖出卖劳动力得到的工资生活,“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力”[11](615)。工资数量虽然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波动,但大多只是限于工人的生活资料。
在剥削阶级社会,劳动者无法因劳动而体面,依靠劳动者劳动而生存的剥削阶级却因为不劳动活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剥削阶级社会又是以物质财富的占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以金钱的占有来衡量人的价值大小,“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12](477)。收入低下的劳动者自然得不到剥削阶级体面的对待。“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13]在剥削阶级社会,剥削阶级大多视此现象为理所当然之事。如亚里士多德就说:“凡是奴隶必须会做的事情,主人应当会命令。”[7](432)在资本主义社会,当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控制劳动、占有劳动成果就成为不劳动的资产阶级的客观要求,资本家把他作为资本家的全部时间都用来占有、控制工人的劳动。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的成果主要成为给不劳动的资产阶级提供从事非劳动的“体面”活动的自由支配的时间,资产阶级因此成为真正的“有闲阶级”。
其次,劳动是体面劳动的根本前提,资本主义生产却同时也是以日益扩大的规模生产出使工人自身成为相对过剩人口的手段,资产阶级实际上特别需要过剩人口的存在,因为它是迫使工人阶级的另一部分从事过度劳动的根本条件,“失业是健康的资本主义不可缺少的”[14]。关于劳动者无劳动不体面的人生状况,马克思也作过详细的描述。一是成为难民,“相对人口过剩的征候,都在济贫所视察员的报告中作为爱尔兰农业无产阶级的苦难列举出来了”[11](815)。二是通过打短工得到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他们的工资只能勉勉强强应付他们自己及其家属吃住之用”[11](815)。三是通过举债度日,“从当铺赎回自己的家具,或者把卖掉的东西再补充进来”[11](327)。四是为了得到工作,劳动者不再顾及劳动是否体面,“不得不直接地或间接地替有产者效劳”[1](235)。五是从事一些更加不体面的活动。如偷盗,“如果没有充分的工作等等,人们只有肯于行乞或偷盗”[15];还有卖淫,关于妇女从事卖淫活动,马克思曾引用查·劳顿《人口等问题的解决办法》一书中的材料说,估计英国卖淫者的数目有6万~7万人。从事这些不体面的活动给活动者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如“这些不幸的马路天使的平均寿命,从她们走上淫荡的生活道路算起,大约是6~7年”[1](235)。
在资产阶级学者看来,工人失业现象并非不道德,至少不能归因于资产阶级的不道德。因为劳动力的供求不是通过资本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的,而且资本主义经济机制最终可以自发地解决失业问题,“资本和工人迟早总要重新会合”[11](506)。至于被机器排挤的工人所受的痛苦就像“这个世界上的财富一样,也是暂时的”[11](506)。对于资产阶级学者的这种自由信条,马克思讽刺说:“这对于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运动方法啊!”[11](735)可是,资产阶级学者没有看到此状况出现以前,劳动者已经历了长期“自由”带来的极度痛苦。至于机器增加就业,马克思指出这并不是必然的,因为机器的使用同时将增加可供资本随意剥削的劳动力的数量,使得部分工人因为离开其原来的劳动范围而贬值,或只能“在少数低级的、因而始终是人员充斥和工资微薄的劳动部门去找出路”[11](507-508)。由此也可以看出资产阶级学者体面观的实质所在,“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真正的彻底性”[16]。
最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不体面地劳动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不体面劳动批判的核心内容。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还是有人从事了体面劳动,如资产阶级思想家进行的精神劳动。但是劳动者从事的劳动,从根本上讲都是不体面的劳动,因为资产阶级已经“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6](275)。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技术含量不高的生产部门,如矿业、制衣业、纺织业、排版业以及使用黑人奴隶劳动的部门,劳动者的劳动尤其不体面,因而成为马克思批判的重点。关于矿业工人劳动的不体面,马克思主要记述了劳动环境的不安全性。如大部分煤矿只有极不完善的排水设备和通风设备,竖井、支架建造得很差,机械师不够格,坑道和车道的设计和修建都很糟。劳动者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结果只能是“生命、肢体和健康遭到损害”[11](102)。关于黑人奴隶劳动的不体面,马克思主要描述其劳动强度大,生活条件差,生命短,“他们的寿命也就不如他们活着时的生产率那样重要了”[11](307-308)。因为资本家努力实践管理“奴隶”的格言:“最有效的经济,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当牛马的人身上榨出最多的劳动。”[11](307-308)
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不体面劳动造成了劳动者的“道德沦丧”。如把工作日延长,横暴地侵犯工人的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以致造成道德上的非常不幸的后果”[11](292)。这种道德上的不幸后果在儿童和少年身上表现尤为突出。一些儿童和少年在各种卑劣、猥亵、无耻的习惯中野蛮无知地成长着,从幼年起就沦为放荡成性的败类。劳动者所表现的“道德沦丧”反过来又成为劳动者被不体面对待的重要原因。马克思就曾记录过资产阶级的一些“感叹”。“加在工人头上的全部罪名就是放纵的追求享乐,没有远见以及不遵守社会秩序,就是不能为长远利益而牺牲眼前的享乐。”[12](442)“感化一个制砖工人,那简直比感化魔鬼还难!”[11](534)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何以必须从事不体面的劳动?显然,这是因为劳动者已经别无选择。生产资料已经被资产阶级掠夺了,“贪得无厌的人……通过暴力和不正当的手段迫使所有者不得不出卖一切”[11](845)。
体面劳动是合道德的劳动,不体面劳动自然是应该受道德批判的劳动。组织生产劳动的资产阶级自然要为其不道德的行为寻找道德遁词。这种辩护主要的依据有两个。一是抽象的自然观。如加利阿尼搬出上帝说,“上帝安排好了,让从事最必需的职业的人生得绰绰有余”[10](232);施托尔希说,社会财富的增长要求一些人“从事最单调、最下贱和最令人讨厌的职业”[10](232);马尔萨斯说,穷人担任社会上最卑微、最肮脏和最下贱的职务可使“人类的幸福基金大大增加”[15](258);孟德维尔说:“没有穷人就不行,不然谁去劳动呢?”[11](710)二是所谓的种族优越论。如美国奴隶制维护者奥瑙律师就高调宣扬,“给他以这种强壮身体的自然……给他一个主人来统治他,这并没有什么不公平”[7](433)。资产阶级学者之所以有如此荒唐之辩,究其原因,马克思认为这是因为这些学者早已成为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或想通过为资产阶级服务以谋求私利。对如此学者的众生相,马克思讽刺说:“这位教授先生总算从这次曼彻斯特的旅行中得到了一些好处!”[11](264)
三、体面劳动观实践的根本伦理要求
体面劳动概念提出后,得到了我国政府与社会的积极反应。2001年,时任的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在全球就业大会上作了题为“改善就业条件,实现体面劳动”的主题发言;2007年,时任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提出实现体面劳动,必须强化平等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出席“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时提出让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保护机制,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17]。
体面劳动之所以得到我国政府与社会的积极回应,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实践体面劳动是我国的“应然”与“必然”的选择。首先,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了必须把保障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作为根本要求和神圣职责。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必须通过劳动来满足,而且能否劳动还关涉到劳动者的尊严与人生意义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人的自尊,要求你贡献给社会一些东西”[14](152),“治疗物质和精神贫困的仅有的真正有效办法,是一份不错的工作”[14](151)。所以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劳动者应该有劳动,而且能够体面地劳动。其次,劳动人民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主体,没有体面劳动,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就不能充分发挥。此情况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早期相当普遍。恩格斯因此质问说:“对于一个只能受到社会秩序敌视的阶级,难道还能要求他们尊重这个社会秩序吗?”[13](442)最后,劳动者体面劳动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迫切需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核心就是更加重视、更加依赖人的力量。为此需要发挥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劳动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必须保障其利益,必须尊重其人格,必须保障劳动者能够体面地劳动。否则就会出现如马克思所言的现象:工人阶级只有靠对资产阶级的强烈仇恨、永不熄灭的内心愤慨,“才能保持合乎人性的意识和情感”[13](428);或以破坏生产工具的消极办法来发泄不满,如奴隶社会生产方式的经济原则就是“只使用最粗糙、最笨重、因而很难损坏的劳动工具”[11](229)。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实践体面劳动方面,我国现阶段依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根据前面关于马克思体面劳动三个层面基本内涵的概括,可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我国劳动者因劳动应体面还未能充分实现。事实上,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提出“体面劳动”本身就说明劳动在不少人眼中还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如尽管为解决农民工问题,国家已出台并实施了大量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面对待。其二,就业是劳动者体面劳动的前提,因为失业除了收入损失之外,还会导致多方面的严重影响,如“心理伤害,失去工作动机、技能和自信心,增加身心失调和发病(甚至使死亡率增高)”[18]。但是就业难迄今仍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充分就业和资源的均衡(除战争时期外)是教科书的幻想”[14](142)。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有劳动能力并在社会承诺年龄线内的公民“保证提供满意的工作”[14](115)。但是,劳动力供求关系失衡造成的就业矛盾在我国将长期存在。体面劳动的根本前提实际上还未能充分实现。其三,人的社会性决定了能够被“利用”是人的价值所在。劳动就是劳动者被社会利用的主要方式。但是人被利用应该在尊重人是“目的”的情况下进行,而“不能仅仅被利用”[19]。可是,在我国现阶段,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使得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养家糊口的收入,还不得不从事不体面的劳动,忍受不体面的对待。
那么,现代社会应该如何实践体面劳动呢?根据马克思体面劳动观的基本内涵及其对资本主义社会不体面劳动的伦理批判,现代社会实践体面劳动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其一,贯彻德福相通的伦理精神,确保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所谓福,也即人的幸福。而幸福即“人生具有重大意义的需要、欲望得以实现时所产生的心理体验”[20]。从人的主体性肯定与确证,即人与动物之别的角度看,人既生活在世俗的利益世界里,有“利”的需要,又生活在价值意义世界里,有“义”的需要,所以幸福是“义”与“利”的统一⑨。根据这种分析,实践体面劳动的基本要求就是劳动者应该因劳动而得福,即劳动者应该因劳动实现“义”的需要与“利”的需要,“提供这种服务的人,有权得到合理的补偿”[21]。“劳动之烦根本就一个社会—文化现象。”[21](15)要确保劳动者因劳动而体面,就必须使符合劳动条件的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从事应该从事的劳动,使符合劳动条件的有劳动能力却不劳而获者受到道德的谴责。这就要求将劳动在有劳动能力且应该劳动的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如此,既可以减少一个社会阶层把劳动之累转嫁给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可能性,还可以减少社会工作日中必须用于物质生产的部分。这样,个人从事自由活动的时间部分将增大,更多的人将因劳动而体面。
其二,就业是劳动者体面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应确保劳动者能就业,能体面地就业。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生存条件只有通过参加劳动来获得。另外,在现代社会,就业还“给人获得成功和展现雄心的机会”[21]。正是因为这一点,在某些情况下,“无论工作本身是多么索然无味,如果它能成为获得声誉的手段,它就会变得可以忍受”[22]。可见,就业对个体的人来说,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是人格独立、身心正常发展的基础,是享受人生快乐、完善和升华人性的前提。就如罗素所言,“有了工作机会,才能产生工作动力和工作道德”[23]。就业,从生产的角度看,实际即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也就是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⑩。马克思指出,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是一切社会形态共有的普遍规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这一规律只能在价值规律支配下自发地发生作用,劳动者因此根本无法充分、体面地就业。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提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应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分配劳动力。马克思实际强调了政府公共权力在解决就业方面应履行特殊责任,发挥特有功能。
其三,劳动者的劳动是体面的劳动是体面劳动的核心问题,因此切实保护好劳动者是实践体面劳动的核心任务。根据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保护劳动者的基本要求为:一是尊重员工的人格,二是为员工提供体面的劳动环境,三是要有合理的薪酬福利。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之所以忍心让劳动者从事不体面的劳动,重要原因在于剩余价值所耗费的只是工人的无酬劳动。所以资本家并不关心劳动者生命成本的付出,而只关心所谓的成本价格,“对资本家来说,商品的成本价格必然表现为商品本身的实际费用”[7](30)。资本家之所以能够让劳动者从事不体面劳动,根本原因则在于不劳动的资本家控制了生产资料,从而产生了资强劳弱的局面。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劳动力所有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统一可为保障劳动者体面地劳动提供经济基础。马克思的这种设想至今还未能完全实现。相反,在资本仍存在的现代社会,资强劳弱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按照马克思的理论,在资本关系必然存在的情况下,逐步恢复和实现劳动者对劳动力要素的相关产权,使其能与资本产权相抗衡是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应然选择。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相对而言,资本要素较为稀缺,长期以来,社会关注的重点又集中于资本领域。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相对缓慢,结果使得劳动力要素与资本要素在产权发展过程中的差异越来越大。这就使得实现劳资产权相对平等的任务变得非常艰巨。当然,正是因其艰巨,才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解决之。
①荀子所谓“义荣”指因“意志修,德行厚,知虑明”等人格的内在价值而获得的荣誉,“势荣”指因“爵列尊,贡禄厚,形执胜”等外在因素而获得的荣誉;“义辱”是因“流淫污侵,犯分乱理,骄暴贪利”等恶劣行径而招致的耻辱,“势辱”是因受到诬陷、强暴、欺凌而招致的耻辱。荀子还说明了“势荣”与“义荣”应是统一的,“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篇第四》)。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常将“义荣”与“势荣”混为一谈,将“义辱”与“势辱”混淆不清,以致位高权重、势大利多者成为荣誉的象征。
②所谓“旨趣”,在古汉语中亦作“指趣”,其意多指写书的目的、宗旨与大意。“旨趣”一词今人常用,其意一般也指“目的或宗旨”。但今人所指的“旨趣”又并不仅限于此,如张晨有言:“人们对于生命旨趣的体验和感悟并不为生命的现实边界所限定……就传达生命个体的体验和感悟而言,似乎没有哪一种艺术样式的作品能够比文学作品更真切、更精微、更具可以反复品味的艺术魅力。——这就是我们研究文学传统中的生命旨趣的基本理由”(参见张晨:《文学传统中的生命旨趣》,载《学习时报》2002年11月4日)。这里所谓的“生命旨趣”实际上包含了“意义”之义,而“研究文学传统中的生命旨趣”显然既指研究的宗旨,又指围绕研究宗旨进行研究所体现的特色。综合“旨趣”一词的古今之义,从语义上可将某思想的旨趣理解为该思想的研究宗旨及该宗旨所具有的或体现于外的理论特色。依此语义分析,所谓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旨趣,也即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宗旨及该宗旨所具有的理论特色。较之于西方其他“解放人”的思想。马克思立足“劳动”论“解放人”的实质、途径,所以,可以认为劳动解放人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旨趣。
③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之本,劳动同时又是劳动者的生命力付出。所以劳动既是一种基本人权,又是有劳动能力者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劳动解放人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根本旨趣,劳动解放人实现的前提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劳动的正价值与负价值决定了劳动权利与义务不公正分配是劳动关系不和谐的根本原因。也使得公正分配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成为劳动关系和谐的基本要求。可见,在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理论体系中,劳动义务与劳动权利的关系问题是核心问题。
④人道、自由、正义是基本的道德原则,自然也是劳动伦理的基本价值原则。但劳动伦理基本原则作为道德原则在劳动伦理领域的延展与具体化,与现实劳动更接近,反映的内容也更生动、更丰富,对劳动及劳动关系的揭示也应更具体、更深刻。可称其为劳动的人道、自由、正义原则。马克思劳动人道原则的基本内涵是:生产人道的,以人道的方式生产。马克思劳动自由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劳动实现自由,自由保障劳动。马克思劳动正义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劳动的才是正义的,正义的才应该被劳动。
⑤在1999年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局局长索马维亚向大会提交的报告《体面的劳动》中首次提出了“体面劳动”这一概念,并指出“国际劳工组织当今的首要目标是促进男女在自由、公正、安全和具有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工作机会”(《工人日报》,2005年3月25日)。
⑥生产力发展为人的生存与自由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因而是满足人的各种物质需要不可或缺的条件与基础,也是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基础。社会进步最终表现为人的自由实现,它意味着消除贫困、剥削,消除歧视压迫、法治权利和社会保障缺乏的状况,意味着提高人们按照自己意愿生活的能力与权利(参见唐凯麟:《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223页)。
⑦按马克斯·韦伯的说法,价值可概括为两个基本层次,即工具性价值与目的价值。据此,也可以将劳动的价值分为工具性价值与目的价值两个层次。工具层次价值指劳动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生产实践;目的层次价值指劳动是人的生命意义所在,是人类通过与自然打交道而进行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本文此处所指的劳动正价值与负价值属于工具价值的范畴。
⑧这一点是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片面肯定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原因。如哈耶克说:“资本主义创造了就业的可能性。它所创造的条件,使那些没有从父母那里获得维持自己及其后代的生存所需的工具和土地的人,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这些东西,当然这对双方有利。这个过程能够使人们在贫穷中生存并繁衍后代:这一过程使千百万人来到这个世界并使他们得以生存下来,而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或者即使他们能够生存一段时间,也无力生育后代。就此而言,穷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并歪曲马克思的思想:“正如卡尔·马克思所言:‘资本主义’创造了无产阶级:使他们诞生并生存下来”,“没有富人——没有那些积累资本的人,穷人即使能够生存,也只会愈加贫穷。由于资本家能够为了自己的目的而雇用别人,因此他这种养活他们的能力对双方都有利”。(参见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143页)
⑨参见贺汉魂:《王船山义利均衡的幸福观》,载于《船山学刊》2001年第2期。
⑩所谓就业,是指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以满足自己及家庭生活需要的活动。根据这个定义,就业意味着劳动必须有报酬和经营收入,劳动必须是合法的。(参见张彦产、陈晓强:《劳动与就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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