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稳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稳定论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党的文件里,“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个新的提法,这一思想的提 出是对改革开放25年来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经验的总结,特别是对近些年来处理社会矛 盾、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丰富经验的总结。当然,如果从理论上溯源的话,可以 发现,毛泽东主席早在1957年就曾提出过,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 面。毛泽东主席所阐述的这一目标与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
和谐社会的思想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继承。孔夫子就曾讲过“礼之用,和为 贵”的观点。传统上,中国人常用“治乱兴衰”的观点评价社会形势,按照这种观点, 人们所追求的理想的社会状态是实现“大治”,所谓大治,就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 人民安居乐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也是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目标认识的深化。社会 主义建设,既包括经济建设,也包括政治、精神文化建设,以及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 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不仅仅是一种手段,也是我们追求的社会目标。所谓人民的幸福 生活、人民的安居乐业,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和谐的社会关系。所以,和谐社会也 是我们所追求的根本的社会目标之一。而在社会目标上使用和谐社会的说法,更能体现 出以人为本的观念。
为什么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特别突出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呢?这与 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有密切联系。2003年底,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1万亿元人民币, 中国的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当一个国家处在人均GDP在1000 至3000美元之间的时候,也是社会结构高度紧张、社会矛盾最容易激化的高风险阶段。 不少研究者曾经用一些国家的资料和史实证明:客观生活状况的改善会导致人们产生更 高的期望值。当人们望值增长得比客观状况改善的速度还要快时,就会导致人群中更高 程度的被剥夺感。动乱常常发生于长时期的经济繁荣之后突然萧条的时期,因为,这时 人们的期望值已经被繁荣的经济鼓动得很高,而实际的经济条件却又难以满足人们的较 高期望,于是,社会上不满情绪便高涨起来。如果针对中国的情况,就是说,只要中国 经济持续增长,不稳定就难以发生,但是,如果在高增长之后出现经济滑坡,那么就要 警惕动乱的发生。
总之,发展与不稳定、不和谐往往是共生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人群中利益格局的变化 与调整,所谓利益格局的变化和调整必然是有些人获利多一些,有些人获利少一些,有 些人利益相对受损,有个别人甚至会出现利益绝对受损的情况。获利的当然会沾沾自喜 ,而受损的或获益较小的却常常会发生心理失衡。这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所谓“不患寡, 而患不均”的情况。所以,在当前经济发展比较快的时候,我们要居安思危,要随时发 现潜伏着的问题和危机,及时调整社会利益结构,以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任务还 是相当严峻的。
从我国发展的实践层面看,也确实积蓄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2000年以来,中 国城市进入了高速增长、高速发展时期,城市化扩张的速度比1985—1995年几乎翻了一 番。正如上文所述,高速发展的结果是带来了一些新生的社会矛盾。笔者试列出五个方 面:
第一,城市向农村征地、城市开发引发的社会矛盾。在征地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对农民 的补偿标准偏低、社会保障措施不配套、盲目上马导致“征而不用”、“暗箱操作”而 滋生腐败、征地补偿安置费分配混乱等多方面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基层农村社会矛盾尖 锐化的导火索,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甚至不得不采取集体上访、诉讼等手段甚至采取一 些过激行为来保护自己。
第二,城市“拆迁”中的利益冲突。在城市改造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 补偿标准测定机制不完善、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等原因,引起大量群体 性上访事件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威胁到社会稳定。总体上看,被拆迁户中相当一部分是 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居民,比如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小生产者、个体户、不充分 就业者等。如何有效保护这种城市困难群体的合法利益成为城市管理中的新难题。
第三,房产主、业主与居住者的维权运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在政府房改政策的推 进下,“居者有其屋”逐渐成为普遍现象,房产主、业主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的主体。然 而,由于房地产市场不规范、缺乏有效竞争,由于某些开发商的欺诈和侵权行为,引发 出一系列房产主、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和开发商 、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可能转化为业主和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并 导致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第四,城市规划中的利益格局。一方面是经济利益,比如,一些房地产公司在城市扩 张中发挥巨大作用,谋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政治因素、政治权力在城市规 划中发挥着核心作用,这是由政府主导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所决定的。一些地方的负责 人喜欢搞“形象工程”,花掉政府大笔投资,却忽视了城市大多数居民的利益,多数的 居住者的意愿常常没有得到反映。城市规划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经济与政治利益。一 个规划对于一部分人有利,就可能对于另一部分人不利。城市规划要做到将利益配置得 比较合理,否则,利益受损的居民就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会发生社会冲突。
第五,城市外来人口问题。近来的一些研究证明,我国城市外来人口或流动人口的总 数超过了一个亿,其主体是城市农民工。2003年以来,中央对于城市外来人口和城市农 民工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 办法》,强调要保障城市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消了对于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职业工 种限制,要求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等。然而, 在调整城市外来人口的政策后,新的矛盾又暴露出来。过去,采取的是强控制政策,在 高度控制之下,矛盾处于潜伏状态。现在采取的是宽松的政策,在环境宽松的时候,矛 盾反而暴露出来了。笔者近来的调研证明,流动人口统计处于失控状态,城市流动人口 的犯罪率明显上升,街头抢劫、盗窃等案件频繁发生。可见,城市是一个有限的空间, 城市里生活的两部分人——本地市民和外来人口——共享城市空间内的有限资源,当政 策调整对一方面有利的时候,另一方就会感到利益受损。
种种事实证明,发展确实与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是交织在一起的。社会发展带来新生 社会矛盾的事实要求执政党和社会管理者必须提高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的能力 。那么,怎样提高此种能力呢?笔者仅挂一漏万地提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学会新的管理方式。由于受到计划经济管理方式的影响,我们传统的管理方 式多是采取自上而下高控制的管理方法。这种方式,在今天市场经济的局面下,很多都 不适用了。过去“暗箱操作”就能够解决问题,而今天却要求公开和透明。新的管理方 式对于很多管理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改进管 理方式。
第二,要善于处理与群众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经济利 益的问题是“本原型问题”,其他问题常常是由此派生出来的。所以,对于任何与群众 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都不可忽视。利益总是互相的,一些人利益受损了,常常是另 一些人利益获得了。有时候,问题的发生是因为有些干部私心太重,为了个人利益不惜 损害群众利益。对于这样的问题尤其要予以关注。
第三,要学会见微知著,善于发现潜伏着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生是 有其规律的,事情的发展总会有一个过程,有时候,我们以为事件是突发的,实际上是 因为我们忽视了潜伏状态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所以,只要管理者真正负起责任、随 时有危机意识,不少问题是可以在萌芽状态就及时解决的。
第四,要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能力。我们常常看到,有些问题并不难以解 决,但是,一些管理部门或管理者为了小集团的或个人的利益,不但不解决矛盾,化解 矛盾,反而制造矛盾、激化矛盾。所以,笔者认为,一个地方发生了重大社会冲突,至 少证明这个地方的管理者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行,对于这样的管理者应该予以撤换。
总之,执政党、社会管理者的能力提高了,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就有了重要 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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