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特点_杰斐逊论文

美国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特点_杰斐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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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历史上,城市的出现大约已有5000年之久。自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与农业分离以后,出现了商品和货币。而在第三次社会大分工产生了商人阶级以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固定地点便应运而生,形成了城市的雏形。但是,城市的出现不等于城市化的开始。城市化不是指城市发展、演变的简单过程,而是指机器生产取代手工劳动之后,城市性质和功能的根本改变。在农业文明占统治地位的前工业社会,城市的性质正如马克思所说,城市是建立在农业和土地财产基础之上,社会呈现的是“城市乡村化”的景象。城市仅是农产品的集散地和手工业生产的集中地。城市经济有赖于农业生产,其手工业和商业在国家整个经济中还不占主导地位,尚不足以改变以农业为本的状态。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只限于作为政治、宗教和军事中心。在漫长的数千年中,城市的规模和作用不断发生变化,但其功能和性质没有根本转变。只有工业化的巨大震动才使城市摆脱了农业基础,成为大工业生产的中心,呈现出马克思所说“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0页。)。

城市化的重要前提之一便是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与历史上各种类型的人口流动相比,这次人口转移不仅规模空前,而且性质有别。在前工业社会,无论什么原因引起的人口迁徙,包括发现新大陆之后的跨洋移民,虽然其流动方式各异,但总的性质都属于手工劳动时代的变动。工业革命发生后,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彻底变革,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兴起的第二、三产业。因此,这次人口流动是建立在机器生产和工厂制基础之上,人们劳动的性质由农业转化为工业和服务业,从而使整个社会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劳动力重新配置,最后完成了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过渡。

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是工业化引起的重大历史变革,是社会向更高阶段发展的一次飞跃,标志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各国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各异,然而殊途同归,他们经历这场变革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谁也不可能逾越这一人类社会共同的规律。美国虽然历史不长,却已走完了这次人口转移的全过程。中国、印度等国家历史悠久,可还处在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农业劳动大军依然占据着广大农村。可见,这场历史性转移虽是各国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各国鉴于不同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水平,实现这次转移的速度和具体方式自然有所区别。美国的建国道路与众不同,所以,农业劳动力转移这一变革也独具特色。

美国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全过程,即从开始转移到基本停止转移,大约经历了150年,从19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60年代。 大致可分为几个阶段(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46、51、54—57、59—63、67—75、81页。):美国内战(1861—1865年)前为初级阶段,劳动力转移这场变革初露端倪。西进运动是第一次大规模跨地区的人口迁徙,其主体是农业人口的异地流动,同时也促进了中西部地区城市化的发展。19世纪七八十年代,即内战和“重建”之后,出现第一次农业人口转移的高潮,主力军是南方各州从未流动过的黑人农民。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之前),是美国农业人口转移全面高涨的时期,规模大,人数多。南方农民转入北方和西部的城镇;东部和中西部的人口也大批涌入远西部新建的城市。20世纪20年代,美国城市人口终于超过了农村人口,初步实现了城市化。此后,经济大萧条和二战时期,这一进程出现特殊情况(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79—80页。)。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是农业人口转移的最后一个高峰,从此美国步入了城市化高度发达的国家行列。

纵观这一历史进程,美国农业人口的转移相当平稳和顺利,而且速度越来越快。这里固然有工业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等重要因素,然而,值得分析的却是在一般规律之外的个性特点。这些特征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农业人口外流受到的阻力小,障碍少;2.外来移民不断形成新的农民,使农业劳动力转化的过程较短;3.农村人口转移与全国人口流动同步、同向。

一、农业人口外流的阻力小,障碍少

在这一点上,美国与同等水平的英、法、德等国相比,明显占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距更远。19世纪初,美国在新英格兰地区已出现简单的机器和工厂。1812—1814年第二次反英战争取胜后,广大北部(包括东北部和中西部)全面进入了工业化时期,新兴工业城市不断涌现,使东北部地区逐渐成为制造业的中心。新开发的大湖沿岸和俄亥俄河流域,由于自然资源丰富,采矿、炼铁、石油等重工业后来居上,使居民点、矿区等地发展为工业城市。工业化风起云涌的形势自然影响着一部分农民的去向。多数人为改变收入状况,单身青年更向往美好前途而弃农进城,也有农民因家乡土质不好,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另谋生路。就全国而言,除南方黑人外,人口流动是自由的,不受法律限制,除了交通不便、资金不足这一类困难外,几乎没有人为的障碍。

与西欧主要国家相比,美国的优越性显而易见。她从未经历封建制度,开国时便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没有户籍制度和严格的教区制限制居民迁徙。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开路先锋,曾经独领风骚,但是,农民向城市流动却受到法律条款的种种限制。18世纪下半叶,工业革命在英国爆发后,实行了100多年的旧法规,如《济贫法》、 《定居法》等依然有效。人们的行为被限制在所属的教区,一旦出走便会被外地教区遣回。有的法律规定,外出者必须得到原教区保证给他救济的证明,方可被其他教区接纳,而且一旦新地方对他不满,遣返回乡的费用还要由原教区负担。这样,原籍所在地很难支持人们流动。工业化开始后,英国在发展工业的同时,还要想方设法排除这些障碍,在18、19世纪英国相继颁布新法,放宽了人口流动的限制。可是,有的法律又走到了另一极端,如把农村剩余劳动力集中到“济贫院”,经过强制“教养”后,强行移至某些工业地区,或者遣送海外(注: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第17页。),人们依然无选择流动的自由。直到19世纪中期,英国工业革命初步完成时,有关人口转移的法律还在出台。可见,克服这种阻力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在欧洲有的国家,严重影响农业人口转移的问题是长期的民族分裂。美国是由移民组成的新国家,民族分裂尚未出现,国家统一在各级政府的权威之下,各种经济制度比较健全。德国却是诸侯割据的典型,她在工业革命开始后,为统一国家所花费的时间几乎与发展工业的时间相同。德国当时分为30多个行政独立的诸侯国,其经济制度,乃至在度量衡方面均各行其是。她是在工业革命期间,自上而下强行统一了国家,制定了宪法(注: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第157页。), 由此才从法律上确保了人们进行经济活动和迁移的自由。美国制定宪法比德国约早60年,各州宪法也有关于保证人权不受侵犯的条款。尽管在具体执行中,践踏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更不必说南方的奴隶制度,但总体而言,国家没有设置限制人口流动的障碍,相反,颁布了不少法律鼓励人们开发西部。

再从思想观念方面的阻力来看。美国在工业化起步时城市化进程缓慢,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只是凤毛麟角。1810年,美国城市人口总和仅占全国人口的7.3%(注:兰斯·戴维斯等:《美国经济史》(L.Davis,J.Hughes,D.Mcdougall,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 ), 伊利诺伊1969年版,第268页。)。此后,城市数目从1820年的61座增加到 1830年的90座(注:埃里克·兰帕德:《城市化》(E. Lampard,Urbanization), 载格伦·波特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

G.Porter,ed.,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第3卷,纽约1980年版,第1038页。),而且大部分并非工业城市。形成如此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思想观念问题。反对发展工业城市的观点在社会上颇具影响,其代表人物正是第3任总统杰斐逊。他长期出使欧洲, 对英国工业化初期的城市印象不佳,于是提出,只有以土地为依托的人才具有纯洁而高尚的品德;工人流动性强,传播不满情绪,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美国应建成一个以农业为本的民主共和国,把工厂留在欧洲。他把城市定性为贫困、落后和犯罪的是非之地;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滋生腐败的土壤。其实,这类观点在工业化初期也不足为怪。因为工业革命是生产力发展所使然,人们对新生事物的认识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如若将美国与法国相比,后者则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法国工业革命发生时,全国人口的75%为小土地所有者,他们眷恋土地,固守旧的生产方式,思想保守,长期对工厂制和农业机械化持怀疑态度。更严重的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法国统治者还把这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民队伍看作是“一种社会稳定的保障”(注:格伦·波特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第3卷,第120页。),致使法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始终相当迟缓。不难看出,杰斐逊的担心与法国的统治者不谋而合。这种情况或许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之初,颇具典型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同样的思想观念在美国存在的时间比法国短得多,危害也小得多。法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才得以转变,美国则在内战前就已打破了这种观念,两国相差一个多世纪。究其原因,取决于美国独特的国情。这一点,可以从决策者和民众的观点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决策者的观念。工业化初期,尽管杰斐逊的思想阻力很大,但是在事实面前他能及时革故鼎新。当时,美国的海外贸易一再受挫于欧洲大国,而市场上却充斥着英国的工业产品,美国面临再次沦为殖民地的威胁。当杰斐逊被迫对欧洲大国采取“禁运”对策后,美国以暂时的损失为代价换取了长远利益。杰斐逊痛苦地承认说:“我们的禁运产生了一个值得庆幸的持久的效果,它使我们开始从事国内的各种制造业,……以后我们对英国的需求则可以实足缩减一半。”(注:菲利普·方纳编:《杰斐逊文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6页。)财政部长加勒廷说得更为具体,“以前从英国进口的货物开始在美国生产,纺织、制帽、造纸、活字印刷、火药、冶铁等工业开始起步。”(注:吉尔贝·希纳尔:《杰斐逊评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 第415页。)领导层观念的变化,对于确保美国沿着工业化道路发展下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领导层的观念方面,必须强调一点,建国之初,以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为首的一派始终坚持工业化道路的方针,虽然曾经遭到杰斐逊一派的强烈反对,但其影响已广泛渗入到美国人的观念之中。杰斐逊本人建国思想的转变,也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吸取了汉密尔顿的主张。罗荣渠教授曾评价说,杰斐逊“敢于放弃过时的观点,把政敌的观点化为自己的观点,把美国从险些失误的道路上拉回来。……美国如果丧失了时代机遇,她的未来将是怎样一种前景?”(注:罗荣渠为《美国早期现代化的两条道路之争》(张少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所作的“序”,第3页。)所幸的是, 从联邦政府成立到第二次反英战争胜利,这场关于建国道路的斗争仅仅持续了20多年,美国便毅然迈上了工业化的大道。与法国执政者长期对小农经济的眷恋之情相比,美国统治者显然更识时务,故而思想意识方面所产生的副作用比较小,广大农民的历史性变革进行得也就比较顺利。

(二)民众的观念。美国是一个以欧洲移民为主体的新国家,人们远涉重洋来到新大陆,力求摆脱母国的封建统治和宗教束缚。自建国前英国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开始,北美人民便集会、结社,探求新的生活道路。“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思想在民众中产生了深刻影响。前者强调自然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后者针对专制独裁,倡导人民自治。在确立和传播这些思想方面,杰斐逊建立了不朽的功勋。所以,美国人具有崇尚自由平等的传统,思想观念比较开放,容易接受新事物。

“流动”是美国社会的一大特点。首先,移民来美本身就是一场过洋跨洲的大迁移。在科技落后的时代,进行这种冒险行动生死难卜,然而却锻炼了移民坚忍不拔的意志,为后来开发西部奠定了思想基础。他们来美后的艰苦创业又锤炼了人们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性格。其次,流动是美国人赖以生存的有效方式。边疆不断向西扩展,机会和变化相伴,人们不可能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更何况移民四海为家,在新大陆又无祖传家产可恋,因而迁动时也少有后顾之忧。美国的特点与欧洲国家形成鲜明对照。法国由于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人口流动性很差,定居性很强。在几个世纪中农村人口的地理分布基本不变,农民很难摆脱土地的束缚。加之在法国工业化前期,大批手工作坊长期存在,吸引农民固守乡土。分散经营的纺织、制革、木材加工、铁器制造遍布农村,严重影响了工厂制的发展,更谈不上农业人口大规模的转移(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134、106页。)。由此可见,美国人的“流动”观念和开放意识,为农业劳动力的转化减少了许多阻力。

二、外来移民不断形成新农民,使美国农业劳动力转化的过程较短

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方式一般为波浪式运动,一波一波向前推进,即指农民先向附近城市迁移,他们留下的空缺再由更远的农民填补进来,一步步、一批批向城市逼近。以英国农民向普雷斯顿迁移的情况为例,1851年时,该市新迁入的人口有40%来自10英里以内地区,70%以上不超过方圆30英里(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24页。)。同样,美国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是从近距离开始,逐渐由近及远,由少变多。然而,“波浪式移民”在美国还有一层独特的含义,那就是,它始终没有一个固定的农民队伍,作为向城市转移的后备军。农民本身正是由“波浪式”推进而形成的。美国在18世纪末人口只有390多万,到19世纪前10年增加到720万(注:理查德·莫里斯主编:《美国历史百科全书》(Richard Morris, ed.,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History),纽约1982年版,第648页。),其速度很快。虽然其中80%以上为农民,但其基数与欧洲大国相比,则相差甚远。法国在1826年的总人口为3200万,其中农村人口占2200万。德国在19世纪初全国人口为2000万,农民就占1700万,到19世纪中期,总人口上升为3550万,其中还有70%左右为农民。这些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已经储备了几千万农民,可以作为转入城市的强大后备力量。美国却望尘莫及,直到1850年,全国人口才达到2300万(注:王章辉、孙娴主编:《工业社会的勃兴》,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1页。), 其中约有84%为农民,大约1800万人,仅仅相当于德、法在19世纪初的农业人数。可是,美国的领土在19世纪中期却大大超过了整个欧洲,如此少量的农民面对广阔地域上蓬勃兴起的工业,实为杯水车薪,致使工业劳动力严重匮乏。

因此,美国人口的重要来源,除了自然增长外,主要靠外来移民。在整个19世纪,美国人口从530万增加到7599万(注:王章辉、 孙娴主编:《工业社会的勃兴》,第649页。),增加速度超过英、德、 法等欧洲大国。自19世纪二三十年代英、法两国的人口出生率开始下降,到世纪末法国降到20‰左右。美国的人口出生率在1860年后也有所下降,但到世纪末还保持在30‰(注:王章辉、孙娴主编:《工业社会的勃兴》,第231、233页。),超过英、法等国,与德国差不多,属于比较高的一类。可见,美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

外来移民是美国人口增长的重要源泉,也是农民队伍不断形成又不断转化的源泉。据统计,在1820/1830年至1850/1860年间,美国总人口每10年的增长率从33.5%上升到34.6%,但每10年的自然增长率却在下降,同期由31.9‰降至24.4‰(注:格拉斯、埃弗斯利编:《历史上的人口》(D.Glass & D.Evesley,eds.,Population in History),伦敦1968年版,第241页。),可见, 总人口的增长部分由新的外国移民所致。在1820年以后的100年间,外来移民的数量逐年上升。其中, 内战后又多于内战前,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达到最高峰。1820—1860年,入境移民总数为500万,1860—1890年增加到1000万以上, 而 1890 年至1930年,移民总数竟增至 2200 万(注:琼斯:《移民》( M.Jones,Immigration),载格伦·波特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第3 卷,第1070页。)。其中有几个年份尤其突出,1905—1907年每年在100 万到128万之间,1913年和1914年各为120万(注:美国统计局:《历史统计:殖民地时期到1970年》(U.S.Bureau of the Census,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Colonial Times to 1970), 华盛顿1975年版,第106—107页。),均为历史最高峰。与此同时,移民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自然也水涨船高。1830—1840年占14.3%,1840—1850年占27.9%,下一个10年则提高到占31.5%(注:王章辉、孙娴主编:《工业社会的勃兴》,第667页。)。直到19世纪末, 美国总人口已达近8000万,且自然增长率仍高于欧洲时,即1880—1890年移民在全国人口中的比率还占20.1%(注:托伊伯:《变化着的美国人口》(C.Taueber and I.Taueber,The Changing Popul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纽约1958年版,第294页。)。

移民在美国的迁移动向恰似一个移动的链条,不断向西推进。东北部和中北部经济发达,又有不同民族的聚集区,易于谋生,因此,成为新来者首先落脚的地方。他们待拥有一些资金和条件后,便向西迁移,购买和租种土地,成为新的农民。也有人到西部兴办企业,投资第二、三产业。这样,向西流动的农民留下的空缺自然又由后来的移民填补。因为,开发过的地区毕竟比处女地更有利于新移民。所以,向西迁移的历程正是美国农民不断形成又不断分化和转移的过程。农民队伍形成的速度快,流动的速度也快,他们向非农产业转化的过程比较短。由此,弥补了农业后备军不足的困难。人们向西进军的历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内战前先移到密西西比河以东地区;战后则越过大河,向落基山脉直到太平洋沿岸进军。据统计,从1870年到1900年,由东部向密西西比河以西流动的人口每10年为300万左右,共计1365 万(注:理查德·莫里斯主编:《美国历史百科全书》,第650页。)。1910 年达历史最高记录,一年之间迁移了459万人,10年后,到1920年还维持在418万人(注:理查德·莫里斯主编:《美国历史百科全书》,第650页。), 以后开始逐年递减。

农业人口的形成和转移呈现出波浪式的特点,是美国与欧洲古老国家的明显区别。其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广阔的西部产生的巨大“引力”,各种发展机会对人们的强烈诱惑。

西部城市形成所走过的道路与东部有别,更不同于英、法、德等国家。在欧洲,工业化一般是在原有城镇基础上,改变其性质和功能而发展起来的。美国东部城市和欧洲的道路基本相似,其属性也是由手工业、商业和航运业为主逐渐转向工业和服务业,经历了深刻的产业变革和艰苦的旧城改造,才适应了工业化的需要。可是,美国西部原是荒漠的旷野,既无乡村更无城镇可言,随着西进运动和工业化的步伐,才由居民点、矿区和铁路货场和小站迅速成长起一批城市,他们不是像东部城市以轻工业起家,而是建立在重工业和修建铁路的基础之上。工矿业的兴起刺激了交通、建筑、粮食和食品加工等诸多行业的发展,为西迁的人们提供了充足的就业机会。美国内战前全国城市只有几十座,战后工业化进入全面高涨时期,到1870年城市数量已跃为663座,1900 年再上升为1737座,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39.6%(注:美国统计局:《历史统计:1789 —1945 年》(U.S.Bureau of

the

Census,Historical Statistics of the United States,1789—1945),华盛顿1949年版,第29页。)。19世纪中期,在全国城市占有面积名列前茅的都是东部城市。而到1890年,10座面积最大的城市,西部占据 4座,南部1座,东部5座。再到1910年,在前10名中,西部占据 6座,南部仍有1座,可是东部只剩下3座(注:埃里克·兰帕德:《城市化》,载格伦·波特主编:《美国经济史百科全书》第3卷,第1031页表格。)。 西部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其对劳动力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

然而,西部工业和城市的“拉力”如果没有农村产生的“推力”配合,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将无济于事。法国工业革命起步后,农村小农经济长期存在,而且相当繁荣,加之遍布农村的非农行业使农民谋生可以就地解决,因此,农村不但没有产生“推力”,反而对城市的“拉力”起到抵消作用,使得法国在一个世纪里农业人口的状况几乎依然如故。

美国农村的“推力”比较明显。首先,由于农民中的很大一部分由移民构成,他们来美的目的正是为改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所以,普遍存在着求“变”、好“动”的要求,他们会抓住每一个改变自我的机遇,甚至甘冒风险。而且,就发展前途而言,移民来美后几乎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只有奋斗、竞争,才能出人头地。

其次,工业化带动了农业机械化,使农业生产率不断上升。以每位农业劳动者所能供养的人数为例:1820年为4.1人,1900年上升为7人,到1920年达到8.3人,比100年前提高了1倍。1950年又比1920年增加1倍,达到15.5人,再到1964年,一个农民则能养活33人(注:沃尔特·威尔科克斯:《美国农业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24页; 乔治·惠勒:《美国农业的发展和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62年版,第57页。)。值得注意的是,这3次翻番所用的时间越来越短, 第一次花去一个世纪,第二次用了30年,第三次仅仅经过13年。而且,从1964年到1970年,一个农民所供养的人数又提高到47人。农业劳动生产力快速提高所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便是释放出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为城市第二、三产业劳动力的来源。

再次,农业的“推力”还取决于农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的状况。其实,这是一个普遍规律,并非美国所独有。但是,与众不同的是,美国南部落后的农业是长期存在的奴隶制造成的后果。美国建国后,两种经济制度并存竟长达80多年。南方存在的是“赤裸裸的奴隶制”,而不是“欧洲的隐蔽的雇佣工人奴隶制”(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28页。)。 美国的“直接奴隶制是资产阶级工业的基础。没有奴隶制就没有棉花;没有棉花现代工业就不可设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45页。)。而欧洲首先进行工业革命的英国,其“最重要工业部门的基础是美洲联邦的南部诸州所存在的奴隶制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04页。)。南部的种植园经济为英国和美国本身的工业化起步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原料,但却在南部农村留下了极度的贫困。被30万奴隶主统治的400 万黑人奴隶从未进行过自由流动,无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因此,当他们在内战中获得解放后,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便掀起了大规模的迁移。当时,南北方的人均收入可谓天壤之别。东北部工业发达地区年平均收入为1353美元, 而南方只有376美元。南方的人均财富只相当于北方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等州人均财富的27%(注:丹尼尔·约翰逊和雷克斯·坎贝尔:《美国黑人的迁移》(D.Johnson,R.Campbell,Black Migration in America),北卡罗来纳1981年版,第62页。)。所以,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白人种族主义迫使黑人大批出走,一部分农民只做异地流动,不改变农民身份;一部分转入南方城市;大部分黑人则涌入北部和西部的工业城市,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仅在1916—1917年,进入北方城市的南方黑人就达35万之多,他们主要来自黑人集中的亚拉巴马、密西西比和佐治亚等州。到20年代,全国城市中的黑人增长46%,而白人只增长24%(注:丹尼尔·约翰逊和雷克斯·坎贝尔:《美国黑人的迁移》,第74、77页。)。这时期,美国工业已在世界位居榜首,而且基本实现了城市化,可是农民收入仍旧落后于其他职业。以1928年农业部的抽样调查为例,农业人口的平均年收入为273美元,而全国的平均收入则为750美元(注:吉尔伯特·菲特:《美国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5 页。)。农民转移的“推力”仍在起作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农业已高度现代化时,农业人口的收入还低于非农业人口的收入。1960—1963年,农业人口人均收入(扣除所得税)相当于非农业人口人均收入水平的60%,1967—1970年,上升为75%(注:威尔科克斯等:《美国农业经济学》,第360页。)。1970年以后, 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已经很小,收入差别作为一种“推力”的历史使命才算基本完成。

三、美国农村人口转移与全国人口流动同步、同向

美国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两次大高潮发生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和二战后五六十年代。如前文所述,在第一次转移期间,中西部和远西部的工矿区和城市吸纳了大批东部和南部的农民。此时,全国人口流动的方向也是由东向西,由南向中西部和远西部。这首先是由于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大发展,使农业人口流入城市成为必然趋势,而农民又占人口大多数,他们的变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整个国家人口的动向。其次,美国工业化是由东向西逐步推开的,内战前,当东部已基本实现工业化时,西部还处于原始状态,南部则是以农业为主的社会。西部开发和南部的改造都与城市化同步,自然使人口流动也与之相符。

这种现象并不是普遍规律,属于美国的特殊情况。英国等欧洲国家开始工业革命时,城镇已遍布全国,农村人口的流动起初是向附近的城镇,而后涌向大城市和工业中心,并不像美国那样流向同一方向。而且,这些国家虽然也形成许多新兴的工业城市,但基本不是如同美国在荒野拔地而起的城市。英国的工业城市和港口从英格兰、威尔士到北部的苏格兰星罗棋布,使农民流动的选择性比较多样。法国农村人口的流动特点是集中涌向几个大城市地区,但是它们分布得并不集中,也不像美国那样一味向西发展。法国的大城市区首推北部巴黎所在的塞纳省及其周围几省,其次是中部里昂所在的罗纳省和南部马赛地区。德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像伦敦、巴黎、纽约那样的大城市,人口集中的大城市在全国的比重低于美、英、法等国,而中小城市遍布各地,小城市尤为发达,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去向,形成了流向分散的特点(注:参见王章辉、黄柯可主编:《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第94、172—173页。)。以1890年为例:10万人以上的城市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率,英国为31.82%,美国占15.5%,德国只占12.1%。2000人以上的城市人口所占的比重,德国次于英国占47%,但比美、法高出10个百分点(注:A.韦伯:《19世纪的城市发展》(A.Weber,The Growth of Citie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A Study in Statistics),纽约1963年版,第144页。)。

在美国,农村人口的转移是伴随着全国人口向西进军的大潮而发生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美国经济处于全面高涨时期,全国人口流动的距离一般都横跨大半个国土,规模空前。例如:19世纪八九十年代,从威斯康星州和伊利诺伊一带向西迁移的就有50多万人,其中约有27万人中途停留在内布拉斯加地区,其余20多万奔向俄勒冈沿太平洋一线。从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密苏里和阿肯色等中部州移出27万人,其中有16万人向西北方向进入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一带,其余的流向加利福尼亚州(注:根据埃里雷特·李等主编:《1870—1950年美国人口的再分布与经济增长》(Everett Lee et al.,Population Redistribution and Economic Growth in the United States,1870—1950)第3卷; 霍普·埃尔德里奇等:《人口分析与相互关系》( H.Eldrige

et

al.,Demographic Analysis and Interrelations),费城1964 年版, 第117页图标计算所得。)。20世纪初的10年间, 又有几股向西流动的大洪流。从密苏里州和阿肯色州一带约有50万人移出,由伊利诺伊和威斯康星等中北部的州迁移出约38万人,而自田纳西和肯塔基地区向西南入德克萨斯等地的有23万人(注:根据霍普·埃尔德里奇等:《人口分析与相互关系》,第117页图标计算所得。)。这时, 全国人口大流动的流向基本一致,然而其职业分布却是复杂的,并不单一是从农村转入城市,有在城市间进行流动的,也有到西部后又从城市到农村重操旧业的农民。

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是美国农业人口转移的第二个大高潮,此时也正是全国人口的又一次大流动。随着国家战略需求,国防工业向西部和西南部“阳光带”转移,从而带动了宇航和电子工业、信息产业和生物工程的腾飞,又刺激了相关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因此,全国人口增长的重心发生变化。“阳光带”成为人口流动的新去向,使昔日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声名鹊起。据统计,从1940—1970年,全国有49座大城市人口增长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而其中的40座分布在西部和南部(注:C.艾伯特(C.Abbott):《阳光带的定义和范围》,转引自王旭:《美国西海岸大城市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页。)。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20年间,西部和南部城市人口增长近4000万。 1960—1970年,全国城市人口增长额的62%分布在西部和南部的城市,到70年代,这些地区又占了人口增长额的96%(注:C.艾伯特:《1920年至今的美国城市》,转引自王旭:《美国西海岸大城市研究》,第 166页。)。可见,在人口由农村转向城市的最后阶段,“阳光带”无疑取代了东部和中部在美国内战前的地位,成为吸纳人口的引力中心。

综上所述,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美国农业人口转移和城市化的速度并不算快,远不及德国,但鉴于上文所述的特点,使其过程始终处于一种动态之中,平稳而顺利,不像法国在一个世纪里几乎停滞不前。美国呈现的特色是在城市化的共同规律之下,基于本国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自然条件而产生的。这表明,各个国家,乃至于一国之中的不同地区,发展经济,实现城市化都需要因地制宜,既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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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业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特点_杰斐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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