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有制改革的几个问题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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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在所有制改革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同时,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原理,依照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所有制问题的精辟论述,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正确处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

一、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一)我国所有制改革的阶段划分及所有制结构变动趋势

建国以来,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这一阶段,我国所有制变革的主要特点是:在基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后,极力推行公有化。在城市,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并要求集体所有制企业逐步向全民企业过渡。在农村,大搞“一平二调”和“割资本主义尾巴”运动,认为所有制越大越公越纯就越好。至1978年,我国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占81%,集体工业占19%。我国农业上基本上是政社合一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整个国家的经济在所有制上形成了清一色的公有经济。

第二阶段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召开之前。这一阶段,我国所有制变革的主要特点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果断地作出决策,解散三级所有,政社不分的人民公社,支持广大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我国农业出现了超常规的发展。接着在城市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推行承包制并进行股份制试点;同时,在体制外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包括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允许和鼓励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和外资独资企业等,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一大二公三纯”的格局被打破,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国有、集体、个体、私营、三资等多种经济万分共同发展的局面逐步形成。至1996年年底,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产值占28.48%,集体工业产值占39.39%,其他工业(主要是非公有制工业)产值占32.33%,国有、 集体和非公有经济三分天下已经形成。

第三阶段是从十五大召开至今后相当长时期。这一阶段,我国所有制变革的主要特点将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渗透,共同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要经历上百年乃至几百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经过不断的改革和调整,我国新的所有制形式和新的所有制实现形式将会不断出现,所有制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国有经济的比重还会再缩小一些,但实力增加,控制力增强;现代的股份制经济会稳步发展;以股份联合与劳动合作为主要内容的股份合作制,经过规范和引导,会加快发展速度;非公有经济的比重有可能超过三分之一,并逐渐稳定下来;各种所有制之间的关系由“板块型”结构向互相渗透的“混合型”结构转化。

(二)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主要理论成就

经过20年的探索,在所有制改革的以下几个方面已经达成了共识:

1.在思想方法上突破了原有单纯依据经典作家对未来社会的预测构建现实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教条主义方法论,确立了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科学方法论。恩格斯在讲到社会主义由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时说过: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同样,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也必须把它置于我国社会主义所处阶段和所采取的经济形式的现实基础之上。

2.在所有制形式的衡量与取舍标准上,突破了单纯依据社会主义抽象原则衡量与取舍所有制形式的理想主义标准,确立了以“三个有利于”为判断和取舍所有制依据的现实主义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生产力标准。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种从生产力发展历史要求出发来思考所有制改革的态度,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集中体现,也是基于对我国国情所处阶段深刻认识作出的清醒判断。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来决定该阶段财产关系的具体形式。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才是惟一正确的所有制形式。

3.在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关系的理解上,突破了传统的“对立论”,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融合成长论。把非公有制经济从“异已”力量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扫除了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

总之,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经日益多元化,公有制实现形式由于相互渗透而日益立体化,由一元静态封闭的所有制结构向“一主多元”、动态的、融合开放的所有制结构的演变基本实现。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历史的正确选择,是我国通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基本经验。

二、 正确理解公有制为主体是合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关键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首先搞清楚什么是公有制为主体,为什么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社会生产关系的一般基础,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反复证明了的事实。历史上任何一个社会的剥削者都是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迫使劳动者与他们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马克思说:“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享有生产资料垄断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生产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活资料,不论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贵族,伊特刺斯坎的僧侣,罗马的市民,诺曼的男爵,美国的奴隶主,瓦拉几亚的领主,现代的地主,还是资本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6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出版。)。 恩格斯也曾说过:“在那些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社会里,如果说财富包含了对人的支配,那它主要地、几乎完全地是依靠和通过对物的支配来进行对人的支配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3卷,第52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出版。)。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总是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并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而且所有者采取什么方式支配和使用生产资料,又以能为他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为准则。生产资料为谁所有,生产就服从谁的利益。正是从这个道理上,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时,集中分析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矛盾,指出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的根本手段,是在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因为,第一,我国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建立起来后才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第二,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劳动者真正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生产和分配中地位平等的人。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由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决定的。第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发展和变革。因此,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邓小平同志曾多次反复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对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他指出:“公有制占主体……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149、13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1、149、139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

(二)全面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总资产中要保持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三是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四是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根据江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我认为,公有制为主体的含义应包括两个统一,即质与量的统一和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的统一。

任何一种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都可以从两重的观点去考察,质的方面和量的方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出版。)。没有一定的量, 就没有一定的质;质必须表现为量,单纯量的变化发展到一定的度就会引起质变。以公有制为主体,表现在数量上,即“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如果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不占优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经济的优势,就谈不上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以公有制为主体,表现在质量上,即“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关系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是基础产业、能源动力、基础材料工业以及金融业、公用事业、军事工业等。现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基础产业、能源动力、基础材料工业以及金融业、公用事业中占有绝对优势,其中航空、邮电、铁路、石油、电力等行业,国有企业占90%以上。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在于控制力。所谓控制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对经济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稀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控制力;第二,对特殊重要的产业及其企业的控制力;第三,对经济制度发展趋势的控制力;第四,对客观经济运行态势的控制力。要提高控制力,就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把主导作用落脚到控制力上,把国有经济的支配地位限制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着眼于国有资产整体质量的提高,这是对主导作用的突破性认识,这就意味着,国有资产和国有经济过分分散的问题可以而且能够解决。国有经济的布局要作战略性调整,一般产业领域的国有资产要撤出来一部分,并转移到可以提高控制力的产业领域去。以公有制为主体,表现在质与量的统一上,即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自己。这里的发展和壮大主要是从整体上来讲的,并不意味着在比例上不断地增加。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具有两种存在形态,即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它是其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统一。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即生产资料的物质实体;价值形态是它的货币表现,即以货币、股票、证券等形式表示的凝结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量。从理论上说,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是对立的统一。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由于生产资料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可以分离,以及由于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分离、转移和流动的。分离、转移和流动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在企业内部流动和分离。如企业用货币购进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形成产品后,通过市场把产品卖出又收回货币。这实际上是商品价值存在形态的变化,通过这种变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第二,终极所有权不变,法人财产权变化,生产资料在国有企业之间转移和流动。如果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通过股份制和发行债券的形式吸收资金,乙企业购买甲企业的股票或债券,甲企业拥有这部分新增资产的法人财产权,乙企业拥有最终所有权。如果乙企业购买的不是甲企业的部分股份而控股权,或者购买了甲企业的全部资产,则称为甲被乙并购。这样的国有资产重组是国有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形式,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素质有着重要意义。通过这种重组,国有经济的最终所有权不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提高了,增值了,对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有利的。第三,终极所有权发生改变。如部分国有企业出售给非国有企业。这时国有生产资料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的所有权都发生了改变。国有企业出售后,国家取得货币,如果不是将这部分货币资金用于纯粹的生活消费,而是用于再投资,形成新的生产资料或新的国有企业,这有利于壮大和办好国有经济。当前,国有经济从一部分产业中退出,把这部分资产的货币形式转移到更适合国有经济发展的部门中去,以便集中资金,发挥优势,起到更大的作用。

至此,我们对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为主导的问题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这就是在产权流动和重组的股份制企业中,只要公有股份占优势,则表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只要国家股居于控股地位,或者具有一定的控股力度,则表明坚持了国有经济为主导,这个企业就仍然是国有企业,因为事物的性质总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三、正确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否导致私有化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速度上远远超过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这样发展下去,会不会失去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会不会导致私有化?这个问题,我认为应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其一,搞清楚什么是私有化,什么不是私有化?其二,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与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的原因是什么?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的结果是否必然导致私有化?

70年代末以来,西方国家将大多数国有企业出卖给私人的过程称为私有化过程。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巨变后,把国有资产无偿地或以有价证券形式分配给职工和居民个人,称为私有化。我国改革的趋势表现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和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上升。其中国有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76%降到1996年的28.48%, 年均降低2.8个百分点;而非公有制经济同期从0.33%上升到32.23%,年均上升2个百分点。这样发展下去,公有制会不会失去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否会发生改变?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就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与西方国家的私有化和苏东国家的私有化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第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相对快速增长是有原因的:一是它们的基数低,几乎是从无到有;二是由于过去我们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忽视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多样化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在这种条件下,政策一旦放开,非公有制经济在这些领域里获得广阔的市场空间,而得到迅速发展,它们在这些领域里由于更靠近市场,表现出了相当大的优势,而且这些生产领域都是投资少、规模小、资金周转快、利润率高的行业,所以,在一定阶段内它们以更快的速度发展是必然的。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条件下实现的。据统计,1997年年底,虽然非公有制经济占的比重超过了国有经济,但是公有制经济之和仍为67.77%,况且, 在非公有制经济中也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国有和集体经济成分。这说明,公有制经济仍然占绝对优势。第三,在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公有制经济的绝对量也在快速增长,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会随着结构调整而不断提高。至于非公有制经济能否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下去,超过50%以上的情况能否发生?我认为,发展到一定时候,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会相对地稳定在某个适当的水平上。现在不要人为地给它们规定一个数量比例,以限制其发展,应根据生产力水平的要求,也就是说,决定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趋势的最根本因素是生产力标准,也即三个有利于标准,而不是人们的主观意愿。保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仅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要求,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不能只重视非公有制经济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而看不到公有制经济所显示的力量。只要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搞好了,效益提高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就会长期保持下去。

(二)非公有制经济能否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它也是构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差别,不仅在公有制发展的程度上,而且还在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上。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的旧社会中脱胎出来的,生产力的低水平和不平衡性,一方面要求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存和发展,另一方面要求经济发展还必须经过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也就是说,要通过市场经济和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说,在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社会主义的性质是由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体,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但是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它的初级阶段,并不是清一色的公有制生产关系。公有制生产关系占支配地位、多种所有制的生产关系相互联系构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当然,如果离开公有制经济,就谈不上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十五大报告中把非公有制经济定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之内,是有充分的理论根据的。就非公有制经济本身发展来说,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巩固与完善也有着重要作用:第一,非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它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自主的经营决策,灵活的运行机制,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天然吻合的,它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而且有助于市场交易秩序和市场竞争体系的形成。第二,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三资企业的存在也具有必然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世界范围内的信息、资本和技术的快速流动,各国资本的相互融合,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是各国经济发展不可阻挡的大趋势。国外资本和技术的涌入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加速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对吸收社会大量剩余劳动力开辟了一条广阔的渠道,缓解了国家就业安置的压力,减轻了国有企业冗员负担,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利于国有经济乃至公有制经济的调整。就中国的特殊国情来讲,就业压力将会长期存在,仅仅依靠公有制经济来吸收和消化是不可能解决这一重大的现实问题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也是非常可观的。在1994年的工业总产值中,三分天下有其一;在当年城镇就业人员中,在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人员已占近1/2。在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方面,在国家和集体没有投资的情况下实现了推动国民经济33%的增长率,等等。从这些方面看,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问题,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关系着公有制经济的调整和改革,关系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前途

有一种观点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由于它与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那么,按照这种观点,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将会不断萎缩,以至于逐步走向消亡。我们认为,不同的所有制的存在终究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但这里的问题是,非公有制经济是否只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联系?有种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某一个时点上,由于生产力脱离了不发达的落后状态,非公有制经济将要退出历史舞台。这种看法不符合事实。从当前我国生产力状况来看,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只与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联系。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70%集中于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的东南沿海地区,而不是大量分布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从经济发展趋势看,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会提供日益广阔的活动空间。随着生产发展,一方面生产社会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分工越来越细,协作越来越紧密;另一方面,有更多的新兴产业和新兴部门出现,这些仅靠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是难以完全覆盖的,如果这些产业和部门得不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及时充实,由于公有制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势必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发展的总趋势是大规模的集中生产与小规模的分散生产与经营相结合,而大量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更适合于非公有制经济。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会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萎缩,而且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获得不断发展的新的机遇和空间。可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存,而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共存。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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