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贸易摩擦趋势预测及其对双边关系的影响&基于重力模型的实证研究_贸易摩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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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国际经济相互依赖越来越广泛,各国保护主义随之增强(基欧汉,奈,2002:42),国际贸易摩擦也就不可避免。贸易摩擦几乎是与国际贸易共生的,因此,西方很早就有学者认识到贸易是冲突的源泉(Hirschman,1945),无论是过少的贸易,还是过多的贸易均会导致国际间冲突:前者源于资源的丧失,后者则起因于抵制别国商品的进入。加入WTO之后,我国出口商品不断遭遇贸易壁垒,2007年的“中国制造”危机更将贸易摩擦推到了又一高潮。2008年新年伊始,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李玲局长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球各国将更重视从全球和战略高度审视中国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也将遭受全球最多的贸易摩擦。由国外标准化外部性产生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商品出口的主要贸易壁垒(见表1)。

中欧已经成为彼此不可缺少的重要贸易对象。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集团,中欧之间的经贸往来由来已久。跨入新世纪后,随着中国成功加入WTO,以及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逐渐形成与欧元的成功启动,双方之间的经贸交流又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见图1)。2007中国和欧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3561.5亿美元,欧盟继续保持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而中国也于2003年以来取代日本成为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自2004年以来,欧盟一直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并于2007年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中国的第一大出口对象。随着中欧经济的不断融合,中欧贸易迎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中欧在给彼此带来大量机遇的同时,双方的产业竞争也将给彼此埋下了摩擦的伏笔。

近年来,中欧双方在不断拓宽和加强经贸关系的同时,彼此之间的各种贸易摩擦也接踵而至,逐渐升级。中欧贸易摩擦主要集中在几大类:一是中国对欧的巨额贸易顺差;二是反倾销问题;三是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四是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五是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12月30日发布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6)》显示,2005年在中国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合同中,中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遭受的直接损失最大,总额达101.5亿美元左右,占中国此类损失总额的35.2%。质检总局发布的《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7)》显示,2006年我国全年出口贸易因技术性壁垒造成直接损失359.20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71%。技术性壁垒对我国出口企业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和东盟,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3.59%、23.67%、19.07%、5.34%和2.96%。由此可见,中国与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已经对双边关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随着中欧贸易由产业间向产业内贸易转移,中欧贸易摩擦将更加不可避免。

二、中欧贸易摩擦的未来走向

中国的贸易摩擦问题日渐凸显,原因很复杂,既有外部的贸易保护主义和“中国威胁论”的因素, 也有自身经济结构、体制和政策的问题。加之近年来,中国主要出口的三大地区(美、日、欧盟)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各国均实施各种灵活、隐蔽的保护手段,我国出口产品屡屡遭到制裁和限制,贸易摩擦频繁。对于中国和欧盟之间愈演愈烈的贸易摩擦,从中欧关系中可窥见一斑。中欧关系作为二者之间经贸关系的载体,意义重大。对此,中国学者提出了“非对称性论”、“歧视论”、“发展阶段论”、“威胁论”、“东西方文化差异论”等多种解释来分析当前中欧贸易摩擦的成因。

图1 1995-2006年中国与欧盟的贸易趋势

资料来源:根据Eurostat整理。

欧盟2006年10月发布《对华贸易和投资文件》,将中国定位为“威胁、机遇和预期的伙伴”。同时,欧盟近年来对我反倾销调查居高不下,不断设置新的技术性贸易堡垒。(丁育生,2007)从发展的趋势上看,中欧之间贸易摩擦的未来走向主要可以从时间维度和摩擦程度、摩擦形式、领域和范围、摩擦的性质和摩擦的层面等方面进行分析。

1.从时间维度和摩擦程度上分析

由于各国关税水平、环保要求、技术标准、检验检疫制度等方面的不同,当一国经济体以自己的标准与他国经济体进行贸易往来时,摩擦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来说,贸易摩擦的激化与贸易总额没有直接关系,而是与当事国的出口增长率直接相关,增长率高则激化,增长停滞则摩擦趋于消失。从1993年到2007年,中国对欧盟出口总额从117.094亿美元增加至2451.917亿美元,增长了20多倍,年均增长率超过17%。未来的几年内,中国的出口增长率会由于工资率上升、中间产品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等原因,呈现放缓的趋势,但仍然会给中国带来巨额的贸易顺差。从这一角度上分析,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势必会长期存在并有激化的趋势,今后若干年中我国仍将是贸易摩擦的高发区。

世界贸易向自由化发展,但贸易保护主义在很多领域依然存在,花样也不断翻新。为了谋求国际政治经济巨大利益,欧盟对华采取了总体政策与具体政策相分离的政策,一方面对华总体政策越来越积极,另一方面对华经贸实践的具体政策措施却日趋苛刻(周弘,2004)。欧盟进口产品苛刻的质量技术、安全、环保、检验等标准不仅高于我国相关标准,甚至高于国际标准,形成了实实在在的“技术壁垒”。此外,WTO规则的弱约束性使得各国都希望利用WTO来合法的实施保护贸易政策。如反倾销措施的滥用是因为启动反倾销调查以及征收反倾销税等不需要得到任何批准。

2.从贸易摩擦形式上分析

在以国际贸易组织(WTO)为主的国际多边贸易制度的约束下,贸易摩擦的形式主要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WTO一定程度上允许使用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手段;二是WTO基本上未涉及或很难限制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标准、卫生检验检疫标准、劳工条件、环境保护等措施。

反倾销规则本身的模糊性、反倾销法的不断弱化以及实施上的便利性,使其成为现代贸易保护的首选工具。据欧盟统计,自1990年3月至2007年4月,欧盟对中国共发起近100起贸易救济立案中,反倾销立案97起(不含反吸收和反规避案件),占绝大多数。反倾销可以为本国产业提供有效的保护且简便易行,涉及面仅是具体的行业或产业又不易受“互惠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的约束,同时其为本国产业提供的保护一般不会引起大范围的国际争端,特别是反倾销针对我国企业生产环节中的低成本优势。因此,短期内,由反倾销引起的贸易摩擦依然是中欧贸易摩擦的重要形式。谢晖和李大武(2007)通过一个策略的博弈模型分析,认为反补贴相对于反倾销而言,在政治敏感性、反报复性、实施难易程度、实施的结果和效果等方面, 都面临相当大的成本,因而反补贴很难成为贸易摩擦的主要方式。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位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承认,我国企业受到反倾销诉讼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小,而自从加拿大对原产自我国的烧烤架发起的第一次反补贴立案调查以来,我国产品也开始逐渐面临反补贴的挑战。

技术性贸易壁垒取代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面临的第一大贸易壁垒。随着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绝对胜诉率提高,反倾销对我国出口的影响越来越小,我国每年受反倾销措施影响的出口额仅占全国出口额的1%左右,而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出口额已经超过25%,技术性贸易壁垒摩擦显著上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A8000)”(特别是劳工标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多的用来阻止我国产品的出口。而基于欧盟标准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得我国出口产品不断受阻,欧盟成为我国企业遭受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最主要的来源地之一。众所周知,标准本身并不形成壁垒,但“有时因为缺乏改进产品的技术,或者因为改进所涉及的费用(包括合格评定的费用) 太高,出口商最后被迫放弃出口,在这种情况下,技术标准就成功地担当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任”(陈淑梅,2003)。而从WTO成员采取的各种贸易措施通报统计来看,自1995年以来,TBT-SPS通报量一直保持第一,由1995年的587件增至2002年1429件,增长143%,占WTO通报总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截至2003年底,TBT-SPS通报量累计达10464件,占通报总量的80%。2004年全年、2005年1月至4月的TBT和SPS通报总量虽然有所减少,但从总量上看,TBT-SPS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最重要壁垒(包小忠,2006)。WTO也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将2005年世界贸易报告的中心议题定为“标准与国际贸易”。作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技术性贸易壁垒因其在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中比重的增加(20世纪90年代已经达到45%,宋明顺,2002:5)而越来越受到国际商界和学术界的关注。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安全和环境等涉及生活质量的诸多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企业和消费者对新的标准和技术法规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建立在这种新标准和技术法规基础上的各种合格评定程序、认可制度、检验制度却成为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障碍。随着欧盟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出口将受到的影响也会日益加强。

商务部近几年不定期地对我国出口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情况进行了调研:2000年通过抽样调查,2003年以抽样调查为主,案例调查为辅的方式,2006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比较这几年商务部调查的结果,我们发现,虽然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已经下降(2000年为66%,2002年为71%,2005年只有15.13%);但是造成的损失却大幅度增加(2000和2002年分别为110和170亿美元,2005年直接损失已经达到691亿美元,给我国企业造成的出口贸易机会损失则高达1470亿美元);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已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延伸(2002年受影响最大为海关税则分类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第二类的植物产品,损失分别为44.2亿美元和41.1亿美元;2005年,增加成本最多的是第16类产品(机电),占全国增加成本总额的44.1%。)。

3.从摩擦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分析

贸易摩擦涉及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中国在能源、冶金、化工、建材及各种消费品等工业主要领域,已形成庞大的生产能力,主要工业产品,如煤炭、钢铁、发电、原油、水泥、化肥、棉布及电视机等的产量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随着我国对外贸易不断扩大,贸易摩擦也会不断增多。摩擦领域也由最初的农产品、化工原料、鞋类、纺织品等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向钢铁、彩电、电信等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转移,钢铁、纺织品等敏感产品所面临的摩擦风险仍将不断加大。

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鞋帽等行业,仍是贸易摩擦的高发领域,但从长远来看将呈下降趋势。我国未来在这些行业仍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对欧盟同类行业还将形成冲击。但这些行业属于发达国家经济中的“夕阳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将会进一步下降,和我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也会逐渐下降。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的不断升级,中国的新兴优势行业,如汽车、通信设备等成为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新领域。贸易摩擦的重点开始由低附加值产品扩大到高附加值产品。从不同时期欧盟对华机电产品的反倾销来看,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升级,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的扩大,机电产品遭遇反倾销也开始增加。欧盟对华机电产品反倾销比重,由上世纪90年代的14.7%上升到近年的16.66%。而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知识产权摩擦多数都集中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商务部调查结果显示,总体影响仍很严重,直接损失和生产成本增加较大。2006年我国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出口行业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美元,同比增加9.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这次调查结果有四个显著特点:一是食品土畜行业仍然是受影响面最广的行业,约有35.98%的出口企业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损失43亿美元;二是机电高新领域成为受损最严重的行业,直接损失462亿美元,占当年全部直接损失的60.95%;三是受影响最大的地区仍然是深圳、广东、江苏、上海和浙江等东南沿海出口大省;四是欧美对我国的影响相比较略有减少,日韩影响增加。

4.从摩擦的性质上分析

中欧之间贸易摩擦的性质正从一般性贸易摩擦转变为战略性贸易摩擦。战略性贸易摩擦的发生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贸易伙伴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其往往是通过一系列一般性贸易摩擦表现出来。在战略性贸易摩擦的条件下,一般性贸易摩擦会表现出强度提高、频度增加、覆盖面宽的特征。过去,战略性贸易摩擦仅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也面临着战略性贸易摩擦的威胁。虽然,目前从总体上看来,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仍属于一般性质的摩擦,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入世过渡期后,中国对外贸易摩擦特别是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有可能在性质上发生重大变化。

从世界贸易发展的进程看,当一个发展中的贸易大国崛起的时候,与传统的发达国家之间产生战略性贸易摩擦往往难以避免。从世界贸易发展的历史看,当德国成为一个贸易大国的时候,曾经和英国产生战略性贸易摩擦;当美国成为贸易大国的时候,曾经和欧洲传统贸易大国发生战略性贸易摩擦;当日本成为一个贸易大国的时候,在上世纪70-80年代与美国和欧洲发生战略性贸易摩擦。因而,在中国上升成为一个世界贸易大国的时候,一般性贸易摩擦就可能转化成战略性贸易摩擦(全毅,2007)。

5.从摩擦层面上分析

20世纪90年代,日美之间就激烈的经济摩擦进行多次协调基本无效之后,双方开始认识到,日美之间出现的大部分问题是由两国不同的经济结构和不同的规制造成的,贸易摩擦已开始体现为制度摩擦(赵瑾2002)。而中国与欧盟之间的摩擦也正在向这个趋势发展,中国所面临的贸易摩擦正由商品层面转变为制度层面,由微观层面转向宏观层面。宏观经济摩擦是由一方巨额顺差或逆差引发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摩擦。随着我国与发达国家贸易额的扩大,其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由微观贸易上升到宏观经济层面,宏观经济摩擦成为新的焦点。从微观层面转向宏观层面的原因在于:近年来,世界经济的低迷与中国经济的繁荣形成明显反差,美、日、欧均面临经济增长乏力、贸易逆差扩大、失业率上升的压力。出于国内政治与经济的目的,主要贸易伙伴的政治家便将矛头直接指向中国。最近的中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威胁论”就是突出表现,美欧纷纷调整对华贸易政策,给中国的贸易形成了不小的压力,增加的摩擦的几率和程度。

欧委会贸易部门的一位官员在6月14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过去许多欧盟企业希望欧盟能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等措施,现在则希望欧盟与中国方面达成协议,帮助更多的欧洲企业向中国出口更多产品,或者加大在中国投资的便利度。位于伦敦的一家名为欧洲改革中心(CER)的智库近日发布了一份题为《欧洲和中国是否将建立新世界秩序》的报告。报告认为,欧洲和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共同点。许多欧洲人认为美国正在失去全球超级大国的地位,而欧盟已经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07年双边贸易额达3000亿欧元,中国和欧盟在全球秩序和规则上寻求的利益越来越趋同。

三、中欧贸易摩擦对双边关系的影响预测

近年来,中欧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双边贸易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年增长率,尤其是2003-2005年的年均增幅达33.5%。但随着中欧双边经贸交往的日益密切,中欧贸易摩擦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欧盟最新对华贸易政策表现出强烈的保守主义倾向。近年来欧盟出台了一系列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特别保障条款在内的贸易保护措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日益增强。

下面以引力模型为基础构建一个简单的模型,通过一些主要的贸易摩擦对中国出口的影响来预测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趋势。引力模型是以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为基础,研究双边贸易流量和流向的经验性工具。最早将引力模型用于研究国际贸易量的是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他们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国向另一国的贸易流动主要取决于用GDP测量的国家经济规模和两国间的地理距离,贸易量与它们的经济规模之积正相关,而与两国之间的空间距离负相关。Linnemann(1966)则对模型做了重要拓展,首次引入了人口数量和贸易政策这两个值作为解释变量。Bergstrand为了更好地解释贸易量流动,认为在引力模型中应加入其它促进或阻碍两国之间贸易流动的因素。后续研究者逐渐在模型中引入人口、人均收入、汇率、是否同属一个经济组织、是否拥有共同边界、是否拥有共同语言或文化、是否使用同一货币等诸多变量,进一步丰富了引力模型的含义。Otsuki,Wilson和Sewadeh(2001)用引力模型评估欧洲黄曲霉素标准对非洲国家农产品出口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欧洲和非洲国家之间农产品的贸易情况,首次将具体的SPS引入引力模型来说明贸易摩擦对于两国间贸易的影响。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4)认为:“引力模型是将贸易壁垒和贸易流联系起来的主要研究工具”。

Yinli模型的简约形式具体表达式如下: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试图应用引力模型,从定量角度研究SPS、TBT的通告数和反倾销的立案数来说明这三大主要的贸易壁垒对中欧贸易所产生的影响。针对分析的结果而对中欧双方的双边贸易关系作进一步预测。

1.模型设定与理论预期

本文拟通过将贸易壁垒因素引入引力模型,分析贸易壁垒对中欧贸易产生的影响。同时,利用欧盟各国的面板数据,以具体研究中欧的贸易关系。建立基本的引力模型如下:

贸易壁垒作为影响两个贸易体之间贸易量的重要因素,包括很多内容,显然不可能有一个完整性的指标对其进行描述。文章根据中欧之间贸易摩擦的现状,选取了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SPS)、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和反倾销三个最主要的贸易摩擦形式对贸易壁垒进行相对全面的描述。因此本文采用欧盟的SPS和TBT通报数以及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数三个变量作为贸易壁垒的指标描述。

在控制变量的选择方面,选择人均劳动生产率(Labour Productivity per Person Employed)作为描述一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而考虑到贸易的路径依赖性,贸易额前期的数值对贸易额当期也会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同时引入贸易额的前期值M(-1)作为控制变量中。

在此基础上,建立具体的计量模型如下:

代表欧盟第i国第t年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具体变量说明如表2所示。

理论上认为,GDP对进口具有正影响,GDPE越高表明欧盟的进口需求越旺盛,GDPC越高表明中国的生产水平越高,潜在出口能力越强;而欧盟的SPS、TBT的通告数和对华反倾销的立案数AD对欧盟进口具有负影响,SPS、TBT的通告数越多说明中国出口付出的代价越高,反倾销的立案数越多说明中国出口遇到的阻力越大。根据引力模型,距离变量D与中欧贸易额之间应该是负向关系,一般来讲,两国距离越远,由于运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两国之间的贸易额应该越小。而人均生产力水平跟贸易额之间应该是真相关关系,人均生产力水平越高,参与贸易往来的机会越大。

2.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的是2000-2006年欧盟各国的面板数据。由于时间上取的是2000-2006年,故原则上取欧盟25国的截面数据(2007年加入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未计入统计),另外,由于塞浦路斯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额很小,对整体影响几乎可以忽略,而在中国统计年鉴上也并未公布具体数据,故未列入计算。因此,最终的面板数据包含了24个截面单位在7年内的时间序列数据,样本观察值共计168个。

欧盟各国的GDP来自于《欧盟年报2008》(Eurostat Yearbook 2008),该数据是以欧盟2006年的价格水平核算得出的。中国的GDP数据以及中国对欧盟的出口额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欧盟的SPS、TBT的通告数来自于中国WTO/TBT-SPS通报信息网,欧盟对华反倾销立案数来自于中国贸易救济网,中国与欧盟各国之间的地理距离用上海于各国首都间的直线距离近似代替,数据来自www.indo.com。

3.实证分析

在进行计量运算的过程中,为了对各个解释变量引入的合理性及经济学意义进行解释,本文按照分布的原则,逐渐加入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对引力模型进行修正,从而得到最后的计量模型,并对计量结果进行详细分析,进而为中欧贸易趋势的发展进行判断和预测。

首先,对基本的引力模型进行检验。检验模型1如下:

检验结果知,中欧贸易额M与GDPC和GDPE的相关系数均为正值(2.081193,0.850892),与中欧之间的距离D的相关系数为负(-0.636621)。这很好的证明的引力模型的正确性,但是DW值为0.142879,远远小于2,所以存在非常严重的序列自相关性。因此检验继续进行。

第二,为了消除序列自相关性,我们引入中欧贸易额M的滞后项M(-1)。建立模型2如下:

检验结果知,DW值为1.798726,很好的消除了序列自相关性。但是距离变量D的系数为正,且显著性极低(0.9942)。因此考虑缺少引入贸易壁垒模型,对贸易额M进行解释。

第三,引入贸易壁垒变量,即引入SPS,TBT,AD三个描述贸易壁垒的指标。建立模型3如下:

检验结果知,距离变量D的系数为负,符合引力模型的理论。但是SPS,TBT,以及AD的系数并未与实际意义所显示的那样为负,正如前文提到的那样,考虑到贸易壁垒对贸易额的影响往往存在滞后性,因此再进一步的检验中,考虑引入SPS和TBT的滞后项SPS(-1)和TBT(-1),以消除这种滞后性的影响。

第四,为消除贸易壁垒滞后性,引入滞后项,建立模型4如下:

检验结果知,SPS和TBT(-1)的系数均为负,这说明SPS的当期对贸易额产生的负向的影响,而TBT则是前期对贸易额存在抑制作用。AD始终对贸易额产生抑制作用,且显著性水平良好(0.0856)。但是滞后项的引入导致距离变量D的系数为正,GDPC的系数为负,且显著性极低(0.9867和0.9538),这可能是缺乏控制变量对解释变量的解释。考虑此,引入表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人均劳动生产率指标LP。

最后,引入控制变量LP,建立最终计量模型5如下:

检验结果知,中欧之间的贸易额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C和欧盟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E呈正相关性,与两国之间的距离D呈负相关性。SPS的当期、TBT(-1)即TBT的前期以及AD,对中欧之间的贸易额有抑制作用。(各回归模型检验的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模型最终结果分析:

(1)SPS和TBT通报数。以上结果显示,SPS的通报数相对于它的前期,对贸易额的负影响更为确切,而TBT的前一期通报数相对于当期来说才是真正阻碍贸易的主要因素。这可能是由于动植物的出口受时间的影响较大,一般来说,一项SPS通报公布以后,当期的动植物出口由于来不及达到新的标准而过了保质期,严重阻碍了当期的出口额,而出口商由于出口的压力会在技术上迅速改进,在下一期之前使自己的产品达到新的标准,因而前一期的通报对当期并未产生副的效应;而在TBT协议透明度原则的约束下,TBT措施要事先通告,在评议期期间不会对贸易额产生阻碍作用,评议期后,前一年的通报在当年发挥了最大效应。

(2)反倾销立案数。从计量的结果来看,反倾销立案数对贸易额产生了相当大的负影响,这与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反倾销由于其规则本身的模糊性、反倾销法的不断弱化以及实施上的便利性,属于现代贸易保护的首选工具。

(3)其他变量。GDPC、GDPE、D以及LP对贸易额的影响基本符合预期。同时,前一期的贸易额也是对当期贸易额产生正效应的主要因素。

从模型估计结果总体来看,基本验证了三大主要的贸易壁垒对中欧之间的贸易产生了不小的阻碍作用。但同时,其他一些变量如GDP、生产力水平和前期贸易额的正面促进作用仍占主导地位,因此,中欧双方的贸易额仍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中。

四、结论

面对日渐激烈的贸易摩擦,著名学者周世俭教授曾用“小摩擦,大前景”来描述中欧经贸关系的特点。由于当前中欧双方的贸易规模与在世界上的实力、地位、作用和潜力都很不相称,以及一些不和谐因素不时地干扰中欧贸易关系的正常发展,双边贸易关系中存在着若干亟待解决或消除的问题和障碍,双边贸易中的摩擦会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甚至会逐步升级。但从总体而言,中欧贸易关系的发展是积极的和良好的。欧盟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集团,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双方的经贸关系有着很大的前景。

从另一个角度看,贸易摩擦在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会带来相应的促进作用。以欧盟的标准化为例,欧盟标准化的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陈淑梅,2007)在造成负的外部性的同时,标准化也通过技术溢出对外产生了正外部性。比如,适当的管制水平将促进我国出口企业创新,带来被动产业升级。在高技术部门和技术密集制造业部门,由于我国这类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较大,能部分出口到发达国家是因为价格低廉,一旦发达国实施产品质量管制,将使得我国出口企业失去国外市场。而在我国有一定技术基础的一般制造业领域,如轻纺、五金等,产品质量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差不大,由此发达国家的产品质量管制很有可能促进我国产业被动升级(巫强,刘志彪,2007)。

诚然,贸易摩擦给我国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其促进作用,但既然摩擦已经存在,我们就应该正视,努力避免和克服,营造更加和谐的中欧双边关系。贸易摩擦是政治、经济博弈的产物,只有双方都妥协才能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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