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监测站 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环境监测的要求越来越高,监测手段越来越先进,而获取的监测数据结果更需要科学化的处理分析。本文阐述了环境监测数据的特性,通过对环境监测数据产生过程各环节的研究,详细介绍了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的要点,有助于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提高,为更好地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思路。
关键词: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数据处理;监督检查
1、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现状
1.1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环境监测机构都已经通过资质认定和评审,初步建立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随着监测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环境监测新增仪器投入监测使用的过程,监测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但是监测方法、操作流程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所以在技术的更新及项目扩大的同时需要制定出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部门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程序、职责和主要内容做了规定,实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检测机构也制定了样品检测、样品运送交接、设备维护等多项管理制度,更好地去推动质量管理工作。但是质量管理模式与实际工作对比,发现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有些已经适应不了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
1.2 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薄弱,综合素质不高
环境监测不同于一般的化学分析,其对象成分复杂,随机变化大,监测人员长期以来都是面对这样的日常工作,随着环境问题的加剧,检测人员面对的工作范围、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在实际环境保护实施过程中,需要的是具有代表性的监测信息,即使得到数据再准确也起不到作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大多是非科班出身,对于监测管理知识了解甚少,缺乏对监测数据的综合判断、报告编制及活动评价等专业知识及经验,故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在实际工作考察中,发现一些监测站在获得计量认证后,质量管理工作与评审之前相比差别明显,工作松散、自觉管理的能动性变差、工作态度不积极认真及对于出现质量问题也是消极怠工。工作人员与高层管理人员树立的质量管理意识不复存在,忽略了质量管理或质量意识薄弱,导致整个环境监测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不能够持续改进。
1.3 环境监测站资金投入不及时
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代表性不仅仅与监测人员存在很大的关系,更与优良的监测设备紧密相连。落后地方环境监测站条件艰苦、监测设备仪器落后、仪器配套设施不齐全。先进的监测仪器是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即便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很难得到精确的数据。在环境监测过程中,不仅仅是监测设备需要及时资金的投入,环境监测工作自身也需要经费,所以经费投入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
2、环境监测数据的特性
环境监测数据是在环境监测活动中,按照标准的分析测试方法,对某一环境样品进行分析测定,获得的相关项目或指标值,是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最原始、最初级的监测信息。监测数据是监测工作最重要的成果,是分析判断环境问题最基本的前提,为编写监测报告和监测业务信息提供原始素材[1]。
《办法》中所称的环境监测数据,系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通过手工或者自动监测方式取得的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分析数据、监测报告等信息。
为保证环境监测质量,使监测数据能够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要求环境监测数据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监测数据的“五性”反映了对监测工作的质量要求。
2.1 代表性
样品必须是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地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集,使得监测数据能够真实反映环境质量状况或排污状况。
2.2 准确性
主要指测定值与真实值的符合程度。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受到现场采样、保存、运输、前处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多环节的影响,通常用准确度来表征。环境实验室一般用有证标准物质和加标回收率,来保证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精密性
是监测数据精密度的表征,是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均一样品所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程度。它反映了分析方法或测量系统存在的随机误差的大小。通常用现场平行样品分析或实验室平行试验来阐述。
2.4 可比性
指用不同测定方法测量同一样品中的污染物时所得出结果的吻合程度。可比性要求各实验室之间对同一样品的监测结果应相互可比,对同一样品的相关项目数据结果可比。通常是参加上级单位的实验室能力考核或实验室间的比对来表征。
2.5 完整性
指取得监测资料的总量满足预期的程度或表示相关资料收集的完整性。它不仅要保证样品的完整性,还要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处理和评价的完整性。
当环境监测数据作为污染纠纷案件(司法鉴定)证据时,除了满足“五性”的要求之外,还应具有以下特点[2]:
2.6 时效性
由于环境污染物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而且污染物样品在运输、保存和分析过程中有时间要求,所以,只有利用统一的分析测试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取的数据,才能准确反映环境污染的客观事实,才是有效的和合法的。
2.7 合法性
环境监测数据作为处理环境诉讼或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其合法性的条件一是环境监测数据是由法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二是环境监测数据是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测取的;三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方可作为证据使用[3]。
3、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的要点
3.1 监测机构的合法性
凡是为社会提供具有证明效力的环境监测数据结果的实验室,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其法定经营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3.2 资质能力和计量认证情况
各类检测实验室应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和固定的试验场所,并经过了国家相关部门的计量认证。仅能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依据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规定的项目、标准方法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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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仪器设备、人员的配置情况
需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须经相关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其他设备可经有关部门校准或自校准合格后使用。仪器设备的配置必须能够满足其检测能力或检测业务范围,例如,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或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监测,通常需满足不少于4套的环境空气采样仪器和必要的辅助设备,有时甚至更多。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配置也应满足相应业务工作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通常要求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工作,第三方实验室尽管没有持证上岗的要求,但应有必要的能力确认过程。
3.4 监测服务合同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测服务合同中需特别注意的是监测费用和监测任务的匹配性、合理性,以及合同中附加的特别条款。其基本能够反映监测任务的目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用途等。
3.5 监测报告
环境监测报告是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对环境监测活动中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对各环境要素的状况进行评估和预测的文字结果。是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中的重点对象。
3.5.1 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是开展监测工作的依据,是进行监测工作的作业指导书。制定一个科学合理,满足监测目的需求的监测方案是保证监测数据质量的前提。
监测方案的信息应完整、全面。不仅包括了监测任务的由来(项目背景),监测依据、监测对象概况、评价标准、监测内容(分析项目、方法、频次等)、实施进度,还应包括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经费预算等,以及委托方的特殊要求也应在方案中加以体现出来。
3.5.2 实施过程的规范性
无论最终检测数据的合格与否,首先实施过程必须合规,符合程序要求。包括了项目资料收集、前期项目的踏勘、方案的编制、进驻现场采样监测、样品的保存、交接与流转、样品的前处理过程、分析测试、(必要时)样品留样、数据整理、编制技术报告等各个环节,以及贯穿于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每一环节均有其特殊的要求或相应的技术表格记录。每一项活动内容是否有其痕迹可查。
3.5.3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是所有监测相关活动的书面载体。检查过程中可重点关注其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a.真实性,原始数据应在实施活动过程中予以记录,体现其原始、真实,不得过后誊写、追记。
b.完整性,原始记录信息量要大,能够根据原始数据重现活动过程。以检测分析记录为例,应包含受检样品的委托单位、样品性质、送样时间、分析时间、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编号、检测时所处的环境条件、数据计算与处理、测试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以及其他与监测活动有关的必要信息。
检查过程中需特别注意:①测试样品的时间是否在样品的保存期内测定;②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方法是否在资质能力范围内,是否为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规定的方法,是否为监测方案中所要求的测试方法;③仪器设备是否在检定/校准期内使用,是否按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填写了相关的使用记录?④数据计算和修约是否准确;⑤测试人员是否持有该项目的上岗证。⑥是否按标准方法和方案中的要求实施了相应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结果如何。
C.规范性,原始记录通常有通常有其特定的记录表格及内容。应用纯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原则上不得修改,更不可涂改或刮改,若确因填写、计算错误修改时,应杠改且使原有的信息可见且只允许记录填写人修改,校核人、审核人和其他人员不得代改。在数据结尾处应有明显的结束标识,可用“以下空白”表示。
3.5.4 三级审核制度
无论是原始记录、监测方案还是监测报告均应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检查过程中可注意报告的批准和签发(发放)日期,不得出现签发(发放)日期提前批准日期的现象。
3.5.5 数据合理性及逻辑关系
不同的项目指标之间有其对应的联系,例如水质项目中的氨氮与总氮、六价铬与总铬、化学需氧量与生化需氧量,以及同一指标在设施进口与设施出口的关系等。
3.5.6 监测技术报告
监测技术报告是检测实验室的主要成果,是前期所有技术活动的最终体现。因此,技术报告的内容应基于前期技术活动所取得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应体现没有依据的结论或数据,即技术报告内容永远不得超过原始记录支撑的范围。
4、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的措施
4.1 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质量保证的基础。第一,针对环境监测的几个环节,对环境质量容易产生影响的环节,运用手册、指导书及文件对其加强质量监管和控制;第二,科学的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监测,实现有限的范围反映出最大的环境现状;第三,质量管理控制部门对监测数据分析后进行及时的评价,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和符合标准的做到治理和预防,建立及时的反馈机制,由质量总负责人将执行情况反馈给各部门执行人员,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主要工作,从而确保整体质量的控制。
4.2 加强监测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和综合素质
环境保护工作在日益扩大、深化,要想保证监测管理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监测信息的准确无误,就需要一支综合素质强大的监测队伍。工作人员的素质不仅仅是监测业务素质能力,更是对监测工作的敬业精神和不动摇的质量意识。当地环保监督部门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监测机构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水平、监测技术及监测分析能力等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不光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方面培训,也需要加强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心,激发他们自觉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
4.3 提高监测工作流程中的质量管理能力
环境监测数据大多都是室内经过微量分析得到的,所以实验室环境的变化对数据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室内环境必须得到规范化的管理,实验室布置合理、光照条件适宜、湿度温度合理,以满足实验所需的环境。此外应该将精细化实施质控计划落实到工作中,在监测站现有的状况下,将质量控制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详细分配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定期展开会议,一方面及时反馈质量控制中所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同时督查工作人员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使得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顺利开展。
5、结束语
目前,就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而言,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只是外部推手之一,而其内在的核心仍是检测实验室自身发展的需求,要知道数据质量才是检测企业的生命线。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内部管理,才能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而推动整个行业良好的发展。本文对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的阐述,仅为更好地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思路。
参考文献:
[1]环境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环境监测管理[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5.
[2]郭玉凤.环境监测数据在环境污染纠纷案中的效力问题[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8(10):41-42.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
论文作者:陈植名,邓仕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2
标签:环境监测论文; 数据论文; 质量论文; 样品论文; 工作论文; 实验室论文; 项目论文; 《基层建设》2016年16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