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极分化测度方法述评与中国居民收入两极分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极分化论文,述评论文,中国论文,居民收入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在这种背景下两极分化被一些学者提了出来。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警惕两极分化的巨大负面影响,努力防范两极分化,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国内学者解析两极分化的方式方法有较大差异,从而我国学术界对两极分化的理解有很大分歧。从现有研究看,理论界对两极分化的理解大致有两类基本观点。一类观点认为两极分化是被马克思、邓小平赋予了确定含义的概念(苏晓离,1996),是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商品经济以及剥削等相联系的经济范畴(金喜在,1996);另一类观点认为两极分化就是收入差距很大或贫富差距悬殊的收入分配状况。主张两极分化具有特定含义而不能泛化的学者比较重视定性分析,他们着重分析马克思关于两极分化的论述,其核心思想是,两极分化是一个阶级概念,我国目前不存在(或总体上不存在)两极分化。应该说,早期研究两极分化的学者大多数持这种观点,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识到,我们应警惕两极分化(严林彪,1997;丛松日,2000;胡培兆,2003)。
另一类观点虽然都认为两极分化就是收入不平等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在具体测度两极分化的方法上有不同主张,其主要原因也是对两极分化内涵的理解存在差异。这些主张基本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主张认为,两极分化是就贫富两极而言的,是贫富悬殊发展的结果(卢嘉瑞,2003)。可以说日常生活中人们提及两极分化,大多是指少数高收入阶层占有绝大比重的财富,而低收入阶层占有很少的财富,甚至温饱问题都无力解决,社会中形成了两极分化中的“两极”。至于贫富两极分别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同学者有不同的主张,董长瑞(1998)选择五等分收入分组中最高和最低的组,朱光磊(2002)认为以5%-10%为宜。在很多学者看来,测度两极分化就是利用一定比例的富有人员与贫困人员的收入之比(或之差)进行描述,一些学者甚至直接利用极差作为两极分化的测度方法。第二种主张认为,两极分化是收入不平等加剧的结果,是严重的收入不平等,因而他们把收入不平等最严重的区域视作两极分化。譬如,陈宗胜(2002)认为:“要回答是否进入两极分化状态这一问题,必须使用衡量收入差别程度的指标,比如按一定条件设定的泰尔指数阈值或基尼系数标准界限值。”应该说,基尼系数能够测度两极分化在国内被很多学者认同,学者们的分歧只是在基尼系数达到什么数值时才被认为发生两极分化。大部分学者的看法是,基尼系数超过0.5就预示着两极分化的产生,但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基尼系数评判标准应低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王检贵,2000)。第三种主张认为,从动态的角度看,两极分化就是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的贫富分化过程。李实等(1998)认为,两极分化的绝对标准是指最高收入组的绝对(实际)收入提高的同时,最低收入组的绝对(实际)收入下降;相对标准是指最高收入组的收入与中值收入之比上升的同时,最低收入组的收入与中值收入之比降低。这种主张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即便收入差距很大,只要穷者的状况有一点点改进,都不能认为出现了两极分化,这显然不同于第二种主张。当然,这种主张与第一种主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均选取一定量的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进行对比,区别只是具体的测度方法和判断标准不一样。陈宗胜和周云波(2002)将上述第二种主张称为基尼系数标准值判断法(即水平法),将第三种主张称为“收入趋势比较法”,并且认为趋势法只能作为水平法的补充。应该说这一认识相对更加全面。
尽管看法不一,但从国内现有研究文献看,无论是定性分析还是定量分析,不管是承认两极分化还是否认两极分化,学者们似乎均没有明确说明两极分化的本质内涵。从近期“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的论文检索来看,研究两极分化的论文非常少,只有大约10篇论文重点分析了两极分化的测度。①客观地说,中国的收入两极分化研究几乎裹足不前,与收入差距和贫困研究形成了鲜明对比。笔者以为,澄清两极分化研究中的误区,明确两极分化与收入不平等及贫富差距的区别,必将有助于对我国两极分化现象及变化趋势的正确认识,并在实践中积极应对两极分化。
要说明的是,两极分化的应用面很广,广泛运用于政治、社会、教育和经济等诸多方面,但本文探讨两极分化将以收入分配为研究对象,不过结论对其他要素分配的两极分化分析仍然适用。
二、收入两极分化的本质内涵
(一)收入两极分化的本质内涵分析
《现代汉语词典》对“两极”的一个解释是,“两个极端或两个对立面”;对“分化”的一个解释是,“性质相同的事物变成性质不同的事物;统一的事物变成分裂的事物”。②不难看出,两极分化的涵义可以理解为:原来性质相同的事物分别向两个极端或对立面转变。也就是一个原本相对统一的社会渐渐地向高低两个阶层聚集,中间阶层人数越来越稀少,这是两极分化形成的一个标志。从收入分配的类型看,两极分化的收入分配格局应该是哑铃型的,即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人数众多,中等收入阶层人数相对少。两极分化的本质内涵为,一个统一的社会日益分裂成两个群体,并且群内差距越小、群间差距越大,群的规模越势均力敌,两极分化便越严重。因而就收入分配而言,完全的两极分化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象:中间阶层完全消失,一半人拥有全部的收入且他们的收入相等,而另外一半人的收入均为零。从这个角度讲,用一定比例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比值(或差值)分析两极分化是不科学的,没有领会两极分化的内涵,这种方法充其量描述的是贫富差距。③贫富差距是以富裕和贫困两个阶层为对象进行对比分析的,而两极分化则是以所有个体为研究对象,对他们进行聚类,根据最后两大类之间的差异程度和每一类内部的聚合程度来判断两极分化的程度。
准确地讲,收入不平等与两极分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收入不平等指标本质上测度的是一群人收入分布的离散程度,它强调的是所有个体与总体均值的平均偏离程度,忽略个体在局部的聚集程度。测度收入不平等遵循的根本准则是庇古—道尔顿(Pigou-Dalton)公理,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任何从较富有者向较贫困者的收入转移(不改变原来的收入排序)将降低不平等程度。而两极分化更多地强调收入在局部的聚集,这与庇古—道尔顿公理有时是相违背的(Wolfson,1994)。譬如,假设四个人的收入水平呈等差数列,如图1中的a、b、c、d所示,现若在a与b之间、c与d之间分别进行收入再分配,使得a与b收入相等,c与d收入相等,如图2中的e和f所示。显然经过收入再分配后,总的不平等程度降低了,但社会现在更加聚集了,而且中间阶层完全消失,因而两极分化变得更加严重。这是两极分化和收入不平等最直观的一个区别。因此,两极分化较严重时,反映收入不平等程度的指标可能并不大;而不平等指标较大,其对应的两极分化可能并不严重。就完全两极分化来看,此时的基尼系数也可以接近0.5。如此看来,根据基尼系数是否大于0.5或某个特定数值来判断两极分化发生与否是站不住脚的。两极分化的“趋势比较法”除了对收入增减的片面理解外,其研究对象仍局限于少数穷人和富人,确切地说它说明的也是贫富差距而不是两极分化。
图1 原来的收入分布
图2 变化后的收入分布
我们认为,两极分化应该主要依据定量分析进行判断,包括绘制概率密度分布图以及计算有关的指标等,它侧重于现象变化的数量表现,而这个数量表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里面可以纳入很多定性解释,比如社会制度、发展模式、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等。不公正的分配结果会提高两极分化的程度;由于初始资源的不均等和劳动技能的差异等,公正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提高两极分化的程度。两极分化与社会制度虽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与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以及社会保障的方式和水平有关。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今天,我们也更加需要准确理解马克思关于两极分化的论述。
(二)准确理解马克思和邓小平关于两极分化的论述
按照Esteban和Ray(1994)的说法,马克思也许是世界上第一位研究两极分化的社会学家。马克思指出,“我们的时代……有一个特点:它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个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④“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⑤很多学者分析马克思的这些论述时,都是从社会制度和剥削的角度讨论两极分化的产生背景,这对我们理解两极分化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缺陷具有相当重要的启发意义。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马克思笔下的两极分化描述的是中间阶层稀少乃至逐渐消失、两个对立阶层相对峙的状况,且这两个阶层规模庞大,利益相左。虽然马克思研究的是两个具体对立的阶层——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但他对两极分化的分析是非常科学的,深刻揭示了两极分化的本质,即社会成员逐渐向两个对立面聚集。在两极分化的社会中,即使还有其他阶层,他们也是少数派,构不成真正意义上的“一极”。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曾多次谈到两极分化问题,深刻阐述了我国引发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以及能够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保证。⑥笔者以为,李实等(1998)定义的两极分化绝对标准可能是受邓小平“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的影响。邓小平发展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是共同富裕理论,即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邓小平共同富裕的表述中只有“先富”与“后富”之分,并没有提及划分人群的第三个类别,即邓小平对人群分类采取的是二分法——“先富”与“后富”,而这个“先富”就是已经富裕的阶层,“后富”就是指暂时没有富裕或相对贫困的阶层。因而我们认为,“富的愈来愈富”中的“富的”指的是已经富裕起来的阶层,而“穷的愈来愈穷”中的“穷的”指的是暂时没有富裕的阶层。由于开始的时候人们收入基本相同,在人们逐渐向“富的”与“穷的”两个对立面分化的过程中,两者的收入差距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两极分化便凸显出来,或者说两极分化从轻微发展到比较严重。
因此不难看出,马克思和邓小平论述两极分化均有一个暗含的前提条件,即社会成员原来差别不是很大,只是后来由于制度变革或生产方式变化,他们朝着两个性质不同的方向发展。当然由于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不同,马克思和邓小平的论述中均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他们把对两极分化的深刻理解赋予了特定而具体的含义,对指导当时的社会实践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收入两极分化测度方法述评
由于两极分化是一个有别于收入不平等和贫富差距的概念,因此包括基尼系数在内的所有不平等测度指标均不能很好地测度两极分化,必须引入新的测度方法。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部分国家的居民收入分配出现了“中产阶级消失”(disappearing middle class)或“中空”(a hollowed out middle)现象,一些学者开始将这一现象与两极分化联系起来,并积极探寻两极分化的测度方法。一般来说,两极分化与社会冲突有很大的相关性,⑦两极分化的程度体现了冲突爆发的可能性和强度。现有的收入两极分化测度方法,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方法由Wolfson(1994)提出,以后Wang和Tusi(2000)、Chakravarty和Majumde(2001)以及Rodriguez和Salas(2003)等进行了拓展,我们将这一类型的测度指数统称为W型指数。该类指数是以中位数为界限将所有成员分为高收入和低收入两组,分别测算两组中各成员的收入对中位数收入的偏差,最后将所有偏差加总。另一类方法由Esteban和Ray(1994)提出,后经Esteban、Gradín和Ray(1999)及Duclos、Esteban和Ray(2003)等改进,我们将这种类型的指数统称为ER型指数。该类方法首先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成员进行分组,然后测定组与组之间的差异程度以及各个组内成员的相似程度,最后采用一定的形式构造测算指数。应该说,W型指数是专门测度两极分化的,ER型指数还可以用来测度多极化。
(一)W型指数
受洛伦茨曲线在收入不平等测度中重要作用的启发,Foster和Wolfson(1992)提出了两极分化曲线的概念,说明了两极分化曲线与洛伦茨(Lorenz)曲线的关系。在两极分化曲线概念的基础上,Wolfson(1994)给出了一个测度两极分化的公式,该公式为
其中m、μ分别为所有成员收入的中位数和算术平均数,G为基尼系数,T表示50%低收入成员的人口份额与其收入份额的差,即T=0.5-L(0.5),L(0.5)表示收入最低的50%的人口的收入份额。当然,式(1)还可以进一步化简。Mookherjee和Shorrocks(1982)给出的基尼系数分解公式为
由式(2)不难看出,两极分化测度与收入不平等测度的不同之处在于对组内不平等的处理不一样,前者为组间不平等减去组内不平等,而后者为组间不平等加上组内不平等。设想在两组组间不平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组内不平等降低,说明两组内部成员更加聚合,两组之间的对抗就更易产生且对抗的强度更大,两极分化也因而增大,但这时对应的总体收入不平等是下降的。因此,两极分化的测度方法虽与收入不平等的测度方法有一定的联系,但它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W指数是以中位数为分组界限、以基尼系数反映收入不平等的测度指标,近年来一些学者对这两个条件进行了拓展。首先,Rodríguez(2005)分析了其他分组界限下的测度公式。若分组界限是平均数μ,则两极分化测度公式为
其中分别表示中位数以下的收入向量和中位数以上的收入向量,分别表示它们的平均收入;B(m)和H(m)是关于中位数的函数,针对不同的社会福利函数选择相应的形式以使测度指数满足两极分化的一些公理;是收入平均分配的社会福利函数,的含义为所有中位数以下的居民平均分配相同的收入,它所产生的社会福利函数值与实际收入分布x_的社会福利函数值相等。针对广义两极分化指数的一般形式,Chakravarty和Majumder(2001)给出了基于阿特金森(Atkinson)指数和泰尔(Theil)指数的两极分化指数。理论上说,广义两极分化指数使我们对两极分化的认识更全面丰富了,但由于过于复杂的结构和较差的直观性,实际测算两极分化时一般不予优先考虑。
Duclos和échevin(2005)提出的两极分化曲线占优法是非常直观的一种判断方法,当然如果不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曲线相交,这种方法将失效。就具体的数量测度而言,Wang和Tusi(2000)提出的测度指数也比较直观,他们在建立了两个公理⑧的基础上给出的测度指数为
其中n为样本容量,m为中位数收入,是收入升序排列后的第i个个体的收入,θ和r为两个正的常数,且r∈(0,1)。对不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排序时,相同的θ不影响排序的结果,因此不失一般性,可以令θ=1。但r的取值对两极分化的排序会产生影响,因为当r增加时,对大于2m的收入将赋予更多的权重,而对小于2m的收入赋予的权重将降低。⑨因此,如果存在非常富裕的人使得其收入对中位数收入的偏离非常大,WT指数对参数r是比较敏感的。
(二)ER型指数
Esteban和Ray(1994)在定义认同感(identification)和疏远感(alienation)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个测度方法,其中认同感是组内人数的增函数,对任何组来说,同组的人数越多,他们的认同感就越强烈;而疏远感表示由于不同组之间收入不同产生的对抗,一个组与其他组的收入差距越大,疏远感就越强烈。
其中K>0,为一个起标准化作用的常数,α为反映极化敏感性的参数,且α∈[1,1.6]。应该说,ER指数的结构与基尼系数非常相似,如果令α=0,则ER指数的测度效果就等同于基尼系数,因此基尼系数实为ER指数的一个特例。α越大,ER的排序结果与基尼系数排序结果的偏差就越大。当然如果每组只有一个个体,ER的测度效果与基尼系数完全一样。
ER指数假定组内成员具有完全一致的认同感,显然这个假定多数情况下并不满足,因为组内成员的认同感与组的规模、组的形成方式等密切相关。基于上述考虑,Esteban、Gradín和Ray(1999)对ER指数进行了改进,改进后的公式为
其中β>0,是一个衡量组内聚合程度的敏感性参数,G为实际收入分布的基尼系数,G(x)为设组内每个成员收入均等于该组平均收入x时的基尼系数。不难看出,EGR指数右边的第一项就是ER指数;第二项主要反映的是组内不平等,该数值越大,表明组内成员的聚合程度越低,对应的两极分化将越小,因此该项前面的符号是减号。应该说,W指数和EGR指数对组内不平等的处理基本一致,但两者的差别在于,W指数只适用于以中位数为分界点的两分组,而EGR指数适合任何情形的分组。Esteban、Gradín和Ray(1999)已经证明,W指数其实是EGR指数的一个特例。虽然Esteban、Gradín和Ray(1999)意识到组内不平等是影响组内成员认同感的一个重要因素,但EGR指数的构造仍然存在一定缺陷,因为只有在各组成员的收入不存在重叠时,式(7)第二项中的G—G(x)才恰好反映组内不平等。鉴于EGR指数存在上述缺陷,Lasso和Urrutia(2006)提出的公式为
其中为第i组成员收入的基尼系数。不难看出,LU指数将组内不平等的影响直接体现在ER指数的认同函数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EGR指数的不足。
ER型指数能准确测度两极分化的前提是正确的分组,它要求我们对所研究现象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选择最相关的分组标志以更好地体现组间的差异性和组内的同质性。某些情况下若分组是外生的,比如不同宗教、民族以及不同地区等的两极分化(或极化),ER型指数还是比较适合的。当然,Duclos等(2004)给出了连续型收入分布的ER指数和EGR指数,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借助抽样理论推算两极分化的方法。W型指数虽然专门用来测度两极分化,但以中位数为界限分为两组并不总是最恰当的,比如六个人的收入分布为(4,4,4,5,10,10),很显然前四个人和后两个人分别组成两组应该更科学,而非两等分组。
两极分化(包含多极化)测度方法研究不过十多年的历程,虽然新的方法时有出现,但仍有很多方面亟待完善,其中最大的不足是,测度两极分化的理论基础和公理体系还很不完备,目前无法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分析现有测度指数。构建公理体系,根据现实问题提出更完美的测度指数是两极分化测度方法研究的主流。由于每种测度指数都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实证分析时选择几个性能不一的测度指数就非常必要,这不仅能使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而且能对结论的稳健性做出判断。
四、中国居民收入两极分化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实证方法的选择
测度两极分化比较理想的方法是依据原始数据,利用核密度方法确定最佳的分组。考虑到本文主要研究两极分化的变动趋势,原则上只要将原始数据分为两组进行分析,因此利用分组数据基本能满足实证要求。对于中国城乡两极分化和地区两极分化的测度而言,由于城镇与农村、沿海与内陆均已事先分成两组,因而可以直接利用城镇和农村的居民收入数据,以及沿海省份(包括自治区和直辖市,下同)和内陆省份的居民收入数据进行分析。分析地区两极分化,我们还需要知道各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数,而这个数据是很难准确获得的,因为我国非普查年份的人口资料很不健全。我国最近的两次人口普查分别是在1990年和2000年进行的,1995年和2005年分别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应该说这四年各省的城乡人口数据相对精确。因此就地区两极分化而言,本文将着重分析这四个年份的两极分化,研究它大致的变动趋势。就农村居民的收入数据而言,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开始每年编辑出版《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公布了1995年以及1998年开始的各年20分组收入数据(1990年为12分组数据),可以满足农村内部两极分化分析的需要。在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城镇居民收入的七分组数据以及行业较为详细的工资数据均有记载,可以用来分析城镇居民收入两极分化和行业工资两极分化。为了与地区收入两极分化相对应,本文各个方面的实证分析将只针对1990年、1995年、2000年和2005年。
一般而言,齐次性是收入不平等测度应该遵循的一个公理,即收入同比增减时不平等不发生变化。笔者认为,两极分化测度指数也应该符合这个公理,即对于任何一个两极分化测度指数P来说,有P(x)=P(λx),其中λ为任意正常数。W型指数显然满足齐次性,但对ER型指数需要重新规范,为了与基尼系数相对应,我们令ER指数中K=1/2,则
在分组外生的情况下,譬如城镇与农村、沿海与内陆,我们将选择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进行测度。若分组不是外生的,譬如城镇内部以及农村内部的分组,需要将现有的收入数据重新分组,可以采用两等分组,利用W指数进行测度;也可以视情况分成数目不等的两组,采用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进行测度。此外,若收入数据为七分组数据(或五分组数据),在计算W指数时我们假定中位数收入即中间组的平均收入。由于中间组的收入相对集中,可以大致视作均匀分布,因而这样的假定还是基本可行的。对于各个指数的参数,本文选取α=1.5,EGR指数的β=0.5,LU指数的β=1。需要说明的是,笔者通过计算发现,不同参数下测度指数的变动趋势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本文对其他参数下的两极分化不做分析。由于缺乏原始收入数据,实证分析时我们没有计算WT指数及其他较为复杂的测度指数。
表1 主要年份中国城乡两极分化
注:为了对比两极分化和收入差距,本表及后面的所有表格中均列出了部分收入差距指标,其中G代表基尼系数。全体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是这样计算的:将城镇居民收入的7等分数据与农村居民的20等分(1990年为12等分)数据合并成一套数据,然后按照人均收入高低重新排序并结合各组的人口份额进行计算。
资料来源: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自《2006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各年)。
(二)城乡收入两极分化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社会,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其中城乡两极分化也被一些学者提出来,只不过用以佐证的指标是城乡收入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但如前所述,城乡收入比并不能很好地测度城乡两极分化,我们将利用两极分化指数对中国的城乡两极分化进行测度,有关指数的测算结果见表1。为与城乡收入差距进行对比,表1中还列出了城乡收入比和全体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两个收入差距指标。由于各个指数都比较小,为了便于看清各个指数变化的程度,我们将1995年、2000年和2005年的数值分别与1990年的数值进行对比,并将1990年的数值看成100,所有年份的相对数同样见表1(表2、表3和表4均做了类似处理,不再赘述)。不难看出,城乡两极分化和城乡差距均表现出强劲的上升趋势。2005年与1990年相比,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年均增加2.81%、3.95%和2.09%,城乡收入比和全体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年均上升2.57%和2.57%。当然,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叠程度越来越高,EGR指数的测度效果应该比较差,我们主要观察ER指数和LU指数的变化。若以1995年为基期,2005年的ER指数和LU指数年均分别上升1.47%和0.94%,而城乡收入比和基尼系数年均分别增加1.74%和1.92%,这反映出城乡两极分化上升的幅度并没有城乡差距大。同样如果以2000年为基期,ER指数和LU指数年均分别增加2.46%和1.72%,城乡收入比和基尼系数年均上升2.91%和2.4%,城乡收入差距的上升幅度仍然高于城乡两极分化。这主要是由于近期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具体数值见表2),城乡内部的聚合程度下降,从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虽然不断加大,两极分化并没有同步上升。
表2 主要年份中国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的两极分化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中国农村住户调查年鉴》及《中国统计年鉴》(各年)整理计算。其中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和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均直接按照分组数据进行计算,应该说多数数值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比较接近,且变动趋势完全一致。
(三)城镇及农村内部的收入两极分化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作为两个子总体,其内部成员的收入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两极分化。若将一个总体人为分成高低两个部分,Davies和Shorrocks(1989)认为理想的分组界限为变量的算术平均数,因此在分组内生的条件下,本文测度两极分化的两分组将遵循这种方法(W指数除外)。由于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七分组,四个主要年份的总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位于第四组与第五组之间,为简洁起见,本文将收入较低的四组与收入较高的三组分别归并成两大组(这样的划分与以平均收入为界限的划分比较接近)。对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分组数据(1990年为12分组),我们也做了类似处理,即先找出算术平均数所在的组,然后直接将该组的上限作为分组的界限,据此求出的四年分组界限分别为800元、1700元、2500元和3500元。按照上述划分方法,城镇和农村有关指数的测算结果见表2。不难发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两极分化与收入差距均呈现了明显的上升趋势,但城乡之间以及不同对比年份还是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首先,总体上看城镇居民两极分化上升的速度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以2005年与1995年相比较为例,城镇W指数、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的年均上升速度分别为5.32%、4.5%、4.64%和3.76%,而农村上述四个指数的年均增加速度分别只有0.95%、1.34%、0.79%和0.68%。与分组较细的农村居民收入相比,由7分组归并而成的城镇高低两组的内部收入差距可能偏小,因此对于EGR指数和LU指数,城镇跟农村可能没有可比性。但即便从没有考虑组内收入差距的W指数和ER指数来看,城镇两极分化的上升速度还是远远高于农村,且2005年城镇居民收入的W指数和ER指数已经超过农村。其次,从前后三个五年时段的对比来看,城镇两极分化增速逐渐加大,2000年到2005年的年均增速最大。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两极分化的加速上升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对此高度重视。与城镇不同的是,农村两极分化增速最快的为1990年到1995年,后面两个五年的增速明显下降。当然,城镇及农村内部的两极分化与各自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且大部分指数的增长速度也比较接近。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并没有公布所调查的个人或家庭收入数据,依据分组数据(特别是城镇7分组数据)计算的EGR指数和IU指数跟实际数值可能有一些误差。但由于本文重在分析两极分化的变化趋势,而不是两极分化的绝对水平,因此即便每一年的数据可能有偏差,该偏差也是同向的(都趋向于偏大),这并不影响最终的变化趋势。
(四)沿海与内陆收入两极分化
我国改革开放是从东部沿海地区开始的,经过近30年的积累,沿海地区的经济水平已经远远高于内陆地区,因而沿海与内陆的两极分化有其客观必然性。虽然Zhang和Kanbur(2001)曾经对此进行过研究,但本文与之至少有两点不同。一是研究的方法不同,Zhang和Kanbur(2001)发现实证分析中W指数、ER指数和EGR指数并没有与基尼系数显示出明显不同的结论,因此他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测度方法。但他们提出的测度指数存在很大缺陷,Fedorov和Esteban(2002)、Esteban和Gradin(2005)等均对此做过分析。笔者认为,如果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一味地强调两极分化与不平等测度结论上的不同,并不是真正地测度两极分化,因而本文仍利用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测度地区两极分化。二是对数据的预处理不一样,Zhang和Kanbur所定义的沿海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广西等11省份,其他省份为内陆地区,并且忽略了西藏和海南两地。本文定义的沿海包括了海南,但将广西纳入到内陆地区,这是因为广西基本以内陆为主;更重要的是,广西的居民收入水平与中西部省份比较接近,而且近5年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中部地区都是最低的。另外要说明的是,重庆虽然1997年开始成为直辖市,但本文对1997年前的四川数据没有调整,原因是重庆和四川同属于内陆地区,这两个省市的分或合对沿海与内陆两极分化的影响非常小。
我国沿海与内陆收入两极分化的测算结果如表3所示,表中包括城镇地区两极分化和农村地区两极分化。就1990年到2005年总的变化趋势来看,城镇和农村地区的两极分化及收入差距均扩大了,但不同时期两极分化与收入差距的表现有较大不同。对城镇居民收入而言,同1995年以及2000年相比,2005年31个省份总的基尼系数均呈现出下降趋势,但两极分化指数都呈现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两大区域内部的基尼系数出现较大幅度下降,1995年、2000年和2005年沿海11个省份城镇之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1448、0.1372和0.1279,内陆省份之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0786、0.0558和0.0325,这意味着城镇沿海及内陆的内部聚合程度进一步增强。此外,城镇沿海与内陆两大区域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具体数值见表3),这表示两大区域之间的对抗在上升。因此在上述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城镇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两极分化呈现较大幅度上升。对农村居民收入而言,与1995年相比,2005年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的两极分化和收入差距均下降了;但与2000年相比,它们都略有上升。因而从所考察的四个年份看,农村地区的两极分化与收入差距大致经历了升、降、升三种变动形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究其原因,主要可能是由于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受自然条件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而这些影响因素本身具有较大的不确定,且对沿海与内陆省份的影响程度并不一致。
表3 主要年份中国城镇及农村的地区两极分化
注:1990年和2000年各地城乡人口数据来自人口普查资料,1995年和2005年城乡人口数据来自各地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各地居民收入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各年)。
(五)行业工资两极分化
《中国统计年鉴》将1990年的行业划分为15大类,1995年和2000年的行业划分在原有15大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其他”类别,这主要是由于一些新兴职业无法准确地按原来的类别归类。考虑到这两年“其他”类别的职工人数所占份额分别不足0.5%和0.9%,且它与“社会服务业”有着较密切联系,因此我们将“其他”类别归并到“社会服务业”。从2003年开始,《中国统计年鉴》采用了更细的分类方法。为了使行业类别具有可比性,我们把2005年的细分行业按照原来的归并方法重新分成了15大类。由于15大类行业的人口有较大差异,其中四个年份中人均工资最低的5个行业的人口份额之和分别为63.46%、68.72%、53.61%和46.14%,因此我们以ER型指数来测度两极分化。若以总人均工资为分组界限,人均工资最低的5个行业基本被分为一组,其他10个行业被分为另一组,两极分化测度指数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2005年ER指数、EGR指数和LU指数分别是1990年的2.02倍、2.3倍和1.97倍,年均分别增长4.8%、5.71%和4.63%。应该说行业工资两极分化的扩大趋势非常明显,而且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城乡两极分化和地区两极分化。行业是劳动者的基本载体,行业工资两极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劳动者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有关行业的发展,并进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和持续发展。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同行业的发展取向,造成了地区之间的产业结构与主导产业的差异,形成了地区差异;而不同行业发展程度的不同,尤其农业与工业、服务业之间的差距,又是形成城乡差异的重要原因,因而行业两极分化又是造成城乡两极分化和地区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从解决中国收入两极分化的战略高度看,需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化解行业工资两极分化。
(六)中国与世界主要国家收入两极分化的比较
在世界银行历年公布的《世界发展指标》中,各国的收入数据均为五等分数据,为了从多个角度比较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两极分化,本文不仅计算两等分组的W指数,而且与前面七分组数据的处理一样,将收入较高的两组(约占总人口的40%)与较低的三组(约占总人口的60%)分别归并成两大组,再计算ER型指数。由于分组太少,如果直接根据两组或三组数据计算每一大组内部的收入差距,计算误差会比较大,因此这里没有计算EGR指数和LU指数。经过测算,中国的W指数和ER指数分别为0.474、0.2304,按降序排列这些数值在所有国家中分别位居第27和32位。因此综合分析,中国全体居民的收入两极分化大约处在世界的前30位。
表4主要年份中国行业工资两极分化
资料来源:根据有关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整理计算。
表5 世界主要15个国家两极分化对比
注:表中报告期和基期分别是世界银行2005年和1998年公布数据的所属年份,其中日本为同一年份数据。表中基尼系数为世界银行测算的结果,W指数和ER指数由笔者测算。
资料来源: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世界发展指标》和《1998年世界发展指标》整理计算。
当然,这个排序只是针对五分组数据的W指数和ER指数而言,如果利用其他两极分化指数并结合更细分的收入数据进行分析,结论可能会发生微妙变化。
要说明的是,虽然总体上中国的两极分化处于世界的前30位左右,还不是世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但比我们严重的国家绝大多数为一些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国家。表5列出了世界主要15个国家报告期年份的两极分化指数。为了衡量各国相关指数的动态变化,表中还列出了报告期年份和基期年份的年平均增量,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重要结论。首先,从报告期的指数看,中国的两极分化指数要远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也高于印度和韩国等亚洲国家。其次,从15个国家两极分化指数的变动幅度看,中国的W指数和ER指数的升幅分别高居第1位和第2位,这说明我们不仅要注意两极分化的较高水平,更要重视两极分化的较高增速。再次,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相比,意大利的基尼系数要略大于后者,但后者的两极分化指数均超过意大利;同样韩国与俄罗斯相比较,韩国的基尼系数略高于后者,而韩国的两极分化指数均低于后者。这里的实例再次说明了收入不平等与两极分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基尼系数不能准确测度两极分化。最后,2000年与1994年相比,美国的基尼系数上升了,但它的两极分化指数均下降了。美国是世界上公认的一个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但近年来它的社会相对比较稳定,经济发展也比较良好,这其中的原因很多,较低的两极分化可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对我国很有启示,我国较高的收入差距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控制两极分化,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冲突,使得经济保持较长时间的健康发展,为我国解决收入分配不均赢得时间和经济上的保证。
本部分对我国收入两极分化做了比较全面的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程度上的上升趋势比较明显。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测算我国收入两极分化的程度,与分析我国是否已经发生两极分化,并不是一个问题。关于中国是否已经发生两极分化的争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两极分化论”与“两极未分化论”的观点针锋相对(林幼平、张澍,2001)。我们认为,同收入差距一样,作为收入分配失衡的一种表现形式,(除非一国收入分配完全均等)各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两极分化。我们需要真正探讨的问题是,中国两极分化程度的发展趋势如何,同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两极分化处于什么程度,以及应采取哪些措施可以更好地控制两极分化。
五、结语
两极分化的语义较多,准确论述绝非易事,但作为一个专业术语,又必须给它一个明确界定。“两极”的语义更多,日常语义指高低两个极端,因而日常生活中人们谈及两极分化时,常常与贫富差距混为一谈。之所以混为一谈,是因为很多学者忽视了“分化”的内涵分析,“分化”指原本统一的事物变成分裂的事物。因此,研究收入两极分化应该站在全局的高度,着眼于全体居民,从全体居民收入完全均等的状态出发分析社会成员向两个方向转变后的状态,通过分析两类群体整体之间的收入差异程度以及两类群体内部的收入聚合程度来分析两极分化的轻重。马克思对两极分化的分析是非常精辟的,不仅包含了两极分化本质内涵的分析,即原本相对统一的社会逐渐向两个对立面转变,而且赋予了两极分化特定的时代内涵,即相对统一的社会向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对立面转变。我们分析两极分化的内涵时,要注重本质内涵的把握。
收入两极分化测度与收入不平等测度最大的区别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组内差距越小两极分化越严重,但这时总的收入不平等将降低。为了比较准确全面测度中国居民收入的两极分化,本文采用了多指标和多种分组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结论表明:(1)中国城乡的两极分化呈扩大趋势,但其上升速度并没有城乡差距高;(2)城镇和农村内部的两极分化总体上均呈现上升趋势,但城镇内部两极分化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村内部,且农村内部两极分化增长速度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3)城镇沿海与内陆地区之间的差距拉大以及两大区域内部的差距缩小,使得城镇地区的两极分化不断加大,而农村沿海与内陆地区的两极分化则呈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4)行业间的工资两极分化表现出很强的上升态势;(5)中国全体居民的收入两极分化程度大约处于世界的前30位,虽不是最严重的国家,但排在中国之前的大多是一些拉美和非洲国家。
应该说,现实中的很多社会现象更多地与两极分化(包括多极化)有关,而非总体分布的不均等,如地区冲突、种族冲突、宗教冲突和民族冲突等。这些现象清晰地表明,一个社会的两极分化程度越高,就越有可能爆发社会冲突。很多社会学家都承认,社会冲突最有可能发生在势均力敌的两个派别之间,这两个派别或许都不是极端组织,但两派特色鲜明,观点相左,而且人数众多。此外,当整个社会最终形成的群体很少(尤其是两个群体)且群体内部同质性较高时,更易引发社会冲突,而较多群体的存在能够产生一定的制衡,可以减轻社会的紧张程度。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看,完全两极分化对社会的危害是最大的,一方面是因为对抗的激烈程度最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对抗持续的时间更长。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关注中国收入分配失衡对和谐社会的不利影响,应该更多地研究中国居民收入两极分化。
注释:
①笔者于2007年7月11日在“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上进行了检索,选定1997-2007年的“经济与管理”、“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与“文史哲”三个专辑后,在篇名中输入“收入”后论文有14189篇,输入“收入差距”后有2173篇,输入“贫困”后有7954篇;而输入“两极分化”后只有267篇;这其中与收入相关的只有94篇。
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2006:《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大字本),商务印书馆,第853页和399页。
③国内有些学者采用了“贫富两极分化”的说法,其原因可能是意识到了两极分化内涵的复杂性,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仍然可能曲解了两极分化。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1页。
⑤《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708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4页。
⑦国外有专门探讨极化和冲突(polarization and conflict,简称PAC)的会议及项目,还有一个专门网站(http://www.polarizationandconflict.org/)。
⑧两个公理分别为增加扩散(increased spread)和增加两极分化(increased bipolarization)。对任意n维收入向量x和y,如果它们的中位数相等,令x_、y_分别表示中位数以下的收入向量,x[,+]、y[,+]表示中位数以上的收入向量,若y_≤x_,x[,+]≤y[,+],则y比x更加扩散,此即增加扩散;若y_、y[,+]可分别由x_、x[,+]进行累进的收入转移得到,则y比x更加两极分化,此即增加两极分化。
⑨对指数函数y=a[Γ]而言,由于dy/dr=a[r]·lna,因此当a>1时,dy/dr>0;当a<1时,dy/dr<0。就正文所指来说,a>1对应x[,(i)]>2m,a<1对应x[,(i)]<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