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党的纪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_反腐倡廉论文

建国以来党的纪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_反腐倡廉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纪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中国论文,成立以来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09)01-0033-07

高度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的同时,大力推进党的纪检理论创新,这是我们党的一大传统,也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就创造性地提出思想建党,把加强理论武装和维护铁的纪律作为思想建党的两手来抓。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一手抓现代化建设,一手抓“两个务必”,努力探索由人民来监督政府防止“人亡政息”的执政党建设新道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们党又提出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正在探索一条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一、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纪检理论的深刻阐述,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纪检理论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没能正式建立起来。但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里深刻阐明严肃党的纪律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的重要关系,他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1](p.654)为此,他在这篇报告里重申了党的四项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2](p.528)他还提出制定党内法规的问题,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除了上述四项最重要的纪律外,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2](p.528)

新中国成立前夕,随着党即将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党风和党纪成为关系党的执政命运的根本问题。新中国成立不久,1949年11月,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朱德担任。围绕执政党的党风党纪建设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做过许多重要论述。

第一,提出“两个务必”思想。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有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3](pp.1438-1439)直到今天,“两个务必”思想,始终是我们党保持艰苦奋斗精神和密切联系群众作风的座右铭。

第二,提出拒腐防变的历史性课题。进城前夕,毛泽东预言:“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3](p.1428)他在同黄炎培的谈话中还提出,我们一定要找到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新路,这条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4](p.610)

第三,阐明党的纪检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地位和任务。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朱德提出,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把自己的日常工作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密切地联系起来,深入检查在实现中心工作时执行政策遵守党纪的情况,及时处理各种违犯党纪的案件,保证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彻底实现。[5](p.318)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提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6](p.214)因此,“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以应得的处分”,[6](p.224)“党的监察委员会应当不限于受理案件,而且要积极地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状况”。[6](p.254)

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党的纪检工作和纪检理论还处于初创和探索时期,纪检工作也曾一度被迫中断,但是,这一时期的成绩是主要的,这为后来纪检工作和纪检理论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纪检工作是执政党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线。

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党纪问题,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纪检理论创新指明了根本方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伟大的历史性转折的同时,做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决定,这就是选举产生以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组织上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这标志着我们党的纪检工作和纪检理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引人深思的是,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是由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序幕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开辟的。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和中国特色反腐倡廉新道路,同样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开创出一个新局面的。

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改革开放事业的十余年间,新时期纪检理论随着纪检工作的全面展开逐渐形成并日臻成熟。

第一,执政党的党风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问题。邓小平深刻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6](p.274)陈云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7](p.273)“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7](p.275)鉴于“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了党风和党纪,邓小平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8](p.147)

第二,纪检机关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下来的工作任务。邓小平反复强调,纪检工作要把严肃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工作重点,指出:“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在现在特别重要。谁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处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把这一点作为当前的重点。”[8](p.366)陈云也强调,纪检工作要成为保证和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他说:“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在纪律检查工作上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健康发展。换句话说,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要坚决反对和认真纠正各种妨碍和破坏改革的行为,使纪律检查部门成为保证和促进改革的重要力量。”[9](p.547)

第三,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只手都要硬。邓小平指出:“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的政策的正确执行。”[10](p.164)他还强调:“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10](p.144)陈云指出:“我们党处于全国执政的地位,再加上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和各级党的组织,必须重视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9](pp.547-548)

第四,反对腐败、清除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10](p.327)他在南方谈话中特别强调:“事实证明,共产党能够消灭丑恶的东西。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10](p.379)当陈云从中纪委的一份报告中了解到,自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以来受到开除党籍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达两万七千多人时,坚定地表示:“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7](pp.331-332)中纪委还确定了纪律检查的工作方针,即:预防为主,先立法,先教育,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第五,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陈云指出:“要把党的纪律检查队伍本身的干部选好,用好。做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应当是有坚强的党性,有一股正气的人;应当是能够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人;而不应当是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9](pp.511-512)他对纪检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纪检部门的同志和全党同志,时时刻刻注意,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认真抓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一起抓。二是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提高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坚定地保持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要同一切违反共产主义理想的错误言行,进行坚决斗争。”[9](p.348)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使新时期纪检理论创新进入了新阶段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同时,提出了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历史任务,并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概括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不仅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而且使新时期纪检理论创新进入了新阶段。

第一,完整地提出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目标,初步形成新时期党的纪检工作格局。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当代世界风云变幻的条件下,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变革中,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11](p.957)党的十五大报告再次作了总结概括,提出:“面向新世纪,党中央领导全党正在继续推进这个新的伟大工程,就是要把党建设成为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领导全国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12](p.45)在这一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初步形成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全面推进党风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以改革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新时期纪检工作格局。

第二,完整地阐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江泽民指出:“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党始终坚强有力,治国必会正确有效。”[3](p.496)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贯穿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的各方面工作,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去”。[3](p.498)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从严治党必须遵守的五条原则:“这就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就要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就要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就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13](p.47)

第三,进一步论述了党风建设的重要性,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江泽民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的重要体现,是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内容。我们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领导着有十二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大党,是一个带领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政党,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14](p.323)“抓住作风建设,就抓住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抓住了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切入点。”[14](p.324)2002年9月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明确提出“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5](p.1998)

第四,总结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江泽民强调:“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最根本的,要靠教育、靠法制。”[16](p.326)他还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14](p.573)并且总结出“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17](p.1563)“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17](p.1564)“通过体制创新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17](p.1565)“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17](p.1566)“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17](p.1566)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在思想教育上,江泽民提出:“对领导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14](p.419)“我一直讲,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想清楚这三个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世界观、权力观的问题。”[14](p.419)

第五,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998年1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此,我们党实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12](p.616)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有了制度保证。在党内监督上,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切实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把下一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15]](p.2012)在体制机制上,这个决定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是防止以权谋私的根本举措。”[15](p.2012)此外,在实践中还逐步实行和完善了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各级巡视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廉洁从政情况制度、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举报制度等。

四、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开创纪检理论创新的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概括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总结提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党的纪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开创出新的局面。

第一,概括提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体布局,把廉政建设作为新的伟大工程五大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在五大建设中的地位作用,胡锦涛在2008年1月中纪委十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党的建设的全局尤为紧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思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和勤俭廉洁的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

第二,大力倡导发扬求真务实精神,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胡锦涛在2004年1月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18](p.724)“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关键是要引导全党同志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坚持长期艰苦奋斗之实;求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之真,务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之实;求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之真,务发展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实;求共产党执政规律之真,务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之实。”[18](pp.728-729)他特别强调:“要激励干部做到求真务实,必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各种不正之风和错误做法,保证干部全面准确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保证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决策和各项职务行为负责。一是要着力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前移监督关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着力健全纠正错误的机制,促使发现的问题迅速得到解决,防止小错拖成大错。三是要着力健全追究责任的机制,干部在工作中出了问题,该给什么处罚就给什么处罚,决不袒护姑息。”[18](p.734)

第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总结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形成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提出“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胡锦涛在2008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还概括提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把握和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即: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在2008年10月18日的重要批示中,胡锦涛又深刻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力度,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四,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在2006年1月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之所以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就是因为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19](p.173)关于贯彻党章与坚定理想信念,他指出:“学习贯彻党章,首先要解决理想信念问题。”[19](p.176)“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19](p.176)关于贯彻党章与加强党员道德修养,他指出:“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19](p.177)“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重要基础。因此,反腐倡廉抓源头,一定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作为一个重点。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他们的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党的整体形象。”[19](p.177)关于贯彻党章与发展党内民主,他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19](p.178)关于贯彻党章与严明政治纪律,他指出:“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而最首要、最核心的就是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如果党从政治上松懈了、涣散了,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都将无从谈起。”[19](p.179)关于贯彻党章与强化制约监督,他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19](p.180)关于贯彻党章与加强制度建设,他指出:“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19](pp.181-182)

第五,提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阐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在2007年1月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党提出了坚持‘两个务必’、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意义、党的作风状况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重要思想。”[19](pp.867-868]“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评判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一个政党的领导干部作风好,其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其执政基础就稳固。一个政党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好,就必然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信任,其执政基础就会逐渐瓦解。”[19](p.870-871)他提出,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还概括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六,全面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胡锦涛在2005年1月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纪委和广大纪律检查干部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提高履行中央赋予的纪律检查工作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20](p.606)为此,他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第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理论建设,努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第三,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干部队伍素质。“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20](p.608)“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20](p.608)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爱护纪检干部,加强对纪检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对纪检干部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对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干部,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党的纪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历程,我们可以说:这是党的纪检工作千锤百炼、逐步走向成熟的60年;是党的纪检理论发展创新、不断推出创新成果的60年;也是党的纪检战线恪尽职守、不断推进制度创新的60年。在纪检工作创新中形成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的新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检理论创新中形成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纪检理论,同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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