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未来十年减轻负担的课程改革_课程改革论文

基于未来十年减轻负担的课程改革_课程改革论文

未来十年立足减负的课程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课程改革论文,未来十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0186(2013)05-0033-05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多次课程改革,几乎每次改革都未将减负作为首要目标,带来的都是学生课业负担越来越重。而几乎所有的舆论都将学校视为学生负担过重的罪魁,几乎所有的行政部门都将减负视为学校应有之职能。笔者认为,学生负担过重关键不在学校,只有当整体的课程改革真正将减负作为自身的任务与工作,重新思考教育的价值与功能,找到切合中国实际的课程改革之路,才能彻底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一、课程改革与减负:行走在不同的路上

就本源看,每经历一次课程改革,就可以实现减负,人们将减负的责任视为课程改革应有的责任,也将减负视为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基本路径之一。然而,课程改革与减负却是行走在不同路上的两辆车,各自的目标与运行路径完全不同。

(一)课程改革与减负的目标各异

以前历次课程改革基本的目标在于建构与改造课程,即基于新中国成立前课程设置与新的历史时期不相适应的问题,建构出适合新中国的课程体系。基于已有课程运作中的问题,改造已有课程,以适应新的课程。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所追求的目标为:借鉴国外课程改革的理论与经验,实现中国课程与国际接轨;重新建构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方式,实现学生的多样化发展。课程改革的目的在于构建体系化、结构化、多元化、理想化的课程体系与结构,它并没有解决好学生对于新的课程体系、内容等的可接受性,实际上也没有解决好学生的负担问题。

而减负的目标则表现为使学生的负担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目的在于使诸如学生的心理负担(如学习焦虑等)、身体负担(如沉重的书包)和生理负担(如睡眠时间、活动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的被挤占)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减负不是让学生的课业没有负担,而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也就是说,减负所关注的是学生所承担的压力问题,而不在于课程是否有效与合理。

目标是对行为最终结果的构想,在课程改革与减负问题上目标的差异,实际上表现出二者所追求结果的不同,其关注的问题以及实现目标的途径也必然不同,如果试图将二者牵强地联系在一起来考察,就难以作出正确的结论。

(二)课程改革与减负路径各异

课程改革的实现路径是设计出理想化的课程改革方案,进而突出课程内容的新颖性,最后关注学校对新课程的贯彻实施。在中国,课程改革的路径就是:课程改革理念—课程改革目标及其具体化—课程改革内容—课程改革实施—课程改革评价。这一课程改革的路径,表现出一个国家在课程改革之先,首先建构新的课程理念。这种理念,与现有课程具有一定的差异,且显示出某种新颖性和先进性。当新的理念为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学者所认可,接着就是设计课程改革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目标是在一定理念指导之下设计的,它是课程理念的具象化。为了实现确定的目标,需要改革相应的课程内容,以及按照不同的内容的实施过程。就这两个方面看,是课程改革最能为大众所了解、理解与把握的,因此也成为任何一次课程改革的重中之重。至于课程评价,从学理上看,是在课程改革之初就应当设计出评价的指标体系,当课程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之后,按照标准加以评定。课程改革的路径,体现出课程改革的一般程序及其实现课程改革的基本过程,它以现有课程的问题作为基本取向,以行政部门和专家作为改革的主体,以不同于以往的课程理念作为指导,强调行政与专业的结合。以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为例,为了让理想化的课程改革方案能够深入人心,来源于世界先进的课程理论及话语方式演化而成的新辞藻成为新课程改革的主流,其结果是为了适应这些新辞藻所隐含的理念,必须在课程改革中增加新的内容。但是,如果在并未改造原有课程体系、结构以及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目标,必然从根本上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在中国近百年的教育发展过程中,减负历来就是教育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减负成为重要工作之一。在各个历史时期,国家分别从不同方面制定了减负政策,如通过控制时间来减负,通过控制作业量来减负,通过调整评价方式来减负,通过精简课程来减负,通过控制各类竞赛活动来减负,以及通过教学计划进行学校教学和管理来减负等。从逻辑上看,减负在中国是作为一种行政思维来操作的,其基本的思维逻辑是:社会反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于是相关部门就出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过一段时间后,社会再次反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于是,又出相关文件,周而复始。出减负文件是不得不做的一项工作。至于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中国历来就没有相应的对文件效果的评估,更罔论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而就相关文件看,也多是高谈阔论式的并无具体操作方法的所谓规定。如果再详细分析这些文件,其有个前提假设,即国家在教育政策上是没有问题的,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出在基层——学校,是由于学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没有按照国家教育方针来运作教育,这就必然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2011年,教育部向社会征集减负良策,主要是向学校征集在减轻学生负担过程中的基本做法。笔者认为,学校在减负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但越来越多的教育任务,即使学校做再大的努力,也难以真正完成减负这一艰巨的任务。

概言之,课程改革与减负在路径上体现出这样的差异:课程改革主要是国家意志以行政及专业的方式实现,而减负则是行政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二者的手段与主体上的差异,导致课程改革与减负难以真正实现融合。

在中国,课程改革与减负,原本就是行走在两个不同方向上的车,其追求的目标以及要解决的问题各异,要在课程改革中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就需要课程改革将减负作为目标,且在减负中实现课程改革目标。

二、课程改革与减负相偏离的症结:教育社会功能的夸大与泛化

(一)课程改革方案过于强化教育的社会功能

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规定: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要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从这一新课程改革目标的基本描述看,只是简单地对全面发展作出了规定,或可以视为将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具体化,其中对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与人文素养等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合理性,也符合世界对受教育者素质的基本规定。但是,当这一课程改革目标具体化以后,为了适应改革的新理念,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都提出了全新的目标,特别是强化了教育的社会功能,其结果导致了新一轮课程改革在实现学生发展上更加关注各种教育功能的实现,进而使得教育功能的选择上出现了夸大与泛化。

尽管在理论上已经对教育功能进行了分析,但是,如何将教育功能的实现体现在课程改革中,则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从整体看,在诸多教育功能之中,我们将教育的社会功能视为最为重要的功能,导致教育的社会功能被夸大。

教育的社会功能被夸大的同时,在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中,却弱化了教育个体发展功能。笔者认为,教育首要的功能在于促进个体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个体社会化和个体个性化两个方面。其中,个体社会化包括个体思想观念的社会化、个体行为的社会化和个体职业和身份的社会化,是个体在社会环境影响下,认识和掌握社会事物、社会标准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个体得以独立地参加社会生活。个体个性化包括个体的主体性、独特性、创造性,是个体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自主性、独特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我们提出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应成为教育的首要功能,并未否定教育社会发展功能的重要意义,社会发展功能是在个体发展功能基础上实现的,即通过教育促进个体发展进而由个体进入社会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

(二)教育的功能被夸大与泛化加剧了学生的负担

教育所承担的功能被夸大和泛化的具体表现是,公众将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视为教育问题,并企图通过教育解决。这种将教育功能夸大与泛化,导致的结果是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难以为继,常常跟着社会的要求亦步亦趋。不可否认,学校承担着解决部分社会问题的任务,然而,学校也只能在有限的区域或局部领域发挥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我们知道,教育的功能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而逐渐增加,也就是体现为教育所应承担的责任的加大。但是,就教育本质和作用而言,其实现个体发展的功能是基础的和基本的,如果总是追求教育的工具功能,势必会导致教育不堪重负,最终的结果就是学生课业负担会越来越重。

正是由于教育功能的夸大且对教育本体功能关注不够,课程改革又常常将几乎所有的教育责任承担起来,导致课程改革要解决的问题过多过杂,就难免将减负的任务视为自己的任务了。

教育功能的夸大、泛化带来的必然结果是减负将越来越难。众所周知,社会问题众多,教育在实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上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将越来越重。如果课程改革仍然纠缠于社会功能的实现,势必导致课程内容的不断膨胀,课程门类的不断增加,这给减负造成了更多的障碍;而教育功能的泛化,使得将社会问题视为教育问题并通过教育加以解决,更导致课程改革目标的不断泛化,也就导致对学生发展的多样性诉求的增加,进而也会带来课程的体系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的转化。长此以往,减负就可能成为摆在国家课程改革面前永恒的难题。

总之,教育功能的夸大以及对教育工具功能的过于强化,是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课程改革正是在这一条路上越走越远,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就在所难免。

三、学校减负:条件及其局限

在课程改革与减负的问题上,国家主要关注的是课程改革的先进性、科学性与实效,并未将减负作为课程改革的目标。因此,课程改革常常将减负的责任推给学校,认为只要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就可以实现减负。当这一假设或理念出现之后,我们看到,各种与减负有关的教学改革实验和相关的成果开始如潮涌般出现,诸如语文课(实际包括所有学科)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实现减负等等,最终的结论是“减负提质”在学校课程改革中是可以实现的,即在不影响教学质量(判断标准常常是升学率、合格率、优秀率等等)甚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减负,或者相反即通过减负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这是从教学规律视角下对减负途径的分析,也是为绝大多数学校和教师所认可的。具体到减负的途径与方法上,多数学校教师认为,只要在教学中改变某些教学方法,就可以实现教学效率的提升,进而实现减负。

笔者认为,这样的认识是有误的。何以如此?

第一,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限。这种有限性决定了学校的任何行为及行为的改进,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这就决定了学校在减负任务实现上的有限性。然而,如果教学内容无休止地增加,难度无休止地加深,其带来的必然结果是学生即使付出加倍的努力也难以完成教学的任务。现实的情况是:新课程改革的方案中不断增加学科门类和学科内容的难度,以及新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在有限的学校学习时间内难以完成任务。这就出现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有限性与内容广度与深度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就现阶段看,是难以调和的,若有人将减负的责任强加给学校,这是不理智的,也是错误的。

第二,就学生在校的生活看,学生进入学校,不只是简单的学习,或将学习看作是唯一的任务,就教育的本质看,就是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通过努力获得成功,且在身心上获得愉悦。但是,就课程改革来说,更多的是将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内容的选择以及学生学习方式、教学方式的转换上,而没有顾及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教育所应有之态。而过多的学习内容使得学生在学校难以获得轻松、舒适的教育。因此,减负从学生所承受的心理压力看,就变成一种空想。

第三,学校教学方式的改进对于减负的作用有限。不可否认,现有的教学效率过低,表现为部分教师缺乏先进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设计和行为上与新的课程改革理念相矛盾,他们常常纠缠细节,教学方式落后,教学方法单一等。然而,多数的教学改革都是教学细节上的改革,都是对教学中的某一要素的改进,即使是诸如先学后教的整体教学改革,也仅仅是针对现有教学没有将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以及在教学关系上只关注教师的教而忽略学生的学的一种纠偏而已,它也是针对现有教学中的问题而进行局部改造的。从减负的视角看,先学后教改革关注的是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自主性的形成,然而,通过学生先学,小组合作解决问题以及教师有针对性的讲解,并未减少学生的学习压力和负担,这从开展先学后教实验学校的具体经验就可以看出。

第四,机械地使用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的学习方式,容易导致学生负担加重。新一轮课程改革仍然将学习视为唯一的,且对学生的学习作出较之传统更多的规定。这样的结果,使得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加重。诸如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新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探究学习,这些都要求学生在教学过程付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且对知识学习而言,并无多大成效。但是,在现实的课程教学中,教师常常认为,如果没有合作、没有探究,教学就是不完整的,就是传统的。我们甚至在一所宣称是进行课程改革较为先进的学校中发现,在英语课堂上,教师发给学生完型填空的作业,要求学生通过小组合作学习来完成。这样,不仅浪费了学生的学习时间,其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

经过十多年的课程改革,以减负为项目的实验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笔者认为,学校在课程改革以及实现减负过程中的作用是有限的。我们并不否认教学改革能实现教学效率的提升,但是,这种提升毕竟是有限的。

四、立足减负的课程改革

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通过课程改革实现减负是一种理想化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将减负作为课程改革的出发点。近一百年的世界课程改革,都是一种国家行为,课程改革的目的在于设计出具有理想化的且能在现实中运作的课程方案。但是,如果仅仅关注于此,不能从学生发展出发,寻求学生素质的重要方面,只会导致课程改革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多,最终导致需要学生学习的内容过繁过杂。因此,当我们换一个视角,将减负作为课程改革的首要目标来设计课程改革时,所设计的课程改革方案就会出现新的转机。这种转机表现为:将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视为课程改革的生命,以学生健康、愉快的学校生活作为课程改革的目标,这就需要精确设计课程体系与学生的学习方式,将过难、过深的课程内容简单化,将对学生发展有益的内容作为教学内容。当然,这样的设想也许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假想,但如果真能如此,减负就不再是一种奢望。

第二,学校的任务限定在教书育人这方面。学校在当前教育改革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当我们谈论课程改革时,总是将课程改革的成败归结为学校改革,即认为课程改革的关键是学校改革,于是,学校承担着难以推卸的责任。但是,当我们考察学校任务时,惯于将原本不属于学校的任务也一并纳入。一方面,这是社会强加于学校,表现为社会舆论乃至国家政策都将过多的任务加在学校身上,比如减负,似乎只要学校提高了教学效率,改革了不合理的教学方法,就能实现减负;另一方面,学校似乎也是“勇于”承担责任,他们习惯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任务揽在自己身上,比如,学校千方百计地搞好与社区的关系,目的在于从社区中得到好处。然而,学校与社区之间,并非只是学校讨好社区,而更应当是社区为学校提供多种优质服务,进而使得学校能更好地为社区服务。学校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减负只能从国家政策上、从课程改革入手。

第三,课程改革是自上而下的改革,这一改革模式决定了国家在课程改革中的责任,即国家在课程改革方案制定、实施的过程以及评价上都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若将课程改革的成败推向学校,势必导致学校总是应付着国家给予的各种任务而忽略其教书育人的基本职责。从国家与学校运作机制看,国家课程改革主要依赖行政的手段,其追求的目标是效率,它并不关注学校如何实现课程改革目标;而学校的运作是以科学的手段运作,即它所追求的目标是按照符合教学规律的手段与方法实施教学,最终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它并不关注国家课程是否合理。正是二者在上述方面的差异,导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各行其是,而由于教育行政部门握有行政权力,他们总是强迫学校按照他们的意图办事,如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为,减负是学校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于是学校就认为,只要我们改革教学,就可以实现减负。然而,如果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无限地增加课程门类、加深课程内容,再优秀的教师也难以实现减负重任。

总之,课程改革与减负,是可以实现交互影响的,当国家和学校各自承担其应负责任时,课程改革才有希望,减负也才能实现。

收稿日期:2012-10-28;修回日期:2013-02-21

标签:;  ;  ;  

基于未来十年减轻负担的课程改革_课程改革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