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论文,试论论文,方案论文,刘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885年,清政府下令台湾建省,刘铭传由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作为被清政府任命的台湾第一任巡抚,刘铭传在接到台湾建省的谕旨之后,却上了一个《台湾暂难改省折》,提出了他自己的台湾建省主张。他认为,无论从台湾内部原住民的教化,还是从对外的防御能力来说,台湾都还不足以自成一省。应当让福建巡抚“以台湾为行台,一切规模无须更动。全台兵政吏治,由巡抚主持,内地由总督兼管。如此分而不分,不合而合,一俟全番归化,再行改省”(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5-156页。)。刘铭传的“台湾暂难改省”的主张,虽然遭到清廷的驳回,但随后他提出的台湾建省方案,却仍然秉持了一贯的务实的思想,强调台湾建省之后与福建的特殊关系,强调台湾加强自身实力的清赋、抚“番”、设防等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而将改省之后的城垣、衙署等建设工作暂缓一步。在刘铭传台湾建省方案的主导下,建省工作扎扎实实地进行,使一个新建的省份在不长的时间里成为全国比较先进的省。
一
1885年,清政府关于在台湾建省的决定是一个政治性的决定。在此之前,有关在台湾是否建省的问题已经经历了长时间的讨论。
早在清乾隆二年(1737年),就有礼部侍郎吴金提出,宜将台湾“另分一省,专设巡抚一员,……于海防重地大有裨益”(注: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71册,A71-91,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87年。)。吴金题奏后,清廷很快就有了批示:“以弹丸之地,□(所)属不过一府四县,而竟改为省制,于体不可,于事无益。吴金此奏应无庸议”(注:张伟仁主编:《明清档案》第71册,A71-91,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87年。)。吴金建议在台湾建省,其出发点在于加强海防,而当时海防的对象主要是内部的“奸民”。这种想法的产生和康熙末年台湾发生的朱一贵起义、雍正年间的“番乱”以及吴福生事件有关。清政府驳回吴金建议的理由也是充分的,因为这时的台湾开发程度还比较低。根据1738年(乾隆三年)尹士俍的《台湾志略》记载,当时,全台湾一府四县二厅,男女总共454872丁口,每年征收田赋、官庄、地种、杂税等各项钱粮共银43483两、粮169267石(注:尹士俍:《台湾志略》,九州出版社,2003年版,第27-33页、43-48页。)。以这样的人口和财政规模,要建立一个行省,确实还为时过早。
同治十三年(1874年),发生了日本侵犯台湾的“牡丹社事件”。这个事件给了清政府以很大的刺激。事件过后,先后又有一些大臣提出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或在台湾建省的建议。作为清政府派往处理“牡丹社事件”的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向清廷上了《请移驻巡抚折》,主张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但不主张台湾别建一省。沈葆桢当时不主张台湾建省的理由,是认为台湾建省的“器局未成”,特别是“闽省向需台米接济,台饷向由省城转输,彼此相依,不能离而为二”(注:沈葆桢:《福建台湾奏折》,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页。)。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台饷向由省城转输”,台湾财政上无法独立。
光绪二年(1876年),刑部侍郎袁保恒奏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主张台湾另建一省,但北洋大臣李鸿章却反对。李鸿章认为,“袁保恒请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虽事有专属,而台地兵事、饷源实与省城呼应一气,分而为二,则缓急难恃,台防必将坐困”(注:李鸿章:《李文忠公选集》(上),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00页。)。李鸿章此时反对台湾建省,也是以台湾的饷需必须由福建内地接济为其主要的理由。
光绪十年(1884年)的中法战争,法军先后占领了台湾的基隆和澎湖,并且封锁了台湾的海面,以此作为他们向中国勒索赔款的抵押品,其中基隆被法军占领达九个月之久。这件事再一次强烈地刺激了清政府,经过这次教训,清政府中的许多人对经理台湾以及台湾建省问题又有了更新的认识。
光绪十一年六月十八日,大学士左宗棠首先上奏,“惟有如袁保恒所请,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所有台澎一切应办事宜,概归该抚一手经理,庶事有专责,于台防善后大有裨益”(注:左宗棠:《台防紧要请移驻巡抚折》,档案,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左宗棠的建议,不但阐明了台湾建省的必要性,而且指明了台湾的物产关税已经超过了广西、贵州等省,经济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并且特别针对沈葆桢、李鸿章认为台湾难以建省的意见进行了反驳,提出了解决台湾建省后财政困难的具体办法。这个建议,在台湾建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得到了朝中大臣们的支持。九月五日,醇亲王奕譞和李鸿章等16名大臣联衔上奏,称“若以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以专责成,似属相宜”(注:奕譞等:《钦奉懿旨会议折》,档案,藏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这时,包括李鸿章在内的大臣们都赞成台湾建省,确实是因为情况有了新的变化,台湾作为海防重地应该加强经营,主要还是从政治层面考虑台湾建省的问题。同日,慈禧太后下旨:“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着闽浙总督兼管。所有一切改设事宜,该督抚详细筹议,奏明办理”(注:《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215。)。至此,台湾建省作为清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乃正式确定下来。
然而,作为被清政府由福建巡抚改任为台湾第一任巡抚的刘铭传,在接到清廷的谕旨之后,却在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上了一个《台湾暂难改省折》,其中指出:“台湾所出财赋,较之贵州、新疆则有余,惟沿海八县之地,番居其六,民居其四,重洋远隔,倚傍一空,猝有难端,全恃闽疆为根本,声气联络,痛痒相关,以助孤危之境。……若改设台湾巡抚,与闽省划界分疆,即督臣顾全大局,一视同仁,司道以下,畛域分明,势必不相关顾。即以饷论,以后仍须闽省照常接济,方能养兵办防。现在筹饷艰难,除不得不用之费,万难减省,以误要需。其稍可缓减者,即须力求撙节,惟视事之缓急轻重,次第分筹。臣前陈善后折,以办防、练兵、清赋、抚番为急图。现既诏设台湾巡抚,必先渐抚生番,清除内患,扩疆招垦,广布耕民,方足自成一省。臣查台番与云贵苗民、甘肃番回迥异。台番不相统属,各社所占膏腴之地,高山宜茶,平地宜谷,一旦教之耕种,皆成富区。……以臣度之,若认真招抚,示以恩威,五年之间,全台生番,计可尽行归化。然后再筹分省,土地既广,财富自充,庶可无劳内地。刻下外办防务,内抚生番,巨款难筹,时形竭蹶。……但台湾重地,经醇亲王等统筹全局,冀保海疆,自应派大员驻扎。似可仿照江宁、江苏规制,添设藩司一员,巡抚以台湾为行台,一切规模无须更动。全台兵政吏治,由巡抚主持,内地由总督兼管。如此分而不分,不合而合,一俟全番归化,再行改省,以重岩疆。既可宽此数年,从容筹办,目下又可节省巨款,腾出资财抚番、设防,先其所急。此臣审度事势,拟从缓设巡抚之大略也。如蒙采择,应请饬令王大臣等公同议奏,以期万全”(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155-157页。)。刘铭传从台湾建省工作具体主持者的角度,提出台湾暂难改省的理由,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居住在台湾百分之六十土地上的台湾原住民还没有归化,台湾的开发程度还不够。二是台湾的财政需要福建的接济,生怕这种接济在台湾建省以后会遇到阻碍。因此,他的意见是,5年之内,台湾暂不改省,福建巡抚以台湾为行台,加强台湾的治理。5年之后,待全台原住民归化,台湾“财富自充”,再筹分省。
尽管刘铭传的建议有许多合理的成分,但由于清政府已作出了台湾建省的决定,刘铭传提出的“台湾暂难改省”的建议,无法得到清廷的认可。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谕军机大臣等:据刘铭传奏,筹度台湾情形,暂难改设省会。又据杨昌浚奏,筹议台湾改设事宜,请添设藩司各一折。台湾为南洋门户。业经钦奉懿旨,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刘铭传所请从缓改设巡抚,著毋庸议。……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维。著杨昌浚、刘铭传详细会商,奏明办理”(注:《大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221。)。清廷虽然驳回了刘铭传台湾从缓设省的建议,但强调了台湾建省之后与福建的特殊关系,实际上,是采纳了刘铭传建议中的闽台“分而不分,不合而合”的原则。这个原则,对以后闽浙总督杨昌浚和刘铭传会商台湾建省的具体方案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
刘铭传在台湾从缓建省的建议被驳回之后,经与闽浙总督杨昌浚反复协商,首先在光绪十二年六月十三日与杨昌浚联衔上奏《遵议台湾建省事宜折》(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79-284页,第281页,第280-281页,第206页。),归纳有关台湾建省的事宜16项,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方案。此后,又陆续补充,逐步充实了这一方案。概括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一)台湾建省之后必须保持与福建省的特殊关系,福建省在台湾建省初期必须每年给予台湾以财政上的支持。刘铭传提出,“台湾奉旨改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查新疆新设巡抚关防内称‘甘肃新疆巡抚’,台湾本隶福建,巡抚应照新疆名曰‘福建台湾巡抚’。凡司道以下各官,考核大计,闽省由总督主政,台湾由巡抚主政,照旧会衔。巡抚一切赏罚之权,仍巡抚自主,庶可联成一气,内外相维,不致明分畛域”。台湾“文武乡闱,援照安徽赴江南汇考之例,仍归福建应试,中额亦仍旧例。将来生聚日繁,文风日盛,再行酌核增加”。台湾“改设行省,经费浩繁,……由闽海关每年照旧协银二十万两,……闽省各库,无论如何,每年协银二十四万两”,以5年为期,共协银220万两(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79-284页,第281页,第280-281页,第206页。)。本来,在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中,还有“请旨敕下粤海、江海、浙江、九江、江汉五关,每年协济银三十六万两”,也是以5年为期的要求(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79-284页,第281页,第280-281页,第206页。)。但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批准。
(二)抚“番”——让台湾全岛政令通行,得到更加有效的管理。刘铭传指出,“台湾生番,横亘南北七百余里,尽占腹心之地,犬牙错处,无一不与民地为邻,岁杀居民至千余人之多。匪盗藉番地以为巢,聚众抢劫,土豪藉防番以敛费,养勇抗官,官令不行,民粮纷扰,……当此强邻迭伺,一岛孤悬,内患不除,何由御外?……臣渡台以来,即奏请以办防、清赋、抚番为急务”(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79-284页,第281页,第280-281页,第206页。)。他把抚“番”看成是比办防、清赋更为艰难的事情,计划以5年的时间,让全台的“生番”尽行归化。光绪十二年(1886)四月,设全台抚垦总局于大嵙崁,下设7个抚垦局,分别是:大嵙崁抚垦局、东势角抚垦局、埔里抚垦局、叭哩沙抚垦局、林圯埔抚垦局、番薯寮抚垦局、恒春抚垦局,各抚垦局下设立若干分局。各地抚垦局人员编制,除总办、委员、幕宾、司事、局勇、医生外,还给各社配置教耕、教读各一名,以教“番”人耕田和读书(注:罗刚:《刘公铭传年谱初稿》(下),正中书局,1983年版,第776-778页。)。抚垦总局并且颁发了五教和五禁。五教是:教正朔、教恒业、教体制、教法度、教善行。五禁是:禁做飨(“番”人旧俗,因灾病而杀人作祭)、禁仇杀、禁争占、禁佩带(武器)、禁迁避。经过3年的努力,期间不但运用了招抚的策略,并且也运用了残酷镇压的手段。到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刘铭传奏称,全台“生番一律就抚”(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33页。)。共招抚“归化生番806社,男妇大小丁口148479人”(注: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中译本)下卷,台湾省文献会,1991年版,第270页。)。“生番”全部归化之后,政令得以通行,台湾全岛不论是平埔还是后山,都得到了更加有效的管理。
(三)清赋——使田园赋税,率土输将,扩大财源。刘铭传提出,“台湾为海疆险要之区,奉诏改为行省,事繁费巨,今昔悬殊。……值此财用坐匮之际,百废待举之时,不能不就地筹划,期于三五年后,以台地自有之财,供台地经常之用,庶可自成一省,永保岩疆”(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303-304页,第304页,第318-319页,第319页。)。在诸多扩大财源的办法中,清赋对台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为朝廷经久之谋,除地方吞欺之弊,便民裕国,莫大于斯”,(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303-304页,第304页,第318-319页,第319页。)。光绪十二年(1886)六月,台湾、台北两府分别设立了清赋总局。七、八月,开始清赋,分四个阶段进行:编制保甲、清丈土地、改革赋率、发给丈单。经过3年多的努力,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刘铭传奏称“全台清丈给单完竣”,清丈前,台湾的“有赋之地”仅七万余甲,清丈后,仅“民业田园”就有432008甲之多(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303-304页,第304页,第318-319页,第319页。)。田赋总额,由原来的183366两(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303-304页,第304页,第318-319页,第319页。),猛增到674868两(注:邓孔昭:《台湾通史辨误》(增订本),台湾自立晚报设文化出版部,1991年版,第151-152页。),增加了491502两。清赋后每年增加的这近50万两银子的收入,对建省后的台湾财政来说,就像是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水。
(四)设防——建立一个相对较为独立的防御体系。刘铭传提出,“台湾一岛,久为外人所窥,朝廷视为重地,改设巡抚,无非保固岩疆。……今须百废俱兴,事事草创。……惟办防以御外侮,抚番以清内患,清赋以裕饷需,此三事均为急不可缓。……惟办防一事,尤为台湾最重最急之需”(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45页,第266-267页,第264页,第266页。)。要办好台湾的防务,建立一个相对较为独立的防御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个防御体系必须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坚固的防御工事和御敌的利器,二是可以生产补充枪械和弹药的军火工厂,三是建立岛内以及与大陆之间通畅、便捷的运输和通讯联络系统。
鉴于中法战争中基隆和澎湖被法军占领、台湾被封锁这样一个惨痛的教训,从光绪十二年正月开始,刘铭传仿效西法,在澎湖、基隆、沪尾、安平、旗后5个重要海口,兴修了10座新式炮台,其中澎湖修建4座,基隆和沪尾各修建2座(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45页,第266-267页,第264页,第266页。)。购置“阿马士庄新式后腔钢炮31尊”(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45页,第266-267页,第264页,第266页。)。这些炮台的兴建和大炮的购置,加强了这些重要海口的防御能力。
可以补充弹药的军火生产,对于台湾来说,具有更加明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刘铭传指出,“台湾先后购买后膛洋枪万余杆,各种弹子不自仿造,子尽则枪皆废弃。且孤悬海外,有事运济艰难。机器局厂工程虽较繁重,为善后计,不能不设法急筹”(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45页,第266-267页,第264页,第266页。)。光绪十一年,刘铭传引进生产技术,在台北设立机器局厂,先建成制造枪弹的小机器厂和军械所各一座。光绪十四年,又对机器局厂进行了扩建,兴建能生产各种炮弹的大机器厂和汽炉房、打铁房工程等(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45页,第266-267页,第264页,第266页。)。尽管由于各种因素,大机器厂的兴建不太顺利,直到刘铭传去任之后,他的继任者邵友濂继续努力,才于光绪十九年建成。据《北华捷报》1893年12月8日报道,“依本岛最高当局之命,从去年起即已起建的扩大的火药局现已完工,……这火药局建立后,台湾便不再需要外边的援助了。此局每日可产火药五百磅”(注: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上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518页。)。
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防御体系,通畅、便捷的运输和通讯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刘铭传指出,“台湾一岛孤悬海外,来往文报,波涛阻滞,每至匝月兼旬,不通音信。水陆电线,实为目前万不可缓之急图”(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56页,259-260页,第269页,第282-283页,第285页。)。“电报关系海防交涉重务,……今海外孤悬之地,一旦与内地息息相通,所裨于海疆甚巨”(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56页,259-260页,第269页,第282-283页,第285页。)。“台湾四面皆海,除后山无须办防外,其余防不胜防。基、沪、安、旗四口,现已购炮筑台,可资守御,其余新竹、彰化一带,海口分歧,万难遍布军队概行设守,……若修铁路既成,调兵极便,何处有警,瞬息长驱,不虑敌兵断我中路”(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56页,259-260页,第269页,第282-283页,第285页。)。光绪十二年,刘铭传在台北设立电报总局,先后架设了沪尾至福州川石山、安平至澎湖、基隆至台北至台南等通讯线路,全长共一千四百余里。台湾铁路工程于光绪十三年六月动工,由于经费困难和工程艰巨,计划几经调整;最后,于光绪十九年十一月,建成了基隆至新竹间的铁路,全长约185里。这是中国最早建成通车的铁路之一。
(五)确定省会,增设郡县,兴建城垣、衙署。首先是确定省会。光绪十二年六月,刘铭传在《遵议台湾建省事宜折》中指出,“台湾改设行省,必须以彰化中路为省垣,方可南北兼顾。另造城池衙署,需费浩繁,一时万难猝办”(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56页,259-260页,第269页,第282-283页,第285页。)。刘铭传将省城确定在彰化的桥孜图(现台中市南区),是考虑到这个地方“山环水复,中开平原,气象宏开,又当全台适中之地”(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56页,259-260页,第269页,第282-283页,第285页。)。“且地距海口较远,立省于此,可杜窥视”(注: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39页,第285-286页,第291-293页。)。对于这个地方目前只是一个小村落,交通不便,周围地区的经济也不发达,倘要建成全台的政治中心,尚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长久的时间,并不操之过急。
其次是增设郡县。光绪十三年八月,刘铭传上《台湾郡县添改裁撤折》,提出了台湾建省后行政区划的调整方案。这个方案是“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拟分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苗栗县。……拟添设……台东直隶州,左界宜兰,右界恒春”(注: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39页,第285-286页,第291-293页。)。这样,台湾的行政区划就由建省前的2府(台湾、台北)8县(台湾、凤山、嘉义、恒春、彰化、新竹、淡水、宜兰)4厅(澎湖、基隆、卑南、埔里社),改为3府(台湾、台北、台南)1直隶州(台东)11县(台湾、彰化、云林、苗栗、淡水、新竹、宜兰、安平、凤山、嘉义、恒春)3厅(埔里社、基隆、澎湖)。光绪二十年,又增设了南雅厅。
最后是兴建城垣、衙署。光绪十六年二月,刘铭传上《新设郡县兴造城署工程立案折》,提出“台湾建立省城,添设郡县,一应城垣衙署,工程重大,需费浩繁。前于铁路改归官办案内,曾请俟铁路工竣,再行办理省城工役。现经该处官绅筹议,先筑土城,就地运用卵石为基,外栽刺竹,仅用砖石建筑城门、炮台、水关闸坝,较之全城纯用砖石,所省实多,自应及时兴办。该司道等请就钱粮项下,自十六年起,分年提拨,将省会及云林、苗栗两县城垣衙署,次第造修。以台地自有之财,办台湾之事,亦与分治原议相符,应恳恩准敕部立案”(注: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39页,第285-286页,第291-293页。)。然而,省城的建设,由于经费“无从筹措,是以分治多年,迄未移驻该处,自今以往,亦恐举办无期”(注: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39页。)。因此,继任巡抚邵友濂于光绪二十年正月与闽浙总督谭钟麟会衔具奏,请将台湾省城移设实际上已成为台湾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台北,从而解决了久拖不决的省城建设的问题。
三
综观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有一个指导思想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台湾建省,像抚“番”、清赋、设防这些基础性的建设必须优先,把这些事情做好了,建省才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在提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刘铭传用的都是“急务”、“急不可缓”、“最重最急之需”、“万不可缓之急图”这样的语汇。而对于像设官分治、兴建城垣衙署这些事情则不要急于一时。刘铭传在提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说法也变成了“另造城池衙署,需费浩繁,一时万难猝办,所有官制,暂仍旧章,将来添设厅县,改派营防,再行奏办”(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82页,第275页。)等等。
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是务实的,在这个方案的主导下,台湾建省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都不够充分、财政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实现了平稳地过渡。在短短的10年时间里,台湾从一个新建的省份,很快发展成为在全国比较先进的一个省,这和刘铭传的台湾建省方案中先打社会经济基础后建城垣衙署的指导思想有着很大的关系。
以台湾铁路的修建为例。光绪十三年六月,台湾铁路工程开工兴建。原计划从基隆修到台南,先召集商股承修,以后再以铁路的收益偿还,无须动员公款。可是到了第二年十月,由于商股观望不前,资金无从措手,刘铭传只好奏请改由官办。官办的经费从何而来呢?刘铭传在《台湾铁路改归官办折》中说,“臣同藩司邵友濂筹商至再,惟有自本年秋季以后,闽省每年协济银四十四万两,至十七年春季止,尚存未解银一百零四万两。此项本拟节存备充建造省城经费,现省工尚堪稍缓,路工在急,非一时所可骤成,拟请暂挪先修铁路,俟竣工后,即将所收脚价,归还成本,再筹建城分治”(注: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台湾文献丛刊本,第282页,第275页。)。也就是说,刘铭传是把修建台湾省城的经费拿来先修台湾铁路的。
正是在这种务实思想的主导下,台湾建省以后的近代化建设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台湾出现了全国最早自办的电报业和新式邮政,……全省出现了第一条铁路、第一台电话、第一枚邮票、第一盏电灯、第一所新式学校,出现了自己经营并敢于与外人竞争的轮船,……许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成效蔚然可观,使边疆海岛新建的行省,后来居上,……成为中国先进的省份之一”(注:陈在正:《台湾海疆史》,扬智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92-2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