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空间的另一种想象——社会网络分析的结构视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论文,视野论文,结构论文,网络论文,空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网络分析已经成为社会学最热门的分支之一。面对急速增长、纷然杂陈的网络研究文献,我们应当如何把握和界定所谓的社会网络分析?它是一门分析技术,一个研究领域,一种研究取向,还是一套社会理论?似乎从每个角度都能看到“社会网络分析”的一个不同侧面。作者认为它是一种“结构分析”(structural analysis)或一种关于社会结构的观点。而作为一种结构视角或观点,社会网络分析到底能够为结构分析贡献哪些启发性观念和分析性工具?此即本文所要探究的核心问题。
一、网络结构观的发端与困惑
社会网络研究的兴起,与20世纪30年代以后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及其后继者的理论思考存在直接关联,是他们首先开启了社会结构里的一个黑箱,即其中所蕴涵的鲜活互动。
拉德克利夫-布朗系统地探索了社会结构的直觉基础,他认识到,结构一词既然涉及到构成整体的部分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概念就必须把人类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形式考虑在内。
福特斯认为,个人之间的关系在结构分析中具有绝对的优先性。强调关系结构为社会结构的基石,并不等于完全排斥对其他持久性社会结构要素的分析。实际上,那些持久性的关系自然会在对人际关系模式的剖析中突现出来;反之,如果一开始就从组织和制度出发,则不仅会遮蔽人际关系模式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力,更无法了解这些组织和制度的形成过程。
很大一部分的网络研究,把社会网络看成是分布于社会空间中某一区域的关系性存在,这时,社会网络类似于一种实体——尽管这一实体本身是关系性的——而不是结构(structuring)社会的一种基本原则。在这类研究中,制度结构与网络结构在概念指涉上具有明确的分界,而网络结构与非正式结构同义,一般都被解释为与正式结构相补充或匹配的一种社会安排。
还有一类网络研究,将网络混同为与性别、年龄无异的类别属性,结果,则正如艾默贝尔等人所批评的,其价值充其量是增添“网络”这一新的社会学变量而已。
二、网络结构观的基本立场
从理论发展脉络来看,以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注解社会结构,之所以自70年代起能在社会学中大行其道,与“后帕森斯时代”的社会学状况不无关系。与文化决定论相比,网络视角为人的动因预留了空间;与原子化的个体主义相比,网络视角又突出了结构和限制。社会网络分析又以社会学中的“中间路线”或“第三条道路”而见称。“中间路线”的基本立场是:
1)关系取向的结构观,2)社会结构的弱势决定论,3)反对类别分析,4)重视形式结构。
三、社会网络的不同研究取向
主位取向与客位取向。网络分析者把结构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模式等同起来,解决了结构概念与其操作性定义之间的逻辑一致性问题,然而,这种界定结构的方式并未化解结构分析中一切固有难题。这其中就包括,社会结构是一种客观实在,还是一种心灵建构?具体到网络研究当中,即是,网络研究者应该研究可观察的网络,还是应该研究体现在行动者的理解和知觉当中的网络?
20世纪50年代,英国曼彻斯特学派的人类学家主张研究“anchored networks”,即从特定网络成员的角度所看到的网络。
但在一些研究中,主观性关系资料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出来。如博特发现,虽然行动者在结构地位上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当然来自研究者的分析和判断——对社会行动确有一定的预测力,但对相似性的知觉本身可以令这种预测力得到进一步改进。
个人网与全网研究。从网络分析的观点看,整个社会就是一张大网,是由网络组成的网络。除极少数情形,可能没有一张网络与外界是完全隔绝的。那么,分析者该如何框定自己的研究范围呢?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始于社会计量学,研究有一定自然边界的人群,分析所有成员及其关系的构型。这一取向在网络分析中被称为“全网”研究。另一种取向则基本上延续人类学的网络研究传统,研究以某一个体为中心的网络构成情况,这被称做“个人网”或“个体中心网络”研究。
关系取向与地位取向。如何把握网络中关系的分化状况,社会网络分析中存在两种不同思路:“关系取向”和“地位取向”。有时,这两种取向也被分别称为“凝聚模型”(cohesion model)和“结构对等模型”。
关系取向关注的焦点是个体所拥有的直接和间接联系,并据此来确定个体所在的凝聚性亚群体以及个体所能影响到的特定他人。地位取向主要是由怀特和他的学生们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四、社会网络的形式结构
社会网络分析的精髓,在于把复杂多样的关系形态表征为一定的网络构型(configuration),然后基于这些构型及其变动,阐述其对个体行动和社会结构的意义。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社会网络分析中用以描述网络构型的典型模式进行简要归纳。
弱关系—强关系模式。这一分析模式侧重于网络关系的内涵。这一模式的开创者格兰诺维特根据“互动时间”、“情感强度”、“密切程度”和“互惠行动”几个方面的指标来区别关系的强度。
“关系强度”假设主要还是基于成对关系(dyadic relationship)的一种讨论,并未涉及网络整体和网络之间的关系,因而有很大的局限性。事实上,为了与二元交换理论区别开来,很多网络分析者主张,成对关系的社会效应也必须结合网络的整体结构来说明。
中心性模式。社会网络分析根据网络环境的特性来描述行动者在网络中的地位。这一取向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在社会结构中,怎样的位置分布,会导致行动者之间权力的不平等”。
“中心性”(centrality)是社会网络分析用来区别网络地位的基本概念。弗里曼总结了三种关于中心性的量度指标,即广泛度(degree)、密切度(closeness)和中介度(betweenness)。广泛度是关于活跃性的一个量度,密切度关系到获取信息的快捷程度,中介度则用于判断沟通网络中的权力分配,即在多大程度上行动者可以通过阻断信息流程,或者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扭曲信息的内容,控制他人的思想和行为。
小圈子模式。这一模式研究网络中凝聚与分化的状况。网络中是否有一个相对凝聚的小团体,是网络研究者一向感兴趣的问题。由于小圈子的概念在界定上标准过于严苛,后来多采用界定较为宽泛的宗派(cluster)概念。
闭合一开放网络结构模式。社会网络分析者关注两种不同类型的网络:一种是频繁交往、联系紧密的“闭合性结构”,另一种则是交往稀少、联系松散的“开放性结构”。
“结构洞”模式。博特的“结构洞”(structural holes)理论看成是对网络之间的链接问题的一种讨论。因为,显然,根据博特对结构洞的定义,在一个凝聚性群体内部,存在结构空洞的可能性是比较少的。只有在两个分离性的群体之间,才可能产生大量的结构性的空洞,使得双方的讯息交流、意见沟通和行动协调出现一定障碍,从而为处在桥梁位置的个体提供机会。
结构洞是一种特殊的网络结构。所谓结构洞,是指两个关系人(contacts)之间存在的一种非冗余性关系。
结构洞在竞争场域中是一种回报丰厚的社会结构。具体说来,结构洞可以带来讯息和控制两方面的利益。其中讯息利益包含:(1)涉取(access),指能够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并且知道有谁可以使用它;(2)时效性,指可以及早地获得有用的信息;(3)举荐,指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如在征聘中由于被人提及而获得机会。
离散—脊状网间结构模式。社会网络分析能否为我们提供一个社会空间的拓扑(topology)模型?这恐怕还只是一个远景,目前大部分研究者依然醉心于局部的小型网络。如梯利(Tilly,1986:25)曾经提到,一些网络可能是局部性的,而另外一些则关系到整体。
五、社会网络分析的局限——代结语
走过30余年的社会网络分析,也暴露出在结构想象方面的偏差甚至缺失,因此极需反省和重建。第一,缺乏动因(agency)分析。第二,动态分析不足。第三,轻视社会网络本身的嵌入性。社会网络不能被视为自我再生(self-reproducing)的地位和角色结构,它本身嵌入在制度、政治、文化等架构之中。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结构分解为个体行动的网络嵌入性和社会网络的结构嵌入性,它们构成了一种层层嵌套的关系。第四,回避社会网络的文化内涵。
一方面,文化的产生与特定的网络结构有关,但另一方面,网络建构又是文化脉络下的一种实践活动,文化可能充当网络建构的脚本。在网络的建构过程中,对情境的界定、行动的成员资格或参与、行动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以及网络中的收益和成本在不同行动者或行动者的不同类别之间的分布及其合法性,并不是网络结构单独能够说明,也非行动者个人能够主导的,而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规范、制度和社会期望。当然,从结构的视角出发,很难对偏重内涵的文化维度进行适宜的技术操作,但是,如果不考虑人类行为的象征方面和实质价值,那么网络就只能是空洞的网络,充其量是一种没有灵魂的结构,而未能充分体现我们的本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