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南北朝论文

2000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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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魏晋南北朝史研究成果颇多。出版的专著有:《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文物出版社),王大良《中国古代家族与国家形态——以汉唐时期琅邪王氏为主的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李凭《北魏平城时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周征松《魏晋隋唐间的河东裴氏》(山西教育出版社),李小树《秦汉魏晋南北朝监察史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赵剑敏《竹林七贤》(学林出版社),张作耀《曹操传》(人民出版社),熊德基《六朝史考实》(中华书局),方诗铭《三国人物散论》(上海古籍出版社),杨耀坤校订《三国志旁证》(福建人民出版社),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7辑(武汉大学出版社,以下简称《资料》),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大同平城北朝研究会共同主编《北朝研究》第1辑(北京燕山出版社)等。据不完全统计,本年度发表的论文约270余篇,涉及本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人物等各方面。现分类择要介绍如下。

一、政治

政治史是本年度研究的重点。职官方面,阎步克的系列文章对本时期散官发展、官职位阶化、军号散阶化进行了探讨。《魏晋的朝班、官品和位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4期)认为,曹魏末年创制的九品官品承继了汉代区分官位尊卑的朝位运用规则,官品中的官职前后排列形成一种等级排序,若干同类官职构成了不同的“位”,从而形成了繁多的“阶级”;“阶级”同时是官员所累积的个人官资,通常以秩满、朝廷不时开恩“普增位”等方式获得;官阶之外的勋阶大约主要来自军功,与将军号构成的军阶序列关系密切。《魏晋南北朝的军号散阶化进程》(分载《文史》2000年第2、3辑)考察了本时期军号散阶化的历程,指出“将军”之号向将校以及各类官僚的普及滥授,是其虚衔化、位阶化的主要动因,军号的阶官化是以序列化为其内容。《南北朝的散官发展与清浊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考察了文散阶在南朝与北朝的不同进程,认为在北朝的迅速推进得益于军阶的拉动,向将士普授文散官,使之进化为位阶;南朝由于“文清武浊”观念使文散官的阶官化的进程相对迟缓。黄惠贤《散骑诸官初置时期有关问题》、《曹魏中后期散骑清官的变化》、《西晋散骑建省及其所领诸官》(均载《资料》)考察了魏、西晋时期散骑诸官问题,认为散骑常侍创置于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二月,曹丕曾有意将其改变成为曹魏国家培训、储备地方官员的机构。散骑诸官只有加上“平尚书奏事”后,才能说是实权普遍加强,是其由不典事之虚职向典事之实职过渡的重要环节。西晋建立后,再度强调常侍人才的选拔,其职掌也有扩大的倾向,兼理本是中书监令之职的参预机密,出纳王命,事实上是对中书监令权力的一种削弱。散骑省发展成西晋宗室、贵族子弟麇集之所,“黄散清华”正反映社会上层对“政治权势”与“安闲享乐”两种观念并重。赵昆生《曹魏中书研究》(《重庆师院学报》2000年第2期)和《曹魏侍中考释》(《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6期)分别对曹魏的中书、侍中二职进行考察,认为它们是曹魏重要的权力中枢,构成了君权实现方式的核心。于涛《曹魏尚书的选举与中正的形成》(《文史哲》2000年第6期)从曹操政权内部已经具有制度化原型的选举方式出发,探讨了当时选举状况及其对九品官人法的影响。

政治活动方面。孔毅《论曹魏之黜抑“浮华”》(《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魏武帝曹操之“破浮华交会之徒”旨在打击政治上的异己,为改朝换代清除障碍;魏明帝曹叡之罢退“浮华不务道本者”旨在打击思想上的异己,最终却自毁家门。鲁力《出镇宗王之府州僚佐与宋元嘉中主相之争》(《资料》)及《孝武帝诛竟陵王事与刘宋宗王镇边问题》(《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对刘宋宗王镇边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前文认为,南朝皇帝的皇位是否稳固与其是否有方镇势力作为基础关系密切,宋文帝与彭城王义康之争,可以看成是两种方镇势力在中央的争夺。后文认为由于竟陵王诞与孝武帝有着共同的雍州地方势力背景,对孝武帝的皇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故孝武必欲诛之而后快,体现了宗王镇边的后果。李文才《宋明帝安排辅政格局及其破坏》(《济阴师专学报》2000年第2期)认为,宋明帝临终安排由外藩荆州、郢州,朝中顾命大臣及恩幸三种政治势力的辅政格局,意在朝臣居中无为而外藩互相牵制,以保幼主无虞,却因恩幸专权、宗王起兵而遭到破坏,使萧道成乘机兴起代宋。宁映霞《试论齐梁重文史之才》(《北大史学(6)》)认为,齐梁时期普遍重视文史之才,并成为影响选官取士的重要因素,吴姓士族借此在学术修养上与侨姓消除文化隔膜,寒人因颇具学识文才凭借吏能迅速升迁。李万生《论侯景叛东魏的原因及结果》(《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夏之卷)认为,由于侯景的能力及声威都远在高澄之上,对高氏权力构成极大威胁,只能选择叛乱。侯景之乱被平定,表明尔朱氏最有影响的残余势力被高氏清除,高氏得以迅速废元氏而建北齐。何德章《北魏太武帝朝政治史二题》(《资料》)认为,北魏太武帝时在崔浩倡导及主持下进行的各项汉化和文治改革,都损害了鲜卑贵族勋臣的利益,导致太平真君四年冬鲜卑贵族急欲置拓跋焘及崔浩于死地的政治密谋,结果失败;但其后崔浩推行更为激进的文治活动,超出了鲜卑族人乃至拓跋焘本人的接受程度,从而招致杀身之祸。

门阀士族研究向来为学者所重视,本年度也不乏这方面文章。马志冰《从魏晋之际官僚贵族世袭特权的法律化制度化看士族门阀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春之卷)认为,魏晋之际官僚贵族世袭特权的法律化制度化,具体表现在政治、经济、司法等方面,标志是曹魏初年颁行的九品官人法、西晋开始的品官占田荫户制及占山格等令、“八议”之法正式订入魏律和“官当”制度出现于晋律。王永平《汉魏六朝时期江东大族的形成及其地位的变迁》(《扬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经过西汉中期至东汉中晚期的发展,儒学世族成为江东占有主导地位的社会力量,并在东吴时期初步门阀化,东晋南朝时期则基本上处于侨姓士族的从属地位。孔毅《论南朝齐梁士族对政治变局的回应》(《重庆师院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齐梁时期皇权政治代替门阀政治,君主仅仅利用门阀士族在改朝换代之际装点门面,充当御用文人;门阀士族由于政治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却无力改变处境,最终走完自己的辉煌历程。薛金玉、张晓连《试论魏晋时期的河陇士族》(《北朝研究》第1辑)认为,五凉时期河陇战乱较少,为少数河东大族进入士族化阶段并处于政治上的鼎盛提供了机遇,它们在维护河陇安定和发展学术文化方面作出了贡献。针对张承宗“吴四姓”为“东吴四姓”之说,张旭华、王宗广《“吴四姓”非“东吴四姓”辨》(《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吴四姓”应是“吴郡四姓”,即吴郡之顾、陆、朱、张;其中张、朱二姓的代表人物就是吴郡张温、朱桓和朱据。李浩《“关中郡姓”辩析》(《历史研究》2000年第5期)认为唐人柳芳论姓族时将河东望族薛、裴、柳三氏列人关中郡姓,是对三大河东势力与关陇集团结合历史的认可,因为河东地近京畿,自西魏北周以来都是关陇集团的直接控制区,三姓从北魏开始,历仕魏齐周隋,簪缨冠冕,代不乏人,他们加盟关陇集团,成为其核心人物,遂使东西力量对比发生重大倾斜,从柳芳对关中郡姓韦、裴、柳、薛、杨、杜的排列次序看,也包含着与关陇集团的亲疏远近。

二、军事 地域集团 宗族

本年度有不少研究涉及军事史。张金龙《晋代禁卫武官制度考论》(《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详细考察了晋代禁卫武官制度的源流演变,认为汉魏之际的巨变对禁卫武官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经过魏、西晋时期的一系列调整,北军中候取代领军成为禁卫军长官,宿卫七军最终定型为左右卫及左右前后四军及骁骑将军。同一作者的《北朝都督制的演变与禁卫武官的形成》(《北朝研究》第1辑)认为,北魏孝明帝以后南北战争迅速扩大和蔓延,军功的滥赏,使都督制发生变化,出现等级悬殊的各类都督,而军阀幕府中负责府主安全的亲信都督,具有朝廷禁卫武官的职能。随着高欢势力的发展.霸府两厢侍卫都督自然发展成了禁卫武官都督。陶新华《魏晋南朝的军师、军司、军副——军府职官辨析》(《杭州师院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晋代以后的军司与曹魏时军师在职责方面有一定继承关系,都有司掌戎律、参谋军计、监视主帅、执掌军法的职责,但晋代以后的军司往往是主帅的副贰或继任者,这一特点有如军副。南朝对期,军司不常见,而军副多起来,说明二者有非常大的相似性。同一作者的《魏晋南朝地方军府的指挥符号——府主信物的功能及管理》(《西北师大学报》2000年第5期)辨析了地方军府府主的信物节、幢、幡、麾、曲盖、鼓、黄钺、絮朝、印等的特点与作用。童超《魏晋南北朝军事领导体制的历史特点》(《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认为,本时期军事领导体制有许多新的发展,其中最显著也是前代所无的是委任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尚书台下设五兵尚书作为常设性的军事行政事务主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施行都督制,而皇权的强弱消长和民族关系的变化,又制约着军事领导体制的运作。郭黎安《六朝建都与军事重镇的分布》(《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4期)从地理环境着手,结合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择要阐述了六朝重要军镇如京口、历阳、寿春、淮阴、盱眙、江陵与襄阳等的分布及其对保卫首都的作用。杨巨中《官渡之战中曹军兵力考》(《军事历史》2000年第6期)从多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官渡之战不是一次曹军以少胜多的战例,而是曹袁两军各拥十万之众相持半年,曹军火烧袁军乌巢粮草引其全线溃散而获胜。张敏《东晋南朝士兵军服保障述论》(《辽宁师大学报》2000年第5期)认为,东晋南朝时期士兵军服由官府供应,由于冬衣制作耗资巨大,士兵多无寒衣,往往导致南军冬季作战失利;齐梁以后情况有所好转。姚宏杰《参合陂之役前燕魏关系略论》(《淮阴师院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后燕与北魏之间在争夺贺兰山部众问题上发生矛盾,导致参合陂战役的爆发,结果魏胜燕败,北魏因此迈出了日后称雄北方的关键一步。

活跃的地域性集团是本时期的特色之一。孟繁治《东汉后期谯沛武人集团简论》(《南都学坛》2000年第1期)认为,谯沛集团是以曹操为中心、以其亲属为基干、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武人集团,多为忠勇敢死之士,是曹氏的股肱心膂。不论入仕方式、文化素养,还是政治动机、价值观念,都与曹操的另一重要政治集团颍川谋士群体表现出明显的不同。陈春雷《论晋宋之际的青徐集团》(《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3期)及《论晋宋之际的京口集团》(《淮阴师院学报》2000年第1期)分别论述了青徐、京口二集团的构成、活动及对政权影响等情况。胡守为《南朝岭南社会阶级的变动》(《中山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通过对南朝岭南土著的考察,认为自刘宋至梁的几次叛乱显示了岭南土著的实力,南朝统治者不得不对其采取宠络的办法。岭南土著的兴起,与地方的开发、所拥有的家族组织及武装力量支持有关,而中央王朝借助其力量巩固政权,南北对峙与王朝内部纷争,都给岭南土著创造了崛起的机会。韩树峰《南朝北方边境地区的豫州豪族》(《国学研究》第7卷)认为,自东晋末年以来豫州地区存在着一个势力强大却非土著的豪族集团,它们是宋武帝平后秦时徙自关中和河东的北方旧姓,因有仕于胡族的历史,很难为刘宋所用,“义嘉之乱”使其积聚的能量得以释放,随后颇受猜疑。齐明帝刺豫,利用其力量篡位成功,之后又因受猜疑大多回归北方。侯景乱梁,豫州豪族成为济江进攻建康的主要力量。平乱之后,元气大伤,随着豫州为北朝占领,豫州豪族渐渐衰落。

宗族方面。张兴成《西晋的宗室仕进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西晋宗室必须通过中正定乡品才能获得入仕资格,然后由吏部铨选直接入仕,少数成员以公府、州郡辟召以及察秀孝等途径入仕,有入仕年龄相对偏低、起家官品相对较高、通常是清显之官的特点。韩树峰《河东柳氏在南朝的独特发展历程》(《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认为河东柳氏凭借显赫战功进入刘宋中央政权,在南齐实现由武入文的转化,进入高级士族行列,萧梁时婚宦与王谢并驾齐驱。此后柳氏依然保持了勇武善战的特长,并与高门士族独有的高贵文化素质融为一体,成为在南朝渡江甚晚却最终跻入一流土族的地方豪族。高诗敏《北朝清河崔氏的曲折发展及其特征》(《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北朝河间邢氏研究》(《许昌师专学报》2000年第6期)分别考察了清河崔氏与河间邢氏在北朝的发展历程。张琳《南朝时期侨居雍州的河东柳氏与京兆韦氏发展比较》(《武汉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通过二姓与宗族乡里的疏密关系,研究其不同的政治命运。张承宗、魏向东《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族》(《苏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宗族强盛时期,主要组织形式有士族地主经营的封建庄园、以宗族为核心的流民集团及由族长控制的武装坞壁,观念上重门第轻才德、重宗族轻个人、重孝悌尚复仇,源于同居共财的经济生活和保持优势的文化传统,结成宗族内部的凝聚力。

三、经济 社会生活 人物

经济史研究仍然为学者所重视。蒋福亚《论南齐永明年间的和市——兼论三吴在宋齐之交已成为我国封建时代新生的经济重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认为,南齐永明年间大规模和市,有永明六年十二月一次。由于梁益地区地形险塞,与外界交往困难,交广地区既非北来人民集中地,也非封建政府经营重点,开发并不显著,故不在本次和市范围之内。此次和市府库出钱亿万余,可买布百万匹,或买米五百万石,超出当时京师仓储数倍,可谓规模巨大,且主要集中在三吴地区,从一个侧面证明三吴地区在宋齐之交已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新生的经济重心。吴小平《汉晋南朝时期福建政治、经济中心区域的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2期)认为,汉晋南朝时期福建政治、经济中心经历了三次变迁,汉代福州是福建的政治中心,闽北成为经济中心;两晋时期北方汉人流入闽北,带动了当地经济,使其成为闽地经济和政治的中心区域;南朝时期大量外来人口以及东南沿海优越的生存环境,使闽江下游重新成为闽地政治、经济中心。任怀国《试论魏晋南北朝寺院经济》(《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东晋时期寺院地主经济已经产生,伴随着南北朝时期佛教“国教化”,寺院地主经济的最终形成,寺院通过受恩赐和施舍、对土地的大肆兼并掠夺构成其经济基础,租佃制是主要剥削方式。解占录《试论北魏的掠夺经济》(《青海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认为掠夺经济是北魏前期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持北魏进行长期大规模军事行动、统一北方起到了不容低估的作用,到北魏中期,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掠夺经济才退出社会经济领域。

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有助于本时期经济现象的研究。高敏《嘉禾〈吏民田家莂〉中的“士”和“复民”质疑》(《文物》2000年第10期)认为,券书中的“士”不是“兵士”、“吏士”和“骑士”,有可能是北方的南徙之士(即读书人)及其后代,孙吴政权颇为重视,特制定“依书不收钱布”的优惠政策;“复民”也不是“复客”,仅是租税负担略轻于一般租田民户,决不是复除租税、徭役的人群。同一作者在《关于〈嘉禾吏民田家莂〉中的“州吏”问题的剖析——兼论嘉禾五年改革及其效果》(《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一文中认为,券书中嘉禾五年的“州吏”与四年相比,发生了许多变化,作为特殊租田者的优异身分消失,租佃制度得到发展,“库吏”、“仓吏”人数的增加反映出仓库管理的加强。

商业、交通方面。盛宪之《魏晋南北朝集市贸易论略》(《邵阳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本时期集市贸易在动荡中发展,南方集市贸易发展步伐加快,草市的出现使集市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边地互市呈多样化,都城集市呈畸形发展之势。刘汉东《魏晋南北朝交通运输业管理探论》(《北朝研究》第1辑)考察了中央及地方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地方交通运输设施与商品经济等方面。认为前代纯粹属于官府的交通、管理体系开始变化,服务对象在侧重点方面向民间行旅和商贩倾斜,部分机构如关梁津埭和部分道路桥梁逐渐改造成征税敛财的机构,不少私营的逆旅馆舍取代了传舍、邮亭、驿站的功能。朱和平《试论魏晋南北朝商业的特征》(《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本时期商业虽呈发展上升之势,但南北不同,南方稳定上升,北方则呈现出发展的持续性和地区间的不平衡,商人队伍由独立的社会阶层发展为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商业与农业关系更加密切,商品化农业中的种植业成为商品的主要来源,长途贩运成为主要的流通方式,商业性城市大量涌现,通过水上交通线来实现的城乡商业网络开始萌芽。

社会生活方面,本年度侧重于婚姻问题的研究。杨皑《曹操的女儿及其婚姻考辨》(《华南师大学报》2000年第1期)通过对曹操六个女儿及其婚姻的考证,认为曹操往往置女儿幸福于不顾,利用她们的婚嫁络结政要、人才,以求扩大稳固自己的权势。周伟洲、贾秦明、穆景军《新出土的四方北朝韦氏墓志考释》(《文博》2000年第2期)通过对在长安县北原出土韦氏墓志所载韦氏事迹及婚姻的考证,认为京兆韦氏及其姻家河东柳氏均系名门望族,反映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各高门大族相互联姻的社会风气。薛瑞泽、许智银《略论三国兵士的婚姻》(《齐鲁学刊》2000年第2期)认为,曹魏及蜀汉都实行兵士与家庭分离,而孙吴兵户婚姻并无兵士之妻女只能嫁兵士的规定,兵士可以娶其他平民甚至豪贵之女为妻,且家属随军居住,有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与未来兵源的供应,使兵户之家人丁兴旺,对孙吴兵制的延续起了重要作用。庄华峰《两晋南北朝等级婚姻初探》(《史学月刊》2000年第5期)认为本时期等级婚造成奢侈铺张、婚嫁失时,并带来劫婚、买卖婚姻等社会流弊,也加速了士族的衰落。薛瑞泽《魏晋南北朝的财婚问题》(《文史哲》2000年第6期)也认为,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婚娶重财现象比较普遍,嫁资和聘金成为普通家庭的沉重负担,引发社会奢侈婚俗的蔓延,一些明智的统治者屡次发诏禁止,但由于门阀等级内婚制及士族的相互攀比、庶族地主极力与士族联姻等原因而久盛不衰。

人物的研究侧重于三国时期。张作耀《怎样看待曹操镇压农民起义军的问题》(《学术研究》1999年第12期)认为,被曹操镇压、收编过的农民起义军,主要是以落后愚昧的宗教形式太平道相号召的黄巾军和受其影响而起的黑山军,不是先进生产方式的代表者,如果我们承认曹操统一北方的历史功绩,就不应将镇压或收编农民军作为严重的历史犯罪对待。邓前成《论诸葛亮相蜀的理财方略》(《云南师大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诸葛亮相蜀的理财方略是“务农殖谷”、足食足兵;重本而不抑末,广开财源;“素有蓄积,以储其后”,使蜀汉经济呈现一片生机。张武《论诸葛亮的战略思想》(《江汉论坛》2000年第10期)认为,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隆中对》所包含的战略目标、方针、步骤基本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并行之有效,同时也有对曹操、孙权夺取荆州认识的不足、对孙吴联盟基础脆弱性估计不足。胡觉照《魏延与诸葛亮》(《汉中师院学报》2000年第3期)、李兆成《也论诸葛亮与魏延》(《中华文化论坛》2000年第3期)对魏延与诸葛亮之间的是非曲直展开讨论。金裕凤《试论孙权的外交策略》(《聊城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2期),李立泉、周博文《重评孙权的历史地位》(《云梦学刊》2000年第3期),李葵模、陈哲生《举贤任能,鼎峙江东——试论孙权的人才政策》(《云梦学刊》2000年第4期)则从外交、个人德行、人才政策、历史功绩等方面对孙权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他丝毫不逊于同时期的曹操、刘备,有些地方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历代史家以吴主孙权作为曹操或刘备的陪衬有失偏颇。许福谦《〈宋书〉纪传疑年录续编》(《首都师大学报》2000年第4期)则继续笺证了《宋书》所载人物生卒年有疑者27人。

四、民族 文化

民族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北朝。蒋福亚《魏晋南北朝的民族融合》(《文史知识》1999年第12期)认为,本时期的民族融合无论从规模还是民族数量上都是中国历史上所仅见,自汉至晋内徙民族约五六百万人,各民族交错杂居,为民族融合创造了条件,极大地丰富了各族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拓跋与乌桓都曾生活在北方,虽然没有足够充分的资料可以证明二者曾经共生,田余庆《代北地区拓跋与乌桓的共生关系——〈魏书·序纪〉有关史实解析》(分载《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3、4期)一文,却为研究古史中各族融合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作者通过对史实探微索隐,认为自汉末至魏晋,进入幽州的一部分乌桓自东向西,经桑乾河向代北地区浸润;停驻阴山的拓跋部自北向南进入代北,向东与乌桓靠近,拓跋、乌桓语言相同,文化相近。它们在此后近二百年中共生于代北地区,经过复杂的冲突与熔融,终于形成既有拓跋部落联盟组织力量,又有乌桓勇猛善战精神的富有活力的拓跋部,担当了结束十六国局面的历史任务。张小虎《拓跋鲜卑早期的权力继承》(《西北师大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早期拓跋部落酋长权力的真正获得与否,与继承人通过其母系血缘纽带获得政治支持密切相关,而联盟大酋长继承权的获得决定于诸部落酋长,地位并非独尊,也无绝对权威,这与以后北魏的极力继承关系为嫡长子制、皇权处于权力中心地位是完全不同的。高凯《从性比例失调看北魏时期拓跋鲜卑与汉族的民族融合》(《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2期)认为,拓跋鲜卑与汉族交往、血缘交融的最重要、最关键时期应是拓跋魏正式确立至孝文帝迁都洛阳之前的一百多年时间,拓跋鲜卑从上到下广泛地同北方汉族百姓结为婚姻,不仅解决了拓跋鲜卑正常的种的繁衍,而且使得鲜卑在与汉族百姓的融合过程中提高了自身的汉化程度,促进了北魏社会的文明程度,淡化了民族仇恨情绪。高平《拓跋魏往京师平城大规模迁徙人口的数字、原因及其影响》(《北朝研究》第1辑)认为拓跋魏为了加强统治、发展生产、扩充兵源,迁往平城的人口有120余万,对北魏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科学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促进了北魏的民族融合和封建化进程。阿其图《拓跋鲜卑南迁至复国的实质性变化探究》(《内蒙古师大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从拓跋鲜卑南迁至拓跋圭复国,拓跋族内部按两条线索演进,一是从狩猎到游牧再向以农耕为本业的经济类型演进,二是与此相适应的内在组织结构从异姓酋长首领分统国人到宗族兄弟分部直领再发展到“散诸部落,同为编户”。形成集权国家雏形的演进,由此奠定了拓跋鲜卑入主中原的政治经济基础。何德章《伪托望族与冒袭先祖——以北族人墓志为中心》(《资料》)认为,北族出身者伪托中原名族或黄帝、圣王的后裔,反映了他们进入中原面对一个有着悠久历史与浓厚文明的民族,心理上的不自信与趋同,这正是促使其汉化的内在动力。田兆元《论北朝时期民族融合过程中的神话认同》(《上海大学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神话在两晋南北朝时期民族融合中充当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共同的帝王神话模式、共同的祀典、皈依同一祖先,构成了北方各族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前提。黎虎、金成淑《幕容鲜卑音乐论略》(《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认为,慕容鲜卑音乐基本上经历了从早期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民歌向吸收了汉族传统音乐而形成的新型的宫廷音乐的发展变化,而随着慕容国家的消亡,慕容音乐也逐渐完成了与汉族和其他民族音乐融合的进程,融入中华民族古代音乐之中。它反映了各民族文化之间交流、融合中的双向性和错综性。

思想文化方面。汤其领《魏晋经学探略》(《徐州师大学报》2000年第3期)认为经学在魏晋时期并未衰颓,且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即郑学小一统与王郑之争,经学玄化,以及春秋学的发展时期。周国林《陆机陆云思想趣向探微》(《华中师大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二陆虽长于玄谈,其思想基础却是儒家学说,仕途上进取,盼望建立功业,祟尚一统的国家观念,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李建中《魏晋时期儒家人格的玄学化历程》(《华中师大学报》2000年第4期)认为儒学背景下的玄学发生及演进实质上是儒家人格的玄学化,正始玄学道本儒末及儒道兼综、竹林玄学的越儒任道、元康玄学的内道外儒是玄学化的基本过程,圣人、才性、有无、自然名教是玄学化面临的基本课题,东晋士人儒玄双修、释道合一的人格实践则是玄学化完成的标志。陆建华、夏当英《南北朝礼学盛因探析》(《孔子研究》2000年第3期)围绕君权、族权的巩固,展开了对当时礼学盛因的探析,认为战乱后重新整合的社会秩序离不开礼仪的实施及礼学的教化,南北朝宗族对等级亲疏的重视导致礼学的发达,玄学佛理的流行促使儒士经师加紧对儒典的深入研究,作为儒学传统重要因素的礼学,尤其受到重视。刘惠琴《北朝郊祀、宗庙制度的儒学化》(《西北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北朝的宗庙,郊祀祭祀活动,在魏孝文帝之前,多与北方民族固有的宗教信仰、政治生活习惯有关;孝文帝改革,推崇经学,作为儒家礼教重要内容的宗庙、郊祀制度基本得到确认,逐渐完善的禘祫分祭、圜丘方丘等郊祀之制呈现儒学化。

关于意识形态的变化与学风的关系,袁伯诚《陶渊明读书“不求甚解”与魏晋学风之变化》(《固原师专学报》2000年第5期)认为,陶渊明“好读书,不求甚解”与其思想变化、人生道路的转折密切相关,所体现的是从两汉繁琐深芜的经学学风到魏晋高度抽象思辩的玄学学风的转变,同时既有汉魏之际“言意之辩”的文化背景,又有儒家“立象尽意”、道家“得意忘言”的理论基础。汪文学《论汉晋间之尚通意趣与学风转移》(《文史哲》2000年第4期)认为,自东汉以来产生的反传统章句之学的尚通意趣之风,对当时学风、文风、士风和人物品鉴都有相当大的影响,学术取向呈现出避实就虚的趋势,治学尚清通简要,重在寄言出意,以义理为旨归。

其他文化生活方面。高华平《魏晋的围棋和范汪的棋品》(《文献》2000年第4期)认为,随着玄学清谈时尚风靡天下和玄学“得意忘言”思想方法的普遍采用,作为末技小道的“奕”——围棋被当成了“道”的载体和“玄”之所在,迅速繁荣兴盛,并产生了专门性的棋艺批评著作《棋品》,无论从围棋的普及程度,还是棋艺水平来看,魏晋时期都是中国围棋史上的第一个高峰。宁稼雨《〈世说新语〉中樗蒲的文化精神》(《盐城师院学报》2000年第1期)认为,在儒家思想势颓,老庄无为自由精神盛行的魏晋时期,樗蒲活动中原有的体现西域民族冒险精神内涵与魏晋时期士族文人的人生态度融为一体,充分表现出魏晋士人追求刺激冒险和追求个性自尊、自由、放达任性的人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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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_南北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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