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演变--“资源系统”框架的可行性分析_社会关系论文

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演变--“资源系统”框架的可行性分析_社会关系论文

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沿革——“资源—体制”框架的可行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沿革论文,社会关系论文,乡村论文,框架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经济资源和管理体制是两个核心的因素,在国家管理形式和乡村组织体制的变迁过程中起了持久的重要作用。据此本文假定,“资源—体制”的框架是分析中国国家和乡村社会关系的合理工具。这一框架应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经济资源的需求是国家介入乡村社会的主要动机;2、乡村社会的经济资源状况,是决定乡村社会体制选择及其运转的主要因素。以下结合国家与乡村关系演变的历史事实,论证假定框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一、资源需求和国家的进退

在漫长的传统时代,国家和乡村社会的关系总体上是相对静止的。所谓“超稳定结构”是这种延续数千年状态的最好概括。但是,研究者不应该将此模式推至极端。此间,中国虽然没有社会结构的革新,但存在若干的王朝更替,以及同一朝代的兴衰,而这些正反映了国家与乡村关系的具体演变。一般情况是,在王朝强盛时期,国家会自然地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例如汉代鼎盛时期,由乡村领袖担当基层的政府职务,以达到国家控制乡村的目的。(注:见马可斯·韦伯著《儒教与道教》第112页,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版。)与此相对应,王室衰微和朝代崩溃前夕,则表现为国家对乡村基层的失控。

在一般的历史时期中,国家都倾向于尽可能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原因很明显,严密控制不仅可以保证长治久安,维持国家和乡村社会间的资源流动模式,同时,严密的控制可以使国家加强对乡村税收的管理,更加充分地从乡村提取国家政治运作所需的经济资源。专制国家在正常时期是如此,在一些非常时期也同样表现出这一特征。如宋代王安石变法,当时的历史背景是宋朝国家相对软弱,北方游牧民族威胁频繁。因此加强国家的军队建设,就成为国家生存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一般水平的资源拥有数量不能满足需要,必须改变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一贯模式,加大乡村资源的提取。王安石变法期间,国家参与指导和协助乡村农业的发展,并以货币税代替传统的实物税和徭役,希望籍此扩大资源提取。(注:见马可斯·韦伯著《儒教与道教》第92-93页,洪天富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版。)同时,国家的介入还表现在它改变一贯的消极行为模式,不仅涉及商业领域,还希望通过金融手段实现目的。(注:见黄仁宇著《中国大历史》,第128-129页,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5月版。)

可以看出,在整个传统时代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相对稳定的大格局下,也发生了一些暂时的局部性的调整,这些“微调”现象在资源的背景下均可得到解释。在国力强盛、资源充足的鼎盛期,国家一般有资源能力,也有兴趣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当国力衰微、资源窘迫时,也会迫使国家对乡村采取放任的态度。而像王安石变法这样有名的国家改革措施中,国家权力介入乡村社会,其背后的资源动机就更加强烈和明显。

清朝自中期以后日渐衰落,清末则更显现出历朝历代崩溃前的共同征兆。但应该指出,此时中国所产生的问题,如人口激增的压力、疆域扩大和经济生活复杂化、农业经济的商品化,以及社会构成的分化等等加在一起,使此时中国面临的困境,已经不是满清朝廷自己的问题,而是缘于整个传统时代已经遇到致命的挑战。中国此时站在两个时代的交接点上,因此说,这是一个“在社会和思想的构成中引起基本变革的更为深刻的进程,这样一个进程不同于朝代循环,其不同点在于中国的政权和社会再也不能按照老的模式重建起来。”(注:见(美)孔飞力(Philip.A.Kuhn)著《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年——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第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11月版。)

延续千年的国家—乡村关系的传统模式,此时已山穷水尽,国家必须采取新的现代意义的治理方式,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改变半管理模式不仅意味着国家权力的扩张,而且在资源消耗上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西欧现代集权国家的治理,其资源基础建立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组织化水平较高的社会之上。而中国当时的情况是:“征调资源的新方法并没有形成,而作为理政和发展的老一套办法却变得越来越不顶用。……地方活力长期无计划发展的结果,使资源的征调变得更加困难。”(注:见(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第21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1月版。)在这里,国家改变传统治理模式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符合社会主义发展变化的需要,而最直接的原因是对乡村剩余资源的需求。

中国的现代化路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新中国一成立,就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冷战的强大压力,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力强大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存。这种特殊的国际政治背景,不仅使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加迫切,而且,还决定了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方针,即所谓“赶超战略”。赶超战略的目的就是要在较短的时期内,使中国的国力达到大幅度的增强,实现强国自立的目标。这样,国家领导人就很自然地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而重工业的产业特征是投资建设的周期长,投资规模巨大。重工业的建设,要求社会提供数量巨大的经济资源,而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与要求相去甚远。所以中国重工业基础的建立,无法依靠市场机制的积累得以实现,而只有通过国家的干预,从农业等其他产业中吸取经济资源,人为降低重工业发展所需的资本,满足重工业积累的需要。

从农村集中资源支持重工业和城市的发展,是当时中国的重要方针。国家决策人在处理农村问题时,“以农养工”的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农村的改造,全国革命胜利之前就在解放区已经展开。从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到人民公社,每一次重大的农村组织变革,都隐含了对更多乡村资源的需求。如农村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为了工业化的目标,国家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以及一系列的乡村组织形式,把农业中的剩余产品,有时甚至是一部分必要产品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中。而人民公社的出现,则是国家通过直接操纵乡村经济组织,从乡村集中数量更多资源,所以有学者断言,国家工业化需要农村提供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支援是公社化的结构性原因。(注:见陆学艺著《中国社会主义道路与农村现代化》第72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2版。)考察这一段历史可知,农村社会大变革的三步曲完成后,国家逐渐掌握了乡村社会资源的分配权,每一次大的运动都加强了领导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以后,国家在组织上较为彻底地改造了乡村社会,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外来控制,正如外国学者的论述,此时“中央从地方抽走了比以前多得多的资源。”(注:见(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第44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1月版。)同样,我们从建国以来农民为国家所作贡献的角度,(注:关于农村为城市工业化提供的资源,具体数据见冯海发、李微《我国农业为工业提供资金积累的数量研究》,载《经济研究》1993年第9期。),也可从反面推知国家进行乡村改革的目的。

二、资源状况、体制选择及其功能实现

现代化开启之前的传统时代里,集权国家在治理乡村社会时,其意识形态几乎提供了采取一切统治形式的自由空间,集权国家取得绝对的优势地位,没有任何非国家的社会力量可以对它形成制约。按照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律,它势必会采取尽可能严密和高压的统治方式,以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安全。然而史实并非如此,集权国家对乡村社会只是实行“部分管理”,容忍乡村的自治状态。不妨推理,集权国家虽然没有受价值体系和社会集团力量的制约,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是受到了一些技术条件的极大限制。

假设集权国家对乡村实行现代意义的严密统治,这种体制势必会掉进资源不足的泥潭。而国家对乡村的部分管理体制,实际上是将管理社会的职能转移到乡村社会自身。国家对乡村社会的部分管理,是通过乡村精英实现的间接统治,国家通过控制乡村士绅,来达到控制整个乡村的目的。在国家控制乡村士绅的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工具性特征十分明显。由于国家的资源短缺和社会的不成熟性,文化和价值体系的作用更加凸现。在古代中国,乡村社会同集权国家的关系除了国家的税收提取,还有另外一层关系。即国家通过科举取仕,从乡村社会吸纳人才补充官僚队伍。在这种以考绩为凭据的政治录用过程中,文化和知识系统的功效自然十分明显。通过科举考试,文化的手段成为联结国家和乡村社会的纽带。正统理论是考试评判的权威标准,文化知识作为能否进入官员阶梯的唯一依据。这样,那些有利于国家统治的文化和价值体系,在乡村社会思想意识领域中占据绝对的优先地位。

由此可见在传统时代,通过正统文化理念统治整个社会,确是一种节约机制,这在集权国家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依靠间接管理和“文化”这种节约机制,传统国家对乡村社会的部分管理体制,消耗资源较少,与当时的社会条件是合拍的。这种体制的资源状况在正常时期也比较合理,这就是传统时代的超稳定结构得以生存延续的原因之一。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开启之后,国家权力介入乡村的企图十分明显。国家竭尽全力,试图加深并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这是清末民初时期的一个巨大历史进程,也是传统的国家——乡村社会关系解体的直接原因。所以,有国内学者认为,清末以来中国乡村基层从相对独立、与国家分离的格局,逐渐向社区的行政“细胞化”转变,基本上符合建立在西方历史基础上的,所谓“民族国家理论”的框架。(注:见王铭铭著《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第55页,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6月版。)同时,本文认为研究者仍然不能忽视,中国历史的独特性与这些理论框架的冲突。尽管国家也希望通过正式官僚机构的扩张而加强对乡村的控制,但国家政权介入最终没有按理想设计完成,国家政权对乡村的正规化改组,在实践中发生了蜕变。

国家权力在介入乡村的过程中,资源缺乏始终是一个最大的困难。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国家机构下延引起国家规模的急速膨胀,国家缺乏足够的资源满足其要求,导致国家政权的渗透过程,最终被迫同乡村社会领袖妥协和合作。到民国时期,虽然国家已经具备将权力渗透到村一级的操作能力,但由于资源的缺乏,国家无法向村庄派任领薪人员,必须通过庄内人来控制自然村。此时,国家试图利用乡村社会内部的人员实现控制,但又不能提供必要报酬,更无意将其纳入正式的官僚队伍。

由于国家无法为代理人提供必要的经济资源,又缺乏对乡村代理人的有效约束,国家和乡村社会之间开始出现经纪体制。(注:见(美)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3月版。)这种现象改变了国家和乡村社会的传统模式,使国家和乡村社会的矛盾进一步恶化。可以说,“国家没有动员农村力量或者网罗传统的村落首领,而是趋于在村、乡、县或更高层的衙门里配植一类政治机会主义分子。”(注:见汪熙、魏裴德主编《中国现代化问题——一个多方位的历史探索》第368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版。)由于代理人脱离了来自国家和乡村社会两方面的实质性约束,可以将替国家收税当作经纪行为来处理。这些中间经纪人,一方面依仗国家赋予的权势,加大对乡村社会的经济压榨;另一方面对国家隐瞒、截留税收,使国家的实际提取大大减少。因此说,这其中的各种弊端是经纪制度的必然产物,而不完全是腐败现象。(注:见(美)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3月版。)代理人通过这些欺上瞒下的经纪行为从中牟利,所以将其称为“赢利型经纪”,这种现象使乡村社会在经济上遭受更大的压迫,国家也无法正常提取农村的剩余经济资源。

二十世纪初的中国仍然是低水平的农业社会,实际上并不具备国家政权完成现代化转型的社会条件,在人均国民收入相当低的情况下,盲目扩大政府机构规模,所带来的资源压力可想而知,经纪体制就是这种背景的产物。尽管此时的国家权力在继续深入乡村社会,对乡村的剥夺日益加重,但由于经纪体制的存在,国家的提取仍然不能大幅度增长。由于机构的膨胀,国家面临不断增长的资源需求,在经纪体制的盘剥下,国家没有办法在已有的人员和机构规模上,通过提高效益来增加提取、减轻压力,不能通过不断复制或扩大原有的赢利经纪体制,来获得资源提取绝对数量的增加。而相对于国家—乡村社会关系的规模而言,这种体制的经济效益随着规模的扩大而递减。即国家政权的“内卷化”现象。(注:见(美)杜赞奇著《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3月版。)由于经纪人的渔利行为,国家资源提取的增长速度赶不上国家规模膨胀的速度,这两个过程相互作用形成恶性循环,国家政权效益日益降低,使政权巩固面临巨大挑战。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为了加强控制和增加税收,国家希望通过介入乡村社会,在官僚机构和乡村村庄之间建立直接的关系,这是与国家的现代化转型过程相一致的。但由于不断增长的财政需求,远远超过国家的承受能力,使国家被迫通过乡村社会内部的中介实现间接治理,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经纪人现象,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权内卷化现象,是当时背景下国家权力深入乡村的必然产物。它不仅明显地限制了国家提取的增长,广大乡村也备受剥削。国家权力的强大和深入,还极大地侵蚀了传统时代曾起过重要作用的地方权威,传统绅士在国家的强大压力下纷纷避让,地痞无赖倚仗国家权势横行乡里,因此说,国家权力的介入不仅排斥了乡村社会精英,而且同样排斥了农民。(注:见汪熙、魏裴德主编《中国现代化问题——一个多方位的历史探索》第368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5月版。)

可以说,国家的政治设计由于资源不足而无法实现,国家希望将正式的官僚体制植入乡村,但最终蜕变为依靠经纪人的间接统治,这种既不利于国家,又为害乡里的体制,无疑都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政权的资源基础和合法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的国家在乡村介入上取得了极大成功,彻底改变了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格局。国家权力的介入不仅实现了国家的目的,还对广大的乡村进行了空前成功的社会改组,产生了极为重要的社会功效。对于新国家成功介入乡村,新体制能够发挥前所未有的功效,似乎可以提供多种解释,但作者认为它们均无法取代“资源”的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认为,新国家的国家力量和组织能力是成功的主要原因。本文认为,国家的力量强弱和能力大小不是离开经济基础和技术条件的空中楼阁。而且忽视某一政治体系的生存基础,单纯强调古代国家的弱小或现代国家的强大,是没有说服力的;第二种解释是,新国家的新型意识形态和效率很高的政党组织体系,是确保国家成功介入的原因。本文认为,意识形态的作用的确可以弥补常规控制方式的不足,但与国家的经济手段和技术条件相比,它却不能不处于次要的地位,在远离革命的平庸时代尤其如此。至于党组织的作用,由于它是一个资源节约机制,恰好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资源—体制”框架的合理性;第三种解释是,乡村社会在强有力的国家的渗透下毫无招架之功,也是国家成功的原因。应该指出,乡村社会面对国家渗透失去抵抗能力,在现代化的前期同样是存在的,事实上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国家也没能充分渗透乡村。甚至可以说,在整个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演变过程中,乡村社会从不具备抵抗政权的能力。所以,这种解释也是缺乏说服力的。

可以有把握地说,社会主义新国家的成功,应该归功于新国家在资源问题上的突破性进展。从土改、合作化到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在这一国家介入乡村的三部曲中,始终都可以看到经济资源的影子。新中国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社会体制一直下达到乡村社会最基层,有两个因素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第一,国家的政权延伸不仅涉及政治和社会领域,还进入了乡村经济运行的内部。土改是国家干预乡村经济的第一步;合作化的过程中,国家的统购统销政策通过对农村商业渠道的控制,进一步实现了国家权力在乡村基层的横向扩展;而公社体制中,国家使其基层机关和乡村的经济单位重合,直接掌握乡村的几乎全部经济资源。这样,国家就获得了空前雄厚的财政或资源基础。第二,农村的党组织在国家介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组织的扩展超过了国家正式机构所能达到的乡镇一级。所谓“支部建在村上”,是党在军队中成功做法向社会的延伸,国家权力就是通过政党体制而深入乡村。政党体制的延伸,避免了政府正式体制伸展必然招致的资源困难,因为国家可以不负担基层党员的资源供给,实际上是将这笔巨大的开销转移到乡村社会的身上。值得注意的是,晚清和民国时期的国家也曾经试图将控制费用转嫁到乡村社会的头上,即利用乡里士绅来代理国家治理乡村,但由此产生的经纪体制使国家的企图破灭。可以看出,那种经纪体制中的利益互惠关系,其控制效率远远比不上揉合意识形态力量的现代政党体制。

新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成功介入,应该归因于国家在资源条件上的突破。即国家通过纵向和横向扩张的结合,获得了充分的资源基础;农村的党组织建设,也使国家巧妙地转移了资源的负担。国家为乡村社会安排的体制获得了良好的资源基础,是乡村社会新体制能够正常运转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演变历史中,体制变动的背后始终有经济资源的影子,“资源—体制”的理论框架,可以成为理解这一进程的合理途径。对于改革以来的国家和乡村社会关系研究,它也应该是一个合理的解释方式。应该指出,本文对此框架的检验只能表明,它只是为国家与乡村的研究提出了一种非常粗略的框架,要对此作现实的深入研究,还需要对此框架进行扩展和细化。同时,这一理论框架本身就说明,它基本上排除了影响国家—乡村社会关系的其他因素,例如文化体系本身在乡村变迁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意识形态在国家政治行为中的影响等等。

标签:;  ;  ;  ;  ;  ;  ;  

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发展演变--“资源系统”框架的可行性分析_社会关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