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约型社会论文,发展循环经济论文,资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作出的重大决策,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基于现实国情的必然选择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我国资源总量虽然比较大,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许多重要资源严重短缺,人均石油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值的11.1%,天然气可采储量为世界平均值的4.3%,铁为42%,铜为18%,铝为7.3%,煤炭为55.4%。不但人均资源占有量低,并且资源质量相差悬殊,低质资源偏多,地区分布不平衡,组合也不理想。随着人口的增长,人均资源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资源短缺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这种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路子。
2.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进入中低收入国家行列。国际经验表明,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它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又是一个“矛盾凸现时期”。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需求持续增加,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既是当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
3.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举措。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导致的对资源需求的快速增加,近些年来我国石油、矿产等重要资源进口越来越多,对国外市场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有专家预计在消费总量上,2010年,中国的石油、铁矿石、铜、铝等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都将达到50%以上。过多地进口资源,不仅耗费大量资金,而且会加剧国际市场供求矛盾,带来一系列经济、政治、外交方面的问题。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拥有不足世界人口20%的发达国家依靠消耗全球60%以上的能源和50%以上的矿产资源实现了工业化。在21世纪,全球另外拥有80%以上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将有相当一部分陆续进入实现工业化的阶段。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为了实现本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实施了资源全球化战略,全球资源争夺的局势非常紧张,未来我国在这一竞争中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解决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资源问题,着眼点和立足点必须放在国内。因此,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控制和降低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对于确保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4.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陶醉于工业文明带来的物质财富之中,在20世纪中期以后才逐步认识到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破坏,从而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处理好经济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满足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要保持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必然的选择。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途径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中国成立以后,基于一穷二白的现实国情,为了奠定自己的工业基础,我国十分重视资源节约工作,确立了“节约优先”的战略方针。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以及节约一切资源的法规、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加大了以节约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开发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资源利用效率有了较大提高。但总体来说,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还比较低,这表现在资源开采、资源加工、资源回收和资源循环等生产、生活消费各个方面。我国单位GDP的资源能源消耗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甚至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资源浪费比较严重,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是国外先进水平的一半,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是国外先进水平的10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木材综合利用率比发达国家一般水平低约20%。
从资源流程和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影响的角度考察,增长方式存在着两种模式:一种是传统增长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式直线过程,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对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就越大;另一种是循环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途径。20世纪中后期以来,发展循环经济逐渐成为世界潮流,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我国消耗每吨能源、铁矿石、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等十五种重要资源产出的GDP比2003年提高25%左右;每万元GDP能耗下降18%以上。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下降到120立方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5%、25%、3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6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和处置量控制在4.5亿吨左右;城市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同时,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在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为建立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长效机制
1.营造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氛围。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需要改变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形成经济社会节约型发展的理念,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政府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义,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在发展中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变。企业要追求内部经济性和外部经济性双重目标,力求清洁生产,积极进行产业循环式组合,努力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公众要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优化消费结构,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社会要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氛围,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
2.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体制和机制。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市场化的能源资源节约体制机制,完善政府调控手段,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一是明确和保护资源产权,建立稳定的产权关系,实施有效的产权保护,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规则,为资源节约奠定制度基础。二是建立合理的价格制度,制定资源环境成本的价格标准,尽快纠正相对价格扭曲和不考虑资源环境成本的状态,形成能够反映资源性产品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三是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的成本分担和损害(或利益)补偿制度,消解各种从局部利益出发浪费资源的行为,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分工合作。四是制定和推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利于资源节约的财税和收费政策。
3.建立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技术支撑体系。循环经济的发展、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最终要靠技术进步,为此,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构建节约资源的技术支撑体系。国家要把循环经济、节约资源的技术开发纳入中长期科技计划,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研究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之间的链接技术以及生态产业园区的优化设计技术,建立企业共生网络和生态工业集成系统的技术,链接工业、农业和社区的物流和能流,确保获得最合适的资源、能源利用率的技术等。
4.健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保障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紧密结合我国及各地区的实际,总结现行有关法律实践的经验和国内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的成功做法,适应新形势下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基本法、综合性法律以及针对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具体法律法规。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的同时,还要制定与之配套的政策和制度,如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的规划制度,科技支撑和示范制度,绿色GDP核算及考核制度,绿色消费鼓励制度,产品回收利用制度,中介组织服务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各项国家标准。此外,还要建立公众和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执法的监督体系,形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