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区域政策研究的新进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理学论文,新经济论文,视角论文,新进展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2)10-0005-11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实施了沿海地区优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战略以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近些年来又密集推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规划、成都和重庆“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规划、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规划等一系列区域规划,从而基本形成由“三大地带”、“四大板块”、“四类主体功能区”以及特定目的试验区组成的区域政策体系。这一系列区域政策的实施对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策实施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区域政策制定缺乏严格的统一标准和依据,随意性和自由度较大,容易导致寻租现象(魏后凯、邬晓霞,2010);二是区域政策制定的重点不突出,“遍地开花”,真正需要中央政府予以重点支持的区域无法凸显(吉新峰、安树伟,2011);三是区域政策“一刀切”,未体现分类指导的思想,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虽然有所改进,但仍然未能很好地体现区域差异性,致使各个区域都有政策、各个区域又都没有明显差别化政策的状况(范恒山,2007);四是区域政策赖以支撑的理论大多从国外搬来,并且随政府主导政策的转换而改变,理论不是用来指导实践,而是成为政策的事后注解(宋玉祥,丁四保,2010)。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复杂性所致,国外区域政策通常是作用于某个单一问题区域病症,如落后病或萧条病,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得萧条病、落后病、膨胀病并存,区域问题的多元化特征给区域政策制定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与我国区域政策制定缺乏完整、科学、系统的理论体系支撑有很大关系。目前我国区域经济研究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且传统的理论大多以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完全竞争等假设为基础,据此得出的结论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安虎森、吴艳红,2010),因此也无法很好地指导政策实践。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新经济地理学(NEG),以规模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为基本假设前提,将空间维度引入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研究和解释经济活动的空间分布特征及规律,认为即使是初始禀赋条件完全相同的两个区域,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经济系统的内生力量也能使区域分异,从而发生聚集。在新经济地理学框架下,循环累积因果机制是其内生的非均衡力量,通过本地市场效应和生活成本效应来体现。这两种效应都表现为聚集力,即为追求更大的市场规模、追求运输和贸易成本的节约使企业更倾向于聚集。当然,经济活动不可能无限聚集,由于土地等要素的不可移动、运输和贸易成本增加以及拥挤等不经济性因素的存在,会产生分散力,即市场拥挤效应。一般来说,当本地市场效应和生活成本效应体现的聚集力大于市场拥挤效应体现的分散力时,经济活动呈现聚集状态;反之,则呈现分散状态。同时,空间因素的引入使得贸易成本成为新经济地理学中的关键变量,当贸易成本很高时,分散力大于聚集力,经济活动倾向于分散;随着贸易成本的降低,分散力和聚集力都降低,但分散力的减弱速度大于聚集力的减弱速度,直到达到临界点,这时聚集力超过分散力,对称均衡被打破,经济活动开始聚集。
新经济地理学对产业聚集和区域分异等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具有更强的解释力,也更加符合现实。Baldwin et al.(2003)曾通过经验证据来支持新经济地理学对政策分析的指导作用:首先,经济活动的聚集已经随处可见;其次,新经济地理学方法的假设,如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贸易成本、要素和企业的流动性等,都与现实相符;第三,不断演进的经验分析文献是支持新经济地理学的一些关键论点的,如本地市场效应、需求和供给联系、循环累积因果等。因此,梳理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区域政策研究最新成果,对于指导我国区域政策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区域收入政策
目前新经济地理学领域的区域收入政策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税收政策方面,尤其是税收竞争政策。与传统税收竞争模型基于规模报酬不变、完全竞争和无运输成本的假设不同,新经济地理学假设存在规模收益递增、垄断竞争和贸易成本,由于可征税的聚集租金的存在,税收竞争不再总是传统的“逐底竞争”(race to the bottom),税收协调的作用也相对有限。
(一)可征税的聚集租金
1.理论研究进展
新经济地理学的诸多模型都是以Krugman(1991)的核心—边缘模型为基础,而核心—边缘模型的关键性特征之一就是聚集租金。聚集租金是流动性生产要素进行区位选择考虑的重要因素,对此租金征收一定税率的税收不会导致生产要素的迁移。这与传统税收竞争模型的结论“税率微小的变化将导致要素的微小移动”有很大不同。
Kind et al.(1998)是较早将税收引入新经济地理学分析的学者,其假设对跨国无成本流动的资本征税,发现核心区域可以利用由聚集力量创造的区位惯性来对资本收入征收属地税,以增加单位资本的福利水平。Ludema & Wooton(2000)则假设对可流动的劳动力征税,认为在核心—边缘均衡结构下一体化使得劳动力对税收差异敏感度下降。Andersson & Forslid(2003)假定对两类劳动力(可移动和不可移动)征收比例税,研究发现征税范围与生产聚集与否有很大关系。当可移动要素集中时,由聚集力量产生的惯性使得税收不是最小,而是产生可征税的租金。这与Kind et al.(1998)、Ludema & Wooton(2000)的结论类似。
以上研究均是以核心—边缘模型为基础来分析可征税的聚集租金问题。后来的学者尝试放松部分假定或作相关改进,从而扩充了NEG模型在区域税收政策分析中的适用范围。如Borck & Pflüger(2006)在部分聚集的情况下考察税收政策,比以往对称均衡或完全聚集的极端情况更符合现实。研究发现即使可移动要素没有获得聚集租金,在税收博弈均衡中部分聚集区与边缘区相比仍然可以获得一个正的税收差距。Commendatore et al.(2005)运用离散时间的自由企业家模型(FE模型)进行分析,也加强了Baldwin et al.(2003)关于“标准平滑的新古典税收竞争模型的命题在块状的FE模型中无效”的论断。Baldwin & Okubo(2009)则在异质性企业假定下探究税收对企业的重置效应。研究发现,在按企业规模确定税率的税收方案下,大企业最有可能重新选择区位以逃避在规模较大区域征收的高税收。
2.实证研究成果
Charlot & Paty(2007,2010)用市场接近效应(market access effect)来表征聚集力量,分别运用法国1993-2003年的空间面板数据和2002年的横截面数据来检验地方税收设置中聚集租金的存在,发现税率和市场接近效应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Koh & Riedel(2010)和Jofre-Monseny & Solé-Ollé(2010)则用地方化经济和城市化经济来表征聚集经济,前者运用德国企业人口数据,后者运用2002年西班牙2772个市的横截面数据,研究均发现聚集经济对税收设置行为施加了正向的影响。
Brulhart et al.(2009)、Crabbé & Bruyne(2010)在进一步的研究中通过在计量模型中加入聚集经济与税收的交互项,来考察税率和聚集租金对企业区位决策的交互作用。前者运用瑞士新建企业的数据,后者运用比利时43个地区分行业的新建企业数据,研究均发现聚集力量能够缓解企业对税收差异的敏感性。Garretsen & Peeters(2007)和 Jofre-Monseny & Solé-Ollé(2010)则通过考虑聚集和不考虑聚集两种情形的对比分析,研究聚集力量对地方税收设置的影响。前者运用1981-2001年19个OECD国家的面板数据发现聚集力量使得核心国家的企业税率相对于边缘的国家而言更高。后者运用加泰罗尼亚400多个市镇1996-2003年的超过1000个制造业企业的区位决策数据,发现在漏掉聚集变量时,会导致营业税对区位选择的负向效应被严重低估。
现有实证分析基本上都肯定了可征税的聚集租金的存在,与此略有不同的是Luthi & Schmidheiny(2011)的研究。其通过1985-2005年瑞士市镇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大城市设置的税率确实比小城市要高,这和NEG模型结论一致。但在城市内部,税率和自治市(包含周边市)的经济活动规模无关,而与其政治边界正相关。
(二)税收竞争
1.理论研究进展
传统税收竞争文献完全忽略了聚集经济的影响,认为不同区域的税收竞争最终会导致“逐底竞争”,但在核心—边缘结构下,由于聚集力量足够强,产生“标尺竞争”(race to the top)。Ludema & Wooton(2000)研究发现当经济一体化表现为贸易成本降低时,经济一体化可能降低税收竞争强度,使得财政自治权获得恢复而不是破坏,这在聚集均衡和分散均衡情况下均成立。Baldwin & Krugman(2004)发现在核心—边缘结构下两个国家的税收差距和贸易自由度呈钟型关系,即初期边缘区设置低于核心区的税率以吸引企业,税收差距扩大,但随着一体化加速,税收差距开始缩小,主要是源于边缘区提高税率,而不是传统分析中认为的核心区降低税率的“逐底竞争”情况。这时的税收竞争实际上是单边的,因为核心区域受制于边缘区域的潜在竞争只能采取限额税收政策,而边缘区域完全可以根据本地需要设置税率。
以上文献假设两辖区事前是对称结构,但现实是,两个辖区并不是一开始就是对称结构。Ottaviano & Ypersele(2005)是唯一在事前非对称的辖区结构和聚集经济前提下分析税收竞争的学者,其研究发现对税收竞争的态度取决于贸易一体化的程度。当贸易成本很高时,所有企业聚集在单一国家是无效的,此时对可流动企业的税收竞争相对于自由市场来说是效率改进的;当贸易成本下降,且聚集变得有效时,税收竞争是无效的。
后来有学者尝试在传统税收竞争模型中加入聚集力量,则得到新经济地理学“标尺竞争”的结果,如Krogstrup(2008)的研究;也有学者在核心—边缘结构下放松部分假定,则得到与传统税收竞争文献相容的结果,如Baldwin et al.(2003)认为如果聚集力量不足以维持核心—边缘结构时,聚集经济会增强税收的重要性,恶化税收竞争。 Huehnerbein & Seidel(2010)则将FE模型扩展到两个区域—四个国家框架,研究发现聚集租金和资本税率的“逐底竞争”同时存在,原因是若干个税收主体可能同时都集中在核心区域,并进行有害的区域内税收竞争。这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如欧盟。Candau(2008)则考虑了两种情形:一是假设采取单边贸易政策,那么核心区非互惠的贸易自由化将使得国家之间展开税收“逐底竞争”,边缘区的贸易自由化将促进“标尺竞争”;二是假设改善边缘区内部的基础设施,区域间仍然实行互惠的贸易自由化,那么这种超国家的政策将使得国家间展开税收“逐底竞争”。此外,Ke-Shaw et al.(2011)将税收竞争与基础设施联系起来,认为不论在属地还是在属人征税原则下,只要两国的禀赋和基础设施相同,其税收竞争将是“逐底竞争”。如果禀赋和基础设施不对称,那么拥有更好基础设施和更多禀赋的国家将征收更高的资本税,并拥有更多的企业。
2.实证研究成果
Charlot & Paty(2007,2010)运用法国的数据发现不同行政辖区在营业税率水平设置方面表现出显著的模仿行为,且这种相互作用在经济活动集中的高密度地区并没有更强烈,意味着税收竞争并没有随着聚集的增加而增加。Koh & Riedel(2010)、Jofre-Monseny & Solé-Ollé(2012)则重点考察聚集经济对税收的影响是否与地区间的市场规模相关。前者运用德国企业人口数据发现行政辖区对聚集租金征税的能力依赖于聚集规模与临近地区的对比。那些经济聚集规模比临近地区大的行政辖区倾向于选择高的地方营业税。如果规模相差不大,那么即使在聚集租金存在的情况下仍会产生“逐底竞争”。后者则运用西班牙地区产业—市镇层面的就业数据也得到类似结论,即聚集经济在分散的地方劳动力市场中强化了税收效应。但与Koh & Riedel(2010)不同的是,聚集经济在集中的地方劳动力市场中的影响不明显,既没有强化,也没有削弱税收差异。
(三)税收协调与福利分析
传统税收竞争文献认为辖区间的税收竞争会导致“逐底竞争”,因此需要进行税收协调。但在 NEG框架下,税收协调的作用相对有限。Baldwin & Krugman(2004)在核心—边缘结构下考察了聚集经济和商品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的税收协调问题,由于此时税收竞争是单边的,税收协调作用达不到标准税收竞争模型的帕累托改进效果。其认为如果是采取共同税率的税收协调政策至少会损害一个国家的利益,而采取中间税率看似合理的政策实际上会损害所有国家的利益。一个可能的弱帕累托改进是将基准税率设置在最低的均衡税率以下,以达到在不损害边缘区福利的情况下改善核心区的福利。Behrens et al.(2007a)的研究认为即使国家间同意建立共同的税收原则,他们也不会设置共同的税率,因为更低的税率使资本从小国流到大国,会恶化由本地市场效应导致的空间不平等性。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即使在高度统一的地区都很难推进商品税的税收协调,如欧盟和美国。与此不同的是,Huehnerbein & Seidel(2010)基于拓展的两区域—四国家的FE模型框架发现考虑区域内税收竞争和新古典框架类似,即政府可以通过对可移动要素采取协调税率来改善福利。
此外,Ottaviano & Ypersele(2005)和Mai et al.(2008)的研究发现贸易成本是影响税收协调政策效果的重要因素。前者指出在一体化初期,即贸易成本很高时,没有税收协调的可怕的税收竞争是有害的。而一体化后期则稍微好些,这时自由市场和协调的结果往往一致。后者从关税竞争角度考察也得出类似的结论,认为当贸易成本很小时,关税竞争会导致企业迁移从而产生核心—边缘结构,此时核心区征收正的关税,边缘区零关税;但当贸易成本足够大时,两个国家都征收正的关税,此时会降低两个国家的福利。因此,建议双方达成自由贸易捆绑协议,实现帕累托改进。
三、新经济地理学视角下的区域支出政策
目前新经济地理学领域的区域支出政策研究主要集中在区域基础设施政策和区域补贴政策方面。一般而言,区域基础设施政策和补贴政策的初衷都是为了促进边缘地区发展进而缩小区域不平等性。但现有研究表明,政策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一)区域基础设施政策
1.区域基础设施和聚集
区域基础设施的好坏是衡量贸易成本高低的重要因素。Martin & Rogers(1995)首次提出冰山成本可用来表征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从而将基础设施纳入NEG分析框架。对单个区域来说,基础设施投资本身相当于一种聚集力。如Andersson & Forslid(2003)、Baldwin et al.(2003)研究发现,基础设施投资将导致更加显著的聚集。Gruber & Marattin(2010)运用内生贸易成本的NEG模型也发现基础设施的改进产生了更显著的聚集,使核心—边缘模型在一个更宽的贸易成本范围内变得更可持续。Egger & Falkinger(2006)则从中间投入品生产的角度出发,认为在垂直分片的环境中,政府可以将基础设施的提供作为一种政策工具来吸引更多的中间投入生产商,从而降低国家进口,增强其作为国际外包目标的吸引力。
进一步的研究中,Puga(1999)发现聚集程度与运输成本(基础设施改进)存在非单调的钟形关系,Teixeira(2006)运用葡萄牙1985-1998年的数据检验肯定了这一结论。Bosker et al.(2007)则以Puga(1999)的模型为基础,引入第二自然地理结构的不对称和先天禀赋的不对称,将其扩展到非等距的多区域结构,发现运输成本的下降对聚集程度的影响与劳动力流动性密切相关。当区域间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时,随着一体化的深入,聚集程度是增加的,且这种增加是突发性的;当区域间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时,随着一体化的深入,聚集程度稳步增加。当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时,聚集的过程发生逆反,经济活动在所有区域均匀分布,这与两区域模型结论一致。
2.区域基础设施政策的福利分析
现有研究大多都肯定了区域间基础设施投资的消极效应和边缘区域内部基础设施投资的积极效应。Martin & Rogers(1995)区分了两类基础设施:本地基础设施和国际基础设施,研究发现区域间基础设施的改进会吸引企业到拥有更好本地基础设施的核心地区,伤害了边缘地区利益,而边缘区域内部基础设施的改进不会有这样消极的影响。Lanaspa & Sanz(2004)在Martin & Rogers(1995)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基础设施分为本地基础设施、国际基础设施、促进进口的基础设施和促进出口的基础设施。主要结论为:吸引产业区位选择的最优区域政策是改进本地和国际出口的基础设施政策,其也可以增加福利。Puga(2008)则在聚集经济条件下研究了跨边界的运输基础设施的影响,认为跨边界的基础设施将落后地区与主要市场联系起来,使得落后地区的企业更容易接近新的消费者,但同时也使得他们面对更激烈的企业竞争,最终可能加剧区域的不平等。Roberts et al.(2010)对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络(NEN)项目进行测算,发现中国总体的实际收入比NEN未建之前大约高出6个百分点,但NEN似乎强化了现有的空间不平等格局。Ke-Shaw et al.(2011)进一步深化了 Martin & Rogers(1995)的研究,认为拥有更好本地基础设施的国家将从国际化政策(改善国际基础设施)中获利,即使国际化政策是另一个国家的单边政策。因此,地方化政策(改善地方基础设施)相比于国际化政策具有更高的优先级。Chiambaretto et al.(2012)则用区域内和区域间运输成本的差别来更精确的评估不同基础设施政策的效应,与 Martin & Rogers(1995)的结论一致。
而涉及核心区域的基础设施政策,Fenge et al.(2009)认为只要贸易的外部性存在,基础设施在核心区域的供给是福利改进的,但这涉及效率与公平的权衡。Gruber & Marattin(2010)也认为由核心区域融资建设的基础设施促进了边缘地区的发展。因为边缘区域可以搭便车,将其所有的税收收入用于当地需求,从而产生额外的收入和积极的本地市场效应。不过该研究未考虑外围区域流动要素向核心区域集中导致的产业份额减少的福利损失。经验表明,边缘地区产业份额减少的静态效应是大于整体经济增长率提高的动态效应的,从而使边缘地区总福利受损(安虎森等,2009)。
此外,全球化对区域基础设施政策效果产生重要影响。Dao-Zhi & Laixun(2007)运用两国家—四区域的FC模型发现,当资本跨国流动时,一国的企业份额会随本地运输成本的下降而上升,随另一国家运输成本的下降而下降。因此,面对全球化的浪潮,拥有较差基础设施和较低治理效率的国家将遭受损失。Behrens(2011)则将Ottaviano et al.(2002)的模型扩展到三区域,指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改进和国际贸易开放应该同时进行,才能较好地缩小区域不平等性。而Behrens et al.(2007b)在Mortfort & Nicolini(2000)和Paluzie(2001)的模型基础上加入可变需求弹性以增强分散力后研究发现,国家内部的运输基础设施政策是以邻为壑的行为。因此,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各国基础设施政策的协调是必要的。
3.欧盟基础设施政策效果评价
据资料显示,欧盟援助基金中约有1/3的支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Rodríguez-Pose & Fratesi(2004)指出西班牙和葡萄牙在基础设施、交通和环境方面的支出占其援助基金的比例甚至高达70%和90%。但众多学者基于NEG框架的研究发现,欧盟基础设施政策效果并不显著。
Puga(2001)认为欧盟旨在降低区域不平等性的基础设施政策效果不明确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区域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可能伤害欠发达地区的工业化前景;二是基础设施改善政策的效果取决于经济环境的特定因素,比如说要素的流动性和工资刚性等,也取决于项目的特征。如欧盟的TENT项目虽然使欧盟很多地区能够更好地接近主要的活动中心,但强化了核心区域的运输中心地位,扩大了核心与边缘地区在相对可接近性上的差距。再比如欧盟的高速铁路建设,其促进了网络中主要节点地区的发展,但不可能促进次节点地区或节点间的其他地区的新活动中心的产生与发展。
Behrens et al.(2007b)认为欧盟对落后地区运输基础设施的投资政策可能无法产生预期效果的原因是,其受国际一体化和国内一体化程度的影响,而这两方面在欧盟的不同国家显著不同。Lafourcade & Thisse(2008)则认为欧盟通过基础设施来吸引新企业的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在于忽视了基础设施发挥作用的条件。一般来说,除非本地市场足够大,或者有一些特定的竞争优势,否则,旨在改善较小区域和全球经济的接近性的基础设施政策在促进本地区发展方面可能无效。因此,改善基础设施作为欧盟用来降低区域不平等性的主要政策,必须配合其他的政策工具一起使用。
(二)区域补贴政策
1.区域补贴的影响因素
区域补贴政策的设计和实施效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Dupont & Martin(2006)运用自由资本模型(FC模型)分析了针对贫困区域的区域补贴效应,研究发现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越高,区域补贴的效果越大。Toulemonde(2006)认为对劳动者技能进行补贴的动机高度依赖于运输成本。当运输成本很高时,低补贴区域将从部分聚集中获利;但当运输成本中等时,高补贴区域将从部分聚集中获利。Exbrayat et al.(2009)在国家生产率不同的假定下研究发现,在高生产率国家的企业获得的净税收补贴更低。Ulltveit-Moe(2007)则同时考虑金钱外部性和技术外部性来比较区域补贴政策与强制配置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发现最优政策设计依赖于贸易成本水平、金钱外部性程度、地方化的产业间和产业内的知识溢出大小以及替代弹性,同时也是政府潜在社会价值的函数。Devereux et al.(2007)则实证分析英国政府补贴对跨国公司新建企业区位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当其他区域提供对抗性的产业聚集效应时,企业对政府补贴的反应不敏感。但当该区域已经有同类型企业的聚集活动时,企业对补贴的反应变得很敏感,此时本地补贴政策工具的使用将发挥更大的杠杆作用。
2.异质性企业与区域补贴
随着新经济地理模型的不断发展,近些年来,异质性企业假定开始被引入模型中,并用于区域补贴政策的分析。Baldwin & Okubo(2006)首先将 Martin & Rogers(1995)的FC模型与Melitz(2003)的异质性企业贸易模型结合,研究发现固定数量的重置补贴吸引的总是生产率最低的企业,因为他们离开聚集区域的机会成本最低。按照他们的理论预期,区域补贴政策会加大核心—边缘区域的生产率差距,且较小的区域生产补贴在改善边缘地区的竞争力方面被认为是无效的,因为较小的补贴吸引的企业较少,而且这些企业都是无效率的。只有当贸易自由度很高,且补贴力度超过最小有效补贴时,补贴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Okubo & Tomiura(2012)则运用日本实施积极重置政策(主要是补贴政策)期间覆盖所有区域的企业层面数据支持了Baldwin & Okubo(2006)的结论。与此不同的是,Okubo(2012)假设重置补贴与企业利润成比例,这时最先对重置补贴响应的企业是利润最高的企业,而不是生产率最低的企业。研究发现,补贴可以使高效率企业迁移到边缘地区,与Baldwin & Okubo(2006)的结论相反。
3.区域补贴政策的福利分析
区域补贴政策的福利分析主要集中在补贴能否提高边缘地区的福利进而缩小区域间的不平等方面。Dupont & Martin(2006)的研究表明,如果在贫穷区域实施的补贴由国家税收方式获得,且与企业利润成一定比例,此时补贴会扩大一国内跨区域间的收入不平等。因为补贴的效应会溢出到富裕区域,使那里居住的资本所有者受益。如果补贴是在本地进行融资,征税的消极效应也远远大于对区域生产进行补贴获得的补偿。Tafenau(2010)基于Baldwin(1999)的可构造资本模型(constructed capital model)研究发现,实施促进现有企业简单重新配置的补贴政策不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除非社会对不平等性足够厌恶。Montmartin(2010)在Martin & Ottaviano(1999)的模型基础上分析创新补贴政策的区域分布问题。研究发现:如果补贴在区域间没有差异,那么均衡结果更有效,同时也能降低区域的不平等;如果补贴在区域间不是均衡分布,政府希望通过给予贫困区域更多补贴以降低创新部门的集中度,那么税率必须设置在一个特定的门槛值上才能实现降低区域间不平等和增加经济增长率的双重目标。在门槛值之下,差异化的补贴政策不仅无效,还会增加区域的不平等。 Exbrayat et al.(2009)在Ottaviano & Van Ypersele(2005)基础上假设每个国家的生产率水平不同,研究发现当经济一体化程度较低,或者是生产率差距较小,再或者是在两个经济体之外的资本收入份额很高时,增加两个国家的居民补贴可以达到次优。Okubo(2012)则在异质性企业假定下发现当核心区选择零补贴以避免税收负担时,分散化经济使得边缘地区选择最优水平的补贴,从而使得边缘地区福利增加。
Sheard(2012)将两区域模型扩展到三区域框架(一个核心区域和两个边缘区域),研究发现,对贫困区域的补贴会使得企业从一个更大的、临近的区域大量、不成比例地移出,从长期来看,会导致两个区域的居民福利恶化。因此,补贴的分配不能仅仅依赖于不同区域的相对生产和收入水平,最优的区域政策设计应该关注那些特定的区域,或者是区域里的特定集群。
4.区域补贴竞争
相对于区域税收竞争来说,区域补贴竞争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以Borck et al.(2009)和Ching-Mu & Shin-Kun(2011)的研究最具代表性。两者均以 Martin and Rogers(1995)的FC模型来研究区域间的补贴竞争问题,但其模型假设有所不同。前者假设劳动力在区域间不可移动,后者假设劳动力的流动具有异质性;前者认为补贴来源于对不可移动工人和资本家征收的一次性总量税,而后者补贴仅来源于资本所有者;前者同时关注制造业产业内的外部性以及制造业和农业间的外部性,而后者仅考虑制造业产业内的外部性。Borck et al.(2009)强调区域规模和区域福利函数对区域补贴的影响,认为除了区域福利函数偏向不可移动的工人,或者是区域间的规模差异很小的情况以外,当外部经济普遍存在时,区域间的竞争都能够改善经济活动的空间配置。Ching-Mu & Shin-Kun(2011)认为当贸易自由度很高时,完全聚集的核心区域选择足以捍卫目前聚集状态下的补贴率,而完全分散的边缘区域没有动力运用补贴资本,但可以从完全聚集的核心区域实施的补贴中受益。结果是,当补贴由完全聚集的区域提供后,核心区域的福利下降了,而边缘区域的福利上升了。当贸易自由度降低时,核心区域的聚集租金不再是资本收益的全球最大,起初的完全聚集区域守卫资本的能力更弱,因此肯定会流失一些企业。此时最好的战略就是用补贴保持住部分聚集的状态。另外,其指出在分散力量相对强的情况下,当贸易自由度接近突破点时,补贴竞争的“标尺竞争”有可能出现。
四、借鉴和启示
新经济地理学的区域政策分析文献以Krugman(1991)的核心—边缘模型为基本框架,重点考察了聚集经济和贸易成本对区域政策效果的影响,并尝试逐步放松相关假定,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客观上形成东部先发地区和中西部的后发地区,区域发展差距始终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因此,本文基于新经济地理学视角的区域收入和支出政策研究成果对我国区域政策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首先,由于可征税的聚集租金的存在,中西部地区政府运用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的做法难以奏效。中西部地区应该转变思路,将政策重点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通过改善区域的投资环境来增强对企业的吸引力,也许更为有效。
其次,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未来我国地方政府拥有的自主税收制定权将有所扩大。经验分析告诉我们,单纯依赖税收竞争只会损害双方的利益,简单的税收协调也难以实现双赢,必须结合地区特点和发展基础合理制定税收政策。
再者,不考虑适用条件的单一区域补贴或者基础设施政策不仅达不到改善边缘地区福利的效果,反而会加剧地区间的不平等。因此,中西部地方政府在实施区域基础设施或补贴政策时,要配套相关产业政策培育地方产业基础和聚集条件,同时中央政府要加快建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间的利益协调与分配机制、生态资源补偿机制,以及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和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的激励机制,使原有政策发挥更大的杠杆效应。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现有研究文献的结论都是基于特定的理论假设和前提,而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特征比模型所假设的情形要复杂得多,因此在具体政策制定和实践中,不能简单套用模型结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而且随着新经济地理学理论模型的不断拓展,未来政策研究也还需要得到进一步深入和完善。一是要更加注重实证研究,现有实证研究明显滞后于理论研究,许多理论模型推导的结论在稳健性和经验相关性方面还有待实证的检验;二是考察多种形式的聚集经济,现有聚集力量主要体现为市场接近效应,以后可扩展到验证其他的聚集效应对区域政策的影响方面,如前后向关联效应等;三是继续放松相关假设,考虑企业异质性、劳动力异质性、非线性运输成本、多区域结构、政府竞争等更符合现实的假设,以增强模型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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