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代烈士精神的弘扬与红色基因的传承论文

试论新时代烈士精神的弘扬与红色基因的传承

□汪 灵

革命烈士精神,蕴含在包括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到“两弹一星”精神、98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载人航天精神、汶川精神、红船精神等精神形态里。这些精神形态都是中华民族的红色基因、宝贵精神财富。长期积淀的红色基因是民族精神、文化精神、时代精神和革命精神的坚实脊梁,激励着党和人民在新形势下实现国家强大、民族团结、社会发展、科技进步道路上砥砺奋进。新时代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律认同是现代国家走向法律趋同的最佳方式,也是改变发展中国家一味依赖发达国家法律规则的现状,增强自身法律制度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契机。就我国而言,虽然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非传统经济大国,法律的世界影响力比较有限,所以,以法律认同的方式提升我国法律的国际地位,具有更为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新时代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当代价值

任何年代,烈士精神都是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断开拓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

1.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治国理政的思想保障。 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的灵魂,是党和人民信仰的基石、精神的归宿、前进的动力。历史启迪我们,没有理想信念的政党和国家是危险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英雄模范之所以能够忠于人民、舍己为人、鞠躬尽瘁,最根本的是他们有理想信念,有决心毅力,从选定主义、站定队伍那天起,就立志终身为此不懈奋斗。反观那些蜕变分子,他们之所以走上歧途,坠入万丈深渊,最根本的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在生死考验、利益诱惑、困难挫折面前忘却了初心、松懈了斗志、丢弃了忠诚。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四个意识”,继承发扬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2.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文化自信的深厚源泉。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文化自信。2016年5月和6月,习总书记连续两次强调“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持文化自信”。坚持文化自信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最本质的因素。烈士精神和红色基因作为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锤炼出的崇高精神,具有红色文化的革命性、民族性、思想性、时代性等重要特质,是文化自信的源泉和文化软实力的底气。因而,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民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就必须传承红色基因,加强文化竞争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经历了多少坎坷,创造了多少奇迹,要让后代牢记,我们要不忘初心,永远不可迷失了方向和道路。”为把革命奋斗精神、理想信念火种、红色传统基因一代代传下去,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路径探索与创新。

促进相关保护单位的管理制度化。制度是管长久性、根本性的问题,只有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宣教和服务,才能让红色基因深入人心、代代相传。

二、新时代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路径探索

3.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凝聚民心的本质需要。 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媒体传播迅速、波及面广、冲击力强的特点,肆意造谣侮辱英雄烈士,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例如,网络上出现篡改“狼牙山五壮士”烈士事迹,发布含有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这些恶搞、篡改、侮辱英雄烈士形象的行为侵犯了英雄烈士名誉权,严重误导青少年学生,伤害中华儿女情感,侵蚀国家主流价值观,冲击人们的精神信仰。2018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歪曲、丑化、亵渎、否定烈士事迹和烈士精神,宣扬和美化侵略战争等行为,明确规定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在精神层面保护英雄烈士,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时代呼唤。当前形势下,我们要在全社会形成弘扬革命精神、崇尚英雄、发扬英雄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要坚决同侮辱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行作斗争,树立正气,凝聚民心,系牢情感纽带,使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1.守好阵地,发挥红色旧址教育功能。 进一步修缮升级红色旧址。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留下了很多具有纪念价值的旧居旧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地修建了不少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这些红色旧址和纪念建筑物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阵地。以江西为例,截至目前,全省共有753处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其中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15处,省级烈士纪念设施32处。保护管理好这些烈士纪念设施,是当前抚恤优待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定期对纪念场所进行改造升级,运用蜡像、雕塑、影视资料以及多媒体技术增加展陈的技术含量,再现历史场景,营造情境交融的氛围。切实做好旧居旧址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提供阵地。

护理前两组患者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的检测结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护理后观察组患者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的检测结果都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实际上,评书优劣不仅仅取决于表演水平,还取决于选材和创作,甚至还有生活体验。以这一视角度之,评书当是一门“系统化”艺术。近代评书名家无一例外既是表演高手,同时也是创作的大家。

进一步创新拓宽教育渠道。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儿童、青少年进行革命历史和红色文化教育,通过经典连环画图文并茂、模拟情景带入等方式,激发青少年学习党史的兴趣和对祖国、对党的热爱之情;采取网上展馆与实体展馆相结合的方式,开发网上情境模拟,再现历史场景,引起网民的情感共鸣,通过情与理的感化交融、感性与理性的双重教育,实现对红色文化和红色情感的双重认同;建立研学教育基地,与中小学、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定期开展主题教育,让红色文化、红色基因、红色资源等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有条件的纪念设施可以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根据现有资源发展红色旅游产业,让更多人感受、传承穿越时空的英雄烈士精神,成为优秀民族文化的接班人与传承者。

2.完善制度,加强地方法律法规建设。 推动地方加强配套法律法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社会各界呼吁中落地,这部法律的诞生为保护英雄烈士精神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同时,我们应该看到,现实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不是仅仅一部法律就能解决的,法律制度方面仍有改善提升的空间。因此,地方应进一步加强配套法律制度建设,如制定地方法律实施办法,规定禁止性行为内容,对亵渎、辱骂、诽谤英雄烈士事迹及建筑物的违法个人或组织提高惩罚标准;规定媒体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侮辱抹黑亵渎等损害英雄名誉、破坏纪念设施建筑的言论和行为及时进行删帖、查处、销号,处理不及时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制定地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与管理细则,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等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从顶层设计上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同时,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彰显良好国家形象。

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督促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制定出台服务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资料保存制度、人事考察制度、在职培训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这些管理制度的作用,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及其主管人员依法处罚追究责任,以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激发纪念设施教育功能的有效力量。

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的工作常态化。要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就不能流于形式,必须深入人心,才能薪火相传。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在重要纪念日和特定日子举行严肃庄重的仪式,例如近两年民政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举办“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等主题教育活动,在一次次仪式中强化对英雄烈士的崇敬之情。要让广大公职人员、社会人员、在校师生参加纪念日活动常态化,让党员干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性修养活动常态化,让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团体接受红色文化教育常态化。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先烈、敬仰英雄的良好氛围,增强烈士精神和红色文化的认同感,才能真正让后辈继承红色基因。

4.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动力。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仍然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尤为突出,扶贫致富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我国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老区、边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改变穷困面貌,关键是要树立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想,摒弃历史论、资源论、条件论等固有看法,变“输血”为“造血”,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烈士精神等红色基因中包括艰苦奋斗、敢为人先、敢闯新路的特质,是我们扶贫攻坚的重要动力,是带动广大贫困百姓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强大精神力量。

进一步重视强化队伍建设。随着时代进步,观众和游客的眼界不断开阔、知识不断增长,无论是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是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均对讲解员有着更高要求,人们希望看到真实经典的历史讲述,也希望看到现代完美的陈列展示,这对讲解员来说是挑战也是更大的历练。因此,广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该强化讲解员队伍建设,努力为讲解员创造在职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激励讲解员踊跃参加“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等活动。讲解员自身要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教化功能。

根据JGJ 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的规定,土钉墙适用于基坑深度≯12 m的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非软土场地,但该工程基坑最大深度已达到18.91 m,基于工程造价、工期方案比较和可行性分析,确定使用土钉墙支护形式,在现场施工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监测结果表明,基坑的位移量和周围建筑的沉降均满足规范要求。该基坑正常使用3个月,经历了雨季的考验,土钉墙支护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014年9月30日,习近平出席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3.深入研究,做好史料搜集编撰工作。 江西作为革命老区,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共牺牲了26万烈士。如何让英雄烈士的感人事迹流芳百世,让他们的故事感化一代又一代人,是当前编纂研究中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首先,要做好史料编纂工作。这就需要建设一支专业研究队伍,要有一定的文史功底,要能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史料研究,开展通史全景式研究、断代分期式研究、系统结构式研究、人物思想式研究等。要掌握历史逻辑,结合时代主题,深入挖掘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所体现出来的优秀品质与精神内涵;整合网络媒体,立足各地红色资源,编写红色软件和电子书籍,开辟具有当地特色的网络教育阵地;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开设红色新闻专栏,设置专题评论版块,让网友参与到关于红色基因的互动讨论中,从而提升人们对红色基因的兴趣与认识,在互动中逐渐接受并内化红色基因。

其次,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随着年代推移,很多文物年久失修甚至无法抢救,这就要求馆藏研究人员加强对英烈遗物等文物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按照保护级别管理,创造良好的密封保存环境,定期进行检查和升级保护;对于部分没有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效益的馆藏资源要加大开发力度,克服外在困难,发扬“艰苦奋斗攻难关”的精神,竭尽全力保护管理好历史文物,千方百计让这些珍贵红色资源走入观众视线,重新焕发出活力;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档案数据库,将所有馆藏资源扫描入库,实现资源永久保存和共享,让更多人了解与之有关的历史事件,走进历史。

4.创新形式,广泛宣传报道红色故事。 广泛宣传,掌握舆论主导权。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新时代弘扬烈士精神需要站在舆论制高点,牢固意识形态阵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对身边英雄事迹、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进行深入报道和广泛转载,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教育作用;积极开展网上数字展馆建设,创造性地开设英雄烈士瞻仰、红色文化网络教育、红色故事学习等专题版块,让网络成为人们学习革命历史、接受传统教育、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课堂,成为广大群众培育民族精神、增强爱国情感的重要阵地。同时,文化、新闻出版、网信等相关部门应大力推介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让英雄烈士的故事和精神为更多人熟知,在全社会形成缅怀英雄烈士、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典型引领,弘扬社会正能量。先进典型是旗帜和榜样,是人们行动的导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激发人们向上向善的信念。作为优抚工作者,一方面,要从自身抓好对各行各业模范人物的学习,使广大工作人员争做红色基因的传承者,争做有信仰、有担当、有气节、有情怀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另一方面,要注重向社会各界挖掘重大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新时代烈士精神,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发扬英雄烈士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顺应时代要求,挖掘身边先进典型,发布“身边好人榜”,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故事感化身边人,引导干部群众从点滴做起,传承红色基因。

1)合成孔径成像技术能够解决矿井瞬变电磁法对巷道位置探测不够准确的问题,可以提高矿井瞬变电磁法的纵向分辨率。

创推精品,实现高质量宣传。各革命旧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烈士纪念设施,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建党节、建军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契机,举办庄严庄重、内涵丰富的群众性“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纪念活动。要结合国内外形势,准确领悟中央文件精神,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请进来”就是要引进红色文化理论,比如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深化对革命传统的理论研究,加深对陈展烈士人物的历史事迹和精神财富的研究概括和内涵提炼;“走出去”就是要对外输送红色文化,比如策划开展“红色家书”“碧血书忠魂”“激活红色基因,弘扬烈士精神”等系列红色主题陈展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红色文化进校园以及“红领巾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创新创优专题教育方式,增强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吸引力、影响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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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汪灵,女,江西省革命烈士纪念堂编纂科干部,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彭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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