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宏观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管理论文,荷兰论文,法国论文,农业产业化经营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发达国家的发达农业
(一)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荷、法两国地处欧洲西部、大西洋沿岸,都是最早加入欧洲共同体(后改建为欧洲经济联盟,以下简称欧盟)的成员国家。两国农业发展都经历了较长的历史阶段,生产条件、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和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以及出口贸易等,在世界上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许多方面还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荷兰在地理等方面属于西欧小国,面积只有4.15万平方公里,资源贫乏,地域狭小,人口稠密。全国人口1550万,每平方公里377人; 人均耕地1.3亩;农业劳动力29万个,占人口总数的1.9%。应当说自然条件不算太好。但是,荷兰经济高度发达,令人刮目相看。1997年国民生产总值4207亿美元,人均25820美元,分别列世界第13位和第12位, 被称为“地理上的侏儒,经济上的巨人”。荷兰农业高度集约化,呈现出高质量、高产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发展态势,是位于美国、法国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
法国是世界上市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农业发达的国家之一。法国农业资源较为丰富,国土面积55.16 万平方公里, 人口5800多万,平均每平方公里106人;耕地面积1833万公顷,人均4.7亩;农业劳动力126万,占总人口的2.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农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60年代以来,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业净产值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主要农畜产品产量自给率提高较快,近几年谷物总产量保持在6000多万吨,是欧盟的谷物主要出口国之一。在世界上,法国甜菜的产量居第一位,谷物的产量居第五位,肉类和油菜籽的产量居第四位,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
(二)农业发展的三个阶段
荷兰、法国的农业发展在西欧国家极具代表性,在相当大程度上代表了欧盟农业发展的最高水平。同欧盟其它国家一样,荷兰、法国的农业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食品政策时期,也可以称为食品农业时期,大体从50年代初期到70年代中后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国家面临严重的食品供给匮乏状况。针对这种情况,西欧国家都把增加食品供给作为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在提高农业产出量上下功夫。荷兰、法国也不例外。在这期间,荷兰开展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修建道路、保护水源和水质,以提高土地产出率。用形象的语言来说,全国的耕地差不多兜底翻了一遍,许多弯弯曲曲的河流也被拉直。经过持续多年的努力,欧盟国家在70年代初期就成功地解决了食品供给问题,不仅在数量上满足了市场需求,而且在质量上也显著提高,农业现代化获得很大成功,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此同时,两国开始出现农产品过剩和农民收入增长受到影响的问题,需要采取新的政策措施。
第二个阶段是农业政策时期,也可以称为结构农业时期,大体从7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这个阶段的中心问题是调整农业结构,缓解农产品过剩的矛盾,保护农民的收入。由于农产品供大于求,市场价格下跌,荷兰、法国同西欧多数国家一样,对农业生产实行了限制与保护并举的政策。主要是实行种植业部分休耕和养殖业限产的计划,调节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对接受休耕和限产计划的农户进行价格补贴以保证农户的收入。与此同时,通过欧盟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保护措施,以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农产品进口,以价格补贴等方式鼓励农产品出口。对于牛奶、小麦等欧盟严重过剩、国际市场滞销的农产品,国家通过对外援助方式,部分缓解供求矛盾。其中,荷兰限量发展小麦等谷物产品,重点发展养殖业和花卉业,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法国在稳定发展种植业的基础上,加大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养殖业的力度。
第三个阶段是农村政策时期,也可以称为环境农业时期,大体从90年代初期开始,现在正处于这个阶段。同前两个阶段相比,这个阶段的农业发展目标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农业不仅要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且要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虑;不仅要提供农产品,而且要提供整洁的环境和城市人口的旅游、休闲场所;不仅要继续关注质量、效益,而且要把重点放在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方面。在这个阶段,关注农业发展的远不止是农业人口,社会上普遍关注农业发展,特别是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上提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农产品过多,无法收储,出口也相当困难,欧盟花费巨额资金进行补贴,付出的代价过高。二是农业生产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加大,养殖业总体规模过大,以致畜禽粪便无法处理,对环境质量构成极大威胁。以上这些问题,是在农业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同时也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三)农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荷兰、法国的农业发展已经在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从考察的情况看,两国农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高效的农业产业结构。大宗农产品的初级产品生产所占比重已经相当低,以畜禽养殖和高效种植为特征的高效农业结构已经形成,并且在不断优化。荷兰发展农业采取的是“以出养进”的办法,大量生产和出口花卉、奶制品等高收益的农产品,进口谷物、水果等价格相对较低的农产品,以保持国内供求的平衡。值得指出的是,仅占农业用地6%的园艺业(包括花卉、蔬菜和部分水果等), 创造的产值却占主要农产品产值的32.5%,可见荷兰园艺业的效益之高。
第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一是生产专业化。不管是种植业、养殖业或园艺业的农场主,基本上都从事某一产品的生产,专业性较强,其产前、产后的服务都由各种专业合作社承担,服务信誉都很高。二是作业机械化。谷物从生产、收储、分级、包装到加工、运送的全过程作业,牧草的收割、翻晒、起堆、打包等作业环节,全部使用机械。其中,蔬菜、花卉的园艺生产场所都是大面积玻璃温室,实行无土栽培,供水、供肥、调温、调湿等全是自动化,实行电脑控制。三是产品标准化。农产品的销售实行品种分类,规格分等,质量分级,颜色分装,统一标准。在蔬菜拍卖市场,购买者不用看样就拍卖成交。四是农业工厂化。农业集约化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大量的操作过程都是在室内进行,如作物的育苗和嫁接是通过少量的劳动力、机械和电脑相结合来完成的,蔬菜、花卉的商品生产在温室中以无土栽培、生物防治病虫害完成。
第三,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体系。荷、法两国都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发展农业的重要内容,而且精深加工的水平比较高。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农产品,都是经过不同程度加工后才进入市场的。两国没有农村工业的概念,而是把农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来对待,包含了产品的生产、收购、加工、购运和销售的全部内容。
第四,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欧盟国家农产品的商品率很高,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早,市场体系比较健全,管理也比较规范、严格。大部分农产品都是通过拍卖市场成交,尽管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但都是公开公平的有序竞争。虽然荷、法两国都面临着农产品过剩,但是市场购销稳定,农户的农产品一般都能够比较顺利地销售出去,很少发生农产品“卖难”现象。
第五,强大的农产品出口贸易体系。欧盟国家把开拓市场作为推动农业发展的根本措施,十分重视扩大对外经济贸易。这更是荷、法两个农产品出口大国的一个显著特点。从出口总量来看,法国面粉和麦芽出口居世界第一位,淀粉和淀粉派生品出口居世界第二位,每年谷物出口的净盈余相当于法国石油进口费用的一半。谷物贸易机构所具有的竞争力使它可以将收获的几乎全部谷物出售,而无需求助于欧盟公共储藏设施。法国仓储能力总量曾达到过6400万吨,高于一年的谷物产量。荷兰农产品出口额达616亿荷兰盾(相当于2650亿元人民币), 占世界农产品贸易额的7.5%。在世界贸易中,荷兰所占比例分别是:鲜花63.9 %,鲜蛋61.1%,生猪56.5%,球茎花及植物56.4%,奶油53.1%。
第六,健全的农业教育、科研、推广体系。在政府大量投资的推动下,荷、法两国形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两国极为重视农业科研,把增加农业科研投入视为保持农业领先水平的有效手段,我们所参观的各种农业科研机构对于农业科研都有自己的独创之处。如农作物新品种的研究成果很多,土豆的品种和质量是世界最有名的;花卉的新品种更是名目繁多,仅玫瑰花就有200多个品种; 菜椒品种有红、绿、黄三色,而且个头很大。在教育方面,除高等教育外,两国对中等职业教育也十分重视,学生中学毕业后,凡是未上大学的都要接受相应年限的职业教育后才能就业。两国农业从生产到加工、运销的整个过程,普遍体现了很高的科技水平。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产业发展
在欧盟国家看来,农业早就不是单一的生产环节,而是包含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在内的完整的产业体系,即所谓“从田头到餐桌”,农业的效益来自这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这与我国近几年以来推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含义基本上是一致的。
(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体系
在荷兰和法国,凡是适宜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一体化的农产品项目,绝大多数都实现了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流通等产业链条相互联结,使农业自身的经济效益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出来。当然,并不是所有农产品项目都是一体化经营的。由于世界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有些农产品进口国要求进口的只是原料型农产品,出口国也只能以原料形态出口这些农产品,小麦就是这样。如果将小麦都加工成面粉甚至面包再出口,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进口国需要将小麦作为一种初级产品进行加工,目的在于为本国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附加价值,并使加工后的产品更符合本国市场需求;同时,面粉也远远不如小麦那样便于运输和储存。一种农产品是否实行一体化经营,不能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是取决于市场需求。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一体化经营的基本准则。即使已经实行一体化经营的农产品项目,也不是采用一个模式,同样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我们看到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第一,粮食产业一体化经营。这在法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因为法国是欧盟内部最大的谷物生产国和出口国。以小麦为例,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加工成面包等制成品出售。从小麦的生产、加工和食品销售的全过程,都由同一个企业(通常是合作制企业)来完成。但是,这种情况只是极少数企业,即使这样做的合作社也往往只是将一部分小麦制成面包等制成品出售。二是加工成面粉等中间产品出售。这类企业数量较多,但是,加工后的面粉通常只限于在本国和欧盟国家内部的市场销售,出口到欧盟以外国家的较少,出口到欧洲以外国家的就更少。三是根据不同用途分别装运出售。这类企业最为普遍,实际上是出售原料型农产品,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仍然尽量延伸产业链条,增加附加价值。主要方法是,根据小麦的不同用途,将适宜做面包的、适宜做面条的和适宜做其他加工制成品的分别储存、装运,在同一用途中又将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分别储存、装运,以适应市场的不同需求,并取得尽可能高的销售收入。我们实地考察的法国南部由欧赛尔和第戎两个地区农场主跨行政区域组成的“110”合作社, 就是一个以谷物为重点产业的合作制农业企业。这个企业尽管力图扩展粮食的加工深度,也能够制作面包、点心等多种制成品出售,但是实际上仍然以出售初级产品为主,大部分小麦都是以原料形态装运出售。这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并非企业自身能够改变。
第二,奶类产业一体化经营。由于欧洲具有农牧混合发展的历史传统和现代技术,畜牧业相当发达,畜产品一体化经营在整个农业产业发展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与粮食产业相比,奶类产业的一体化经营的程度要高得多。奶类几乎都是经过加工再进入市场销售的,最简单的加工是将牛奶高温消毒和包装后出售。牛奶的精深加工产品占奶类产品的绝大部分,各种精美的黄油、奶酷、酸奶、巧克力、奶粉等奶制品和与奶类相关的其它食品成为欧盟国家食品市场的主体,充分满足了人们经常变化的多种消费需求,也极大地提高了奶类产品的附加价值。其次,奶产品加工企业直接进入市场的程度也要高得多,基本上都是收购、加工与销售联成一体,许多企业不仅进入了批发市场,而且直接涉足零售市场。我们考察的法国圣洛市爱乐薇奶制品加工公司,属于欧洲奶制品集团公司下属的24个加工企业中的一个。该企业1945年兴办,目前有职工500名,占地面积17公顷,原料基地覆盖方圆50公里范围内的1400 个家庭奶牛场,每年加工用奶超过2.3亿升,加工的奶制品达到140多个品种,年销售收入15亿法郎,产品外销包括中国在内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发展为欧洲第三大食品加工企业。
第三,酒类产业一体化经营。欧洲酒类产业在世界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尤以法国酒类产业最为著名。法国葡萄产量占欧盟国家的1/3,其中42%用于酿制高档酒,34%用于其它酒。近几年年产葡萄酒5400多万吨,1/5以上的葡萄酒和酒精饮料销售到国外,香槟酒、波尔多酒、布尔哥尼酒和法国白兰地酒等享誉全球,并为法国农产品—食品的外贸顺差作出了最大的贡献。可以说,酒类产业是法国一体化经营程度最高的一个产业,加工后的葡萄酒不乏名贵品种,附加价值是原料价值的几十倍、上百倍甚至更高,是目前所有农产品中附加价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个高效产业。事实上,法国大多数葡萄酒加工企业都是从葡萄种植、加工到销售联成一体的,各自都有葡萄园、制酒厂和销售网络,触角遍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我们考察的法国香槟地区汉斯市就是一个以酿制香槟酒为特色的城市,由若干家葡萄加工企业组成该城市的主导产业,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香槟酒专业城”。不仅如此,葡萄产业还带动了这个城市服务业、运输业特别是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我们实地考察了其中的两家香槟酒加工企业。这两家香槟酒加工企业都具有100多年的历史,而且都是从家族酒厂发展起来的,规模大体相当。其中一家香槟酒加工企业的葡萄种植基地面积达3.5公顷,涉及1500 个家庭农场,1997年销售酒2500万瓶。该企业地下酒窖全长28公里,可贮藏葡萄酒9200万瓶,成品酒一般能存在地下30米深的地窖6~12年。 地窖就像一个系统的人防工程。它们将香槟酒加工业与旅游业紧密结合起来,把地窖作为旅游景点,游客可以乘坐小火车在地窖中来回参观、听介绍,地窖每年接待游客20万人,仅此一项收入就达400 多万法郎(相当于人民币560多万元)。
第四,花卉产业一体化经营。荷兰花卉在世界上最负盛名,领导世界花卉的新潮流。目前花卉产业已经成为荷兰高效农业的主导产业,从培育、生产、分级、保鲜、包装、销售和运输等环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虽然对花卉本身不能进行深度加工,但是从培育到运销的整个运转过程,对一体化经营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毁灭性损失。各个园艺公司不仅要尽最大努力培育、生产出消费者喜爱的花卉品种,而且要尽最大努力快速安全地将这些花卉产品传送到消费者手中。因此,荷兰花卉的拍卖市场和运送系统非常发达,堪称世界之最。在荷兰,花卉拍卖市场共有7个, 分布在不同地区。我们参观的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的阿斯梅尔花卉拍卖市场,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巨型花卉拍卖市场,占地面积71.5万平方米。这个拍卖市场是由荷兰5000个园艺公司所共同拥有的股份联合体,各个成员公司按章程规定将自己的花卉产品交由拍卖市场出售,世界各地的购买商在拍卖市场登记注册,便可使用拍卖市场提供的各种设施。拍卖市场有5 个交易大厅,每厅共有300~600个购买商席位,共设有13口电子拍卖钟,所有的花卉产品都通过拍卖大钟成交,不同品种、不同规格鲜花的数量、价格都在拍卖钟上显示。当购买商看中某种鲜花并决定以拍卖钟显示的价格购买时就按动按钮,电脑就进行各项后道程序的处理,当天就包装运送到附近的谢尔伯国际机场,保证第二天就能在世界各地的花卉市场上零售。拍卖市场里的每个电子钟每小时可完成1500笔交易,整个拍卖市场每天成交5万笔,销售各种鲜花1.4亿枝,观赏盆景50万盆。全年销售达35亿枝和3.7亿盆,其中80%销往国外,年出口总值达50 亿荷兰盾(相当于人民币215亿元)。同时, 这个花卉拍卖市场还是荷兰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年接待游客达22万人。
第五,蔬菜、水果产业一体化经营。蔬菜、水果与花卉一样,具有保鲜要求高和要均衡上市等特点,在农产品中也属于一体化经营程度比较高的产业。法国是一个水果生产大国,1997年水果总产量1080万吨,位居世界第八。在荷、法两国,农场主种植的蔬菜、水果,多数经过分级、包装运送到拍卖市场,采用竞价拍卖的方式出售。在荷兰,分布在不同地区的蔬菜、水果拍卖市场有23个,满足农场主和客户开展购销活动的需要。荷兰的蔬菜与花卉一样,主要是在玻璃温室里生产的,大多数采用营养液无土栽培的现代科学技术。水果也有相当部分是在玻璃温室中生产的。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满足蔬菜、水果均衡上市的要求,而且也是使蔬菜、水果能够减少以至避免各种病虫害的侵袭,确保安全卫生。我们在荷兰参观的一家蔬菜温室,面积达2公顷, 全部采用营养液无土栽培西红柿,电脑控制营养液的温度、水份、营养配方等,西红柿藤高达9米,以金属架支撑,行与行之间铺有铁轨, 使用手控轨道小车来回作业。每天可以摘取数量相当的西红柿,每平方米大棚可生产西红柿50公斤。西红柿一部分通过拍卖市场出售,一部分通过与购买者签定直销合同出售,生产、分级、包装、销售、运输等环节紧密联结在一起,几乎不存在滞销积压的问题。
(二)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发展
荷兰、法国都是农产品加工业相当发达的国家,农产品的销售形态和消费方式早已进入以加工品为主的时代。人们日常购买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经过深度加工的制成品,很少购买没有经过加工的初级产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附加价值,使这两个国家的农业产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以法国为例,1996年全国农业增加值1821亿法郎,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2172亿法郎,分别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5%和3.2%;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超过了农业增加值19.3%。法国农业部是这样向我们介绍的:当今,农业为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是汽车工业的1.5倍,食品工业的贡献几乎是汽车工业的2倍。
80年代以来,荷兰、法国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明显加快,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品出口国。1996年法国农产品出口额为2140亿法郎,进口额为1550亿法郎,进出口相抵后,顺差达到580 多亿法郎,农业成为法国出口贸易一大支柱产业。出超较多的产品门类依次为:葡萄酒和酒312亿法郎,粮食247亿法郎,奶制品125亿法郎, 牛和牛肉71亿法郎,家禽肉69亿法郎,糖58亿法郎,油料及其它产品90亿法郎。在扣除水产品、水果、咖啡等农产品进口的入超外,农产品出口仍然形成了数量巨大的顺差额。法国、荷兰之所以分别成为世界第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绝不是由于这两个国家初级农产品出口多,而是因为这两个国家出口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经过加工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
荷兰、法国的农产品加工业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农业发展趋势而快速发展起来的。这两个国家都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日趋紧张,消费者需要越来越多的加工产品,而消费习惯又多种多样,这就使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越来越密切,进而逐步联结起来,成为一个完整产业的不同环节。为了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法国抓住了80年代以来世界市场初级农产品过剩、价格下跌的有利时机,把低价值的原料加工转化为高附加价值的制成品。目前,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吸纳了70%以上的农产品,整个农业的经济效益明显上升。荷兰支持农产品加工业更有自己的特色,国家规定不允许居民家庭宰杀活畜活禽,城乡居民购买动物性食品都要进入超市,这既减少了城市的垃圾堆放和污染,又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市场保障。
三、农业的宏观政策调整与管理体制
荷兰、法国农业发展相当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外,农业管理体制比较合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多年来,这两个国家非常重视农业,建立了一套比较适应农业生产力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一套能够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措施,而且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并逐步改进和完善。
(一)农业政策的调整
荷、法两国都属于经济发达国家,但是农业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它们自己也认为一时难以解决。一是政府补贴农业的负担过重。由于农产品大量过剩,为了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调节购销,政府给予了大量补贴,每年的补贴总额占欧盟全年预算的50%以上。同时欧盟的农业保护政策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也有相悖的地方。虽然欧盟研究制定了新的改革措施,但成员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改革措施的完全落实尚有相当难度。二是农业高度资本化。农业部门的净资本系数,已比整个经济部门高7~8倍,给生产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土地私人占有妨碍了农场规模的扩大,农业人口大量外流,加之农业劳动力老化,导致农业面临后继无人的问题。三是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由于畜牧业是两国的主要产业之一,而且牛、羊放牧,大量的粪便无法处理,加工成有机颗粒肥料成本又太高,至今没有很好的处理办法。
荷兰、法国的农业政策措施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相应进行调整的。在70年代以前,对农业发展采取全力支持的政策,以增加农产品的有效供给,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的食品匮乏问题。为此,两国采取了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70年代以来,西欧国家基本解决了农产品尤其食品的供给问题,同时农产品供大于求的矛盾开始出现,推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就成为必然的政策选择。荷兰、法国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中,从70年代末开始发展成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出口大国的,从而使这两个国家直到今天仍然保持强劲的出口势头。尽管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具有极大的潜力,是这两个国家全力推进的宏观目标,然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毕竟要受到世界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和进口国的购买能力等种种因素的制约,不能完全解决农产品严重过剩的问题。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来,养殖业中过量畜禽粪便造成的污染引起连锁反应,引来环境保护组织的强烈抗议,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关注环境保护的社会群体和人数越来越多,已经远远超过了农民的数量,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执政党的选票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欧盟国家包括荷兰、法国都在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
从考察中了解的情况来看,农业政策调整的总的趋势是,加强对农业的限制和引导,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一是减少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欧盟作为其成员国最大的补贴来源,自然也是荷兰、法国对农业的补贴主要来源。日益加重的补贴负担,已经使欧盟的承受能力达到极限,难以继续维持下去。欧盟委员会决定,将从2000年起逐步减少和最终取消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与此同时,欧盟将以“直接补贴”的方式给农民一定程度的补偿,费用由成员国和欧盟共同承担。二是限制畜禽养殖的密度。过去已经对畜禽养殖实行配额,主要目的在于减少畜禽产品过剩的压力,近些年来对畜禽养殖的限制进一步加强,不仅畜禽养殖数量上有限制,而且在畜禽养殖密度上也有限制,即单位面积的土地上养殖的畜禽不得超过规定的配额,并对违规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目的是减少和消除畜禽粪便污染,保护自然环境。由于畜禽养殖业是荷兰、法国农业的主要支柱,农民对这项限制措施极为不满,与政府的关系也出现了裂痕。三是加强农村发展项目。欧盟在削减农产品价格补贴的同时,增加用于农村发展项目的投资,重点是发展无畜禽粪便污染、无化学残留物质的有机农业,特别是通过生物工程生产农产品的项目,以促进“绿色欧洲”的建设。四是加大国土整治的力度。在法国,由于农产品的大量过剩和价值变化,农场主的经济收入减少,加之政府采取配额生产和轮流休耕制度,一些相对贫困地区的农民大量流向城市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农村已经开始出现人烟稀少和土地荒芜的现象。国家为此成立了国土整治局,采取一些特殊政策,重新分配组合人口、土地等资源,鼓励农民留在当地从事农业,以保持生态环境的平衡。五是增加农村就业门路。为了限制农业发展给农民就业和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法国在经济发展慢和相对贫困的地区,由政府投资兴办旅游景点、建立高档宾馆等,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就地就业,并投资修筑高速公路,对土地价格实行优惠,鼓励外来人员到这些地区投资开发。
(二)农业的宏观管理体制
荷兰、法国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实际上由两个层次组成:一个是国家层次,一个是欧盟层次。欧盟研究制定各个成员国的共同农业政策措施。作为欧盟成员国的荷兰、法国则根据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研究制定本国的农业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执行欧盟共同政策的性质。
在成员国层次,荷兰、法国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除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外,一个显著特点是实行“大农业”范围的行政管理,而不是只局限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部分环节。法国农业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涵盖了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到销售以及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某些方面。部长直接向总理负责,部长下设顾问办公室,由15名顾问组成,每个顾问各负责一个方面的事务,主要是执行部长做出的决议,协调各个司之间的关系。农业部设有生产和交易、食品管理、行政、财务事务和经济、国际关系、乡村和森林、社会政策和就业、科研教育、海洋渔业及海水养殖、养马及骑术等10个司局级机构。此外,还设有一个由德高望重的农业部元老组成的监督局,主要协助部长处理棘手问题,可以对各司施加影响和压力。该部国际关系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法国农业部这样的职能划分和机构设置,有利于将农业和相关产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进行统筹考虑和协调安排,也避免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很多不协调的情况发生,以提高工作效率,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能够较好地联结起来,促进整个农业的协调发展。法国政府的农业管理机构,除农业部对农业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全面管理外,有两个特点:一是与农业相关联的经济部门对农业的管理职能很强。如财政部对外经济关系局负责管理和跟踪初级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贸易,跟踪农业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部际之间的农业外援计划和协调等。二是政府对农业设置了12个行业间管理局,包括谷物组织中心、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产品市场组织活动基金会、糖市场调节及活动基金会、全国肉类畜牧和家禽行业管理局、全国林业管理局、全国粮食行业管理局、全国水果蔬菜及花卉行业管理局、全国奶及奶制品行业管理局、香精香味植物和药用植物行业管理局、全国葡萄酒行业管理局、油料植物蛋白植物和纺织植物管理局,这些机构对行业的管理相当严格,保证了农业内部不同行业的有序发展。荷兰农业部的机构设置与法国有些差别,但是基本职能和管理范围是大体相同的,而且都是对农业实行从生产、加工到销售一体化的全过程管理。法国、荷兰农业快速发展的实践证明,这两个国家农业宏观机构的设置是比较成功的。
在欧盟层次,设有农业委员会,由各个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研究涉及成员国共同利益的重大农业政策问题,并提交各成员国农业部长讨论和决定。欧盟农业委员会是欧盟最具特色的一个委员会,直接掌握农业预算,而农业预算占整个欧盟预算的一半以上,农业预算如何使用对各个成员关系重大,历来是各个成员国关注的重点。农业委员会主要研究制定各个成员国共同的农业发展政策、农产品价格和市场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农产品关税政策等。农业委员会制定的政策和法规一旦通过,各个成员国都必须执行,其效力在各个成员国自己制定的政策法规之上。欧盟这样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对于减少各个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冲突,化解各个成员国之间的矛盾,建立统一、规范的共同市场,促进农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世界农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