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的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规范差异的原因分析论文

网络环境下的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规范差异的原因分析论文

网络环境下的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规范差异的原因分析

李梓玉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黑龙江牡丹江 157399)

摘 要: 网络环境下的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规范的差异存在已久,本文通过对范某某偷税漏税案结果的部分网友评论进行分析,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社会发展的不足以及个人法律素质不够高是问题存在的原因。需要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理性的对待事件,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 法律意识;法律规范;网络环境

0 引言

我国税务部门近年来处理的个人偷逃税款金额最大的案件,该案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32条、第52条、第63条、第6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3条的规定,判处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计8.84亿元。因为此案涉及金额巨大,且涉及人物本身是具有强示范效应的公众人物,该案于2018年6月初自群众举报工作合同涉税问题后,获得网民的广泛关注。

1 剖析差异存在的原因

1.1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对法律意识的影响

自从汉代春秋决狱以来,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外儒内法的局面开始形成,传统儒家教育人们:同情弱者,保护弱者。导致弱者具有“我弱我穷我可怜,你强你富你活该”的偏激思想。这种思想不仅在中国两千多年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产生了消极作用,大衣哥朱某某帮助村民无人感激和孙某资助学生反被责骂的故事表明现今这种思想依然具有深刻影响。网民更倾向于道德评价,而不是法律对行为的理性规制。

在某某偷税漏税案中,第一类网友将某的高收入与自己的工资相比较,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对其固定资产指手画脚,妄想让其通过罚款降到平均收入等想法显然缺少法律规制的理性,是出自于对高收入人群与自身收入金额差距过大的失衡甚至仇恨的心态,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带有中国法律儒家化中礼法合一特色的残余影响。

采用较低转速的工作参数和短转鼓型结构参数的沉降过滤式离心脱水机,回收了0.045 mm以上粒级为主的煤泥(占全厂总煤泥量的57.37%),其水分低、易松散,掺入中煤后,不但大大减轻了压滤机的工作负荷,而且优化了选煤厂商品煤产品结构,增加了销售收入。

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对行为人的思想意识之中,同时也影响到了对整个中国现代法治的构建,需要建立一个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法治。由于在构建过程中,一方面会保留中国特色,同时也会借鉴和参考国外的法治,增加法律移植的速度,也就是同国际社会“接轨”,所以要在考虑法律体系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基础上,减少“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现象。

2017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2018年印发的《金融业“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均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议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借鉴国际标准,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破产处置条例》,明确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农信社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特定条件下接管、重组、撤销、破产的处置程序和机制,加快建立问题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

1.2 现代社会发展对法律意识的影响

1.2.1 压力过大

大多数的针叶树果实都是硬皮的坚果,进行播种育苗时对发芽的速度要求快,但是生长比较慢,需要很长的时间。相对而言营养繁殖可以快速获得幼苗,而且可以进行早期苗圃的造林,还可以加速新杂交种的繁殖,并提供后代测试[1]。基于营养繁殖的优点,其在针叶树育种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多的稀有树种和更高价值的造林树种已取得成功。

公元前5世纪,管仲提议要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此后,法律成为各代君主用于治理国家的工具。[9]由于中国古代统治具有精英政治的色彩,因此只有官吏有学习法律的权力,真正了解法律的人更是少之又少。法律系统的理论知识、严格的逻辑性和精简的表达方式等极强的专业性使得现代公民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浅,公民的法律素质仍不高。

在有压输水管道中,由于流速的剧烈变化和水流的惯性而引起一系列急骤的压力变化和密度变化,称为水锤。水柱分离是管流中出现空穴(空管段)时的一种水击现象[6-15]。

在范某某偷税漏税案的评论中,将范某某往日的谣言翻出后大肆宣传诋毁甚至人身攻击的网友不占少数,以宣泄压力为目的是连接谣言与此案判决结果这两件毫无关联的事件之间的桥梁。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经提出二十多年,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对司法的公正性也有了更为严格的标准。司法公正不仅在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社会稳定的促进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同时也能够增强法律的权威,减少公民对法律的不信任感。

现代网络具有发言成本低、内容片面性强以及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网络舆论也呈现出其多样性。

例如2018年11月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事件真相还未彻底查清时,不明真相的网友们纷纷讨伐驾驶红色轿车的女司机,一时间网上骂声不断。[8]在此事件中,公民一味的运用网络伸张自己所谓的“正义”,但完全忽略了对他人人身隐私权的保护。真相公开后,人们才发现错怪了女司机。

在偷税漏税案的第二类网友的评论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网友由于并未真正了解甚至涉猎有关的法律变迁,而产生了对法律的误解,一方面反映了这些网友并未从客观实际出发,仅凭自身的主观臆断,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嫁接的过程中缺少广泛的群众参与所导致的脱离社会生活的问题。

首先,回溯平民发言权的发展脉络,自秦朝以来,士阶层变成了平民阶层。不做官,就没有发言权。读书人凭借官员的举荐或隋朝后期的科举考试,才能拥有发言权。现今网络的发展使得有些人只要动动手指,就可以得到许多人的响应,在虚拟的空间里享受众人拥护的快感。还有些人将工作中的怨气发泄到网络上的其他人身上,仅凭几个字就对发言者进行言语攻击,通过语言的攻击获得压力的释放。一旦有一个人振振有词的“论述”了自己的见解再加上几句押韵的口号,不出几日,此观点便会霸占各种评论区。

实施刑事处罚不是设立逃税罪的主要目的,重要的是追缴税款这一行政处罚的后盾得以稳固。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不够完善,偷逃税款还广泛存在于某个时期、某些行业,全部判处犯罪,打击面过大,对于解决税收和刑法的关系问题,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处罚是较为合理的措施。

最后,一人评论后众人纷纷附和体现了网络传播速度之快。如此篇微博文章下的1502条评论中仅有十几条支持此案的判决结果,让人震惊于言论所形成的舆论导向的速度。万物般若蜜竟然评论说:“法律是不会为某个人而改变。”体现了在并没有了解事情真相的情况下,完全凭借自己的臆想去质疑修改法律的过程,增加了网络宣传的错误性,从侧面展现出网络传播速度过快的弊端。

现代社会发生的一些冤案也降低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程度。如2018年6月1日李某某冤假错案,18年后沉冤得雪,虽然最终撤销了原审判决改判无罪,但在监狱服刑的18年中遭受的身体上和精神上的伤害是不可磨灭的。

1.3 个人的法律素质对法律意识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压力也随之增加。于是许多人将网络当作发泄的平台,将平日里内心的不满与无法诉说的委屈倾泻在对他人的言语攻击中,无形中形成了网络暴力。如王某某事件中精神状况一度处于崩溃边缘的王某某家人与肆意质疑谩骂的网友评论形成的鲜明对比令人心寒。互联网的便利使许多人忘记了何为社会责任,失去了基本的法律意识,他们为了一时的口舌之争,令本就陷入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他们释放了自己的压力,却给别人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与孔子“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主张相违背。

模拟巷道如图7所示,其宽4 m,高3 m,最大长度达50 m,长度可以根据要求进行伸缩,巷道后方为远程控制室,可放置所有相关设备,模拟巷道结构为抽拉式轮式支架,可用帆布完全覆盖,覆盖物厚度与面积可根据试验条件的不同进行调整,可最大程度上模拟巷道内的封闭与低光状态[19],为位姿测量精度影响因素试验提供模拟条件。

2 带来的启示

2.1 国家层面

1.2.2 现代网络特点

对此,国家相关法律工作者应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制约,落实违法必究的方略,提高公民的法律信任感。

2.2 公民方面

首先,公民要积极主动的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做到先懂法后用法,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媒体、观看法律案例和说法类节目、购买法律类书籍等都是提升自身法律素质的途径。

其次,公民要理性看待案例。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和相关法律法规后,运用文明的语言合法地表达自身的观点,切忌主观随意性。断章取义和以偏概全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更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最后,公民要自觉守法,相信执法的公正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当公民充分信任和肯定法律,一个正常判决没有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的时候,法治社会的目标实现就在不远处。本文通过对网友存在争议的范某某偷税漏税案结果的部分评论的分析,对公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规范矛盾的研究,分析了引起矛盾的原因问题。本文的研究也存在样本选取具有特殊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健全形式多样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机制,把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发展落实情况,作为党管武装述职和每年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的必要内容,并对述职和工作报告作出客观评价,为提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另一方面,结合双拥模范城评比、文明创建等活动,定期对各级、各单位、各系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表彰评先、税收补助等方面实施奖惩激励,提升全社会参与军民融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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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蜗牛骑士.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中红色轿车女司机哪里错了,凭什么都来声讨她[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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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2064(2019)05-0238-02

收稿日期: 2018-12-29

作者简介: 李梓玉,女,汉族,黑龙江肇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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