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恐惧到羞耻:霍布斯和埃利亚斯的情感思想及其内在关联论文

从恐惧到羞耻:霍布斯和埃利亚斯的情感思想及其内在关联

王佳鹏

内容提要 霍布斯论证了从相互恐惧和死亡恐惧的自然状态如何进入到以主权者的至高威慑力为基础的现代政治社会。受到霍布斯影响的埃利亚斯,虽然同样强调恐惧和国家的作用,但却以不同于自然法的过程社会学,论述了欧洲文明的进程,尤其是从中世纪的相互恐惧、对君主的恐惧到文明人的自我羞耻这一心理生成过程。他们之间的思想关联表明,现代人的核心感受从此前的外在恐惧转变为内在恐惧或自我羞耻,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转变为“自我内心的冲突”或“自我对自我的斗争”,这将促使我们重新反思现代国家的形成和现代社会的建构。

关键词 霍布斯 埃利亚斯 恐惧 羞耻

中世纪末期,基督教和上帝的权威逐渐衰落,人和自然的现实本性成为知识的基础。以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为代表的早期现代思想家开始从经验现实而非上帝出发,来理解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当时频繁发生的宗教战争和社会纷争,使他们将冲突和恐惧视为人性与社会的出发点。如果说马基雅维利开启了现代思想的反叛、霍布斯搭建起了完整的理论架构的话,那么,也是马基雅维利最初将恐惧确立为君主驾驭臣民的情感技术,霍布斯更为系统而深入地论证了如何通过服从主权者的共同恐惧,来克服自然状态中的相互恐惧和对于死亡的恐惧,从而确立和平稳定的政治秩序。

这一思想的挑战性和反叛性在于,在古希腊哲学中,恐惧因违背理性而被视作极为卑下之物。柏拉图甚至将恐惧视为针对未来的“一种期待中的恶”。亚里士多德将勇敢视为“恐惧与信心方面的适度”,而与恐惧相对的勇敢是希腊人最为重视的美德。勇敢的人尽管也会恐惧,但他会按照逻各斯的要求,正确地处理和应对恐惧。“人们临危不惧,有两种原因,不是从来没有经历过危险,就能有救。所以在海上遇险的时候,那些没有经历过风暴的人和那些由于有经验而有得救办法的人对于未来的事无所畏惧。”那么,在古希腊社会和思想中被视为有悖于理性的恐惧,在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所代表的现代社会思想中,何以会成为一种跟理性等量齐观的情感,并成为立约和建国的基础?如果恐惧是人心固有、永难消除的话,那自然状态下的相互恐惧和死亡恐惧会因为对主权者的共同恐惧而被压制和转移吗?它们将会在压制和转移中发生何种性质的改变?对于身处现代政治秩序和道德秩序之下的人们,它们又将具有何种意义?本文通过梳理霍布斯和埃利亚斯的恐惧及羞耻思想,尤其是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来探讨这些问题。

岭南建筑在色彩选择上往往喜爱用比较明朗的浅色淡色,同时又喜用青、蓝、绿等纯色作为色彩基调,这些都能使建筑物减少重量感,从而造成建筑外貌的轻巧。同时从岭南传统建筑的装饰、装修、纹样、图案中,提取符号,再将其抽象化,运用到建筑设计中。

霍布斯论国家的确立:从自然状态中的 相互恐惧到对主权者的共同恐惧

跟马基雅维利一样,霍布斯也是从现实主义出发对人性和政治进行论述,并且也强调恐惧在人性和社会中的作用。霍布斯甚至将恐惧视为自己的孪生兄弟,认为自己是在西班牙舰队攻击英国所引发的恐惧中早产的。尽管同样强调恐惧,但相比之下,马基雅维利的关注焦点是君主如何令臣民感到恐惧,从而获得和维持权力;霍布斯要强调的是,在相互冲突和恐惧的战争状态中,如何确立和平的社会秩序。霍布斯的论述要更为深入而系统,他不仅将恐惧视为一种君主治理术,而且详细地探讨了恐惧在自然状态、订立契约和政治社会中的存在及其作用。从《论公民》和《利维坦》的章节安排就可以看出,前面关注的是自然状态中的恐惧和对主权者的恐惧,后面是对启示宗教的批判,亦即以身体性恐惧为基础来摧毁以精神性恐惧为基础的基督教信仰及其统治,最终使国家取代上帝,成为人们最大的恐惧对象。

霍布斯的论证始点是他对于人性的现实主义认识,他认为恐惧是人心内在固有的,似乎只能将其予以压制和转移,而不能彻底消除。在自然状态、订立契约和建立国家的每个阶段,恐惧都会始终存在,只是其内容和形式会有所改变。在《论公民》“致读者的前言”中,霍布斯不但直接指出他的科学研究方法,而且将恐惧作为论述的始点和终点:“我要从构成国家的要素入手,然后看看它的出现、它所采取的形式以及正义的起源,因为对事物的理解,莫过于知道其成分。对于钟表或相当复杂的装置,除非将它拆开,分别研究其部件的材料、形状和运动,不然就无从知晓每个部件和齿轮的作用。同样,在研究国家的权力和公民的义务时,虽然不能将国家拆散,但也要分别考察它的成分,要正确地理解人性,它的哪些特点适合、哪些特点不适合建立国家,以及谋求共同发展的人必须怎样结合在一起。遵循这种方法,我首先把大家凭经验都知道、人人都承认的事情作为一条原则。这条原则就是:假如人们没有因恐惧公共权力而受到约束,他们就会相互猜疑和恐惧,人人都可以正当地、也必然会想办法防备别人,此乃人的本性使然。”因此,如何将人性和自然状态中的相互恐惧,转变为人们对于主权者的共同恐惧,从而确立和平稳定的政治秩序,便是霍布斯的基本出发点。

(一)自然状态中的相互恐惧与国家的建构

霍布斯的论述始于对作为国家构成要素的人的分析,而对他人的认识首先源于对自我及普遍人性的认识。他指出,“要统治整个国家的人就必须从自己的内心进行了解而不是去了解这个或那个个别的人,而是要了解全人类。”认识你自己就是认识人类,而认识自己的恐惧就是认识人类的恐惧。因为对霍布斯来说,恐惧是所有人生而具有的根本感受。

霍布斯对恐惧或畏惧的定义是,“当人们具有对象将造成伤害的看法时,嫌恶就称为畏惧”。从他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恐惧是一种嫌恶。而嫌恶是相对于“意向”而言的,那么何为“意向”呢?“人体中这种运动的微小开端,在没有表现为行走、说话、挥击等等可见的动作以前,一般称之为意向。”他进一步指出,“当这种意向是朝向引起它的某种事物时,就称为欲望或愿望。……而当意向避离某种事物时,一般就称之为嫌恶。欲望和嫌恶,这两个名词都来自拉丁文,两者所指的都是运动,一个是接近,另一个是退避。希腊文中这两个词的意义也是这样,一个是接近,一个是退避。”但欲望和嫌恶都属于“单纯的激情”,恐惧虽然是一种嫌恶,但却是更为复杂的激情,是以嫌恶这种“单纯激情”为基础的激情。

④昆廷·斯金纳:《霍布斯思想中的理性与修辞》,王加丰、郑崧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54页。

然而,恐惧不仅是自然生活中的感受状态,而且是国家和公民社会得以确立的根源。相互恐惧,尤其对于暴死的相互恐惧,尽管是一种担惊受怕的焦虑状态,但同时也蕴含着做出改变的可能。在《论公民》中,霍布斯强调,“人如果没有恐惧,就会更急迫地被支配人所吸引而不是被社会所吸引。我们因此可以说,大规模的、持久的社会的起源不在于人们相互的仁慈,而在于相互的恐惧”。在《利维坦》中,他更深入地论述道:“语词之力太弱,不足以使人履行其信约,人的本性之中,可以想象得到的只有两种助力足以加强语词的力量:一种是对食言所产生的后果的恐惧,另一种是因表现得无须食言所感到的荣耀或骄傲。后者是一种极其少见而不能作为依据的豪爽之感,在追求财富、统治权和肉欲之乐的人中尤其罕见,偏偏这种人却占人类的绝大部分。可以指靠的激情是畏惧。”由此看来,荣誉或荣耀,尤其是虚荣,对人们从自然状态进入政治社会、从自然平等走向政治平等反而具有极大的阻碍作用,而恐惧则具有促进订立契约和遵守契约的作用。

在设计水泥工程数据库时,必须使用最合适的数据库结构以及软件,将各种重要信息和资料存入数据库中,并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根本上真正实现数字化。

恐惧具有使人渺小、使人依赖于他人及社会的性质,因而有助于合理的竞争与国家的运作。如果没有恐惧或相互恐惧,人们追求的将不是社会秩序的维持,而是对他人的统治。但仅仅具有相互恐惧,并不能确保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持。恐惧只是作为心理动机使人们想要改变这种自然状态,理性则为这一意图提供了某种手段,使人们去寻找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正如施特劳斯所言:“自我保存及为了自我保存所作的和平努力,是‘必要的’,因为人对死亡的恐惧,带有一种无法逃避的必然性。但霍布斯最终的不易之论,是把道德良知跟死亡恐惧等同起来。”正是恐惧与理性的结合,使人们得以走出自然状态。

总之,外国作家及作品对“一带一路”文化进行现代阐释作为我国走出去方针与“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及其意义,因此,在国家及其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出版业应积极促进外国作家及作品对“一带一路”文化进行现代阐释。

自我保存的理性和自然平等状态下的相互恐惧,尤其是对暴死的恐惧,使人们试图通过服从于共同的主权者来克服这种生活状态。对霍布斯来说,无论是通过订立契约还是通过军事征服建立的国家,根本上都是恐惧的产物。尽管是两种不同的恐惧,但在政治效果上是一样的,都促进了国家的建立。“以力取得的国家就是主权以武力得来的国家。所谓以武力得来就是人们单独地或许多人一起在多数意见下,由于畏惧死亡或监禁而对握有其生命与自由的个人或议会的一切行为授权。”对于“按约建立的主权”来说,“人们之所以选择主权者是由于互相恐惧而不是由于畏惧他们按约建立的主权者”

张国旺:《个体的制造、操练与治理:霍布斯的认识论教导及其个体意义》,《学海》2018年第5期。

我国大中型轧机升降台多数采用传统的 “重锤平衡,曲柄连杆机构驱动”的结构型式[1],这种轧机升降台在轧钢生产过程中,因升降台重锤惯性大,设备笨重,相应的机械传动紧固装置容易受损,而且摩擦力大,有时发生升降台主轴拨叉和连杆螺丝断裂,危险程度相对较大。普遍存在设备年停机时间长,生产效率低,维修费用高,管理和维护工作量也相对较大等诸多问题。因此研究新型的液压升降台来代替传统型式的升降台已成为一种发展的趋势[2]。

(二)对主权者的恐惧及其最大威慑力

国家的确立并不意味着恐惧将会消失不见,相反,恐惧仍将继续存在,并且是国家稳定和社会和平的基础。只不过,国家确立之后,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不再是人们之间的相互恐惧和对于暴死的恐惧,而是对于主权者或国家的恐惧,是因为担心自己犯错、害怕受到惩罚而感到的恐惧。正是通过主权者的确立及其所造成的恐惧,人们才从相互恐惧的自然战争状态转变为政治结合状态。“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这种战争状态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

经由国家的确立所产生的恐惧状态,虽然总体上有利于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但有时却会导致犯罪,也即对主权者及其法律的违背。正如霍布斯所言,“在所有的激情中,最不易于使人犯罪的是畏惧。不仅如此,当破坏法律看来可以获得利益和快乐时,(除开某些天性宽宏的人)畏惧便是唯一能使人守法的激情。但在许多情形下,却又可能由于畏惧而使人犯罪。”在此,霍布斯再次对恐惧进行了限定,他认为,“畏惧的激情并不是每一种都能使其所产生的行为成为正当的,唯有对人造成伤害的畏惧才能如此,我们称这种畏惧为人身伤害的畏惧感,人们要解除这种畏惧感,除了采取行动以外,是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方法的。”可见,他强调的是身体受到伤害的恐惧和死亡的恐惧,以及由此采取任何行动的正当性,除此之外的恐惧则并不具有任何正当基础可以采取行动,从而对恐惧可能导致的暴力和犯罪进行了限制。只有受到身体伤害或死亡威胁时,个体才可以采取行动。因为在这时,人们进入社会状态的根本契约受到了挑战。除了这种恐惧之外,人们必须服从于国家的强力和法律,国家正是通过这些强制性力量和惩罚性力量来进行社会控制的。

前面论述的自然状态、社会契约和政治社会中的恐惧实际上都是身体性恐惧,都是对于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威胁时的恐惧。与之相对的则是精神性恐惧,也即对于诸神的恐惧。身体性恐惧和精神性恐惧的区分,是霍布斯对宗教及其“黑暗王国”进行批判的基础。他指出:“这种激情有两种十分普遍的对象,一种是不可见的神鬼力量,另一种是失约时将触犯的人的力量。在这两种力量中,前一种力量虽然较大,但就恐惧感来讲,则一般是对后一种的恐惧较大。”

①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一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8-201页。

在卢克莱修的影响下,霍布斯将宗教视为精神性恐惧。卢克莱修指出:“恐惧之所以能统治亿万众生,只是因为人们看见大地尘寰,有无数他们不懂其原因的现象,因此以为有神灵操纵其间。”于是,霍布斯认为,“神最初是由人的恐惧创造出来的。”但他是从人的无知和好奇角度来对恐惧和精神性恐惧进行界定的,他认为好奇心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好奇心使人们追求知识;但人又不可能获得绝对知识,面对缺乏把握的无知力量时,人们就会通过自己的幻想造出各种神灵,并对其深信不疑。如其所言,“当我们看不见任何东西的时候,无从找出祸福的根源,便只有归之于某种不可见的力量。可能就是在这种意义下,某些旧诗人说,神最初是由人类的恐惧创造出来的……对命运的关切一方面会使人产生恐惧,同时也会妨碍人们探询其他事物的原因。这样就会造成一种情形——有多少人假想,就假想出多少神来。”

跟宗教一样,哲学、科学也源自对自然的好奇,但宗教依赖的是幻想和信仰,科学和哲学依赖的是理性和逻辑。对不可知力量的恐惧和幻想,或者说“缺乏正确理性的恐惧”(fear without right reason)是宗教的根源。正如霍布斯在界定中所指出的,“头脑中假想出的,或根据公开认可的传说构想出的对于不可见的力量的恐惧谓之宗教。所根据的如果不是公开认可的传说,便是迷信。当所想象的力量真正如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时,便是真正的宗教。”

面对身体性恐惧和暴死的相互恐惧,自然人通过订立契约进入到国家和社会之中,实际上是恐惧与理性相结合的结果,而不是源自幻想,因而其地位要高于仅仅作为幻想和精神性恐惧的宗教力量。《圣经》的核心是对上帝的信仰和敬畏,人们恐惧的对象不是外在的伤害,而是源于对神的不敬。从传统基督教思想来看,上帝是一切世俗权力的根源,教会是其在人间的代表。但霍布斯将“对不可见力量的恐惧”视为宗教的起源,将利维坦这个作为怪物的国家视为上帝在人间的化身,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宗教不是从国家的法律那里获得并建立起自身权威的”。也即,利维坦及其威慑力要超越于宗教之上,否则便会导致国家的解体。“没有人能一事二主。我们在受罚的恐惧之下所相信应该服从的那个人,与我们出于对永恒死亡的恐惧而相信应该服从的那个人,既然是同等地位的主人,就谁都不是主人。因此,主权被国家所托付的那个人或议事会就有权决定谁的看法和主张对和平是有害的,并禁止它们的流传。”

埃利亚斯论文明的进程: 从中世纪的相互恐惧到现代人的自我羞耻

跟帕森斯一样,埃利亚斯的社会理论也始于霍布斯式的中世纪世界。但他不是以帕森斯式的规范分析来建构一种抽象功能主义理论,而是以历史经验分析来发展一种型构社会学或过程社会学。因而有人认为,跟帕森斯相比,埃利亚斯要更接近于霍布斯。埃利亚斯对文明进程的揭示,在一定程度上就源于但又不同于霍布斯的自然法分析。

(一)从自然法到过程社会学:埃利亚斯与霍布斯的视角异同

埃利亚斯在很多方面都受到霍布斯的影响,比如他们都强调恐惧和国家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他是在“步霍布斯之后尘”。他们之间既具有直接的文本引用关系,也存在间接的思想联系。在文本引用方面,并不像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埃利亚斯只是在《德国人》和《论社会学的社会生成》一文中提及霍布斯,至少在其最著名的《文明的进程》一书中,他就已经提到霍布斯。就间接的思想联系而言,他们都受到卢克莱修以及在现代得以复兴的新伊壁鸠鲁主义、新斯多葛主义的重要影响。或许正是卢克莱修的部分影响,霍布斯和埃利亚斯都极为强调恐惧及恐惧的消除,都更为强调国家而不是宗教的至高力量。因此,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和埃利亚斯的文明进程理论,都是从人性剖析和国家建构相结合,或者从心理生成与社会生成相融合的角度,分析现代政治或现代社会的形成。

在分析方式上,埃利亚斯的型构社会学虽然直接源自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但现代社会学的形式和型构分析却可以追溯到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曼斯菲尔德在研究《论李维》时指出,在马基雅维利看来,“君主之于民众如同形式之于内容”。这一点在霍布斯那里得到了更为深入和系统的发展,《利维坦》一书的别名便是“国家的质料、形式和动力”,国家本身便是形式,而人是构成国家这一形式的质料或内容。实际上,对于现代政治和社会的几何学分析或形式分析,就内在于现代思想的反叛之中,是现代思想的典型特征之一。

天黑之前,杨小水碰到一个撑筏子的,求人家救了她。第二天早晨上岸打听,才知道她已经到了新蔡大王庄。长这么大,杨小水这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

霍布斯和埃利亚斯都强调形式(霍布斯的“国家”和埃利亚斯的“社会型构”)相对于内容的优先性和重要性,但他们又都同时认为自己是从现实经验出发的。不过,他们所处的现实经验和历史背景存在很大差异,对“经验”的理解方式也很不相同。霍布斯试图从规范性、思辨性的人性论剖析和自然权利推演角度,论证如何从相互恐惧、彼此战争的自然状态进入到主权至上的国家状态。埃利亚斯则从他所谓的强调关系性和过程性的社会学角度,分析自中世纪以来的欧洲文明进程,尤其是从举止粗俗、相互割据的封建时代如何进入到国家垄断暴力、日常举止文明的现代社会。

分析视角的不同使他们对于恐惧作用和国家力量的分析,产生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差异。霍布斯和埃利亚斯都意识到了主权者或国家的根本作用,霍布斯要从自然权利角度证成国家的诞生和主权者的最大威慑力。埃利亚斯虽然从他的过程社会学角度同样分析了国家的形成和作用,但他认为国家及其垄断权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发生和强化的过程,而不是通过契约一次性确立的,而且国家也只是更大范围的社会型构复杂化过程的一个关键步骤。因此,在埃利亚斯的社会理论中,国家的力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主权者和国家不管具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也只是社会型构中的力量之一,必然受到其他力量的制衡,而不是如霍布斯所认为的那样,具有至高无上的威慑力。正是这种更大范围的、彼此关联构成的整个社会型构,或者说每个人与每个人、每个机构与每个机构、每种力量与每种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制衡,才使恐惧不仅局限于宫廷社会和国家机构之中,而是遍及整个社会。

所以,在埃利亚斯的文明进程理论中,随着恐惧范围的扩大,恐惧的性质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霍布斯通过相互恐惧、理智权衡的人性论和自我保存的自然法,确证了主权者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最大威慑力,以对主权者的最高恐惧来驯服臣民彼此之间的相互恐惧。但对于埃利亚斯来说,最初源于宫廷社会的廷臣对君主的恐惧,逐渐经由社会关系网络的扩展和复杂化而得到广泛散播。在扩散和传布的过程中,这种恐惧不再仅仅是对主权者或国家机构的恐惧,而是扩展为对于整个社会系统及身处其中的所有人的恐惧。最终是自我对自我的恐惧和警惕,因为整个社会已经以“超我”的形式内化到了每个人的内心。

这里可以明显看到弗洛伊德对埃利亚斯的直接影响,但埃利亚斯同时又明确反对弗洛伊德的个体心理分析。他的社会心理生成分析既不同于霍布斯的经验心理学及其对情感的静态性和本质性理解,也不同于弗洛伊德的个体心理分析,而是将情感置于特定的社会、文化和历史进程之中,强调情感的社会习得性和文化传递性。如其所言,“没有哪个长大之人的情感,会一直是某种完全非习得的、遗传上固定不变的反应模式。就像语言一样,人类情感也源自习得过程与非习得过程的融合”。从这一角度来看,恐惧性质发生改变的原因,不但在于外在社会型构的复杂化,同时还在于情感的习得性、传递性和反思性。正是在日益复杂的、相互依赖的社会型构中,在对他人及社会的恐惧进行不断传递和反思的过程中,自我才在内心深处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此前的恐惧,一种对于“超我”的内在恐惧。那么,这种不同于此前的恐惧究竟是什么?在长期的文明化进程中,它是如何具体而微地生成的呢?

(二)文明的心理生成:从相互恐惧、对君主的恐惧到自我的羞耻

埃利亚斯将文明进程视为社会型构的日益复杂化的过程,其中,从中世纪的封建时代到现代国家的形成是社会型构复杂化的关键环节。具体而言,现代国家的形成过程,就是从诸侯之间自由竞争的淘汰阶段到君主统一、权力垄断的中央集权阶段。跟这一社会生成过程相伴而生的心理生成,便是人们从彼此之间的相互恐惧逐渐转变为个体自我的内在恐惧,以恐惧和羞耻为核心的情感控制变得日趋严格而细腻。

埃利亚斯的论述起点虽然设在11-12世纪,但他认为文明进程没有绝对的起点和终点。如果说霍布斯的理论起点是他自认为的自然状态的话,那么,埃利亚斯的起点则可以说是某种实实在在的社会状态,也即他所理解的中世纪社会现实。尽管这一状态并非自然状态,但埃利亚斯还是比喻性地认为,中世纪诸侯之间的自由竞争,就类似于霍布斯所设想的自然状态或战争状态。该时期社会的主要特点是,领地之间的封建割据和频繁战争,日常生活中充满暴力和恐惧,人们为了自我生存而斗争。然而,细究之下,可以看到,尽管埃利亚斯将中世纪的社会现实比喻为霍布斯所谓的自然战争状态,但二者似乎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同。埃利亚斯所描述的中世纪生活,不仅充满了竞争、暴力和恐惧,而且人们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相对于对暴力和死亡的恐惧而言,中世纪人们的羞耻阈限还很低,后来引以为羞耻的事情在当时不是不被视为羞耻,就是仅限于少数贵族之中。

随着自由竞争向中央集权和权力垄断的转变,君主和国家逐渐确立了自己的权威。这里再次体现了埃利亚斯与霍布斯的重要差别。他们都强调主权者和国家的统合性及威慑性,对霍布斯来说,主权者的确定和利维坦的建立将可以克服自然竞争以及由此产生的死亡恐惧和相互恐惧。霍布斯认为每个具体的个人是不能自己统治自己的,否则将会导致相互的恐惧、敌意和战争,因而需要一个强大的统治者来进行统治,每个人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主权者。主权者驯服主体的方式,就是以更大的恐惧来征服人们的恐惧,使人们从对死亡和他人的恐惧转变为对共同君主的恐惧。但对埃利亚斯来说,人们始终在相互依赖的同时保持着相互竞争,主权者和国家的确立只不过将暴力竞争转变为和平竞争,并不能在根本上驯服或克服自然竞争和相互恐惧。当暴力竞争转变为和平竞争、封建骑士实现宫廷化之后,宫廷社会中的行为举止就逐渐变得日益讲究和优雅,基本感受也更为敏感而细腻。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人们的主要感受从对暴力和死亡的恐惧,转变为对君主的恐惧和相互之间的恐惧。而且,随着国家机构的科层化,君主从至高威慑力转变为宫廷型构中的诸多力量之一,即便是最大的威慑力,也受到整个型构及其中其他力量的制衡。可见,在强调主权者和国家作用时,霍布斯仅仅强调了它们对于普通臣民的最大威慑力和驯服性;埃利亚斯强调的则是宫廷社会作为一种型构,其中各个成员之间的恐惧,以及君主从最大威慑力逐渐转变为相互制衡的诸多力量之一。在情感上,最为微妙的变化就是,君主和国家的确立使社会型构尤其是宫廷型构更为复杂化,相互依赖和相互竞争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相互疑惧和恐惧也得到了强化。跟中世纪封建时代相比,君主专制时代宫廷社会中的相互恐惧在性质上具有了更多的羞耻意涵。

在下一个历史阶段中,资产阶级的兴起及其跟贵族之间的斗争,使社会型构变得更为复杂,文明礼仪与羞耻阈限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拓展。也正是经由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源自宫廷社会的行为礼仪和羞耻阈限才扩展到了整个社会之中,被不同人群所习得和模仿。在这一扩展过程中,宫廷社会中廷臣对君主的恐惧和相互之间的恐惧也逐渐充斥于整个社会中,不但在范围上越来越广,而且在性质上越来越具有了更多的羞耻意涵。“在宫廷贵族那里,即使成年人遵守的举止规范也主要是从考虑和担心恐惧他人的角度而安排的,到了资产阶级世界,这些规范就作为自我约束在个体身上打下了烙印。对成年人来说,恪守保持这些规范不再是出于对他人的切实担心,而是出于‘内在的’声音,一种由超我自动派生的恐惧,一句话,是出于道德命令,它不需要任何辩护。”当这种相互疑惧和恐惧扩展为整个社会的情感氛围时,也就成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恐惧。它们又进一步因为惯习的传递和养成,而成为自我对自我心中的“超我”的恐惧,埃利亚斯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恐惧,也即羞耻。他认为中世纪生活充满了对暴力和死亡的恐惧,而逐渐进入国家支配和复杂社会型构中的人们日益培养出了更为敏感的作为自我羞耻的内在恐惧,其强度和敏感度在文明化进程中得到日益提升。如其所言,“外来强制越是强烈地通过社会结构转化为自我强制,包罗着人的行为自我强制的环圈越是包罗得多,越是细密复杂,对于违犯社会禁律的惧怕就越是强烈而鲜明地具有羞耻感的性质”。可见,霍布斯所界定的自然状态中的相互恐惧和死亡恐惧,在国家建构和文明进程中,转变为埃利亚斯所描述的社会状态中的相互恐惧和社交恐惧;从外在的对于自然和暴力的恐惧,转变为对他人及社会的恐惧,甚至经由情感的习得性和传递性而导致自我内心的恐惧。总之,战场从外部疆域转移到了内心深处,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转变为“自我对自我的斗争”或“自我心灵的冲突”。

这种自我与自我斗争的现代生活状态“助长了个人心灵世界的分裂和紧张”。一方面,现代人的羞耻阈限不断提升,害羞、难堪、羞耻等感受变得越来越敏锐而强烈。另一方面,这些感受也越来越私人化和隐蔽化,不能将其暴露在外,否则将会加剧自我的羞耻。恐惧,尤其是作为内在恐惧的羞耻,越来越被现代人视为某种文化禁忌。最初的死亡恐惧也并未消失,只是人们越来越羞于提及死亡和死亡恐惧,将其视为一种羞耻禁忌隐蔽了起来;即使不得不面对死亡时,也是将其跟正常生活隔离开来。人们必须努力克制、掩饰和隐藏令人羞耻的方面,才能在复杂社会型构中实现自我保存,从而造成现代人普遍感受到的强烈压抑。“文明对表达自然感情的过度禁忌束缚了人们的手脚,封住了人们的口。”

于是,在主权者及其威慑力得以确立的政治社会之中,最为重要的品质是小心谨慎或不断斟酌(deliberation)。霍布斯对斟酌的概念界定是,“一个人心中对某一事物的欲望与嫌恶、希望与恐惧如果交替出现,做或不做这桩事情的各种好坏结果在思想中接连出现,以致有时向往这一事物,有时嫌恶这一事物;有时希望能做,有时又感到失望或害怕尝试;那么一直到这一事物完成或被认为不可能时为止这一过程中的一切欲望、嫌恶、希望和恐惧的总和,便是我们所谓的斟酌。”霍布斯的这一界定,有些接近于埃利亚斯所强调的暧昧性(ambivalence),后者指的是人们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态度中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正面情感与负面情感的同时并存。在霍布斯的这一界定中,谨慎或斟酌是消除了自然状态中的绝对自由之后的自我权衡状态,是在“欲望与嫌恶”“希望与恐惧”“做或不做”之间犹豫不决的暧昧状态。这种小心谨慎、不断斟酌的担惊受怕状态,或时刻保持自我警惕和自我规训以便减缓内在恐惧或羞耻的状态,使霍布斯笔下的人就像弗洛伊德所分析的精神病患者,尽管这一观点受到质疑,但却体现了霍布斯式恐惧的悖谬性质。以个人自我保存为基础的主权者及其威慑力的确立,虽然消除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恐惧和对于上帝的精神恐惧,但现代社会本身却日益成为一个不可改变的未知世界,成为与人的存在相疏离的抽象形式世界。在这样的世界中,人们感到深深的内在恐惧或羞耻,感到他人、社会甚至自我越来越成为异己的力量。

“回家”还是“出海”:走出羞耻的阴影

借助于埃利亚斯所描绘的文明进程,尤其是从恐惧到羞耻的心理生成过程,我们将可以重新理解霍布斯的恐惧观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国家的建立和文明的推进虽然确立了一个相对和平的秩序,但却使现代人生活在恐惧,尤其是作为内在恐惧的羞耻的阴影之下。

实际上,在埃利亚斯描述的从恐惧到羞耻的心理生成之前,霍布斯就已经十分重视其学说的启蒙意义,尤其是通过启蒙实现恐惧的教化和内化。如前所述,对霍布斯来说,要实现社会秩序,就需要约束和驯服人们之间的死亡恐惧、相互恐惧和对于神的恐惧。为了使社会秩序得到维持,人们对于君主或主权者的恐惧,必须可以威慑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恐惧,也要高于人们对神的精神性恐惧。“大众对任何其他力量的恐惧,如果超过了对政治权威(the civil authority)的恐惧,那么,这本身就造成社会的解体。”这并不意味着霍布斯是一个毫不顾忌个体自由的威权主义者,实际上他认为,他是将政治奠基于个体自由和自我保存权利基础上的。“自由一词就其本义说来,指的是没有阻碍的状况,所谓阻碍,指的是运动的外界障碍,对无理性与无生命的造物和对于有理性的造物同样可以适用。”最初,自然状态下的人是完全自由的,自然法并不会对人构成强制。但自然状态下的绝对自由又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每个人的绝对自由恰恰意味着没有人拥有真正的绝对自由。彼此的绝对自由,就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绝对恐惧和绝对战争。只有通过制造利维坦这个恐惧之源来驯服其他一切恐惧,才能确保个体的安全与社会的和平,才能对个体的自由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保障作用。

但是,仅仅依靠对于主权者的外在恐惧显然是不够的,要在个体自我保存权利的基础上确立和平稳定的国家,还必须对大众进行启蒙,使他们在信念上从彼此之间的相互恐惧和对神的精神恐惧之中摆脱出来。否则,这两种恐惧会使人们陷入“黑暗王国”之中,导致彼此的残酷斗争和战争。于是,霍布斯认为,跟国家建构同样重要的是,必须教化和培育“新人”,包括新公民和新君主。因此,《利维坦》不但是一部政治哲学著作,也是一部广义的公民教育之书。这里的教育和教化不仅限于正式的学校教育,实际上霍布斯运用的拉丁文“disciplina”在含义上跟福柯的规训概念(discipline)是同源的。其启蒙、教化或驯化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使人们理解和服从主权者及其法律,并认识到这种服从对于和平秩序的作用;另一方面在于使人们将自己对于主权者及其法律的恐惧内化于心,心甘情愿地服从于这种恐惧。他列出的应该教给臣民的六条教训,最终都是为了使人们对君主始终保持恐惧,而不是坚持古典思想家所宣扬的勇敢和荣耀。只有当所有公民都自觉地对主权者感到恐惧,“当所有的公民都意识到:其他人在监督自己并随时可能告发自己时,霍布斯笔下的僭主才能得到维持”。恐惧的内化既使人们相互督查和提醒,也使自我内心中时刻保持警惕和警醒,从而规训或塑造出了一种真心服从主权者及其法律、不会听信各种宗教煽动的“新人。”

后来,埃利亚斯所论述的以羞耻感为核心的自我控制和情感节制,以及福柯所关注的自我规训,都在很大程度上延续和扩展了霍布斯的启蒙或规训思路。霍布斯所强调的恐惧的教化和内化,为埃利亚斯所谓的作为特殊恐惧和内在恐惧的羞耻奠定了基础。他对自然状态的描述跟他曾经翻译过的修昔底德的著作存在很大相似,正是在这本著作之中,“修昔底德借伯利克里之口,认为除了恐惧,‘内心的羞耻’也是阻止人们不正义行为的重要依持。然而,在葬礼演说之后不久就爆发的瘟疫之中,这种幻象在冷冰冰的现实面前不攻自破了:‘有些人觉得只是考虑自己的安全是可耻的;他们时常跑到朋友家里探望,虽然那时候死者的家属为沉重的灾难所压倒,以至于放弃了哀悼死者的通常习惯’。然而,这样的人士实在是凤毛麟角。”可见,恐惧内在地跟羞耻具有联系,但在早期社会阶段,主要发挥作用的是恐惧而不是羞耻。随着国家的确立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内在恐惧的羞耻而不是外在恐惧逐渐成为自我控制的重要方式,埃利亚斯的文明进程理论便是对于这一过程的详细论述。

从时间看,工科新教师培训应该是一项较为长期的过程,至少应有3年左右。但在培训实践中,绝大部分高校将岗前培训、入职培训、职初培训等合并进行,仅仅用三至六个月时间就全部完成,追求“短平快”,忽视培训质量。

经由恐惧内在化而形成的小心谨慎、担惊受怕的羞耻状态,便是文明进程的后果。“正是施特劳斯所称兼具自然与非自然形式的恐惧激情,完成了自然之人的驯顺化(domestification)和公民化(civilization)。”如莫内所言,霍布斯的令人迷惑之处在于,“被明确界定为‘贵族’(争夺权力、荣誉或声望)的人在关键时刻的行为却像一个‘布尔乔亚’(首先确保他们的安全)。”就本文而言,这意味着恐惧及其内在化导致的是贵族精神向资产阶级精神的转变,从对神的敬畏和行动的勇敢,转变为胆小怕事和担惊受怕,虽然对暴力死亡的恐惧日渐减弱,但对于自己行为不当可能造成潜在后果的畏惧却日益增强。

那是1928年的一个星期天,他们一起从吴淞中国公学的大铁门走出来,一直走到了吴淞江边的防浪石堤上,两人没有手挽手,而是保持着一尺左右的距离。

有些悖谬的是,国家建构和文明进程原本旨在克服暴力恐惧和死亡恐惧,以确立一种和平稳定的社会秩序,最终却导致内心恐惧、自我羞耻的心理压抑。生活在这种社会状态或文明状态中的人们,不但向往更为自然、甚至充满暴力的生活,而且有时真的会付诸行动。用埃利亚斯的术语来说,文明化进程始终面临逆文明化或反文明化的可能。他在分析德国何以会走向战争时指出,在地缘政治和淘汰性竞争中,德国历史的非连续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普鲁士武士阶层的主导地位,使中产阶级缺乏独立性。中产阶级为了消除自身面对武士优越性时的强烈羞耻感,努力向武士阶层靠近,行为举止开始变得野蛮化。“无论是学生兄弟会中的训练,还是帝国上层阶级成员的生活,都意味着社会生活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如霍布斯所描绘的那样。”中产阶级在文明进程中的日益羞耻化及其软弱性,是武士阶层的行为举止和感受规则渗透到整个德国社会的原因之一;再加上德国战败导致的民族羞耻感或耻辱感的弥漫,使民族仇恨和相互暴力进一步加剧,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爆发。

作为早期现代人的鲁滨逊,就已经初步体会了到这种后来变得日益细腻而强烈的内在恐惧或羞耻及其巨大力量。深受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影响的笛福,刻画了一个典型的现代资本主义个体。不管面对海洋、野兽还是人群,鲁滨逊都充满了恐惧。最初是对自然的恐惧,后来是因“沙滩上的脚印”而带来的“心灵的惊恐”,但它们好像都不如羞耻的力量强大。这部几乎处处描写危险和恐惧的小说,似乎仅有一处提及羞耻。在经历过一次灾难般的航海后,鲁滨逊内心充满矛盾,不知该回到那个没有家园感的“家”,去过安定生活,还是再次出海冒险;该回归那个令其产生羞耻之心的社会,还是重返自然的危险和恐惧。几番纠结之后,他最终选择了后者。因为“一想到回家,我头脑中的善念马上受到羞耻之心的反对。我立刻将见到我将怎样被街坊们讥笑,我将不仅羞见我的父母,并且也羞见别人……我昏昏沉沉地过了好几天,不能决定今后采取什么步骤,走什么生活道路;同时,对于回家的念头却有一种不可抵抗的厌恶。这样过了些日子,受苦的记忆渐渐从我的脑筋里消失了,我的一点回家的念头也随着它的消失而淡下去了,末了我竟把回家的念头完全丢在一边,预备再去航海。”

《利维坦》一书首先便是从个体的身体运动及由此引发的相互恐惧和战争状态开始论述的,因而身体性恐惧既是其论述的出发点,也是国家和社会得以确立的基础。“身体的恐惧是伦理学、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恰当起点,利维坦就是建立在这一具有奠基意义的激情之上。”政治的关键不在于人的灵魂和精神,而在于对身体运动和身体恐惧的控制,尤其是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一切情感中最强烈的情感乃是一桩自然事实……一切情感中最强烈的乃是对死亡的恐惧,更具体地说,是对暴死于他人之手的恐惧;不是自然,而是‘自然的可怕对头——死亡’,提供了最终的指南。然而,此种死亡依然是人对之能够有所作为的,亦即是人们可以避开或进行报复的死亡。死亡取代了目的(telos)。或者,为了保持霍布斯思想的含混性,我们可以说,对于死亡暴力的恐惧最深刻地表达了所有欲求中最强烈、最根本的欲求,亦即最初的、自我保存的欲求。”因此,对于霍布斯来说,要维持社会的稳定,精神性恐惧必须服从于身体性恐惧。他通过将身体性恐惧,尤其是利维坦的威慑力量,置于作为精神性恐惧的宗教之上,来解决宗教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以及不同宗教或教派之间的冲突。

②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77页。

③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0页。

人必然会追求欲望的满足,具体包括对财富、权力、荣誉、知识等的追求。同时,欲望的满足又必然会遭遇各种不确定性,其中最大的伤害可能是身体的受损和对死亡的恐惧,尤其是对死于暴力的恐惧。而且,霍布斯所理解的恐惧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虚惊”或“惊吓”,正如他在《论公民》的一个注解中对于自己受到的反对意见所给予的回应:“有这样一种异议:人能通过相互的恐惧组成社会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恰恰相反,如果他们一直这样相互恐惧,他们甚至都不能承受相互的打量。我想,持有这种异议的人相信恐惧实际上只不过是虚惊而已。但我用这个词指的却是对未知的恶行的各种预测。”由于“自然的平等”和“彼此加害的欲望”是自然人相互关系的基本特征,人们之间的相互恐惧,尤其是对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就成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中的最基本状态。但这并非是特定的害怕感受,而是持续的恐惧状态,是人们之间的彼此怀疑和相互警惕,总是担心对方可能会伤害自己。正如霍布斯所言,“最糟糕的人们不断面临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深度学习方法研究(#0、#8、#11聚类) 教学策略研究方面,黎加厚在2005年发表的《促进学生深度学习》一文中首次提出,通过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任务的学习与基于过程评价的学习等教学策略,可以促进学生的深度学习。付亦宁在2017年发表的《深度学习的教学范式》一文中指出,以“生成性学习”为教学过程导向,以“基于设计的学习”为教学活动创设根本,以“SOLO学习结果分类”为依据,创设出三条教学评价路径,分析“浅层”,进一步理解“深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将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6]。可以看出,促进深度学习的教学策略基本集中在如何基于问题、基于任务激发学生创新思维等方面。

托马斯·霍布斯:《论公民》,应星、冯克利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10、6、64-65页。

⑥⑦⑧⑨⑩托马斯·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39、36、36、11-12、95、107、152-153、94-95、232、107、80、41、162、43页。

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29-30页。

Gary Wickham, Barbara Evers, “Elias in the Footsteps of Hobbes? ” Human Figuration , No.1, Vol. 1(2012).

Bernard Gert, Hobbes :Prince of Peace ,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0, p.114.

王利:《国家与正义:利维坦释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61页。

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184-185页。

卢克莱修:《物性论》,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页。

托马斯·霍布斯:《比希莫特:论长期国会》,梁雨寒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55页。

管理会计从财务会计单纯的核算扩展到解析过去、控制现在与筹划未来的有机结合。强化管理会计应用,有助于提振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价值创造力,进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助于更加科学、全面地衡量企业和单位的绩效,加强市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而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进而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助于推动会计人员从单纯的记账者向理财者、管理者、决策参与者提升,进而促进会计人员社会公信力、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丹尼斯·史密斯:《埃利亚斯与社会理论》,李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14页。

Robert van Krieken, “Beyond the ‘Parsonian Problem of Order’: Elias, Habit and Contemporary Sociology or Hobbes was Right”, in Annette Treibel, Helmut Kuzmics, Reinhard Blomert, ed., Zivilisationstheorie in der Bilanz :Beitr äge zum 100 ,Geburtstag von Norbert Elias (1897-1990 ), Opladen: Leske & Budrich, pp.119-142.

Raffaella Santi, “Metus Revealed. Hobbes on Fear”,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 No.2, Vol. 2(2011), pp.67-80.

Johan Goudsblom, “Christian Religion and the European Civilising Process: The Views of Norbert Elias and Max Weber Compared in the Context of the Augustinian and Lucretian traditions”, Ir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 No.1, Vol. 12(2003), pp. 24-38.

以上所讲的都是“昆南”。昆曲北曲(以下简称“昆北”)虽然没有入声,但平上去的基本音势与“昆南”一样,字腔和过腔的由来也与“昆南”一样。

哈维·C.曼斯菲尔德:《新的方式与制度:马基雅维利的〈论李维〉研究》,贺志刚译,华夏出版社,2009年,第166、167页。

Norbert Elias, “On Human Beings and their Emotions: A Process-Sociological Essay”, Theory Culture &Society , No.2-3, Vol. 4 (1987), pp.339-361.

诺贝特·埃利亚斯:《文明的进程》,王佩莉、袁志英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第373-375、499页。

诺贝特·埃利亚斯:《论文明、权力与知识:诺贝特·埃利亚斯文选》,斯蒂芬·门内尔、约翰·古德斯布洛姆编,刘佳林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69-71、104页。

诺贝特·埃利亚斯:《个体的社会》,翟三江、陆兴华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第31页。

民国初年以东南亚为对象的中国体育主动对外交往行为,完全是一种民间自发的体育对外交往行为,是当时中国体育人的自主行为。无论是精武体育会的人员外派,还是乐华足球队出访经费的华侨资助,无不反映了民国初年虽然带来了新的气象,但是由于政府的软弱和社会的动荡不安,使当时的中国仍然没有脱离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根本社会性质。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体育的主动对外交往活动,也只能是民间的交往行为,它只能依靠中国体育人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世界对中国体育发展的认识和了解,去争取世界体育的某些话语权。

Norbert Elias, The Loneliness of Dying , translated by Edmund Jephcott, NY : Blackwell, 1985, p.51.

Norbert Elias, The Germans , N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6, p.108, p.112.

Jan H. Blits, “Hobbesian Fear”, Political Theory , No.3, Vol. 17(1989), pp.417-431.

理性和恐惧的这种结合并不存在恐惧和理性的作用孰大孰小的争议,理性至多不过是一种“指望”或“指靠”(reckoning),只要跟“经验”恰当结合,即使只有很少的理性,也会使人们认识到自己需要一位主权者来实施统治。如果未能使恐惧和理性恰当结合,那么,就难以认识到主权者的重要性,也就难以走出彼此恐惧和战争的状态。

拉斯·史文德森:《恐惧的哲学》,范晶晶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1页。

Robert van Krieken,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Soul: Elias and Foucault on Discipline and the Self”,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ology , No. 2, Vol. 31(1990), pp. 353-371;成伯清:《没有激情的时代——读赫希曼的〈激情与利益〉》,《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

孔新峰:《霍布斯论恐惧:由自然之人走向公民》,《政治思想史》2011年第1期。

皮埃尔·莫内:《自由主义思想文化史》,曹海军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3页。

2.2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各项评分情况微信群健康教育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各项评分等情况显著优于常规健康教育组,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见表二。

王佳鹏:《羞耻、自我与现代社会——从齐美尔到埃利亚斯、戈夫曼》,《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4期。

Quentin Skinner, Hobbes and Republican Liberty ,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p.91.

James M. Glass, “Hobbes and Narcissism: Pathology in the State of Nature”, Political Theory , No.3, Vol.8(1980), pp.335-363.

Sheldon Pollack, “On Glass, ‘Hobbes and Narcissism: Pathology in the State of Nature’”, Political Theory , No.2, Vol.9(1981), pp.257-259.

原版外文图书的采购人员应该具备图书馆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外语基础。同时,也要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和文化的了解。因为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是图书采选决策者,他们的采购结果直接关系到馆藏外文书籍的质量,关系到外文图书的馆藏结构是否合理。采购人员应该掌握一定的外文文献分编知识,具备一定的外语技能。除此之外,外文图书采购工作人员既要跟踪原版外文图书的出版动态,又要密切关注和持续记录读者对于外文图书的阅读需求。可建立专门的读者阅读监测档案,持续关注读者的阅读动态和原版书籍的利用和需求情况。

杨璐:《传统的变革与个体的重构:鲁滨逊的出走、改造与重返》,《社会》2017年第1期。

李猛:《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三联书店,2015年,第1-8页。

丹尼尔·笛福:《鲁滨孙漂流记 摩尔·弗兰德斯》,徐霞村、梁遇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16-17页。

作者简介: 王佳鹏,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助理研究员。南京,210023

〔责任编辑:成 婧〕

标签:;  ;  ;  ;  ;  

从恐惧到羞耻:霍布斯和埃利亚斯的情感思想及其内在关联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