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P A应弥补基金审计报告的不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审计报告论文,基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金这样特殊的金融实体其业务的
单一性、运作形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会
计报表中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有限
的,而基金持有人所关注的内部控制设
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基金的实际
投资风险,基金经理的尽职情况在会计
报表中均没有得到反映,当然CPA 对这
些信息的意见也不会反映在审计报告
中,与其他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相比,基
金的审计报告远远满足不了持有人需
求,因此CPA 在提供审计报告的同时还
应提供一系列产品以满足持有人的需
求。CPA 在基金的审计过程中除提供针
对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外至少还需要提
供以下三种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基
金投资风险报告、基金经理人尽职调查
(一)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对于类似基金这类的金融实体其内
部控制设计的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有效
是关系到基金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而
内部控制与审计的关系是:内部控制既
是被审计单位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组织、
制约、考核和调节的重要工具,也是CPA
用以确定审计程序的重要依据:(1)CPA
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不论被审计
单位规模大小、都应当对相关的内部控
制进行充分的了解,(2)CPA 应根据其对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确定是否进
行分析性程序以及将要执行的分析性程
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可见CPA 在执行
审计过程中可以依据内部控制的好坏决
定是否利用以及利用的程度,如果利用
内部控制发生的成本大于节约的成本那
么可以不去利用,从而执行更多的实质
性测试。因此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合理,
执行情况的好坏不会影响到审计报告的
类型。基金持有人不能仅仅关注会计报
表上的数字而不关注其内部的情况,因为
对于基金来说其投资过程比投资结果要
重要的多,而投资过程控制好坏是反映在
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所以,CPA 在对基金这类金融实体提供内
部控制审核报告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基金类型的报告
基金在设立时都有自己的定位,按
照美国ICI 的事前分类标准把所有的基
金分为成长型、收益型和成长收益型三
种,不同类型基金定位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会选择成长型
基金进行投资,风险规避型投资者会选
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并且不同类型
基金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不同的,如当
本国经济形势不景气时,理智投资者会
选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因为此时在
可接受的风险下会获取更高的收益;但
当经济形势不景气时,理智的投资者会
选择收益型基金进行投资,此时在可接
受的风险下能获得稳定的收益。由此可
见基金的类型对投资者来说是很重要
的,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行为。
我国基金都是在设立时在招募说明书中对所成立的基金进行定位,这种事前分类法已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环境了,因为基金在后来的运作过程中其风险会发生很大变化与原来即定风险不相符,如曾晓洁等在《基金投资风险和基金分类的实证研究》文中在对我国1999年7月之后上市的31只基金的分析中发现,其开始宣称的类型在后来运作中发生了很大改变,事前确定的风险并不能代表后来真实的投资风险,并把造成这种改变的原因归结为四点:(1)国内资本市场投资品种比较单一,制约了基金创新空间;(2)迫于基金业绩的压力;(3)从历史看投资风险阶段的性质集中现象十分明显;(4)由于在同一市场环境下认识的思维的趋同性。
通过上面的讨论可以发现按照事前分类法来确定基金的类型是不科学的,并且往往由于基金的实际类型与所标榜的类型不一致会严重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CPA 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通过对基金所实际投资的上市公司的市值大小、P/E、P/B、公司的成长性等一些指标来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投资组合总的特点再对基金进行分类,并出具基金类型报告是很重要的。
(三)基金经理人的尽职调查报告
基金经理人的背景、其工作态度,在
工作中表现如何、是否尽职会在很大程
度上影响潜在投资者、基金持有人的投
资决策行为。他们渴望知道基金经理的
工作状况、是否尽职、而且通过CPA 出具
基金经理尽职报告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
风险,有效防止和限制基金经理人的不
称职行为。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理解:
(1)我国基金是契约型基金,通过《基金
托管契约》来协调各方权力和义务的,这
样基金持有人就不是公司的股东,就没
有权力去查账,查相关工作记录、对基金
经理的行为进行质疑,只能通过基金持
有人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基金持
有人无法获知关于基金经理人工作情况
的更多信息,而这些是基金持有人是否
会继续持有该只基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2)基金管理人是要收取管理费用的,基
金管理费用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的年费率计算,这些管理费用的收
取是要从基金资产中扣除的,所以基金
持有人当然有权力去了解基金经理人的
工作情况、是否称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