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分析_经济特区论文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与分析_经济特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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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分类号〗 F120.4 〖文献标识码〗A 〖本章编号〗1000-6052(2008)05-0072-06

一、经济特区:资源配置的新方式

经济特区尝试了一种通过非政府力量或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新方式,这种尝试也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相当成功的。

(一)创立经济特区的战略剖析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从开放的角度看,它起到了“窗口”作用;从改革角度看,它起到了“试验田”的作用;从发展的角度看,它起了示范、辐射作用;从统一祖国的角度看,它起到了连接点作用[1]。具有如此重大意义的战略试点,全部都集中在远离政治重镇的南方沿海地区,原因何在?结合当时的背景进行剖析,可以一窥当时国家经济发展战术的预备意图。

第一,将经济特区的试点都选定在南方地区,不至于因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影响了北方政治中心的稳定。此外,这几个地区和大多数的沿海地区一样,几乎没有多少工业基础,譬如深圳原本就是一个荒僻的小镇,所以在上面进行一次前所未有、不够确定的试验,所要承担的机会成本就小得多;而一旦成功,则为在其他地区推广经验提供更充分的依据——通过这种新的经济运作模式,可以在荒山辟野造城,有一定基础的老工业基地当然更可以借经腾飞。

第二,固定划出一片地区,在限定的范围内进行半封闭的试验,把可能的风险控制的一定范围内。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仍然不便于大规模、大范围地借鉴西方经济改革的理论和经验,进行任何一项经济改革都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的前所未有的尝试,不确定性风险很大。不论是国际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改革中出现的动荡,还是在国内人们长期深受政治不稳定带来的切肤之痛,都警示执政党要在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改革,要把尝试性改革产生的风险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之内。

第三,广东和福建两省具有临近港、澳、台的前沿优势,容易吸引这些地区的华人资本,形成在更大范围内吸引国际资本的示范效应。因此,港澳资金一直是经济特区主要的境外客商投资来源,即使在特区出现了外资来源多元化趋势之后,港澳资金也仍然占重要地位,到1986年,特区吸收的外资中港澳资金占了90%。与港澳地区距离稍远些的厦门特区,港澳资金在其实际吸收外资总额中的比重,虽不及上述三特区,但在1988年以前也居于首位,1988年以后,由于台资投入较多,才发生位次的变化。随着海峡两岸关系走向缓和,台商到厦门投资日趋活跃,1986年到1990年,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82亿美元,相当于1980至1985年总和的3倍多,其中一半以上是产品外销比例高的台资。台资在厦门的境外客商投资中已居首位,厦门特区成为开展对台经贸活动的重要基地。直到1986年以后,特区吸收外资呈现出多元化趋势,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资金在特区的投资增多。在深圳特区,较为明显的外资多元化发生在1986年,这一年港资的比重下降到70%,而外国投资上升到30%,有26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到深圳特区办企业。到1988年,就有更多的外国商人前来特区投资,仅美商在厦门特区就办了26家企业。外资来源的多元化也在珠海、汕头特区出现。到1989年底,已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汕头特区投资办厂,仅日资企业就有9家[2]。

第四,在南方的沿海地区进行特区试验,可以获得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效果。沿海特区建设的成功,首先起到的就是经济上的“窗口”作用,对外形成反映国内经济发展的窗口、对内突出了经济改革新动向和窥见国外经济动态的窗口。此外,大陆经济受计划体制影响的落后状态本身就是对祖国统一的一个障碍,这些对台、港、澳前沿地区在经济改革上的成功,可以形成大陆经济在国际社会的新形象,消除这三个地区对大陆经济落后可能产生的种种疑虑。有利于香港、澳门在经济实力的支撑下平稳过渡、顺利回归,也可以更大程度地为未来统一台湾消除台方对大陆可能“蚕食”他们的经济成果的疑虑,对实现祖国统一有很好的示范效应。

第五,经济特区建设既是对旧体制改革的一种尝试、是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思路,也是对旧的经济发展战略的一种挑战。通过经济改革打破旧体制对经济发展的束缚,“摸”得一种经济发展的新路子,这是形成共识的,也是特区探索的重要使命之一。特区建设还表现为另外一种倾向,即对比较优势原则的重新尊重和非均衡协调发展的重新肯定。国际化的发展视角,必然要求经济特区的发展要置身于通过促进世界福利最大而增进自身利益的大背景中去,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找准自身的发展定位。这样,作为中国经济对外的“窗口”,集中反映了大陆的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加工产业也因此很快开始在特区发展起来。如果说中国此后被称为“世界工厂”成立的话,五大经济特区毫无疑问是这一大工厂的几个主要工作“车间”。比较优势的分工原则本身衍生出的是一种非均衡的经济发展战略,比较优势决定了中国在国际分工中将循着一种通过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快速成长起步的产业非均衡演进路径,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格局也就由此开始形成。

(二)经济特区的开创性意义

五大经济特区的发展,自始至终解决的不仅仅是特区自身发展的问题,而且主要不是为了解决特区自身的发展问题,这正是特区在政策选择时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关键所在[3]。

首先,经济特区的发展在本质上是要寻求市场化的力量,这是对旧体制下经济发展思路的最直接挑战。计划和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在运行机制上是完全不同的,计划崇尚的是通过行政机制内在的完全信息、完全理性和社会人角色,从而促进社会角度考量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市场肯定的是微观主体天生的经济人特征,承认微观主体的私人权益及其逐利本性,因而认为应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促进资源的最有效配置。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相对于各地对资金要求的饥渴,公有资本在对各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满足上就显得捉襟见肘,这就使得通过计划的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变成了空中楼阁。更何况,历史已经验证了,通过计划配置资源难以实现有效性,在更多情况下出现的是资源浪费。经济特区的设想初衷就很清楚地认识到了“在现在的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也就是说,在通过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条件下,很难取得理想的发展速度。因此,经济特区一开始就把突破资金“瓶颈”的希望寄托于市场,试图在这有限的试验边界以内,通过制定和实行特殊的、有利于市场力量发挥的政策,吸引海内外资本在此生根、发芽。这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是被认定为对公有制没有信心的表现,是要承受巨大的政治风险的。事实证明,如我们在前面所列的数据一样,通过减少行政控制在经济发展中的微观作为,经济特区取得了比其他任何地区都更快、更好的经济发展。

其次,经济特区的发展是开放指向的,为中国确立全面的开放型经济导向提供了经验。经济特区原先的称呼被定位为“出口特区”,本身就说明了其发展是外向型的,希望能够通过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即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把外国的资本、技术等要素“引进来”的问题。而特区实践本身发展这一预想,把新的国际分工原则也给“引了进来”,因为:其一,国内产业基础薄弱,无法有效地形成对外资进驻所要求的产业配套,所以外商只能把产业的某些环节或产品生产的某些环节转移进来,由经济特区参与的紧密的国际分工由此形成;其二,外商进驻特区除了看中这里相对完全的市场化环境及其特殊政策以外,主要还是从比较利益的角度要求利用中国便宜的劳动力成本优势,这就必然要求经济特区的产业发展是在比较优势的分工原则下融入到发达国家的产业发展中去的;其三,工业化兴起对巨量资本的要求必须通过创汇加以满足,这就使得比较优势的发挥成为一种现实的需求,发展出口导向型的经济也就更加明确地提了出来。事实上,一直到1996年提出扩大国内需求为止,我们奉行的都是出口导向的经济发展战略。

再次,经济特区的产业发展是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承认了比较优势的分工原则,在新的背景下选择了一种新的产业非均衡发展战略。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发展战略不是根据经济发展规律提出的,而是出于政治和军事目的人为捏造出来的,试图人为的扭曲市场规律在短期内建立起健全的工业体系,特别是促进重化工业的迅速发展。一旦参与国际分工,试图一厢情愿地采取过去封闭条件下的这种产业发展战略是行不通的,因为它无助于其他参与国利益的增加。在经济特区的特殊政策下,有两点决定了产业非均衡演进的必然:一是市场化必然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微观主体在趋利动机下必然选择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的产业切入,在当时的条件下表现为发挥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从而发展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加工产业;二是外国资本进入也是为了利用中国的劳动力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以及经济特区有别于国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产生的“洼地效应”,这样不论是从国际视角还是从国内市场来看都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回报,为经济特区融入国际分工提供了外延条件。这一思路在构建全面的开放经济格局中进一步推演,则是全国各地效仿形成了加工产业蓬勃发展的壮观景象,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要特征的产业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了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的主旋律。

最后,经济特区的举办是对区位优势的重新肯定,也是从宏观的视角对各地比较优势的认可,由此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格局逐渐形成。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发展思路强调的是服从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因而要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体现出公平的思想,着重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区域经济不平衡问题,强调均衡式的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加强了对内定工业经济的扶持和发展。但是,这实际上是忽略了各地不同的比较优势,闲置了沿海地区的区位优势,造成了资源在空间配置上的无效率,造就了一批低效率、高成本的工业企业,还形成了内地资源丰富地区产生了“坐吃山空”的消极心态。由此,内地不少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而经济却一直是最为落后,这种状况一直到今天都未能有效扭转。经济特区的区位优势在于,面向太平洋、毗邻港澳台的优势最容易接近国际市场,容易在空间上实现与国际分工的顺利接轨;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是港口优势,在资源约束愈加严重的国际背景下,可以更低的成本采取大量进口资源、大量出口产品的“大进大出”的战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在这个意义上,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由过去的强调缩小各地经济差距的均衡战略转向了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利用有利条件率先发展起来的非均衡战略,并且在“先富带动后富”的“共同富裕”的思想下,这一战略得以合理推进,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格局也由此逐渐形成。

可见,由于经济特区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已远远超过了它自身的发展。经济特区的发展不仅解决了自身的制度、资本和技术等诸多方面的“瓶颈”问题,更是作为“试验田”挑起了担当改革先锋的重任,推动了此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取向,挑战了旧体制的“软肋”;彻底改变了封闭的经济理念,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明确了中国经济的开放指向;在开放的视角下承认了比较优势的分工原则,促进产业的非均衡轨道上得以快速演进;而对区位优势的重新肯定,更是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从均衡重新走向了非均衡,实现了资源在空间配置效率上的极大提升。最核心的一点,可以说是特区建设以事实的依据证明了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极大鼓舞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和冒险精神,为深度改革提供了精神动力。

二、特区的“泛化”:全面对外开放空间的形成

(一)特区经验的推广

经济特区最显眼的地方莫过于其所在的高速发展轨道,成为当时及其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经济增长的“排头兵”。“排头兵”角色的形成,在于经济特区与其他地区不同的经济政策和发展思路,营造了一个独有的市场经济“小气候”,承认了微观市场主体在这里的合理存在和公平竞争。明确、坚定的开放取向鼓励外来资本的持续进入,这带来的不仅是对资金“瓶颈”的缓解,更是引进了国际上最先进的经营理念,帮助国人以开放的视角不断解放被禁锢了的思想,促使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居民个体在内的各种经济主体在新的市场规则中努力作为。

此外,我们在前面关于特区选择的战略剖析中说到,经济特区之所以在南方沿海的这些地区设立,是对其比较优势(包括区位优势)的重新肯定,这潜在的涵义提出了一种新思路:各地经济的发展不能撇开自身的实际特点,要从实际出发,认清自己的比较优势,寻找自己正确的经济发展定位。这也是对“共同富裕”思想的另外一种阐释,自身比较优势较大的地区可以、也应该先发展起来,而更大范围的东南沿海地区显然在区位、对外联系等诸多方面都具有与经济特区的共性,完全可以参照特区经验作为第二梯队先发展起来。更进一步地,则有沿江地区、沿边地区乃至全国上下,都可以效仿找准自己的发展地位和开放的适当方式,特区独有的发展经验因此就得以顺利“泛化”、推广,全面的开放空间也就开始演进形成了。

在全国关于经济发展的主流思想仍然无法跳出计划思维的情况下,经济特区取得了一种超越大氛围的市场发展试验,因而隐性地为特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特别的条件,这就是经济特区最“特”之处。那么,其他地区要学习经济特区的经验,最大的呼声当然也就在于要求计划体制和过多行政管制的松绑,为通过市场力量促进增量改革的顺利进行扫除障碍。当然,计划体制在大范围的松懈,以及在全国更大范围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的成功构建,也就意味着特区的政策优势、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的丧失,这不得不引起各个特区关注制度变化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问题,经济特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就由此提出。

(二)对外开放空间的逐步推进

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很好地担当起了作为改革的“试验田”的角色,为加强国内外经济交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窗口作用,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改革开放积累了经验。1984年2月24日,邓小平在和中共中央的一些负责同志谈话的时候指出:“除现有的特区外,还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这样做,肯定是利多弊少。”[4]很快,多层次、全面的对外开放开始梯度推进,扩展到全国各地,形成了“点——线——面——边”的多层次开放格局。

以经济特区为“领头羊”的开放“点”,由沿海城市形成的开放“线”及扩大范围后的开放“带”,由沿海开放区构成的三个开放“面”,由沿长江主要城市形成的开放“脉”,由边境主要城市形成的开放“边”,以及内地除拉萨外的所有省份同时形成的全面开放,构成了一个有点、线、带、边、脉构成的多维度、多层次的梯度推进的全面对外开放空间格局。

(三)全面开放的实绩评价

对外开放在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外贸易迅速发展,成为经济强劲增长的重要动力。第二,对外开放把中国纳入了国际分工的范畴,也是构建新的产业结构体系的主渠道。第三,对外开放使得沿海地区率先起飞,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全面对外开放空间格局的形成,促使了在全国范围内对外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展开[5],包括打破外贸体制的垄断局面、加强外贸体制的市场调节、建立外贸宏观调控体系、推行外贸承包经营体制等诸多方面,并且参照国际贸易惯例促进对外贸易体制的宏观改革,促使了中国的经济体制开始向国际上通行的市场经济体制靠拢,一些具体的经济管理方法和手段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

三、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概貌

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正是承认了市场的力量,并且通过对外开放的办法促进了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进入了区域非均衡的经济增长轨道。

(一)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从均衡到非均衡的转变

在旧中国的经济发展历史中,沿海和内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一直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新中国政府一直都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一直到1979年,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都是实行以开发内地为中心的开发布局模式。通过这种均衡战略,加速了内地的经济成长,建立起一批初具规模和行业比较齐全的工业基地,与沿海的经济差距逐渐缩小。但是,这种均衡战略是在计划行政的手段下推行的,扭曲了以效率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机制,事实上也没有达到使内地的工业生产能力和效应与沿海地区“均衡”的目的。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经济重心开始向亚太地区特别是东亚地区转移,产业转移也由此又将兴起新一轮高潮。不论是从世界各国(地区)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还是从东亚经济发展的雁行模式来看,沿海地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优势都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基地,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地区。如果中国要进入东亚经济发展的第三梯队,就必须利用沿海地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人文优势和经济优势,通过外来产业输入来加快起飞期的工业化进程。

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国内国际背景下,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和原则开始发生改变,邓小平提出要“发挥比较优势,扬长避短,要承认不平衡”[6]。而实行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具体政策则是通过对外开放来实现的,通过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沿海开放带将沿海的发展和内地的开发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我国的东西部关系问题,振兴全国经济[7]。

(二)非均衡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六五”计划,按照沿海和内地的区域划分,开始了由均衡发展向非均衡发展的战略转变,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格局开始布局。“六五”计划提出,沿海地区要发挥科研力量、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优势,调整产品结构,逐步缓和能源、交通紧张状况,积极扩展对外贸易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其他内陆地区要加快能源、交通和原材料产业的发展来支援沿海地区,对现有机械工业进行调整、改组和配套,提供工业日用品自给水平;同时还着重提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区经济技术协作[8]。计划按照各地要发挥比较优势的分工原则,很明确地提出了沿海地区要利用有利条件先发展起来,并且沿海地区利用走在对外开放前列的优势在外向型经济和工业经济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发展中心开始逐渐东移。

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七五”计划,指出要正确处理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地带的关系,“七五”期间以至90年代,要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的建设重点放在中部、西部的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互相支持、相互促进。这更明确地提出了东部沿海地区可以作为“有条件的地区先发展起来”,并且注意到了东、中、西要协调发展的问题,努力促进分工协调、增加总体利益,避免非均衡作为一种发展路径选择产生过分区域不平衡问题。1986年到1990年期间,几乎所有沿海省份的投资份额都有所提高,投资份额前6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上海、辽宁、山东、江苏和北京,全部都是沿海省份。由于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上的先行和国家在投资商的倾斜,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为中心的沿海地区获得了大大高于全国平均速度的发展[9]。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八五”计划,指出要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努力改善地区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沿海与内地、经济不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地区经济朝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发展,以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显然,“八五”计划更加强调地区间的协调发展问题,但是这也并不改变非均衡发展的思路,在统筹的前提下依然明确要分工、要展其长、要互补,也更加注重非均衡增长与协调发展的一致性问题。

容易注意到的是,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对外开放空间的演进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三)非均衡区域经济格局的简要评价

均衡和非均衡是经济学理论中的两种理念,虽然存在内在的联系,但是在发展实践中可能采取截然不同的政策措施。我们认为,应当从资源稀缺的角度去承认经济发展的非均衡问题,并且按照非均衡的思路去探寻经济发展的主渠道。

因此,我们在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在产业发展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上都是如此。事实上,这种非均衡的区域经济战略及其政策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成功的效应:

一是促进了东部沿海地区利用原有基础、区位优势、人文优势和政策优势,以“排头兵”的姿态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的轨道。1980-1994年15年间,东、中、西部经济增长速度之比变为1.26∶1.027∶1,东部地区年均增长速度高于中西部地区1/4以上。到1996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7.97%,而中部和西部分别占27.99%和14.04%。这种表面上不平衡的区域经济布局,是市场规律作用的必然,实际上把东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在新的体制下发挥了出来。

二是非均衡的区域产业政策促进了产业区域布局的合理化,同时,东部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已经凸显出来。由于中、西部地区聚集了我国绝大部分的自然资源,加上在传统计划体制下建设了一批重工业基地、基础工业基地和军工生产基地,发展资源密集型产业无疑具有比较优势。相反,东部地区大都是自然资源贫乏,但是区位优势突出、人文优势明显,有利于聚集国内外的大量资金、技术和人才,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和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都具有比较优势。非均衡的区域政策承认了这种比较优势的存在并且加以发挥,促进了东部沿海地区第二产业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从而带动了中西部地区关联产业的发展,作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作用更是不可低估。

三是东部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形成对中西部的示范效应与激励效应,也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沿海地区先发展起来的辐射效应,不仅在于其现实的产出增加和由此产生的产业关联效应,更在于其通过开放式的市场化道路中探索工业化与现代化的种种经验,这为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一基本经验的传播,产生的不仅是要素按照效率导向在东中西部之间的合理流动,也同样促进了在更小范围内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意识,促进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要素市场的完善。

总而言之,一个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在其起步阶段应该把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心放在发达地区,通过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扩散效应和溢出效应,影响并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从而使有限的投入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最佳的社会效益。因而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的战略是有理论根据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地区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马太效应”,东部地区的经济的快速发展所依赖的中西部资源制约了中西部地区有效地形成内生的增长机制。因而如何利用东部已有的优势,加强区域间的经济合作,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持续增长的动力,改善中、西部居民的贫困状态就成为一项重大课题。这个问题如果没有得到适当、合理、科学的解决,就可能演变成一种绝对的经济不平等状态,导致区域经济的恶性循环。

收稿日期:2008年5月20日

注释:

①王关义.中国五大经济特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8.

②邓力群等.当代中国的经济特区:25,61-62.

③王关义.中国五大经济特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49.

④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52.

⑤关于外贸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和内容,可以参见:赵凌云.中国经济通史.第十卷下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627-644.

⑥张晋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879.

⑦田方等.中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6年版:26-27.

⑧赵凌云.中国经济通史.第十卷下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537.

⑨赵凌云.中国经济通史.第十卷下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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