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如何发现银行存款常见舞弊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存款论文,常见论文,发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银行存款常见的舞弊及条件
1.转账套现。会计或有关人员串通外单位不法分子在收到外单位转入银行的款后,开具现金支票,提取后交付外单位,达到套取现金的目的。其主要条件是负责债权债务的岗位和负责货币资金的岗位发生了混岗。在团级等基层单位很容易发生此类情形。
2.公款私存。会计利用经管货币资金进出业务的便利,把公款转入自己私设的银行户头上,从而达到侵吞公款或长期占用公款的目的。其主要条件是未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
3.擅自提现或填票购物。会计或出纳,未经单位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批,擅自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或擅自签发转账支票套购物品,不留存根,不记账,将现金、实物据为己有。其主要条件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票据使用制度,未定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
4.多头开户,截留公款。会计利用个别银行间互相争存款、拉客户的机会,私自利用单位印章在他行开设存款账户,以本单位更换开户行为由,要求付款单位将欠款或其他收入转至私设的户头上,从而达到截留公款的目的。其主要条件是印章的保管岗位和货币资金收款岗位未分开。
5.私自背书转让。会计将收到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及银行本票等票据私自背书转让给予个人利益相连的单位,以达到变相侵吞、占有公款的目的。其主要条件是会计保管了付款事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6.涂改银行对账单。会计私自提现,然后通过涂改银行对账单上发生额或余额,使其与银行存款日记账上金额相等或平衡,以掩盖银行存款已少的事实。其主要条件是会计分工出了问题,负责银行收付业务人员的职责和负责调节银行对账单人员的职责未分开。这在师团级财务部门是最容易发生的行为。
7.出借支票、账户。会计非法将支票借给他人用于结算或被允许使用本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办理收付、转账业务,从中捞取好处。其主要原因是票据、银行账户管理混乱,各种票据未连续编号,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8.“初”取“末”存。出纳私盖印章,于月初从银行账户上提取大额现金,月末再把所欠款项补齐,如此可使银行对账单上的期末余额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期末余额相符,以掩人耳目。其主要原因是出纳保管着单位的印章。
9.恶意串通,支付虚开票款。会计或其他有关人员串通商家,根据开具的不实发票及填制的虚假入库单(验收单),将购物票款转至商家,对方提款后私分。其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时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银行存款错弊行为审计对策
(一)关注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全面情况
资金管理审计时应取得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一览表,有助于审计人员了解开设银行账户的部门、开户时间、销户时间、开户银行、用途等信息,包括已经销户和近期没有业务发生的银行账户。同时,统计开设账户的范围要涵盖被审计单位下设的所有银行账户的分支机构及职能部门,如远离医院的门诊部等,有些单位常利用这些监督的盲点进行舞弊活动,所以,关注的范围应涵盖这些部门和机构。
(二)关注被审计单位货币资金的构成形式
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的货币资金主要是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一些资金充裕的单位,如医院等,也常常选择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方式对货币资金进行管理,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审计时要关注银行存款科目下的二级科目,除了活期、定期银行存款外,单位有无将具有风险性的资金放在银行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对于定期存款,应对银行进行函证或亲自到银行进行调查,核实定期存款是否真实存在,有无质押、担保等情况。如果有质押、担保情形,必须严肃指正,立即整改。
(三)关注银行存款真实性
函证是核实银行存款真实性的关键程序,而在审计实务中却常常被忽略。函证不仅可以证实银行存款的真实性,而且可以了解到一些其他信息,如单位存款的性质,是否有未入账的借款等。函证要由审计人员亲自进行,函证的范围要包括单位已经销户的银行账户。
(四)关注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的一致性
这是资金管理审计中必须的程序,审计人员要直接对银行存款及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然而,针对目前财务造假呈现的新动向,审计人员应该首先对银行对账单真伪进行辨别,这是核对银行存款真实性的基础,这项工作可以通过到银行进行调查,重新取得一定期间的银行对账单,或者通过函证的方式加以解决。在鉴别银行对账单真伪后,具体核对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有无银行长期未达账项,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挪用资金等问题。二是有无资金收付不记账,即所谓的“空中飞”,检查是否为出借银行账户或者是转移资金。三是关注大额现金收付记录,检查除了现金管理规定中的发放工资、领取备用金等情况外的大额提取现金和收取现金的记录,审查单位是否有意隐瞒现金的真实来源或者去向,有无利用现金结算方式进行舞弊。四是关注相近时间有无大额资金转入,随后分若干笔转出或提现的交易,检查单位是否出借银行账户或者转移资金。
(五)关注银行转账支票的去向
由于支票自身的特点,在财务凭证上只留存根,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严格的情况下,资金很有可能被暗度陈仓,转移到别处。审计时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对某些性质或金额比较重要的转账业务到银行或收款方进行延伸核实,以确认该款项是否真正支付给存根联所标明的收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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