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IPO定价合理化

我国IPO定价合理化

袁静[1]2005年在《我国股票市场IPO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IPO的定价是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结合。 首次公开发行的研究领域涉及到新股发行的定价理论、股票抑价理论、市场效率理论等方面,这些研究领域都是紧密联系、互相影响的。其中,新股发行的定价理论主要研究股票发行的定价机制和定价方法,这也是股票发行市场的核心。股票发行定价是股票发行中最基本和重要的环节,也是投资银行业务最核心的技术问题。发行价格及发行方式是否合理,关系到发行是否成功,也关系到发行人、投资者以及承销商各方的利益。股票发行价格的形成过程受到市场参与者、监管机构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也反映了整个市场的成熟和规范的程度。 中国股市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孕育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并伴随经济转轨而快速成长。而中国又有着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这就决定了中国的资本市场有很多“与众不同”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同样体现于股票市场。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股票市场IPO定价过程中的影响因素,主要从股票定价的估值方法、股票市场的发行体制和定价方式叁个方面进行分析,进而再从企业角度来分析影响其IPO价格的宏观和微观的因素。 本文的第一部分研究了股票定价理论,包括股票定价的基本理论,例如内在价值理论、多因素模型理论、新股抑价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以及在股票定价基本理论基础上由实践中发展而来的股票估值理论,包括现金流量贴现模型、经济收益附加值(EVA)估值模型和相对估价模型等。IPO过程中,对公司估值只是定价的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承销商和发行人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权衡利弊,最终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这必然要涉及到IPO发行体制和定价方式。基于此,第二部分研究了新股发行体制和定价方式的种类和比较。从证券市场建立到现在,我国的IPO发行体制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擅变,而定价方式更是先后出现了多达8种方法。第叁部分回顾了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行体制和定

苏巍[2]2003年在《我国IPO定价合理化》文中提出IPO,即新股首次公开发行。IPO定价合理化是指通过一系列适当的机制发现合理的发行价格。合理的IPO价格能够使得企业顺利的进行融资和高效的分散经营风险,也对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股市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IPO定价意义如此之大,其研究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下,IPO定价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新股抑价程度较为严重,平均上市首日利润远远超过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国外IPO定价的相关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对我国IPO定价中出现的问题及成因进行探讨,提出我国IPO定价合理化的举措,以期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文章一共四万字,分为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决定股票价格的基本理论。新股的市场价格一方面取决于它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发行时采取的发行模式。因此笔者在第一节里介绍了国际上通用的股票价值分析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扣法、市盈率法、净资产倍率法、经济效益附加值估值模型等计算股票理论价格的方法;第二节则介绍国际上主要的IPO的发行模式(包括固定定价模式、竞价模式、簿记模式和混合发行模式)以及影响选择发行模式的因素(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参与者成熟程度和市场的发育状况)。 第二章,国外IPO的发行模式的分析比较。作者在这里,国际资本市场的实践证明IPO发行价格不合理主要是新股抑价问题。笔者首先介绍了国外有关探究新股抑价原因的学说,然后分析了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为消除发行价格不合理(主要是抑价)而采用的不同的新股发行模式的情况,最后介绍了最新的IPO发展趋势和新的辅助发行工具。 第叁章是我国的IPO发行价格分析。我国的IPO抑价远远超出合<WP=3>理的程度,严重破坏市场的平衡,扭曲资源的配置。虽然我国多次尝试改变发行模式来调整发行价格,但最后都归于失败。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一级市场受到干预和控制不能为交易市场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的产品;其二,二级市场价格虚高,失去了市场判定和发现价格的正常机能;其叁,计算新股的基准价格的方法过于简单,操作又不规范;其四,发行模式死板,市场参与有限。 论文第四章就我国新股首次公开发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笔者认为:合理发行定价要首先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具体步骤包括解决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障碍--非流通股问题;减少过多的行政干涉和控制,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借鉴先进经验,引入相关法规和制度;其次,在发行中采取更加客观的标准计算新股底价并选用发行竞价与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发行模式,注意在竞价的初期给予的调整的方法;最后要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注意各种先进制度和工具的使用。这些举措能够纠正现行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同时又对竞价有一定的调整,与现有的定价方法相比更符合我国发行市场现阶段的发展趋势和具体情况。

范镭[3]2010年在《中国A股IPO定价研究》文中指出IPO首日超额收益一直是资本市场存在且难以消除的一种异常现象,也是每个国家都共同存在的现象,有所不同的是每个国家的IPO首日超额收益率高低不一样。以前的研究表明,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的IPO首日超额收益率普遍偏低,而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的IPO首日超额收益率普遍偏高,我国的IPO首日超额收益率尤其偏高。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国外学者和国内学者研究成果的一些介绍。国内外学者主要研究的方向是IPO定价,首日超额收益率和IPO后企业的长期发展。国内学者主要是以A股二级市场有效为前提,利用国外的理论和模型来解释国内IPO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研究了股票定价的一些基本理论,以及从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实际的定价模型。通过加权的方法对企业进行多种模型估值,得到的结果更加准确。第叁部分就是从内外部因素以及一级市场相关利益者的行为进行分析,从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内部分析,可以找出与IPO定价相关的财务数据,进行模型的分析。外部因素包括政策因素与非政策因素。第四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本章的第一节先介绍IPO的发行体制的变迁,并针对不同的发行体制,总结它的优势和不足。第二节和第叁节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通过对现今询价制度的数据分析,能够看出询价制度的一些进步,但同时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针对不足之处,笔者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接着通过与香港股市的对比,以中国中冶作为案例进行分析,结合同时在A股和H股上市的61支新股进行数据的对比。能够很直观的看出我国的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中签率太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很大的伤害,二是市盈率偏高,企业的内在价值被高估。最后一章是对全文的总结,并且根据现今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

蒋成忠[4]2008年在《我国现行A股IPO抑价问题的实证分析》文中指出本文对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我国A股IPO抑价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影响IPO抑价水平和定价效率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发行制度、改革交易制度和优化市场环境等具体措施,以期提高IPO定价效率,从而降低IPO抑价水平,促进证券市场更加理性、健康地发展。本文通过对沪市主板和中小企业板块的IPO超额抑价率进行整体和分组统计描述和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A股IPO仍存在严重的抑价现象,二级市场存在严重的投机行为,投资者尚未树立价值投资理念,中小企业板块抑价程度高于主板市场,新股上市后股价呈下跌趋势以及“全流通”预期对IPO抑价率没有产生影响等,并在对我国A股IPO的市场环境和相关制度分析的基础上,寻求提高我国IPO定价效率的可行性措施。本文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展开论题的研究,实证分析中又具体采用了列表法、图形法和多元回归模型等方法。

王渊超[5]2017年在《我国IPO新股发行定价合理性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越来越活跃,2009年以来,在A股创业板顺利实现股票上市的企业越来越越多,据统计数量已经达到600多家。我们必须要承认,创业板开板能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方便小型企业与投资方建立沟通和联系,最终达成合作,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另外,创业板正式开板以来,给众多具备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很多便利,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能够针对中小企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然而,我们必须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除了要看到其带来的好处之外,还应该要意识到,A股市场引致的相关问题也随之不断呈现。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即首次公开发行,实际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面向广大社会公众进行招股,指的是一种股票发行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渐发展,新股发行所发挥的作用也愈发凸显。企业借助股票发行的手段,不仅可以成功募集一定资金,促进企业长远发展,而且还可以实现对其资本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保障。因此,经济发展、资本市场以及新股发行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叁者能够彼此促进。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价格定得过高,高于投资方预期,在发行中就很难吸引投资方,导致资金筹集数量相对较少。从另一个角度上看,若发行人以及承销商为确保首次股票发行不会失败,刻意将发行价格调低,达不到企业股票实际价值,此时一级市场发行价格比相应的交易价格要低,能够顺利吸引投资方进行投资,二级市场资金逐步进入一级市场,通过这种操作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票发行失败,然而却阻碍了证券市场发挥其资金配置功能。所以,新股发行在实际定价过程中应如何取舍始终是业界讨论焦点。本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七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和现实意义,研究的方法、思路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和评析;第二部分:新股发行定价相关理论回顾,主要包含IPO估值理论和有效市场假说理论;第叁部分:我国新股发行定价制度的改革历程,介绍了历次发行定价制度改革及其效果。阐述了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围绕着市场化这一改革大方向做出的不断努力;第四部分:我国IPO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以近年来的发行数据为样本,分析了IPO新股发行定价的影响因素;第五部分:我国IPO发行市场定价合理性分析。通过上一章的分析,结合回归分析等工具,探讨IPO新股市场定价合理性程度;第六部分:提高我国IPO新股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对策与建议;第七部分:结论和展望。基于前文的研究成果,得出结论,并对本课题未来进一步的研究做出展望。

何建佳, 叶春明, 穆慧芸, 陈青青[6]2010年在《最优随机投资决策下的IPO定价机制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股票市场IPO定价机制的完善是股票市场融资合理化和正确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利用随机微分理论并结合Hamilton-Jacobi-Bellman方程分析了我国不同时期新股定价机制对投资者新股投资决策的影响;通过对我国不同时期新股定价机制效率的分析,指出当前我国IPO定价机制的缺陷和不足。分析表明推进我国IPO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有助于缓解一、二级市场矛盾,提高投资理性,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

罗曦[7]2007年在《IPO抑价》文中提出IPO抑价是存在于世界范围内资本市场上的一个普遍现象,自1975年美国学者Ibbotson和Jaffe提出以来,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多个角度的广泛研究。从历史数据来看,全世界公认最成熟的资本市场——美国市场上的IPO抑价率按年平均来统计,目前大概仍维持在10%左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理论界对其形成原因和解决方法尚没有统一的定论。因此,IPO抑价被认为是现代金融学研究的十大谜团之一,吸引了诸多学者利用信息经济学、博弈论、行为金融学、微观市场结构理论、制度经济学等等学说对其进行研究。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到今天,不足20年的时间,可以说市场尚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我国IPO抑价不仅是相对于成熟资本市场,就是和其他新兴国家资本市场的数据相比,也显得高的很异常(历史年平均抑价率在150%左右1,2005年询价制以来为85%2)。正是因为IPO抑价是一个金融理论研究的难点,加之我国市场的抑价率又显着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所以我国学者也对此进行了诸多深入的研究。本文正是从综述国内外主流文献入手,进行IPO抑价的理论研究的。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文献研究,笔者肯定了之前学者的理论贡献,并确定了本文要达到研究有新意、解释有中国特色的IPO抑价并提出政策建议等目标所可以采用的研究方法、角度和可以使用的数据样本。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要利用80年代以来兴起的行为金融学为理论基础,对我国市场上的IPO抑价奇高现象作出解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可能的政策建议。为此,本文按以下方式层层展开:第一部分:文献综述。按照国外最为主流的信息经济学解释、行为金融学解释、博弈论解释、我国学者的解释这样一个顺序做了对IPO抑价理论文献的综述,通过综述与分析说明了以下问题:1、利用信息经济学从一级市场上寻找IPO抑价原因这样一种研究思路适用于二级市场较为有效的成熟发达的资本市场。就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而言,因为二级市场严重无效,对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的定价本身就没有反应其内在价值,所以这种研究方法对研究我国IPO抑价的效果是值得商榷的。2、总结我国学者提出的理论之后,可以认为,主流学者基本同意股权分置、政府管制、监管不严、“壳资源”价值、发行及定价等制度因素,是造成我国IPO抑价的主要原因。IPO抑价是新股发行的短期价值被低估现象,要解释该现象不得不对新股的发行和定价制度进行介绍和说明,这也正是文章第二部分所要做的工作。笔者在这部分一方面比较了国外和国内不同的发行和定价制度;另一方面又对我国新股发行和定价制度做了时期上的划分,介绍了它们的历史沿革。从而为深入理解发行制度的中外差别做了铺垫。第叁部分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的实证部分,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是对国内外及我国不同时期内的IPO抑价数据作了统计性描述,并针对2005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上发生的制度变化,即:股权分置状况的逐步解决和新股发行询价制的实行(后者应该是新股发行定价向完全市场化过度的重要标志),说明了:1、文献综述部分总结的部分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可能并非是造成我国IPO抑价奇高的主要原因;2、目前的询价制改革并未有效地降低IPO抑价率,这一点也为进一步提出新股发行和定价制度的改革方向提供了激励。紧接着这两点结论,笔者提出了利用行为金融学作为理论基础说明我国IPO抑价原因的可能性,并详细介绍了Kahneman和Tversky,Loughran和Ritter等人的行为金融学理论和实证方法,归纳了他们共同采用的理论基础——投资者过度乐观(over-confidence)可能可以为我所用。为证实这一点,笔者首先从投资者角度出发,采用Fama和Barber&Lyon分别强调的CAR和BHAR两种方法,选用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在我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42只A股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说明了新股上市日的均衡价格反映了投资者的乐观情绪,从而证明投资者过度乐观这一理论假设同样适用于我国市场。接下来,笔者将研究的对象转移到承销商这一IPO过程中的另一主体,通过假设我国市场上承销商和发行者之间更多是利益不一致并存在委托-代理矛盾,利用博弈论知识为基础构建模型,说明在二级市场投资者过度乐观的条件下,承销商会在新股内在价值和二级市场均衡价格之间确定发行价格,并且在承销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的激励下,有主动压低发行价的意愿。从而在承销商身上找到了IPO抑价的原因。然后,笔者需要寻找的是新股发行人“纵容”承销商压价发行新股的原因。引入Kahneman和Tversky提出的前景理论和心理账户为发行人在新股发行中产生心理偏差提供理论基础,总结Loughran和Ritter利用前景理论对发行人心理偏差作出的解释,并针对我国市场独特的约束条件得到了发行人存在心理偏差的基于前景理论和心理账户的解释,即:新股发行后,相对于折股成本这个参考点,发行人收益较大,一般来说会超过由于发行价低于上市日首盘价而带来的心理损失。二者合并以后,发行人会获得一个正的收益,相对于发行前,发行人的状况是变好了。如果情况是这样,发行人对承销商的定价结果将感到满足,也就“纵容”承销商压低新股发行价。最后,笔者还想探寻为何监管者会对承销商压低发行价这一行为“视而不见”。在详细研读了杨丹、朱南和卓贤的相关文献以后,笔者认为他们已经利用博弈论为基础,加入了我国市场的特殊约束条件,构建模型说明了政府管制和监管不严是我国IPO抑价的主要原因。同时,对我国资本市场稍有了解就能知道监管机构的尴尬地位造成了对承销商和发行人的监管难题。综上,在投资者过度乐观这一统一的假设下,笔者分别从IPO过程中四个方面的当事人(投资者、承销商、发行人和监管者)角度出发,说明了各自造成IPO抑价的原因。可以说,这四方面的原因在投资者过度乐观这个统一的假设下是“相容”的,即:笔者得到了一个关于新股发行过程中四方面行为主体相统一的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解释。如果说仅仅是解释IPO抑价的原因,即做到张五常教授讲得经济学是解释世界的科学,那对于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而言,多多少少尚有“破而不立”之嫌,所以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正是在总结第叁部分通过实证得到IPO抑价原因解释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笔者主要提出以下四方面的政策建议:1、培育理性的投资环境是降低IPO首日回报率,促进股市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2、片面放开发行定价管制,给承销商以发行定价自主权不可能完全解决过高IPO首日回报率问题;同时,发行制度需要改革,才能使IPO更有效率,从`而有效降低IPO抑价;加强对承销机构的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承销商经营环境,是推动承销商提高承销服务水平是IPO定价合理化的必然要求。3、严格把关公司上市发行审核,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严厉惩罚提供虚假报告的发行人,同时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市场操纵行为打击力度,有利于发行定价的合理化,降低IPO首日回报率。4、引入做空交易,完善制度安排,消除群体性非理性行为的制度基础。最后需要指出,可喜的是笔者已经观察到新股发行和定价制度已经作出了一定调整,而调整的方向正是向着广大学者建议的能够有效降低IPO抑价、使得新股发行更有效率在迈进;同时,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备战的股指期货和多家创新类券商正在积极研究并开发的融资融券业务正是引入做空交易的具体形式,笔者相信这一制度的引入能够有效降低广大投资者的群体非理性,从而有效降低本文的立论假设既而降价IPO抑价。本文在创新和贡献主要在:1、第一次对询价发行制以来的IPO抑价数据进行大样本统计,说明了实施该制度以来IPO抑价相对于之前数据并没有显着降低;2、在国内首次利用行为金融学理论为基础,结合不同时期的新股发行和定价制度专门对IPO抑价进行实证研究;3、根据对原因的解释,提出投资者过度乐观是造成IPO抑价的基石,从而为政策建议提供了依据:必须有效降低投资者的过度乐观情绪。同时,本文的不足及可供继续研究之处在于:1、由于询价制以来具有半年以上交易数据的股票太少(仅有40只),在实证时不得不加入了一些询价制之前的数据扩充样本;2、从博弈论角度考察新股定价过程中的主体行为还需进一步深入;3、尽管得到了IPO抑价各方面行为主体“相容”的原因解释,并分别对各主体提出了政策建议,但由于我国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和数理知识的局限,未能提出一个可以令各行为主体“相容”的解决IPO抑价的方案并使之“模型化”。

肖闻逸[8]2014年在《我国IPO发行定价机制与定价效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综合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IPO定价机制与定价效率进行研究。在规范分析方面,本文系统梳理了1993年以来我国IPO发行审核机制、询价机制和配售机制的历史沿革与制度特点,并重点分析了2014年注册制改革以来询价制度和配售制度下投资者与承销商的行为;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以2005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期间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股票为研究样本,综合运用均值检验与经异方差一致性协方差矩阵调整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验证我国IPO定价效率的影响因素,并在上述的研究基础上给出相应的建议。本文通过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在注册制过渡期的询价制度下,从投资者方面看,投资者询价对象和数量均大幅增加,投资者报价分布更为分散,投资报价相对发行报价均值显着提高;从承销商角度看,承销商剔除最高报价的比例波动较大,有效报价宽度极为狭窄。(2)在注册制过渡期的配售制度下,承销商行使自主配售的权利的比例有待提高,自主配售制度下定价的合理化有待时间的考证。(3)2005年1月至2009年6月,IPO平均抑价率极高,受双重申购的询价制度影响,一级市场相对发行市盈率较低;二级市场投资者噪声显着,抑价率系一级市场的低定价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情绪的盲目乐观迭加所致。(4)2009年6月至2012年12月,IPO平均抑价率较低但仍显着大于零,受“创业板”的推出和询价制度改革影响一级市场相对发行市盈率较高,抑价率的存在是二级市场噪声交易所的情绪抵补部分一级市场的高定价所致。(5)2014年1月至2014年2月,一方面,受行政干预和窗口指导影响一级市场相对发行市盈率暂时相对较低,另一方面,IPO平均抑价率高企,且处于前两阶段中间水平,抑价率由一级市场的低定价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情绪的盲目乐观综合所致。

刘虹沁[9]2013年在《我国创业板IPO定价过高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研究》文中认为2009年10月23日,筹备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终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板上市,其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投资风险和交易者条件等均有别于主板市场,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并为创投企业和风险投资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完善,创业板相应机制也不成熟,自创业板开板以来由高发行价所带来的高市盈率和高超募资金的叁高问题屡见不穷。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究高IPO定价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研究对象是创业板的上市公司。本文首先在回顾国内外关于企业成长性和IPO定价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创业板高发行价问题进行剖析,先阐述了现阶段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高IPO定价现象,再简要分析高发行价形成原因,对高发行价与企业成长性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后,提出IPO定价与企业成长性的关系,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法分析了创业板企业IPO时的定价过高对企业后续成长性造成的影响,并提出创业板IPO定价高于个股内在价值的价差率与企业成长性呈反比的假设,后采用实证分析法对高IPO定价对企业成长性产生的影响进行验证。最后以实证分析结果为切入点,针对性提出有助于改善IPO定价方法、优化企业上市制度、加强监管等建议,从而促使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健康成长与日益完善。

张保青[10]2014年在《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影响因素和定价合理性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不仅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而且对我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也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创业板市场的成立也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专业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增添了新的投资渠道。自从成立以来,已经有几百家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板市场成功上市,这对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目前并不完善的市场环境下,创业板市场并不成熟和完善,创业板IPO定价机制尚不健全,高发行价格、高发行市盈率、高募集资本的“叁高”现象的普遍存在,给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造成了诸多的干扰,也给投资者、金融界的专家学者带来了困惑。股票发行定价的合理性是一级市场富有效率的关键,也是二级市场良好发展的前提。但是,目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上股票价格的表现却使很多人都质疑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合理性。因此,本文选择对我国创业板的IPO定价问题进行研究,以近期在我国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样本,探究影响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主要因素,并分析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合理性。本文研究的主要思路是:首先,阐述了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创业板市场IPO定价相关理论以及国内外文献综述进行了梳理,结合我国创业板新股发行的现状和改革趋势,从我国创业板IPO的各个环节出发,对发行制度以及各环节因素对定价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定性分析;其次,根据定性分析的结果,创新性地把影响创业板IPO定价的因素分为内部因素、外部客观因素以及与发行因素,据此选取了不同层次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以2011年5月1日-2014年4月30日在我国创业板新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利用因子分析法和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研究,探索这些因素与创业板IPO定价的相关关系;然后,在理论分析、统计分析和回归分析的基础上,试图从市场化的角度对创业板IPO定价的合理性进行分析,根据我国的询价制度特征和股票价格的后续表现来评判IPO定价的合理性。最后,根据以上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从多个视角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以及发行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对策和建议。通过对选取的不同层次的影响因素进行因子分析和逐步回归分析,本文发现每股实际发行费用、公司财务因素、网下有效申购配售比例和上市后发行公司流通股比例,对最终的IPO价格有着显着的影响。并且,通过对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合理性进行理论分析、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创业板IPO的股票价格后期走势呈现弱势,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我国创业板IPO定价存在偏高现象。从对我国创业板IPO定价合理性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可以得出,导致我国创业板市场上市首日“高抑价”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二级市场存在泡沫,价格严重虚高,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严重脱节。

参考文献:

[1]. 我国股票市场IPO定价研究[D]. 袁静.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2]. 我国IPO定价合理化[D]. 苏巍. 西南财经大学. 2003

[3]. 中国A股IPO定价研究[D]. 范镭. 华中科技大学. 2010

[4]. 我国现行A股IPO抑价问题的实证分析[D]. 蒋成忠. 苏州大学. 2008

[5]. 我国IPO新股发行定价合理性研究[D]. 王渊超. 苏州大学. 2017

[6]. 最优随机投资决策下的IPO定价机制分析[J]. 何建佳, 叶春明, 穆慧芸, 陈青青. 科技与管理. 2010

[7]. IPO抑价[D]. 罗曦.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8]. 我国IPO发行定价机制与定价效率研究[D]. 肖闻逸. 厦门大学. 2014

[9]. 我国创业板IPO定价过高对企业成长影响的研究[D]. 刘虹沁. 华南理工大学. 2013

[10]. 我国创业板IPO定价的影响因素和定价合理性分析[D]. 张保青. 东北财经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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