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_垄断组织论文

中国反垄断的经济学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_垄断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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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3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06)02—0087—05

自从垄断产生以来,反垄断就一直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和话题,我国的反垄断呼声也越来越高,反垄断立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反垄断问题。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竞争,但反垄断并不意味着垄断一无是处,维护竞争并不意味着竞争是万能的,在反垄断时必须正确处理好竞争、垄断的作用及垄断与竞争的关系。大部分研究者在探讨上述问题时,往往以西方经济理论中的竞争理论为理论依据,却很少有人借助于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笔者不否认西方竞争理论的上述作用,但通过研究也发现了它作为反垄断经济理论基础的缺陷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一些问题。相比较而言,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则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本文试图从西方竞争理论的合理性及其不足和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科学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更适合作为我国反垄断的经济理论基础。

一、西方竞争理论的合理性及其不足

自斯密以来的古典经济学家直至现代经济学家,绝大多数都自觉或不自觉地赞美竞争,而与此同时又明显地或隐含地贬低垄断。认为垄断作为竞争的对立面,必然扭曲市场机制,阻碍技术进步和创新,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造成较高价格和较低产量,使社会福利减少等,正如熊彼特所说的:“在欧美世界内,垄断从来就是被诅咒的……在典型的自由主义资产阶级看来,垄断几乎已成为一切弊病的始祖——事实上,垄断已成为它所密藏的妖魔。”①

竞争理论实际上是分析竞争、垄断的作用以及竞争与垄断的关系,伴随着西方经济学竞争理论的发展,西方经济学界对竞争、垄断的作用以及竞争与垄断关系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斯密的自由竞争理论崇尚竞争的积极作用,认为竞争可以刺激人们积极进取、竞争可以促使市场达到出清状态、竞争可以自动地优化资源配置。而垄断乃万恶之源,它会阻碍经济增长、降低生产效率、造成资源浪费、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损失等等。斯密认为垄断与自由竞争是相互排斥、完全对立、水火不容的。他坚决主张反对垄断,积极维护竞争。斯密的上述分析基本上是正确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借助于自由竞争能够自动地调节经济,这也正是我们鼓励竞争、反对垄断、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依据。但是它的上述观点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过度竞争对资源配置、生产效率、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危害和垄断的积极作用姑且不说,单就竞争与垄断的关系而言,竞争和垄断都是内生于市场和市场经济的,两者是相伴随而产生的,竞争中隐含着垄断,而垄断中又隐含着竞争,两者是不可能完全对立的。

以马歇尔为主要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在论证“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的同时,提出了完全竞争理论。完全竞争理论认为,在市场上有无数购买者和生产者、市场上的产品是无差异的、厂商和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购买者和生产者对市场信息完全了解等假定条件下,完全竞争的市场是最有效率的,会自动形成资源的最优配置。完全竞争理论把垄断视为对于完全竞争均衡的外来干扰因素,这一因素最终能被竞争经济的自发调节力量所消除。可以说,在对竞争的论述方面完全竞争理论基本上是继承了斯密的观点,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完全竞争理论的假设严重脱离现实,完全竞争理论或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个最理想但又不可能存在的模式而已。在对垄断的论述方面,完全竞争理论则比斯密还极端,它压根就不考虑垄断。如果说,在自由竞争而非垄断占统治地位的时代,斯密的自由竞争理论和完全竞争理论还能解释现实的话,那么当历史发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时候,垄断资本主义逐渐由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阶段过渡,垄断代替竞争逐渐占据统治地位后,上述理论的弊端就越来越明显了。

以张伯伦、琼·罗宾逊为代表的不完全竞争理论则从理论上或多或少地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垄断势力的存在和对垄断缺乏分析的缺点,将现实中的市场结构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指出在这四种市场结构中,完全竞争最有效率,完全垄断效率最低,但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作为两种最极端的市场结构,在现实生活中基本上不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主要是垄断竞争、寡头垄断两种市场结构。在这两种市场结构中,垄断和竞争并存,其作用的程度取决于产品差别的程度:垄断竞争市场上竞争的程度要高一些,而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垄断的程度要高一些。与完全竞争理论相比,不完全竞争理论确实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对垄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这种分析更能够解释当时的现实。但是不完全竞争理论依旧把完全竞争作为一种理想状态,对垄断的作用持否定态度,通过四种市场结构的比较,得出垄断程度越高,就越缺乏效率,社会福利的损失就越大。这种观点显然是忽视了垄断的积极作用,因此不完全竞争理论依旧不能有效地解释现实。

以熊彼特为代表的创新与动态竞争理论始于对传统的完全竞争理论的质疑。熊彼特指出,如果给予了完全竞争市场上述非常严格的假定条件,则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不仅不可能存在,而且是低劣的。因为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实际上没有竞争,没有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压力。他认为竞争不能是静态的而必须是动态的,这种一个动态过程是创新与技术进步的动态过程。而创新与技术进步是离不开大企业和垄断的。因此熊彼特认为垄断是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的,但他并不主张无限制地扩大垄断,而是主张借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力量限制垄断,尽可能为大企业创造竞争的环境。应该说,熊彼特的创新与动态竞争理论又大大前进了一步,它开始肯定垄断的积极作用,对垄断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以克拉克为代表的有效竞争理论则继承和发展了熊彼特的理论,提出了效率垄断和非效率垄断的划分,指出在竞争过程中,在一段可以自由反应时期内存在垄断的市场地位是必要的、合理的,因为它不是非效率垄断而是效率垄断。但它不是长期不变的,随着模仿过程的普遍化,原有的垄断地位随之消失。有效竞争理论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垄断作用,对垄断进行了比较科学的划分,但它却没有详细分析哪些垄断是属于效率垄断,哪些垄断是属于非效率垄断。

哈佛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进一步发展了有效竞争理论。贝恩运用他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的分析思路,指出集中度高的市场存在少数企业的垄断行为,而这些行为改变了市场的竞争性,其结果往往是产生超额利润,破坏资源配置效率;最终使市场在生产成本、技术进步、产品满足需要的程度等方面陷入低效率的运行状态。所以必须制定严格的反垄断政策。哈佛学派的观点遭到了芝加哥学派的批判,他们认为,如果企业在竞争中选择了大规模,说明在这一领域规模经济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企业只有在大规模的条件下,才能获得应有的效率。如果利用分割的措施限制市场集中度,就会影响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同样大企业之所以获得超额利润,也是由于大企业在生产和配置方面的高效率,是由于它们发现了其他企业没有发现的机会,发现机会的能力取决于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是动态变动过程的制造者。为了确保企业家才能的发挥,不应该过多的限制企业的规模和集中度。从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对垄断的认识都是片面的,哈佛学派强调垄断的消极作用,而芝加哥学派则强调垄断的积极作用。

由介绍可看出,西方经济学界对垄断的作用及垄断与竞争关系的认识越来越客观,从完全否定垄断发展到适当肯定垄断的积极作用,逐步科学地认识垄断与竞争的关系。这种发展是不容忽视的,这种发展过程常在各国反垄断的立法和实践中体现出来。但是我认为由于西方经济学界在任何一个时间段上对垄断的作用及垄断与竞争关系的认识是不全面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也就决定了对反垄断的指导是不全面的。而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对垄断与竞争关系和垄断作用的分析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了科学的基础上。

二、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最早源于马克思的资本积累理论,之后恩格斯、希法亭、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垄断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创新,列宁是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集大成者。笔者在此准备从垄断产生的原因、垄断与竞争关系和垄断的双重作用三个方面来介绍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并进一步论证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作为我国反垄断的经济理论基础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一)垄断是源于竞争的

马克思、恩格斯、希法亭、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均认为竞争导致了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而生产和资本集中最终导致了垄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积累的基本趋势做了科学的分析,证明了资本主义发展的经常趋势就是使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者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成群,最终必将导致自由竞争被垄断所取代。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指出:“每一个竞争者,不管他是工人,是资本家,或是地主,都必然希望取得垄断地位。每一小群竞争者都必然希望取得垄断地位来对付所有其他的人。竞争建立在利害关系上,而利害关系又引起垄断;简而言之,即竞争转为垄断。”②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分析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但他们毕竟没有生活在垄断已经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希法亭是第一个对垄断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在《金融资本》一书中,他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希法亭指出,高度集中的生产部门为克服利润率平均化的障碍和提高利润率而必然走向垄断。他认为,由于竞争的存在,等量资本要求获得平均利润,这需要借助于资本的自由转移。但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固定资本在总资本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资本的自由转移越来越困难。同时,由于竞争的存在,资本家要求获得较高的利润率,但随着生产的日益集中和生产的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的供应量不断增加,价格和利润率也随之不断下降,而从这一领域退出资本则是相当困难。为了克服利润率下降和利润平均化的困难,最好或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联合制。当然,联合企业并不等于垄断企业,联合是走向垄断的一个必要的中间环节。当联合起来的企业足以控制该部门的生产,从而可以控制市场和价格的时候,垄断也就形成了。

列宁是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的关于竞争必然要导致垄断的光辉思想,指出,自由竞争必然引起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垄断。首先,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导致生产和资本的集中。这是因为在自由竞争过程中,少数大企业拥有雄厚的资本,在竞争中总是处于有利地位,总是“大鱼吃小鱼”,生产和资本日益集中到这些大企业手中;同时,由于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的发展,能够在较短时间内积累起规模巨大的资本。其次,当生产和资本集中到一定程度,垄断的产生就既具备了必要性,也具备了可能性。从必要性上看,当同一产品的市场份额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大企业手中时,如果这几家势均力敌的大企业继续展开殊死的竞争,将会两败俱伤;而如果它们之间就生产规模和销售市场等方面进行协商、订立协议,则更为有利;从可能性上看,与多数规模小、经营分散的企业相比,少数规模大的企业更容易达成默契。因此,列宁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就自然而然的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之间容易达成协定;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③

马克思、恩格斯、希法亭、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的上述论述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竞争是导致垄断产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垄断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要存在着竞争,垄断就会不可避免。例如,虽然第三次科技革命后资本分散的趋势开始加强,各个国家都非常鼓励竞争和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资本集中和垄断产生的趋势并没有减弱,20世纪末在美国上演的联合兼并浪潮就是非常强有力的佐证。

(二)垄断并没有消除竞争,而是与竞争并存

马克思主义垄断理论认为,垄断产生之后,并没有消除竞争,垄断与竞争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仅可以找到竞争、垄断和它们的对抗,而且可以找到它们的合题,这个合题并不是公式,而是运动。垄断产生着竞争,竞争产生着垄断。垄断资本家彼此竞争着,竞争者逐渐变成垄断资本家……。合题就是:垄断只有不断投入竞争的斗争才能维持自己。”④ “垄断是自由竞争的直接对立面,但是我们眼看着自由竞争开始转化为垄断……。同时,从自由竞争中生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除自由竞争,而是凌驾于这种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⑤ 例如,在垄断和垄断组织产生后,垄断组织之间会存在着相当激烈的竞争:同一部门内部垄断组织的竞争一方面表现为可以在进行价格协定的同时,继续进行公开的或隐蔽的价格竞争,如欺骗其他企业暗地降低价格以扩大自身的产量和市场份额而获得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表现为可以进行广泛的非价格竞争和市场外竞争,如促销竞争、产品质量竞争、服务方面的竞争等;不同部门之间垄断组织的竞争一方面表现为垄断组织在相关垄断部门之间的竞争,如一个垄断部门为另一个垄断部门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时,它们之间便会形成双边垄断的竞争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垄断组织在非垄断部门内的竞争,一些非垄断部门是垄断组织竞相投资和扩大垄断势力的重要场所。

垄断没有消除竞争还表现在,从企业数量来看,非垄断的中小企业还是占绝对优势。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的存在,决定了垄断条件下自由竞争的客观存在,只是此时的自由竞争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由竞争无法同日而语。

(三)垄断作用的二重性

既然垄断和竞争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也就决定了垄断的作用具有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从积极的一面看,垄断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有利于高科技开发,垄断企业与小企业相比有更强烈的动机和能力革新技术,进行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从消极的一面看,由于竞争受到抑制,垄断会阻碍技术进步;在垄断条件下形成的卖方市场,消费者福利和整个社会福利难以提高。

希法亭是在分析资本主义垄断的价格决定时分析垄断作用的。他指出,垄断组织的目的是提高利润率,一旦它们能够消除竞争,就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来达到这一目的,这种价格就是垄断价格。垄断价格等于这样一种价格,这种价格能使销售量达到如此大的程度,以致生产规模不会使生产费用过于昂贵,从而不会使单位产品利润过于降低。垄断价格的形成改变了自由竞争调节价格运动的方式,但垄断价格依旧等于生产价格加平均利润,垄断价格依旧要受到需求、消费以及非垄断组织利润率的制约和影响。也就是说,在垄断价格条件下,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依旧发挥作用。同时,垄断价格的形成并不构成技术停滞的原因。希法亭指出,对垄断组织来说,采用技术改良同样意味着利润的提高,而且这些垄断组织也不得不采用这些技术,否则,就有一些非垄断组织通过掌握新技术与垄断组织展开新的竞争,从而增加了垄断组织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危险程度。改良技术的采用并非有利于消费者,而是有利于垄断组织。但是技术改良可以形成更大的生产量,而销售又要求降低价格,而这将有利于消费者(当然,也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改良技术的使用,也造成了集中,但生产却没有任何扩大)。

列宁是在分析帝国主义的寄生性和腐朽性时分析垄断作用的。列宁指出,“帝国主义最深厚的经济基础就是垄断。这是资本主义的垄断……。尽管如此,这种垄断还是同任何垄断一样,必然产生停滞和腐朽的趋向。在规定了(即使是暂时地)垄断价格的范围内,技术进步因而也是其他一切进步的动因,前进的动因,就在一定程度上消失了;其次在经济上也就有可能人为地阻碍技术进步。……当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垄断决不能完全地、长久地排除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用改良技术的办法可能降低生产费用和提高利润,这种可能性当然是促进着各种变化的。但是垄断所特有的停滞和腐朽的趋势仍旧在发生作用,而且在某些工业部门,某些国家,在一定的时期,这种趋势还占上风。”⑥ 另外, 列宁在讲到生产集中和垄断时也提到,“竞争转化为垄断,生产的社会化有了巨大的进展。就连技术发明和技术改进的过程也进一步社会化了。”⑦ 由上述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列宁肯定了垄断在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作用,但他把重点放在了垄断会导致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停滞方面,并由此推导出“帝国主义是寄生的腐朽的和垂死的资本主义”的结论。

希法亭的论述充分肯定了垄断的积极作用,美中不足的是他没有提及垄断的消极方面,列宁曾不无讽刺地说:“马克思主义者希法亭的缺点之一,就是他在这一点上比非马克思主义者霍布森还后退了一步。”⑧ 但我认为希法亭对垄断积极作用的论述是更重要的,他的论述更能解释现实生活中垄断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列宁对垄断作用的分析比较全面,明确指出了垄断作用的二重性。但他对垄断腐朽性的分析显得过于偏激,尤其是其结论更是与当今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不相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列宁垄断理论的可信度和支持度。如果将希法亭和列宁的分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强调垄断作用的双重性,那他们对垄断作用的认识从总体上讲是非常科学的,完全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经济生活中会出现不断反垄断但垄断依旧存在的局面”。美国《反垄断法》的不断修正就是一个非常显著的例子。

在我国反垄断时,我们更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作为经济理论依据。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刚刚开始市场经济的建设,需要竭力维护竞争,建立有效的竞争秩序,这就需要我们反对一切阻碍竞争的垄断行为,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的规模效益还没有显现出来,许多产业的规模都还非常小,还需要我们大力发展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这就要求我们在反垄断时一定要慎重,要充分认识到垄断的积极作用,要把握反垄断的“度”,要区分规模经济和垄断,要把着重点放在对垄断行为的制裁上。

当然,历史毕竟在前进,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现象,他们的论述也显示出了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例如,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没有明确界定资本集中和垄断之间的界限,没有给出测定集中和垄断的量化指标;仅仅从生产和资本集中角度分析了垄断,仅仅分析了经济垄断,而没有分析其他形式的垄断等等,而在这些方面,西方经济学的竞争理论则进行了大量有益的研究。因此,应积极科学地吸收西方学者研究的合理成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的垄断理论。

收稿日期:2005—8—2

注释:

① 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25页。

② 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12页。

③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7卷,第333页。

④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1972年版,第142页。

⑤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7卷,第400——401页。

⑥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7卷,第411页。

⑦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7卷,第340页。

⑧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全集》第二版第27卷,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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