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分析_外部性论文

新制度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分析_外部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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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2)04-0003-04

一、新制度主义发展理论崛起的背景

20世纪60年代后期,新古典主义在一片批判“传统发展经济学”的浪潮中兴起,成为经济发展理论中的主流学派,并成为权威性国际组织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理论依据。有人甚至将经济发展理论的这一转向称为“新古典复活”(Neoclassical Resurgence)。但新古典主义理论也暴露出许多弱点:

第一,新古典主义由古典的“政治经济学”倒退到“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理论致命的弱点是就经济论经济,而不考虑政治、法律、人口、制度、历史等因素等经济的影响。其宗师马歇尔就把“政治经济学”的“政治”去掉了。这样就使新古典经济理论的视野狭窄,把个别经济范畴一般化、绝对化,脱离了现实。例如,关于价格和市场的作用,新古典主义认为:经济发展是以边际调节来实现的,价格机制是一切调节的原动力,从而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机制。因此,他们十分强调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认为经济发展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均衡发展。市场调节固然很重要,但发展中国家最短缺的恰恰是市场机制。在发展中国家中,市场机制不健全,价格信号紊乱,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来发展经济委实令人怀疑。

第二,新古典主义经济发展理论忽视制度对发展的作用。它把“理性经济人”推崇得绝对化,把个人行为当成孤立的,不重视制度和组织对个人行为的制约,忽视制度变迁和国家的作用,把它看作是既定的“外生变量”,排斥在分析框架之外。以此来讨论经济发展问题,实属“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三,在新古典主义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盲目推行市场化、经济自由化,鼓吹自由竞争、自由放任,导致普遍出现“权钱结合”的腐败现象——寻租。有些国家还因不顾条件地实行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而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使人们对新古典主义理论产生了质疑。与此同时,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20世纪80年代后期,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将新制度主义引入到经济发展领域,形成了新制度主义经济发展理论。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主要贡献

新制度主义经济发展理论的理论基础是新制度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其特点在于:运用新古典分析工具,将制度因素内生化,把个人行为与集体行动结合起来,研究经济发展问题,探索其中的规律,从而使制度理论与经济发展融为一体。其主要的贡献是:

1.肯定了制度与组织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新制度主义认为,经济能否发展,取决于制度安排和经济组织(机制)的有效性。人们只有受到某种激励才会去从事某经济活动,而这种激励,就是一种机制:它能使社会收益率同私人收益率接近相等。例如,提高储蓄、增加投资、接受教育、从事创新等等,只是发展的现象,而非原因。原因则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可以这样做?——如果没有刺激这样做,允许这样做的制度与组织,人们就不会去做。中国农民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和以后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经济行为,有力地证明了制度安排的决定作用。正如诺思所说,投资的增加、劳动投入量的扩张、技术进步等因素,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它们乃是增长”。而真正决定增长的是制度,是一种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制度提供了一种经济的刺激结构,随着该结构的演进,它规划了经济朝着增长、停滞或衰退变化的方向”(诺思,1991)。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功能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制度可以通过规则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每个人对别人和社会的行为反应,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第二、制度可以通过界定产权,来形成发展的动力,从而促使私人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相等;第三、制度可以通过法律、规则、道德规范等来影响市场,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第四、制度可以对财产和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护,激励创新。

2.新制度主义创立了“交易成本”这个范畴,并将它运用到经济发展理论中。

按照新古典主义理论,信息的传递、价格的形成、利润的大小、企业的活动等等,都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调节的;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形成,没有什么交易费用,交易成本为零。但是,事实上,上面所说的那些活动,都是交易行为。交易双方为了达成交易而收集信息、举行谈判和签订合同等等活动,都是要付出成本的。

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会产生企业?企业是大还是小,究竟取决于什么?这在新古典主义理论中没有作出科学的回答。而新制度主义对此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因为要减少交易成本——变市场行为为企业内部行为,即“用较长期契约替代若干个较短期契约”(科斯,1937),“用要素交易契约替代产品交易契约”(张五常,1983),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的范畴,将人们的视野从一个完美的世界带回到现实世界,正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就必须有各种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规则和组织等存在的必要。“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产生新的能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演进的结果”(诺思和托马斯,1973)。

3.新制度主义创立了“产权”理论。

新古典主义把生产要素仅仅看作是一种物体(资本、土地、劳动…),这些物体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便可实现最优配置。科斯则认为生产要素不仅仅是物,而是人们拥有对它行使的权利。他指出:“人们通常认为,商人得到和使用的是实物,而不是行使一定的权利。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并把它当作生产要素,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科斯,1960)。这种对某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就是产权(它往往是由法律确定下来的)。这里就派生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当甲行使这种权利时,既会给自己带来利益,同时也可能会给乙或别的群体造成损害。这就是外部性的问题。如果是产权明晰,交易成本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的交易活动和权利买卖者互定合约而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科斯,1960)。然而,由于现实生活中不存在交易成本为零,乙或别的群体依据自己的权利向甲索取赔偿将是一个漫长的谈判过程,谈判是有费用的。这就是外部性导致交易成本增加的问题。如果把甲与乙都组织到一个企业中去(一体化),外部性就内在化了,交易成本便可大大减少。但其前提条件必须是产权明晰。

第二个问题:当许多人共同面对一个产权未定归属的资源(如天然草场)时,由于谁也不能限制其他人对这一资源行使权利,人们会因过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放牧)而造成资源利用效率下降,这就是“公地的悲剧”。其原因就在于产权不明晰和外部性使个人的成本收益与社会的成本收益相背离。新制度主义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个体所有权(single ownership),即私有化。

这两个问题说明产权明晰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第一,它可以使外部性内在化,并产生降低交易成本的动力;第二,它可以提高对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优配置。所以,在经济发展中,有产权制度比无产权安排更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与利用(效率)。

4.新制度主义创立了“寻租”理论。

新古典主义只一味强调市场的自由化,赞美自由竞争,而对这种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带来的“权力”与“资本”的交换,带来的腐败——“设租”与“寻租”,却熟视无睹。而这种现象会极大地增加交易成本。针对这些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74年)、布坎南等(1980)相继提出了“寻租”理论。

“寻租”或“经济租”,原意是指某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凭借对此种要素的垄断地位,而获得的超过要素机会成本以上的剩余(收入)。寻租现象的产生,则是往往由于政府对经济(市场)行为的限制而引起的:限制——即通过垄断进行“设租”;先有设租的权力,才能产生“寻租”。

寻租理论从四个方面把传统经济学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一是把经济研究从生产性的“利”,扩展到非生产性的“寻租”,从而拓宽了视野。如修筑一条公路,不仅有经济核算,还涉及到各利益群体的寻租。二是把政府行为“内生化”了;政府不仅是“市场失败”的补救者,而且也会带来寻租。三是区分了两种“竞争”,即寻利竞争和寻租竞争。寻利竞争有利于社会;寻租竞争有害于社会。这是对竞争不加区分的“自由竞争万岁”的批判。四是论证了寻租的制度根源。其根源就在于集权制度和暗箱操作。

只要有设租的权力,就可能产生“寻租”。这在一些不发达国家,由于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短缺,法制不健全等等原因,寻租问题非常普遍,对经济发展的腐蚀作用很大——增加了发展成本,减低了投资的收益率,结果导致经济发展动力不足。

三、新制度主义发展理论的缺陷

任何理论,都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如把它推崇为绝对,就会变成荒谬。真理逾越一步就是谬误。新制度主义发展理论也是一样,它只是从某几个方面较好地解释了经济发展问题,而不是绝对真理,它本身也存在许多缺陷。

1.新制度主义在强调制度重要性的同时,却认为最后生存下来的制度必定是最好的制度,完全套用了达尔文的自然界物竞天择观念。因而,它便无法解释什么一些非常无效率的,甚至滋生腐败的制度得以长期存在,而这个问题在非洲、拉美、亚洲是很普遍的。

2.新制度主义在强调产权重要的同时,却又把它绝对化。认为只要产权清晰了,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去提高效率。斯蒂格利茨就指出,现实并非完全如此:

——把产权私有化给某个部长的小舅子,并不会提高效率(没有考虑非经济特权)。另外,即使产权是明晰的,当受损者是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时,不但谈判费用巨大以致无法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而且还会出现严重的搭便车问题。

——在一些公共部门,产权关系并不重要,因为它本身就是为了提供“外部效益”,而不是消除外部性。

而且,还应注意到:有时产权不明晰比明晰更有效率,如20世纪80年代我国乡镇企业就是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快速发展的。其原因就在于明晰产权也是有交易成本的。当明晰产权的交易成本大于明晰产权后所带来的收益时,为什么要去明晰产权呢?

3.新制度主义对交易成本与外部性的分析,有利于解释企业的产生和产权的重要性,但却把“私有化”当成产权明晰的唯一出路,认为公有产权、国有产权必须改变成“私有产权”才有效率。这不符合实际。这里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即使在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条件下,在大型股份公司里,由于也是“委托—代理”制,双方仍然是信息不对称的。代理者仍然会有“信息黑箱”。这同社会主义的国有大型企业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光是明晰产权也解决不了“利益偏离值”和“道德风险”。

第二,现实经济中不可能完全信息,尤其是在科技创新方面,往往不可能有、也不能要求信息都是对称的。因为只有创新者拥有信息优势、并能从拥有的信息中获利,才能激励人们去创新。如果创新者把“思路”“点子”都给对方透明化了,那就不会成交(没有成果了)。

第三,外部性、交易成本问题,不能只作经济上的理解,政治上、环境上、国家安全上同样存在外部性与“交易成本”。——如国防工业的外部性问题;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国际金融的外部性问题;政治稳定的外部性问题等等。这种多维的外部性与交易成本,有时比经济上的外部性与交易成本更大。这正是国有产权必须存在的依据。

第四,私有化的产权明晰并非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条件。也就是说,彻底私有化并不一定会带来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如俄罗斯即是一例。原因何在?国内有的学者认为:“平等地位的讨价还价、自由的选择权利是交易能使双方同时获利的先决条件。……如果一个社会里人与人的社会地位不平等,一方可以协迫另一方就范,交换就可能只使一方获利而使另一方受损。”印度即是一例证:印度是一个私有化的产权“明晰”的国家,但它的市场经济却远未健全。原因就在于种性制度的残余使社会上低种性的老百姓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尽管法律上否定了种性制度,但实际上低种性的人却没有同富贵种性的人平等谈判和签订合约的权利——不能进入“上流社会”。类似的现象,在非洲、南美乃至亚洲的一些落后国家也同样存在。在这些国家,市场成了富人剥削穷人的制度,成了富有社会的专利品。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如何能够充分地发展起来?所以,中国建立市场经济,固然应该注意产权的重要性(它是必要条件之一,却不是唯一条件)。但可不能丝毫忽视另一个关键性的条件:消除特权、腐败和行政垄断,建立起平等竞争自由选择的社会机制。否则,弄得不好,会重蹈印度和另一些国家的覆辙。

第五、“产权”是一个“系统”,它具有若干层次,“产权明晰”必须包括多个层次的合理分配。斯蒂格利茨说:产权私有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产权的分配。如何分配,他没有讲。有的学者认为,“产权”在一个企业中,具有四个层次:一是所有者(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产权);二是企业家(经理)对管理能力的产权;三是技术人员(创新者)对知识成果的产权;四是劳动者(工人)对劳动力的产权。因此,只讲第一个层面的产权明晰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包括这四个方面产权的分配(包括:占有、使用、收益等等)。

四、新制度主义制度观同马克思主义制度观的区别

第一,二者的“制度层次不同”。

一般来说,制度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高层次的制度,指社会制度,它涉及政权性质的基本制度;二是中层次的制度,指经济体制,它涉及经济运行机制(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三是低层次的制度,指具体规范,它涉及市场交易中的行为准则(契约关系)。

新制度主义的制度观更适用于第三个层次和部分的第二层次;马克思主义制度观则侧重于第一层面,而对第三层次论述不足。

第二,二者制度观的理论基石大不相同。

新制度主义的制度观,其理论基石是“自由契约”论,认为人类已有的一切制度(各层面)都是“经济人”的理性行为的结果,是理性选择基础上通过相互自愿的自由契约而形成的“相互约束”。这就值得商榷了。特别是诺思,把本来适合第三层面的真理,硬要推广到一切制度领域,成为“世界观”,这就“以一盖全”了。难道一些通过政变建立的军事专政制度,通过世袭的封建制度,也是“自由契约”?希特勒的法西斯制度也是“自由契约”?

马克思主义制度观的理论基石是“权威强制”论,认为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或生产关系。

“权威”的形成有多种途径:一是沿袭形成的权威——封建社会;二是暴力形成的权威——在不发达国家;三是民主选举形成的权威——在发达的西方国家。

前两条显然不存在什么“理性的自由契约”。对于第三条,也要作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选举制度(如美国)在开始的历史阶段,确有某种全民自由选择的味道,但经过多少年的嬗变,它慢慢就产生了“异化”,成为“有产者”的专利了。现在的美国下层人民是不存在什么“自由选择”的可能了,它是一种“权威强制”的既存事实,不能选择的制度了。又如前苏联的“苏维埃”制度,也有美国类似的“异化”过程。所以,这种“异化”一发生,“自由契约”论就彻底破产了。

收稿日期:20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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