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合作及道德风险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孵化器论文,道德风险论文,创业家论文,科技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作为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基础性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加速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和建设,对构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经济和科技的全球化进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很不平衡,孵化器能力良莠不齐;另一方面,入住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企业的高新技术含量差别也很大,目的不尽一致[2]。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在双方合作的情况下,创业家获得技术产业化的利润,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持续发展,达到互利的效果。然而,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之间因专业的不同,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各种服务、政策、信息具有优势地位;创业家对从事专业技术的研发比科技企业孵化器有较优势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创业家有道德风险的问题发生,创业家的项目可能只会对创业家个人带来较多的利益[3],但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受到损失。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了使创业家进驻,同样产生道德风险问题。这些都直接妨碍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因此,分析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合作及道德风险,探讨受孵企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税上缴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作和管理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研究,建立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效用函数,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合作和不合作进行了分析,讨论了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道德风险,对影响科技孵化器与创业家合作的因素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在对项目的孵化过程中,投资项目的价值受利税上缴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的影响[4][5],因此,本文探讨了利税上缴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对双方合作的影响,相关结论为科技孵化器的运作与管理提供了参考价值。
二、假设
1.受孵企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孵化商品化的产品价值上缴的利税强度为k,当地财政返还给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返还强度为t,0≤t≤1,0≤k≤1。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利润来源为受孵企业上缴利税的财政返还。投资项目的价值X随k的增加而递减,随t的增加而增加。
三、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效用函数
1.创业家的效用函数。假设V(·)为创业家的效用函数。企业经过科技孵化器的审核后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受孵企业提供创业服务。创业家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所得收入为创业项目的价值,扣除创业家上缴的利税,并扣除创业家的成本C(e),即为创业家的净利润。所以创业家的效用函数为:
2.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函数。假设U(·)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函数,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得的收入为受孵企业上缴利税返还,并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服务的成本I(m)。所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函数为:
四、充分(full information)的信息
文献[6]中,所谓的充分信息是指双方都愿意合作的情况下,追求双方的最大效用总和或是最大剩余。基于文献[6]对充分信息的定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双方采取合作行为,追求双方的最大效用,Mαx(U+V)
时,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最佳合作解受到投资项目的边际成本小于边际价值约束。
对于一般的创业投资与创业家合作问题,在充分信息下,无论是何种诱因机制,最佳合作解要求须达到投资项目的边际价值等于边际成本[6],即
在充分信息下,双方没有人会有动机采取偏离此协议合作解的行动。与一般创投与创业家合作不同,命题2说明,在充分信息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最佳合作受到上缴利税强度和返还利税强度的影响,存在机制诱因使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之间更紧密地合作。而命题3说明,当k=0或t=1时,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合作达到最优。实际上,当k=0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为负,除非有外部的强制因素,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基础,k=0是双方达到最优合作的理论上缴利税强度,所以t=1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达到充分合作的最佳税收返还强度。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双边道德风险
“双边道德风险”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只追求其个别最大的效用,(m,e)的选择为非合作解。相对于充分信息的情况,若双方所采取的行动是非合作的,双方对于m与e的选择,需提供诱因才能使双方采取适当的行为。
当双方对于努力水平的选择采取非合作行为,需解反应函数的均衡解。科技企业孵化器依据创业家所付出e的高低,选择自己投入水平m,追求其最大效用,即极大化(2)式,
为讨论存在道德风险下,t、k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效用的影响,(2)式对t,k偏微分,得
同理,创业家推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水平 m以决定自己的努力水平e,追求创业其极大化效用,即极大化(1)式,
命题5表明,当0<t<1,0<k<1时,无一方能得到来自对方付出较多努力的利益,因而双方都有诱因想偷懒,因而在其个别所属的效用函数中,减少他们投入的努力水平。
命题6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存在双边道德风险的情况下,创业家努力的边际成本随税收强度k的增加而递减;科技企业孵化器努力的边际成本随税收强度k和税收返还强度t的增加而递增。
命题6说明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存在双边道德风险的情况下,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价值取向存在冲突,需用相关机制约束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的行为。
命题7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存在双边道德风险的情况下,
(1)创业家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是税收返还强度t的增函数;
(2)创业家的效用是税收强度k的减函数;
(3)当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是税收强度k的增函数,当
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是税收强度k的减函数。
命题7表明,由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的效用都是t的增函数,创业家会配合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求政府实施较大的财政返还强度,两者对财政返还强度存在串谋的可能;当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的效用都是k的减函数,科技企业孵化器会配合创业家要求政府实施较低的税收强度,此时,两者对税收强度存在串谋的可能。当
时,创业家的效用是k的减函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是k的增函数,两者为各自的利益对政府施加影响。从命题7第三部分可以看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效用随着k的增加呈先增加然后减少的趋势,原因是随着k的增加,受孵企业上缴的利税强度越大,在t一定的情况下,科技孵化器所得收入越多;随着k的增大,创业家的努力程度越来越低,造成项目的投资价值降低,虽然上缴利税强度增大,但上缴利税额度减小,在t一定的情况下,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收入减少。
命题8若k=0,则m=0。
命题8是现实的一种极端情况,表明当地政府为了扶持创业家,对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产出全部免税。当地政府须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较大的财政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才会有努力为创业家提供服务的动力。
六、结束语
实际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的委托代理问题比一般的创投与创业家的代理问题要复杂,原因在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努力成果不能由其单独分享。科技企业孵化器一般由政府出资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然后委托科技企业孵化器负责运营,受孵企业上缴的利税由政府按一定比例返还给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家充分合作下,文章证明当t=1,即政府将受孵企业上缴的利税全部返还给科技企业孵化器时,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达到最优合作水平,付出最大努力。这也就表明,政府需从科技企业孵化器退出,让科技企业孵化器独立发展,这也是科技企业孵化器需从目前的事业型模式向企业型模式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存在道德风险时,双方无一方能得到来自对方付出较多努力的利益,因而双方都有诱因付出较少努力,因而在其个别所属的效用函数中,减少它们投入的努力水平。它们的效用与受孵企业上缴的利税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相关,所以在科技孵化器的运营与管理中,需设计较优的利税上缴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使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付出更大努力。文章讨论了利税强度和财政返还强度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创业家效用的影响,进一步的工作是设计契约降低两者的道德风险使之充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