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与公安网络互联的解决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钟明华[1](2021)在《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移动支付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深度融合的产物,也是社会消费需求升级作用的结果。作为基础性商业设施,移动支付可以极大提升整个经济社会的商业交易效率;作为重要的技术赋能手段,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可以极大地助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当前,能否对移动支付发展实践进行系统理论地归纳总结,放大有利于移动支付发展的因子,疏通不利于移动支付发展的堵点,对维持移动支付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培育壮大经济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论文理论联系实际,以移动支付产业的理论分析为基础,围绕移动支付快速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展开分析,主要着力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移动支付领域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商业模式?移动支付快速发展对于货币、消费需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移动支付产业自身发展的宏微观因素有哪些?以这些具体问题为导向展开定性与定量分析,并围绕如何抓住移动支付技术新趋势,加快推动我国移动支付产业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构建了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移动支付领域商业模式。移动支付是一种创新型商业模式,而当前关于这种模式的定性分析较多,而具体分析移动支付市场主体间博弈发展的研究不多,尤其是前沿研究较少。虽然也有学者基于博弈理论对移动支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是其假设多局限于移动运营商与银行卡公司两类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如今随着以支付宝、腾讯金融等为代表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崛起为移动支付市场的头部平台,这就迫切需要与时俱进,综合研究金融机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三类参与主体之间的博弈逻辑。基于此,论文将数理模型引入移动支付三方参与主体的博弈分析之中,并将共享资源、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分配系数、资源吸收利用能力系数、背离收益、单独研发收益、罚金等系数纳入博弈模型之中,求解三方博弈最优解。第二,构建计量模型分别分析了移动支付与货币及消费之间的关系。当前关于移动支付的实证论文相对较少,而分析移动支付与货币、消费关系的论文就更加稀缺。论文从国家宏观层面和家庭微观层面两个维度分析移动支付的发展对现金支付、消费偏好产生的影响,一方面研究移动支付与货币之间的关系,基于宏观时间序列数据,检验了移动支付与货币乘数之间的因果关系,发现移动支付可以使得广义货币乘数变大;并基于宏观时间序列数据分析移动支付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发现移动支付与居民消费存在协整关系,能够促进居民消费的增长;另一方面,基于微观家庭数据,通过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了移动支付对家庭货币需求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了年龄、教育、城乡、区域、城市等因素在两者关系中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分析了移动支付与家庭消费水平和家庭消费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金融素质对移动支付影响家庭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第三,构建量化分析模型研究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通过文献资料梳理发现,当前关于移动支付影响因素的分析多为定性研究,且现有文献还没有关于移动支付产业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有鉴于此,一方面,从宏观视角出发,综合采用知名咨询机构关于移动支付的统计数据作为论文被解释变量,并通过误差修正模型(ECM)定量研究了经济发展水平、线上支付场景、线下支付场景、硬件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水平、市场化发展水平、经济政策不确定性等宏观变量对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从微观视角出发,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双向固定效应模型(TWFE)定量研究了户主特征、家庭特征、地区特征等三类变量对我国家庭移动支付使用情况的影响。第四,提出了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对策建议。移动支付本身兼具商业属性和技术属性,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支付方式,可以很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体验升级,对提升整个经济社会的组织运行效率作用极大;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赋能手段,需要高度重视技术的优化升级,要始终在技术上引领潮流,并深度融入于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中,实现裂变式发展,这也符合金融“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基于此,论文依据对移动支付产业的理论分析、实证检验以及技术分析,并充分结合移动支付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从“细分市场优化移动支付产业结构、增强移动支付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移动支付应用与实体经济融合”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帅奕男[2](2020)在《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旨在从法治范式变革的视角研究司法的范式转换问题。“司法范式”体现的是法官默认的司法逻辑和价值取向,司法范式的变化是与法治范式的变革密切相关的。因为法治范式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系统所处的社会所持有的一般看法,这种看法构成了人们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的背景性理解。因此,本文在法治范式的语境中,对现代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形态演化、面临的信息化挑战及发展趋向进行探讨,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除了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四章。导论部分梳理了中外学者对智慧社会司法范式转型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介绍了选题缘由、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结语部分阐述了智慧司法与中国司法的转型策略,认为智慧司法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法律系统内部转型革新的契机,但是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把握技术介入司法领域的尺度。正文部分的内容具体如下:第一章界定了司法范式的内涵,考察了现代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并提出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在对司法范式的法治语境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认为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官立足于个人主体性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的司法判断,其二是逻辑化、理性化的司法推理,其三是具有独立于司法结果之正义价值的司法程序。沿着司法范式现代性内涵的思路,本章对西方现代化进程中自由竞争阶段、福利国家阶段、安全保障国家阶段所对应的三种司法范式——形式司法、实质司法、协商司法的特征和具体内涵进行界定和阐述。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以服从实在法规则为特征,依赖于独立的司法权力机构通过严格的法律推理来解决具体冲突。其背景在于自由主义法治范式以形式理性为基础,通过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和规则至上的信念来构架其制度体系,法律的一般化和体系化意味着法官需要在普遍性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中寻找“决定性意义的原因”,以严密而精准的逻辑方法进行司法判断。福利国家法治的实质司法以目的导向推理为特征,司法权越来越多地介入到政府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司法程序也从关注形式公正转向关心实质公正。其背景在于自由竞争下生产和资本的集中化加强了垄断性资本的力量,经济权力、物质财产和社会状况的不平等与日剧增,自由主义法治所带来的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的分离以另一种方式走向整合,福利国家的实质法逐渐地导向了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并在司法领域表现为法律判断和道德判断的整合。程序主义法治范式背景下的协商司法以沟通保障的司法程序为特征,表现为通过建立平等自由的对话空间以促进司法主体间协商沟通,进而达成共识。其背景在于法律结构和科层结构难以应对国家干预过于密集所带来的社会复杂情势,面向实质平等的权利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个人自主性的实现,这促使法律和司法转向通过组织规范和程序规范实现社会整合。司法范式的演化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外部的社会条件变化,新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通过制度化吸收到基本的法律结构中,进而影响司法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来自于司法实践的内部反思,司法系统也在纠纷解决中不断探索如何通过方法的运用、制度的设计,更好的促进司法正义的实现。第二章考察了司法范式面临的信息化挑战。信息时代的到来正在改变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原则,计算机、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不仅消解了理性思辨在知识生产和权力架构中的话语地位,而且对围绕能量与物质构建起来的现代法治秩序带来冲击。在这个过程中,司法作为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及“微观社会矛盾纠纷的灵敏显示器和社会治理状态的预警机”,首当其冲的感受到社会信息化与建构理性碰撞磨擦的冲击力。这就使得现代司法范式在信息化背景下面临着三重挑战:其一是双重空间对既有司法裁判规则和场域形成的冲击,其二是平台治理对国家法律的中心主义和司法至尊的地位的消解,其三是司法智能化对以法学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现代司法理念带来的挑战。第三章分析了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随着技术对社会解析的不断加深,物理时空发展起来的司法理念与司法制度难以应对“微粒社会”的高速数字化进程,新的知识力量深度的参与到司法权力的运作之中。在司法规则方面,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被转化为计算机化的表达形式,甚至直接以代码生成规则,通过算法和程序设计实现自动化规制。在司法裁判方面,智能系统为各类案件提供“定制化”的证据指引、类案推送以及评估预测,使裁判结果更加具有连续性、一致性和可预见性,呈现出程式化的算法决策趋向。在司法过程方面,司法运作的场域逐渐从“广场式”“剧场式”的物理空间结构转向远程审理、人机交互、个性定制的多维立体空间,呈现出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趋势。在司法服务方面,依托诉讼服务平台,精准定位、智能预判的个性化的诉讼指导增加了公众与司法部门的黏性,提供了更加有效和便捷的“接近正义的方式”。与此同时,新兴技术力量与司法权力运作的结合也指向了一个全景敞视的可以精细识别不同苦乐场景的智能控制机制,我们需要在新的法治框架中对司法范式进行设想和探讨。第四章提出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构想。现代法治范式的研究与现代性社会转型有着本质上的勾连,是一种与现代性社会转型密切相关、对现代性进行智性反思的法律知识形态的变化。本章吸收了现代法治理论中的反思要素,并与社会学的反思性理论进行勾连,对法律与社会特性进行“双向阐释”,提出面向后现代的智慧法治范式,并在这种新型法治范式中塑造司法范式的形态。首先,为智慧时代的司法价值注入数字正义的内涵,使其内在的反映信息社会资讯化、符号化的思考和行为方式。其次,充分意识到智慧司法中人脑决策与智能决策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演绎逻辑与计算知识的融合运用,使司法逻辑内在地反映双重空间、人机混合、算法主导时代的行为规律和新型法律关系。最后,通过数据、平台与司法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司法应突破仅仅被理解为是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的设定,发挥纠纷预防的社会治理功能,应对智慧社会的风险和变化。
李琰楠[3](2020)在《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了提高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监管和服务的水平。通过调研宁波、杭州等地区的先进经验,与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交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反复调试和修改完善软硬件设备,结合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平台,整合原有的业务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为运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本文以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平台的六项业务为研究对象,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内外道路运输管理先进经验,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从系统功能、实用性、对服务水平的提高三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指出呼市运政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其主要原因。本文对标建设交通强国的目标,论述呼市实施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监管+服务”两大目标。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货物运输及货运站场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出租车及网约车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共六个方面分析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平台,并对各项业务的管理实效进行评价,从政策、信息技术、人力、资金四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智慧管理的措施。得出以下结论:智慧管理是提高道路运输监管和服务的最佳途径,能够有效提高各项业务的管理水平,有利于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刘奕[4](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袁兆华[5](2019)在《株洲市警务信息化改善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凸显,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但是社会信息化也带来了诸多社会管理问题。积极跟上社会信息化的潮流,利用信息化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了共识。公安机关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与时俱进,主动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数字警务、掌控好社会和谐发展、打击犯罪的大局,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株洲市公安局开展信息化建设已有十多年时间,信息化手段和水平都有了极大提高,但在警务信息化进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本文首先阐明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并且介绍了国内外警务信息化的研究现状,简述了研究的内容及研究方法。随后概述了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结合株洲市警务信息化的现状对警务信息化的内涵、内容、作用、意义等进行了阐述,并详细介绍了株洲市警务信息化现状与信息化成果,从信息化技术力量、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警务信息资源质量、信息化安全保障、信息化应用程度六个方面对株洲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化进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的探究,并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然后对国内外发达地区警务信息化情况进行了介绍,最后通过借鉴国内外警务信息化先进经验提出了包括改善警务信息化机制建设、改善警务信息化基础建设、改善警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方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提升警务信息化运用水平等几个株洲市警务信息化改善对策。
徐人杰[6](2019)在《支付宝的交易风险及其控制研究》文中提出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工具,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自2003年建立以来,支付宝一直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支付宝具有高效快捷、安全方便等优点,迅速得到了用户的接受和欢迎。据最新数据,支付宝的日活用户已达到7亿。然而,在发展过程中,支付宝一直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尤其是近年来,网络黑灰产所带来的安全挑战愈加严峻,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偷盗、诈骗、敲诈等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围绕互联网衍生的黑灰产行业正在加速蔓延。仅2017年至2018年上半年,阿里巴巴安全部就配合全国各地执法机关破获了各类涉黑灰产案件8022起。因此,如何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已成为支付宝及其它第三方支付的严峻课题。本文结合相关金融风险控制理论,参考网络黑灰产治理研究白皮书、用户身份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等文献,对支付宝的主要业务、交易特征、风险类型及其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进而提出了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风险控制基本策略。分析表明,支付宝的交易风险类型主要包括:恶意用户操作风险,如花呗借呗逾期不还、恶意骗赔账户安全险等;网络黑灰产侵蚀风险,如利用泄露的公民信息撞库盗窃用户账户资金、PS人脸照片攻击人脸识别系统等;常规金融领域风险,如非法经营花呗套现、反洗钱风险等。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的特点及原因,本文提出:必须建立用户实名认证与用户信用体系,如“芝麻信用”,力求与央行征信系统接轨,提高恶意用户违规成本;应联合公安部门打击治理犯罪分子,成立专案团队,利用大数据赋能打击模式,使“线上挖掘,线下溯源”成为可能,震慑黑灰产;可建立绿色金融生态,打破银行、互联网金融壁垒,弥补金融风险漏洞等若干应对策略。
王莉[7](2018)在《M科技公司基于公安大数据的业务创新》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手机上网用户数量持续增长,手机上网终端已经远远超过电脑终端,手机已经完全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通讯和娱乐工具,人们在生活和工作中产生的数据也呈几何倍的増长,我们称之为“大数据”。大数据不仅在影响着我们的思维,也早已融入到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改变着企业的商业模式,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同样,大数据也在渗透到公安情报领域,信息化的发展也让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愈发多变、隐蔽,传统的数据管理手段已难以发挥快速分析研判的作用。大数据中蕴含着丰富的情报信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日益深刻、广泛,甚至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提升人们生活幸福感的关键所在。在公安机关与犯罪分子的较量和角逐活动中,谁能先获取情报优势,谁就能赢得主动、抢占先机。因此新型“情报主导警务”公安业务模式,要求尽可能全面的获取情报大数据,再综合的加以分析,既要更高效地侦破已发案件,也要防患于未然,提早感知潜在犯罪行为。本研究分为六章:第一章结合国内外研究综述,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意义和方法。第二章对相关创新理论进行了回顾,分析大数据业务创新特点。第三章对国内外大数据业务创新现状进行对比,获得相关启发。第四章对M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建设领域的宏观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进行了分析,明确其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第五章在前两章的分析基础上,结合XX公安局个案,提出M科技公司的业务创新思路和方法。第六章归纳总结,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研究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专着,总结归纳了国内外大数据在网络社会安全方面的应用和管理现状,为本文的业务创新提供基础参照。再借助PEST,SWOT分析法深度解析了M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领域面临的宏观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同时以XX公安局内部大数据建设现状和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为个案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的业务创新方案和对策。研究认为M科技公司主要在品牌基础、售后服务体系、市场占有率和人才储备四个方面具有优势。但面对时代的快速发展,公安网络安全业务的发展和转型,M科技公司要想继续保持竞争优势,降低行业政策和客户需求变动、新竞争者入侵的威胁,必须要抓住机会,从自身业务优势出发,拓宽业务体系,健全大数据应用细分市场的运营机制,增强客户与品牌的粘性。研究从M科技公司的产品缺乏前瞻性、细分市场市场营销战略和渠道缺失现状出发,结合XX市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的业务困境,提出了智能型预警分析系统“重点人运营管理”,并从建立售前组织、细分市场的营销策略、解决方案差异化、渠道机制的建立这几方面建立相应的运营体系,来保障产品创新的可实施性和市场规模化。
贾瑞[8](2018)在《消防部队智能营区管控系统的开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12年7月12日公安部消防局制定的《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各消防总队根据自身管理情况,配套制定了各类正规化、精细化管理细则,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升级到了制度管理的高度。营区作为官兵日常生活以及训练的载体,其建设可以看作是消防部队管理建设的重点之一,也是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影响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消防部队管理通常使用人力来管,不仅要消耗基层指挥员大量精力,还无法提升管理效率,用技防代替人防的需求迫在眉睫。在新时期部队改革不断深化和信息化建设日新月异的大背景下,消防部队营区的智能化建设势在必行。本文综合应用ASP.NET、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采用面向对象方法,开发了一款消防部队智能营区管控系统,实现车辆出入管理、人员出入管理、访客出入管理、电子岗哨管理、查铺查哨管理、考勤管理、巡更管理、违规提醒、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了部队正规化建设。本系统采用C/S和B/S相结合的架构风格,基于公安网运行,基础数据通过Web service数据接口与消防部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接;采用车牌识别、指纹人脸识别、RFID射频设备进行数据采集与身份认证;实现及时有效的异常管理信息提醒,出现违规异常第一时间利用手机短信提醒管理人员。目前消防部队智能营区管控系统已经成功通过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采集数据的准确性测试等严格测试,在乌海市公安消防支队上线使用,正常运行了8个月。车辆、人员、访客出入登记效率平均单次提高了3分钟,查铺查哨、岗哨执勤100%实现了本人登记,日常管理记录8500多条,异常管理工作提醒568条,系统自动进行部队管理每日一查,改变以前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的一月一查或一季一查模式,大大提高了部队正规化管理效率。
张苗苗[9](2015)在《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研究》文中提出公安网络是指公安业务信息网,是连接公安系统各个部门的一个广域网,利用公安业务网络可以将三级信息中心的数据库连接起来,从而实现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业务单兵之间信息流转。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产生于公安业务工作之中,链中的信息主体相互依赖,协同合作,共同生产和创新利益,实现公安业务网络信息的价值增值。目前,对于公安网络信息领域的研究多集中于网络信息资源的建设、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管理研究,对于公安网络信息相关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机制的研究较少,而公安网络信息生态相关的研究亦鲜见,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理论和研究体系。因此,从信息生态的角度出发研究公安网络业务信息活动将会从新的视角对我国公安网络的整体优化起到战略性的引导作用,为公安机构提供优化网络信息资源配置、提高公安网络主体的运行效率以及促进公安网络信息活动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信息主体的共生互利关系是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信息主体之间的一种常态关系,它是公安网络信息活动中具有合作关系的信息主体彼此相互依赖,共同创造利益增量,并通过对利益增量的分配达到互利互惠、共同受益的协同合作关系。深入研究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信息共生互利的理论体系和作用机制能够为公安网络信息资源高效利用与配置、信息功能发挥良好与稳定提供新的管理途径,为公安业务网络的相关信息主体的协同合作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导。本文在综合国内外关于警务信息管理、网络信息生态、网络信息生态链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构建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概念体系,对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机理、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利益冲突及协调对策等内容进行了研究。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第二章,研究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理论基础。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价值管理共生互利理论是建立在一系列相关理论甚础之上的。本章的研究内容包括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相关理论、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相关理论以及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理论三大部分。第三章,探讨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作用机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作用机理揭示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主体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运行规则和原理。本章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的形成、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协调,探讨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标准。第四章,论证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机制是研究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冲突的协调对策的基础。本章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影响因素及其概念模型,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作用机制。第五章,讨论了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冲突及协调对策。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冲突的协调对策对公安网络信息活动的优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章的研究内容包括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利益冲突现状,并根据现状及前文所述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提出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协调对策。第六章,对本文的主耍内容进行总结,指出有待进一步地探索的研究课题。
谭晃[10](2015)在《胡景辉——以系统扩容升级为契机,加快推动指纹信息工作深入开展》文中研究指明胡景辉1963年12月生,江西省鄱阳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痕迹检验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省安全厅外联处处长,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三十多年来,他先后荣立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三次、三等功六次;被授予第三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第二届"江西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首届"江西优秀青年卫士",首届"南昌市十大杰出青年",全
二、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与公安网络互联的解决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与公安网络互联的解决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创新点与不足 |
1.3.1 创新点 |
1.3.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重要概念界定 |
2.1.1 移动支付 |
2.1.2 商业模式 |
2.2 移动支付研究综述 |
2.2.1 移动支付影响因素 |
2.2.2 移动支付业务模式 |
2.2.3 移动支付安全性 |
2.3 商业模式研究综述 |
2.3.1 商业模式组成要素 |
2.3.2 商业模式创新 |
2.3.3 商业模式类型 |
2.4 理论基础 |
2.4.1 博弈理论 |
2.4.2 价值网络理论 |
2.4.3 市场均衡理论 |
2.4.4 系统动力学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移动支付产业的经济学分析 |
3.1 移动支付系统的复杂性 |
3.1.1 有关复杂系统理论的研究 |
3.1.2 移动支付系统结构解析 |
3.1.3 移动支付的系统复杂性分析 |
3.2 移动支付的双边市场特性 |
3.2.1 双边市场理论研究 |
3.2.2 移动支付产业的双边市场判定 |
3.2.3 双边市场特性对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影响 |
3.3 移动支付的价值网络特性 |
3.3.1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的构建 |
3.3.2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的特征 |
3.3.3 价值网络特性对移动支付产业的作用 |
3.4 小结 |
第四章 移动支付产业商业模式研究 |
4.1 移动支付产业链的构成 |
4.2 移动支付的运营主体 |
4.2.1 以移动通信运营商为运营主体 |
4.2.2 以金融机构为运营主体 |
4.2.3 以第三方移动支付公司为运营主体 |
4.2.4 三个运营主体之间的特殊关系 |
4.3 博弈论视角下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析 |
4.3.1 三方博弈模型 |
4.3.2 博弈模型的求解 |
4.3.3 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
4.3.4 博弈案例分析 |
4.4 价值网络视角下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分析 |
4.4.1 价值网络各参与方价值 |
4.4.2 价值网络的价值来源 |
4.4.3 价值网络的价值形成过程 |
4.4.4 移动支付价值网络风险研究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移动支付的经济效应实证研究 |
5.1 相关文献回顾 |
5.1.1 移动支付与货币相关的文献综述 |
5.1.2 移动支付与消费相关的文献综述 |
5.2 实证研究思路和方法选择 |
5.3 移动支付对国家层面的经济效应研究 |
5.3.1 移动支付对货币乘数影响的研究 |
5.3.2 移动支付对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 |
5.4 移动支付对家庭层面的经济效应研究 |
5.4.1 移动支付对家庭货币需求影响的研究 |
5.4.2 移动支付对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研究 |
5.5 小结 |
第六章 移动支付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6.1 相关文献回顾 |
6.2 实证研究思路和方法选择 |
6.3 基于宏观层面的实证研究 |
6.3.1 实证相关的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 |
6.3.2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3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
6.4 基于微观层面的研究 |
6.4.1 模型构建与实证方法及数据来源 |
6.4.2 实证相关的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 |
6.4.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5 移动支付技术研究 |
6.5.1 关键推动技术影响因素研究 |
6.5.2 技术决定论探究 |
6.5.3 技术风险研究 |
6.6 小结 |
第七章 移动支付发展趋势与对策建议 |
7.1 移动支付技术发展趋势 |
7.1.1 区块链移动支付 |
7.1.2 AI刷脸移动支付 |
7.1.3 指纹移动支付 |
7.1.4 可穿戴无线电移动支付 |
7.2 移动支付发展对策和建议 |
7.2.1 细分市场优化移动支付产业结构 |
7.2.2 增强创新水平紧密跟踪新技术 |
7.2.3 推动移动支付应用于实体经济 |
7.2.4 促进移动支付与实体经济融合 |
7.2.5 加强监管预防风险 |
7.3 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8.1 论文工作总结 |
8.2 下一步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学术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与形态演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的基本内涵 |
一、司法范式的现代法治语境 |
二、司法范式的现代性内涵 |
第二节 司法范式的形态演变 |
一、自由主义范式的形式司法 |
二、福利国家范式的实质司法 |
三、程序法范式的协商司法 |
第三节 司法范式的演变逻辑及其局限 |
一、司法范式演变的逻辑线索 |
二、工商业时代的司法变迁及其局限 |
三、数字时代司法范式的转型升级 |
第二章 司法范式面临的数字化挑战 |
第一节 司法范式转型的信息化背景 |
一、信息时代的知识状态 |
二、元叙事的消散:信息时代的法治秩序变革 |
三、司法范式转型的困境与机遇 |
第二节 双重空间对司法场域的冲击 |
一、涉网案件管辖制度失灵 |
二、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缺位 |
三、网络民意对司法逻辑的冲击 |
第三节 平台治理对司法“中心化”的挑战 |
一、自治高效的争议处理 |
二、群策共治的大众评审 |
三、事前预防的技术控制 |
四、激励规训的评分机制 |
第四节 司法智能化的转型张力 |
一、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共享 |
二、从在场交往到远程审理 |
三、从“人与工具”到人机协作 |
第三章 司法范式的智慧化转型趋向 |
第一节 代码识别的自动化规制 |
一、证据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二、诉讼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三、管理规则的代码表达与识别 |
第二节 算法决策的程式化裁判 |
一、证据审查程式化 |
二、准据识别聚焦化 |
三、自由裁量标准化 |
第三节 分众在线的场景化运作 |
一、司法空间脱域化 |
二、司法供给分众化 |
三、司法交涉界面化 |
第四节 智能回应的平台化服务 |
一、诉讼引导智能化 |
二、申请受理移动化 |
三、解纷路径分流化 |
第四章 面向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重塑 |
第一节 法治范式转型:迈向智慧法治 |
一、法治范式转型的理论基础:反思要素 |
二、智慧时代的社会特性 |
三、开放融合的智慧法治观 |
第二节 司法价值:从场域正义走向数字正义 |
一、立足数字化期待 |
二、建立可视化交互 |
三、面向场景化需求 |
第三节 司法决策:人机协同与融合 |
一、以计算知识填补演绎逻辑 |
二、加强司法人工智能的论证性和可解释性 |
三、明确技术权力介入的边界和尺度 |
第四节 司法功能: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 |
一、纠纷预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
二、纠纷预防何以可能 |
三、数据驱动型纠纷预防运行机制 |
结语 探索中国特色的智慧司法模式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模式设计 |
2.1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模式构建 |
2.1.1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目标 |
2.1.2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构成因素 |
2.1.3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模式构建原则 |
2.1.4 智慧管理协同运行机制 |
2.2 相关模块分析 |
2.2.1 道路运政信息管理模块 |
2.2.2 道路运政政务管理模块 |
2.2.3 道路运政决策管理模块 |
2.3 呼和浩特市运政智慧管理平台 |
2.3.1 呼和浩特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及行业管理概况 |
2.3.2 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平台基本情况 |
2.4 相关理论 |
2.4.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智慧管理 |
3.1 相关政策法规 |
3.1.1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主要条款 |
3.1.2 《呼和浩特市旅游客运车辆联合监管办法》的主要条款 |
3.1.3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款 |
3.2 先进地区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 |
3.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 |
3.3.1 4G视频驾驶员主动安全预警系统 |
3.3.2 客运站场智慧管理 |
3.4 对比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货物运输及货运站场智慧管理 |
4.1 相关政策法规 |
4.1.1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
4.1.2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4.2 先进地区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 |
4.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 |
4.4 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危险货物运输智慧管理 |
5.1 相关政策法规 |
5.1.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
5.1.2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
5.2 先进地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
5.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
5.4 对比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出租车及网络预约车智慧管理 |
6.1 相关政策法规 |
6.1.1 《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车管理》的主要内容 |
6.2 先进地区出租车及网约车管理 |
6.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出租车管理 |
6.4 对比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慧管理 |
7.1 相关政策法规 |
7.1.1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 |
7.1.2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的有关规定 |
7.2 先进地区驾培管理 |
7.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慧管理 |
7.3.1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智慧管理概况 |
7.3.2 考试管理系统 |
7.3.3 培训管理系统 |
7.3.4 驾校智能教学系统 |
7.3.5 云行学车APP |
7.4 对比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智慧管理 |
8.1 相关政策法规 |
8.1.1 交通运输部关于行政执法的主要规定 |
8.1.2 呼和浩特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主要规定 |
8.1.3 内蒙古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的主要规定 |
8.2 先进地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管理 |
8.3 呼市智慧运管平台中道路运输行政执法管理 |
8.4 对比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成效及发展前景 |
9.1 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效果 |
9.2 智慧运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9.3 智慧运政优化对策 |
9.3.1 对比分析 |
9.3.2 呼和浩特市智慧运政优化路径 |
9.3.3 呼和浩特市智慧运政优化成效概述 |
9.4 保障措施 |
9.4.1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政策支持 |
9.4.2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信息技术保障 |
9.4.3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人力保障 |
9.4.4 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的资金保障 |
9.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研究总结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5)株洲市警务信息化改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信息化的内涵 |
2.1.1 信息化的概念 |
2.1.2 警务信息化的概念 |
2.1.3 警务信息化的特征 |
2.2 警务信息化的基本内容 |
2.2.1 基础信息通信保障系统 |
2.2.2 基础信息数据库 |
2.2.3 实战服务应用系统 |
2.2.4 信息化运行管理体系 |
2.2.5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
2.3 警务信息化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信息管理理论 |
2.3.2 无增长改善论 |
2.3.3 人本管理理论 |
2.4 警务信息化的必要性 |
2.4.1 当今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 |
2.4.2 有助于提升公安机关整体能力 |
2.4.3 有利于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
第3章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现状分析 |
3.1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
3.1.1 基础通信网络的建设情况 |
3.1.2 基础数据库的建设情况 |
3.1.3 “智慧株洲”电子眼的建设情况 |
3.1.4 警用航空的建设情况 |
3.1.5 应用系统的建设情况 |
3.2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情况 |
3.2.1 警务基础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 |
3.2.2 信息化应用意识和技能有所提高 |
3.2.3 信息化应用使警务工作成效大幅提升 |
3.3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的问题 |
3.3.1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缓慢 |
3.3.2 警务信息资源质量不高 |
3.3.3 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程度不高 |
3.3.4 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不到位 |
3.3.5 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 |
3.4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问题的成因分析 |
3.4.1 对警务信息化的认识不足 |
3.4.2 信息化技术力量不足 |
3.4.3 警务信息化经费不足 |
3.4.4 警务信息化工作机制不健全 |
第4章 国内外警务信息化经验及借鉴 |
4.1 西方发达国家警务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
4.1.1 美国警务信息化特点 |
4.1.2 英国警务信息化特点 |
4.1.3 法国警务信息化特点 |
4.2 国内主要城市警务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
4.2.1 上海警务信息化情况 |
4.2.2 南京警务信息化情况 |
4.2.3 深圳警务信息化情况 |
4.3 启示及经验借鉴 |
第5章 株洲市警务信息化改善对策 |
5.1 改善警务信息化机制建设 |
5.1.1 强化全警信息化意识 |
5.1.2 加强信息化人才建设 |
5.1.3 明确内部各机构职能 |
5.1.4 落实信息化经费保障 |
5.2 改善警务信息化基础建设 |
5.2.1 完善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 |
5.2.2 建设完善警务信息应用平台 |
5.3 改善警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方式 |
5.3.1 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
5.3.2 确保信息资源质量 |
5.3.3 打破各警种部门间的数据壁垒 |
5.4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
5.4.1 加强对内网设备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
5.4.2 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
5.4.3 改善信息系统身份认证访问模式 |
5.5 提升警务信息化应用水平 |
5.5.1 利用信息化提升指挥决策水平 |
5.5.2 利用信息化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水平 |
5.5.3 利用信息化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支付宝的交易风险及其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基于内部控制框架的风险评估理论 |
2.1.2 基于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风险分类 |
2.1.3 风险管理体系 |
2.2 文献综述 |
2.2.1 第三方支付平台风险类型及原因研究 |
2.2.2 第三方支付平台风险控制研究 |
2.2.3 支付宝风险及控制研究 |
3 支付宝的业务功能与交易特征分析 |
3.1 支付宝发展状况 |
3.2 支付宝发展回顾 |
3.3 支付宝主要业务 |
3.3.1 基础支付业务 |
3.3.2 金融、理财类业务 |
3.3.3 生活、公益类业务 |
3.3.4 活动类业务 |
3.4 支付宝交易特征 |
3.4.1 方便快捷 |
3.4.2 安全公正 |
4 支付宝的交易风险类型及其原因剖析 |
4.1 恶意用户操作风险 |
4.1.1 蚂蚁花呗、借呗逾期不还风险 |
4.1.2 恶意骗赔账户安全险风险 |
4.2 网络黑灰产侵蚀风险 |
4.2.1 “扫洗号攻击”盗窃用户资金风险 |
4.2.2 “ps人脸照片”攻击人脸识别系统 |
4.3 常规金融领域风险 |
4.3.1 花呗套现造成的非法经营风险 |
4.3.2 网络洗钱风险 |
5 支付宝交易风险控制策略研究 |
5.1 交易风险发现方法分析 |
5.1.1 建立用户投诉体系,精确分类服务AI |
5.1.2 异常交易识别系统建设,弥补用户投诉数据缺失 |
5.2 交易风险评价方法分析 |
5.2.1 建立风险分级体系 |
5.2.2 全量风险复盘制度 |
5.3 交易风险解决对策研究 |
5.3.1 建立用户实名认证及用户信用体系 |
5.3.2 数据赋能公安打击,警企结合创建安全环境 |
5.3.3 建立绿色安全生态圈,数据共享打破壁垒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M科技公司基于公安大数据的业务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述评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5 创新点和不足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创新理论概述 |
2.2 业务创新理论 |
2.3 大数据概念及大数据业务创新理论 |
2.3.1 大数据的定义 |
2.3.2 公安大数据的界定 |
2.3.3 大数据业务创新理论 |
3 国内外基于公安大数据的业务创新现状 |
3.1 国外大数据业务创新现状 |
3.2 国内大数据业务创新现状 |
3.3 大数据应用启发和借鉴 |
4 M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领域的业务现状及问题 |
4.1 M科技公司简介 |
4.2 M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建设领域行业环境分析 |
4.2.1 宏观环境分析 |
4.2.2 竞争分析 |
4.2.3 客户需求分析 |
4.2.4 M科技公司资源和能力分析 |
4.3 M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建设领域业务问题 |
4.3.1 产品策略的瓶颈 |
4.3.2 运营策略的瓶颈 |
4.3.3 渠道策略的瓶颈 |
5 M科技公司基于XX市公安大数据现状的业务创新和对策 |
5.1 M科技公司的业务创新 |
5.1.1 业务载体产品创新 |
5.1.2 业务模式之运营创新 |
5.1.3 公安大数据领域渠道创新 |
5.2 M科技公司创新机制的实施目标 |
6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消防部队智能营区管控系统的开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结构 |
2 系统需求分析 |
2.1 消防部队管理的特点分析 |
2.2 系统功能需求分析 |
2.2.1 系统总体功能需求 |
2.2.2 车辆出入管理 |
2.2.3 人员出入管理 |
2.2.4 考勤管理 |
2.2.5 违规提醒 |
2.3 系统非功能需求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系统架构设计与关键技术研究 |
3.1 系统架构设计 |
3.1.1 BS和 CS混合架构模式 |
3.1.2 系统部署架构设计 |
3.1.3 系统逻辑架构设计 |
3.1.4 开发语言与框架的选型 |
3.2 数据库设计 |
3.2.1 ER图设计 |
3.2.2 数据表设计 |
3.3 与一体化消防综合业务平台的接口设计 |
3.3.1 Web service接口 |
3.3.2 XML字符串解析 |
3.3.3 实现业务数据一致性方法 |
3.4 认证与识别技术 |
3.4.1 问题描述 |
3.4.2 车牌信息识别 |
3.4.3 指纹及人脸识别 |
3.4.4 访客身份识别与登记 |
3.4.5 人员出入识别与登记 |
3.5 本章小结 |
4 系统的详细设计与实现 |
4.1 车辆出入管理的设计与实现 |
4.1.1 控制流 |
4.1.2 类及方法 |
4.1.3 Web service接口 |
4.1.4 实现效果 |
4.2 人员出入管理与考勤管理的设计与实现 |
4.2.1 控制流 |
4.2.2 类及方法 |
4.2.3 Web service接口 |
4.2.4 实现效果 |
4.3 违规提醒的设计与实现 |
4.3.1 控制流 |
4.3.2 类及方法 |
4.3.3 实现效果 |
4.4 硬件管理的设计与实现 |
4.5 本章小结 |
5 系统测试与应用 |
5.1 系统测试环境 |
5.2 系统功能测试 |
5.3 系统非功能测试 |
5.4 系统应用 |
5.5 本章小结 |
6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3 研究过程 |
第二章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基础理论研究 |
2.1 网络信息生态链理论 |
2.1.1 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概念 |
2.1.2 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结构 |
2.1.3 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类型 |
2.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理论 |
2.2.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概念 |
2.2.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构成要素 |
2.2.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类型 |
2.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理论 |
2.3.1 共生互利 |
2.3.2 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 |
2.3.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机理研究 |
3.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形成 |
3.1.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类型 |
3.1.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形成条件及形成途径 |
3.1.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的形成模式 |
3.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协调 |
3.2.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协调的概念 |
3.2.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分配方式 |
3.2.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利益协调的方式 |
3.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标准 |
3.3.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主体利益诉求种类得到满足 |
3.3.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主体所获利益量可观 |
3.3.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分配公平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 |
4.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影响因素 |
4.1.1 共生主体的利益诉求 |
4.1.2 共生主体的能力 |
4.1.3 共生主体间的共生程度 |
4.1.4 共生互利的信息环境 |
4.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因素模型构建 |
4.2.1 研究方法 |
4.2.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影响因素模型构建 |
4.2.3 研究假设 |
4.2.4 调研方法 |
4.2.5 观测变量描述与问卷设计 |
4.2.6 数据质量分析 |
4.2.7 结构模型的拟合程度分析 |
4.2.8 结构模型中各建构之间路径影响关系分析 |
4.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的作用机制 |
4.3.1 主体利益诉求对利益形成效率及协调程度的影响 |
4.3.2 共生互利主体的能力对利益形成效率及协调程度的影响 |
4.3.3 共生互利主体间的共生程度对利益形成及协调的影响 |
4.3.4 共生互利的信息环境对利益形成效率及协调程度的影响 |
4.3.5 共生互利的利益形成效率对共生互利程度的影响 |
4.3.6 共生互利的利益协调程度对共生互利程度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冲突及协调对策 |
5.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的利益冲突 |
5.1.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单个主体自身的利益冲突 |
5.1.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同级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5.1.3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上下游主体间的利益冲突 |
5.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利益协调对策 |
5.2.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利益协调原则 |
5.2.2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利益协调模式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在校期间获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与公安网络互联的解决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的移动支付经济效应及影响因素研究[D]. 钟明华. 北京邮电大学, 2021(01)
- [2]智慧社会的司法范式转型[D]. 帅奕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3]呼和浩特市道路运政智慧管理研究[D]. 李琰楠. 长安大学, 2020(06)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5]株洲市警务信息化改善研究[D]. 袁兆华. 湖南大学, 2019(05)
- [6]支付宝的交易风险及其控制研究[D]. 徐人杰. 浙江理工大学, 2019(02)
- [7]M科技公司基于公安大数据的业务创新[D]. 王莉.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1)
- [8]消防部队智能营区管控系统的开发[D]. 贾瑞.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1)
- [9]公安网络信息生态链共生互利研究[D]. 张苗苗.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1)
- [10]胡景辉——以系统扩容升级为契机,加快推动指纹信息工作深入开展[J]. 谭晃. 警察技术,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