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社会心理思想管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心理论文,先秦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引言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称自己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天崩地解”的时代。其实这“天崩地解”在先秦时期即已发生。此时“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各个阶级处于大分化、大改组、大竞争的时期,由此而产生的是各种思潮,各个思想流派的激烈的竞争与角逐。在竞争与角逐中,许多思想家的思想得到了升华,甚至一些不同阶级的思想家从不同的立场在回答如何“治国平天下”这一时代课题时,达成某些共识。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先秦时期绝大多数思想家达成的基本共识是:“凡治天下,必因人情”[1],“上之为政,得下之情则治,不得下之情则乱”[2]。正是从这一共识出发,先秦思想家在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伦理道德、军事策略、教育观点等等的同时,也阐述了某些社会心理思想。本文不拟对先秦时期的社会心理思想作全面系统的论述,仅择几个重要的、富有时代特色的方面进行阐释,故名“管窥”。
1 “同人心”——先秦社会心理思想的总纲
历史昭示人们,越是统治者大声疾呼、大力提倡的事物,就越是当时社会所缺乏的。先秦时期,“礼崩乐坏”、“问鼎之事有之”,“弑父弑君者有之”,西周时期留下的典章制度已被破坏殆尽,人们的价值观念,是非观念受到剧烈冲击,“人心不古”已非一日。正是在此种情况下,先秦时期思想家虽站在各自阶级的壕堑里,却异口同声地疾呼:“同人心”。因此,“同人心”作为一个时代命题而受到统治阶级的普遍关注。当然不同阶级思想家“同人心”的目的是不同的。
所谓“同人心”,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统治者(领导者)通过发挥自身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天下的臣民百姓与自己同心同德、一心一意,从而达到王霸天下之目的。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从历史的教训中发现:“同人心”与国家的安危与统治者尊严的维护有莫大的关系。如《管子》中就有这样的话:“纣有臣亿万人,亦有亿万之心,武王有臣三千而一心。故纣以亿万之心而亡,武王以一心存”[3]。它进一步认为:“故有国之君,苟不能同人心,……则广地众民,犹不能以为安也”[3]。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说得更直白、更彻底:“人主者,天下一力共载之,故安,众同心共立之,故尊”[4]。
先秦思想家还认识到,同心才能同力,只有同心同力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荀子就认为:“上下一心,三军同力,是以百事成而功名大也”[5]。管仲也有类似的话。他说:“远近一心,则众寡同力;众寡同力,则战可以必胜,而守可以必固”[6]。许多人都以为,“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话出自唐代的李世民,其实在先秦时期荀子的《王制》篇就已有记载。这充分说明,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已经对“得民心者得天下”有十分充分的认识。其中论述最精彩的是荀子和孟子。荀子说:“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者具而天下归之,三者失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7]。如果说荀子主要是从正面论述,那么孟子则是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阐释的。他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8]。孟子的这段话不仅从正反两方面论述了“得民者得其心”[8],“失民者失其心”[8],而且他还试图告诉统治者获得民心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即所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8]云云。
总而言之,我认为“同人心”的思想是先秦社会心理思想的总纲,其余各种社会心理思想都是以“同人心”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2 “恒产恒心”——满足人民基本的物质需要
人生来即有需要,今人如此,古人也是如此。先秦时期许多有作为的思想家、政治家认识到,要使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就必须“制民之产”,即满足人民最基本的物质需要。在先秦时期的思想家看来,“恒产”是“恒心”的必要条件,“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9]。“无不为已”,犯罪作乱的人就会增多,这样社会就不会安定。所以,先秦时期的一些思想家主张,作为一个明智的君主必须设法保证自己臣民的财产长期处于“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9]的水准。这样才可能保证社会安定。孟子甚至不厌其烦地为统治者设计出“制民之产”的具体办法:“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9]。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仅仅使“黎民不饥不塞”是远远不够的。对此,荀子的“上下俱富”的思想似乎更可取。
须要指出的是先秦时期虽没有现代心理学中“需要”(我们现在所说的“需要”,那时称作“欲”)的概念,但对需要的认识是颇深刻的,也不只限于基本的物质需要,对社会需要也有很重要的观点。如上文所引孟子那段话中的“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云云已超出了满足人们基本物质需要而属于社会需要了。不仅如此,荀子似乎还意识到物质需要与社会需要是人们普遍存在的道理。他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10]。先秦时期思想家的认识还不止于此,他们甚至认识到,只有当人们的较低层次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后才会出现较高层次的需要,或者说较高层次的需要是以较低层次的需要获得基本满足为条件的。如管仲就曾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韩非的“糟糠不饱者,不务梁肉,短褐不完者,不待纹绣”都是十分深刻的见解。
3 “上行下效”——由权威引起的暗示与模仿
先秦时代的思想家从现实的观察中,尤其从统治阶级管理的实际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的规律:“上行下效”——由权威引起的暗示与模仿。如墨子就发现“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11]。墨子的这段话就典型地表达了“上行下效”的两个方面内容。其中“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明显地属于由权威引起的暗示,而“去而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则属于模仿。先秦时期思想家、政治家十分注重“上行下效”的社会心理思想在统治或管理中的作用。如管子就曾说:“御民之辔,在上之所贵;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恶。故君求之则臣得之,君嗜之则臣食之,君好之则臣服之,君恶之则臣匿之”[12]。先秦时期思想家甚至认为,如果能充分运用“上行下效”的积极作用,如“下好礼义,尚贤使能,无贪利之心,则下亦将綦辞让,致忠信”,从而达到“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民服,有司不劳而事治,政令不烦而俗美;百姓莫敢不顺上之法,象上之志,而劝上之事,而安乐之矣”[13]。
先看暗示。暗示是现代社会心理学的概念,是指人们为实现某种目的,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对他人的心理或行为加以影响的过程。先秦思想家所涉及的主要是权威对暗示的影响。他们发现君主的行为对天下臣民有极大的暗示作用。如管仲就曾说:“夫楚王好小腰,而美人省食;吴王好剑,而国士轻死”[14]。管子的这一观点在韩非子那里得到了详尽的阐述:“故人主好贤,则群臣饰行以要君欲,则是群臣之情不效;群臣之情不效,则人主无以异其臣矣。故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齐桓公妒而好内,故竖刁自宫以治内;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燕子吟好贤,故子知明不受国。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君见好,群臣诬能。人主欲见,则群之情志得其资矣”[15]。一句话,就是君主的爱恶或行为总是有意无意地、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臣民的心理与行为。管子还进一步认为,君主与臣民暗示主要是通过情感发生的。他说:“凡民之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16]。
再看模仿。社会心理学认为,模仿作为一种相符行为,是由非控制的社会刺激引起的对他人言行举止的仿效。被模仿的对象具有一种榜样的作用,模仿者的行为与榜样者的行为是相似的。先秦时期的思想家普遍认识到君主的行为往往成为臣民模仿的榜样。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已是尽人皆知。我们认为在先秦的思想家中对此论述最精辟的是荀子。他时而用源流作类比:“君者,民之原也;原清则流清,原浊则流浊”[13]。时而又用影仪关系作比说:“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式而景正”,“上者,下之仪也。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17]。所以“上宣明则下治辩矣,上端诚则下愿悫,上公正则不易直矣”。同样,“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上幽险则下渐诈矣,上偏曲则下比周矣”[17]。荀子认为,君主要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必须做到言行一致。所以他认为:“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能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治国者敬其宝,爱其器,任其用,除其妖“[10]。墨子也十分强调君主要“言必信,行必果”,认为“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所以当有人问墨子如何为政时,墨子回答道:“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他甚至认为那些“口言之而身不行”的国君是祸乱的根源[18]。正因为先秦时期的思想家认识到国君由于其特殊地位对臣民具有不可估量的榜样示范作用,天下臣民会争相模仿,所以他们主张国君必须慎言慎行:“且上者下之师也,夫下之和上,譬之犹响之应声,影之象形也。故为人上者,不可不顺也”[17]。此处的“顺”即“慎”之意。韩非子主张国君应当“去喜去恶”、“去智去巧”。不仅如此,先秦思想家进一步认为,君主若要治国,必先治身。他们认为“有乱君而无乱国”,因此他们把君主修身摆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在《尚书》中就有“慎厥身,修思永”的思想。荀子也有类似的观点,当有人问他为国之道时,他答道:“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13]。那就是说荀子把君主修身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因为在他看来,君主通过修身所养成的高尚行为会成为千百万人模仿的榜样,从而促进社会进步,天下太平,达到“王霸天下”之目的。
还须要指出的是先秦思想家已认识到,由于榜样所处的社会地位或所承担的社会角色不同,对暗示与模仿的大小、范围有极大影响。韩非的一段话最典型、最生动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说:“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则临千仞之溪,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4]。在韩非看来,一个人所处“势位”即权威地位或角色对暗示与模仿的大小、范围是成正比的。这一点已由现代社会心理学实验所证实。
4 “赏罚贵信”——先秦时期的赏罚心理
赏罚心理是先秦时期一项重要的社会心理思想。赏罚对于维护社会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效用。管子说:“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19]。他还说:“赏罚不信,则民无取”[19]。韩非也说:“明赏罚则伯夷、盗跖不乱”。有些思想家如韩非等把赏罚看成是君主独享的“不可示人”的国之利器。从心理学角度看,赏罚的心理学意义是:(1)使受赏者或受罚者的言论和行为得到强化,从而增加或减少该言论和行为重新出现的概率。韩非说:“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1]。在先秦时期的思想家看来,赏是一种正强化,其目的就是使受赏者产生“利之”、“荣之”的心理,从而使受奖赏的言行进一步发扬光大;罚是一种负强化,其目的就是要使受罚者产生“畏之”、“耻之”的心理,从而使受惩罚的言行得到遏制。总之,“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20]。(2)对受赏者或受罚者所在群体产生明示或暗示作用。先秦时期思想家认为赏罚不仅对受赏罚者本人起到强化作用,而且对周围的人或所在群体的成员发生影响。即所谓“夫赏者,所以喜众,令士忘死也;罚者,所以正乱,令民畏上也”[21]。先秦时期的思想家认为最理想的效果是:“赏一人万人喜赏之,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22]。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发挥赏罚的劝善惩恶的作用呢?笼统地说就是赏罚要公正。具体地说:(1)赏者必善,罚者必恶。先秦思想家认识到要保证赏罚公正的起码要求是受到奖赏的人一定是善人或有功之人,受到惩罚的人一定是恶人或有罪之人。“天下得善人而赏之,为暴人而罚之”[2],这是先秦思想家的基本共识。在先秦思想家看来,只有“善人赏而暴人罚”才能顺乎民心,使天下大治;反之,“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或“誉所罪,毁所赏”[23]就会丧失民心,即有尧舜那样的才能也无法维护统治,必致天下大乱。(2)赏当功,罚当罪。在先秦时期的思想家看来,仅仅停留在赏有功,罚有罪的层次上还不能保证赏罚就一定公正,因为还有一个赏是否当功,罚是否当罪的问题。如果小功大赏、小罪大罚,或大功小赏,大罪轻罚也不能算公正,也不能起到劝善禁恶的作用。如荀子就说“故刑当罪则威,不当罪则侮;爵当贤则贵,不当贤则贱”[24]。为什么呢?韩非回答道:“若赏罚不当,“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因此,先秦思想家主张要审慎地使用赏罚:“赏不欲僭,刑不欲滥”。因为“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25]。先秦思想家尤其反对君主的“妄予”、“妄诛”。他们认为:“上妄予则功臣怨,功臣怨而愚民操事妄作,愚民操事妄作,则大乱之本也”。[16]同样:“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暴人兴,曹党起而乱贼作矣”[16]。
先秦思想家认为若要赏当功、罚当罪,作为实施赏罚的统治者务必做到:(1)赏罚出于公利。如韩非就说:“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上”[26]。管仲认为君主不能凭自己的好恶或一时的感情冲动实施赏罚。即所谓:“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喜以赏,怒以杀,怨乃起,令乃废。骤令不行,民心乃外”[27]。(2)赏罚必出于上下同“义”。先秦时期的思想家认识到赏罚必须在上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标准一致,舆论相同的情况下实施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反之,“若苟上下不同义,则赏誉不足以劝善,而刑罚不足以沮暴”[11]。墨子认为,如果“上之所赏,则众之所非”,或“上之所罚,则众之所誉”[11],赏罚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在墨子看来“上以若人为善,将赏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赏,而辟百姓之毁,是以为善者未必可使对,见有赏也。上以若人为暴,将罚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罚,而怀百姓之誉,是以为暴者必未可使沮,见有罚也。故计上之赏誉,不足以劝善,计其毁罚,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则义不同也”[2]。由此可见,“上下同义”对赏罚的实施是至关重要的。(3)赏罚必有“参验”。先秦时期的思想家认为要保证赏当功、罚当罪就必须对受赏与受罚的人的言行进行“参验”。用韩非的话说就是“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28]。管子认为“赏罚信于其所见”[19]。鬼谷子也主张“验之耳目之所见闻”。[29]那就是说对赏罚的施受者要“喜之有征”、“恶之有形”[19],统治者不能没有确凿的事实根据而实施赏罚。我们认为在此问题上先秦思想家中韩非的见解高人一筹。韩非主张在使用中进行“参验”。他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他说:“夫视锻锡而察青黄,区冶不能以必剑;水击鹄雁,陆断驹马,则臧获不疑其钝利。发齿吻形容,伯乐不能以必马;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则臧获不疑驽良。观容服,听辞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则庸人不疑于愚智”[4]。若统治者真能按照韩非的办法辨别善恶贤愚,那么赏罚的公正可谓万无一失了。
以上是先秦时期乃至中国古代几个富有时代特色的社会心理思想。先秦时期乃至整个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使用了一套与现代社会心理学不同的概念体系。他们凭藉这套概念体系较充分地反映出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的社会心理思想。这些思想即使今天看来仍有借鉴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