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历史回顾——两次论战和两种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种论文,两次论文,论战论文,模式论文,社会主义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社会主义是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可以指称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更多地则是指西方学者围绕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提出来的各种理论模式。把市场机制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理论尝试始于70多年前的学术论战,其后在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市场社会主义既受到过冷遇、批判,也得到过承认、实施。90年代以来,市场社会主义非但没有因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谷而销声匿迹,反而成为西方左翼理论家的热门话题,在欧美掀起了新的讨论热潮。本文回溯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过程中的两次重大论战,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对完整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对市场社会主义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以期对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这个重要流派有一个较为系统的认识。
一、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计划模拟市场
作为两种可供选择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组织模式,计划和市场能否独立于以至在多大程度上独立于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历来是理论界争论的热门话题。在社会主义由一种社会政治理想变为现实的社会政治制度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计划经济,尤其是中央集权的指令经济被视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这时,如何看待国有化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以此为基础而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的中央计划经济模式,不仅在社会主义理论界内部,而且也成为其它关心社会体制变迁的学者们讨论的中心问题。
围绕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第一次大论战发生在本世纪30年代前后。论战的主题是:中央计划经济能否有效运行,社会主义经济的合理存在是否可能。论战的一方以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L.Von Mises)、哈耶克(F.A.Hayek)为代表,另一方以当时旅美的波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兰格(O.Lange)为代表,作为这一争论的结果,产生了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Langian Market Socialism)。
米塞斯、哈耶克等人认为,“原则上,计划经济不能解决资源的合理分配。”这一思想的提出可以说是本次论战的直接导火索。米塞斯等人以苏联二三十年代的经济模式、尤其是以“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模式为蓝本,证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无效的,主张从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退回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自由市场经济。米塞斯对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组织方式进行比较后指出:如若没有自由市场而用共同社会的人为的计划代替市场的价格机制,以劳动时间作为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分配的尺度,则合理的经济在逻辑上不可能实现。他说:“只有当所有我们必须考虑的商品都以货币计算时,我们才能够制定出系统的经济计划。……在健全的货币条件下,货币计算满足了实践中的需要。如果我们抛弃了它,那么经济计算就完全不可能了。”(米塞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载《现代外国经济学论文选》第9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62页)哈耶克进一步指出:由于任何计划机关都不可能通晓每一厂家所面临的实际成本或技术,因此只有在实际的自由企业存在情况下,才能有效地利用每一个人可能拥有的各种分散的信息;而在计划体制中,计划的指标和实现方法都是由中央的指令强制进行的,经济行为是被动的,缺少自律性、自发性和动力,将导致劳动积极性的减退。
米塞斯、哈耶克等人断言,“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可能进行合理经济计算”,总的看来,他们的立论依据主要有三方面:(1)企业管理者要作出合理的决策,必须对技术上的细节和原料的节约进行分析,而中央计划局不可能事无巨细地管理数量如此庞大的情报。(2)在确定合理的生产方法和合适的生产数额之前,须收集有关消费资料品种、数额的情报,而这种统计资料需随个人偏好的改变而不断修订,因此资料的收集超出了人类的能力。(3)按得出的结果应该生产商品的数量至少也要达到数十万种,这种需要求得与此相应的未知数,而要解这样的方程用现在的任何方式花一生的时间也是解决不了的。(参见伊藤诚:《现代社会主义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73页)按照他们的意见,只有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竞争市场才能有效地求解经济均衡,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由此可见,他们恪守的思想观念是:计划和市场对立、市场经济同私有制不可分离。
针对米塞斯、哈耶克等人的观点,兰格在其著名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一文中论证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经济计算、合理分配资源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他继承泰勒在其《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指导》一文中所阐发的社会主义经济可以通过反复试验纠正错误、寻求正确答案的方法达到目的的思想,明确指出:“试错法”(trial and error)“也适用于消费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都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在那里资源分配不受消费者偏好的指导。”〈(0·兰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9页)兰格认为:根据“试错法”,在没有本来意义市场的情况下,中央计划局可以模拟市场机制求解经济均衡方程式并确定物价、解决经济计算、计划预测等问题,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兰格描绘了中央计划局具体模拟市场机制的过程:中央计划局首先给生产资料制定一个“计算价格”,企业经理和个人在此基础上进行决策。若这一价格不符合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均衡价格,该产品就会出现过剩或短缺,中央计划局重新制定价格,企业和个人根据新的价格调整决策,这样就产生出新的供给量的需求量。如此反复,直到制定出一套与产品供求相等的“均衡价格”体系。经济活动也逐步进入均衡状态。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通过综合使用各种生产要素,使之与它们货币单位价值的边际生产率相等,以达到生产平均成本的最小化;二是产出规模要设定在边际成本与中央计划局确定的价格均衡点上。这样,企业的生产就服从价格的调节,而国家则通过模拟价格来实现计划目标的偏好。
兰格的目的是要证明社会主义能够以一种与完全竞争的市场体制相匹比的方式来配置资源。在他所精心设计的“试错法”中,兰格提出了中央计划通过“模拟市场”和“计算价格”分配资源,并以此达到社会主义经济均衡。在兰格看来,社会主义经济中自觉地应用“试错法”比起资本主义完全竞争的市场更富有效率。“因为中央计划局对整个经济体系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知识比任何私人企业家能够有的知识宽广得多,并且因此比竞争市场可以用一个短得多的系列的相继的试验达到正确的均衡价格。”(《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19页)兰格的主导思想是:“社会主义社会将既不取消货币,也不取消价格体系。价格体系是资本主义成就中的一个,社会主义接受现代生产技术的同时,也接受资本主义的价格体系。”(转引自陈云卿等编《外国学者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135页)
在我国学术界的理论探讨中,有的学者只把市场社会主义的源头溯到1983年英国工党的政策主张,而认为兰格的主张仍然属于计划经济的范畴,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实际上,兰格所持有的思想观点使他成为第一个基于价格活动和市场自动调节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理论的创作者。他为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高效率增长而提出的“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对当代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正如美国学者容克(James A.Yunker)所指出:“可以肯定地说,兰格的工作‘确定’了现代经济学中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的观念。”(见容克在《比较经济研究》1988年第2期第70页的评论)英国经济学家特纳和科利斯也认为:“兰格的模式成了新近一些试图在理论上结合计划工作和市场机制者的理论基础。”《(P.特纳、C.科利斯:《计划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8页)
兰格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的提出,可以视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引进市场机制的最早理论尝试。尽管兰格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在具体实现机制方面存在着不彻底性,如集中的价格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变动,中央计划局模拟市场的定价有可能透进计划者的主观判断因而难以得到完全客观的均衡价格等。但兰格巧妙地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微观经济学结合起来,突破了传统的计划、市场互斥论的框框,正式把市场范畴引入社会主义经济学体系中,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不可低估的。兰格的模式对其后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方式的探索者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在这个意义上,兰格可称作“市场社会主义”的开拓者。
二、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与市场机制并存
围绕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方式的第二次重大论战发生在本世纪80年代。它立足于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其理论准备时间较长。其间不可忽视的是波兰学者布鲁斯(Wtodzimier Brus)、捷克著名经济学家奥塔·锡克(Ota Sik)、和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Janos Kornai)等学者的理论探讨,他们各自以自己的理论分析影响了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的实践。
兰格之后,布鲁斯提出了导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模式。从当时东欧社会主义现实出发,布鲁斯分析了集权模式的弊端,认为引入市场机制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分权模式是可供选择的一种合理模式。他提出了国家通过控制市场来引导企业决策、实现计划和市场结合的分权模式,主张实行劳动者自主管理的国营企业与宏观经济中央计划结合的市场社会主义。这一模式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1)经济决策分为国家一级和企业一级。国民经济总计划、国民收入分配比例和重要投资方向的决策等宏观决策权由国家掌握,微观经济决策则由企业独立进行,受市场机制的调节,企业以盈利为经营原则;(2)货币在消费品、劳动力、资源分配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3)市场是计划调节的可控市场。国家可以通过对重大产品进行定价、以不同税收及税率影响企业利润等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参见蔡思复等主编:《发展经济学概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71—72页)可见,布鲁斯分权模式的核心是在计划经济内导入市场机制,在这一模式中,市场不是自发地、盲目地运行,而是受计划调节的可控市场,它可以用作计划管理的工具。正如布鲁斯所说:“有调节的市场机制,不再是宏观经济过程从微观经济活动派生的那种经济的同义语,而应该看作是达到社会经济合理的一种理论上可行的形式,即能把局部的目的同指导社会的经济活动的共同目标相结合的一种形式。”(布鲁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39页)较之兰格的模式,布鲁斯更为强调分权、企业、市场的作用,并且,生产品市场不再是模拟的。布鲁斯的这种分权模式并未取消集权决策。在他看来,新的解决办法不是在计划或市场、集权或分权中作出择一的决策,而是“在于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的方式,在于集中决策和分散决策的最优范围。”(同上,第64页)
曾在60年代作为捷克经济改革设计师的奥塔·锡克在分析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之后描述了一种被称为“社会主义的计划性市场经济”的模式。锡克根本打破了“计划必须直接控制生产”的信条,指出了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必要性,并从理论上作了深入论证。在《第三条道路》中他指出:“单靠市场或单靠没有市场的国民经济计划都不能保证经济的有效和符合社会长远利益的发展。”(O·锡克:《第三条道路》,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59页)锡克认为,计划和市场有机结合意味着两者的相互渗透。一方面,市场信息应成为计划制定的依据和执行的标准;另一方面,计划不仅要为市场规定方向,而且还要对市场施加影响,以克服市场的盲目性。他区分了国民经济中的微观平衡与宏观平衡后指出,微观平衡是指产品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平衡,这些平衡应由市场价格机制来解决;宏观平衡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首先是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平衡,须通过有约束力的国民收入分配计划来实现。锡克认为,通过对国民收入分配过程的有计划控制,国家便可实现总供求的大体平衡,这样既能保持经济运行的计划性,限制市场的自发性,克服宏观上的紊乱现象,又能使价格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自由的发挥,从而形成有效的社会主义计划性市场经济。
以短缺经济学研究享誉于世的科尔内亦主张在计划经济内导入市场机制的模式。他尖锐地批评了原苏东集权的计划经济经常出现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缺乏的倾向,明确指出造成短缺的原因在于经济体制上企业对于国家的高度信赖和国家对于企业的较高的父爱程度(即家长式的干预和管束)。他说:“在严格意义上的一组经济现象(软预算约束、几乎不可满足的需要、横向和纵向的“抽吸”)和一组制度的现像(较高程度的父爱主义)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后者基本上能够说明前者。”(J·科尔内:《短缺经济学》下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30页)要消除短缺,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为此,科尔内提出了通过以市场下的企业硬约束预算取代软约束预算,从模拟货币经济转为货币经济的方法实现企业自身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方向。他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确有必要由官僚机构(即国家)来调整保持分配关系的公平,扶持对社会有利的外部经济效果,抑制不利于社会的外部经济效果,对垄断努力进行监督。在他看来,实现国有化,对官僚和市场体系的谨慎选择是必要的,大多数领域是二者的结合而不是分离。(参见伊藤诚:《现代社会主义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版第84页)同时,他还指出:市场调节并不能成为完善地调节经济的唯一手段,但是官僚主义的行政调节弊端更多,所以他主张在很多领域用市场机制代替行政调节,要求尽可能地缩减行政协调的范围而尽力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由此可见,科尔内的这种建议,从内容上是以市场作用为主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从布鲁斯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放弃集权决策到锡克用宏观分配计划指导和约束市场机制,再到科尔内侧重于市场调节,这一系列思路影响了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与苏联问题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诺夫(Alec Nove)。诺夫在1983年发表了《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一书,通过对当时苏东各国实践与理论的分析考察,勾勒了一副可行的社会主义画图,为社会主义经济指出了一种发展方向。英国《新左派评论》(New Left Review)杂志由此开始了一场争论。这样,经过50年左右断断续续的低温酝酿之后,理论界再度爆发了关于市场社会主义的论战热潮。
与布鲁斯等人的分析基点不同,诺夫直指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理论基础的马克思的价值论。诺夫认为,马克思的价值论忽视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计量化、机会费用、可替代材料的选择等问题,而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做了不恰当的分离,以致只能按无差别的劳动时间确定价格,使用价值之间却无法进行比较和计量。这种排除了商品生产,使生产关系和计划过程单一化的做法,亦导致了政治上的集中官僚化,背离了要使劳动者积极参与的初衷。为此,他描述了一种可行的社会主义模式,这一模式具有如下特征:(1)政治上是周期的议会选举与多党制的民主主义;(2)生产主体多形态化,支持个人与集团为主导的经济实体,生产主体包括自主管理的国家企业、合作集体企业、一定限制下的个人企业等;(3)国家、社会和合作社所有制占主导地位,没有大规模的生产资料私有制;(4)中央计划的范围包括决定重要投资项目,直接或通过银行间接地对重复的分散投资进行调整,设定在电力、铁路、石油等“自然”的中心市场活动和其它自由生产部门大体上的管理规划,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部门进行调控和扶持,并决定国民生产总值中用于投资的份额;(5)对于商业或市场部门和可以免费供应的货物与劳务部门之间的界限,以及对于哪些部门实现市场化、哪些物资和服务可以免费的决定,由民主投票表决;(6)随着社会主义内市场力量的增强,价格在这种社会主义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把经济分为价格受管制的部门和自由议价部门;(7)国家通过对利润加以课税和制定所得政策减小市场所产生的不平等,并提供充分的职业选择自由及变换劳动能力的机遇。(参见A·诺夫:《可行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69—313页)
上述观点反映出诺夫关于可行社会主义的设想也是建立在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基础之上的。他说:“一个开始向社会主义发展的典型的第三世界国家,应该通过建立一种混合经济,包括在城乡建立一些大型的国营企业和大量的私人与合作企业来做到这一点。所以,市场必须起主导作用,而对其逻辑,特别是在价格改革方面的逻辑,必须加以考虑。”(同上,第263—264页)
但是,曼德尔(Ernest Mandel)对诺夫的这些观点持完全批判的态度。他认为,计划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两者是相互排斥的。它们分别可以和不同的政治形态结合。在他看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企业发展中计划的比重将不断增大,市场的作用将逐渐减小。在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消费者的平均消费中至少有80%与物价无关而独立地发挥作用,货币和价格虽仍被使用,但已不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关系,这为不经过市场而进行计划生产和分配提供了条件,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做好了准备。在此之后,诺夫和曼德尔在《新左派评论》上又分别发表《市场与社会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的神话》来论证自己的主张,驳斥对方的观点。
很明显,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或市场社会主义是否可行的争论是这次论战的中心问题。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目标是否可以引入市场调节的经济运行模式?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应如何协调?从论战及其理论酝酿过程来看,分权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得到了详细论证和认定。这种模式(也有人称之为计划——市场模式)主张:产品的相当一部分要通过竞争的市场来买卖。但是另一方面,就投入产出核算体系深层而言,各种产品的分配要按照劳动者的主观积极活动,以对经济的积极管理为基础,由中央作决策。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模式的市场社会主义,虽已不再是模拟市场,但仍只限于产品市场和劳动市场,不包括产权市场。
通过上述对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两次论战的考察可以看出,从把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标准模式到兰格提出用计划模拟市场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再到引入市场机制、计划和市场分权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一个共同的趋势是主张现代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建立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调节体系。在这里,计划和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和经济组织的可选择的模式,逐渐脱离与特定的社会政治制度必然联系的状态,原来被视为水火不容的市场机制的经济运行模式和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逐渐得到融合。有关市场社会主义的这两次论战和由此得到的市场社会主义的两种具体运行模式为随后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浪潮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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