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善明
茂名市水东湾新城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摘要: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加上已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对乡村规划确立的法律地位,必将对原有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带来重大影响。本文试图对新形势下村庄规划编制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决定;村庄规划;对策与建议
引言
2008 年1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作为我国城乡规划建设领域的“基本法”出台后,村庄规划得以立法形式纳入城乡规划统一体系,这一立法标志着我国步入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一体化的新时代。2008 年10 月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村域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和利用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统筹城乡规划的重要环节。
1 人口与用地的合理计算问题
多数村庄规划的人口预测比较简单,一般采用自然增长率,再乘以规划年份,得出规划期末的人口数字。但有些村庄的规划与实际情况不大一样,从所规划的村庄来看,规划人口没有一个是减少的,增长率最低的村庄也是与现状人口数齐平。究其原因是人口计算上只考虑其自然增长,没有顾及机械增长。如有些村庄近几年人口机械增长为负数,部分村民长期外出务工经商,户口也迁了出去,但规划中的人口却没有反映。更有一些区位条件较好的村庄,吸引了不少外来务工者来村居住,然而在人口计算中却没有加上,但却增加了许多用地用来建造外来人口的公寓。为此,村庄人口预测应该把近几年的人口变化做些分析,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来预测后几年的人口数量会更合理些。
2 忽视农村自身特点,村庄建设规划存在失误
村庄发展策略方面,各地区均做出了不同形式的探索,包括利用自身自然条件发展旅游业、农家乐等,一定程度上对村庄发展和村民致富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这些策略在实施过程中亦存在一些问题。生态条件较好的村庄发展旅游业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应防止开发建设的过程威胁到生态环境,力求做到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双赢。当前大量新型小城镇和新村拔地而起,极大地改善广大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也使具有传统地域特色的村落文化资源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目前许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村庄,老化衰退严重,村庄的整治仅从村庄风貌改善和产业调整方面入手,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问题。村庄布局规划缺乏科学性,村庄布局形式仍待进一步探索,规划实施过程存在阻力。现状是部分村庄布局规划与城市居住小区趋同,缺乏根植在农村文化背景下的传统地域特色。不少地区新建村庄功能小区化,景观呆板,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正在退化。村镇建设应从传统中寻找灵感,在乡土结构里得到创新启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落实到空间上,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区别于城市,农户的饮食、起居、休息甚至一部分农产品种植、加工、储存都在住宅内完成,农村这种生活方式直接影响农民住宅形式和村落空间组织方式。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尊重农村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空间布局形式,更符合农村自身发展趋势。其次,现状部分新村庄规划形象单一,如兵营式布局。
3 自下而上推动力量薄弱,未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农民的需要缺乏调查,无法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建设过程缺乏自下而上的推动力量。我国现阶段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很多地区无法保证农民在建设过程中的决策权和参与权。大部分新农村建设没有把村庄建设和整治的决策权交给农民,对农民意愿缺乏深入调查。因此农民对规划缺乏认同感,也无法增强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另外,部分地区对现状农民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乏深入了解,没有因地制宜地从农民最主要的需求出发,科学规划与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状态,这也影响到农民主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实践过程中应首先进行民意调查,围绕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如改房、改路、改水等,首先满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生活需求,有步骤有次序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只有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开展建设,才能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最终确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4 村庄的道路交通问题
过去村庄道路以行人为主,路面狭窄。现在小汽车、拖拉机开进了农家,其道路宽度、路面质量就应随之变化。要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但不能太超前。
1)要思考对外交通联系。要考虑与外界联系道路有几条,其接口在哪里,路宽与未来交通流量是否适应等,有些村庄的“ 过境” 道路,又是村内主要道路,这种具有“ 双重”功能的路宽要符合交通要求。
2)要思考村庄内部道路的宽度。不少村庄分为主要路、次要路、宅间路三级,主要路宽度有7 m,6 m,次要路宽度有4.5 m,3.5 m,宅间路宽度有2.5 m,2 m。其中,次要路、宅间路宽基本适应,可以合理选用,而主要路的宽度则要根据村庄规模大小而定。今后村内车辆会逐渐增多,两车交会至少需6 m 路面,加上每边1.5 m 的人行道,路宽就达9 m。若在人行道上放一盏路灯杆或栽一棵树,那么道路就更宽。对不合理的村庄路网结构要做些调整,次要路也应有一定的间距,不能在外围兜转,要给旧村中心有条“ 便捷的通道”,以改善或提高村中心区的交通条件。
3)要有停车场地规划。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小汽车也逐渐多了起来。在新农村规划时,停车场地应提前考虑。小的自然村停车场可以考虑在村口附近,大的中心村可结合商店、村委、活动中心等公建布置,必要时在主、次路边布置一些停车场,面积不一定很大,能停下6 辆~ 7 辆车子就可以了,但位置要合理选择。对有旅游功能的村庄,对旅游车辆的停放场地应单独考虑。农村停车场还可以“一场多用”,农忙时可以晾晒稻谷、麦子,农闲时节可停放汽车。
5 村庄住宅建设实施规划
村庄建设的规划实施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1)拆迁新建。就是对经济基础较好但住房条件较差的村庄,采取整体拆迁、集中建设、统一安置的方式建设新村。2)旧村改造、保留治理。就是对群众住宅条件较好但公共环境和设计条件较差的村庄,重点进行局部改造和环境治理,抓好村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使村庄整体达到道路宽畅、环境整洁卫生。3)依托城镇建设新村。就是对地处城镇或其紧邻的村庄,实行以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带动新村建设,加快农村城建一体化步伐。
6 村庄规划编制与建设要求不相符
如何编制好村庄规划,使其适宜村庄建设,成为指导村庄建设的有利武器,增强村庄规划的可实施性。在规划调查阶段,规划设计人员只能在村庄寻找“ 少得可怜” 的资料;在规划制定阶段,因为村里的干部提不出好的建议,他们只能在美好的意愿当中布置道路和绿地,布置几幢不知什么时候能建设的建筑,或者干脆在不到10 hm2 的村庄做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布置好道路,提供一些控制数据。这样的规划编制对于人们实际进行村庄建设的指导意义并不大,脱离了新农村规划的初衷。
7 结语
在村庄规划中需考虑的问题较多,这就要求规划要坚持“ 以人为本” 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把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建设用地、改善居住条件、整治村庄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特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现阶段新农村建设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需不断关注实施过程中突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划方式与政策措施的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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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赵善明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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