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视角下城乡居民健身环境的差距与矫正_体育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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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23X(2011)06-0011-05

正确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中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首位,同时指出,缩小城乡差异仍是现实中破解“三农问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地将统筹城乡建设作为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然而,面对我国当前构成巨大威胁以及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存在的巨大差距,不管是对于“和谐”还是“发展”,都是制约我国现代化进程的突出矛盾和最大障碍,消除这一“瓶颈”,必须抓好城乡统筹发展的观点已成为共识。同样的道理,城乡体育是群众体育的基石,是制约群众体育的瓶颈,城乡体育的和谐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理应深入人心。本研究拟从统筹的角度,厘清现阶段我国城乡全民健身事业的差异,在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差异认识的基础上究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矫正策略,旨在为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理论依据。

1 统筹城乡体育发展的紧迫性

所谓“统筹”,从字面上理解,即“统一筹划”之意。在《辞海》中指“通盘筹划,如统筹全局,统筹兼顾”。而城乡统筹的宗旨就是要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城乡体育统筹发展可指将城市和农村群众体育作为一个统一的系统,整体规划,建立一种城乡协调互助的体育政策机制,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制度创新、资源整合等方式,统筹解决城市与农村体育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促进城乡体育之间开展要素的双向互动和优化配置,以逐步缩小城乡体育之间的差距,使城乡体育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统筹城乡体育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体育意识,促进健康文化在城乡社会的广泛传播与发扬,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还有利于增强国家的凝聚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农村经济发展的辅助条件得到保障。同时还“能够充分发挥城市体育文化对农村体育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城乡体育的发展;能够促进城市资金、信息、人才和技术等先进生产力要素向农村延伸和互动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农村体育相对滞后的状况;能够实现城乡体育互动双赢和可持续发展。”[1]但“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而依托于城市与农村的城乡群众体育自然而然地呈现出非均衡发展的局面。农村群众体育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建设方面均远远落后于城市群众体育的发展。城乡群众体育的差距性演进,严重影响了农村各个方面的建设。”[2]因此,从“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体育发展”的内涵及其功能,以及当前城乡体育发展的现状来看,进一步统筹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的理念势在必行。

2 城乡体育发展的差距

从1995年《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以来,我国农村体育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从组织领导建设来看,农村体育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从场地设施建设来看,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村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场地设施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从组织网络建设来看,随着体育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正在形成,初步形成了中央、省级、市(地)、区(县)、街道(乡镇)五级体育社团的层次结构,基本涵盖了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在十七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异的具体举措”指导下,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激励机制建立都围绕于村落而展开,实现了农村体育发展战略由过去的以“乡镇”为重点向以“村落”为重点的战略转移,以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促进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但是,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体育事业,与城市比较而言,发展水平差异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各方面。

2.1 主体意识的差异,影响城乡体育文化各自的发展平衡性

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在生产和生活方式、职业、社会分工、社会流动、组织、环境、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差异影响着城乡居民的意识观念、价值观、审美观,这些导致他们对体育文化的认识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居民对体育文化的认识仍然模糊,观念认识滞后。与丰富多彩的城市文化生活相比,农村文化活动形式相对单一,“农民生活单调,基本上没有像样的文化活动,除了最忙碌的季节外,大多数只是闲坐着”。[3]同时,由于农村大多处于地理位置比较偏僻的地区,农村居民囿于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人们参与社会文化活动的意识和观念与城市有较大差别。另外,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低于城市人口,这势必影响农民对体育文化的认识,从而影响他们参与体育锻炼的行为。

另外,本课题研究组通过对东莞市厚街、麻涌两镇的调查研究发现:现在的农村文化生活比较单调,除了看看电视、玩玩麻将,能直接参与的文化娱乐活动几乎没有。而且这种情形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绝非个别现象。实事求是地讲,节假日期间,相对于休闲活动形式多样的城市,本应更能显示民族、民间体育特色的农村却冷清了许多。令人费解的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与逐渐鼓起来的腰包极不相称的是农村居民的休闲娱乐方式却越发显得单调和乏味。这的确发人深省,是市场经济对农村的浸润消退了人们不计名利参与娱乐活动的积极性,还是人员从乡村到城市的大规模流动削弱了集体行为的凝聚力,抑或是相关部门职能的缺位导致了群众活动的无序?毕竟,在节假日期间,休闲娱乐活动对国人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当健康向上、生动有益的活动缺失的时候,迷信、赌博等严重腐蚀人们心灵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占领拥有广阔天地本应大有可为的农村体育文化市场。

2.2 体育事业战略重城市、轻农村,影响着城乡体育资源配置均衡性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都明确指出:“城市以社区为重点,农村以乡镇为重点”。确立了发展战略取向。在以社区为重点的城市体育发展战略中,城市社区成为城市居民最主要的体育活动场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群众体育服务宗旨;然而,在农村,村民大多数居住于农村的村落,而非乡镇。尽管国家也逐渐意识到发展农村基层体育活动的重要性,如2006年3月颁布的《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中所提及到的“行政村”,重心逐渐下移,明显接近于农村居民。但总体来看,我国城市体育自始至终都以居民的身边“社区”为重点,而对农村体育战略重点的认识是属于从乡镇到村的一个渐进式的认识过程,农村体育尤其是村级体育发展受到客观的限制。

首先,人、财、物是社区建设的基本资源,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如果缺乏场地,缺乏组织指导,缺乏经费难度就会很大。现阶段城乡社区建设方面,国家采取的政策差别很大。譬如,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方面,国务院十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中专门就城市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制定了“政策扶持和资金筹集”的规定,明确提出对城市社区发展在计划立项、财政补贴、设施建设规划、土地划拨以及用工、分配制度等方面给予扶持保护,社区体育亦可从中得到优惠,而农村社区发展则无这方面的政策。再譬如,在社区服务人员方面,民政部颁发的《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第九条规定要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服务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城市社区就有可能配备专职的社区体育指导人员,而农村社区则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其次,在资金投入方面,《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第十二条规定:市政府积极资助社区服务。区、街道对社区服务业投入资金的平均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区财政收入和街道收入的增长速度。第十五条规定:当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区有奖募捐自留福利资金的60%以上用于发展社区服务。国家在城市社区建设资金方面亦给予很大的优惠,这有利于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而这一切农村都没有。相比之下,乡村拥有的体育公共资源数量非常有限,质量也难以保证。虽然近年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步伐的加快,社会公共资源向乡村流动和倾斜的力度加大,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在短期内还无法解决城乡体育公共服务的差距。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近些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的展开,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的重视程度和经费投入。可以预测,在今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随着社会事业投入持续向农村倾斜、城乡社会事业实现均衡化,农村社会事业条件的改善将为城乡之间体育事业协调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2.3 经济收入以及经费保障制度不平衡,影响城乡体育发展的同步性

经济是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作为社会事业组成部分的体育事业,其发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城乡收入水平的差异,所带来的就是体育消费水平的差异,同时也带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服务的差异。目前,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如表1)。

相关研究表面:长期以来,城乡经济的差异影响到我国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具体到对体育事业的影响:全运会成绩与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4];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地区之间的家庭体育消费支出和家庭体育消费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差异显著[5]。

在城乡群众体育经费保障制度方面同样存在巨大差距:在城市社区方面,国家为了保障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多方面的保障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渠道;民政部落实国务院十四部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民福发[1993]11号)精神,下发了《全国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第12条明确规定:“区、街道对社区服务业投入资金的平均增长速度不低于区财政投入和街道的增长速度。”并且第15条还规定:“当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区有奖募捐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不断增加,区有奖募捐自留福利资金的60%以上用于发展社区服务。”这给予了社区体育服务活动开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并且用量化的评价标准保证了体育资金的到位,给予了开展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经费上的保障;但是农村体育经费保障制度却没有这么健全。农村体育资金的保障措施,主要体现在《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及《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农村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等重要文献上,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经费和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年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然而这一些要求,在法律责任方面还没有规定如果对农村体育未能做到提供必要资金或比例过低时作何处罚,倡导性、原则性条款比较多,缺少量化标准的具体要求,约束力就显得比较弱,农村体育经费缺少量化的制度标准。

2.4 “城乡二元结构”仍以新的形式继续存在,影响城乡居民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平等性

城乡二元结构,即在城乡各建立一套结构、功能不同的社会管理、保障体系,发挥不同的功能,人为地加大了工农差别,造成了一种城乡壁垒分隔的局面。“城乡分治,一国两策”也是造成城乡之间体育发展差距的主要原因。现阶段,城乡差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二是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三是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异和文化生活的差异;四是政府的公共资源支出的差异。以政府公共资源支出为例,长期以来政府公共资源主要倾斜于占人口39%左右的城市居民,支付了大量的财政补贴。城乡体育差异的格局正是在上述差异的作用下形成。这种状况,与农村体育资源短缺、体育人口比例较低亦形成互为因果的关系。城市居民可享受到许多农村居民所没有的福利待遇,其中包括城市居民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活动组织等)。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在诸多方面,仍然是对城市、对市民是一种政策,对农村、对农民是另一种政策。同是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待遇却不一样。从正在进行的社区建设来看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要素的不平等流动使得农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村居民获得的福利性体育服务远落后于城市。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和社会福利制度应针对所有国民,因为这方面的支出都来源于全体国民的纳税。然而,我国的财政支出绝大部分在城市,福利制度往往针对市民,城镇人享有社会保障并可以享受到各种社会公共设施(如大学、医院、图书馆、剧院、体育场馆等)的方便。农村居民缺乏社会保障,并且难以享受城市所有的公共设施福利待遇。

3 统筹城乡体育发展的策略

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是我国面向新世纪、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落实在体育领域,就必然要求统筹城乡体育发展。面对当前统筹城乡体育发展的历史机遇,具体应采取如下对策和步骤来统筹城乡体育的发展。

3.1 更新理念: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一样化”

现阶段,我国整体上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时期,但现阶段城乡二元分割的格局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有效解决,长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解。因此,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一体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更新城乡一体化的理念是第一要务,时刻要警惕机械地将城乡一体化引入城乡“一样化”的“攻击”,把握好“均等”与“差异”的动态平衡,在城乡一体化的框架内布局均等化的体育公共服务,将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差距控制在合理的、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要引导城市健身环境逐步向村镇延伸、辐射和发展,以城带乡,活跃农村健身环境。充分挖掘农村体育资源,利用地方特点开展特色体育活动,加强城乡体育之间的交流。要合理制定城乡体育协调发展的规划,建立城市体育反哺农村体育的援助机制,加大体育健身服务内容向农村倾斜的力度,积极构建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的网络体系。

3.2 健全机制: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的体育管理体制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城乡在经济、文化、政策、制度等方面表现得各有千秋。因此,农村体育与城市体育在管理体制方面应有所不同,具体做法为:农村体育依靠政府管理体制,进行经济倾斜扶持;城市体育需要社会管理体制,国家给予政策保障[6]。

首先,要从法律上明确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体育的职责。加大社会协同,多元参与,完善现有的公共服务财政模式。兼顾城乡不同阶层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以促进体育服务均等化为契机,加强体育利益补偿机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机制。其次,鉴于农村体育基础薄弱,体育文化、体育资源等水平低下,有效的体育组织少而且松散等原因,政府应该立即以主导力量的身份建立一定的体育行政管理组织,应该以经济方法为其主要管理方法,同时加大对农村体育的投入力度。在此,由于城市经济、文化、社会化程度较高,体育组织已形成一定的规模,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已逐步到位,因此社会组织理应成为市民体育的主要力量。故而政府应由“办”转向“管”,提供一定的政策服务,保证体育正常发展。

3.3 加强交流:加强城乡体育文化交流,促进体育消费

要加强中小城镇和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在城乡之间努力宣传体育运动及其社会文化价值,营造良好的体育健身环境,引导、鼓励乡镇村级政府组织和农村居民个人承包和举办多种所有制的农村体育社团和企业,繁荣农村体育消费市场。同时,要依托政府,做好城乡体育资源统筹运用的规划,努力引导和促进城乡体育文化交流,倡导城乡一体化的体育文化的建立,为促进城乡全民健身、统筹城乡体育发展做好文化支持和智力保证。

值得注意的是,改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是现代人的追求,而“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观必然要考虑人的健康,进行健康投资,给体育消费一个空间。因此,加大宣传,引导体育消费,促进城乡各类性质健身服务业的发展也变得愈来愈重要。地方政府需要在土地使用,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和支持,从而为居民提供各种公益无偿的或低偿、有偿的健身、康复、休闲娱乐体育活动。

4 结束语

造成城乡体育发展差异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有一个比较清晰、系统的认识,对城乡体育差异成因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今后在统筹城乡阶段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目前城乡体育差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城乡体育差异表面现状的描述上,对造成城乡体育差异的深层成因以及相应的平抑对策还未做足够深入的研究。另一方面,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我国农村全民健身体系理论研究也较之城市落后,在推行过程中更是缺少操作性比较强的指标体系给予指导,相关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这必须引起相关部门和学者的高度重视。

收稿日期: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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