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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制与孝道
中国是一个以“孝”著称的国家,“百善孝为先”。《孝经》、《三字经》皆以孝谈。毛泽东回韶山,第一件事就是叩拜双亲之坟。延续至今,背着母亲上学的孝子,令人泪下。古代立法,不孝的人不能入举,尽孝的人能以孝廉入仕。
习近平主席主政以来,对精神道德修养提到了非常的高度,多次强调敬老尊贤,多次强调廉洁自律,多次强调要向青年人灌输正能量,不忘过去,要忆苦思甜。他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还对庸俗、低俗作品进行了批评。习主席以身为范,恪守孝道。我们看到他用轮椅推着父亲的老照片,家和万事兴,令人难忘。今年春节前夕,他到曾经插队的延安老区向父老乡亲拜年,一声声,张扬着孝道的回归。上慈下孝,上行下效,吃水不忘挖井人。
宪法规定,少有所养,老有所终;关怀青少年成长,不得虐待老人。对待青少年教育,要以爱以理以法;对待赡养父母前辈,既要有物质礼品方面的,还要有精神温暖方面的。要全面尽孝。
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国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纵然有够不上法律制裁的条款,良心负疚感,永不得安宁。
二、落实法制教育
1.必须学好法律知识。它包括精神、价值、规范、准则等方面的准确阐述,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和把握。同时要考察具有主体意识的程度和水平,也就是说是否熟识法律条款并用之调整自己的行为及与社会秩序的维系,是否合理合情自觉地用法律j来保护自己和反对违法行为。我们在青少年中可以就课堂教学,系列学法,举行笔试和口试;可以在闲话中,探讨哪些做得、哪些做不得,要做好人好事,不做坏人坏事。要认识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合法与违法、正义与非正义,形成正确的法的观念。可以在假设或偶然碰到的案例中进行评价,把自己摆进去,我应该怎么办?可以在青少年宫展开活动,从而强化法律意识。
2.培养法律情感。法的教育,就是要通过正当的渠道来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情感。法律是无情的,而人们追求法的公开、平等、公正是有情的。人们愿意为公平、正义去奔走,为权利和义务成功履行而欢快。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防止违法事情蔓延,这是一种护法的情感;打击犯罪,这是一种护法意志。法的教育也要求我们把自身感情纳入法制的轨道。大量犯罪事实表明,单凭感情用事,“逞英雄”,“怕什么”,没有法的观念,会导致行为偏离正确轨道,酿成悲剧。要分清公理与私情的区别。
3.以法律为准绳。“木受绳则直”,法律禁止的虐待、施暴、巧取豪夺、贪污腐化、杀人害命等等,要坚决抵制,绝不去做。守法执法,你就会成为一个大德性的人、有前途的人。年轻人需要锻炼坚强的感情意志,对于父辈的不正之风,要敢于指正;对于同伴的违法行为,要善于纠正。处处有课堂,处处有标尺,全社会形成一种风气,“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即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灌输着和接受着潜移默化。
4.对青少年说法,孝道是绕不过的法制课。身从何出?普天下任何人能离开父母的生养、哺育、教诲吗?就仅仅孕育一条生命,来到世界,这恩惠都是难以报答的,何况从端屎端尿到长大成人、成家立业?真是寸草难报三春晖呵。怎样报答父母?就是要尽孝道。
孝分两种:忠于国家,鞠躬尽瘁,此是大孝。舍小家,为大家,大忠归大孝,父母实为荣幸。一般情况下,孝敬父母,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职责与义务。人们常骂不忠不孝者:“良心被狗吃了!”
三、孝道的基本特征
孝道,尽孝的道理或曰孝顺的规律,它具有承继性、社会性、思想性、动感性。不妨初步诠释一下:
1.承继性。人的孝心,几乎是与生俱来,是原始的、本能的,一般都知道知恩图报,耳濡目染,一代传一代。妈妈给我洗过脚,我给妈妈洗回脚;妈妈给我喂过饭,我给孩子也喂饭。爸爸躬着腰,一步一步教我学走路;爸爸临终了,我哭着给爸爸梳一个头。不这样,我的孝心怎么体现呵?!承继,永远的承继,人类才在文明的路上不断地提升档次。“前人栽树,后人歇荫”,丢失承继,意味忘本。
2.社会性。孝道是个体的,又是社会整体的。个体融入整体,具有全社会性质。全社会氛围都重视孝道,个体的认识、意志、行为、情感一经与社会氛围合拍,便产生了共鸣。社会的教育、经济、文化、政治皆与孝道协调,逆子、反叛皆受社会不耻。
3.思想性。孝道的内涵是很深的,不但在实践中体现,而且形成了充足的理论体系。它使人遇事深入思考是否背离天经地义、孝之大德。所以历代不乏仁人学士取典用事、著书立说,各国各族各派编志立谱树碑,皆传述孝之圭臬,排斥浅薄和愚顽,以推进斯文。
4.适应性。不能不承认社会的变迁给孝道带来的变化。人总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随着政治、经济及人居环境的包裹中发展,许多人事亦可变化。无论老人小孩都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思维,以适应社会常态,求得平衡心理。比如,“父母在,不远游”已成为过时皇历。如今的孩子们长大后,多去外面打拼,求得一方天地,天天陪父母是不现实的。做父母的应当理解孩子,而孩子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尽孝,打电话呀,写信呀,逢年过节抽时间来陪陪呀……
今天,我们只有把孝道渗入到法制教育中,才能让青少年全面地、融会贯通地、有声有色地、自觉地明辨是非,抨击假丑恶,维护真善美,把优秀传统文明代代传递下去。
论文作者:周小荻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5年8月总第8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7/8
标签:孝道论文; 社会论文; 父母论文; 的人论文; 青少年论文; 法律论文; 法制教育论文; 《教育学》2015年8月总第83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