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晓莲的科学废学及其演变_唐朝论文

唐孝廉科置废及其指称演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孝廉论文,科置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代科举,在中国科举史上,属初创阶段,制举与常科科目设置尚不稳定。有存汉察举遗风者,有沿隋制者,有创置者,科目名目众多。在科举考试取士的不断实践摸索过程中,一些科目被淘汰,一些符合王朝官僚政治用人要求的科目,如常科的进士、明经,制举的贤良方正、经明行修、直言极谏等科则保留下来。因此,一些行用较为短暂而被淘汰的科目,在历史载籍中或语焉不详,或因时代变迁称谓混淆,使后世难以识其真面目,并致产生一些误解。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唐代“秀才科”废存的争论,就是一例。①本文要讨论的是唐前、中期曾施行而后期废罢的“孝廉科”。从目前有关唐代科举研究的论著看,关于“孝廉科”的看法颇不统一。在唐代科举研究日益深入的今天,似有必要对孝廉科的本来面貌予以探究,以帮助今人了解唐代史料中出现的孝廉科出身人究竟归属何科目及第,并期有助于厘清唐代科举科目设置演变的轨迹,为唐代科举史研究提供新的学术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对唐代孝廉科的混乱认识

要了解唐代科举科目,首先需要参考的是《新唐书·选举志》。该《志》称:“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②无论是常科或制举,均未提及孝廉科。

关于唐代孝廉科的认识,学者中大概有以下几种观点。其一,认为唐代科举科目中没有孝廉科,如侯绍文、傅璇琮、刘海峰和李兵等;③其二,认为唐代常科科目中有孝廉科,如邓嗣禹、李新达、吴宗国、孙培青、阎文儒等;④其三,认为孝廉科本为制科,宝应二年改为常科,如高明士等;⑤其四,认为唐代孝廉科是明经科的别称,如徐松、张忱石、孟二冬。徐松云:“唐之秀才罢于永徽,孝廉科停于建中。中叶以还,则以秀才为进士之解,孝廉为明经之号。凡斯之类,不可以文害意。”⑥以建中停孝廉科为分界线,认为建中以后之孝廉为明经之别称,张忱石、孟二冬则视唐代孝廉均为明经科之别称;⑦其五,认为唯代宗宝应二年(即广德元年)至建中元年曾从杨绾之奏请,设过孝廉科;此外所谓“孝廉”,皆为明经科之别称。如刘开扬以为高适中之孝廉,实指称明经;⑧其六,认为孝廉科有“新”与“旧”之区别,如陈飞认为:新孝廉“实际上是将过去的进士、明经乃至‘旧孝廉’和制举等制度加以取舍糅合而成”。⑨

综上可见,对于唐代孝廉科的认识分歧很大,已直接影响了对唐代科目设置与科举人才出身的正确理解,亟须澄清。

二、唐常科孝廉科与制举孝廉举置废考实

唐代孝廉科设置可分三个阶段,分属三种类型:一是唐初沿隋制,保留孝廉科,属常科;二是贞观十七年,手诏举孝廉茂才异等之士,此举孝廉,属制科;三是代宗宝应二年,应礼部侍郎杨绾之奏请复孝廉科,至德宗建中元年诏罢孝廉科,即自宝应二年至建中元年,这十余年间又曾设孝廉科,此乃常科。之后,终唐之世,不复设孝廉举。

(一)唐初科举,沿袭隋制,是不争的事实。《新唐书·选举志》称:“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⑩考隋朝科举科目,在进士、秀才之外,已有孝廉科。如唐宰相张行成,先于“隋大业末,察孝廉”,起家为谒者台散从员外郎。入唐,复应制举登第。(11)刘干,隋举孝廉科登第。授汉王记室。终于瀛州任丘县令。(12)

即是说,唐初岁贡常举科目中,应保留有孝廉科。考之于唐初武德、贞观间登科出身人中,有不少属孝廉科登科人,能够得到确凿印证。

例1:胡俨,字长威,安定临泾人。武德初,“以孝廉举授登仕郎”。(13)

例2:赵玄,字怀敬,秦州人。武德间登制举孝廉科,官魏州顿丘县令。其孙赵义,永徽元年(650)进士。(14)

例3:刘义弘,字待诏,弘农郡人。唐初“应诏孝廉及第”,释褐绵州昌隆县尉,“显庆元年,春秋五十有三,薨于京第”。(15)按:高宗显庆元年(656)53岁计,则义弘46岁之前至20岁,正处在太宗贞观二十三年与高祖武德六年(623)之间,以此推之,义弘登孝廉科当在武德末与贞观初之间。

例4:逯君怀,河内河阳人,逯贞之父,唐孝廉,释褐幽州参军,苏州嘉兴、岐州普润、荆州江陵三县丞。(16)按:逯贞卒于武周万岁登封元年(696),其父君怀登孝廉科时间当在太宗朝或高宗朝。

(二)唐太宗时曾设制举孝廉科,简称举孝廉,此属制科孝廉。

《旧唐书·太宗纪》:“(贞观)十七年五月乙丑,手诏:举孝廉茂才异等之士。”(17)

《册府元龟》:“(贞观)十七年五月乙酉,诏:‘令州县举孝廉茂才、好学异能卓荦之士。’”(18)此诏颁降之后,立即施行。次年,唐太宗与太子曾亲自面试汴州、鄜州推荐应孝廉茂才异等之举子,结果大为失望。《唐会要》载:

贞观十八年二月六日,引汴、鄜诸州所举孝廉,赐坐于御前,上问以皇王政术,及皇太子问以曾参《孝经》,并不能答。太宗谓曰:“自楚庄王以群臣莫逮,退而有忧色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今以不谷之不德,群臣言莫我逮,我国能免于亡乎?’朕发诏征天下俊异,才以浅近问之,咸不能答。海内贤哲,将其无人耶?朕甚忧之。”(19)贞观十八年唐太宗引汴州、鄜州所举孝廉,当即应十七年诏举孝廉茂才异能科之士,其科略称为“孝廉”。《册府元龟》、《唐会要》这两条记载,反映了贞观年间有过制举孝廉科之考试。

贞观十七年颁手诏后之举孝廉及第者,可从存留之出土文献中得到印证。

例1:史行简,字居敬,魏州冠氏县人。贞观十八年应制举孝廉科射策高第,释褐授文林郎,终于汴州尉氏县主簿。(20)

例2:颜仁楚,字俊,琅琊人。“弱冠州举孝廉,射策高第,授文林郎,贞观十有八年也。”(21)龙朔元年(661),授庐州巢县令。麟德元年(664),终于左卫长史。

例3:元罕,字客子,河南洛阳人。“以唐贞观十九年州辟孝廉,射策上第,解褐任商州上雒县尉……以唐永徽元年十月一寝疾,终于官第,春秋四十有九。”(22)

(三)代宗宝应二年至德宗建中元年明诏孝廉科,与进士科、明经科同时并行,属常科。

《唐会要·孝廉举》:“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令公卿以下集议……敕旨:‘每州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悌、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于治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并停,道举亦宜准此,況所司作条件处分。’”此罢进士、明经等常科敕旨颁降不久,因遭朝臣反对,即收回,科举取士仍按“旧法”施行。于是重新恢复进士、明经、孝廉等常科。值得注意的是,孝廉科行之未久,至德宗建中元年罢去:“(宝应二年七月)敕旨:‘进士、明经,置来日久,今顿令改业,恐难其人。诸色举人,宜于旧法兼行。’至建中元年六月九日,敕:‘孝廉科宜停。’”(23)

史实表明,宝应二年之后,不乏孝廉科登科人。

例1:归登,字正礼,苏州吴郡人。“事继母以孝称”,代宗大历七年(772),即宝应二年复置孝廉科后之第九年,登孝廉科高第。(24)

例2:张汶,字清德,京兆长安人。建中三年,即建中元年罢置孝廉科后之第三年,“擢第孝廉。贞元五年,释褐受申州钟山县主簿。”(25)按:据此,建中三年虽离罢孝廉科已有二年,该科考试尚曾举行,可能是出于缓冲矛盾的惯性,罢孝廉科未能遽然废止。

(四)代宗宝应二年之前孝廉科一直存在,宝应二年孝廉科并非新置,而是唐初孝廉科的延续。

陈飞提出的宝应二年曾有“新孝廉”之设,主要根据是杨绾“依古制‘察孝廉’,废除明经、进士之科”的建议。史书记载如下:

……(杨绾)再迁礼部侍郎,上疏条奏贡举之弊曰:“今之取人,令投牒自陈,非经国之体也。望请依古制,县令察举孝廉,审知其乡闾有孝友信义廉耻之行,加以经业,才堪策试者,以孝廉为名,荐之于州。刺史当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其通者,送名于省。自县至省,不得令举人辄自陈牒。”……代宗以废进士科问翰林学士,对曰:“进士行来已久,遽废之,恐失人业。”乃诏:“举孝廉与旧举兼行。”(26)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建议到底有没有实行?

事实是,唐代宗在摇摆了一阵之后,最终并未采纳杨绾罢进士、明经科,依汉制察科举,所谓新置孝廉科的建议。这从宝应二年六月、七月前后两条针锋相对的诏敕可以看出。六月,曾采纳杨绾建议,降诏“州县每岁察孝廉”,但至七月即降“举孝廉与旧举并行”之敕,从而彻底否定了杨绾罢进士等常科、采用汉举孝廉之古制之议。如果单从宝应二年敕旨“举孝廉与旧举并行”字面上理解,此“举孝廉”与“旧举”进士科、明经科等,有所区别,似乎孝廉科是宝应二年复置或新置。事实上,孝廉科自唐初以来,断断续续举行,并未中止过。宝应二年,之所以强调孝廉科与旧举进士、明经科并行,其背景是礼部侍郎杨绾,奏请罢科举,罢投牒自陈(不许个人申报科举考试),恢复汉朝州察孝廉之科(属察举,非科举试)。唐代宗经反复征求大臣意见,从开始同意杨绾罢科举到最后不同意罢科举,一切仍依旧法举行,当然包括孝廉科在内。

上引《唐会要·孝廉举》所载六月、七月两条敕旨,充分说明唐代置科举与罢科举之争的激烈。六月敕旨,是同意杨绾意见,罢进士、明经、道举等科,依乡举里选“举孝廉”。此敕颁降后,可能激起社会强烈反响,七月即收回,仍诏“诸色举人,宜于旧法兼行”。就是说,进士科、明经科、孝廉科等,仍依旧法举行。反而是孝廉科,至建中元年废罢。大量史实证明,贞观以后至宝应前,孝廉登科不绝其人。

例1,高宗朝:张锡,“年十九,郡举秀才。明年,又以孝廉登科,发迹霍王府参军……享年七十有一,以开元十四年九月廿七日,终于河南里。”(27)按:张氏20岁登孝廉科,以开元十四年(726)71岁计,其登科年应为高宗上元二年(675)。

例2,武周朝:周诚,“弱冠国学生,孝廉擢第,解褐补润州金坛尉……(开元二十五年)终,时春秋五十有五。”(28)按:周诚弱冠(20岁)擢第,以开元二十五年卒年55岁计之,登第之年当在长安二年(702)。

例3,武周朝:李庭训,“陇西成纪人也……弱冠举孝廉擢第,解褐申王府参卿……(开元二十一年)卒,春秋五十。”(29)按:以玄宗开元二十一年50岁卒推之,弱冠登科时间为长安三年。

例4,武周朝:张九皋,“弱冠孝廉登科……(裴伷)表授海丰郡司户……天宝十载四月二十四日疾遽,薨……春秋六十有六。”(30)按:以天宝十载(751)66岁计,其弱冠登科之年应为长安二年。

例5,中宗朝:卢友度,“弱冠知名,善属文,举孝廉擢第,拜德州安陵尉……(天宝三载)终于道政里之私第,春秋五十有八。”(31)按:据天宝三载终年58岁推之,其弱冠孝廉擢第时间为中宗神龙二年(706)。

例6,中宗朝:宋裕,“年甫十六,孝廉擢第……以常调祉杭州于潜县尉……(天宝二年)十月有五日,终于睢阳郡,春秋三十有七。”(32)按:宋裕37岁卒于天宝二年,以此推算其生年为神龙二年,其16岁孝廉科擢第应为开元十年。

例7,睿宗朝:孔齐参,“弱冠孝廉擢第,解褐行宋州参卿事……春秋五十有二,以天宝三载三月终于官舍。”(33)按:以天宝三载孔氏52岁计之,其弱冠登科之年,应为睿宗太极元年(712)。

例8,玄宗朝:裴炬,“弱冠擢孝廉,青紫可拾,曾为卫军尉,文武在焉……转金州仓参军……以开元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卒于官舍。春秋三十有一。”(34)按:以裴炬开元十六年31岁计,弱冠登第应在开元五年。

例9,玄宗朝:李著,“年十四,通《左传》、《尚书》、《论语》、《孝经》,以其年举孝廉擢第……开元廿六载八月五日终于万年平康里,春秋十七。”张忱石按:“以年龄推之,其擢第之年为开元二十三年。”(35)

例10,代宗朝:乘著,字太质,魏郡人。代宗大历七年,“年未弱冠,以孝廉擢第,起授越州萧山县尉。”(36)按:大历七年,即宝应二年复置孝廉科后之第九年,离德宗建中元年罢孝廉科尚有八年。

可是,自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历天宝至肃宗朝宝应元年,尚未及见有孝廉科登第人,史载,开元五年曾降敕:“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37)又,“开元、天宝间,始专重明经、进士。”(38)两者是否有因果之联系,致开元末一度中止了孝廉科,值得注意。

综上所述,自唐武德初至德宗建中元年162年间,孝廉科始终为考试科目。但不排除中间或有短暂的中辍,如开元二十四年至肃宗朝至宝应元年这26年。

三、建中后之“孝廉"为明经科之别称

孝廉科在唐代实行了160多年后,终于明令罢停:“(德宗建中元年)六月,敕孝廉科宜停。”(39)然而,唐朝政府明令罢孝廉科后,在传统的唐代文献与新出土文献资料中,依然出现“孝廉举”、“孝廉擢第”等称谓。此“孝廉”,已难以概视为唐代正式科目,往往成了明经科的别称。究其所以以孝经作为明经的别称,因孝廉科考试内容专一经,与明经科考试五经、三经、或一经(学究),有共同之处。故而,玄宗朝开元二十五年所颁一道敕书就说:“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40)

显然,视明经为孝廉、进士为秀才,渊源有自,在罢孝廉科之前,已为朝中共识。一旦废罢,唐人好雅称,以孝廉比明经,则渐成风气,浸润于各种文体。如中宗景龙二年(708)登孝廉科之李迥,在与其夫人合祔的建中二年墓志中被提及出身时,则用“明经”呼之:

公讳迥,字秀美,赵郡赞皇人也……及冠,应孝廉举擢第,□一命晋州神山县主簿……以开元十八年正月三十日终于洛阳县会节里私第,春秋有二。(41)

公讳迥,字秀美,赵郡人也……修词立诚,学优登仕。弱冠明经出身,解褐授□□□□□……以开元十九年正月三十日,终于东都尊贤里之私第,春秋卅有□。(42)

张忱石按:后者为合祔志,夫人刘氏卒于大历十年,合祔于建中二年。距前志云李迥卒于开元十八年达51年,年代已久,合祔志记李迥事差错甚多,如解褐授晋州神山县主簿已不知;卒年误开元十九年,多记一年;享年“有二”,误作“卅有□”。但李迥科第上,前者“及冠,应孝廉举擢第”,后者作“弱冠明经出身”,孝廉即明经,完全一致。(43)上引李迥与夫人刘氏合祔《墓志》撰于罢孝廉科之次年,即建中二年,《志》文将景龙二年登孝廉科的李迥,称为“弱冠明经出身”。说明唐人在建中之后,已视孝廉为明经。

同样于景龙末举孝廉登科之陈岩,《宣室志》作者张读亦称他是明经入仕:“颍州陈岩,字叶梦,武阳人,间侨东吴。景龙末,举孝廉。……岩后以明经入仕,终于泰州上邽尉。”(44)张读,宣宗大中六年(852)进士,唐后期人,时孝廉科早已罢废,故于先前之孝廉科,则被士林风气,以明经称之。

反之,明经科在建中以后,或以孝廉见称。盛唐诗人孟浩然送张参应举明经还乡诗,即以孝廉别称之。(45)晚唐诗人李商隐送别《五经》及第人刘映,在赠诗中也以“孝廉郎”相称。(46)

新出土的唐代墓志以及《全唐诗》、《全唐文》等载籍中,在建中元年明令罢除孝廉科后,举孝廉擢第之类记载屡见,然已不能视为科举科目孝廉科得第者,可以断定皆为明经之别称。

欧阳詹《送常熟许少府之任序》:“今年孝廉郎高阳许君,授常熟尉者,实紧(县)中之美。君十三举明经,十六登第。后三举进士,皆屈于命。去冬,以前明经从常调。”则以孝廉雅称明经。(47)欧阳詹为德宗贞元八年(792)进士,此文当在建中元年之后所撰。

故而,清徐松在其《登科记考》之“凡例”中特别写明:

唐之秀才科罢于永徽,孝廉科停于建中。中叶以后,则以秀才称进士,孝廉为明经之号。凡斯之类,不可以文害意。(48)徐松划定的这条界线,是正确的;他提醒涉及唐代科举科目,“不可以文害意”,也是值得重视的。可是,一些研究唐代科举的论著,却未能重视徐松的告诫,忽视了唐代孝廉科实行160多年的事实以及最后罢去孝廉科的下限,导致视唐代孝廉登第人均为明经科出身的失误。

如张忱石《唐代登科名录拾遗》一文,在“年份可知之明经”一节中,把诸凡孝廉登第人,概视为明经登第人而置于该节内:

晋休景 《唐故朝散大夫行扬州大都督府江都县令上柱国晋府君(休景)墓志铭并序》:“君讳休景……弱冠以弘文馆生成诵在心,孝廉擢第。释褐授润州参军……春秋五十九,以开元十一年寝疾。”晋休景卒于开元十一年,春秋五十九,以此推之,弱冠军之年为嗣圣元年。

袁愔 《大唐故济州卢县令袁公(愔)墓志铭并序》:“君讳愔,字恂,汝南人也……弱岁,孝廉擢第,补相州参军……享年五十七,以开元十一年六月四日终于卢县官舍。”以年龄推之,其孝廉擢第年在垂拱二年。

卢有邻 石岑《大唐故文林郎守徐州沛县主簿范阳卢府君(卢有邻)墓志铭并序》:“君讳有邻,字慕真,范阳涿人也……年十九,孝廉擢第,解褐授徐州沛县主簿……(开元十九年)殁,春秋三十有一。”张原按:“卢有邻卒于开元十八年,春秋三十有一,以年推之,孝廉擢第在开元七年。”

最典型的是《〈登科记考〉补正》,这是一本迄今为止最完整正补徐松《登科记考》的名作。可是作者在处理载籍中涉及唐代孝廉科时,却不分青红皂白,都视为明经科处理:

贞观十八年甲辰明经科:史行简:“《补遗》册五,第124页,龙朔元年(661年)三月十一日《大良具有重要意义汴州尉氏县主簿史君(行简)墓志》云:‘君讳行简,字居敬,魏州冠氏县凤栖乡大同里人也……弱冠州举孝廉,解褐授文林郎,迁汴州尉氏县主簿……以显庆五年四月三十,卒春秋三十有六。’以其弱冠岁推之,其登第年当在本年。”(49)

明经科柳真召《汇编》(乾元013)乾元二年(759)十二月二十九日《唐故朝议郎行忻州司马柳君(真召)墓志铭并序》(北京图书馆藏拓本)云:“君讳真召,字真召,其先河东人也……公甫年弱冠,孝廉擢第,瞻文藻,韬策略……以乾元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终于公馆,春秋六十有五。”(50)

开元六年戊午(718)明经科:寇钊。《千唐》(634)开元十一年(723)十月二十七日《大唐故前乡贡明经上谷寇君(钊)墓志铭并序》(参见《汇编》[开元182])云:“寇钊,字尼丘,上谷昌平人也……年十八,郡举孝廉,射策甲科。于时同岁数十人,君为其首……春秋廿三,以开元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终于洛阳审教里之私第。”可推知其年十八时在开元六年。(51)孟氏将唐代墓志等文献中的“孝廉”登第人,通通视为“明经”登科人,失于考证,未确。

遗憾的是,徐松分明划定了德宗建中元年前孝廉科为敕定科举科目,建中元年后之孝廉为明经科之别称,可是他自己有时却混淆界线,将建中前之举孝廉也视为明经科登第,如:

《登科记考》卷27《附考·明经科》:“许伯会,《旧书·孝友传》:‘伯会,越州萧山人。举孝廉。’”《新唐书》本传:“许伯会,越州萧山人。或曰玄宗十二世孙。举孝廉。上元中,为衡阳博士”。伯会分明是上元前之孝廉科登第人,亦即在建中元年罢孝廉科之前登第,由此,可以确定伯会是孝廉科出身。而在《登科记考》中,徐松却把他列为明经登第。(52)裴稹“开元初举孝廉高第”,同样把他列入明经登科。(53)说明徐松对唐代孝廉科作为考试科目存废史实,心中也是不甚明了。

唐中后期,孝廉为明经别称。随着时代演变,至明清,孝廉成为举人别称。如《儒林外史》第2回《王孝廉村学识同科》:“(和尚)向着周进道:‘这王大爷是前科新中的。’那王举人也不谦让,就在上首坐了。”(54)《称谓录》云:“举人:孝廉、孝廉郎、贤书、公车。”(55)

四、结语

自高祖武德初至德宗建中元年的162年间,唐代科举科目中,设有孝廉科常科;贞观十七年手诏举“孝廉茂才异等之士”,简称举孝廉,此属制科孝廉;宝应二年,代宗否决礼部侍郎关于罢进士、明经科,代之以举孝廉的奏请,诏以孝廉科与进士科、明经科兼行考试取士;建中元年,德宗诏罢孝廉科。自德宗建中以后,在传统文献和出土文献中,凡涉及孝廉科及第之类的记载,均为明经科之别称。沿至明清,明经则为举人之别称。

由于孝廉科时置时罢,且有制举与常科孝廉之别,故史籍中关于唐孝廉科之应试过程、考试内容,往往语焉未详。惟其如此,与进士科、明经科相比,源于汉魏以来察举的孝廉科,在唐代虽曾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但显得不够成熟,渐渐趋于边缘化,终至废罢。

注释:

①张荣芳:《隋唐秀才科存废问题的检讨》,《食货月刊》复刊第10卷第12期;刘海峰:《唐代秀才科存废与秀才名目的演变》,《中国史研究》1990年第1期;余子侠:《唐代秀才科考论》,《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刘海峰:《再论唐代秀才科的存废》,《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

②《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9页。

③如侯绍文《唐宋考试史》第2编《本论》1《唐代考试制度》2《科目制度》:唐之贡举考试“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岁举之常选也”。(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3年,第37页)傅璇琮《唐代科举与文学》第2章《总论唐代取士各科》:“根据现在所见唐人的记载,如《唐六典》、《通典》,则将常选分为六科,即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都较《新唐书》为明白简括。”(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26页)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第2章《科举时代的开创》第2节《唐代科举》:“常举科目:唐代每年举送的常贡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六科。”(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第74页)

④如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第1章《唐及五代之考试制度》:“据《唐会要》,孝廉科停于德宗建中元年(780),而《册府元龟》以为二年六月敕。”(台北:学生书局,1982年,第90页)李新达《中国科举史》第4章《隋唐五代时期的教育与选举》第3节《唐代科举考试制度史》:“唐代考试科目主要有以下几种:进士、秀才、明经、孝廉、开元礼、三传、史科、崇玄、明法、明算、明字、童子科。”(台北:文津出版社,1985年,第111—112页)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第3章《唐代科举制度之一:常科》:“(代宗宝应二年六月,杨绾)提出废除明经科和进士科,由州县察举孝廉。”“孝廉举人,请各令精通一经。”“(归登)大历七年举孝廉高第。”建中元年,“敕孝廉科宜停”。(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1、32页)孙培青主编《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隋唐五代卷》第2编《科举考试》2《唐五代考试科目》(1)《常科》13《孝廉科》引《唐会要》卷76《孝廉举》、《新唐书》卷195《任敬臣传》、《通典》卷15《选举》之记载为证。(杨学为总编:《中国考试史文献集成》第2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57、368页)阎文儒《唐代贡举制度》3《唐代的科举科目》:“岁举中还有孝廉举一科,是承袭前代制度的,时有时停。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太宗亲试孝廉……自此以后,始终没有发达起来。等到宝应二年(公元763年),杨绾奏请每岁每州举孝廉……因杨绾的奏请,于是敕旨施行。”(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2页)

⑤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第2章《唐代的贡举制度》五《代宗设立孝廉科》:“唐朝制举科目中,本有孝廉科。太宗贞观十八(644)年,曾令汴、鄜诸州举孝廉,并由太宗及皇太子亲自考试,贡士皆不能回答,令太宗非常失望……其后甚少举孝廉。代宗宝应二年(公元763年)六月,礼部侍郎杨绾奏请建置孝廉科,亦未语及贞观间举孝廉之事……代宗令公卿以下集议……于是敕旨‘每州每岁察举孝廉’……孝廉科自此以后成为常举科目之一。但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六月,敕旨停罢。”(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92页)

⑥徐松:《登科记考·凡例》,赵守俨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3页。又徐松《登科记考》卷27《附考·明经科》:“卢藏用《景星寺碑》:‘都督光府君名楚客,乐安郡人。始以孝廉擢第。’”“《太平广记》引《纪闻》:‘王贾年十七,诣京举孝廉。既擢第后,选婺州参军。’”(第16页)将举孝廉之光楚客和王贾列为明经登科人,则是视孝廉为明经之别称。

⑦张忱石《唐代登科人名录拾遗》“年份可知之明经”:“贞观元年丁亥(627)《大唐故卫州芝城县令李府君(义瑛)墓葬志铭并序》:‘君讳义瑛……贞观初载,时年十九,举孝廉射策甲科,除申州钟山县尉。’”(《文史》2008年第3辑,第115页)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1:“贞观五年辛卯明经科:贾贞。《全唐文补遗》第五册、104页永徽二年闰九月二十四日《贾府君(贞)墓志铭并序》:‘□(君)讳贞,字松□。真定人也……贞观五年,以孝廉举房州参军事。’”“明经科·贞观十八年·颜仁楚:‘弱冠州举孝廉。’”(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16、27页)

⑧高适撰,刘开扬笺注《高适诗集编年笺注》第1部分《编年诗·送桂阳孝廉》:“桂阳少年西入秦,数经甲科犹白身。”笺注云:“《全唐文纪事》卷14玄宗《条制考试明经进士》曰:‘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知孝廉则明经也。其后宝应二年(即广德元年)杨绾疏请依古察孝廉,始诏明经、进士与孝廉兼行,然仅二年,高适即病逝。而此诗云‘数经甲第犹白身’,更知所谓孝廉亦用古名,非宝应后诗也。”(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99页)

⑨陈飞:《唐代试策考述》,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58页。旧孝廉,是指贞观十八年太宗手诏举孝廉;宝应二年六月,礼部侍郎杨绾建议依古制“察孝廉”,此为“新孝廉”。

⑩《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9页。

(11)《新唐书》卷104《张行成传》,第4012页。

(12)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册,《彭城刘君(善)墓志铭并序》,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年,第292页。

(13)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所编:《千唐志斋藏志》上册,14武德初《文林郎新喻县丞胡俨墓志》,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4页。

(14)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永淳023《大唐故淄州高苑县丞赵君墓志铭并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01页。

(15)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上元044《大唐故左武卫兵曹参军刘君墓志》,第624页。

(16)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神功003《大周故中大夫夏官郎中逯府君墓志并序》,第914页。

(17)《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5页。

(18)《册府元龟》卷645《贡举部》7《科目》,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7727—7728页。

(19)王溥:《唐会要》卷76《孝廉举》,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651页。

(20)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5册,《大唐故汴州尉氏县主簿史君(行简)墓志》,第124—125页。并见《陈尚君自选集》之《〈登科记考〉正补》转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05页。

(21)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乾封006《大唐故左卫长史颜君墓志铭并序》,第445页。

(22)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天授035《唐遂州方义县主簿河南元府君墓志铭并序》,第818页。

(23)王溥:《唐会要》卷76《孝廉举》,第1651—1652页。

(24)《旧唐书》卷149《归登传》,第4019页。

(25)赵君平、赵文成编:《河洛墓刻拾零》下册《唐故河南府颍阳县尉张府君(汶)墓志铭并序》,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第504页,图版379。

(26)《旧唐书》卷119《杨绾传》,第3431、3434页。

(27)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之《千唐志斋新藏专辑·唐故银青光禄大夫工部尚书绛州刺史上柱国平原郡开国公张府墓志铭并序》,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52页。

(28)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开元483《大唐故朝议郎行监察御史周府君(诚)墓志铭并序》,第1489页。

(29)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所编:《千唐志斋藏志》下册,天宝九载《故济南郡禹城县李府君(庭训)墓志铭》,第858页。

(30)李昉等:《文苑英华》卷899《殿中监张公(九皋)神道碑》,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4731页。《陈尚君自选集》将张九皋登科年系于景云二年。(第220页)

(31)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045《唐故司农主簿卢府君(友度)墓志铭》,第1561页。

(32)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之《千唐斋新藏专辑·唐故余杭郡于潜县尉宋君(裕)墓志铭并序》,第190—191页。

(33)周绍良等编:《唐代墓志汇编》下册,天宝048《唐故河东郡宝鼎县令会稽孔府君(齐参)墓志文并序》,第1563页。

(34)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之《千唐斋新藏专辑·唐故金州司仓裴府君(炬)墓志铭并序》,第154页。

(35)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8册,《(李著)墓志铭》,第381页;张忱石:《唐代登记人名录拾遗》,《文史》2008年第3辑,第122页。

(36)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3册,《唐故朝散守珍王府录事参军飞骑尉乘府君(著)墓志铭》,第181页。

(37)王溥:《唐会要》卷75《帖经条例》,第1631页。

(38)裴汝庭:《东观奏记》卷中,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08页。

(39)《册府元龟》卷640《贡举部·条制》2,第7678页。

(40)王溥:《唐会要》卷75《帖经条例》,第1631页。

(41)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之《大唐朝议郎晋州临汾县尉李公(迥)墓志铭并序》,第149页。

(42)赵君平编:《邙洛碑志三百种》之《唐故晋州临汾尉李府君(迥)并夫人刘氏墓志铭并序》,第243页。

(43)张忱石:《唐代登科人名录拾遗》,《文史》2008年第3辑,第119—120页。

(44)张读:《宣室志》卷8,《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049、1051页。

(45)《全唐诗》卷160《孟浩然》2《送张参明经举兼回泾州觐省》:“十五采衣年,承欢慈母前。孝廉因岁贡,怀桔向秦川。”(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638页)

(46)李商隐撰,刘学锴、余恕诚集解:《李商隐诗歌集解》第1册《编年诗·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策非方正士,贡绝孝廉郎。”(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89页)

(47)欧阳詹:《欧阳行周文集》卷9《送常熟许少府之任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78册,第253页。

(48)徐松:《登科记考·凡例》,第2页。

(49)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1《贞观十八年甲辰(644)》,第27页。按:孟氏将诸凡“孝廉科”均视为“明经科”,未确。

(50)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5《开元二年甲寅(714)》,第204页。

(51)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卷5《开元六年戊午(718)》,第223页。

(52)徐松:《登科记考》卷27《附考·明经科》,第1088页。

(53)徐松:《登科记考》卷27《附考·明经科》,第1092页。

(54)吴敬梓:《儒林外史》第2回《王举人村学识同科 周蒙师暮年登上第》,北京:作家出版社,1954年,第20页。

(55)梁章钜:《称谓录》卷24《举人》,冯惠民等点校,中华书局,1996年,第372—373页。

标签:;  ;  ;  ;  ;  ;  ;  ;  ;  ;  ;  

唐晓莲的科学废学及其演变_唐朝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