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革命:浙江农村土地流转方式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土地革命论文,浙江论文,农村土地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在很大范围内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已经难以与现代农业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的要求相适应。土地资源需要更优化的配置。在浙江,一场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或“新土地革命”的农地流转机制创新正在进行,并成功地创造出了许多流转方式,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
浙江农村土地流转的创新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即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稳定村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创造了许多成功的流转方式。
1.土地反租倒包。这是村集体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集中土地,付租费给农户,再发包给专业户、工商业主,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流转方式。衢州市柯城区的花园乡地处衢州城郊,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农户大部分收入来自经商办企业,一些农户干脆把土地或租或送给亲朋好友耕种,个别的还抛荒。与此同时,有的农民想发展花卉产业,却找不到合适的土地。针对这种情况,柯城区领导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的意见,指导花园乡发展花卉基地。2000年11月,乡党委、政府邀请专业部门对万亩花卉基地进行总体规划,他们根据群众意见,采用反租倒包的形式启动基地建设:先由村经济合作社以每年400元/亩(注:浙江农村人多地少,传统上习惯用亩作计量单位,换算成公顷后计量值太小。故本文保留亩的用法,不换算成公顷(1公顷=15亩)。)的价格向农户租赁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租用使用权合同;再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跟各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然后统一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同客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这样,原本一家一户的土地,通过流转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经营。2000年11月,浙江森禾公司率先同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签订了279亩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之后,市内外又有6家企业和个人与农业综合服务公司相继签订了共1000多亩的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反租倒包顺了民心,使土地得以顺利流转,使规模经营成为现实。目前,刚从农民手里流转出来的1300多亩土地中,一半以上已种上金盏菊、棕树等花卉苗木,建成了第一批1300亩的花卉基地。正在栽种红楠木的上洋村农民华关星说,每亩400元的租金他已拿到了手,比种粮的效益还要高。现在他们给花卉业主干活,干一天拿20元工资。
2.土地有偿转包或转让。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包或转让的对象,不仅可以在农户之间进行,而且可以在各类承包者之间进行。台州市路桥区工商业比较发达,许多农民办厂经商,对土地只是粗放耕种。另一方面,由于受土地制约,一部分农民想扩大种植规模而不能遂愿。该区镇、村两级政府结合第二轮土地承包,积极做好农户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工作,对不愿再耕种农户的农田进行季节性转包或转让的调整,全镇共有240多户农户自愿转让耕地1000余亩,2001 年全镇已落实了转包耕地3300多亩。
3.土地投资入股。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许多农民是不愿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日益增多,鉴于担心经营非农产业失利而留有从事农业后路的顾虑,既不愿转让土地,又难以精心地经营土地。于是,由集体经济组织、有经济实力的大户或投资于实业的工商企业发起,农户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就应运而生。企业统一经营农民的土地,农民既可按股分红,又可在企业工作,按劳取酬。在股份的构成上,农民主要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也可以资金、技术、设备入股。在用人机制上,企业与农民实行双向选择,企业原则上优先招收土地股民。绍兴县柯桥镇新风村离县城只有数公里之遥,全村296户,894个农业人口,男女劳动力478个, 全村拥有水田面积352.8亩,人均0.4亩。而新风村478个劳动力中,已有461人转向二、三产业,从事农业的只有17人。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二、三产业的比重已达76%。2001年,新风村组建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全村土地100%实现流转,结构调整面积达60%。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股份设置分农户承包权股、村集体所有权股、现金股三种股份。农户承包权股,根据农户入股申请和土地承包权证的承包面积(即每人0.4亩),依照上年人均之征农补贴水平,每100元(即0.4亩)为一股,计88200元,合882股;村集体所有权股,参照本地土地征用补偿办法,为农户土地承包权的两倍,计176400元,合1764股;现金股以现金投入计股,按照农田基础设施现有水平和追加投资预测,尚需投入资金73.54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13.54万元,浙江新风热电有限公司(原村办企业,现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投入60万元,每100元一股,合7354股,其中村集体1354股,热电公司6000股。最后的股权结构是:总共10000股,其中农户股占8.82%,村集体占31.8%,浙江新风热电公司占60%。三方推荐产生股东代表20人,其中企业代表10人,村经济合作社代表5人,农户个人代表5人,农户代表由全体村民推荐产生。在股东大会上选举出5人组成的董事会,其中企业3人,村集体2人,设董事长1名。 土地经营和使用的方向为:选定浙江新风热电有限公司和3户大户为承包经营土地的对象,浙江新风热电有限公司经营土地149亩,建设一个叫“现代园艺园区”的高效农业园;3户大户承包经营土地203.8亩。这样,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的所有权这两种叠加在同一块土地上又互相分离的权益,与土地之外的现金权益一样,成了可量化、可变现、可交易的股权。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悄然发生了变化,他由一块土地的部分占有(指承包权)者,变成了自己股份的所有者;由一个被捆在土地上的人,变成了自由之身的股东。再如早在1999年10月就实行“股票田”的德清县模式。德清县钟管镇沈介墩村是个保温材料生产专业村,村民在企业上班的较多,全村有40%土地抛荒,而当地水产养殖户扩大再生产需要承包土地。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村里以“反租倒包”的形式承包村民的责任田,并将其招标给水产养殖户,以每年每亩股金550元返还给农户。原本白白空着还得交农业税与乡统筹、村提留等款项,现在土地不但有人管了,而且还有一笔稳定的股金收入。这种将土地折合成股份经营的“大好事”在当地迅速走俏。目前,钟管镇已有7个村共6000亩土地推行了股票田。地处台州市路桥区城郊的路南街道方林村近年以土地使用权投入的形式,以100亩土地与黄岩实验花木场技术合作,创办了台州市方林花卉有限公司,成为当地颇有影响的花木生产基地。
4.土地信托服务。这是土地信托服务组织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要求,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实施必要的程序,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绍兴县是浙江省的经济强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05元。但人均大田面积仅有0.56亩,90%以上的农民已从事二、三产业,他们对家中的几亩口粮田觉得难以处置。同时,土地的零散分割也成了阻碍农业结构调整的“瓶颈”,发展效益农业不能上规模、上档次。针对这一情况,2001年2月初, 绍兴县在柯桥镇的新风、先锋、丰富和路南等村开展土地信托试点,探索建立新的土地流转机制。由县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在县里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具体接受农民土地信托事务。在坚持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把自己不愿或无力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村里,由村经济合作社登记下来,送到镇里,镇里再汇总到县里。在此基础上,县里再把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给有能力者承包经营。在全县建立起县、镇、村三级信托服务体系,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信托服务站,774个村的土地信托服务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目前,全县已流转土地15.8万亩,流转率近50%。仅柯桥镇2001年开春不久,全镇共受托土地2200亩,经济发达的新风村全村324户农户的270亩口粮田已经全部委托给中心。土地信托服务主要有三项:一是土地流转前的土地使用权供求登记和信息发布。登记、汇聚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类别等情况,接受土地供求双方的咨询,多渠道、多形式向辖区内外及时发布土地贮备和可开发土地资源的信息,推荐可开发项目。5000亩海涂就是通过农业信息网在网上发布的;柯桥镇10多个村的2200亩土地则是通过信息发布会进行公布的。二是土地流转中的中介协调和指导鉴证。协调流转双方提出的有关事宜,在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落实契约关系,办理合同鉴证手续。三是土地流转后的跟踪服务和纠纷调处。主动帮助土地经营者进行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认证,在信贷、技术、物质等方面开展横向联系,并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协助协调处理土地经营中引起的纠纷,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土地信托服务方面,绍兴县强调坚持三个原则,即坚持“确保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搞强迫流转,不搞行政定价;坚持“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确保耕地复耕能力”的原则,防止在耕地上擅自搞固定建筑,但允许农民在耕地上搭建大棚和温室。
再看常山县,常山县的土地托管服务站最初出现在该县的钳口乡十五里村。该村地处城郊,共有土地243亩,近年壮劳力大量外出务工, 土地抛荒。而当地种植大户需要承包更多土地,进行大面积连片开发。2001年2月,在征得村民自愿后, 该村两委牵头建立了土地托管服务站,由村委会主任兼任站长。凡是在外打工、经商、办企业等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的农户,都可以把土地交给村土地流转托管站托管,由托管站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托管站制定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书,与承租户签订协议。托管站还帮助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书,租赁期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村托管站做好流转协议书及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根据流转协议,转包人代缴土地税费,并向原承包村民支付100 元/亩转包费。此举在当地颇受好评,现已在全乡推广。由乡政府建立“土地项目库”,托管、流转4546亩耕地,并向外大规模招商引资。土地信托业务的开展,既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又突破了原来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村内流转的界限,使得分散的土地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
二、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效应
1.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的发展。发展规模经营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地非农转移。土地流转最大的作用是解决了第一轮承包中平均分配土地造成土地规模过小的问题。浙江农村土地多形式有偿流转机制的创建,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格局,使土地得以连片集约、规模经营,推动了产业化农产品基地建设,实现了规模效益。参照发达国家经验和标准,人均耕地不足1亩无法维持生活;人均耕地1亩只能维持基本温饱,相当于贫农;10亩可以达到温饱有余,相当于中农;100亩可以达到小康以上的生活,相当于富农;1000 亩以上便可以主要依靠农业达到富裕水平。台州市路桥区的葡萄种植能手施通春通过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在横街镇泉井村租到了25亩连片的土地,他说,要是没有土地流转机制,我不可能将这么零碎的土地连成片,取得这么好的规模效益。据台州市路桥区农业部门的初步统计,通过转让、承租、转包、反租倒包和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形式,全区至少有3 万多亩耕地实现了向种养大户流转,出现了水果、花木、大棚蔬菜和淡水养殖等一大批规模农业生产基地,有力地推动了效益农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土地流转,衢州市经营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已有822户,其中经营面积超过100亩的大户有41户,仅龙游县特种水产养殖业就有11个项目,经营面积达1530亩,成为这个县的一项新兴主导产业。目前在浙江,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潜力似乎还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一股投资农业的热潮正在兴起。绍兴县新风村热电厂原来是该村的支柱企业,也是村民福利的主要来源。2001年,热电厂却投资几百万元把村里的大部分土地租了去,建立了一个大型的农业园,发展绿色大米等高效农业。常山县钳口乡有序的土地流转,促进了该乡大户种植规模的迅速扩大。该乡十五里村的柳伟建,从村托管站承租了100亩连片土地,涉及50多户农户。1999年,他曾从几十户农户手中转包60多亩田种秋豌豆。前后两次包田,他感受不同:“以前一家一户磨嘴皮,烦人;今年包田,省心。”
2.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科技进步,注重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措施。众所周知,播种机、收割机、机耕船等农业机械以及其他大型的、先进的农机具,还有滴灌、喷灌、排灌等灌溉技术只能在连片的大田中使用,分散、零碎的小片土地让它们英雄无用武之地。土地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及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的科技进步。同时,土地流转适应了一些科研和推广单位兴办试验基地和示范园的需要,这些示范园区,引进了新的品种和先进的种植技术,增加了农业的科技含量,也对周围村及农户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温岭市陈家高新农业园区,总投资832万元,2001年1月份起着手基础设施建设,至今已形成“田成方、路成网、渠相连、机配套”的格局。温岭市农技部门在搞基建的同时,还及时引进了连栋、单栋大棚17个,聘请省农科院专家作指导,育出大棚西瓜、甜玉米、草莓等9个品种的优质种苗。 他们还在园区开展除草地膜应用、蔬菜无土栽培等现代农业科技项目的试验。这个园区现已通过了省级验收。如今,每天都有几十位种植大户前来抢购立式栽培西瓜种苗,观摩学习栽培技术。这个产学研一体的种养园区,已成为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的“窗口”。近来又将建设10个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种养示范园区,围绕当地蔬菜、瓜果、甘蔗等种植业和海水产品、畜禽养殖业,通过大规模、高档次的园区建设,为科研院所和当地农技专家开展农业科技研究、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搭起全新的平台。这种依靠土地流转而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以现代科技改造农业、以现代设施装备农业的高新农业园区在温岭市以及浙江的其他地方发展得如火如荼。
3.土地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通过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农田调活,养殖比重调大,区域布局调专,品种调优,产业链调长”,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浙江省农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初衷。实践证明,土地的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在连片的土地上,有利于农户根据自己的意愿,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如前所述,土地使用权“流转”起来,农业结构调整“活”了起来。目前,湖州市通过土地流转,全市80%以上的种粮大户已种植比较效益较高的经济作物和从事养殖业。湖州市城区道场乡种粮大户凌连根2000年种植的38亩草坪收入8万元,效益并不是很理想。2001年,他将198亩农田中的一半以上转包给别人养青虾,其余的农田,他全部种草坪、蔬菜、花卉。在湖州,像凌连根这样的许多种粮大户,他们抓住粮食购销体制市场化改革、农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新机遇,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步伐。现在,已有1/3的大户开始常年性调整,而季节性调整的则占一半。凌湖区埭溪镇种粮大户任裕千根据外贸单位的定单,不仅将原来经营的160 亩农田改种紫苏,还通过土地流转,新承包了240亩农田种植紫苏等经济作物。 在种粮大户的带动下,全市大小麦、早稻面积同比分别减少55.53%、64.8%,而蔬菜、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同比分别增加9.98%、46.7%,花卉、瓜果面积也大幅增加。
4.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的产出效益,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形式的土地有偿流转,使土地资源逐步集中到有能力、有资金、有市场的种养大户和工商业主手中,进行集约、规模经营,并可自愿调整种植结构,实现了土地资源与资本、技术等资源的合理配置,大大降低了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实现了“三赢”:农户得实惠,村集体增收入,经营者获利益。据抽样调查,绍兴市柯桥镇4 个村共流转土地1484亩,农户在不投入、不担风险的情况下,得到土地出让金18.9万元,同时可以安心外出务工经商;村集体通过土地倒包,责任田亩均增加承包款330元,口粮田亩均增加承包款105元,比流转前共增收17万元;经营者获得了降低租费的土地后,开发水产、菜叶、果蔬等效益农业,预计每亩收入增加2倍~10倍。据农业部门测算, 一亩地种杂交水稻的平均利润是200元,如果粮食与经济作物结合,效益会是种粮食的2倍,种蔬菜的效益是种粮食的5倍,搞水产养殖和花卉种植是种粮食的7倍,种大棚蔬菜的效益更高。同时,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为农民各尽其能创造了有利条件,善于种地的种地,善于经商的经商,愿务工的可以打工,能搞农事企业的搞农事企业,使兼业农民放下“包袱田”,一身轻松。台州市路桥区城郊的四甲村一村民说:“我原先的田都要倒贴给人家种,现在村里集体转包后,一亩不仅能收入200 多元承包费,还可以放心地做生意了。”这既促进了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培植了农民新的市场观念、竞争观念、价值观念和就业观念。
5.土地流转推进了农业的对外开放。土地的有偿流转特别是信托业务的开展,突破了原来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村内流转的界限,既为域内农民到外地经营农业,更为引进域外资金投资开发本地农业创造了条件,使得分散的土地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如金华市苗木专业户王成贤到开化县青阳乡溪东村办苗木基地,该村即采取土地置换、反租倒包等形式,连片调整出100亩土地,租赁给王成贤经营。 在王成贤的带动下,溪东村有10户农户跟着发展苗木,全乡2001年新发展苗木可达1000亩。同时,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迅速,不断升温。如东阳市的沈坎头农业园区,外资开发商以300元/亩或500公斤稻谷/亩的价格,从当地农民手中租地,然后再聘请他们来种植巴西稻等优质、高产的农作物。这样,农民不仅可以获得土地租金,又有工钱好拿,还学到了先进的生产经验,可谓一举多得。2001年年初以来,已有225 个外地客商到衢州发展效益农业,经营面积5564亩,利用本地的土地资源,借助外力、外资,很快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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