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县长选拔任用制度考_金史论文

金代县长选拔任用制度考_金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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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的县官指的是金朝管理县一级地方政权的官员,包括县令、县丞、主簿和县尉。级别虽然不高,却备受最高统治者的重视。金朝占领中原不久就在天会五年(1127)八月,诏曰:“河北、河东郡县职员多阙,宜开贡举取士,以安新民。”①可见,统治集团很早就认识到中原原有的基层政权对恢复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金世宗曾谓宰臣曰:“县令最亲民,当得贤才。”②“宗室子或不胜任官事,世宗欲授散官,量与廪禄,以赡足之。”③对于管理才能缺乏的宗室,金世宗宁可将他们投闲置散,也不任命他们做品级较低的县官。由上可知,县官虽小,作为亲民职任,其选任制度在金朝的官僚体制中有着不同寻常的重要性。关于金朝县官的选任制度,学术界鲜有研究。④本文把金朝县官的出身大致归纳为:科举、恩荫、吏员、宫中诸局承应人、军功、荐举、进纳等,按照主次分为三类,进而探讨金朝选任县官的特点与目的,以求教于方家。

《金史·选举二》云:“自进士、举人、劳效、荫袭、恩例之外,入仕之途尚多,而所定之时不一。”其中“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⑤金朝的科举诸科目与县官选拔有关者为进士、律科、经童、武举。其中进士自从唐朝以来就属于士林华选,格外受到重视,也是金朝县官最主要的选拔途径。

进士在金朝官员出身中属于正班。正隆元年(1156)格:“上甲者初上簿军判、丞、簿、尉,中甲者初中簿军判、丞、簿、尉,下甲者初下簿军判、丞、簿、尉。第二任皆中簿军判、丞、簿、尉。三、四、五、六、七任皆县令,回呈省。……女直进士。大定十三年(1173),皆除教授。二十二年(1182),上甲第二第三人初除上簿,中甲则除中簿,下甲则除下簿。”⑥以后虽然略有变化,但是进士出任的官职仍以县官为主。晁会,“天眷二年(1139)经义进士……历虞乡、猗氏、临晋三县令”。蔡珪,“字正甫,大丞相松年之子。天德三年(1151)擢第后不赴选调……历澄州军事判官、三河簿。”党怀英,“大定十年(1170),擢进士甲科,调成阳军事判官、汝阴令……”⑦可见,金朝进士即使是丞相之子也要从基层的县主簿做起。赵秉文在《学道斋记》中曰:“余……二十有七与我姬伯正父同登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第。厥后余调安塞主簿,迁邯郸、唐山令。”⑧冀禹锡“崇庆二年(1213)进士。调沈丘簿……”⑨《金史》中由进士出身任县官的传主104人,占总数的81.9%,其他出身的一共只有23人,可见金朝县官的最主要出身是进士。金朝用大量文化精英充实基层政权,可见其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相比宋朝,《文献通考》卷六三:“天圣间,天下多缺官,而令选尤猥下,贪庸耄懦,为清流所不与,而久不得调乃为县令……自政和以来,太平盛时,人皆重内轻外,士大夫皆轻县令之选……”⑩陈茂同认为,宋朝没有严格意义上真正的地方官。(11)这和金朝重视基层地方官的任命之理念高下立判。

由上面的事例可以看到,金朝进士总是要担任过两任州县幕职或者县丞之后,才提拔为县令。《归潜志》记载雷渊“初登第,摄令遂平”,既然是“摄”,就不属于正式的任命,其本职当为泾州录事。(12)其实金朝县令缺员的时候,由下级官员代理并非仅此一例。《通奉大夫礼部尚书赵公神道碑》记载,赵思文,进士出身,丁外艰“服除,调凤翔府录事判官,权虢略县事”。(13)宋朝进士却可以直接担任县令。《宋史》卷二八一记载寇准19岁中第就“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宋史》卷三一六记载包拯“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14)金朝不直接任命进士为县令,而是先担任州县幕职或县丞,客观上使他们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见习期,从而使之从前辈那里学到一定的基层管理经验,并熟悉了官场环境,然后再担任基层政权的主要官员,这样的人事任命显得更加踏实和稳健。

律科和经童受重视程度不如经义、词赋和策论进士。“正隆元年(1156)格,初授将仕郎,皆任司候,十年以上并一除一差,十年外则初任主簿,第二任司候,第三主簿,四主簿,五警判,六市丞,七诸县丞,八次赤丞,九赤县丞,十下县令,十一中县令,五任上县令,呈省。三年(1158)制,律科及第及七年者与关内差使,七年外者与关外差。诸经及第人未十年者关内差,已十年关外差。律科四十年除下令。经童及第人视余人复展十年,然后理算月日”。(15)将仕郎为正九品下阶文散官,也就意味着吏部确认其文官身份。司候是州一级治安官员,正九品。可见,律科和经童入仕至少10年才能担任县官,还要经常担任公务差遣,入仕40年才能担任下县县令。大定十六年(1176)特旨:“以四十年除下令太远,其以三十二年不犯赃罪者授下令。(大定)十七年(1177),敕诸科人仕至下令者免差。(大定)二十年(1180),省拟,无赃罪及廉察无恶者减作二十九年注下令,经童亦同此。”(16)然而即使29年能官至县令,也已经占用了一个人仕宦经历的大部分时间。不过《金史》却不见律科出身的县官,经童为县官者只有2例。李完本来是经童,成年后,考中进士,故而排除之;胥持国“经童出身,累调博野县丞”。(17)元好问所作《中州集》文人小传云,赵元“经童出身,举进士不中,以年及调鞏西簿。”(18)以后律科、经童历官年限虽然在缩短,但是其仕宦经历的大部分时间仍然在担任刺史州判官、县丞、主簿以下官员,能够位至宰辅者胥持国一人而已。

武举出身当属于武资官。《金史》卷五二:“凡武举,泰和三年(1203)格,上甲第一名迁忠勇校尉,第二、第三名迁忠翊校尉。中等迁修武校尉,收充亲军,不拘有无荫,视旧格减一百月出职。下等迁敦武校尉,亦收充亲军,减五十月出职。”这就是说武举中举者起初被授予武散官,充亲军,然后才可出职。“大定二年(1162),诏文资官不得除县尉。……承安元年(1196)格,第一名所历之职,初都巡、副将,二下令,三中令,四、五上令。第二、第三名,初巡尉、部将,二上簿,三下令,四中令,五、六上令。余人,初副巡、军辖,二中簿,三下令,四中令,五、六上令。”(19)这就意味着武举不仅可以担任县尉、巡检、副将等武职,也可以担任通常由文官担任的县令、县丞和主簿,但不能马上就任县官,而是先担任都巡、副将、巡尉、军辖等下级军官。可见,县官作为亲民之官,比下级军官的任命更为谨慎。整部《金史》提到的武举出身的官员只有古里甲石伦传、纥石烈鹤寿和陈光。(20)前两位都没有做县官的经历,后者是北宋末年武举,“调寿阳尉,未赴”,当时的寿阳尉其实是宋朝官职。其中,只有古里甲石伦成为大将。《显武将军张公墓表铭》记载:张琪中北宋靖康年间武举,由伪齐入金后,“奉宣命任博州聊城尉……至天德二年(1150)四月内,任平凉府瓦亭寨主簿”。(21)由此可见,金朝武举出身的县官不乏其人。

由上可知,同为科举,受重视程度是不同的。进士出身(22)可以直接出任县官,并可以得到优先提拔,武举次之,律科和经童却要担任多年比县官级别低的职位,然后才可以提拔为县官。

女真族以武力起家,自然重视军功。“皇统八年(1148)格,凡带官一命昭信校尉(正七品)以上者,初除主簿及诸司副使(正九品),二主簿及诸司使(正八品),三下令(从七品),四中令(正七品),五上令,或通注镇军都指挥使(正七品)及正将。其官不至昭信及无官者,自初至三任通注丞、簿,四下令,五中令,六上令及知城寨(从七品)。章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迁至镇国者取旨升除后,吏格之所定,女直人昭信校尉以上者,初下簿,二下令,三中令,四、五上令。女直一命迁至昭信校尉、余人至昭信已上者,初下簿,二中簿,三下令,四中令,五、六上令。凡至宣武将军以上者,初下令,二中令,三、四上令”。(23)由以上规定可见:其一,金朝军功出职,不是担任专职军官,而是担任县官。正七品武散官任县官的升迁速度起初与进士相当,也是第三任作县令,而正七品武散官以下和白丁以军功入仕却需要第四任才升至县令。立军功之前就有武散官身份者只有官僚子弟。这就意味着同样是军功,官僚子弟可以优先提拔;其二,章宗时期,女真族军功出职的官员晋升比进士要快。正七品以上武散官第二任就是县令,从五品以上武散官第一任就是县令。只有这里体现出了女真统治者对本民族的特殊照顾;其三,立一次军功者不能马上出任县官,他们需要积官到正七品武散官才能出职。这就意味着平民出身的士兵需要累立军功才能出任县官。

军功出身和恩荫出身获得的武散官官职相同,但出仕门槛却有高低。军功出身的武散官达到正七品就可以任县官。根据大定年间的规定,“宣武、显武免差,权注丞簿……二十六年(1186),制迁至宣武、显武始令出职”。(24)可见恩荫出身获得的武散官要积官至宣武将军、显武将军等从五品级别才能担任县官。

金朝以军功出任县官者史不绝书。《奉国上将军郭公神道碑》记载,郭建金朝初年以良家子从军,曾经参与击败韩世忠,积官奉国上将军,“抚定不久,不忘人功,授以亲民职任。”曾担任掖县令、费县令。(25)瑶里孛迭“以军功历海滨令”。女奚烈资禄“泰和伐宋,从军有功,调易县尉,迁潞县主簿”。斡勒合打任阴山县尉,“率土豪官兵身先行阵。贞祐初,以功迁本县令。”靖安民,“贞祐初,充义军……以功遥授安定县令……”赵益,抵抗蒙古入侵,“保聚山硖,屡战有功。晋阳公郭文振署为寿阳令……”(26)高添禄在蒙古入侵和寇盗并兴的情况下,“而能纠集义旅,抚安遗黎,内守外攘……擢柏乡令”。(27)赵林“贞祐之乱以乡豪保冠氏有功,大名主帅用便宜授县令……”(28)根据《金史》人物传,因军功任县官者8人,比例为6.3%,在数量上仅次于进士出身者,多数出现在宣宗以后。

恩荫入仕大致有两种途径。其一是担任吏员。《金史》卷五二:“宰执子弟省令史,大定十二年(1172),制凡承荫者,呈省引见,除特恩任用外,并内奉班收,仍于国史院署书写、太常署检讨、秘书监置校勘、尚书省准备差使,每三十月迁一重,百五十月出职。如承应一考以上,许试补省令译史,则以百二十月出职,其已历月日皆不纽折,如系终场举人,即听尚书省试补。十七年(1177),定制,以三品职事官之子,试补枢密院令史。遂命吏部定制,宰执之子、并在省宗室郎君,如愿就试。令译史每年一就试,令译史考试院试补外,缌麻袒免宗室郎君密院收补。”(29)可见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和近支宗室可以通过考试担任尚书省、枢密院等要害部门的令史。《金史》卷五三省祗候郎君条:“大定三年(1163),制以袒免以上亲愿承应已试合格而无阙收补者及一品官子,已引见,止在班祗候,三十月循迁。(30)这就是说尚书省祗候郎君由宗室和高官子弟充当。六部令史选拔办法,《金史》卷五三:“(大定)十四年(1174),以三品至七品官承荫子孙一混试充,寻以为不伦,命以四品五品子孙及吏员试中者,依旧例补,六品以下不与。”《金史》所载,以恩荫任过省、部令史者不止一人,而由此出职为县官者只一例。石抹元毅“以荫补吏部令史,再调景州宁津令……”(31)

其二是充任宫中诸局承应人。《金史》卷五三:“符宝典书,四人,旧名牌印令史,以皇家袒免上亲、有服外戚、功臣子孙为之……捧案,八人,大定十九年(1179),以已承三品官荫人,命宣徽院拣试仪观修整者,格同尚衣承奉……擎执儤使……明昌六年(1195),以皇家袒免以上亲、不足则于外戚、并三品已上散官、五品以上职事官应荫子孙弟兄侄,以宣徽院选有德而美形貌者。”可见宫中诸局承应人中这三项职务专门安置品官、宗室子孙。《金史》卷七:“上曰:‘以承荫人主榷沽,此辽法也。法弊则当更张,唐、宋法有可行者则行之。’”(32)可见恩荫出身者相当一部分出职起初只能作监当官。卢亨嗣“以荫补阁门祗候,内供奉。调同监平凉府醋务,改同监天山盐场”。担任几任监当官后,“课最,迁白登县令”。卢父为节度使。“高锡字永之,德基子。以荫补官。积劳调淄州酒使,课最。迁萍乡令”。(33)高德基为尚书。其他史料也有类似的记载。据《潞州录事毛君墓表》:毛伯朋“明昌中以父任系承奉班,历监差者五皆以课最闻……泰和初,超灵宝县主簿”。(34)移剌履之子耶律思忠以宰相子“补东上阁门祗候。泰和四年(1204)中更,调衡水令……”(35)康德彰以恩荫历邯郸、沂州酒官,因课最和提刑司举荐,“得升陈留令”。(36)苏车以荫为河北西路转运司押递以后,又作了三任监当官才因为宣宗兵乱之际有守城大功进四阶,“授归德下邑主簿”。(37)完颜怀德“以宗子第五从承应走马局……三历监务……卫绍王至宁元年(1213),选注临淄令”。(38)可见远支宗室也有这样的任官途径。金朝恩荫出身的官员起初为宫中诸局承应人,然后任监当官,哪怕是宗室,也要经过“功酬亏永”的考核,达到优秀,才可担任县官。可见金朝对恩荫出身的官员出任治理百姓的县官非常谨慎。

有的承应人出职则不见有任监当官的记录。《金史》记载移剌光祖“以荫补阁门祗候,调平晋令……”,“高竑,渤海人。以荫补官,累调贵德县尉”。(39)《中州集》的文人小传云,张孝纯之孙张公药“以文荫入仕,尝为郾城令”。(40)《苏彦远墓铭》记载苏车父亲苏世偁“以荫补官宣武将军,宿州灵壁主簿”。(41)这种情况也许是史籍缺载。完颜六斤“大安中,以荫补官,选充亲军。调阜平尉,迁方城令,改通州军事判官……”(42)如果恩荫为护卫、亲军则没有监当官差遣。

《金史》传主以恩荫出身为县官者有7例,比例为5.5%。斡勒合打本来有恩荫出身,因为以军功为县令,而军功比恩荫受重视,因此其出身应归入军功。

由上可知,金朝的县官选拔途径,军功和恩荫在数量上仅次于进士出身。二者在身份上存在交叉现象,即承荫人立有军功。同样立有军功,官僚子弟比平民出身的军人会得到优先提拔。

县官的其他出身包括宫中诸局承应人、吏员、荐举、进纳、世袭等。《金史·选举志》列举的金朝县官的出身很多,但是从《金史》人物传来看,有的县官出身无法归入前面的分类。比如范承吉是辽降臣,做过大定府金源令;而杨敏中和孛术鲁福寿则出身不详。(43)宫中诸局承应人,泛指皇帝身边的侍从和护卫。根据前面的研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职任由恩荫得来,并不是都有恩荫出身。《金史》卷五三记载了如下规定:护卫,“贞祐制,一考八品,两考除县令,三考正七品,四考六品。五年(贞祐年号只有4年,疑有误),定一考者注上令”。奉职,明昌六年(1195)定格,“初录事、军防判、正从八品丞,二上簿,三中簿,四正从八品,若不犯选格者则免此除,五下令,六、七中令,八上令”。阁门祗候,大定八年(1168)定格,“初都军,二录事,三军防判,四都军,五下令,六中令,七上令。已带明威者即与下令,二录事、军防判,三都军,四下令,五中令,六上令”。笔砚承奉,大定二年(1162),“吏格,初都军,二、三下令,四、五中令,六上令”。符宝典书,“大定二十八年(1188),出职八品,二上簿,回验官资注授”。知把书画,大定二十一年(1181)定格,“有荫者,初中簿,二军器库副,后依本门户差注;无荫者,与差使”。典客署书表,“大定二十四年(1184),终场举人出职八品上簿,次下簿,三迁依本门户”。东官入殿小底,“吏格,有荫无荫其出职,初八品,二上簿,三中簿,四八品,五下令,六中令,八上令,回呈省”。侍卫亲军长行,“十六年(1176),有荫百户,初中令,二都军、正将,三、四录事,五下令,六中令,七上令,回呈省。无荫者,初都军,正将,二录事,三、四副将、巡检,五都军、正将,六下令,七中令,八上令,回呈省。此言识字者也;不识字者,初止县尉,次主簿”。(44)根据这些规定,我们知道,宫中诸局承应人存在无荫者;有荫者出职比无荫者级别要高。护卫出身的县官在《金史》中只有2人,无传。“海陵以葛温、葛鲁为护卫,葛温累官常安县令,葛鲁累官襄城县令,大定初,皆除名”。(45)《金史》中当过宫中诸局承应人而且作过县官的传主有5例,卢亨嗣、刘頍、移剌光祖起初为阁门祗侯,斡勒合打和完颜六斤为亲军,(46)他们都由恩荫获得差遣,没有恩荫记录而作过县官的传主则不见。

金朝吏员门类众多,也属于官员出身之一,由恩荫条我们可以知道,金朝一部分吏员是承荫人,但不是所有吏员都是恩荫所得。由于吏员所处部门重要程度不同,其受重视程度也不尽相同,未谈及县官职任者不再赘述。

尚书省令史、译史。大定三年(1163)定格,“及七十五月出职者,初上令,二中令,三下令,四、五录事,六下令,七中令,八上令。百五十月出职者,初刺同、运判、推官等,二、三中令,四上令,回呈省”。(47)可见其出职就可担任县令,因为他们中有的是进士出身。枢密院令史、译史。大定十六年(1176),“定一考、两考者,初录事、军判、防判,再除上簿,三中簿,四同初,五、六下令、七、八中令,九、十上令”。(48)其出职逊进士一等。六部令史、译史。大定十六年(1176)格:“一考两考者,初除上簿,再除中簿,三下簿,四上簿,五录事、军防判,六、七下令,八、九中令,十上令。三考以上者,初除录事、军防判,再除上簿,三中簿,四如初,五下令,后免此除。六七下令,八中令,九上令”。(49)其出职比起尚书省和枢密院令史要低很多,但是可以直接任县官。检法、知法。正隆五年(1160),定制:“十年内者初考除下簿,两考除中簿,三考除警判。十年外者初考除第二任司候,两考除上簿,三考则除市丞。”(50)这两项职位的吏员也可以直接任县官。其中,女直知法、检法更受重视。“明昌五年(1194),以省院台部统军司令译史书史内拟,年五十以下、无过犯、慎行止,试一月,以能者充,再勒留者升一等,一考者初上令,二、三中令,四上令,两考升二等,呈省”。(51)

《金史》所载由吏员出职、做过县官的传主,绝大多数是恩荫所授,只有王浩一例没有恩荫的记录。“王浩,由吏起身,初辟泾阳令,廉白为关辅第一”。(52)其他史料中无恩荫记录的吏出任县官的记载也不多。大定中县令贾彦“自壮岁升任都省令史……朝廷将复大用,试以临民,首为出宰是邑”。(53)毛矩明昌元年以州吏考中随朝吏员,“补吏部覃科令史”,出职后于泰和六年“转辽阳县丞”。(54)可见,金朝吏员出职的重要条件是,在政府工作多年有劳效。

金朝对于吏员出职没有什么限制。海陵初,除尚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吏员外,皆为杂班,乃召诸吏员于昌明殿,谕之曰:“尔等勿以班次稍降为歉,果有人才,当不次擢用也。”(55)金朝吏员出身的宰辅不乏其人,如纥石烈良弼、移剌道等。而北宋对吏员出职限制颇多。据苗书梅研究,北宋只有宰相府、枢密院吏员可以做到知州,蔡京为相时堂吏出职才可到正四品。南宋只有二府吏员能做到通判、都监,其他部门的吏员只能做到判司、主簿。(56)相比之下,金朝更容易做到人尽其才。

金朝初年曾经用荐举法选拔县官。如天会五年(1127),“宗翰奏河北、河东府镇州县请择前资官良能者任之,以安新民”。(57)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荐举选官一度中断。大定年间由于基层官员经常缺员,遂恢复之。《金史》卷五四记载,大定十一年(1171),金世宗对宰臣说:“昨观贴黄,五品以下官多阙,而难于得人。”金世宗曾经面谕黄久约,“方今县令最阙,宜令刺史以上举可为县令者,朕将察其实能而用之”。(58)“明昌元年(1190),敕齐民之中有德行才能者,司县举之,特赐同四举五举人下”。兴定三年(1219),“定辟举县令制”。(59)辟举法后来被哀宗所继承。辟举法的推行使金朝末年吏治清明,“自是居官者争以能相尚,民亦多受赐。其后,往往自纳赂请托得之,故疲懦贪秽者亦多。然士大夫为之者犹自力,此良法也”。(60)《金史》作者也给予极高评价:“初,辟举法行,县官甚多得人。如咸宁令张天纲、长安令李献甫、洛阳令张特立三人有传,余如兴平师夔、临潼武天祯、汜水党君玉、偃师王登庸、高陵宋九嘉、登封薛居中、长社李天翼、河津鼎臣、郏城李无党、荥阳李过庭、尉氏张瑜、长葛张子玉、猗氏安德璋、三原萧邦杰、蓝田张德直、叶县刘从益皆清慎才敏,极一时之选,而能扶持百年将倾之祚者,亦曰吏得其人故也。”(61)所以荐举可以看作科举制度的有益补充。

金朝被荐举的县官有三类。一类是资历浅的进士,数量最多。金朝初年,北宋进士褚承亮曾被刘侍中“荐知藁城县”,但没有赴任。李复亨任主簿时,“以提刑荐迁南和令”。程震,“兴定初,诏百官举县令,震得陈留,治为河南第一,召拜监察御史……”举主为直学士李复亨。张特立中进士以后多年不仕,“正大初,左丞侯挚、参政师安石荐其才,授洛阳令”。(62)李献甫,正大中“辟长安令,京兆行台所在,供须之繁急于星火,钦用所以处之者常若有余,县民赖之以安”。(63)《金史》中此类传主还有张天纲、刘从益,共7人,举主多半是朝中高官。一类是吏,《金史》中仅1例。前面提到的王浩本为吏员出身,被辟举为县令。一类是布衣名士。《金史》中没有记载。《中州集》记载明昌中名士王磵以故相马吉甫荐其德行才能,为鹿邑主簿。(64)由此可见,金朝被荐举的县官绝大多数是进士出身,名气很大,主要出现在金朝后期,举主往往是朝中政要;吏员出身的不多,布衣出身的就更为稀少。

金朝入粟拜官称为进纳官。根据《金史》卷五○:“熙宗皇统三年(1143)三月,陕西旱饥,诏许富民入粟补官。世宗大定元年(1161),以兵兴岁歉,下令听民进纳补官……明昌二年(1191),敕山东、河北阙食之地,纳粟补官有差……承安二年(1196)……复令人入粟补官。”贞祐三年(1215)明确规定:“制无问官民,有能劝率诸人纳物入官者,米百五十石迁官一阶,正班任使。七百石两阶,除诸司。千石三阶,除丞薄。”(65)由此可见,金朝财政紧张的时候采用此种任官政策。金熙宗、金世宗只是一度实行过,事停即罢。而章宗时期天灾不断,而且对蒙古高原多次用兵,都导致财政吃紧。金宣宗以后,由于蒙古入侵,兵挫地削,财政更加入不敷出,于是入粟拜官成为长期的制度。同时可见,县丞主簿的地位比榷货司等诸司官受重视。“正隆元年(1156)格,初授下簿……寻复更初注下等军判、丞、簿、尉……”(66)不过《金史》不见进纳为县官的具体人物。金朝末年,赵天锡弱冠“即入粟佐军,补修武校尉,监洺水县酒……从征上党,以功授冠氏令”。(67)然而,由于金朝的军功出身重于进纳,赵天锡还是应当归入军功出身。可见,金朝的县官,进纳官的比例很小。

金朝世袭贵族任县官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猛安谋克也可以出任县官。《金史》卷五二:“凡劳效,谓年老千户、谋克也。”大定二十年(1180)以后规定:“若一命迁宣武将军以上,当授从七品职事者,初下令,二中令,三、四上令。官不至宣武,初授八品者授录事,二赤剧丞,三下令,四中令,五、六上令。初授九品官者,初下簿,二中簿,三上簿,四下令,五中令,六、七上令”。(68)然而《金史》不见有明确记载因劳效出职任县官者。完颜安国“正隆元年(1156),从军为谋克……大定中,为常山簿,转虹县令”。(69)《金史》中猛安谋克出任县官,这是仅有的一例。另一种情况是,衍圣公兼任曲阜县令。大定二十年(1180),衍圣公孔总赴京师,金世宗欲与之官,尚书省奏:“总主先圣祀事,若加任使,守奉有阙。”上曰:“然。”乃授曲阜县令。(70)下一代衍圣公孔元措仍兼任曲阜县令。那么,《金史》所见世袭出身的县官传主有3例,比例为2.4%。

由上可见,金朝县官的出身除了进士、军功、恩荫以外,其他出身虽然门类众多,而《金史》中所见具体人物却寥寥无几,所占比例很小。

综上所述,金朝对县官的选拔可以来自多种出身,就人数比例而言,进士为主,其次为军功和恩荫。只有进士和军功出身可以直接出任县官,其他出身则需要多年历练。官僚子弟和平民出身的佼佼者都可以得到选拔,各种出身又存在着交叉现象。从军功和恩荫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到金朝对官僚子弟和本民族官员有一些特殊的优待。虽然“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71)但是,多数情况下,都是从基层做起;起初只能担任主簿、县尉或县丞,并不是一开始就能被任命为一县之长,可见金朝对县官任命的谨慎态度。金朝在治理人民方面对从政经验的重视,要高于科举考试的成绩和军人的汗马之劳。从县官出身的多样化可见,其用人常常不拘一格,比宋朝更能做到人尽其才。

注释:

①《金史》卷三《太宗本纪》,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7页。

②《金史》卷九七《焦旭传》,第2153页。

③《金史》卷八八《石琚传》,第1961页。

④郭威《金代县制研究》一文,对金朝县官的选任制度有所涉及,但不够全面,参见郭威:《金代县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文学院,2007年,第23页。

⑤《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57页。

⑥《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1、1163页。

⑦元好问:《中州集》卷八《晁洗马会》、卷一《蔡太常珪》、卷三《承旨党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9、33、130页。

⑧张金吾:《金文最》卷二六《学道斋记》,中华书局1990版,第360页。

⑨元好问:《中州集》卷六《冀都事禹锡》,第331页。

⑩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六三,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73页。

(11)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373页。

(12)刘祁:《归潜志》卷一,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9、10页。

(13)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一八《通奉大夫礼部尚书赵公神道碑》,山西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507页。

(14)《宋史》卷二八一《寇准传》、卷三一六《包拯传》,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9527、10315页。

(15)《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4-1165页。

(16)《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5页。

(17)《金史》卷九七《李完传》、卷一二九《佞幸传》,第2155、2793页。

(18)元好问:《中州集》卷五《愚轩居士赵元》,第265页。

(19)《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1、1166页。

(20)《金史》卷一一一《古里甲石伦传》、卷一二二《纥石烈鹤寿传》、卷一二七《陈光传》,第2439、2667、2746页。

(21)张金吾:《金文最》卷八七《显武将军张公墓表铭》,第1268页。

(22)金朝进士只有状元可以不经过县官阶段,直接出任级别较高的官职。《金史》卷五二《选举志》载大定十五年“敕状元除应奉,两考依例授六品。”而大定二十三年“又诏今后状元授应奉,一年后所撰文字无过人者与外除”。《中州集》卷九所记状元郑子聃、孟宗献、赵摅、赵承元、张行简、张檝、阎长言、李著等8人,无一人曾任县职。

(23)《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6页。

(24)《金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79页。

(25)张金吾:《金文最》卷八六《奉国上将军郭公神道碑》,第1252页。

(26)《金史》卷九四《瑶里孛迭传》、卷一二二《女奚烈资禄传》、卷一○四《斡勒合打传》、卷一一八《靖安民传》、卷一二二《赵益传》,第2095、2670、2302、2583、2670页。

(27)王若虚:《滹南遗老集校注》卷四二《杂文》,辽海出版社2005年版,第516页。

(28)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九《千户赵侯神道碑铭》,第683页。

(29)《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70页。

(30)《金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81页。

(31)《金史》卷一二一《石抹元毅传》,第2643页。

(32)《金史》卷七《世宗本纪中》,第172页。

(33)《金史》卷七五《卢彦伦传》、卷一二一《高锡传》,第1717、2654页。

(34)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八《潞州录事毛君墓表》,第671页。

(35)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六《龙虎卫上将军耶律公墓志铭》,第630页。

(36)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七《辅国上将军康公神道碑铭》,第645页。

(37)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四《苏彦远墓铭》,第600页。

(38)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八《临淄令完颜公神道碑》,第665页。

(39)《金史》卷八八《移剌道传》、卷一○○《高竑传》,第1969、2216页。

(40)元好问:《中州集》卷二《张郾城公药》,第85页。

(41)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四《苏彦远墓铭》,第600页。

(42)《金史》卷一二二《完颜六斤传》,第2667页。

(43)《金史》卷一二八《范承吉传》、卷一二一《杨敏中传》、卷一二二《孛术鲁福寿传》,第2759、2653、2663页。

(44)《金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83-1189页。

(45)《金史》卷六三《后妃传上》,第1511页。

(46)《金史》卷七五《卢彦伦传》、卷七八《刘仲诲传》、卷八八《移剌道传》、卷一○四《斡勒合打传》、卷一二二《完颜六斤传》,第1717、1774、1969、2302、2667页。

(47)《金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74页。

(48)《全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76页。

(49)《全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76-1177页。

(50)《全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80页。

(51)《全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80页。

(52)《金史》卷一二八《王浩传》,第2774页。

(53)张金吾:《金文最》卷二二《重修平山县城记》,第309页。

(54)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三四《毛氏宗支石记》,第783页。

(55)《金史》卷五三《选举志》,第1177页。

(56)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5页。

(57)《金史》卷七四《宗翰传》,第1697页。

(58)《金史》卷九六《黄久约传》,第2124页。

(59)《金史》卷五四《选举志》,第1209页。

(60)刘祁:《归潜志》卷七,第73页。

(61)《金史》卷一二八《循吏传》,2775页。

(62)《金史》卷一二七《褚承亮传》、卷一○○《李复亨传》、卷一一○《程震传》、卷一二八《张特立传》,第2748、2217、2435、2773页。

(63)元好问:《中州集》卷一○《李户部献甫》,第497页。

(64)元好问:《中州集》卷四《王隐君磵》,第196页。

(65)《金史》卷五○《食货志》,第1124、1125页。

(66)《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4页。

(67)元好问:《元好问全集》卷二九《千户赵侯神道碑铭》,第683页。

(68)《金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67页。

(69)《金史》卷九四《完颜安国传》,第2094页。

(70)《金史》卷一○五《孔璠传》,第2312页。

(71)《全史》卷五二《选举志》,第1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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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县长选拔任用制度考_金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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