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阶段性演进规律&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阶段性演进规律&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_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阶段演进规律——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概论之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三论文,中国论文,概论论文,社会主义建设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证和设想过的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历史产物。而目前仍在发展和过去曾经存在过的现实的社会主义,却都是产生在资本主义没有高度发展的不发达国家,其最大特点是经济、文化落后,尤其是生产力水平低下。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既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理,又准确把握由特殊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现实社会主义所独具的阶段演进规律,以正确判断现实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方位,制定和实行跟这一历史方位相适应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是处在执政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长期面临而又长期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从1956年我国刚刚迈入社会主义大门的时候起,就开始了力图解决这一问题的艰辛历程。固然,他到最后也没有能够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即使在已经形成的正确认识的范围内,他也没能完全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他在不少方面所“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9页。)。但是,他在这个过程中却探寻出了一系列正确论断,而且,从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来观察,毛泽东的这一系列正确论断,却依然使他当得起是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取得重大科学进展的第一人。他在20世纪50年代末即已做出的现实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不发达”和“发达”两个历史阶段,而后一阶段还必然要持续更长的时间,才能开始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科学结论,不仅是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理论的伟大先声,而且对于今后继续深入探索现实社会主义的阶段演进规律,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也依然具有着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始终坚持了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他们依据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分析,论证了人类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客观历史必然性。但是,对于将来的这个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将要经历自身的哪些发展阶段,他们都认为只能由处在这个将来社会中的将来的人们,依据其当时的实践去作出判断,而决不能在这种实践产生之前,就毫无根据地凭空猜测。终其一生,马克思、恩格斯都只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包括“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的发展”(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80-82页。)。

综合马克思、恩格斯有关这个问题的全部论述,可以看出,他们把人类在资本主义崩溃以后的社会发展,划分为三个大的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一个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特殊时期”(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94页。)。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28、18-20页,第31卷第100-101页,第10卷第220页。)。第二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马克思指出,处在这个阶段上的“共产主义社会”,还“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集中表现,就是“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之间的分配”,还不得不实行“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的按劳分配制度,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28、18-20页,第31卷第100-101页,第10卷第220页。)。第三阶段,即“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马克思指出,只有“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人类才能进入这一阶段。“才能完全超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所“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28、18-20页,第31卷第100-101页,第10卷第220页。)。三个大的阶段中,马克思、恩格斯只对其中的第一个阶段,做了一些进一步的论证和说明;而强调它的“漫长”和“最难解决”,则又是这些论证和说明中的主调和重点。马克思指出,“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工人阶级将不得不“经历阶级斗争的几个不同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17卷第594页。)。究竟整个过渡时期内部的这几个不同阶段的内容是什么,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进一步具体论述。因为在他们看来,当时还不具备做出这种论述的条件和依据。至于在过渡时期结束以后人类将进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它又将怎样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只是在《哥达纲领批判》的论述中提出一个逻辑上的前提——人类只有经过这个社会在“自身基础上”的“发展”过程,才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因而这个过程本身可能又会有其自己的内部阶段。除此之外,马克思、恩格斯则没有做出任何的具体论述。甚至,连“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是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也没有直接做出明确回答。

列宁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将共产主义社会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进而把广义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初级阶段,命名为社会主义社会,相应地把其第二阶段或高级阶段命名为狭义的共产主义社会(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9卷第178页。)。就一般原理而言,列宁曾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每个人的劳动量分配产品”(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3卷第278页。)。实际经历的在俄国这样一个小农国家“走向社会主义”的现实历史,更使列宁认识到,未经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落后国家,根本不能“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领导这些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执政的共产党,假使不能领悟到“直接过渡”在这类国家的“力所不及”,假使不能“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而一味冒进,“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2卷第176页。)。真正可行的出路,只能是“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37页。)。列宁特别强调,经济、政治、文化落后的客观现实,决定了即使是遵循上述道路而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一开始也只能是“最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60页。),而并不是也不可能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论证和设想过的,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已经“达到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29页。)。虽然,列宁在这前后,曾经三次使用过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113页。)这个概念,已经隐含了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必将区分为“不发达”与“发达”两大阶段的逻辑前提,但是,对于这个“发达的社会主义”是不是就是“达到完备形式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由其“最初级的形式”“达到完备形式”又要经历哪些发展阶段,列宁却始终信守“实践比世界上所有理论都更为重要”(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290页。)的辩证、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坚持在未有实践依据之前,不对其做出任何回答(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3卷第280页。)。固然,终其一生,列宁都严守了这样的立场,但是,他从俄国这个小农国家的国情出发所得出的科学论断——在这样的国家里开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只能是“最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却已经为后人依据现实社会主义的具体实际,来划分它的发展阶段,确立它的历史方位,指明了方法论上的正确方向。

在这个问题上,斯大林及其以后的苏共领导人,不但没有能够沿着列宁已经开辟的科学方向继续前进,反而背离了这个正确方向,走上了一条错误道路——把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证和设想过的社会主义等量齐观,因而在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违背了本国具体国情,超越了现实发展阶段。

1936年,苏联刚刚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本来只是“最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但斯大林却宣布,“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注:《斯大林文选》(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90页。)。由是,斯大林就把诞生于落后国家的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恩格斯所曾论述和设想过的,现实中并没有实现的理论社会主义,直接混为一谈。

应该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在预见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将会到来时”,他们“所设想的前提”,本来就“既不是现在的劳动生产率,也不是现在的庸人”(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60页。)。

就生产力发展状况而言,他们所设定的“前提”,是那种作为科学——机器体系的生产力,即“已耗费的劳动时间和劳动产品之间惊人的不成比例”。处在这种生产力之下,“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生产在“这里已经不再是工人把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作为中间环节放在自己和对象之间;而是工人把由他改变为工业过程的自然过程作为中介放在自己和被他支配的无机自然界之间。工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作用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的旁边”。就是说,“直接形式的劳动”在这种生产力之下,已经“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随之,“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一般财富发展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发展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崩,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立的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28、18-20页,第31卷第100-101页,第10卷第220页。)。

对于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3卷第5页。)的现实的人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在预见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必将到来时所设定的“前提”,则是那种经过了“无产阶级专政”这一“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25卷第28、18-20页,第31卷第100-101页,第10卷第220页。),因而在本质上已经根本全新的“人”。

1936年苏联刚刚建成的社会主义,就作为其客观表征的生产力状况和作为其主观表征的“人”的状况来说,不知还要经过多少艰难岁月,多少奋斗阶段,才能达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上述两大“前提”。但是,1938年经斯大林亲自审定的《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却认定,苏联从1936年起,即已经“进入完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并逐渐过渡到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为社会生活准则的共产主义社会的时期”。1939年3月20日联共(布)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发展苏联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38-1942年)》的决议,更明确提出,“苏联在第三个五年中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即完成无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并从社会主义逐渐过渡到共产主义的阶段”。此后,这种脱离现实、超越阶段的倾向一直在前苏联沿续下来。赫鲁晓夫虽然一再地大批、大反斯大林,但是,斯大林这种把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只视作一个短暂的时期,很快就可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思想,却又被他完全继承了下来,并且推向了极端。斯大林逝世以后,莫洛托夫曾经提出过一个正确观点——苏联在当时只是“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但赫鲁晓夫却死守“苏联已经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和正在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左”的教条,认为莫洛托夫的上述观点会使苏共党员和苏联人民“在关于我国的发展前景这样紧要的问题上迷失方向”(注:徐恕《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0页。),迫使莫洛托夫不得不在报刊上公开做出检讨。到1959年1月,赫鲁晓夫则更进一步提出,苏联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极重要的发展时期——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时期”(注:《苏联共产党第21次非常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2页。)。他甚至认为,“我们的同时代人将要实现人类的理想——建立起共产主义社会”(注:《苏联共产党第21次非常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147页。)。1961年10月召开的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联共产党纲领》宣布,“在第二个十年(1971-1980)结束时”,“苏联将基本上建成共产主义社会”。《纲领》的最后一句话即是“这一代的苏联人将要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生活!”。

在现实社会主义阶段演进问题上,如何突破这种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僵化的、教条式的错误理解,而一直延续了20多年的主观主义逻辑,使之重新回到列宁所开辟的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轨道上来,可以说,这是向发展到20世纪50-60年代的世界社会主义体系所提出的最为重大的任务之一。

毛泽东起而担负了这一任务。他虽然没能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并且在对这个问题进行探索的过程中,还曾在1958年前后的一段时间内,犯了跟斯大林和苏共领导一样的认为很快就能实现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的错误,但他吸取这个错误的经验、教训,坚持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客观实际出发,重新认识到中国要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追上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进入马克思所论证的那种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至少需要10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并在这个基础上,得出了正确结论——现实社会主义必将分为“不发达”和“发达”两大历史阶段,后一阶段甚至还要经历远远长于前一阶段的历程,才能向共产主义过渡。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这是有关这个问题所取得的第一个内容明确而又具有初步论证的科学成果。

跟斯大林不同,毛泽东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以后,并没有认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建成,更没有认为可以在这个基础上马上开始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1957年1月,在一次讨论知识分子问题的座谈会上,毛泽东即指出,“我们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进入是进入了,但尚未完成”(注:《人民日报》,1986年5月5日。)。同年2月,毛泽东又重申,“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74页。)。他十分重视生产力的性质、水平问题,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建成的重要标志,是推动现实社会阶段演进的根本决定因素。毛泽东指出,“在我国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基础和现代化的农业基础,从现在起,还要十年至十五年。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现在还未建成,还差十年至十五年时间”。“十年至十五年以后的任务,则是进一步发展生产力,进一步扩大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准备着逐步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必备条件,准备以八个至十个五年计划在经济上赶上并超过美国”(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62-463页。)。后来国内国际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实践检验,证明了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获得自身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的时限,估计得还是过短,并且,把“以八个至十个五年计划在经济上赶上并超过美国”,跟“准备着逐步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必备条件”直接联系起来,也确实还是表现了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上的某种急性病。但是,毛泽东认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建立并不等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完全建成,要完全建成社会主义,必然经历一个建立现代工业基础与现代农业基础的生产力质变过程,而后,还要在这个基础上经过生产力的更大发展,至少是赶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才谈得上拥有了“逐步地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必备条件”。毛泽东跟斯大林迥然分异的这个认识,已经奠定了一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即在现实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上,重新向列宁的思路回归,并沿着这个正确思路而继续向着真理前进。

只是,蕴涵在这个思想基础之中的那些性急的因素,在其它条件的诱发之下,竟使毛泽东在向真理挺进的征途上,又走了一段歧路。这段歧路,就是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认为单凭人的超常奋斗即可很快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左”的错误思想。

1958年4月,毛泽东为河南省封丘县应举农业社依靠合作社集体的力量,战胜自然灾害,改变落后面貌的事迹所感染,认为“我国在工农业生产方面赶上资本主义大国,可能不需要从前所想的那样长的时间了”。他指出,中国只要全力奋斗,“十年可以赶上英国,再有十年可以赶上美国”,“说‘二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赶上英美’”,即已“留了五年到七年的余地”(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77、179页。)。由此,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头脑发热。表现在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上,就是认为中国可以很快地进入共产主义。1958年8月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即明确指出,“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超越阶段的这种“左”的错误所引出的“适得其反,欲速则不达”(注:《何其芳文集》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28页。)的客观后果——连续三年的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极大地教育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他们认识到,“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我们要以第二个十年的时间去调查它,去研究它,从其中找出它固有的规律”(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16页。)。现实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究竟如何演进,即是毛泽东所着力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

总结中国和世界现实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经验,毛泽东在1959年12月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阶段可能比前一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注:《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国史研究学习资料·清样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8年印刷本第933页。)。对现实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毛泽东的这个论断所做出的符合实际的科学揭示,是列宁之后邓小平之前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在这里,毛泽东虽然并没有对“不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历史内涵做出进一步的具体论述,但却为人们从总体趋上去确切把握现实社会主义的阶段演进规律,奠定了科学基础,提供了理论指南。苏共是在赫鲁晓夫下台以后的第三年,即1967年,才由勃列日涅夫作出了苏联当时正处在“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定位。再过一年,即1968年,才由苏斯洛夫全面阐述了论证这一定位的“发达社会主义”理论。且不说这个定位并不符合客观实际,单就其从“不发达”与“发达”的演进上来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比起毛泽东来,就已落后了整整8年。因此,沿着列宁的思路,依据历史的实际,把列宁只是单独使用的“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概念,发展为通过“不发达”与“发达”的比较对照,来把握现实社会主义阶段演进趋势的理论判断,毛泽东确实是第一人。虽然,对于当时的中国是处在这两个阶段的哪个阶段,毛泽东在讲到上述这段话的时候,没有进行具体说明。但是,他认定中国是处在不发达阶段,并且这个阶段还至少得沿续100年,这个意思却非常明确。1956年,毛泽东就说过,“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五十到一百年的时光”(注:《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第257页。)。吸取“大跃进”头脑过热、造成损失的沉痛教训,他在1961、1962年又进一步多次重申,“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注:《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1页。)。综合毛泽东的上述论述,可以说,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就已经初步构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雏形。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邓小平在这里反映的,实质上就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间在这个问题上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至于江泽民所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将来条件具备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会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段”(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78页。),则更反映了在中国共产党人身上所贯注的毛泽东用以把握现实社会主义阶段演进规律的科学的方法论精神。

跟我们党现在所拥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相比,毛泽东对现实社会主义阶段演进规律的上述揭示,确实是显得不够充实、不够完备。但是,正如列宁所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注:《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95、93页,第2卷第154页。)。我们在本文全面回溯过的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发展历史已经证明,毛泽东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所得出的上述科学结论,确实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在那个时候在这个问题上所取得的最为重大的科学成果。毛泽东也正是以这个成果,成为了列宁之后马克思主义在这个领域中不断向着科学真理逼近的无可争议的伟大先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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