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本角度看深圳的国际竞争力_行政管理工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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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就要花大力气提高深圳的国际、国内竞争力。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关键在降低成本。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李鸿忠在市政府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成本是竞争力的核心。剥去一切外衣后,竞争力就是成本的竞争。深圳要切实降低投资成本、营商成本、行政成本、城市的综合运行成本。因此,应客观冷静地研究分析深圳成本的状况,对照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对深圳的竞争力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以便作出应对之策。

成本的三大构成

有人将城市竞争力理解为吸引资源的能力,以及通过配置这些资源达到价值最大化的能力。依据这种理解,无论是吸引资源,抑或是配置资源,无不牵涉到成本的问题。因此,降低深圳的生活成本、与投资相关的成本(或营商成本)以及行政成本等就成为提高深圳竞争力的最为现实的选择之一。

1、生活成本。

生活成本是一个源于房地产营销策略中的概念,具体指住所地段与业主的生活固定经常的目的地的经济核算关系。一般认为,一个半径为5公里的生活圈,是基本的生活成本的核算基础,超过部分将相应增加生活成本。生活成本的概念内涵,首先具有交通的因素,各种出行方式的成本资金不尽相同。第二个概念因素是交际,交际依据个人为交际而采用和依凭的条件或方式,以及个人愿意为建立交际关系和维护、升格交际关系付出的代价。再次,人们日常用于生活的各种私人化的开支也被纳入到成本核算之中。

2、与投资相关的成本(营商成本)。

与投资成本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营商成本(或称商务经营成本),它是国际上对一国或地区的投资环境与竞争能力进行比较研究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投资者选择投资场所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关于营商成本的概念,目前国际上尚无确切的定义。但它的主要内涵还是明确的,即包括劳务成本、房地产成本、交通通讯成本和管理成本。其中,劳务成本包括工资成本和福利支出;房地产成本包括房租和地价;交通通讯成本包括公用事业费用、通讯费和交通运输费用等;管理成本则包括各种税收、交易服务成本。

3、行政成本。

行政成本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权而获取的和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消耗的行政资源。简言之,行政成本就是用于行政活动的成本,属于管理成本范畴。行政成本构成主要有工资津贴、基本设施费用、办公经费等。从量的角度看,构成行政成本的任何部分都是可变的。但在一定条件下,一部分成本变化较小,如工资等,可称为不变行政成本;一部分成本变化较大,如会议费、招待费等,可称为可变行政成本。

当然,必须认识到,行政成本总是与行政绩效相关联的。因而行政成本可分为有效行政成本和无效行政成本。有效行政成本是政府从事行政活动支付的必要成本,是政府获取社会收益的前提。无效行政成本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时支付的超量成本,即这部分成本不能创造出相应的社会效益,导致行政资源不必要的损耗。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或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耗费在这些无效行政行为上的成本以及解决各部门间磨擦和矛盾的协调成本、制度外行政成本等都属于无效行政成本的范围。

有关生活成本、与投资相关的成本以及营商成本等概念具有联系又存在一定的区别,特别是后两者。其中,生活成本针对的对象是城市居民,包括海外派驻本地的人员,它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昂贵程度”,也是一个城市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营商成本和与投资相关的成本则是针对企事业而言的,二者的内涵基本上是相近的,都包括劳务成本、房地产成本、交通和通讯成本以及管理成本等方面。

深圳的生活成本状况

从国际比较来看,深圳的整体生活成本指数要低于东京、纽约和伦敦等国际化大都市,也低于我国的香港、北京和上海。但是,从跨国公司确定海外派驻人员薪酬和福利水平的生活成本指数的国际比较来看,深圳的生活成本指数在国际上排名第18位,较新加坡、台北约高4个百分点,显示出仍然是偏高的。

根据瑞士美世人力资源资询公司一份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东京、莫斯科、大阪是世界上前三位最昂贵的城市。该份报告以美国的纽约市为基准(即纽约的生活成本指数为100),对世界各地144个城市进行了比较,并计算了每个城市200多项商品的价格,主要为跨国公司驻外人员提供薪酬根据。表1列举了2002年和2003年世界主要城市的生活成本(生活费指数)的排名状况。其中,2003年我国大陆的北京、上海的生活成本分别列世界第5、11位;深圳和广州则并列第18位。

表1、2002年和2003年世界主要城市生活成本排名状况

表1显示,2003年深圳的生活成本较2002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排名也相应的从2002年的第13位下降到第18位;上海则从2002年的第5位下降到2003年的第11位,降幅达到6.2个百分点。然而,2003年我国的四个主要城市(即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生活成本均高于新加坡同期的水平(其中,深圳的生活成本指数较新加坡约高4个百分点),这就表明深圳的生活成本仍然是偏高的,且存在进一步下调的余地。虽然这项调查结果本身不会影响到这些城市的商业,但是,毫无疑问,一个城市商业运作的成本是公司必然会考虑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当这些公司决定在什么地方设立办事处以及开设工厂的时候。换句话说,一个城市的生活成本是衡量其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筹码。

在另一份调查报告中,香港政府的经济分析部联合政府统计处委托AC尼尔森公司(AC Nielsen),搜集了七个城市的海外派驻人员生活费用方面的最新资料,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比较分析。这些城市分别是香港、伦敦、纽约、东京、新加坡、台北及上海,参见表2。

表2、选作研究对象的七个城市在海外派驻人员生活费用方面的综合相对比例(2002年8月)

注释:为方便比较,香港的比例定为100。概括而言,表内每一比例均可视为相对于香港的整体的平均价格,或比较城市某消费类别相对于香港的平均价格。这些比例可作为不同城市在某一时点的比较基础,但不是同一城市在两个时点之间直接的比较基础。括号内的数字是上一期研究的相对比例,该期研究的参考月份为2001年8。在上一期研究结果于2002年1月公布后,由于对收集数据的公司所提交的费用数据作出再核实及更正,因而对部分相对比例作出了轻微修订

由于关于生活成本的指数及其排名必然会受到技术处理的限制,从而准确性会有所下降,例如表1中选取的商品种类为200多种,表2则选取了110种商品作为测算生活成本指数的依据。因此,上述调查结果只应当作为有关城市的相对生活成本指标加以比较。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从以上表格给出的数据中得到一些启示。综合比较表1和表2,从国内来看,深圳的整体生活成本要低于香港、北京和上海;从国际来看,深圳的整体生活成本指数也要低于东京、纽约和伦敦等国际化大城市。

深圳的投资成本状况

从与投资相关的成本来看,深圳的劳务成本(普通蓝领工人工资)、土地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均远远低于日本的横滨,也大大低于同期的台北和汉城;相对于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成本,深圳的工业用电价格就高了一些,高于同期的台北和汉城两个城市。

2002年11月,日本贸易振兴会(JETRO)对亚洲26个主要城市与投资相关的成本进行了调查和比较(本文选取了15个城市)。自1995年以来,JETRO已经进行了13次类似的调查。与投资相关的成本均由当地货币转换成美元汇率来表示,这些成本包括工资、土地价格、房租、通讯支出以及公共事业费(表3列举了其中的部分项目)。此外,图1-3则对各有关城市的普通工人工资、办公楼房租金以及外国人支付的房租进行了排序。图1显示,深圳的普通工人工资水平在15个亚洲城市中排在第6位,低于横滨、香港、汉城、台北和新加坡。图2显示,深圳的办公楼房租金在15个城市中位于倒数第3位,低于大多数亚洲发达城市。图3显示了深圳的房租(外国人支付的价格)在15个城市中处在最低水平。这就表明,深圳的投资成本相对于其他亚洲发达城市仍有较大的优势。

表3、亚洲主要城市与投资相关的成本比较(2002年11月)

为了进一步明确的比较亚洲主要城市的投资成本,我们再来看另一张表格。表4中,日本贸易振兴会特别以日本为基准,对2000年亚洲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成本情况进行了比较。其中,横滨、深圳、台北和汉城分别被选中为各国和地区的代表性城市。根据表4,深圳的劳务成本(普通蓝领工人工资)、土地价格以及运输成本等均远远低于日本(从1/30到1/5不等),也大大低于同期的台北和汉城;相对于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成本,深圳的工业用电价格就高了一些,高于同期的台北和汉城两个城市。

表4、深圳与亚洲其他城市投资成本的比较(2000年12月)

深圳的行政成本状况

深圳的行政事业费用占财政支出和占GDP的比重均处在较高的水平,且近年来的增长率也要高于GDP的增长率。同时,相比国内的上海等城市,深圳的公务人员服务率仍有一定的差距;相比新加坡等国际城市,深圳的行政成本也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如前所述,政府行政成本是政府产出即向社会提供一定的公共服务所必须的行政投入或耗费的资源。行政成本可以在很多方面体现出来,如公务人员数量、政府机构数量以及财政规模等,但主要体现在财政支出上。政府工作人员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从政府机构数量看,一个政府所设机构的数量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用财政指标衡量行政成本,一般用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可以用公务人员人头费、办公费用等在财政中的比例。政府总支出越多,政府规模越大,行政成本越高;相反,行政成本越低。

表5列举了新加坡、香港和深圳三个城市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公务员工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以及行政事业费用占GDP的比重。根据表5,2002年深圳的行政事业费用大大高于同期新加坡的水平,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41.13%。根据表5可以看出,香港属于公务员工资推动型的行政成本构成,公务员工资支出占GDP的比重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均远远高于新加坡和深圳;同时,香港公务员工资支出的增长率连续10年高于GDP的增长率约4个百分点,这是香港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看到,2002年深圳的公务员工资支出大大高于同期新加坡的水平(分别占当年GDP和财政总支出的2.4%和41.13%),且近年来有逐步提高的趋势。为此,深圳必须谨防“吃饭财政”现象的出现,防止行政成本增长明显而且持续地超过GDP的增长。

表5、新加坡、香港和深圳的行政成本状况(2002年)

如前所述,公务人员数量也是一个城市的行政成本的重要指标之一。表6列举了内地6个城市公务人员的服务率。所谓公务人员服务率,是指城市公务行政的服务率,它由市区年末人口(万人)与城市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万人)之比来表示。一般而言,一个公务人员服务的市民人数越多,表明该城市的行政效率越高。考虑到目前我国现有的统计标准中尚无“公务人员数量”这一指标,这里,我们采用“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年底就业人员数”来代替“公务人员数量”。此外,香港的公务员统计口径与内地也不尽相同,仅作为一种参考列于表中。

表6、香港和内地城市公务员的服务率比较

注释:香港和深圳的数据为2002年数;上海、北京、苏州、天津的数据为2001年数,其中,公务员年末人口数为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数。

根据表6,就内地城市而言,上海的公务人员服务率是最高的,平均每个公务人员服务107位市民;以下依次为深圳、苏州、天津、广州、北京,平均每个公务人员分别服务98、94、83、66和56个市民。这就表明,深圳的公务人员服务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7和图4比较了深圳市1980-2001年深圳市行政管理费用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率状况。根据图4,深圳市的行政管理费与GDP的增长率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1985年,这一时段内,行政管理费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的增长率;第二阶段是1986-1990年,这一时段内,深圳的行政管理费的增长率高于经济的增长率;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深圳的行政管理费用达到了最高峰(峰值年份为1993年),尽管此后行政管理费的增长率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但总的来看仍然高于GDP的增长率。

表7、深圳市行政管理费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比较

结论:深圳降低成本仍有潜力

1、与国际城市相比,深圳综合成本仍然存在一定的优势。但是,深圳的行政成本的增长速度仍然较高,且公务人员服务率也有进一步提高的余地。跟国际上公认的国际化城市,如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香港等城市相比,深圳的综合成本(包括生活成本、投资成本或营商成本、行政成本等)仍然存在一定的优势。其中,深圳的生活成本、劳务成本、公共事业费用、房地产成本以及运输成本等方面,与国际先进的城市相比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深圳的行政效率仍然不高。比如深圳的行政管理费增长速度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也一直呈现出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的状况。我们知道,行政管理费用作为行政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往往反映了一个城市的行政效率。由此可见,深圳必须防止行政成本的增长速度明显而且持续的超过经济增长率。

图4、深圳市行政管理费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图示

2.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成本状况喜忧参半。根据相关的调查报告,深圳的劳务成本在国内城市中是最高的(参见图1);深圳的公共事业费用,如工业用电价格也过高(参见表4);此外,深圳的公务人员服务率水平也低于国内的上海,且与苏州的差距也在逐步缩小,这就说明深圳的公务人员服务率水平还有进一步提高的余地。当然,深圳在诸如办公楼房租金和外国人支付的房租等房地产成本,以及工业用水价格上,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还是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3.深圳还存在着进一步降低成本的潜力,应向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化城市学习,努力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深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营商成本的增长。在营商成本中最重要的劳动力成本上,做到了一般劳动力工资成本与周边城市和国内其他大城市大体相当。在水电成本上,目前已实现工业用电价格低于周边地区,但是还有必要通过挖掘潜力等措施进一步降低电价,争取达到或接近长三角地区的水平。

除了显性成本之外,深圳的政府行政成本、产业配套成本以及法制环境等不可直接量化的成本相对较高。深圳要营造一个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的低营商成本的投资环境,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大力降低行政成本,特别是要避免无效行政成本的产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目前,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化城市正在为降低成本而努力。我们注意到,新加坡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已经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降低企业成本,例如将财产税抵扣提高了15%;到2003年底实行房租及商业楼宇租金抵扣政策;降低成品油进口关税率;外籍人员税收豁免期延长6个月;将降低燃油税政策延迟至2003年底等。香港也开始着力降低营商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精简架构和程序,控制公营部门人数,确保行政效率等。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为深圳降低成本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国际标准,深圳必须按照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努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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