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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审美化”(the aestheticization of everyday life)命题引介到中国,①至今已历十载。尽管围绕“日常生活审美化”而发生的各种争论此起彼伏,一些问题则迄无定论或不置可否,但当代中国社会日益明显的消费主义文化表征和审美泛化的事实,却也使得“日常生活审美化”在现实层面上日趋澄明。相应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在当代中国的理论合法性与现实阐释力同样与日俱增,并被视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而具体介入当代中国文化艺术现实的解读与批判。可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具体现实以及“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理论争论,构成了某种相互印证、彼此推进的“互文性”,并且双方共同导向这样一个事实,即:“日常生活审美化”并非中国学者赶时髦式地随意译介西方当代学术话语,而是在感同身受中国审美文化具体现实的基础上,积极寻求美学话语转型的一种选择。
一、关于“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
众所周知,“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最初由迈克·费瑟斯通提出。②而中国学者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理解和讨论场域,大多源于其代表性著作《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
在费瑟斯通看来,作为与消费文化密切相关的后现代社会重要文化表征,“日常生活审美化”并非后现代社会特有的文化景观,而是与后现代性体验类似,存在一个不断累积强化的历史进程。基于这种认识,他着重从三重维度上谈论“日常生活审美化”:首先是指“一战”以来出现的达达主义、历史先锋派和超现实主义运动等艺术类亚文化。这些艺术流派一方面大肆攻击艺术光环的神圣性,对陈列于博物馆或美术馆的高雅艺术品不屑一顾;另一方面又将日常生活用品、偶发事件、即兴表演和身体活动等纳入艺术审美领域,宣称艺术无处不在,从而试图彻底跨越艺术与日常生活的固有界限。杜尚的“现成品艺术”就是这类艺术理念的完美注脚。这种反叛传统艺术风格、打破既定艺术范式的全新艺术观念,实际上源于战争带给艺术家们的恐惧和创伤——残忍的战争、无情的杀戮,令他们对支撑现代社会文明的理性与道德产生普遍的怀疑,进而借助有悖传统的艺术举动,以表达对现代性的深刻质疑与反叛。这种反叛现代性的精神被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后现代艺术很好地继承下来,并用于否定业已制度化了的现代主义艺术,而其反叛策略和艺术技巧则被消费主义时代的大众传媒广泛融入商业运行机制,成为商业促销活动的有效手段。
其次是将生活转化为艺术品的谋划。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打破艺术与生活的原有界限,以艺术的精神来改造和美化生活——无论主体周遭的生活空间,抑或个人外在的服饰装扮或行为举止、生活趣味等,都努力追求风格化效果,张扬艺术旨趣,进而实现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种艺术化生活方式的建构,往前可追溯至19世纪后期唯美主义者瓦尔特·佩特、王尔德,以及象征主义者波德莱尔、世纪之交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等。他们都崇尚把艺术因素融入生活,喜欢即时性体验,追求新品味、新感觉的实现,努力将自我塑造成一种审美化的存在。而他们之所以标举此种生活方式,与其现代性体验密不可分,“现代性就是过渡、短暂、偶然,就是艺术的一半,另一半是永恒与不变”(波德莱尔485)。出于对资本主义异化现实的洞察,他们对启蒙现代性所宣扬的不断进步的美好前景普遍存有疑虑,而宁可活在当下,追逐即时的快感体验和生活享乐;有鉴于艺术和审美带给人的高质量的瞬间生命体验,他们对艺术化的生活格外青睐。
这种现代性体验恰与后现代体验有类似之处。后现代主义的时间表征即为时间碎化为一系列永恒的当下片段的过程、历史感的丧失(即使有过去,也是被媒体形象化的过去)、未来观念的缺席。因而福柯等后现代主义者颇为认可王尔德、波德莱尔等人借助艺术改造自我的生活方式。在福柯看来,现代人的典型就是花花公子,他们“把自己的身躯、行为举止、感情、激情以及生存变成艺术品”(福柯536)。这种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诉求在后现代消费文化语境中获得最大程度的实现——借助品类繁多、花样层出且艺术化程度愈来愈高的消费物品,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令自身生活充满艺术审美氛围。可以说,当代艺术化生活方式的原型即来自于消费文化已初具规模的19世纪中后期先锋艺术家标榜和践行的唯美化生活理念。
第三是指充斥当代日常生活之经纬的符号与影像之流。在消费社会中,商品的符号价值代替其使用价值,上升为商品的主导性价值;人们对商品的消费不单是对其实用功能的享用,更是对其所指向的阶层及其生活方式的潜意识认同和象征性拥有。而商品符号价值的塑造,绝大多数源于广告等大众传媒所制造、宣传的极具诱惑力的影像。这些迷人的影像持续地再生产着人们的消费欲望,诱使人们不断追逐影像所预设的时尚高雅生活体验。由于影像在消费社会中所承担的功能愈益重要,因而随着其生产的逐步增多、密度不断加大,以至于影像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甚至构成生活现实本身。而影像的虚拟性与仿真性又极易抹平其与现实的差别,导致现实的非现实化和幻觉化。不仅如此,由于艺术对影像生产过程的主动参与,使得影像所具有的艺术美感常常令现实被审美光晕所笼罩。“艺术不再是单独的、孤立的现实,它进入了生产与再生产过程”,绘画进入了广告,建筑进入了工程技术,手工业品与雕塑成了工业美术,“因而一切事物,即使是日常事务或平庸现实,都可归于艺术之记号下,从而都可以是审美的”(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99)。消费主义时代的日常生活往往以审美方式被呈现出来,这种审美化不仅涉及现实表层,而且深及现实内部,进而影响作为整体的文化形式。概言之,日常生活审美化是作为消费社会重要组织原则和标志性文化景观而存在的。
正是在综合分析波德里亚、斯科拉·拉什等人理论的基础上,费瑟斯通认为,影像化、审美化的日常现实一直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巴黎等大城市。本雅明笔下的19世纪后期巴黎拱廊街和百货商场,即可谓消费文化的“梦幻世界”,是供奉、朝拜商品的庙宇。其所陈列展示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多变的时尚,在赋予人们美的享受的同时,也在迅捷地更新着人们的感觉,从而不断强化着现代人转瞬即逝的非连续性都市体验。对于这一点,齐美尔同样有着精彩的阐释。在他看来,时尚的新奇感永远是刹那间的魅力;流行时尚强化了人们的时间意识,人们在连续感知新旧事物过程中所体会到的,就是时尚所赋予的强烈的现在感以及变化的恒定性,而这些正构成了大都市的现代性体验。“现代生活经历的关键特征是‘求新’感。现代社会制造出无穷无尽的商品、建筑、时尚、类型与文化活动,而它们又都将注定被其他东西迅速取代”(费瑟斯通,《消解文化:全球化、后现代主义与认同》207)。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的新旧更替中,商业生产在大都市中完成了自身的扩张与延伸,逐步与艺术审美建立起彼此依赖的关系,双方共同促成了现代都市迷人而变幻的审美化景观。
由此,费瑟斯通发现了“日常生活审美化”之第二与第三维度涵义交叉的汇聚点(或共同的言说场域)——都市消费文化。基于相似的消费文化现实,原本不同时空下的都市现代性体验与后现代性体验之间建立了穿越对话的可能性。与后现代日常生活审美有关的诸多特征,在现代性中找到了其前身。于是,以往被视为浮纨、近乎颓废的日常审美实践终于获得正视并被重新整合进日常生活。质言之,“日常生活审美化”景观与现代化都市消费文化所带来的“影像”与“实在”差别的消失、艺术与生活界限的瓦解,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急速增长的符号商品、影像和文化信息的生产与传播,加剧了现实的审美幻化,令实在成为一种虚拟化和艺术化存在,迫使日常生活以审美的形式呈现出来。而艺术与审美对生活元素的借鉴吸收,则进一步拉近了艺术与生活之间的距离。如此,则艺术与生活界限的消解,源于二者相互转化的双向运动过程:一方面,艺术与市场日益结合而成为商品的属性之一,并部分转移到工业设计、广告及其相关符号与影像的生产工业之中,而且这类包含艺术元素的工业设计或产品的被认可与受欢迎程度正在日渐凸显,甚至像艺术一样被陈列进博物馆,更多地扮演着日常审美消费物品的角色;另一方面,以达达主义、超现实主义、波普艺术、行为艺术等为代表的艺术流派不断向人们传达此种艺术观念——任何日常生活用品、事件甚或行为本身,皆有可能以审美的形式被呈现出来并被划归艺术序列。正是这种彼此趋近、相互转化的过程,令高雅文化与大众消费文化、艺术与生活、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的分化被不断消解,从而使艺术的生活化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成为可能。
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中国表征
依照费瑟斯通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内蕴阐释,反观当下中国社会经济与文化现实,不难发现,“日常生活审美化”已然不是一种西方消费社会所特有的文化现象,它至少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一些消费文化发达的中国都市已属不争的事实。这部分归因于伴随中国社会文化快速转型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文化资本在城市发展策略中所占比例愈来愈重。其具体表现在:首先,越来越多的艺术元素、时尚、设计与文化影像不仅融入商品生产与包装,而且被整合进购物中心、休闲娱乐会所、文化主题乐园以及城市建筑。这种具有明显商业意图的文化资本投入,对当代中国都市大众的生活品味与生活方式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从家居装潢摆设到个人外表服饰再到平时言谈举止直至生活习气等等,皆有可能谋求某种审美的规划和艺术效果的达成。与之相伴,随着人们消费欲望的膨胀和审美欲求的不断扩大,审美突破了艺术的藩篱而呈现世俗化的态势,更多融入商品消费或感官享乐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与消费一道在“让生活更美好”的普遍诉求上形成共谋关系,进而实现着对日常生活全方位的渗透和改造。
其次,近十几年来,在中国许多大城市或自发或有规划地出现了一些类似纽约SOHO区、洛杉矶伯格芒区的艺术集聚区,如北京的“798”、“宋庄”,上海的M50,深圳的大芬村、创库,成都的浓园;等等。随着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与经济资本的大量注入,它们正在完成由艺术中心向文化消费中心的身份转变。艺术家们摒弃传统的架上绘画模式,尝试将日常生活中的平庸物品、偶发事件、身体与感官体验等作为艺术表现对象,加之其艺术空间的集聚性与开放性,既在一定程度上跨越或抹平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同时也拉近了艺术与都市大众的直接距离。尤其是2011年以来,全国公立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陆续免费开放,更令艺术不再是少数人独享的奢侈品,而是可以随时欣赏的大众文化消费品。
更为关键的是,当下中国大城市中同样不乏费瑟斯通所谓的“新型文化媒介人”(韦尔施称为“美学人”、布迪厄称为“新型知识分子”)这一族群。他们大多供职于同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行业或部门,如文化艺术业、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业、网络信息服务业、旅游业、广告业、娱乐业、会展业、咨询业等,并主要从事符号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他们迷恋于艺术家与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关注身份、表象、自我呈现、时尚设计与装潢的生活方式”(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159),不仅是艺术化生活的身体力行者,同时也是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媒介人,不断参与着时尚、品味、生活方式的打造和传播,扮演着公众在日常生活与身体美化方面的引导者、规范者角色,并“与知识分子一起,致力于使体育运动、时尚、流行音乐、大众文化等成为合法而有效的知识分析领域”(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67)。借助于这一族群的文化中介功能,原本横亘于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旧有秩序和等级符号得以消解,公众近距离了解艺术家和艺术的可能性得以增强,进而有意无意地部分瓦解了社会差异和社会等级合法性,强化了艺术家、知识分子、文化媒介人、各式观众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有效推动了艺术的普及化、民主化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进程。
可见,当下中国确已具备催生“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一新型美学现实与生活趋向的必要因素,它们构成了在当下中国讨论“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的言说场域。因此,尽管中国消费文化的发展程度较之西方仍有一定差距,但这种程度差异终究不应成为人们否认日益明显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景观的充分理由。
三、“日常生活审美化”与“当代审美文化研究”
除了当下中国的现实文化支撑以外,“日常生活审美化”在中国的讨论也有着一定的本土理论话语资源,即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关注,其本身就是对伴随美学理论话语转型问题的讨论而生成的“当代审美文化研究”的特定延续与深入。
作为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美学的热点话题,“当代审美文化研究”的勃兴与社会文化变迁情势下的中国美学理论话语转型努力紧密联系。虽然有些学者曾尝试将“审美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存在形态进行历史爬梳,但就提出这一话题的现实针对性而言,它显然是中国学者基于经典美学话语面对日趋显著的社会文化、生活观念转变所表现出来的巨大隔阂与失语,努力转变审美观念、积极寻求美学话语转型的结果。③
具体而言,首先,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中国社会开始全面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大步跨入市场经济的新时代。商业文化逻辑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日益扩张,使得各种带有乌托邦色彩的理想主义价值观念逐渐被实用和现世的观念所取代;经济法则在文化领域的适用性,使得文化日益转变为工业产品的一种。并且,科学技术的大量运用,大众传媒的广泛介入,则使得艺术形态更趋多元并由个人手工操作转向可机械复制的批量化生产。由此,本雅明所谓传统艺术的“灵韵”渐趋消逝,艺术的精神膜拜价值日渐被展示价值和消费价值所取代。在此情形下,艺术同样经历着与生活之间藩篱的拆除,表现出大众化、世俗化和生活化趋向。与此同时,日常生活直接进入艺术的可能性则与日俱增,尤其是达达、波普、装置、行为、偶发等后现代主义艺术观念被大范围引介至中国,日常生活物品、人物、事件等皆有可能直接被视为一种艺术性存在而被赋予审美化解读。由此,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之间便成功地构筑了一条彼此对话互渗的文化通道,“艺术、艺术家和大众也获得了共同体验和表达对于当代生活/世界的情感与文化价值态度的新的可能性”(王德胜,“走向大众对话时代的艺术”85-91)。随着现代化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中国同样经历了与西方发达社会类似的审美文化世俗化与日常生活审美化转变,而且这种转变在进入新世纪以后愈加明显。
其次,当代社会文化变迁以及艺术与日常生活互融趋同的新的美学现实,无疑也向诞生于理性主义与前工业化时代的经典美学话语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说,经典美学注重对“美/审美”的本体论研究、审美体验的心理学探讨,其理论目标直指人的自由境界和人之终极理想的实现。那么,这种具有明显乌托邦色彩的理论话语与当代社会注重官能享受、现世价值的世俗化文化现实则格格不入,其合理性不断被当代文化艺术的商品性和大众化所消解。为此,当代美学研究除了继续持守必要的人文理性并继续探入人的生命精神历程,同样还必须通过实现对人的生活实践及其价值存在方式的具体介入和关怀,以使美学能够成为直接关涉当代人生活、当代文化价值的批判性话语。而这便是当代美学理论话语转型的可行路径之所在,也是“当代审美文化研究”的内核所在——努力超越经典美学对于美本体、审美心理经验和审美范畴等的纯粹思辨,克服经典理论话语在应对当代艺术大众化、消费化和技术化等新型特质时的乏力与不足,从而不仅关涉当代社会全部文化现实,而且具体体现当代大众的生活面相,集中呈现日常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的崭新形态以及二者的互渗态势。这样,当代审美文化研究便表现了较经典美学更为广阔的现实意识,彰显了更加具体的关怀指向——在当下意义上,这种关怀更多指向了让生活更美好的现实考虑。换句话说,对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将研究视阈拓展到包括日常生活活动与艺术活动在内的整体社会文化现实,并在不断与其保持联系和“对话”的过程中完成着对经典美学话语的突破、当代文化合理建构的参与。
可以发现,进入21世纪以后兴起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与“当代审美文化研究”有着理论上的内在延续性:二者皆是当代美学在理论上应对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界限的抹平而作出的研究重心适度世俗化转向,以期延展美学的现实观照品格与人文关怀意味,并最终指向美学对人的感性解放与现实生活意义的重构。伴随中国社会出现的艺术世俗化与生活艺术化现象的日趋明显和不断加深,与之相伴而生的当代审美文化研究也在新世纪从西方找到了新的理论话语支持——“日常生活审美化”。也可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审美文化研究”的新世纪版本或新的话语形态。
四、日常生活与感性
如上所述,“日常生活审美化”并非简单的西方理论话语移植,而与当代中国整个社会文化转型的现实以及审美泛化的境况有着内在的契合关系。它广泛触及了人的生活方式、审美旨趣、价值观念等社会文化转型中的问题以及现代化进程中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甚至是人之理想存在的终极问题。同时,“日常生活审美化”亦非某种孤立的审美现象,它构成了当代美学研究的整体现实语境,是当代美学话语必须正视的课题之一。
不过,尽管有着相似的现实文化支撑和相应的理论话语支持,但正如我们看到的,人们对中国文化语境下“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态度和理解迄未达成一致。其中缘由是多方面的,但综合来看,各方争论的焦点又大多集中在对“日常生活”、“感性”的差异性理解之上——这两个与当代美学话语密切相关的概念成为理解“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关键词。
(一)日常生活
日常生活作为与人之存在息息相关的领域,构成了人之存在的基本面貌和全部表现形态,但其同时似乎又是备受理性冷落的领域之一。直至卢卡奇、葛兰西、列斐伏尔和赫勒等非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将其作为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的重要对象,并将其理论化并上升到哲学高度,④日常生活才得以在理论上“平反昭雪”。即便如此,人们在言及“日常生活”时指向的,大多仍是粗朴的、模糊不定的、缺乏稳定性的意义空间,遑论将其与美学扯上关系。因为一直以来美学总是被视为关涉终极理想和人生救赎等崇高文化的价值观和实践,而与日常的生活世界无涉。恰如费瑟斯通在《消解文化》中所言:“日常生活看起来像是一个范畴的残余,所有那些与秩序井然、条理清晰的思想不相符合的、让人恼火的残渣碎片都可以扔进这个垃圾桶中”,它是理性主义千方百计地试图穷尽世界意义之后残留下来的那些东西(本·海默尔36)。既然日常生活是理性主义话语极力排斥的领域,它当然也就与理性占主导的经典美学没有多少交叉重合可言。
问题的根源正在于此:日常生活以人的具体感官身体经验为本真材料,感性即为日常生活的存在形象。在鲍姆伽通那里,美学原初的那种注重感官经验、恢复感觉地位的努力,目的正在于实现对感性认识的规范和完善。只是由于经历了一个“理性的殖民化”(特里·伊格尔顿语)过程,才形成了后来的理性一元主导论美学话语体系。所以,在事实上,日常生活与原初的美学之间存在诸多共通之处,只不过由于理性的限制与统辖,才一直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的联系。
由此反观“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便可推断,如何看待“日常生活”这一概念,如何理解当下中国的“日常生活”,以及是否承继“日常生活”概念的社会批判功能或固守美学的理性主义与精英主义传统,实际上不仅体现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和价值立场,也直接决定着人们对“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不同美学态度和价值判断。正因为在这些问题上存在不同的选择,所以有关“日常生活审美化”的争论长期持续也就不足为奇。⑤当然,不容否认,关于“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讨论本身已经宣告了当下日常生活不再像以往那样仅仅是美学研究的“飞地”,也证明了“美学走向日常生活”的现实性。对此,我们从“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对于当代中国日常生活与美学发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中可以得到证明。
其一,对于长期接受家国观念和集体主义意识形态训诫的中国人来说,“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引入及其引发的巨大反响,不仅是对各种显在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现实的理论应答,更是久被忽视(压抑)的“日常生活”获得独立地位的一个强力信号。它不仅体现了人们对生活意义的日常满足及其内在美学价值的自觉思考,更喻示着人们从心灵到身体的真正解放。对该命题的持续关注,表明了社会个体对日常生命的普遍性关注和生活质量的切实性思考,同时暗示着“日常生活审美化”对于如何引导和塑造美好生活、如何评估善的生活,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恰如理查德·罗蒂所秉持的主张:“美的生活就是伦理上善的生活”。正是在这个阐释维度上,“日常生活审美化”才不单纯意味着当下生活景况的形象描述,而且对人的日常生活具有潜在的规范功效,其指向了一种可触摸的美好生活图景。
其二,“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提出,具体搭建了美学与日常生活之间对话的桥梁,使美学得以超越艺术的阈限而对世俗的日常生活本身投以关注的目光,并通过表述、阐释和评估消费文化语境下人的日常生活,以实现对当代生活价值体系的重新建构。这是美学针对自身理论上的失语之尴尬而寻求话语转型的积极选择——事实上,除了继续理想性地憧憬超越性的精神目标,在实际生活世界里,人们对日常生活中感性欲望的满足与身体快感的享受变得愈加重视,甚至竭力寻求并扩大着将感官快感直接等同于审美感受的可能性。而在美学必须做出调整之际,“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的适时出现,引导美学“回到对普通或平常的东西的经验,发现这些经验中所拥有的审美性质”(杜威9),从而为美学摆脱业已僵化的逻辑思辨和概念阐释而重获现实言说能力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带给美学发展以新的契机。
(二)感性
感性作为维系日常生活与原初的美学努力之间关系的纽带,是构成日常生活及其意义的核心要素。只有在感性意义的领域,日常生活才具有其美学阐释的可能性价值。显然,“感性”为何?“感性意义”为何?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理解。固守“感性”的认识论传统还是将其上升到关系当代生活的存在论范畴,则是“日常生活审美化”之价值评判的关键性依据所在。所以,准确理解“日常生活审美化”,就须回到对“感性”的解读。
一方面,人须通过不断的感觉与感官的回馈,体验自身的存在并进行自我认知。感官是维护人与日常世界之间稳定连续性关系的通道,而通过对身体感官功能的压制所导致的感官剥夺,势必影响主体与日常世界的正常(正当)交往。简言之,作为人之真实存在的现实维度,感性是人之为人的根基所在。作为人之生存本体,感性具有内在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尤其是在当代消费文化语境中,感性的满足被视为实现个体再生产的关键,直接关系到人之生存状态的满足程度。但是,在传统的美学知识体系中,“感性”一直被当作为一种混乱和不成熟的限制性存在,处于被理性规范、引导和改造的位置。正如韦尔施所指出的:“古典美学的客观矛盾,存在于其对感性实施的暴政之中,因为它没有把感觉的多样性本身理解为智性的东西并加以尊重,而是错误地将其当作粗鄙之物了”(韦尔施79),甚至发展为反感性的理性独断主义。这就指明了理性一元主导论美学的缺陷——忽视感性对人之生命存在的重要性及其不可或缺性,而让理性在人的生命舞台上唱“独角戏”。与此同时,“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积极意义也在此处得以凸显,即:还原感性的价值本体地位,将日常生活感性重新纳入审美考察的视野。
另一方面,在当代,感性与人的日常生活之间具有同质化关系。人的感性需求的确立、追逐与满足实现,其与人的日常生活行动的开展互为一体,整个过程几乎构成日常生活的全部内容。同时,生活意义的实现在人的感性存在的现实展开中获得,日常生活需求的满足最终皆可还原为某种感性诉求的达成。简言之,日常生活便是感性呈现,感性对自身的价值肯定亦即日常生活的自我实现。美学在关注人的感性存在之时,也就势必要将人放在其所活动的日常生活世界当中进行考察。
可见,“日常生活审美化”理论框架中的“感性”,其作为一种宽泛意义上的解读,有必要跳出经典美学体系那种单纯服务于理性认识的知识论范畴,重新回到人的日常生活情境,注重感性与其发生语境之间的内在关联,将其理解为“当代日常生活中人的现实情感、生活动机以及具体生活满足的自主实现,亦即人的日常生活行动本身”(王德胜,“回归感性意义”6-11)。
至此,我们可以对当代中国文化场域下“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形成一个基本的认识:同早已迈入现代化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原因,“日常生活审美化”在“日常生活”与“感性解放”方面带来的深刻冲击,不止是一种撼动传统理论根基、树立“新的美学原则”的重构话语,更无异于有关生活观念与人生意义的思想革新,并且这一革新将随着审美泛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步凸显其现实影响力。当然,任何新的理论话语的产生,都会因触及或相悖于既有文化观念而受到责难。讨论或提倡审美消费和风格化自我呈现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取向也不例外。应当承认,如果无节制地张扬“日常生活审美化”的现实,确乎存在粉饰现实、抹杀社会分层及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占有不均衡的危险性,然而仅此并不足以构成完全否认“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实践功效、甚至无视其存在现实的确据。更何况一些质疑本身已完全超出了该命题的言说场域。对于“日常生活审美化”,我们应如韦尔施所言:“当前的审美化既不应当不加审度就做肯定,也不应当不加审度就做否定,两者都是轻率且错误的”,而应当“为审美化过程做原则性的辩护”,“唯有审美化过程原则上的合理性,对某些审美化形式的有的放矢的批评,以及情感化机遇的充分发展,才能使我们在审美化的大潮中有所收获”(韦尔施37)。
五、从“日常生活审美化”到“日常生活美学”
面对美学与艺术的世俗化、大众化趋向愈加明显的现实,囿于高雅艺术的经典美学理论阐释能力却在逐步下降。因此,正如舒斯特曼指出的:“尽管冒着被非审美世界堕落地盗用的风险,艺术还是应该撤去它那神圣的分隔,而进入日常生活领域,在这里艺术可以作为建构性的改革的指导、范式和推动,而不仅仅是对现实的一个外来的装饰或一个令人向往的想象上的改变,而更有效地发挥作用。”(38-39)很显然,无论是社会文化和艺术的发展,还是美学自身的进步,都要求美学把观照对象指向更加广泛的当代文化领域,提升自身的社会化效力包括现实文化的批评功能,真正建立起美学与人的日常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并积极参与当代生活的美学价值建构。而带有理论延续性质的“当代审美文化研究”和“日常生活审美化”论争,则使得一种新的现实的美学话语——“日常生活美学”的确立成为可能。
作为一种新生的理论话语形态,“日常生活美学”表现出与经典美学话语有所不同的理论面孔。事实上,传统的理性一元主导论美学体系的限度所在,也正是“日常生活美学”最值得期待之处:首先,不同于以往美学对艺术的注重仅止于超越性精神话语的建构和崇高的人生终极价值追求,“日常生活美学”在持守传统审美对象与美学理想的同时,紧接当下日常生活之现实“地气”,在日常生活的意义阐释中努力实现美学问题由抽象领域向具体领域的转移,因其对象——日常生活感性话语的生动鲜活性和丰富复杂性,而使美学话语始终处于对外在现实开放的姿态,并由此具备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可能性。而且,其特有的现实介入性,也使其先天地带有对现实文化的批评与改造的功能。由此,人们借助美学话语所获得的,便不仅是各种艺术鉴赏的理论或人生美育的知识,而是包含了“精品生活指南”或生活品味塑造等在内的实际意见。
第二,较之传统的理性一元主导论美学,“日常生活美学”在试图把被理性压制的人的感性提升到价值本体地位的同时,彻底放弃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立场,更加强调感性与理性之间关系的二元分立性质和非对抗性质。正因此,在“日常生活美学”的阐释指向上,身体得以实现前所未有的自由度与重要性——人的感性体验与人的身体感觉直接对应,我们的生活经验依赖于身体本身的所欲、所为和所受。身体的愉快感觉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占据了使生活值得一过的东西,而且能够进一步促使生活在审美上变得更加丰富和有益。尤其是,在消费主义文化盛行的当下,人对身体的审美消费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日常生活美学”势将培养身体的愉快和规范作为自身题中之义,并最终指向身心的和谐与美化。这里,“日常生活美学”与传统的美学话语其实殊途同归。
第三,如果说,经典美学话语效能“天然地”指向某种普遍性与超越性的话,那么,“日常生活美学”的所有规划则是为了创生一种与当下日常生活相关的美学话语。或者说,它是一种面对当下、指向未来的美学形态,凡与消费文化无关的皆不在其观照视域之内,因而这一话语体系并不具有普适性,其有效性只是建立在“日常生活审美化”现实之上——在某种程度上,这既是其“新”之所在,也是其局限所在。
作为一种新的现实的美学话语,“日常生活美学”尚属于一种实验性质的理论,它既为当今美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图景,也存在一定的缺憾,其生命力究竟如何,只有留给未来生活来作答了。
注释:
①周宪在“日常生活的‘美学化’——文化视觉转向的一种解读”[《哲学研究》10(2001)]中认为,消费社会时代“一种新的‘视觉文化’已经崛起,其显著的特征乃是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趋向于美化,视觉愉悦和快感体验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因素”。而陶东风则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兼论文艺学的学科反思”[《浙江社会科学》1(2002)]中强调,今天的审美活动已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范围,渗透到大众日常生活中,文艺学必须正视审美泛化的事实,紧密关注日常生活中新出现的文化/艺术活动方式,及时调整和拓宽自己的对象与方法。
②1985年12月,费瑟斯通在向荷兰提尔伯格大学召开的“日常生活,闲暇与文化”大会提交的论文中,就运用布迪厄的文化社会学理论研究了消费文化中的日常生活方式变化。1988年4月,他在新奥尔良“大众文化协会大会”上做题为“The aestheticization of everyday life”(日常生活审美化)的演讲,认为日常生活审美化正在消弭艺术和生活之间的距离,在把“生活转换成艺术”的同时也把“艺术转换成生活”。
③参见王德胜:“审美文化的当代性问题”,《文艺研究》3(1998):35-41。
④关于日常生活哲学,可参考卢卡奇《美学》(1963年),列斐伏尔《日常生活批判》(1946年)、《现代世界的日常生活》(1968年)和赫勒《日常生活》(1970年)等著作。
⑤参见王德胜:“视像与快感——我们时代日常生活的美学现实”[《文艺争鸣》6(2003)]、朱国华:“中国人也在诗意地栖居吗?——略论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语境条件”[《文艺争鸣》6(2003)]、鲁枢元:“评所谓‘新的美学原则’的崛起——‘审美日常生活化’的价值取向析疑”[《文艺争鸣》3(2004)]、赵勇:“谁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怎样做‘文化研究’”[《河北学刊》9(2004)]、毛崇杰:“知识论与价值论上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也评‘新的美学原则’”[《文学评论》5(20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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