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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06(2004)01-0001-06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们的生产活动和一切社 会活动最终都是由人的需要产生的,需要的满足即获得一定的利益是人的一切社会历史 活动,首先是生产活动的目的。人们通过生产活动一方面不断地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保 证人的生命活动的持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使人不断地产生新的、更高层次的需要,经 过人的劳动创造活动,再使这些需要转化为利益。这时的需要与利益,已经是更加丰富 和发展的需要与利益。这是一个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持续发展过程,以此显示人的生 命活动的价值,并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因。
人们有多方面的需要,决定人们有多方面的利益。根据利益主体、内容、实现过程、 实现范围等,可以把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当前利益 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等等。如何对待各种利益关系,这是同人的世界观、 人生观联系在一起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就有什么样的利益观、价值观。 利益观是在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指导下,看待处理利益问题的价值取向、功利态度, 以及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准则、标准和观念。
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利益观五花八门,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唯利主义 利益观、非利主义利益观和功利主义利益观。
唯利主义利益观只言利、不言义,只讲个人、不讲集体。唯利实质是只唯私利,不唯 公利。唯利主义走向极端,就会成为惟利是图的庸人。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实用主 义都是唯利主义的表现;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更是唯利主义的极端表现。
非利主义利益观只重精神、重思想、重道德,而完全否认利益的作用,否认人对利益 的追求和满足。这是一种与社会历史客观事实相违背的唯心主义的利益主张。
功利主义利益观最早是18世纪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来的。资产阶级功利主义认为,个 人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础,要求公众利益服从于个人利益,只有这样才符合人性的要求 。这种理论反映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反封建要求,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历史 和阶级的局限,资产阶级思想家们的利益观最终仍然陷入唯心史观的泥坑。
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但是坚决反对封建阶级、资产阶级、 小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毛泽东指出:“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 以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 [1](P864)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P373)江泽民进一步发展了中国共产党人的 利益观,并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的归宿。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先进产生力和先进文化,其现实出发点和 历史归宿点,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社会主义不是不讲利益,而 不不讲绝对个人主义的利益或片面的社会利益,强调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如何对待利益问题,人们大体上有三种态度: 第一种,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经得起考验,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 人民的利益可以牺牲个人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如孔繁森等先进人物;第二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本上经得起考验,能够遵守党纪国法,为人民服务,在一般情 况下,能够较好地处理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第三种,在市场经济的考验面前打 了败仗,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在我们的党员队伍中,有个别党员、甚至党的高级干部 把党和人民的利益置于脑后,背离党的宗旨,违背党性原则,思想空虚、精神萎靡、意 志衰退、不思进取,抵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导致腐败现 象滋生蔓延。有的党员干部跑官要官、追名逐利;有的党员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有的党员干部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有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等。产生这 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从根本上讲,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 益观的问题没有解决好。第三种表现虽然不是主流,但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任其蔓 延,就会把我们的党风、社会风气搞坏,把我们的事业搞垮。第二种表现虽然主流是好 的,但他们中间有些人也会受到错误利益观的误导,时常产生一些错误的言行。因此, 必须从思想教育入手,纠正在利益问题上的各种错误认识,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呢?
第一,坚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具有不同需要和利益以至具有不同意志的人,都在依照自己不同的目的、不同的计划 进行活动,于是,在社会历史中就出现各种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的力量和这些力量造成 的事件。然而,不管这些力量和事件是如何地互相矛盾、互相冲突,它们都是受历史的 规律性,特别是受经济的必然性支配和制约的。所以,它们总是融合在历史发展的总的 合力里面,总是融合在历史的总趋势里面。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 :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 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 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3](第4卷,P 697)这个总的合力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支配,而是服从总的客观历史发展的规律。在现 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作为反映主体需要和利益的“行动的目的是预期的,但是行动实 际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预期的。”[3](第4卷,P243)。这是因为,社会的发展总是符合人 民群众总的价值追求和目标,任何个人的价值目标如果背离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总的价值 目标,那就必然为历史发展所否定,这就是个人行动目的能否实现的最终根据。
因此,合理的目的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体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必须符合主体 的真正需要,二是这种基本价值必须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要求。主体面对复杂多样 的客观价值关系,经过特定需要之网的筛选,构建目的的内容。没有主体的需要就不可 能有选择,也不可能有目的。表现在主观意识中的价值目的已经不同于客观价值的真实 图景。这里面有正确的反映,也有歪曲的反映;有合理的选择,也有不合理的选择。如 果人们不能科学认识自己的真正需要是什么,不明白哪些需要是健康的、有利于自己生 存和发展的,哪些需要是虚幻的、有害的、一时的满足会导致永久悔恨的,那么,他就 不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目标,也不能形成合理的价值追求。当然,导致错误价值认 识的,除了主体对自身需要的错误认识外,主体对客观规律的错误认识也是一个重要原 因。在后一种情况下,即使主体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真正需要,也仍然会导致某种错误的 价值选择。社会发展的规律性限制了主体在确定目的的过程中价值选择的可能性范围, 使主体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去随心所欲地选择,主体的选择一旦超越这个范围就 必然流于空想或陷于失败。所以,正确的价值追求必须把对社会发展规律性的正确认识 ,同对主体自身的合理需要、利益的正确认识结合起来,既按照客观事物本身的尺度( 外在尺度),又按照人自身的尺度(内在尺度)进行实践,从而创造出能够满足人们需要 的客观对象。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以人民群众的最根本的追求为根据的,是符合最广 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因而也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但是这种价值目标对于个人 来说,又是超越其以物质利益为基础的价值最大化价值取向的。这就意味着要确立正确 的利益观,就应当做到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将个人追 求目标融于人民群众的事业之中。
第二,坚持利益与理想的统一。
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的特殊利益是商品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市场经济 所蕴含的最基本的价值准则之一,也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内在动力机制。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经济活动同样离不开利益的追求,否则就无法在市场竞争中立 足。因此,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人们追求和维护自身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但这决不是 说对于诱人的利益,我们可以趋之若鹜,对于崇高的理想,我们可以不屑一顾。马克思 主义者从来不否认利益的价值,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 ,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邓小平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 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4](P146)我们共产党人所 倡导的共产主义,就是一种包含追求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崇高理想。今天,我们致 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 财富不断增长,它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正因为如此,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对全国人民具有巨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所以,我们讲理想 是包含着利益的理想,我们求利益是符合理想的利益。只有把理想和利益有机地结合起 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尚的理想信念,才能不被单纯的物欲 所羁绊。
在市场经济中,一些人往往沉湎于物的积累与增值而一味地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从 不过问理想信念、生存意义、终极关怀。有人甚至把理想看作是天上的“星”,把利益 看作是地下的“灯”,天上的“星”虽然美好,但可望而不可即,只有地下的“灯”才 是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提出宁要地下的“灯”,而不要天上的“星”。这是 一种对人生价值的浅薄的理解。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利益只是多种需要中的一种,在 物质需要基本满足的同时,就会不断出现新的更高层次的需要。人对理想的追求,一方 面,根源于不断发展着的需要;另一方面,根源于作为主体的人的不断创造的能力。需 要的满足和满足需要的手段不断更新又不断引发出新的需要,成为现实批判和未来理想 建构的动力因素。一个人如果只是追求物质需要,完全屈从于利己主义的谋利冲动,将 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全部归结为对物质的追逐和满足,必然会步入歧途,思想空虚、精神 萎靡,精神生活消解;必然使自己局限于单纯的感性满足,停留在浮光掠影的生活浅层 ,从而导致生存价值的庸俗化和荒诞化。这种生活使人畸变为只具有物质层面而无精神 追求的单向度的人,从而丧失人生价值。
人在社会中生活,既需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来满足生存的需要,更需要有一种理想和 信念的支持来满足自己的精神生活。一个人在确定自己的人生定位和人生选择的时候, 只有确立远大而崇高的理想目标,才能赋予自己以高层次的价值追求;才能突破狭隘功 利的世俗界限,面向崇高的精神自由;才能突破时下的狭小眼界,面向人的全面自由发 展的未来。
在社会中生活着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而这些需要和利益在每个社会成 员那里又是不尽相同的。因此,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必定存在着利益矛盾。但是, 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特殊需要和利益只有在相互 合作、交往中才能相互满足;意识到为了获得社会整体更大的自由与发展而必须牺牲某 些个人利益。因此,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无疑会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利益追 求和用以解释社会生活、指导和规范行为方式的共同的理想。在这里,个人与社会之间 的对立决定了共同理想存在的必要性;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统一则决定了共同理想的可 能性。这种对立统一也就是人为什么要追求一种共同理想,以此作为解释社会生活并引 导和规范自己的活动目的、方式、途径与道路的基本依据。而体现着一定规范的社会理 想一经确立,就成为一种社会标准,用以衡量社会中所发生的一切。凡是与它相容的, 就给予肯定性的评价;凡是与它不相容的,就给予否定性的评价。如果“只讲物质利益 ,只讲金钱,不讲理想,不讲道德,人们就会失去共同的奋斗目标,失去行为的正确规 范”[5]。联系党内一部分人,从对财富的贪欲滑向堕落的深渊,难道还不能引起我们 的警惕吗?
第三,坚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个人利益的正确驱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尊重和保护 个人的合法利益,并积极倡导人们为实现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奋斗。但是由于任何人都是 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个人,一方面他可以利用周围的条件来促进自身的发展,满足自 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他在追求自身价值和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中,不能损害同样作为 独立个体的其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个体所追求的个人利益必须是正当的。很显然, 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个人利益具有正当性的首要条件。由此 可见,坚持个人利益的合理性,是对社会提出的要求;强调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则是对 行为主体的规范和约束。只有把个人利益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有机结合起来,才是正确的 价值选择。
任何一个集体或个人,都要面对如何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个大问题,而这个问题 的核心就是如何对二者的利益进行定位与协调。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对此问题的原则是 :
首先,个人离不开集体,集体为个人的成长、潜力的发挥和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了 基本的前提和保障。个人具有追求个性解放和实现自身价值的愿望与要求,而集体正是 这些要求与愿望实现的保障。在高度社会化与信息化的今天,集体对个人利益的实现起 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其次,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力量的壮大有赖于个人能力的发挥,集体利益的实 现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代表的个人利益的真实程度以及每个成员的努力程度。 集体只有真正成为代表个人利益的集体时,才能真正为个体所接受,才有理由和权威来 要求个人为了集体利益而自觉履行义务。只有个体能自觉地向集体履行义务,才能保障 集体利益的最终实现。因此,集体也离不开个人,个人影响和制约着集体的发展。
再次,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是国家 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 要。也就是说,我们强调集体利益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在这 个意义上说,个人利益的实现也就是集体利益的局部实现。
最后,由于集体利益是从个人利益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人们的共同利益,它通常大于 个人的特殊利益,因而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又无法两全的情况下,应当坚持 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因为,此时个人利益若不服从集体利益, 不仅危及整个集体,也会使集体中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都受到损失。
由此可见,个人利益是集体利益的源泉,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保障;没有个人利益 的存在,就没有集体利益的发展。反之,没有社会其他成员的协作,没有集体的保障, 个人利益也就不可能取得;集体为个人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有效的、真实的空间,并在 不改变集体性质的前提下给个人以最大的张力。同时集体又制约着个人的发展方向和性 质,规定着个人利益的获取不能违背集体的利益。正是个人和集体的彼此互动,双向制 衡,保证了个人和集体的真实、合理的存在。因此,我们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过程 中,必须体现集体主义价值取向,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坚持以集体利益为 重,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提倡先公后私、顾全大局,弘扬奉献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利己主义和一切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不道德行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市场功能把人物化为“经济人”,在既定条件下追求个人利 益最大化,但单个“经济人”的活动总是通过市场中介而联为一体的。马克思恩格斯指 出:“每个人在交易中只有对自己来说才是自我目的;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 后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 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它作为 交换的自然条件是预先存在的。”[6](第46卷,下册,P472~473)可见,市场经济自发 地内涵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统一的一般道德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内 涵的这一道德原则具备了客观的现实条件。以公有制为基础、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及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生产目的,内在地 决定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架设了个人与集体相统一的实现 桥梁。这种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集 体主义,既不同于西方的“个人主义”,又区别于计划经济条件下“虚幻的集体”的“ 整体主义”。
第四,坚持求利目的与求利手段的统一。
社会主义承认人们物质追求、个人利益存在的客观性和正当性,并提倡和鼓励一部分 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谋利取财之道要合理合法。也就是 说,既要看到目的价值或价值合理性,又要看到工具价值或工具合理性,只有将二者有 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坚持既注重经济效益又注重社会效益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点 的价值取向。
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确定,客观上把人们推上了竞争的轨道。尽管人们对竞争在心理 上准备不足,但面对生存,人们不得不选择竞争,参与竞争,把竞争作为实现个人利益 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的竞争观念和评价氛围,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一种 几近无序的“斗智、斗勇”。而这种竞争的“成功”又强化了人们扭曲的竞争观,使本 来就缺乏历史继承性的竞争意识,更陷入一种不规则状态。比如,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一些企业和个人不是依靠商品、服务质量去赢得市场,而是依靠假冒伪劣去欺诈市场 。又如,垄断经营,强买强卖。其中既有不法商贩欺行霸市,强购套购,囤积居奇,哄 抬物价;又有某些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利用权力制造垄断,强行搭配,指定购买,分 割市场。再如,缺斤短两,敲诈勒索。有些人利用顾客有关知识、信息的欠缺,漫天要 价,任意宰割。再如索要回扣,行贿受贿,权钱交易,等等。对于种种破坏市场竞争秩 序的现象,除了必须以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各种手段加以综合治理,从宏观调控 到微观运行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以外,还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秩序 ,这是保证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的社会人格前提。这就要求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无论是 企业还是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道德规范,运用正当 的方法、手段去实现自己的合理利益。如果置法律、道德规范于不顾,不择手段地去追 逐自己的利益,那就势必使整个社会陷于利益冲突的一片混乱之中,市场经济也就无法 正常运行。任何违背社会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取利行为,都是对他人、对社会合理权益的 侵害,必然受到应有的惩罚和谴责。
收稿日期: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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