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中的程度副词“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记论文,副词论文,程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程度副词“颇”始见于《史记》。关于它的语义,一直存在着两可的理解,认为既可表示程度深,也可表示程度浅。本文认为,一种语言形式,在产生之初就表示截然相反的两种语义,是不可能的。文章收集并分析了《史记》中全部“颇”的用法,并参考了魏晋时期的工具书和唐人对《史记》《汉书》和《昭明文选》的注释,明确提出,至少在唐代以前,“颇”只有表示程度浅一种语义。
【关键词】 程度副词 副词和所自演变的词义“颇”的语义特点“颇”的语法特点
程度副词“颇”首见于《史记》,它来源于形容词“颇”,本义是偏颇。《说文》:“颇,头偏也。”段玉裁注:“引申为凡偏之称。《洪范》曰:‘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人部曰:‘偏者,颇也。’以‘颇’引申之义释‘偏’也。俗语曰颇多、颇久、颇有,犹言偏多、偏久、偏有也。”《史记》中“颇”共166见。其中用作人名90见, 用作偏颇义3见,用作程度副词73见。古汉语中的程度副词, 一般都由形容词、名词、动词演变而来,与所自演变的词义密切相关。如“殊”,原是形容词,有殊异、特殊义,用作程度副词时,也含有异常、非同一般的意思。例如:
良尝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惊,随目之。(《史记·留侯世家》)“良殊大惊”即张良非常惊异。再如程度副词“极”,由名词演变而来。“极”有屋脊、栋梁义,用作程度副词时,也含有达到顶点的意思。例如:
居顷之,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友为泣曰:“……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人为人臣怀二心事其君者也。”(《刺客列传》)“且吾所为者极难耳”,就是指“漆身为厉,吞炭为哑”这种常人一般不可能做到的极端困难的事。再如“绝”,原是动词,有断绝义,用作程度副词时,也含有绝无仅有的意思。例如:
平王使无忌为太子取妇于秦,秦女好,无忌驰归报平王曰:“秦女绝美,王可自取,而更为太子取妇。”平王遂自取秦女而绝爱幸之,生子轸。(《伍子胥列传》)“秦女绝美”,意思是秦女有稀世之美。“绝爱幸之”,意思是平王爱幸秦女达到世所罕见的程度。形容词“颇”演变为副词后,也仍含有有所偏的意思。正如段玉裁所理解的,颇多,就是偏多;颇久,就是偏久;颇有,就是偏有;是一个表示程度浅的副词。《史记》中的73个副词用法的“颇”,都是而且也只能是这一种用法。现把《史记》中程度副词“颇”全部转录如下:
(1) 于是谨其终始,表其文,颇有所不尽本末;著其明, 疑者缺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2) 上变,固已疑其言国阴事;汉使又来,颇有所验, 遂族赫家,发兵反。(《黥布列传》)
(3) 而邹、鲁滨洙、泗,犹有周公遗风,俗好儒,备于礼, 故其民龊龊。颇有桑麻之业,无林泽之饶。(《货殖列传》)
(4) 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三代世表》)
(5) 最以父死颇有功,为温阳侯。(《朝鲜列传》)
(6) 及绛侯免相之国,国人上书告以为反,征系清室,宗室诸 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绛无罪。绛侯得释,盎颇有力。(《袁盎晁错列传》)
(7) 及诛诸吕,立孝文帝,陆生颇有力焉。(《郦生陆贾列传》)
(8) 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颇有中国人相辅, 此亦一州之主也。(《南越列传》)
(9) 居无何,人有告邓通盗出徼外铸钱。下吏验问,颇有之,遂竟案,尽没入邓通家,尚负债数巨万。(《佞幸列传》)
(10) 李园既入其女弟,立为王后,子为太子,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而国人颇有知之者。(《春申君列传》)
(11) 吉将吏卒数百人往迎之,众颇有欲还者,斩杀其渠率,遂与俱入汉。(《建元以来侯者年表》)
(12) 诸侯颇有叛者。(《齐太公世家》)
(13) 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奏故。(《礼书》)
(14) 其礼颇采太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藏皆秘之,世不得而记也。(《封禅书》)
(15) 然战国之权变亦有可颇采者,何必上古。(《六国年表》)
(16) 天子既闻公孙卿及方士之言,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而颇采儒术以文之。(《孝武本纪》)(《封禅书》)
(17) 樗里子以骨肉重,固其理,而秦人称其智,故颇采焉。(《樗里子甘茂列传》)
(18) 故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刘敬孙叔通列传》)
(19) 驺奭者,齐诸驺子,亦颇采驺衍之术以纪文。(《孟子荀卿列传》)
(20) 独梁王所欲杀大臣十馀人,文吏穷本之,谋反端颇见。(《梁孝王世家》)
(21) 往冬时,为王使于楚,至莒县阳周水,而莒桥梁颇坏,……信身入水中,几死。(《扁鹊仓公列传》)
(22) 自此之后,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儒林列传》)
(23) 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儒林列传》)
(24) 汉相张苍历谱五德,上大夫董仲舒推《春秋》义,颇著文焉。(《十二诸侯年表》)
(25) 而新垣平以望气见,颇言正历服色事,贵幸,后作乱,故孝文帝废不复问。(《历书》)
(26) 元光五年,广德坐妻精大逆罪,颇连广德,弃市,国除。(《高祖功臣侯年表》)
(27) 廷尉乃言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屈原贾生列传》)
(28) 穿渠得龙骨,故名曰龙首渠。作之十馀岁,渠颇通,犹未得其饶。(《河渠书》)
(29) 浑邪王裨将见汉军而多欲不降者,颇遁去。(《卫将军骠骑列传》)
(30) 其后岁馀,骞所遣使通大夏之属者颇与其人俱来,于是西北国始通于汉矣。(《大宛列传》)
(31) 天子既闻大宛及大夏、安息之属皆大国,多奇物,土著,颇与中国同业,而兵弱,贵汉财物。(《大宛列传》)
(32) 孝景时,晁错以刻深颇用术辅其资,而七国之乱,发怒于错,错卒以被戮。(《酷吏列传》)
(33) 梁使韩安国及楚死事相弟张羽为将军,乃得颇败吴兵。(《吴王濞列传》)
(34) 臣意曰:他所诊期决死生及所治已病众多,久颇忘之,不能尽识,不敢以对。(《扁鹊仓公列传》)
(35)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如颜浊邹之徒,颇受业者甚众。(《孔子世家》)
(36) 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儒林列传》)
(37) 其颇不得失,之旁郡国,黎来,会春,温舒顿足叹曰:“嗟乎,令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酷吏列传》)
(38) 于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颇不雠,欺谩。(《魏其武安侯列传》)
(39) 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平准书》)
(40) 薛岁不入,民颇不与其息。(《孟尝君列传》)
(41) 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大宛列传》)
(42) 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儒林列传》)唐张守节正义:“言孝文稍用文学之士居位。”
(43) 诸侯闻厉公出奔,伐郑,弗克而去,宋颇予厉公兵,自守于栎,郑以故亦不伐栎。(《郑世家》)
(44) 如丘子明之属,富溢贵宠,倾于朝廷。至以卜筮射蛊道,巫蛊时或颇中。(《龟策列传》)
(45) 平阳侯颇闻其语,乃驰告丞相、太尉。(《吕太后本纪》)
(46) 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五宗世家》)
(47) 使吏捕案汤左田信等,曰汤且欲奏请,信辄先知之,居物致富,与汤分之,及他奸事。事辞颇闻。(《酷吏列传》)
(48) 其左右皆亡匿。语颇泄,辟阳侯闻之,归具报上,上益怒。(《韩信卢绾列传》)
(49) 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五宗世家》)
(50) 于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神未至而百鬼集矣,然颇能使之。(《孝武本纪》)又见(《封禅书》)
(51) 且纵单于不可得,恢所部击其辎重,犹颇可得,以慰士大夫心。(《韩长孺列传》)
(52) 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三代世表》)
(53) 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至西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而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
(54) 其后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河渠书》)
(55) 数岁,乃颇得其渠帅。(《酷吏列传》)
(56) 布使者颇得故人幸臣,将众数千人归汉。(《黥布列传》)
(57) 秦时常頞略通五尺道,诸此国颇置吏焉。(《西南夷列传》)
(58) 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平准书》)
(59) 纵远方奇兽蜚禽及白雉诸物,颇以加礼。(《封禅书》)
(60) 纵远方奇兽蜚禽及白雉诸物,颇以加祠。(《孝武本纪》)
(61) 迟明,不得单于,颇捕斩首虏万馀级,……得匈奴积粟食军。(《卫将军骠骑列传》)
(62) 陈皇后挟妇人媚道,其事颇觉,于是废陈皇后,而立卫子夫为皇后。(《外戚世家》)
(63) 韩生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儒林列传》)
(64) 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尝与安国少季通,……国人颇知之。(《南越列传》)
(65) 凡六出奇计,辄益邑,凡六益封。奇计或颇秘,世莫能闻也。(《陈丞相世家》)
(66) 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匈奴列传》)
(67) 传子至孙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为容,不能通《礼经》;延颇能,未善也。(《儒林列传》)
(68) 卫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贵幸,然颇用材能自进。(《佞幸列传》)
(69) 周昌疑之,疵瑕颇起,惧祸及身,邪人进说,遂陷无道。(《韩信卢绾列传》)
(70) 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为“德水”。(《历书》)
(71) 以微子开代殷后,国于宋。颇收殷馀民,以封武王少弟封为卫康叔。(《周本纪》)
以上所引的例句,反映了“颇”在《史记》中副词用法的全部面貌。从“颇”所修饰的词语来看,主要是动词、助动词、介词和副词,形容词只有2个。其中所修饰的动词有“有(13次)”“采(7 次)”“闻(3次)”“受(3次)”“通(2次)”“得(2 次)”“见”“能”“著”“言”“连”“遁”“用”“败”“忘”“予”“中”“泄”“及”“食”“置”“被”“觉”“知”“秘”“恐”“起”“推”“征用”“捕斩”等;所修饰的助动词有“能(3次)”“可(2次)”“得以”等;所修饰的介词有“与(3次)”“以(2次)”“用”等;所修饰的副词有“不(3次)”;所修饰的形容词有“异”“坏”等。 这是一个区别于《史记》中其他程度副词的很大的特点。其他程度副词如“至”,所修饰的“大”“尊”“高”“厚”“盛”“微”“备”“欢”“贵倨”“微浅”“富贵”“困约”“浅鲜”“紧小”“不才”等,都是形容词或形容词性词组;再如“极”,所修饰的“难”“幽”“忠”“烦”“大”“博”“愚”“贵”“短”“惨”“罢(疲)”“哀”“简易”“知”等,其中绝大多数是形容词,只有个别是动词,而且是认知方面的动词。他如“绝”“甚”“良”“殊”“尤”“最”等程度副词,也都主要是修饰形容词。“颇”虽然是一个副词,但是从它所修饰的词来看,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程度副词。一般说,行为动词不受表示程度高的副词修饰。如“颇征用”,可以理解为“稍征用”。如果理解为“很征用”“甚征用”,就不成其辞了。
“颇”在用于副词时,它的语义一直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上文已经提及,“颇”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程度副词。如第61例“颇捕斩首虏万馀级”,既不能理解为“稍”,更不能理解为“甚”。深浅、高低、多少等,都是相对的概念,没有一个可资测度的绝对标准。这句话的前文是“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病将各五万,步兵转者踵车数十万,而敢力战深入之士皆属骠骑”,“大发士卒,其势必得所欲”。在这种情况下所说的“颇斩捕首虏万馀级”,与所预期的战果相距甚远,但也差强人意,所以用了一个“颇”。“颇”也只是表示有保留的肯定。这个问题留待以后再讨论。本文所要讨论的是,“颇”的程度副词用法问题。一般的语法著作、辞书以及古汉语教科书,在谈及“颇”的用法时,都认为“颇”同时具有表示程度深或浅两种用法,而且还举《史记》中的用法以为例。这种说法是值得怀疑的。一种语法现象在产生之初,用法不稳定是可能的,但绝不可能在同一作者的笔下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用法。《史记》中“颇”的程度副词用法共73例,一些著作引以为表示程度高的,我见到的有两例。一例是第(6)例“绛侯得释, 盎颇有力”(周秉钧:《古汉语纲要》等)。一例是第(54)例“其后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杨伯峻等《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两例中的“颇”,是否是表示程度深。
先看前一例。《史记》中的“有”受“颇”修饰的共有13 例(第1到13例)。其中“颇有力”就有两例。还有一例是第7例。第7例是说“及诛诸吕,立孝文帝,陆生颇有力焉”。据《史记》记载,在诛灭诸吕的过程中,最有功,最出力的是太尉周勃、丞相陈平。“及吕太后崩,平与太尉勃合谋,卒诛诸吕,立孝文皇帝,陈平本谋也。”又“孝文帝立,以为太尉勃亲以兵诛吕氏,功多”(见《陈丞相世家》)。在《绛侯周勃世家》中,司马迁赞誉周勃“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复之乎正”。其他在《吕后本纪》《孝文本纪》提到的还有朱虚侯、平阳侯等,甚至自以为“诛吕氏吾无功”的东牟侯兴居也在《吕后本纪》中提到了。至于陆生虽然在诛诸吕前,曾给陈平出过计谋,让陈平“交欢太尉(周勃)。深相结”(《郦生陆贾列传》),从而减缓了吕氏夺权的图谋,但总的来说,与周勃等人相比,也只是稍稍出了点力。这个“颇”显然不是表示程度深或高。与此例从词语到语言结构完全相同的“绛侯得罪,盎颇有力”,“颇”怎么可能会是表示程度深或高呢?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社会成员对语言符号要有共同一致的理解。同是出于一个作者之手的“颇有力”,不可能表示截然相反的两种意思。实际上“盎颇有力”的“颇”仍然是表示程度低或浅。因为绛侯根本就没有罪,只是“宗室诸公莫敢为言,唯袁盎明绛无罪”(《袁盎晁错列传》)。“盎颇有力”,只是说袁盎偏有力,而不是说甚有力。
再看后一例。这个“颇”仍然是表示有保留的肯定。“漕”是一种人工河道,用以水运货物,兼有灌溉之利。这句话的意思是,后来水运河道渐渐增多了,水渠附近的老百姓才稍稍得以用渠水来灌溉田地。当“颇”用于评价自己的行为时,还有表示谦逊的意思。如《汉书·司马迁传》:“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自至湛溺累绁之辱哉!”即使现代汉语中还在使用的“颇”,也不完全和“甚”“很”相当。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里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论述:
“颇”字自古就是不足的表示(《史记·儒林传》:“延颇能, 未善也。”)。当其修饰述语的时候,是和“稍”的意思相同的(《史记·叔孙通传》:“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当叙述语包含目的位的时候,它很像是修饰这目的位的范围的:“颇采古礼”等于“采一些古礼”。不过有时候它还能用于描写句里(注27),如“颇佳”,就只等于英语的good enough(不是very good),和法语的assez bon(不是tres bon)了。《正字通》把“颇”解释为“甚也”,这是很不妥当的解释。依数千年的语言习惯,“颇”字的用意只是不满或谦逊,决不像“甚”字那样用于夸饰。〔1〕
王先生的意见是对的。一定的语言形式所表示的语言意义,是使用这种语言的社会成员“数千年的语言习惯”,是约定俗成的。有的语言形式有可能产生歧义,是由于对语言形式的理解有分歧。对同一语言形式产生截然相反的两种理解,则肯定有一种理解是错误的。离开语言形式,离开对语言形式约定俗成的共同理解,认为“颇”表示“程度深的用法,结合上下文义并不难辨别”〔2〕,恐怕是会遇到困难的, 至少是所得出的理解是不可靠的。如《辞源》《汉语大字典》在“颇”的“甚、很”义项下,共同举了《论衡·明雩篇》“雨颇留,湛之兆也;晹颇久,旱之渐也”为例证。这是两本辞书的工作人员经过研究,共同认定的,理应不成问题。其实不然。因为离开语言形式,单凭从上下文看,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主观成分。或由于疏忽,或由于受古文水平的限制,或由于主观上的其他原因,都会影响对语义的正确理解,上述两本辞书的书证,可能是最说明问题的例子。书证中的两个“颇”被理解为“甚、很”,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个例句的上下文是:
变复之家,以久雨为湛,久晹为旱,旱应亢阳,湛应沉溺。或难曰“夫一岁之中,十日者一雨,五日者一风。雨颇留,湛之兆也;晹颇久,旱之渐也。湛之时,人君未必沉溺也;旱之时,未必亢阳也。”
结合上下文,“雨颇留”,应理解为下雨的频率略大于正常的“十日一雨”或连续一二天下雨;“颇久”,应理解为晴天已略超过二十天以上甚至三十天。这样理解才能和下文的“兆”“渐”,即水、旱灾害的兆头的语义相一致。要是如两本辞书所解释的那样,把“颇”理解为甚或很,“雨颇留”,就成为“久雨”;“晹颇久”,就成为“久晹”;久雨、久晹,实际上已经造成水、旱灾害,怎么会是水、旱灾害的预兆呢?《论衡》中一共用了24个“颇”。为了帮助理解,把其余的引录如下:
(72) 斯则坐守信言师法,不颇博览致咎也。(《谢短篇》)
(73) 唐世黎民雍熙,今亦天下修仁,岁遭运气,谷颇不登。(《宣汉篇》)
(74) 经之传不可从,五经皆多失实之说。《尚书》《春秋》,行事成文,较著可见,故颇独论。(《正说篇》)
(75) 《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过,以儒生修大道,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谢短篇》)
(76) 六子在其世,皆有圣人之才,或颇有而不具,或备有而不明,然皆称圣人,圣人可勉成也。(《知实篇》)
(77) 夫如是,火剡之迹,非天所刻画也。或颇有而增其语,或无有而空生其言。(《雷虚篇》)
(78) 然而论情性,竟无定是,唯世硕、公孙尼子之徒,颇得其正。(《本性篇》)
(79) 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凑懑,颇多杀人。(《言毒篇》)
(80) 司马子长纪黄帝以至孝武,杨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陈平仲纪光武,班孟坚颂孝明。汉家功德,颇可观见。(《须颂篇》)
(81) 陆贾之言,未见遗阙,而仲舒之言雩祭可以应天,土龙可以致雨,颇难哓也。(《案书篇》)
(82) 秋夏之际,阳气尚盛,未尝无雷雨也;顾其拔木偃禾,颇为状耳。(《感雷篇》)
(83) 董仲舒作道术之书,颇言灾异政治所失,书成文具,表在汉室。(《对作篇》)
(84) 夫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若夫延年度世,世无其效。(《道虚篇》)
(85) 言多怪,颇与孔子“不语怪力”相违反也。(《案书篇》)
(86) 殷、周以前,颇载六经,儒生所不能说也。(《效力篇》)
(87) 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见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足行迹殊,故所见之物异也。(《别通篇》)
(88) 至宓羲时,人民颇文,知欲诈愚,勇欲恐怯,强欲凌弱,众欲暴寡,故宓羲作八卦以治之。(《齐世篇》)
(89) 方今无凤鸟、河图,瑞颇未至悉具,故谓未太平,此言妄也。(《宣汉篇》)
(90) 能使灭灰更为燃火,吾乃颇疑死人能复为形。(《论死篇》)
(91) 唐、虞既远,所在书散;殷、周颇近,诸子存焉;汉代以来,传文未远,以所闻见,伍唐、虞而什殷、周,焕炳郁郁,莫盛于斯。(《佚文篇》)
(92) 建初孟年,中州颇歉,颍川、汝南民流四散。(《对作篇》)
(93) 如曰“雷击杀我,水火烧溺我,墙屋压填我”,子路颇信之。(《问孔篇》)
《论衡》中“颇”共24见,全部用作副词。这至少部分说明,在汉代“颇”用作副词已是非常稳定了。《论衡》和《史记》相隔约二个世纪,“颇”的语法功能已有所扩大。《史记》中的“颇”修饰形容词仅2 见,而《论衡》中则共6见。 所修饰的形容词有“博”“多”“难”“深”“文”“久”等。不仅绝对数量多,而且比例也更大。《史记》中“颇”修饰形容词的比例仅占2%强,而《论衡》中占25%。 但是“颇”的语义仍然是偏或稍,或表示有保留、有分寸地肯定或否定。与《论衡》作者王充同一时期的文字训诂学家许慎,他笔下的“颇”也是偏或稍的意思。《说文·叙》:“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段玉裁注:“‘或颇省改’者,言史籀大篆则古文在其中。大篆既或改古文,小篆复或改古文大篆。或之云者,不尽省改也,不改者多,则许所列小篆,固皆古文大篆。”段注的意思很明确,“或颇省改”是“不改者多”,《说文》中所列的小篆,基本上是“古文大篆”。《说文》的作者许慎一生研究文字,遣字造句,很讲究字义的准确性,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会在自己的笔下使用两可的字义。
与王充、许慎同一时期的《汉书》作者班固,他在行文时所用的副词“颇”也是表示偏或少的意思。我只能从我所接触的一些例句来说明。例如:
(94) 民俗略与巴、蜀同,武都近天水,俗颇似也。(《地理志》)
(95) 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同上)
(96) 地狭民众,颇有桑麻之业,亡林泽之饶。(同上)
(97) 其失颇奢靡,嫁取送死过度,而野王好气任侠,有濮上风。(同上)
(98) 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艺文志》)
(99) 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同上)
(100) 代地居常山之北,与夷狄边,……难以为国, 颇取南太原之地益属代。(《高帝纪》)
(101) 近者郡国谷虽颇熟,百姓不足者尚众。 (《翟方进传》)
以上所引各例的“颇”,都是偏或稍的意思。第100例下, 唐人颜师古有个注:“少割以益之,不尽取也。颇音普我反。后皆类此。”这是《汉书》中第一次出现,颜师古又注义,又注音,并且强调一句“后皆类此”。这就是说,《汉书》中副词用法的“颇”,都是表示少的意思。我想这已经是很说明问题了。这里再补充两个旁证。一是第(95)例,稍、颇同义连用。一是第99例,语意基本上与许慎的“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一致的:都是取自“史籀”;“所谓秦篆”,也就是“所谓小篆”。许慎生于公元30年,班固生于公元32年,两人几乎同年。他们对小篆的看法,反映了当时学者对小篆来源的共同看法。当然。同时也反映了他们两人对副词“颇”的理解也是一致的。
以上说的是两汉时期“颇”的副词用法。两汉以后,“颇”的语义有没有发生变化,这是一个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问题。我在这里介绍一些材料,供同行研究时参考。最早给“颇”字作出解释的恐怕是《广雅》。《广雅·释诂三下》:“颇,少也。”往后就是唐人的注释。除以上《史记》第42例张守节释“颇征用”为“稍用”和《汉书》第100 例颜师古释“颇取”为“少割”外,多见于唐人的《六臣注文选》。现把该注本中关于“颇”的副词用法的注释摘引如下:
(102) 故颇奋文辞,异于他日,怪乃轻其家丘谓倩人, 是何言欤!(陈琳《为曹洪与魏文帝书》)张铣注:“颇,少。”
(103) 顷何以自娱,颇复有所造述否? (曹丕《与吴质书》)吕向注:“颇,少也。”
(104)是以士颇得信其舌而奋其笔。 (杨雄《解嘲》)李周翰注:“颇,少也。”
(105) 借使伊人颇览天道,知尽不可益,盈难久持。 (皇甫谧《豪士赋序》)张铣注:“假使成功之人,少览天道,知运尽不可更益也,盈而不可持久也。”
(106) 穷巷隔深辙,颇回故人车。 (陶渊明《读山海经》)吕向注:“颇,少也。”
(107) 七流七略颇尝观览,六艺百家庶非墙面。 (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广雅》:“颇,少也。”
(108) 朝士百僚,颇识其情;天下之人,何可门到户说? (庾亮《让中书令表》)张铣注:“颇,少也。”
以上被注释的文章,最晚的是任彦升的《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任彦升生于公元460年,卒于公元508年,是南北朝时期人。我们有理由认为,至少在南北朝时期“颇”在用作副词时,语义还是“少”;我们还有理由认为,在隋唐时期,当时的注释家都把副词“颇”理解为少的意思;我们更有理由认为,在两汉时期,用作副词的“颇”是偏或少的意思。这种看法,还可从各该时期的辞书得到支持。《广雅》的作者张揖是三国时期人,《广雅》释“颇”为“少”是反映两汉时期的研究成果。隋唐以至宋代的字书、韵书,如《玉篇》《广韵》《集韵》《类篇》等,虽都收有“颇”字,但不见有释“颇”为“甚”的。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当时的字书、韵书编者,还没有认为“颇”具有“甚”的意思。至于是否有可能没有被注释的“颇”,是因为通常都理解为“甚”,容易理解而不予注释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颇”并不是像山、水、牛、马那样的日常词汇,而是汉初才产生的新的副词用法,而且产生以后,一直到唐代,还从来没有见过释“颇”为“甚”的。语言的作用,是满足人们对交际的需要。它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语言现象,总是补不能满足需要的部分。而《史记》以来,表示程度高的副词,如“甚”“极”“至”“绝”“殊”“良”“最”“尤”“大”等,已经十分丰富,而表示程度低的副词却一直非常少。在《史记》中真正表示程度低的副词,只有一个“颇”。其他如“稍”含有渐渐的意思;“略”主要是粗略、大略义,勉强可理解为表程度浅的副词,只有一例;“少”是个兼职副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满足语言对交际的需要,应该增添新的表示程度浅的副词,怎么会在负担已经很重的“颇”上,再让它增添与原义截然相反的意义呢?
那么,“颇”究竟甚么时候被认为具有“甚”义,据王力先生研究,是从《正字通》开始的。但王先生认为,“《正字通》把‘颇’字解释为‘甚也’,这是很不妥当的解释。”〔3〕《正字通》:“颇, 差多曰颇多,良久曰颇久,多有曰颇有。”《正字通》所解释的“差”“良”“多”,只有“良”“多”的意思接近“甚”,但从这三个字合起来看,似概括不出“甚”的意思。《汉语大字典》可能注意到这一点,在引《正字通》作为书证时,略去了“差多曰颇多”一语。以《字汇》《正字通》为蓝本的《康熙字典》关于“颇”的副词用法是这样解释的:“《释名》‘少也。’(按:疑为《广雅》之误。)又差多曰颇多,良久曰颇久,多有曰颇有。”其中,“又”后的解释语,显然是抄《正字通》的,但却冠以“少也”。这说明《康熙字典》虽然已见到过《正字通》对“颇”字的解释。但是并没有提出可以理解为“甚”。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第三章“语法成分”(注二八)有这样一段注文:“《辞源》引《后汉书》:‘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以证《正字通》之说。纵使这里的‘颇’有‘甚’字意,也只是个例外。”不仅《辞源》,而且比《辞源》晚出的《辞海》,在“颇”下也收有“甚也”的义项,并且也引证了《正字通》的解释。其实,《辞源》所释的“甚也”并例句,恐怕都是采纳《助字辨略》的解释。该书卷三在“颇”下收有三个义项。第一个义项是“略也,少也”;其次是“尽悉之辞。颇本训略,而略有尽悉之义,故转相通也。尽悉,则是遂事之辞”;最后一个义项是“甚也”,并有《后汉书》中的两个书证:“《后汉书·五行志》引《风俗通》云:‘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又云:‘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住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颇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此颇字,犹云甚也。”现在的大中型字典、词典都接受了这个解释。如《汉语大字典》:“副词b.相当于‘很’‘甚’。”《汉语大词典》义项9:“甚;很。 ”《现代汉语词典》:“〈书〉很:~佳/~为费解/~感兴趣/~不以为然。”应该承认,“颇”从汉代到现代,词义确实已发生变化。变化主要表现为表示程度的幅度逐渐加深,但是否已加深到“很”“甚”的程度,仍然还是一个尚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我初步的意见,这种变化是从唐宋以后才逐渐开始的。即使到现在,“颇”也还没有变化到能和“很”“甚”完全相当,仍然是在程度上留有分寸的肯定或否定。“颇佳”不等于“很好”,“颇为费解”不等于“甚为费解”,“颇不以为然”不等于“很不以为然”。
The Semantic Meaning of the Chinese Word "po" as anAdverbial Indicator of Degree in "Records of the Historian"
Hong Chengyu
Abstract:"po" as an adverb of degree first appears in"Records of Historian" of the Han Dynasty.There is always adual explaination for the semantic meaning of "po" thatdenotes either a greater degree or a less degree. It ishardly possible,however,that a new word can get just twoopposite meaning as it appears. With the collection andanalysis of all and every usage of "Po" in "Records of theHistorian",reference made to the books related to it in Wei,Jin Dynasties and explanatory notes on "Records of theHistorian","Chronicles of the Han Dynasty",and "Zhao ming'sLiterary Selections" by people of Tang Dynasty,the author
draws such clear-cut judgment as follows: at least beforeTang Dynasty "po" had indicaled only a single sematic meaningof a less degree.
Key Works:Adverbs of degree, adverbs of degree andderived meanings,property of semantic meaning of the Chineseword "po",grammar property of "po".
注释:
〔1〕〔3〕王力《中国语法理论》上册,商务出版社1951年版,第251页。
〔2〕杨伯竣、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 语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86页。
标签:史记论文; 程度副词论文; 语义分析论文; 汉朝论文; 文化论文; 读书论文; 汉书论文; 论衡论文; 儒林列传论文; 大宛列传论文; 孝武本纪论文; 封禅书论文; 形容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