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的社会主义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哈耶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与哈耶克一生矢志不移的关切——论证市场秩序的形成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和这种文明 受到威胁的原因相对应的是,他毕生都在反对“极权主义”,甚至被誉为“反社会主义 ”的思想领袖人物。在《通往奴役之路》、《致命的自负》等书中更是不遗余力地、系 统地批判了他所谓的“社会主义”。那么,哈耶克所竭力批判或反对的究竟是何种意义 上的“社会主义”呢?它与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有什么区别呢?由 此出发,在新的时期,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呢?对这些问题进行积极的探讨和 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全面梳理和把握哈耶克的社会理论,而且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实 践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 哈耶克视域中的“社会主义”
哈耶克视域中的社会主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一种废除私有制、实行中央高度计划的制度或方法
哈耶克把社会主义目标和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或者方法)剥离开来,他所指的“社 会主义”主要是就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方法而言,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展开了对社会 主义的批判。具体而言,他的“社会主义”主要是指当时存在于欧洲社会主义运动中的 、为了实现社会公正而实行的那种废除私有制、实行中央高度计划的体制或方法。
哈耶克认为,在大约长达一个世纪(从1848年法国大革命至1948年左右这一时期)的时 间里,主要是社会主义理想在鼓舞着人们努力进行社会改革,人们也越来越广泛地把它 看作为必然和最终的社会发展目标。(注:参见哈耶克:《自由宪章》,中国社会出版 社,第395页。)他认为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有着相当确切的含义和纲领。综合哈耶克在 不同著作中对这一问题的论述,可以看出,哈耶克把“社会主义”肢解为目标和方法两 个层次: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社会正义、更大程度上的平等和保障等理想;社会主义 的方法是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必然采取的经济高度计划的方法,即实行生产资料等的国有 化,生产、交换和分配等生产活动高度服从国家综合计划等。(注:参见哈耶克:《通 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出版社,第37、38页。)更进一步的,哈耶克指出,那些自称 为社会主义者的人,他们只是热烈地信仰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至于这些目标能否实现 以及怎样实现他们则不予考虑。但对那些既重视社会主义的目标又重视社会主义方法的 人来说,由于他们看到了社会主义者所倡导的方法与其目标的背离而会拒绝支持社会主 义。并且指出,有关社会主义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社会主义的方法能否实现社 会主义的目标而言的,尽管对社会主义的目标能否同时实现也存在着质疑。“社会主义 者和自由主义之间争论的各点,几乎涉及一切形式的集体主义所共有的方法,而没涉及 社会主义者运用这些方法想要达到的特定目标;我们在本书中将要提到的一切后果,都 源于集体主义的方法,而与这些方法所运用于的目标没有关系。”(注:参见哈耶克: 《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出版社,第37、38页。)“‘社会主义’这个名字正是为 这一方法而创造出来的。”(注:《自由宪章》第397页。)由此可见,哈耶克的“社会 主义”主要是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中,中央的计划机构取代了为利润 而工作的企业家。那么,哈耶克不遗余力批判的对象——“社会主义”,自然也应该是 这个意义上的社会主义。
为了深入揭示社会主义计划的性质,哈耶克还对社会主义计划与一般意义上的计划、 自由主义计划做了区分:“计划”在一般意义上是指人们尽量运用他们所能获得的预见 而尽可能合理的处理问题。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者不会仅仅满足于在这个一般意义上使 用“计划”一词。社会主义的计划是指根据一个单一的计划对一切经济活动加以集中管 理,以便按照一种明确的方式为个别的目标服务。社会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之间的分歧 不在于要不要计划,而在于究竟该如何计划。自由主义的计划只是笼统的创造条件,尽 可能地运用竞争的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以便最充分的发挥每个人的知识 和创造力,使他们能成功地做出自己的计划;社会主义的计划是根据有意识构造的“蓝 图”对社会的一切活动加以集中的管理和组织。但是,一方面由于个人价值的多元性和 个人知识的分立性,千百万人的福利和幸福不能仅仅表现为一个单一的目标,因此很难 寻找到一个能够反映每个人的每种需要的目标等级来决定具体的行动方针;(注:参见 :《通往奴役之路》第60页。)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计划的结果必然导致对权利的追求 从而必然走向独裁,因此哈耶克得出结论,社会主义计划是不可取的。
(二)社会主义的认识论基础——建构理性主义:致命的自负
可以这样说,哈耶克对于社会主义的论述的显著特征之一,是他摒弃以往局促于价值 论的单一视野,而转向了社会理论与知识论的广阔视阈。他强调他同社会主义者的分歧 ,并不是基于意识形态或价值选择的对立,而是由于后者在认识论或知识论上犯了错误 。概言之,社会主义者以建构论理性主义为基础,在哈耶克看来,这是一种“致命的自 负”,它必然带来社会主义的谬误,并提出“扩展秩序”或进化论理性主义与之相抗衡 。
被哈耶克称之为“建构论理性主义”的传统可以上溯至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亚氏不但 不了解进化现象,而且在他看来,一切人类活动的秩序都是由某个秩序井然的头脑对个 人行为专门加以组织的结果。到了17和18世纪,这种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并由笛 卡尔传给了现代的理性主义。此外,卢梭的著作和思想也促成了这一理性主义传统的形 成。这种建构论理性主义认为,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都是理性设计的产物,因此他们认 为,只要对目标做更为恰当的筹划和理性的协调,就能消除一切不可取现象。换言之, 在建构论理性主义看来,凡是没有得到科学证实的,或没有被充分理解的,或目的缺少 充分说明的,或有些不为人知的后果的,都是不合乎理性的。哈耶克指出,建构论理性 主义的这种观点是来自对秩序的这样一种理解:只要能够掌握团体中的成员所知道的全 部事实,人们就可以对一个群体进行安排或控制。(注:参见哈耶克:《致命的自岁》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73页。)反之,哈耶克的“扩展秩序”或进化论的认识论则 主张,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并且是在进化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无论是我们的道德传统 还是文明中的制度和规则等其他许多方面,并不是我们理性的产物,而是与我们的理性 同时发展的,因此坚决反对构建论理性主义和立足其上的有关社会计划的理论。
哈耶克认为,建构论理性主义的错误在于,人们对于理性这种人类用于洞察世界的力 量的性质和其限度缺乏科学的认识。具体说来就是,持建构论理性主义观的人忽视了“ 知”意义上的个人知识的分立性以及苏格拉底“承认无知乃智慧之源”意义上的“无知 ”的知识观。哈耶克所谓的“分立的个人知识”,用他本人的话来说,乃是一种为不同 的个人分散拥有的关于“特定时空下的情势”的知识。(注:参见邓正来:《自由与秩 序——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第96页。)人们的这种包括各自需 要的个人知识有着高度的主观性、个体性和变异性,从而决定了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或头 脑能够随时全部掌握它们,那么为满足这些需求和充分利用这些知识而从事的经济活动 ,是难以进行“理性计划”的,而只能依靠市场这一超越个人的收集信息的制度。哈耶 克也正是基于对理性有限性的认识才提出了进化论理性主义,并且认为扩展秩序的最大 益处,便是它为每一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制度空间。
(三)社会主义的前途——通往奴役之路:由于自由主义价值向度的缺失,社会主义的 结局必然是走向封闭和独裁
哈耶克认为,现代的社会主义倾向是对西方文明的整个演进过程的鲜明的决裂,它所 抛弃的不仅是18、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而且还包括基本的个人主义。(注:参见《通往 奴役之路》第21、31、101、62、71页。)他不但不无讥讽地把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并 列为“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而且指出,它们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不同在于前者 企图通过组织社会及其资源实现某个单一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 域。哈耶克以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为杖尺,不惜笔墨地描述了社会主义的荒谬,断言社会 主义的最终命运是通往奴役之路。
首先,对自由的允诺仅仅是“社会主义”宣传的有效武器,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自由 。
哈耶克认为,社会主义者提出“新自由”的允诺,只是为了将一切政治动因中最强烈 的动因——渴求自由为己所用。自由主义的“自由”是免于强制的自由,是摆脱了他人 专断权力的自由,是个体选择的自由;社会主义的“新自由”是摆脱了必然性的自由, 是从环境的强制中的解放,在人们能真正获得自由之前,必须打破物质匮乏的专制。在 哈耶克看来,社会主义允诺的新自由“不过是权力或财富的代名词”、“这个允诺实际 上指的是,不同的人在选择余地上现存的巨大悬殊将被消除。因此,对这种新自由的要 求,不过是对平均分配财富旧要求的代名词而已。”(注:参见《通往奴役之路》第21 、31、101、62、71页。)社会主义者视私有财产为自由的大敌,认为公平理想的实现离 不开国有化,而自由主义者恰恰相反。自由主义者视私有制为自由的重要保障,正是由 于生产资料分属于多个独立行动的人,才不存在控制我们的全权,才能做出自我决定。 “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到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 是属于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注:参见《通往奴役 之路》第21、31、101、62、71页。)
其次,社会主义中个人主义价值向度的缺失。
哈耶克对于个人主义有着较为详细的阐述。与传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从人性的利己与 否去论证个人主义的方法不同,他视知识的分立性为个人主义的哲学基础。个人主义的 实质在于对个人作为其目标的最终决断者的不可质疑的肯定,对个人应尽可能以自己的 意图支配自己的行动的信念。当然,个人主义并不排除对社会共同目标的认可,只是共 同目标仅仅局限于人们有着一致同意的那些领域,对持个人主义观的人看来,共同目标 并非人的终极目标。“实际上,在共同目标对人们并非一种终极目标而是一种能够用于 多种多样意图的手段的地方,人们才最可能对共同行动达成共识。”(注:参见《通往 奴役之路》第21、31、101、62、71页。)与此对应,人们不能无限扩大公共行动领域, 包括国家的活动领域,否则就会威胁到个人在私域中的自由。
哈耶克把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并列为集体主义,并认为集体主义有两个主要特征, 首先,有一个为整个集团共同接受的目标体系,另外,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赋予该集体 以最大限度的权力,从这两种特征产生了一个特定的道德体系——集体主义道德。目的 说明手段的正当性这个原则,在个人主义道德里面被认为是对一切道德的否定,而它在 集体主义的道德里面却必然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因而使得“整体利益”凌驾于任何个 人之上,集体主义视个体为手段或工具。
第三,社会主义必然导致以权力为目标,从而必然走向独裁。
哈耶克认为,自由主义的计划只是为有效的竞争提供框架,自由主义的计划是有限度 的,它是以这种信念为基础的:竞争不仅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知的最有效的方法, 而且它是使我们的活动在没有当局的强制和武断地干预时能相互协调的唯一方法。因此 ,竞争免除了对“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的需要,并且给予每个人选择的机会。社会主义 的计划反对竞争,试图以计划取代竞争。其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要使其见效,计划本身 必须变得越来越完整详细,这不仅在技术的可操作性上存在着极大的难度,而且每一件 事都要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中心来加以指导。换言之,社会主义者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 必须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并且他们的成功也取决于他们获得这种权力的程度。 被自由主义者视为首恶的权力,却成了集体主义者的目标。总之,“集中计划要在很大 程度上成为可能的话,独裁本身是必不可少的。”(注:参见《通往奴役之路》第21、3 1、101、62、71页。)
(四)小结
纵观哈耶克的所有著作,可以说,他很少从正面回答“社会主义应该是什么”这个问 题。他所提出的“社会主义”仅仅是对存在于当时欧洲的社会主义国家或欧洲社会内部 的一些社会主义政党以及具有类似倾向的政治流派所持的观点或行动纲领的概括(主要 包括前苏联、东德以及西欧一些社会主义),并以此作为他批判的靶子。具体来说,哈 耶克不但从制度的层面把社会主义定位为一种排除私有制的、高度计划的体制,而且追 根溯源地指出了这种社会主义得以产生的认识论基础是建构理性主义,并进一步以自由 主义价值观为标尺武断地对此种社会主义作出了评价。至于社会主义应当是什么,对于 哈耶克来说是一个假问题,因为在他看来,根本不应该存在社会主义之类的东西,自由 主义就已经终结了历史,尽管它还需要不断的完善。那么,哈耶克描述的这种“社会主 义”与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主义有什么区别呢?哈耶克概括的这种“社会主义”能否代 表整个社会主义运动,从而断言社会主义是通往奴役之路的呢?
二、哈耶克的“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之比较
要看清楚哈耶克的“社会主义”的真实面目,弄清楚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科学社会主 义的区别,首先要明白马恩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具体所指和其实质精神是什么?
众所周知,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做了初步的预 测: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绝对必须的实际前提”;第 二,消灭私有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直接占有全部生产资料;第三,实行计划经济,商 品货币关系不复存在;第四,产品归劳动者共享,在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高级 阶段实行“按需分配”。第五,阶级和国家逐步消亡,整个社会将过渡到自由人的联合 体,最终实现每个人都得到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我们能否抓住这五个特征的实质内涵 成了正确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关键。不难看出,上述的五个特征表明了马恩从社会 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实现这些价值目标的途径两个方面对未来的社会主义进行了设想,上 述的前四个特征说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的途径的问题,第五个特征说的是社会主义所追求 的价值目标。在此,手段和目标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手段是为目标服务的,而目标统 摄手段,成为这个整体的中心或灵魂。因此,我们在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时,一不能把 目标和手段割裂开来,单单从某一个方面来看待社会主义;二要看到目标的统摄地位, 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作为人们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批判结果,作为人们对未来社会的美好 设想与追求,它的精神实质或者说它的超越性体现在其最终目标或最高价值追求,即: 使社会过渡到自由人的联合体,使每个人都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在评价为了实 现这一目标所诉诸的手段是否合适时,一要看是否为目标服务,二要看是否科学,即是 否符合实际。通俗的说,在马恩看来,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只能有一个——实现人类的 解放与自由,但是,人们在选择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的时候,则要根据变化了的时代和 国情酌情考虑,这样才能实现其科学性。
马克思恩格斯也多次明确的指出了这一点。马恩在阐述自己的学说时,反复强调要根 据现实的运动对既定的理论做出必要的丰富、修正和发展。“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 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注:《马克 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62页。)可见,马恩只是给人类的解 放提明了方向,而并没有为某个国家具体规划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更不是描绘未来社 会的详细蓝图。那么,在随后的漫漫长途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遇到难 以预料的困难和风险,这就要求后来者继续探索,继续创新。并且,苏联东欧社会主义 实践的失败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也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不但要坚持科 学社会主义理论,而且还要根据国情和变化了的实际发展社会主义理论。所谓发展科学 社会主义理论,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寻求符合各国实际的实现社会主义 目标的方法。
由此,哈耶克所提出的“社会主义”至少在以下几方面不同于科学社会主义:第一, 哈耶克把为实现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的手段从社会主义这一整体中割裂开来,把仅仅作 为手段而选择的制度看作是社会主义,这与强调目标与手段的有机统一的科学社会主义 是截然不同的。第二,哈耶克的“社会主义”更多的是以苏东的社会主义实践为蓝本, 是对苏东模式的高度概括。而科学社会主义没有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模式,科学社会主 义是“一”与“多”的辩证统一,即科学社会主义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实现人类个体 的解放和自由,而科学社会主义的手段却是多样性的,它既包括国与国之间在发展社会 主义的过程中可以因地制宜的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又包括同一个国家在社会主义实践 的不同阶段应该因时制宜的采取不同的策略与方针。
第三,由上可以进一步得出,哈耶克在运用其西方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对社会主义进行 批判的过程中所得出的社会主义缺少自由等价值的结论(我们姑且不论哈耶克无视价值 多元的事实而武断地以自由主义价值观为唯一标尺的做法的荒谬),最多只能限于苏东 模式而言,若因此而不分青红皂白地大肆攻击社会主义缺乏对新型自由等价值向度的追 求,不但是对社会主义的极端诬蔑,而且是缺少科学证据的。众所周知,社会主义作为 一种制度选择,它否定并推翻了人类历史上的剥削制度,极大的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与发 展;作为一种现代化道路的选择,它拒斥资本的血腥味,探索着一条人与自然、人与社 会、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合理发展的道路;作为一种价值选择,它通过消除私有制条件 下的异化而努力确立起民主、劳动人民自治和个性自由发展。可以说,只有社会主义才 能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人的真正自由和平等。牛津大学政治学家大卫·米勒亦说: “社会主义者寻求报酬、地位、特权的平等分配……保证人与人之间的公正,使机会均 等;它也致力于减小现有的社会分化。对社会平等的信仰是迄今为止社会主义最重要的 特征。”(注:引自“全球化时代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88。)伦敦经济与 政治学院院长安东尼·吉登斯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所著的《第三条道路——社会民 主主义的兴起》一书中也指出,马克思于150年前关于社会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的思 想在今天看来还是正确的,社会主义的幽灵仍然在缠绕着我们,我们不能简单的放弃社 会主义的价值和理想,因为这些价值和理想中有一些是为我们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所要创 造的美好生活必不可少的。(注:参见安东尼·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 义的复兴》,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页。)
总之,哈耶克视域中的“社会主义”非彼科学社会主义,他自己亦坦言:“某种旧的 意义上(指苏东社会主义实践所采用的高度计划的方法,笔者注),社会主义已在西方世 界寿终正寝。”(注:《自由宪章》第397页。)通往奴役之路的只是那种高度模式化的 、僵硬的社会主义。风景这边独好。社会主义事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更是无可辩驳地说 明了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
当然,哈耶克对建构理性的批评还是值得慎重对待的,它警示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 过程中一定要合理看待理性,否则就会重蹈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的覆辙。对理性的批评 ,并不是要拒斥理性走向非理性,而是对理性本身也要采取理性的态度,明了理性有效 作用的合理限度,避免盲目信仰理性,从而避免在社会生产和运行过程中理性的垄断性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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