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哪堪歌——读王安忆《长恨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恨歌论文,王安忆论文,长恨哪堪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是很早就定下要写的一个题目。当时手上正赶着翻译,便像搁一桩心事一般搁了下来。但是《长恨歌》罢的那个午后,那被魇住了满梦里都是王琦瑶的场景,那挣扎中窗外一树葱笼的摇响,却成了心底里一个再也抹不去的水印:干了,也留一块黄黄的斑在上面。
这是一个女人的一生,流水似地过去了,仿佛怅惘也没来由的样子。而女人的一生,略具代表性的,不外是和几个男人的纠葛。现代中国文学里,情欲早就成了重要得不能再重要的主题,只是全部落在了一个女人的身上,又少有斗争,便成了不堪回首的一生。
王琦瑶最好的岁月在四十年代。上海好像是无论在什么样的动荡里都能偷来一段歌舞升平的地方。在四十年代初,她参加选美在身世背景都不足的情况下做了“三小姐”,因为“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有了这段风光做底子,她的一生便要揭幕了,约略有点姿色的女人那一丝不甘全给撩拨出来。于是有了她和“李主任”的一段,这是她情爱生活的开始。
上海女孩子的精明,可以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但是她们成长一世也达不到“聪明”的程度。王琦瑶跟李主任,当然是“精明”的举动,但不“聪明”,因为单纯得不晓得望一望未来。然而或许正是惟其单纯,虽然这个头开得并不算完满,究竟也成了她情爱生活里比较美的一段,再加上“死生契阔”的大背景,这美竟是有点凄凄。她成日只知道等待(等待仿佛一直是女人的强项),委屈是孩子般的委屈,她无法开口问他到哪里去了,是在做些什么,更甚她不懂,只要他来便是好的,是寂寞里的一点点欢愉。
依然是六年前我读的那首诗,诗里说:|所以我去,总穿一袭蓝衫子|我要她感觉 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因我不是常常回家的人
原来那种幽蓝的颜色,我找寻很久,竟是隔了四五十年时光记忆的颜色。寂寥,还有等待,是女人如水的温柔。所以“李主任”对王琦瑶,不是没有恩情,也不是没有爱的。尤其动荡得几乎心力交瘁了,倒只有这个女人是抓得住的一段浮木。在两个人都预感到分离在即的那个夜晚,“屋里一片漆黑,李主任的脸却是清晰的,俯视着她,将一个西班牙雕花的桃心木盒放在她枕边,又抽出她的手,把一枚钥匙放在她手心,说要走了,汽车已在门外,王琦瑶不由搂住他脖子大哭起来,从未有的失态。她像个孩子般耍赖不让他走,心想他这一走又不知什么时候才来了,她又要日等夜等,寝食不安,数着墙上的光影度日,墙上的光影是要它快时它慢,要它慢时它快,毫不解人意,梧桐树也不解人意,秋风未起时就已落叶满地”。——一个男人予一个女人的爱,一个女人予一个男人的爱,大抵也只能如此了。当男人都无法再给女人提供荫庇,提供等待的机会时,这个男人便真是做人做到了头。果然,“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而从“死生契阔”中存活下来的,往往是女人,尽管她们的眼睛里有那样不明就里的茫然和无辜。
王琦瑶和大多数被耽误了一生的女人一般,比谁都要知道归宿的重要,那是一个女人的衣食着落啊,有一间具体的房子,有一个具体的人在身边守着,心里才踏实。然而耽误是她自己做下的,甚至宿命都解决不了问题。王琦瑶等“李主任”,哭“李主任”,不过是在哭自己的一个依靠。那个时候爱成了回忆里的轮廓,越来越模糊,只知道曾经有过,曾经把心,连同身体一道寄放在某个地方过。可是这个底子经过了生生死死的渲染,经过了“哪里由得我们作主”的悲戚,昭示着她以后只能是一步不如一步了。
待到她和康明逊,连“死生契阔”都不是理由。这段完全是抄《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两个人斗心斗智地捉了几回迷藏,遮不住了,范柳原的嘴脸暴露无疑,康明逊向王琦瑶示爱的第一句话竟是:我没有办法。其实按照他们的情境,平等的心态,倒是最有可能相依为靠的。说来也奇怪,王琦瑶的明理表现在这件事上,她却是不委屈了。后来她倒回头来想,才“发现自己真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为他做什么都肯”。但这是后话,两个人在相恋之初都说得明明白白,说到底是不愿为自己尚存的一点点真心负责任。话说得明白就再也没有等待和希望了,所以也不存在日后的绝望。好像范柳原和白流苏说:……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除了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去做出来的生死相随,现在世间的男女仿佛都只是文明坍毁之前一点点真心的问题。男人不再承诺,女人也不再相信承诺,天荒地老之类的话,充其量不过是取得彻底的谅解之后,“把彼此看得透亮透亮的”一刹那。
而这点真心,维持夫妻间“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总是绰绰有余,即便维持固定一些的情人身份也未必不够。王琦瑶和康明逊“偎在沙发上,裹着一床羊毛毯,看着窗帘上的光影由明到暗。他们手拉着手,并不说话,窗下的弄堂喧杂着,是代他们发言,麻雀啁啾,也是代他们发言。这些细细琐琐的声音,是长恨长爱的碎枝末节,分在个人头上,也须竭尽全力的。房间里黑下来,他们也不开灯,四下里影影绰绰,时间和空间都虚掉了,只有这两具身体是贴肤的温暖和实在”。
如果不是王琦瑶怀孕了,这样的“长恨长爱的碎枝末节“维持上十年八年也是情理之中,上海的女人最堪承担这种“碎枝末节”,她们固然不愿意对彼此的一点真心负责任,因为那是抓不住的,但是她们对于“窗帘上的光影”,对于“贴肤的温暖和实在”,就像对于李主任给的“西班牙雕花的桃心木盒”一般,还是愿意负点责任的。这点责任感有时会让她们生出空前的勇气和透彻来面对男人的逃避,“与子成说”的坚定像一个神话似的,王琦瑶没有以肚里的孩子为要挟去问康明逊哭天抢地地要个名份,这大约总是康明逊的幸运:这女人到了人生的关头却没来由地大方起来。“李主任”是刚刚交会了她爱,于是她把这点学来的知识全盘实践在康明逊的身上,难免一点夸张。她想她这“一生也就是如此,康明逊却还有着未尽的责任”。她不仅决定去打掉这个孩子,而且还要给孩子找个道德伦理上说得通的父亲。
这真是女人才有的心机和恶意,小说里从来不乏这样的情节:因为这心机,这恶意也都被限制在一个单纯的套子里,一方面它牵连进了旁人的牺牲,另一方面自己也是在牺牲中的:这无辜的来由是在哪里呢?找不到债主。萨沙在这个时候做了王琦瑶的猎物,于他未必是怎样的不幸。王琦瑶更是没有指望过萨沙给她下半辈子的依靠。她要的只是一个做人的借口与过渡。后来王琦瑶下了决心对萨沙说有了他的孩子,一向在女人堆里混的萨沙固然不信,也还是维持了男人面子上的那份担当。他知道王琦瑶欺他,不过是仗着那几分姿色和温存,“心里有限,又是可怜”。这时他仍然不能免俗地准备逃跑,逃跑之前却竭尽温柔之至。王琦瑶打胎的前一日,他北上去见他的苏联姨妈,从此再也没有回过头。
到这里,王琦瑶已经明显地在走下坡路,她从十九岁上跟了“李主任”,青春在懵然中过去,待到明白一些事理,却是抓什么都力不从心的样子。女人的能力真是有时间限制的,精明都不顶用。萨沙这个人物不是完全没有他的意思,尽管王琦瑶没有爱过他,他却是唯一给过她性的快乐的人。依靠是一回事,爱是一回事,性是另外一回事,女人分得清清楚楚。女人的贪心在于她们想同时一下子全要到,要不到时就一层层地讲究过来,讲究到最后是什么也没有的悲哀。所以说女人会退。
所以王琦瑶要下这个孩子的理由是女人退到了最后一步的力不从心,其情亦悲:“她这时想到肚里的麻烦还是一个孩子,但这孩子马上就要没有了。王琦瑶背上出了一层冷汗,心也跳得快起来。她忽然之间有些糊涂,想这孩子为什么就要没了?她的脸完全被雨水溅湿了,雨点打在车篷上,噼噼啪啦地响,耳朵都给震聋似的。王琦瑶想,她其实什么都没有。连这个孩子也要没有了,真正是一场空呢!……她想起她三十岁的年龄,想她三十年来一无所有,后三十年能有什么指望呢?她这颗心算是灰到底了,灰到底倒仿佛看见了一点亮处”。有了这个孩子,这一生算不上完满,倒也还算得上完整,否则就一点印迹也见不着了,真的是白来一回人世。如果稍作夸张还能证明她对康明逊的爱,没名没份地替他延续。然而在这个问题上康明逊的软弱还是被王安忆不留情地揭了出来,兜老底似的,可见女性作家恶毒起来较男人更甚:“康明逊连连说道:对不起,对不起。自己知道说上一万遍也是无从补过,可不说对不起又说什么呢?王琦瑶只是摇头,心里知道不要这个对不起就什么也没有了”——原来一个男人所有的爱不欲生痛不欲生,只是这一句要来也无从藏无从念的“对不起”!
王琦瑶孤身一人怀着孩子时,倒是半路里杀出了个“程咬金”。程先生应该算是她感情生活中真正的劫后余生,也应该算是整本书里最为悲凉的地方。程先生是王琦瑶“三小姐”时代的朋友,是王琦瑶年轻气盛心有不甘地等待奇迹出现时的一个“退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逢到了,默不作声地照顾起她的饮食生活来。他看上去对她没有别的欲求和企图,只是搬家家似的,每天吃完晚饭就走。“王琦瑶曾起过留他的念头,却没有开口,因是自己怀着人家的孩子,生怕程先生嫌弃。心里是想,只要程先生开口,自己决不会拒绝的。倒不是对程先生有什么欲望和爱,而是为了报恩”。女人报恩,大抵就是拿自己的身体,仿佛这是唯一付得出的东西似的。这也难怪,因为依靠和爱,是她们问男人去要的,只剩下了这身体,是自己做得来主的。但是程先生是真爱她,也是真得爱了这十多年,都给磨光了。孩子生下来,两个人在一个夜晚喝醉了酒,话可以往明里说了,便是所谓的咫尺天涯,隔了一步,不是不想跨不愿跨,可就是跨不出去。两个人都是泪眼婆娑,心存遗恨,虽然两个人恨得不同。王琦瑶如果——和世上的大多数女人一般——嫁给了这个人,她身后的故事便没有了。然而嫁字是女字旁边一个家,不嫁又哪里来的家?
说明白,咫尺天涯是没有了,可程先生也无法再来了。到处的到处,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人逢到了一个自私的女人,如果有地方,便可以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可是如果地方都给点满了,连容身的地方也没有。
书的最后一部,孩子也历尽沧桑地长大了。王琦瑶与薇薇之间的冲突,或者跟她不够正常的性心理有关。但是中国女人是收敛的,上海女人更是凡事都要讲个道理出来的样子,所以这不正常倒也是收敛的。她只是和大多数受了伤的人一样,闭口不谈过去的事情,可尚未老去的容颜里,那眉梢眼角里总透出“三小姐”的风情来。这风情又给一个叫做“老克腊”的年轻人看了去。作者这样写他:“人们都在忙着置办音响的时候,那个在听老唱片的:人们时兴‘尼康’‘美能达’电脑调焦照相机的时候,那个在摆弄‘罗莱克斯’一二零的;手上戴着机械表,喝小壶咖啡,用剃须刀刮脸,玩老式幼灯机,穿船形牛皮鞋的,千真万确,就是他”。
老克腊在这本书里突兀地出现,到底跟上海人有关。在看这本书不久前,我又回到了上海,在徐家汇教堂附近,周围是红红绿绿的摩天楼,还有红红绿绿的舶来品,在群楼之中,徐家汇尖顶教堂还是那样耀眼地闪了出来。那是殖民地时代的红砖建筑,只是身边的人影换了。真得能够叫人恍惚地怀旧,而这怀旧仍然是没有底子的,仍然是几十年前来不及精刻细雕的时尚的再现。只是红砖建筑隔了苍苍的时光,兀自也沾染了时代的眼泪。
而老克腊不仅是作者怀旧情结下的安排,他在几十年前就有了伏底的。老克腊对王琦瑶说,他怀疑自己其实是四十年前的人,大约是死于非命,再转世投胎,前缘未尽,旧情难忘。“李主任”出事以后,王琦瑶曾经在外婆的苏州坞桥家小住一段,后来因为年轻,敌不过上海花花世界的召唤,还是回来了。然而在这段时间里,在无比的寂寞里,她调侃过一个少年对她模糊的情感。那个少年一闪身就没了踪影,想是等了几十年,再来寻她。只是如果是转世投胎,身上便不会有几十年时光的痕迹,除了与这世界格格不入的神情,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是“过去的人”。王琦瑶是不同的,无论这世界起了怎样的变化,她总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的。所以少年的魂来找她,除了作弄,什么都不能给的——女人在这个时候真的已经山穷水尽了。她翻出了“李主任”给她的“西班牙雕花的桃心木盒”,想以此为代价让老克腊来抚平她的寂寞和终其一生的等待,老克腊拒绝了,但祸根从此埋下,王琦瑶命丧黄泉,被另一个贪财的年轻人失手杀死。在死的那一刹那,她还是努力地让自己的思绪“穿越时光隧道”,回到四十年前,她灿烂人生尚未开始却已然定了调的时刻。
熟悉上海,熟悉张爱玲的——女人,才可以读这本《长恨歌》,评说值不值得,却是另外的一件事情。我十岁的时候就会背“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字句。那个时候不懂得男欢女爱,不懂女人的一生,但是懂其中的苍凉和执着,懂白居易的美丽,懂“哪里由我们作主”的悲哀。不用四十年,十五年足够,苍凉、执着、美丽和悲哀反倒成了不能懂的东西。王安忆不是要模仿张爱玲吗,女人的一生便成了“朵云轩信笺上的一滴泪珠”。
男女的偷世偷生,真的是不堪说的,说到了底,才是不堪歌的长恨。王琦瑶唯一的好处便是无怨。不知道她是笨得不晓得往何处怨还是明白得不去怨。有动荡的时候,我们把自己的玩笑推给动荡,没有动荡的时候,就推给社会的促狭——真这样糊涂也就算了。于是述这样的一生,叫作“醉也无聊,醒也无聊”,加上技巧,才能成为“雨也潇潇,梦了潇潇”。可《长恨歌》的技巧不是王安忆的,语言也不是王安忆的,偷得倒是从从容容,用得也还熟能生巧。
四十年代是张爱玲的年代,是悲剧的,宿命的年代。但是上海依旧没有摆脱浮光掠影似的文明。把女人的一生镂在这样没有分量,滑动着的底上,长恨的那柱烟于是细细细细细地被卷在满路烟尘里。看不见,摸不着,女人兀自翻印着王琦瑶,好像王安忆翻印着张爱玲,这本身是怎样的长恨呢?模模糊糊的,做这篇笔记,不知道是为了清醒,还是宁愿糊涂地不去想这不堪歌的东西,这本身又是怎样的长恨呢?谈这样的长恨,往多里也没有得谈,只是会突然忆起熟悉里的尖顶教堂,两个人做梦似的坐着,也是书里的咫尺天涯,想起心底里的一个人,也是不明就里的等待,想起周遭的阳光灿烂,也是不可以推诿的自私与心计,想未来遥遥不可望的样子,到底到底——是怎样的长恨呢?
或是因为不遮不掩偷来的技巧,整篇小说是一气呵成的,只要具备了三个条件的,都会有一点悲,一点问。然而毕竟是偷,偷到八分就是了不起了的,原先张爱玲的影子罩着,怎么逃也逃不掉。张爱玲有同样写女人一生的《金锁记》,那种幽蓝的光彩,用了王安忆怀旧的眼光去看,难免不成为而今上海街头流行的婚纱照,有一种做出来的昏黄。隐喻的使用,意象的安排也有大致类似的问题,总像隔了一层没有到家的“咫尺天涯”——华丽也不是人人都学得来的。甚至转调技术与简略法的运用,也会不小心露了马脚:薇薇和王琦瑶的冲突来得不明,去得也不明。老克腊的出现虽有作者的在前的精心设计,终究也像地里冒出来的,不知怎么才会“藤缠树”地抱了的,真有好莱坞那种恋父恋母情节电影的味道了。色彩本来是昏黄的,因为是四十年代的原故,但是配了苍苍的底子,好像是太淡了。我译的克莱齐奥,他是淡的情节配上深的底子,很地道的。如果淡的底子,配的就应该是活蹦乱跳的人物,像曹七巧,着落在上面,寸寸分明。
不是要批评。
现代女性作家中,能逃脱张爱玲魔魇的,不多;但是敢这样丝丝入扣的模仿的,还是难得一见的。赚女人的一掬泪与赚女人的一声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批评原不必太苛责于这样的小说。无论如何,作为熟悉上海,熟悉张爱玲的——女人,我在某一个午后被长恨魇住了,醒来以后,竟也是微微的,将错就错的苍凉:这就是长恨虽不堪歌却已歌的成功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