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项议程的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议程论文,全会论文,重要意义论文,十六届三中论文,第一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备受全党和全国人民关注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即将举行。中共中央正式宣布这届全会的第一项议程为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
严格意义上的报告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述职性质,既有回顾总结工作的内容,又有前瞻指导工作的内容。其实质意义是选举即授权,当选者(责任人)应对授权者负责:作为经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和领导集体,必须向选举人和选举群体(通常他们是由更大群众所选举出来)报告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接受授权者的询问、审查和必要的指示。毫无疑问,这是授权与被授权、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根本原则在党的委员会制度中的具体应用。
把报告工作主要定性为述职性质,以区别于单纯发指示、作动员的主题报告(在实践中可以分别进行,也可结合起来),在重心上适当移到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审查和获得批准与授权方面,这符合十六大所确定的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的精神,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项议程的安排,显示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智和富有远见地为中央领导制度的更加完善而作出的重大努力,事实上也为全党各级地方委员会逐步推行报告工作制度开了先河,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