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券不是教育改革的良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改革论文,良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教育券是经济学家设计的改变政府投资教育的一种方式,又称“学券制”,即政府不是把钱投给学校,而是把具有货币面值的“券”发给学生,让学生凭券自主择校,学校将学生的券收起来,再凭券向政府领取教育的投资,以此来促进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教学的效率。当前我国理论界对教育券好像情有独钟。但实践证明,学券制难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反而容易适得其反。
教育券鼓励学校恶性竞争,不利于现阶段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学校恶性竞争的结果有三:
薄弱学校的生源将会进一步减少。学校教师的收入因为要依靠学生所持教育券的多少来决定,当生源减少时,教师的收入会随之减少。教师收入减少时:一是弃教改行,二是流到其他学校。当这两种情况都不能实现的时候,他们即使人还在这所学校,其心也不在这所学校了,这是从教师方面谈。学生的情况更加糟糕,学生可以持教育券向好学校流动。但不可能全部的学生都流动,这些不能流动的学生面对的是流不动了的教师或心思沉重的教师。难以设想,一个整天为收入担心的教师会教出高质量的学生。事实上,我国无论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还是大学,已经存在着竞争,而无法参与竞争的恰恰是那些农村的学校,这些学样的教师早已向城市流动了,无法流动的是那些可怜的孩子。我国政府早就应该采取措施阻止这种流动来救救我们的孩子了,而教育券却在鼓励和加剧这种流动。就学校之间的竞争而言,既然有优质学校,就必然有劣势学校,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只要有竞争的存在,就一定有优劣的差别。教育券制度其实质是制造对劣势学校学生的歧视,这与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是背道而驰的,会严重侵害这些学校的学生与其他学校的学生一样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券鼓励学生自主择校,优质学校将会出现违背教育科学与教育规律的短期行为。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教师所教的学生越多利就越大,也就越好。而教育规律本身却是对此持否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小学为1:21.6;初中为1:16.8;高中为1:13.6。包括每个班应该为多少人也是有规定的,正常的教学班的人数,每班最多不得超过54人。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都是按照这种要求配备师生。如果实行教育券,让学生自主择校,所谓的“优质”学校为了追求利益,就会无限制地招生,出现办学的短期行为,这样能够保证教学的质量吗?目前我国中部地区一些城镇的中小学校已经严重超负荷招生,一个教学班本来只能装54个孩子,现在却有七八十个甚至上百个。这种超级大班在采光、通气、安全等方面已存在严重的隐患,严重地威胁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在这种学校供给短缺的情况下,我们还要鼓励去办这种超级大班吗?
教育券制度破坏教育的周期性规律和学段连续教育规律。教育的效果并不可能立竿见影,它是有周期性规律和学段教育规律的,至少需要一个学期,或者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看到。学校根据这些规律因生而异调配教师,选配教材,或者让教师从学生起始年级起到学生毕业跟班走,从而进行针对性教育,因生施教,这样师生才能互相了解和融通,从而达到教学的最好效果。如果让孩子凭券择校,是一月一择呢,还是一学期一择,或者是一年一择?如果真的这样了,那么整个教育(包括教师和学生)将长期处于动荡之中。一个动荡不安的教育环境,能够达到我们推行教育券的初衷吗?
教育券不符合中国国情,偏离国家办学方向
中国的国情是什么?是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农村的交通条件、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等等,只能决定农村的孩子就在他门前的那所学校就读。而且,农村学校特别是分散在各个村落的众多村级小学,由于生源比人口集中的城镇地区分散,每所学校的学生相对来说就少,农民承担教育费用的能力很弱,因此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采取的是低收费政策,今后还要推行免费政策,这就注定了这些学校一定是亏本办学。四五十个孩子,三四个教师,按教师编制来说,他们严重“缺编”,但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和孩子的安全任务,不知要比城市的“优质学校”大多少。这些教师所付出的劳动比城市学校的教师付出的劳动更多,就因为他们教的学生少而要少得收入。教育券对在那些地方读书的孩子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们无校可择!我不知道教育券的设计者对这样的学校是怎样计算它的成本的。学校与工厂不同。学校是教育的载体,工厂是商品的载体。工厂亏本了可以倒闭,但学校却不能关门,只要这里还有一个孩子要读书,政府即使再亏,也要让这个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不仅不能计算当期的成本,而且也不能计算局部的成本。当前的教育投资,是我们这个民族兴盛的成本,是我们这个国家永远强盛的成本!这种成本是我们应该支付的,也是值得的,我们千万不能为了局部的、眼前的“亏本”而把这样的学校推向市场!
推行教育券,在实际中无法操作
首先是它的随意性很大。对教育券面值的确定并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和科学的测定方法,当前就是地方政府说了算。但是地方政府同时又是义务教育投资的主体,地方政府有可能为了减轻投入的压力,把教育券的面值定小。
其次,教育券的面值难以确定。我国现有教育资源的分配是极不平衡的。城市与城市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都有很大的差别,推行教育券并不能改变这种差别。教育资源包括:现有的校舍、土地、设备、师资等等。教育券的面值应不应该包括这些现有的存量呢?如果包括,对存量的计价又成问题,如果不包括,对那些无法享受充足教育资源的孩子又是一种极大的不公平。要改变我国现有教育资源分布的差别,只能通过政府在以后的投入中向教育资源薄弱的地方倾斜。比如国家的西部开发战略,就是国家的投资向西部倾斜的战略。
再次,如果发放教育券,是全国统一,还是一省统一,或者是一县统一呢?无论是哪一种,都无法公平。即使是一个县统一发放教育券,城镇与乡村,平原与山区,老学校和新学校之间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理论上看,农村孩子的确得到了一份与城市孩子相等的教育券,但要农村的孩子去城里“择校”读书,不知要支出比这张教育券面值多多少的钱!绝大部分农村的小孩子是不会拿着教育券到远隔十里甚至几十里的所谓“优质学校”去读书的。如果这个学校在竞争中淘汰出局了,没有教师来教了,等待他们的只有一种命运——失学!况且,目前城镇的所谓“优质学校”也已经“生满为患”了,严重超负荷招生,超级大班已经普遍存在,根本无校可择。在这些地区,当务之急是建学校,而不是“择学校”。
另外,对教育券发放对象的数量无法确定,实际中无法操作。如果按在校的学生数发,则对不在校的适龄青少年不公平。即使是在校的学生数,由于教育券的有价性质,会刺激各个学校在上报学生人数的时候,弄虚作假而无法核实。在中国现实的国情下,教育券会给弄虚作假创造绝好的机会。如果按学龄人口发放教育券,虽然地方政府对家庭人口数量的掌握会相对准确一些,但却有可能造成有限的教育投资流失,学校无心去管学生是否就学,而有可能一心与教育券持有者达成某种协议,只要将教育券弄到手可以向政府兑现就行。如果一种新制度的推行要靠严厉的处罚来保证,就不会是一个好制度。
教育券不是改革公办教育体制的好药
国内一些专家主张推行教育券的理由,是说教育现有的公办体制僵化,而且是政府垄断了教育资源,这种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只有教育券才能打破这种体制。这些观点是值得推敲的。政府垄断教育资源有什么不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一种兜底教育,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承诺,为了保证政府的投入确确实实是用在每一个应该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学生身上,国家应该控制教育资源。国家在控制教育资源的同时,并没有排斥民间的办学力量,而是鼓励民间投资办学,作为政府投资教育的补充,为此国家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最近一些年来,许多地方的民办教育得到长足的发展,并不是教育券的功劳。浙江省长兴县2001年以来推行的“教育券”,并不是费里德曼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券,而是作为扶持贫困学生和支持民办教育的一种方式,是值得推广的。至于说到现行公办教育体制,的确有待改革和完善,这可以通过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学校岗位聘用制度、民主管理学校的制度等等办法来进行改革。调动学校和教师积极性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最好的办法决不是发行教育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