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体制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册会计师论文,体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体制的现状
按照正常的审计关系图(见图1),财产所有者把自己的财产委托给经营管理者进行经营管理,同时委托注册会计师对经营管理者的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于是,财产所有者同时又是审计委托人,而经营管理者同时又是被审计人。
由于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的合一,使原来的正常情况变为注册会计师接受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对经营管理者进行审计,并接受经营管理者的报酬。这样就导致了审计关系图发生了扭曲(见图2) ,原有稳固的三角关系被破坏。加之目前民间审计的买方市场大气候,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会计师事务所要依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既是它的“审计委托人”,又是被审计人,来取得收入并保持拥有客户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就是说,在实施审计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作为财产所有者的投资者之间不再有任何实际的委托和受托的关系,却与接受审计的被审计人之间形成了委托受托及明显的经济依赖关系,从而导致了审计人在经济上的严重不独立。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工作性质及其所起的作用
从民间审计的最初产生来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是为财产所有者服务的,在审计关系图中为财产所有者提供一种基于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上的对经营管理者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客观陈述。那时的财产所有者单纯而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对象是单一的(见图3) 。因此,审计关系图中的三方关系人之间的纯粹的市场行为和市场关系(包括收费关系)也都很明确。
随着股份有限公司迅速普及,直至发展到现在的股东极为分散的状态,毫无疑问,股东是企业的财产所有者,但由于股东的人数众多、分布分散且进出几乎无障碍、流动性强等原因,导致目前企业的财产所有者呈现出松散化分布的特点。这样,审计关系图中的财产所有者不再像最初那样是一两个自然人,而是一个不确定的群体。同时,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税收及主管部门甚至普通的社会公众,也都越来越关注企业公布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于是,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对象也就由特定的自然人变成了更加不确定的群体,即社会公众,导致其服务对象由单一线条形式变成发散状形式(见图4) 。
现行收费体制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性质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必然制约着注册会计师为公众利益服务。尤其是当企业或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众利益产生严重矛盾和分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发现注册会计师最大的可能是成为扮演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双重角色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利益维护者。
改革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体制的设想
笔者以为要解决根本问题,应改变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人之间的经济依赖关系,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收费不能源自被审计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必要的时候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适当干预,来弥补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不足。比如审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用物品的性质,而对于公众产品,政府是应该进行适当干预的。因此,就目前注册会计师收费体制的改革问题,笔者建议政府进行适当干预,但干预的程度一定要把握好。比如可以成立一个相对独立的机构代为收费,把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依赖关系阻断。
针对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一的现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体制改革的具体构想是: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立一个独立机构,由国家以法律形式授予一定的权力以保证其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工作人员的使命感,其日常工作接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所有的上市公司和承接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在这个机构注册,并接受这个机构提供的服务。这个机构的具体工作包括:接受上市公司为其聘任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井按照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向上市公司收取审计费用和手续费;聘请适当的会计师事务所并签订契约、接受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支付审计费用;将审计报告转交给上市公司。
该机构的设立及其具体工作 的实施使审计关系又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图5) ,我们可称之为变革的审计关系图。
在变革的审计关系图中,以缺位的委托人状态存在的财产所有者被剔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立的独立机构。这样的话,注册会计师不再与被审计人就聘任与否和审计收费等实施审计行为以外的任何具体事宜进行协商,被审计人失去了对注册会计师的聘任权和审计收费的支配权,也就失去了向注册会计师就审计意见施加压力的砝码,从而保证了注册会计师经济上的独立性。经济上独立了,发表的审计意见才有可能独立、客观和公正,社会公众的利益才会有保障。那么,正常的审计关系图中的财产所有者在变革的审计关系图中的消失做何解释呢?笔者以为,一旦当原来的审计关系图下的委托和收费体制不再适用于新情况时,我们就应该勇敢地接受变革。在变革的审计关系图中,财产所有者仅作为社会公众的一部分,以信息受益者的身份存在,而不再参与审计委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