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分配公平的问题与对策_公民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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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有两个基本维度,一个是政治正义,另一个是分配正义。政治正义探索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处理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设置、限定、约束和调节等问题。分配正义探索社会基本资源的创造、设置、分配、分享等问题。“人们是否均等地分享社会基本资源”是分配正义的核心议题。就此而言,中国正面临严峻的分配正义挑战。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保障等领域,如何公平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均等地分配社会资源,实现分配正义,已经成为迫切的社会问题。

       2014年10月20-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发布了公报,其中有关保障公民权利和体现社会公平的一段话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①这个权威阐述为我们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公民权利和体现社会公平指明了方向。

       所得和应得的关系,是重要的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通过阐述一种社会应得理论来探讨分配正义,是本文的主题。人的所得未必就是应得,只有正当的、合法的所得才是应得。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社会领域,人类总体上是不平等的。社会公平是对这些不平等的修正。分配正义是在社会经济领域对人们基本关系的调节。在经历了近代启蒙之后,至少在思想层面上,每个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基于平等的社会和政治身份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样的观念在民主而自由的社会里已经深入人心。罗尔斯把它表述为两个正义原则:“第一原则:人人拥有平等的权利,享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那种自由兼容于其他人皆享有的类似自由。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将这样安排,于是,(1)它们应当被合理地期待为有益于每一个人;(2)它们牵涉到的职位和岗位向所有人开放”(Rawls 1971,p.60)。在两个正义原则中,人们容易对第一原则达成共识,即每个人在政治和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相比之下,第二原则涉及人们基本的社会经济利益的调整,如何调整才体现社会的分配正义,在人类思想史上引起了持久纷争。同时,在作为第一正义原则的自由原则和作为第二正义原则的平等原则谁先谁后的价值排序上,哲学家之间也存在重大分歧。绝大多数自由主义者对自由原则先于平等原则深信不疑。但是,英国马克思主义左派政治哲学家科恩表示,“自由要给平等让路,因为正义要求平等,而正义优先于所有其他政治价值”(Cohen 2006,p.416)。分配正义主要涉及罗尔斯正义理论中的第二个原则。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政治、社会和经济不平等是人们真切感受到的客观而真实的不平等。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最近证实,从长期来看,无论在世界层面,还是在民族国家层面,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经济增长率,社会贫富两极分化是常态。通过对20多个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皮凯蒂发现,人类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率不超过1%-1.5%。而资本平均回报率将达到4%-5%。因此,在21世纪,资本平均回报率大于长期经济增长率将是常态”(Piketty 2014,p.572)。皮凯蒂用公式“R>G”来表示这个根本不等式。“R表示资本的平均年回报率,包括利润、分红、利息、房租和其他资本收入,表示为其总值的百分比;G表示经济增长率,即收入或产出的年增长率”(Piketty 2014,p.25)。皮凯蒂认为,因为基于R>G不等式的社会不平等是一种常态,所以,人们期望的社会正义便无从谈起。它表明,在有关经济和社会平等问题上,理想和现实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其引申结论是,如果不存在来自外部的积极干预,比如社会改革、国内革命、内战或国际战争,那么由R>G不等式导致的结果是,富裕国家将变得更加富裕,富裕地区将变得更加富裕,富裕阶层将变得更加富裕,富裕家庭将变得更加富裕。而反过来是,就总体而言,贫穷国家将继续贫穷,贫穷地区将继续贫穷,贫穷阶层将继续贫穷,贫穷家庭将继续贫穷。这个不等式使得相信只要通过资本主义自由市场自我调节就能实现社会资源有效分配的自由市场经济支持者大失所望,也为国家主导社会资源再分配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在本文中,笔者将探讨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分配正义挑战及其解决办法。本文由三部分组成。(1)提出问题:中国社会发展对分配正义的挑战。笔者将列举中国官方公布的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教育部即将实施的19个重点城市免试就近入学的基础教育政策、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困难和农村自然村落数目在近10多年的巨大变化,表明我们需要一种兼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利益分配理论的客观理由。(2)研究综述,介绍和评估当前主要分配正义理论。除了批评罗尔斯初级产品理论和诺齐克自我所有权理论以外,笔者试图评价涉及公民所有权、资源平等、天赋应得、可行能力等观念的当代权利理论,寻求把它们综合到同一理论的可能性。(3)分配正义的中国解决方案。笔者将提出一种兼顾社会成员所有权的社会应得理论,探讨这个理论涉及的财产权、平等权利、机会均等、收入分配和人的尊严的条件等内容。笔者主张,中国下一步改革的重心是,在全面维护每个社会成员自我所有权尤其是私有财产权的前提下,把向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社会应得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缩小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改进涉及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共政策,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工作和公共服务。

       分配正义的严峻挑战

       中国正面临分配正义的挑战。中国现代化、城市化和城镇化所造成的城乡二元分化格局、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的官方统计数据和国内重点城市义务教育改革等相关报道,呈现了这种挑战的严峻性。

       首先,中国现代化始于19世纪40年代,20世纪初进入快速推进阶段,后因国内革命、抗日战争和内战而中断。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现代化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战略,建设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一方面,“我们干四个现代化,人们都说好,但有些人脑子里的四化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不同。我们脑子里的四化是社会主义的四化。他们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这样,关系就大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让步。”②另一方面,“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西方国家产业革命以后变得落后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闭关自守。建国以后,人家封锁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还是闭关自守,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困难。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③现代化被提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科技革命双重引擎的结果。

       现代化意味着工业化,导致大规模社会化生产方式的形成,进而导致传统产业的衰落和新兴产业的崛起。美国政治学家威伦斯基给工业化下的定义是:“有效开发现代能源工具的日益增长和广泛应用,新能源的不断开发,高度专业化、专门化、职业化,统一的货币交换体系,复杂的组织、机械化、都市化,资本的广泛使用,经常性的技术变革,理性的资本核算,工人阶级的出现,可以合理预期的政治秩序,人员自动流动、个人主义和工作伦理”(Wilensky 2002,pp.3-4)。现代科技革命是现代化的强大引擎,各个国家呈现出不同的现代化发展水平。研究者根据不同指标对各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进行比较和评估。2014年4月24日,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现代化报告2013——城市现代化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综合现代化指数在世界131个国家中排名第70位,比2000年提高了9位。④然而,先不要急着给中国现代化讲好话。它是借助权力和资本合谋在不断重新配置公共资源之下导致严重行业分化和利益分化的过程,是权力和资本的盛宴,期间掺杂着各种利益集团和压力集团对国家重大决策的影响。中国现代化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进行,牵涉到中国社会各阶级和阶层的利益,也影响着本文将重点探讨社会成员的社会应得问题。

       其次,与城市化、城镇化同时出现的是城乡二元分化格局。根据前面提到的报告,中国城市现代化为世界初等发达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间位置。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何传启表示,根据调查报告,“2008年中国综合城市现代化指数为45,排世界131个国家的第79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和中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2012年中国城市化率,比英国、德国和比利时大约落后100多年,比美国和法国大约落后80多年,比日本、瑞典、意大利和西班牙落后约60年,比芬兰、俄罗斯和墨西哥落后约50年,比巴西和波兰落后约40多年,比韩国落后约35年。”⑤

       城市现代化和城镇化导致城乡二元分化格局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快速城市化给城市社会带来的风险,表现为只有空间的城镇化,而没有实现人口市民化;二是农村持续衰败。就第一方面来说,中国快速城市化始于1979年。有学者总结出其有六个特点: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城市人口规模巨大,城市结构不均衡,城市化质量不高,城市化溢出正效应不明显,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存在偏差。继而,学者们提出中国城市化有八大风险:基础设施风险,人口结构风险,公共卫生风险,利益冲突风险,能源资源风险,环境污染风险,价值观冲突风险,城乡分化风险。其中特别提到,“中国城乡差距是最显著、最重要的社会差距,对于中国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影响深远。中国的城市化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全面消灭农村的过程……即使中国城市化率达到80%,进城农民都成为真正的市民,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很大,按照目前的总人数估算,也还依然有超过2亿的人是农村居民,这个数超过很多国家的总人口,是不能忽略的”(洪大用、张斐勇2013,第37页)。虽然很多研究者对农村和农民有着同情的认识,但是他们把农村和农民当作城市化的障碍或包袱,他们关注的重心是城市,是快速城市化导致的城市风险。他们对于快速城市化对中国农村的消极影响仍然评估不足。

       就第二方面来说,2013年12月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城镇化,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问题。有学者表示,“传统农村的消亡与城市空间的扩张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从1949年到2011年,我国城市数量增长了近7倍,城市人口增长了6.7倍。与此同时,城市作为容纳人口的容器,其空间也不断扩张,1984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为8842平方公里,201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41768.4平方公里,增长率为372%。城市的不断膨胀意味着农村的不断萎缩,到2020年,中国还将有1.5亿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如果按城市建设标准100平方米/人计算,还将有15000平方公里的非城市地区纳入城市区域。由此可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区域不断缩小是大势所趋。”⑥

       随着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村民走进城市或城镇,成为市民或社区居民。紧挨着核心城市的农村已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而远离核心城市的偏远乡村要么人去楼空,成为“空壳村”,要么只留下年老体衰一代和幼年无知一代,有体力和智力的年轻一代或中壮年一代大多要么进城打工,要么完全融入城市,成为体面的社区市民。在缺乏人力、智力、财力和物力的情形下,中国的自然村总体而言正在迅速走向没落。更有学者表示,“不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小农经济的耕地农业已经一去不复返”(任继周2013,第8页)。

       面对传统村落日趋没落衰败,一些地方政府开始认识到传统村落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比如,2012年以来,浙江省组织开展了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摸清了全省971个历史文化村落的现状。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拿出专项保护资金,分别给予首批43个历史文化重点古村落500万元至700万元,217个一般村落30万元至50万元左右的资金扶持,用于古建筑修复、村内古道修复与改造等建设项目的补助,力争到2015年,全省历史文化古村落得到基本修复和保护,部分历史文化村落将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⑦从相关报道来看,虽然浙江省政府开始重视对自然村落的保护,但其保护范围和力度非常有限,扭转不了自然村日益没落的总体趋势。

       第三,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如图1所示,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统计数据,“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⑧“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⑨这表明,近十年来居民收入差距在2008年达到峰值之后,虽然有所缓和,但仍居高不下。另据由西南财经大学与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2010年“中国家庭总资产均值为121万元,城市家庭总资产均值为247.6万元,农村家庭总资产均值为35.8万元”(甘犁、尹志超、贾男、徐舒、马双2013,第13页)。2010年中国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超过当年平均的0.44世界基尼系数,处于高风险水平。毕竟,政治平等无法取代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也无法消除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假如社会和经济不平等是不合理的,那么就应当设法消除这些不平等。在社会和经济领域,人和人之间存在重大差别,尽管其尖锐程度由于某些社会制度安排而得到缓和,但这些差别无法根本消除。如何缓和人们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重大差别,是政府和社会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图1 2003-2013年中国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

       资料来源:《中国官方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系数》,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2013/01-19/news161697.shtml,2013年1月18日;《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 达到近十年最低》,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4-01/20/c_126031680.htm,2014年1月20日。

       第四,重点大城市就近免试入学的基础教育政策影响到教育平等。2014年2月17日,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北京等19个重点大城市的义务教育在2015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到2015年,19个大城市所有县(市、区)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100%的小学划片就近入学;90%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到2017年,19个大城市95%以上的初中实现划片入学;每所划片入学的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⑩表面看来,这个通知要求指定的重点城市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所有适龄求学者几乎都将获得就近入学的机会。但是,这样的机会是建立在受教育者及其父母拥有所在学区的房产所有权基础上的。一个人只有拥有确定的学区房产所有权,才能享有相应的就近入学权利。于是,原本是一项全国性义务教育改革措施,却衍生出疯狂的“拼房子”现象。

       教育部的通知并没有有效抑制择校之风,只是改变了人们的择校手段。以北京为例,由于人们都想争取重点中小学的入学机会,导致周边学区房价格持续上涨。“没有最贵,只有更贵:300万元买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蜗居’,买了不为住,只为名校学位。”(11)一方面,由于学区房产所有权的稀缺性,人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了限制。另一方面,“北京的教育资源分配还不太均衡,甚至一些示范中学与普通中学的差距非常大,这就造成了家长有非常强烈的择校意愿……即便实行就近入学,择校之风也依然存在。”(12)重点中小学学区房价格居高不下现象的背后,是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益的严重不均等。尽管每个人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但在社会和经济领域,存在社会成员在工作岗位和社会地位、收入和财富方面的重大差距。就近入学政策等于默认了社会以私有财富亦即学区房产权配置基础教育资源的现实。

       第五,高等教育资源的地区不均衡愈演愈烈。最优秀的高等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西安、武汉、南京、杭州、广州等极少数核心城市。据华东师范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发布的最新《中国大学录取分数线排行榜》(2014年版),在中国大学录取分数最高的前20名高校中,北京有9所,上海有5所,天津有2所,杭州、南京、合肥、西安各1所。优质高校资源过分集中,是导致“高考移民”的主要原因。正在推进的高校招生改革,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同时,正在进一步剥夺广大偏远地区尤其是偏远乡村求学者的机会。像浙江省近年开始推动的三位一体自主招生办法,虽然受到考生和家长的欢迎,但这些办法执行中存在的地区歧视和城乡区别对待做法,只会加重高校入学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权方面的不平等,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忧虑。

       此外,在公民医疗保健和社会福利方面,同样存在着看得见的不平等,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收入差距。从前面列举的数据可知,城市有城市的烦恼,乡村有乡村的不幸。实际上,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别和居民收入差距等是所有现代国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共同问题。然而,当人们讨论一个国家是否繁荣、居民生活品质是否良好时,如果用“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衡量指标,那么这样的指标可能掩盖现实社会——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实际不平等。同样,如果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作为衡量某一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重要指标,那么这样的指标可能掩盖该国人民的经济社会差距或贫富分化现实。在世界范围里,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地区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别和居民收入差距等是社会不平等的具体体现。

       社会公平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题。有学者为此问道:“当我们探问世界上某个国家或地区是否繁荣、居民的生活质量之类问题的时候……我们如何来评价,我们需要获取哪些信息?什么标准与人类的‘兴旺’真正相关?……仅仅知道既定数量的民众有多少钱[像人均国民生产总值(CNP)这样的标准,仍然被广泛地用作衡量生活质量的一种尺度]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至少还需要问,这些资源如何分配,以及它们能为民众生活的改善做些什么”(森和努斯鲍姆2007,第1页)。

       分配正义理论及其评估

       皮凯蒂认为,“财富分配问题太过重要,不应当只留给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去研究”(Piketty 2014,p.2)。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平等是人们凭直觉就能感知的社会现象。社会科学家的任务在于设法找到有效办法,尽可能消除地区发展不均衡,缩小城乡差别和居民收入差距。

       有关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几项重要数据,同皮凯蒂在主要西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史上搜集到的大数据是一致的。如图2所示,根据皮凯蒂统计,1790-2013年,各代继承遗产占社会总资源的份额在8%-25%之间波动,但长期维持在20%以上,维持在20%以下的原因是社会动荡、革命或战争(Piketty 2014,p.405)。它表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遵循着相同的规律,即经济和社会发展导致贫富分化、经济社会不平等逐渐加剧。皮凯蒂把它表述为:“被继承财富的增长快于产出和收入的增长……资本增长远快于整个经济增长”(Piketty 2014,p.26)。从长期来看,经济平均增长率永远赶不上资本回报率,个人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永远赶不上由资本积累产生的财富增长速度。只有先有勇气承认存在着这样一个规律,才能设法创造条件,控制贫富分化,调节财富和收入差距,缓和经济和社会不平等加剧的趋势。

      

       图2 1790-2030年出生各世代继承的遗产在总资源中占据的份额

       资料来源:Thomas Piketty,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Cambridge,MA: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4,p.405.

       皮凯蒂表示,资本回报率总是高于世界产出增长率,“虽然其间隙在20世纪有所缩小,但在21世纪会再一次扩大”(Piketty 2014,p.355)。如图3所示,面对悬殊的财富和收入差距以及其他社会不平等现象,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解读路径或解决策略。比如,罗尔斯提出了初级产品理论,诺齐克提出了自我所有权理论,森和努斯鲍姆提出了可行能力理论,德沃金则提出了资源平等理论,等等。这些理论往往是相互冲突的,但它们对解决中国面临的分配正义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图3 从古代到2100年,世界水平的资本回报率和产量增长率

       资料来源:Thomas Piketty,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p.354.

       针对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罗尔斯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同等条件下,社会基本资源配置和分配应当向最少受惠者倾斜,要寻求最少受惠者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著名的差别原则(Rawls 1999,p.226)。罗尔斯的核心主张是,除了借助于宪法和法律制度,在政治上保障每一个人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外,为了消除社会和经济不平等,还必须建设一套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萨缪尔·弗雷曼把它解读为:“很多人会偷偷地从不正义制度中中饱私囊。这不足为怪。但它无损于以下断言:正义是讲道理的理性公民的共同利益所在”(Freeman 2007,p.499,n.11)。罗尔斯承认其在阐述初级产品理论过程中省略了许多复杂的限制条件,只从总体上考察初级产品指标,没有考虑这些指标的设置可能造成的对公民权益的侵害,没有考虑这些指标的设置并没有真正消除人际能力差异。像霍布斯一样,罗尔斯把置于无知之幕后且处于原初状态下的所有博弈者都设想为理性的能力相当的人,没有考虑初级产品指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会存在最少受惠者之中的残障群体。他只关注他们的道德能力,而忽视了其社会实践的行动能力。

       诺齐克提出了针锋相对的主张:“个人拥有权利,有些事情是任何人和任何群体都对他们做不得的”(Nozick 1974,p.ix)。其论证的思路是,人的出身、禀赋、背景和运气是应得权利,具有不可让渡性。假如一个人拥有一片土地,那么他便拥有该土地的物产。同理,假如一个人拥有出身、禀赋、背景和运气,那么他便拥有由出身、禀赋、背景和运气带来的应得权利。这是一个直观公理。差别原则恰好违反了这个公理。诺齐克表示,“我们用所有权的应得正义观来质疑罗尔斯理论,加深我们对另一种深刻而优美的分配正义观的理解。我认为,我们还深刻质疑了罗尔斯理论的一些不足”(Nozick 1974,p.230)。

       森(Sen)和努斯鲍姆(Nussbaum)则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质疑罗尔斯初级产品理论的可行性,指出初级产品指标作为弱势群体衡量指标的不确定性。森和努斯鲍姆认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正常行动能力的公民和在行动能力上不健全的残障公民之间,纵使享有相同的初级产品,也具有重大的生活质量差别。这本来是生活常识。罗尔斯忽略了这个生活常识,被森和努斯鲍姆抓住了把柄。由于个体的身体差异和能力差异,初级产品指标不能说明一个人的真实自由和实际行动能力境况。

       初级产品理论的确存在不足,但不像森认为的那样存在根本性错误。罗尔斯考虑了森和努斯鲍姆的批评,但却没有接受其修正建议。罗尔斯承认《正义论》第一版存在两大软肋,一是有关自由优先性的见解,二是有关初级产品的见解,并在修订版中作了修正。有意思的是,他在该书修订版序言中提到并接受一些学者的批评,但却没有提到诺齐克等人对其初级产品见解的批评。这表明罗尔斯对后一种批评持保留态度,他把订正重点放在谁应当拥有初级产品的问题上,而不是初级产品是什么的问题上。尽管他后来在其他著作中进一步深化了这个概念,并对其拥有者的资格设定作了修订:“初级产品现在被规定为作为享有自由而平等公民地位的人以及作为常态的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的人终生需要的东西”(Rawls 1999,p.xiii)。罗尔斯表示,初级产品指标可用于为了达成政治正义目标而开展的人际比较,把它们视为不论其个人偏好和欲望为何的任何一个公民都渴望得到的东西(Rawls 1999,p.xiii)。

       笔者认为,罗尔斯、诺齐克、森和努斯鲍姆等人围绕初级产品、所有权、资源平等、可行能力等术语展开的争论,实质上是在个人自然应得和社会应得之间如何达成社会公平的争论。个人自然应得,科恩(Cohen 2006,p.416)称之为“自我所有权论题”(self-ownership thesis),是诺齐克最为看重的东西,可以解释为任何一个人拥有的为未经社会强制调整的原始应得或天赋权利;个人的社会应得相当于经过社会强制调整的为每个理性人分享的社会资源和社会价值。罗尔斯表示,两个正义原则维护和调节着任何一个人的自然应得和社会应得。相反,诺齐克担心,差别原则不仅会损害个人的社会应得,而且会损害个人的自然应得。用科恩的话来说:“诺齐克认为,人们不仅拥有自我,而且会成为潜在地无限不平等的世界资源总量的至上所有者,他们能把那些资源作为恰当实践自己或他人自我所有的个人力量来集中利用”(Cohen 2006,p.417)。比如,诺齐克反对国家为了改善穷人的医疗条件而向富人征税,认为它是对富人权利的侵犯。诺齐克采取的策略,等于对罗尔斯和科恩等人担心的社会不平等什么也没有做。

       初级产品规定了任何一个公民对国家、政府和社会持有的合理期望,并没有赋予公民对国家抱有过分期望。初级产品是差别原则调节的对象。“差别原则适用的不平等是公民在其一生中对初级产品期望的差别。在良序社会里,在所有公民皆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公平机会都得到保证的社会里,最不利者是指拥有最低期望收入的阶层”(Rawls 2001,p.59)。罗尔斯甚至打算把“闲暇时间和摆脱身体痛苦的某些精神状态”也收录于社会初级产品清单之中(Rawls 1996,pp.181-182)。这与佩蒂特的想法不谋而合。佩蒂特认为,无支配自由(freedom as non-domination)具有初级产品的地位,是每一个人都必需的:“每一个这样的人都有理由希望享有无支配的自由;一旦缺乏这种自由,他们将沦为受制于策略和屈居于从属地位的人,这样的人不能指望被作为人来恰当对待。同它与消除不确定性之间的关联一样,无支配自由与摆脱策略和从属之间的关联表明它具有初级产品的地位”(Pettit 1997,pp.91-92)。

       依照差别原则,并非所有的社会产品都可以依照正义原则来进行分配,只有社会的初级产品才是分配正义和差别原则的适用对象。尽管罗尔斯没有明确指出谁是初级产品的提供者,但它们一般是国家、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并且主要是国家和政府。每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承担不同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于,针对社会分工和社会不平等,国家、政府和社会在分配正义时是否应该给予补偿,怎样补偿由社会分工、社会不平等带来的不公平现象。国家作为社会初级产品的赋予者和调节者,应承担起弥补社会不公平的责任。罗尔斯表示,为了平等地分配初级产品,国家应该倾向于优先照顾出身、禀赋、背景等处于劣势的人。以“原初状态”作为社会契约的起点,罗尔斯假定在该状态下社会成员被无知之幕遮蔽,缔结契约的每一个人对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能力、禀赋、运气一无所知。他甚至抛弃了自我所有权假说,相信在如此条件下人们会一致选择最大化最弱者利益的初级产品分配方式。按照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原则,这一选择既是平等的,也是正义的。因此,在政治领域,人们的初级产品的分配应当遵循平等原则。

       不能否认的是,不仅是人的自然初级产品,而且人的社会初级产品,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历史里曾经只为少数人享用。在等级制和特权制之下,社会是分裂的,只有拥有特殊身份的阶级和阶层才有权享受国家提供的初级产品。从社会发展来看,直到近代自由民主国家产生以后,社会初级产品的享有者应为全体公民的理念才被普遍认可。现在,在现代民主社会里,人们形成的共识是,每一个人都平等地拥有基本的自由和权利,这种权利和自由是任何个人或者团体以任何理由都不能剥夺的。尽管罗尔斯断定,“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整个社会的福利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享有的各种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罗尔斯2009,第3页)。如果社会初级产品不为所有的人所分享,那么,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会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罗尔斯2009,第66页)。鉴于每个人在无知之幕之下都存在着无限的风险规避倾向,最大化最小选择是实现这种规避的唯一心理动机,而每个人试图获得的首先是社会初级产品。

       诺齐克和罗尔斯的最大分歧在于,在社会和经济领域,初级产品的分配是否应当向社会中的处境最糟糕者看齐。罗尔斯做了肯定回答,诺齐克则做了否定回答。诺齐克认为,差别原则剥夺了个人因出身、禀赋、背景和运气而获得的好处。他主张“最低限度的国家”(minimal state),任何更加强势的国家的合理性都无法得到证明。“最低限度的国家就是合理性能够得到证明的最强势国家。任何一个更加强势的国家都侵害了人民的权利”(Nozick 1974,p.149)。他表示,“我发展了一种不要求任何强势国家的正义理论(应得理论),并用以剖析和批判向往强势国家的其他分配正义理论,我尤其剖析和批判了最近成为显学的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Nozick 1974,p.xi)。他认为差别原则无视个人所有权,从一开始就难以成立,假如任由分配正义原则持续进行下去,那么无限的风险规避会导致依照差别原则进行初级产品分配的无限循环,最终导致个人应得荡然无存,不可能存在真正的正义和公平。

       罗尔斯的回应是:“差别原则强调补偿原则所提出的一些考虑。这是有关不应得的不平等要求补偿的原则;由于出身和禀赋的不平等是不应得的,这些不平等就多少应给予某种补偿”(罗尔斯2009,第77页)。因此,初级产品不能仅仅根据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来评价和取舍,而应该以改善最不利者的长远期望来进行分配。正如弗雷曼概括的那样,“处境较好者享有的不平等以及给他们带来的进一步经济收益会损害处境较糟者。正是基于这一点,任何进一步收益都将给处境较糟者带来不利,最佳分配将在差别原则之下得到实现”(Freeman 2007,p.223)。

       罗尔斯特别区分了初级产品和社会福利。《正义论》经常被描述为是对福利国家的重要哲学证明。比如,哈佛法学院的弗兰克·迈克尔曼认为,罗尔斯讨论初级产品,就是讨论“宪法福利权”(Michelman 1975,p.320)。迈克尔曼认定罗尔斯主张把人的自尊建立在最低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他认为如下主张远不能令人信服:用差别原则来调节人的基本福利或宪法福利权,将增进人的自尊(Michelman 1975,p.341)。其实,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同福利国家的基本政策并不一致。正如弗雷曼指出,罗尔斯反对被现代福利国家所调和的资本主义,认为福利国家资本主义存在三个制度缺陷。第一,“福利国家资本主义的社会最低保障不适应于差别原则的要求,难以维持较少受惠者基本自由的公平价值”(Freeman 2007,p.224)。虽然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提供了社会最低保障,但它不承认调节社会经济不平等的对等性原则。由于财产所有权的过分集中,“经济和很多政治生活掌控在了一小撮人手中”(Freeman 2007,p.224)。福利国家的福利是从上而下的滴入,只是在社会竞争、社会分工以后对较少受惠者维持基本生存的救助。相反,罗尔斯主张的每一个人享有的初级产品是自下而上的均等溢出。它不是社会福利,不是资本主义福利国家意义上的福利。它是一种调整,一种主要向社会底层倾斜的政策(Freeman 2007,p.224)。第二,福利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努力限制财富不平等,没有努力限制经济势力,后者不利于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Freeman 2007,p.225)。由于福利国家资本主义未对财富差距做出限制,使得在经济上占优势的人利用手中的经济资源影响公共政策,达到政治优势,导致较少受惠者政治自由的公平价值大打折扣。第三,“由于财富的集中和极度不平等,绝大多数公民缺乏有效的政治影响力,由于缺乏公平均等机会,绝大多数公民无法行使有效的权力,缺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权威的岗位”(Freeman 2007,p.225)。财富差距直接影响政治权力的有效行使,福利国家的均等机会大多流于形式,提供的职位事实上只对有禀赋、出身、社会地位占优势的人开放,其实是一种功利主义导向。这是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福利政策和福利国家公共政策的批评。

       在中国实践分配正义

       用单一理论解读中国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是天真的想法。但是,既然社会应得理论是针对中国遇到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来的,笔者希望对正在进行的改革提出一些对策建议。这些建议可以归结为对以下问题的回答:假如人们拥有均等地接受教育机会这样的社会应得是普惠的,社会应得不应当依附于像房产所有权这样的自我所有权或私有财产权,那么我们应当改变的是什么?假如均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社会应得,那么国家、政府和社会应当为他们享有这样的社会应得创造哪些条件?如何评估一些地方政府正在推行的“美丽乡村建设”,它们是政府对长期忽视农业、农村、农民权利和利益的觉醒,是以城市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发展之后对落后农村的反哺,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对长期欠下的农业、农村和农民巨额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债务的偿还,还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剥夺农村的又一次机会?这些问题,可以归结为一个更一般的问题:社会公平的基础是什么,是个人的所有权,还是其他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条件?简言之,下一步改革,我们能够期待些什么?

       第一,社会不平等几乎渗透到了所有领域,社会等级和社会分化仍然无处不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是必然现象。皮凯蒂给出了资本财富积累和工薪收入积累之间的不同发展轨迹,表示“世袭资本主义”导致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在当今世界,资本回报率一直高于经济增长是常态。新技术同样使机器更容易代替人工,这会让资本吞食更大份额的国民收入,进而增加资本回报。随着自动化进入新一轮爆发过程,财富集中和不平等可能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投资教育、知识和非污染技术,当然会刺激增长。但是,其中没有一项措施将把年增长率提升到4%-5%。历史证明,只有处于更先进经济的国家——比如二战之后30年间的欧洲、中国或今日正在崛起的其他国家——能够达到这样的增长率。对于那些处于世界技术边缘的国家来说——因此在终极意义上对于整个地球来说——人们只能相信,无论采取什么经济政策,长期增长率将不会超过1%-1.5%”(Piketty 2014,p.572)。同样,在30多年改革开放中,中国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但它仍然面临社会不平等和贫富分化难题。

       如图4所示,中国经济增长率的减缓趋势十分明显,高速增长率是不可持续的。但是,基于中国改革开放前面30多年的体验,中国人民仍然希望财富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社会应得理论正是基于对资本或财富回报率和国民经济增长率或国民收入增长率之间的差距而提出的修正理论。

      

       图4 2000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率及未来预测

       资料来源:刘世锦主编:《中国经济增长十年展望(2013-2022)》,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年。

       第二,社会应得源于特殊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设置,这些制度规定并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初级产品。社会应得的经济来源主要通过国税来解决。从图5可知,自从1981年以来,中国居民工资收入占GDP的比率呈现下降趋势,工资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有研究者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动收入占比逐年下滑,到2007年达到最低点39.7%,虽然自2008年以来,该指标略有回升,但也没有超过45%。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收入占比处于较低水平。与此相对应的则是资本回报占GDP比重的逐渐攀升,两者的一降一升表明目前我国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呈现出‘强资本、弱劳动’的特征,与我国要素禀赋结构相悖”(杨昕2013,第2页)。

      

       图5 国家财政收入增长、GDP增长与居民工资增长对比情况趋势

       资料来源:WTO:《中国国际期货》,2009年1月23日。

       另外,如图6所示,同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劳动者报酬GDP占比处于低位。有学者表示:“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仅是政府在二次收入分配环节上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立足于(1)消除行政垄断、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2)推动土地、汇率、能源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改革;(3)适度控制政府投资;在初次收入分配环节调节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分配。”(13)根据皮凯蒂的研究,从长期来看,由于资本或财富的年平均回报率维持在4%-5%,而个人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只有1%-1.5%,向资本或财富所有人每年征收1%-2%财富增值税是合理的(Piketty 2014,p.531)。皮凯蒂由此提出“全球资本赋税”(a global tax on capital)概念:“资本税是每年向全球财富征收的累进税”(Piketty 2014,p.517),是“对R>G不等式的最恰当回应”(Piketty 2014,p.532)。

      

       图6 中、美、日三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1955-2007)

       资料来源:《收入分配结构失衡:成因与对策》,《CF40研究》第42期,2010年2月。

       第三,现代化过程是一个价值重估过程,也是一个生活方式的再造过程。中国改革开放的直接后果是,以东部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带的形成,吸引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造成农村人口枯竭,导致2004年开始的东部地区“民工荒”,也导致自然乡村的衰落。经济学家往往只考虑如何让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可持续性,他们担心“在‘民工荒’的背景下,农村是否依然能为工业化和服务业的大力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廉价劳动力,也严重影响着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道路”(张晓波、杨进、王生林2010,第55页),而很少考虑由于农村劳动人口向城市源源不断、持续几十年的转移,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广大乡村的致命性衰退。虽然有学者看到,由于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中国地区发展不均衡,东部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远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伴随工业化的继续发展,东部地区的劳动力供给必然无法满足其需要,劳动力短缺将逐步从东部地区扩散到西部地区……在当前的制度和生产技术背景下,全国性的劳动力短缺已经出现。但是,他们没有关注比城市劳动力短缺问题更严重的农村整体衰退问题。在乡村生活方式及其社会和文化价值得到全面评估之前,如果单纯从经济发展水平来评价农村、农业和农民,那么中国部分地方政府开展援助农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个趋势。为此,需要把农村问题看作一个价值问题,把乡村生活当作具有持久价值的人类生活方式的基本类型之一来看待,至少可以同城市生活方式并列的价值或重要性。站在这样的高度来看待农村问题,才能提出解决乡村衰落的合理对策。而社会应得理论可以为这种对策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第四,应认真对待人民的权利,认真对待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全面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权。保护私有财产是对改革开放成就的最大肯定。尊重人民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成果,就是尊重人民在劳动中创造的财产和财富。中国下一步改革的前提是,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人民在改革开放中创造的巨大财富,继续激发人民的创造力。不同的主体,尤其是人民,拥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在法律制度框架之下,不同主体通过协商自主地完成私有产权的交易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另一方变更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和关系,除非法律许可这种强制。所有权是人民的基本个人应得。全面保护人民的所有权,就是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改革开放的成就。认清这一点,或者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对中国下一步改革至关重要。

       第五,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不是把目标老盯着人民的私有财富,而是把重心转向为所有社会成员均等地提供社会应得。本文呈现了社会应得理论的一般框架。在这一尝试过程中,诺齐克的自然应得理论一直是一个重要参照系。个人的自然应得和公民的社会应得的确存在着张力,分别处于对立的两端,但两者是可以互补的。这也彰显了推崇个人权利至上的自由至上主义视角与提倡社会合作的平等自由主义视角看待社会公正问题的不同路径选择及其后果。同诺齐克的“最低限度的国家”和罗尔斯的“更加强势的国家”概念相比,笔者主张一种“适度强势的国家”概念。“照顾儿童、老人和身体或心智残障者,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做的工作的一部分,在绝大多数社会里,它是重大不义的根源。在设计基本制度结构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其初级产品理论中,任何一个正义理论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这个问题”(Nussbaum 2007,p.127)。社会应得理论能够很好地解决森和努斯鲍姆提出的发展可行能力问题,因为它让人们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起点,提供更加完备的社会经济制度。

       第六,社会应得理论提出了一种超越个人权利尤其是财产所有权局限的社会平等观。现代社会是一系列社会、政治、文化变革的结果。现代化既与城市化、城镇化齐头并进,也与社会管理方式的民主化、多元化、均等化相伴而行。社会应得理论试图实现所有个体在社会上的平等。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在什么情况下才被允许,国家和政府在实现社会平等和经济平等中应当扮演什么角色,需要社会科学家尤其是政治学家和公共政策制定者认真研究。提供合格的社会初级产品,应当成为国家、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核心任务。

       第七,社会应得理论将为当前的中国教育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就公平教育机会和权利问题而言,基于房产所有权的均等教育机会只是一种形式主义均等教育机会,是不合理的。其结果导致人们为争夺入学资格而频繁交易中小学学区房产权,导致其价格持续上涨。“上海海防邨小户型2008年单价不到2万元,2013年卖出了10万元以上的天价。”(14)学区房产权频繁交易,只是为了换取学生的入学资格,却令学区所在中小学不堪重负。据报道,2014年4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出台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新政。首次规定从2014年开始,“该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并要求各公办小学从今年开始建立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15)笔者认为,新政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由房产所有权决定入学资格的状况。要改变这种不合理性,必须尽可能均等地配置和分配基础教育资源,消除个别学区优质教育资源过于集中,而大多数学区几乎没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状况。“要想真正破解择校难题,实现就近入学,首先要在促进教育均衡方面下功夫。”(16)可喜的是,2014年4月2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行为,杜绝在学生入学方面的各种违法行为,把受教育权作为社会应得来认真对待,严禁人们通过非法买卖、钱权交易等手段危害公民公平而均等地接受教育的社会应得权利。(17)效果如何,尚待观察。

       第八,农村问题仍然是影响中国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其实,应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理念定位。笔者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一种政府行为,其理念定位直接关系到相关公共政策的设计与执行,最终影响到政策效果和目标达成。

       “美丽乡村建设”有一个基本的历史背景,就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基本思路是以牺牲农业发展工业,以牺牲农村发展城市。发展是以牺牲农村为基础的。土地属于农村,土地属于农民,但发展却以农民丧失土地为代价。30多年来,农村建设严重滞后。在整个发展过程中,政府在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方面在农村投入太少、关注太少,导致农村各项资源都很短缺,缺钱、缺人才、缺资源、缺机会。所以,现实中的农村相对而言还是处在贫困、落后,欠发达的状态。总体而言,还没有达到“美丽”的状态,“美丽”是梦想中的。现在城市发展了,就应当对农村进行补偿、反哺。因此,“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支援,而是国家偿还欠农村和农民的巨债。认识到这一点,更要明确农村是现代化的根基。中国发展的根在农村,而非城市。农村安,则城市安!农村幸福,则全国人民幸福。农村与城市之间非相邻关系,而是根基关系。农村是家,是城里人的老家。反哺农村是城市社会发展之后应有的姿态。国家要取得均衡发展,就要使农村保持应有的健康和完美。因此,“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是恢复农村的基本功能,主要是保持农村生活健全和健康的功能,可以虽谈不上富有,但要有适合人们居住生活的基本功能。

       第九,人的尊严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如何摆脱贫困,更是人类社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对社会应得的讨论,有助于为提升人的尊严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中国政府一直关注居民收入差距悬殊问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表示要采取多种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创造条件:“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18)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必须扬弃基于完全所有权的公民资格理论和实践,建立不完全所有权之下的社会应得理论,并开展相应社会实践。

       综上所述,公民平等享有社会应得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社会应得理论沿着马克思开创的唯物历史主义道路,吸收罗尔斯的初级产品理论,借鉴皮凯蒂实证经济学的最新成果,试图为平等限制自由找到一条可靠道路。它有赖于一套公正而完备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保障每个公民的社会应得,应当不是作为长远的目标来追求,而是作为国家基本制度和公共政策的基本要求来设计和安排。

       注释:

       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http://news.xinhuanet.com/ttgg/2014-10/23/c_1112953884.htm,2014年10月23日。

       ②《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04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4页。

       ④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3——城市现代化报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24日。

       ⑤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3——城市现代化报告》,2014年4月24日。

       ⑥刘慧、项晓辉、严红枫:《浙江抢救正在消失的古村落》,《光明日报》2013年5月7日。

       ⑦《中国官方首次公布2003至2012年基尼系数》,http://finance.chinanews.com/cj/2013/01-18/4500444.shtml,2013年1月18日。

       ⑧《2013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3 达到近十年最低》,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1/20/c_119045665.htm,2014年1月20日。

       ⑨王璐、李佳、王斌:《本市明年拟取消小升初推优》,《京华时报》2014年2月18日。

       ⑩乌梦达、孔祥鑫:《疯狂学区房透视:北京实验二小学区房每平近30万》,http://www.chinanews.com/edu/2014/04-09/6043124.shtml,2014年4月9日。

       (11)王璐、李佳、王斌:《本市明年拟取消小升初推优》,《京华时报》2014年2月18日。

       (12)邝春伟:《中国大学录取分数排行榜(2014年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调查中心,http://www.gaokao.com/e/20150203/54d0ab83b784b.shtml,2014年6月16日。

       (13)CF40人金融论坛:《收入分配结构失衡:成因与对策》,《CF40研究周报》第42期,2010年4月。

       (14)刘田:《迷幻学区房:倒手轻松月赚百万》,《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10月26日。

       (15)梅柯、柳九邦:《遏制学区房倒卖,上海静安规定每户五年内只有一次机会》,《第一财经日报》(http://www.yicai.com/news/2014/04/3711314.html),2014年4月16日。

       (16)王璐、李佳、王斌:《本市明年拟取消小升初推优》,《京华时报》2014年2月18日。

       (17)参见张晓鸽:《教育部严查以钱择校以权入学》,《京华时报》2014年4月24日,第6版。

       (18)《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tj/2013-11-14/c_118121513.htm,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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