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_政治论文

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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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不容忽视的是,在随着形势变化而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同时,一些长期探索的老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如何正确处理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和企业党的建设的关系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

20多年来,党中央针对不断出现的问题,就企业领导制度的改革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方针原则,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应该说,许多企业贯彻是认真的,在完善企业领导制度的同时,党的建设得到了加强。然而,也有相当一些企业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从企业领导体制看,主要是:(1)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尚未形成,事实上存在着行政主要领导一个人说了算的现象;(2)有的企业虽然依照《公司法》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但董事会、监事会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并未真正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3)在一些公司制企业中,原有的党政矛盾没有解决,又加上了经理人同董事长的矛盾,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者之间权责不清、扯皮内耗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党的建设看,主要是:(1)在构建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的过程中,找不到企业党组织的位置,政治领导的核心作用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法规和制度作保证;(2)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缺乏制度和法律上的保障,可否参与或参与程度,往往取决于行政主要领导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意识;(3)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没有更为明确的规定,从哪些方面监督、怎样监督、实施监督的具体途径和渠道是什么,都没有可循的具体规定。因而许多企业党组织的工作难到位,监督难开展,职责难履行。

由于存在上述问题,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运行活动大致可归纳为四个特点:一是资源控制个人化。在董事会治理缺失或不到位,而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渠道又缺少规范的情况下,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很难分开,实际控制权集中在行政负责人手中。这就使企业的兴衰安危系于一人。应该看到,企业改革以来,许多企业领导人带领职工在深化改革,摆脱困境,振兴国企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成绩,但也有不少企业领导人滥用权力,甚至违法违纪、以权谋私,致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职工权益受到侵害。二是经营行为随意化。虽然多数企业通过转换机制,完善制度,使企业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在企业领导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员追求权力和利益最大化就是一个必然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经营行为往往很难规范。独断专行,导致决策失误者有之;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出资人权益者有之;以权谋私,为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大开绿灯者有之;铺张奢侈,任意挥霍国有资产者有之。三是组织作用边缘化。多年来,经过深化内部改革,建规立制,企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经营和党群工作组织管理系统。然而在那些热衷于追求权力利益、习惯了“一言堂”作风的企业领导人那里,往往使企业内部组织的正常功能难以发挥。任何问题,不管大事小事,都要以“一把手”的是非为是非,而政策制度、决策程序等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在这些企业中,又必然培养出一些看领导眼色行事、见风使舵的干部,而绝大多数的部门、组织和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则受到了压抑和扼杀,企业的整体管理素质难以提高。四是党的领导抽象化。由于多年来在党的政治核心作用问题上,抽象肯定多、具体措施少,原则要求多,检查落实少,因而不少企业党组织对企业工作无法监督、无权监督、无力监督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党委和行政领导在权力、信息以至企业其他资源的掌握上严重不对称,即便党委具有履行职能的强烈愿望,也很难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加之离开行政的支持,便无权、无力和无法解决生产经营、职工生活以及党组织自身活动中的许多具体的实际问题,因而使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也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二)

在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党中央对构建科学的企业领导制度和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十分重视。尽管在具体实现上有一个实践和认识的过程,但一些重大的原则是明确的,对有些问题的要求甚至是很具体的。笔者以为在实践中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有其深刻的思想认识根源,也有其深刻的历史、社会和经济根源。

从思想理论上分析。形而上学的片面性、绝对化是其深刻的思想根源。辩证法要求我们,要学会全面地看问题,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在对一个事物进行肯定或否定的时候,一定不要犯绝对化的错误。然而,我们在改革的实际进程中,却往往离开这些原则。例如,在80年代推进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没有从利弊分析上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旧两种体制,在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过程中,把实行多年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也否定掉了,这就为以后企业“内部人控制”的形成制造了条件;在体制设计上,忽略了同企业党组织政治优势的结合,把党的领导排除在了企业领导体制之外,因而导致了所谓“新三会”和“老三会”等说不清的矛盾;在实行党政职能分开的过程中,机械地把“党要管党”理解为“党只管党”,使得党的工作很难融入生产经营的实践中。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的现象之所以总也解决不好,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和方法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从历史上分析,“官本位”是其深刻的历史和文化根源。回顾20多年来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实践,我们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官本位”思想对我们各级干部的深刻影响。无论是80年代推行厂长负责制,还是90年代围绕“中心”、“核心”的问题讨论企业的党政关系,总是围绕着到底是谁说了算、谁是企业的“一把手”而展开的。即便是在一些建立起董事会制度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的矛盾也往往是由此而展开的。所谓“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说到底是“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封建“家长制”观念在作怪。由此也可以看出民主的观念、按程序办事的观念、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的观念在我们的企业是十分缺乏的。

从社会和经济环境分析,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是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和经济根源。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是十分正确的。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认真学习先进国家的成功管理经验也是必要的。但在学习这些先进管理方法的过程中,有些同志往往把外国经验神圣化,而漠视自己已有的政治优势,不懂得把公司治理结构同党的领导有机结合起来。更有甚者,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以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党的领导是“多余的”、“无用的”,从而千方百计地削弱、排斥党的领导,回避党组织的参与和监督。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也不可避免地对某些企业领导人产生影响。不受监督的权力和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思想观念一经结合,便成为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温床与土壤。而权力一旦“异化”成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利益的工具,又必然产生追求权力“无限膨胀”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动力。从近年揭露出来的一些企业领导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的案例,以及党中央、中纪委、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所作的一系列的具体规定中,我们就能看到正反两个方面问题的严重性。

近年来企业党建工作的削弱,可以说既是上述原因的结果,反过来又是形成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实践中我们看到,在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党的建设往往比较薄弱。在发挥政治领导作用方面,有的基层企业党委盲目跟“风”跑,不善于主动适应企业改革的新情况、新要求,不能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辨别方向、把握大局上发挥积极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有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讲政治讲人情,放弃原则求和气,致使错误倾向得不到及时批评纠正,党的方针原则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还有的企业党组织放弃政治责任,工作无所作为,党委成了热衷于“形象宣传”的“吹鼓手”,纪委成了违纪违法行为说情解脱的“消防队”,还以为这就是“围绕”和“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则助长了追求虚假政绩的形式主义,纵容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三)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领导制度是一项创造性的事业。不顾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照抄照搬国外的现成模式不行;离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原有体制的框架下墨守成规、停步不前也不行。因此,笔者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同实践探索、总结完善结合起来。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树立与此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了解、掌握当代世界经济管理新思想结合起来,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做好对西方先进管理成果的吸收和借鉴工作。既要克服对西方管理经验的盲目崇拜心理,避免生吞活剥,一切照搬,又要虚心学习,吸收精华,真正在机制变革上下功夫;既要克服阻碍新体制建立的各种封建思想残余的影响,如民主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官本位”思想、“家长制”作风等,又要把我们的政治优势保持下去,不断增强党性观念、政治观念、纪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还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断总结改革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实践中解放思想,用观念转变带动改革的深入。

二要把实现企业领导层的和谐、配合与建立分权、制衡机制结合起来。团结协作是领导班子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但作为一种公共权力的运作机制,还必须有科学的分权、有效的制衡。这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内部人控制”的体制保障。因此,一定要把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真正分离和有效制衡作为当务之急,认真落实。要切实改变出资人代表缺位——董事会治理结构不健全或不到位的现状。要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对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成员的不同的管理、评价、考核体系以及薪酬激励和责任追究办法,改变传统的干部管理模式,使不同人员的薪酬待遇、奖惩任用同他们各自履行职责的绩效真正挂起钩来。

三要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同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结合起来。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核心,不是脱离企业经济工作的单纯的“政治中心”,也不是独立于企业管理体制之外的另一个“权力中心”。《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各项任务,每一条都需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经济工作才能实现。因此,有必要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机地融合、渗透在企业的决策、监督、执行的具体实践之中,使党组织在企业的规范运行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从这样的观点出发,笔者认为,党中央早在1997年就提出的在国有企业中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的意见,的确不失为一个理性的、具有政治前瞻性的选择。因为国有企业党委与公司董事会在工作职能上,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他们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具有一致性(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他们在与公司经理层的工作关系上具有一致性(都行使或参与重大决策并发挥保证与监督的作用);他们所负责的对象具有一致性(执政党和国家出资人);他们的工作目标具有一致性(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因此,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有利于把党的领导有机纳入公司治理的法制轨道;有利于实现党的工作同企业生产经营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有利于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管理、监督等重要环节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有利于把党管干部原则同董事会、经理人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有利于实现党的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促进、同时加强;还有利于把公司治理同群团组织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结合起来。不少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做,于政治上有利,于法律上可行,于工作上有效。

四要把规范决策机制、经营行为同改进党组织的领导方法、活动方式结合起来。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完善,企业的管理方法、运行方式将发生深刻的变革。改革的深入,将对决策程序规范化、经营行为制度化、管理活动科学化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组织要始终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就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研究和探索新的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例如,怎样加强公司制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怎样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怎样加强与不同员工群体的密切联系,怎样改进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组织活动,怎样开展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等。如果在新形势下仍墨守成规,不善创新,必然使党的工作逐渐失去活力,党组织就很难担当起领导改革与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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